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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工程量计算规则

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工程量计算规则
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工程量计算规则

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工程

量计算规则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垂直运输

二、 1.建筑物基础部分垂直运输按设计室内地坪(±)以下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建筑

面积以“m2”计算。

三、 2.建筑物上部建筑部分垂直运输按室内地坪(±)以上的建筑面积总和以“m2”计

算。同一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按不同高度垂直分界面的建筑面积分别计算。四、 3.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高度

不足1m按1m计算。

五、二、建筑物超高降效

六、 1.建筑物超高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室内地坪(±)以上的全部工程项

目。但不包括基础、构筑物、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以及各项脚手架。七、 2.人工按降效规定内容中室内地坪(±)以上的工日数总和,乘以定额人工降效

系数计算。

八、 3.吊装机械降效按第九章吊装项目中的机械台班总和,乘以定额吊装机械降效系

数计算。

九、 4.其他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室内地坪(±)以上的其他机械台班总和(不包括

吊装机械),乘以定额其他机械降效系数计算。

十、 5.同一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建筑物超高降效应按不同高度垂直分界面的建筑面积

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不同高度的人工降效及其他机械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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