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1、室外照明漏电保护不容忽视

人触电时,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身工频电流的大小有关,如表1所示。

大量试验证明:人触电时引起心室颤动的现象,不仅与通过人体的电流(I)有关,还与电流的持续时间(s )有关。当电量为5 0 mA?s时,一般不会引起心室颤动,但人体通过短时间大电流时(如5 0 0 mAX 0?Is),仍有引起心室颤动的危险,虽不会致死,也可能使触电者失去知觉,发生二次伤害事故。柯宾提出了安全电量Q=3 OmA?s的定则:即“通过人体的电流时间低于3 0 mA?s ,人就不会受到伤害”。

一般情况下,开关、断路器、熔断器等能够在线路或负载过载、短路等故障时切断电源,保护电气设施不致损坏或发生火灾。但当电气设施如灯杆等发生漏电故障时,尚达不到开关、断路器、熔断器等保护设施的动作电流数值,这时人如果触摸到因漏电或接地造成的灯杆等带电物体时,仍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引起火灾。

室外照明用金属灯柱、灯具、变压器、配电箱等大都设在公共场所,人们极易接触到它,一旦发生漏电故障,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室外照明系统有必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

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的技术措施。

目前,我国道路照明和公路照明配电一般按照TT系统进行设计和安装;立面照明、体育场馆照明等按照TN-S系统设计和安装,已经有了一定的安全保障。但在某些不利条件下(如发生漏电和照明设施金属外壳接地损坏),因照明漏电伤人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有必要认真对待室外照明的漏电保护问题。

2、室外照明线路和灯具的漏泄电流

室外照明的待点是照明线路较长,一个照明回路接有多套灯具。

只有知道了照明线路和照明灯具的漏泄电流,才能比较有把握地调整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数值。了解线路和照明灯具漏泄电流的方法有3种:

(1)对既有照明线路带灯具实际测量漏泄电流数值,这样较为准确,但也相当繁琐;

(2)估算的线路和灯具漏泄电流:三相和单相电缆线路漏泄电流约2 2mA/k m;灯具漏泄电流约1毫安/套;

(3)查表计算三相和单相电缆线路的漏泄电流数值如表2所示。

3、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

触电后可能导致严重二次事故的场所,选用动作电流为6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

喷泉、游泳池、浴池等水池内有照明或电气设备,选用动作电流为6?10mA 的快速型漏电保护器;

对于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视其工作场所危险性的大小,安装动作电流为1 0?

3 0 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

电气设备如安装在潮湿场所,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6?1 0 mA;

家用电器回路: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为3 0mA;

额定电压2 2 0 V或3 8 0 V的固定电气设备,如水泵、电机等,当外壳接地电

阻小于或等于5 0 0 Q时,单机配置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5 0 mA;

为防止电气设备烧坏,并使电网有一定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1 0

0 mA?数安培(A) o

大型电气设备或有多台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当外壳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5 0 0

Q时,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10 0mA;

当外壳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1 0 0 Q时,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3 0 0?5 0

0 m A o

4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漏电保护要求漏电动作电流为3 0mA及以下的漏电保护装置可作为人体直接或间接的保护;

漏电动作电流为3 0 OmA及以上的漏电装置可作为防止电缆破损和老化造成接地漏电发热引起的火灾的保护。

漏电保护器的整定值,即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需躲过线路和设施正常泄漏电流值。

漏电保护器用于线路的漏电保护时,动作电流应不小于正常运行实测漏电电流的2?5倍。

配电系统分级漏电保护的脱扣时间和动作电流值应具有选择性,即近负荷侧漏电保护器先动作,以尽量缩小故障影响范围。注意:分级漏电保护的选择性,应该主要通过时间的选择性来保证,然后通过动作电流的选择性加以辅助实现。

室外照明网络分级漏电保护

一般情况下,室外照明应该设置二级(或三级)漏电保护(如图1所示)。

一级漏电保护(总保护):装在箱式变电站(或变压器)低压侧电源出口,以切除照明主干线路漏电故障。防止因干线断线、接地等故障造成线路烧毁、电气火灾、人身间接触电。

二级漏电保护(分支保护):装在照明干线与分支线路的连接处,以切除照明分支线路漏电故障。主要防止因分支线路断线、接地等故障造成线路烧毁、电气火灾、人身间接触电等伤害。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较小时,也能够保护人身安全。

三级漏电保护(末端设施保护):装在重要照明设施或动力设备前端,保护人身安全,一般室外照明灯具可以免设。以防止人身直接触电为主要目的。

末端设备漏电保护选择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器。额定工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电网最大负荷电流。

按规定,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 OmA,额定分断时间应小于0. 2 s o当漏电电流达2 5 0 mA或超过额定漏电电流5倍时,分断时间应小于0 . 0 4s。

建议末端设备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 0 mA,额定分断时间为0. 0

4 s以下。额定工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电网最大负荷电流。室外照明重要设施及一般室内照明用户漏电保护都可以采用这种设置方式。

喷泉水景的漏电保护:建议末端设备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或等于1 0mA,额定分断时间小于0?0 4s。

景观照明、水景照明等短距离照明漏电保护参考方案如图2所示。

分支线路漏电保护

分支线路漏电保护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电网正常漏电电流的2倍;(2)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下级漏电器额定动作电流的

2倍;

建议分支线路漏电保护器有0?0 4 s延时,动作电流1 0 OmA (或2 0 0 m A )。建议城市道路照明或公路照明的照明支路漏电保护可以采用这种设置方式。

分支线路中的重要照明设施按末端设备漏电保护设置:漏电动作电流为3 0 m A,额定分断时间为0?0 4s。

漏电保护器工作电流要大于或等于线路最大负荷电流。

(3)总漏电保护

总漏电保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总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下级漏电器额定动作电流的

2倍;

②总保护动作时间应大于下级保护动作时间,建议动作时间取0 . 4 s (或0. 3 s ),动作电流为5 0 0 mA (或300mA)。建议照明箱变低压侧总开关漏电保护采用这种设置形式。

③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大于网络最大负荷电流。

城市道路照明及公路照明漏电保护

城市道路照明及公路照明等宜用TT接地系统。

城市道路照明及公路照明等的低压电缆线路较长,分布电容较大,照明负荷分散布置,电缆截面相对较小。照明电缆线路使用绝缘套管防护,敷设时漏泄电流较

小,较穿钢管防护时的漏泄电流大。

道路照明、公路照明等较长的室外照明线路(包括灯具)的漏泄电流加上灯具漏泄电流往往超过3 OmA,难以安装动作电流3 0mA的漏电保护器,宜根据漏泄电流的大小和分布,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的方式。

(1)低压侧漏电总保护:

建议动作电流为3 0 0?5 0 0 mA,动作时间为0?4s (或0. 3s);

(2)照明分支回路漏电保护:

建议动作电流为1 0 0?2 0 0 mA,动作时间为0?0 4s (或0 ? Is);

(3)重要照明设施漏电保护:

建议动作电流为3 0 mA,动作时间为0?04 s (或0. Is)。线路较短的景观照明,建议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为3 0mA,动作时间为0. 04s。水景照明建议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为10 mA,动作时间为0?0 4 s。

漏电保护器应该使用二极或四极开关,动作时同时断开相线和N线。

在电源点设置漏电保护时,漏电保护器的不动作电流优先值为额定电流的0 . 5 倍。考虑到保护对象为照明电缆线路和所有灯具、灯杆,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大于正常运行时漏泄电流总和的2倍。三相照明负荷平衡线路的漏泄电流很小。受照明电缆线路分布电容和三相不均衡负荷等因素的影响,应按最长线路、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