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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附件1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正面)

尊敬的家长(监护人):

首先,热烈欢迎您的孩子到我校(园)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儿童入托(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便给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机会,进而保护您孩子的身体健康。请您尽早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接种证初步查验手续。若儿童未完成全程接种,请根据接种单位预约,按时带孩子到接种单位补种相应疫苗;若儿童已完成全程接种,接种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在儿童入园(开学)时上交学校存档。具体流程如下:

— 1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反面)

入托、入学适龄儿童至少完成以下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才为完成全程接种,若未完成,则需补种至相应剂次。

— 2 —

附件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经查验,兹有同学(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完成以下疫苗的接种:

*含麻疹类疫苗需在横线上填写接种疫苗具体类型:MR:麻风疫苗,MM:麻腮疫苗,MMR:麻腮风疫苗,MV: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单位(盖章)

年月日

— 3 —

附件3

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用表

表1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

备注:①如已接种,请在相应疫苗处打“√”,未接种打“×”。②*减毒活疫苗仅填写第1、3列。③**如需补种,请在相应位置处打√”,否则打“×”。

查验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4 —

表2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

备注:[1]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在相应疫苗处写需补种的针次。[2]由预防接种门诊填写,作为补种时的现场登记使用,在相应疫苗处按照“月/日/年”形式填写补种日期;一种疫苗需补种多针次,在同一格内分行填写。[3]本表仅用于登记需补种儿童。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 5 —

表3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汇总表(1)

(预防接种单位用)

— 6 —

表4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汇总表(2)

(县级及以上汇总通用)

单位名称:(盖章)请选择: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院校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7 —

附件4

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尊敬的家长(监护人):

我校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发现,您的孩子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全程接种,请您带孩子到学校所在地附近的接种单位补种,补种完成后请保存好自己的《预防接种证》及补种记录。所有补种程序完成后,请将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及时交给我校查验,以便将相关信息存入学籍档案。谢谢合作!

年月日

—8 —

注:1、老师在补种通知单中“查验后需补种的疫苗”那一栏中相应的疫苗位置打“√”,并嘱儿童家长带此通知书到当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预防接种单位填写“入学、入托儿童补种记录”中的预约时间,并嘱儿童家长按预约时间到当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2、儿童去补种疫苗时应同时携带本单及预防接种证,补种记录应同时填写在接种证和补种记录单中。

—9 —

阳光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木桥小学2014—2015学年 阳光儿童之家 管 理 制 度 2014年10月15日

(一)阳光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阳光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阳光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阳光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对阳光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阳光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阳光儿童进行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要求阳光儿童家长每月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阳光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阳光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阳光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阳光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三)阳光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阳光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一次阳光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阳光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阳光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阳光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四)阳光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阳光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阳光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阳光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阳光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阳光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 帮扶教师要关注阳光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儿童入园体检表含填表说明

儿童入园体检表含填表 说明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填表说明: 1.基本情况 既往病史: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疾病; 过敏史:注明过敏的药物或食物等; 家长签字:儿童既往病史和过敏史须经家长确认后签字。 2.体格检查 体重、身长(高):填写检查实测数值,评价按离差法(上、中、下)或百分位数法(P97)填写; 皮肤: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眼:按左右眼填写,未见异常填写(-),眼外观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视力:4岁以上儿童应测查视力,填写实测数值,未进行视力检查应注明“未测”,测查不合作者填写“不合作”; 耳:按左右耳填写,未见异常填写(-),外耳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口腔:填写牙齿萌出数,按牙位填写龋齿位置; 咽部:咽部检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头颅、胸廓、脊柱四肢:相关项目中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听诊未见异常填写(-),异常注明阳性体征; 肝脾:填写肝脾触诊情况,未触及填写(-),触及肋下肝脾,按厘米填写; 外生殖器:检查男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者填写阳性体征; 其他: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3.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填写实际检测数值,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其他: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4.检查结果: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5.医生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注明“体检合格”、“暂缓入园(所)”。 6.医生签名: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7.检查单位: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2020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

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儿童之家”的建立及规章制度

在1906年年末的时候,我(“我”是指蒙特梭利本人)刚从米兰回来,在米兰举行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我作为其中的一名委员给科学教育学和实验心理学领域的人颁奖。这时,一个伟大的机遇来到了我的面前,因为我得到了艾多阿多·塔拉莫的邀请,这位罗马优质建筑物协会的局长邀请我去组织创建模范公寓里的儿童学校。把公寓里所有住户家中3~7岁的小孩都聚集到一个大房间,这是塔拉莫先生理想中的想法。这些小孩的玩耍和功课都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而老师在公寓住宅中有自己的房间。塔拉莫设想每所都要有相应的学校。由于优质建筑物协会在罗马已经拥有400多栋公寓,这项工作看起来会有极好的发展前途。 1907年1月6日。一个伟大的日子,我们在罗马的圣洛伦佐区世界上第一所儿童学校建立并开张。奥尔加洛蒂是我和塔拉莫先生共同的朋友,他给这种新型的儿童学校起了一个幸运的名字——“儿童之家”。这所学校交由肯迪达·奴西特里管理,而我则负责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同一年,即1907年4月7日,第二所“儿童之家”也在圣洛伦佐区开张。1908年10月18日,慈善家协会在米兰市的工人区创立了另外一所学校。慈善家协会的工厂还承担了另外一项任务——制造我们使用的教学仪器。11月4日,第三所“儿童之家”在罗马开张,这所学校没有设在平民居住区,而是设在了一座中产阶级居住的现代化大楼里,这座大楼坐落在维阿·法玛高斯塔。1909年1月,瑞士开始对其孤儿庇护所和儿童收容所进行改造,使用我们目前在“儿童之家”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和教学仪器。 “儿童之家”具有双重的重要性。一方面,由于它采取在住宅中建立学校这种独特的办学方式,它具有社会重要性;另一方面,它在对幼儿进行教育时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又使它具有教育的重要性。我说过,塔拉莫先生的邀请给了我一个极好的机会,使我可以把弱智儿童的教育方法应用到正常儿童教育上。“儿童之家”迈出了家庭教育社会化的第一步。 “儿童之家”的规章制度 罗马住宅改善协会在××号居民楼建立“儿童之家”,凡居住在该居民楼的居民的学龄前儿童均可入学。 “儿童之家”的主要目的是:为那些需要外出工作无人看管的孩子的父母提供免费服务。“儿童之家”着重关注儿童的教育、健康、身心发展情况。我们将根据孩子的年龄采取合适的工作方法。 “儿童之家”聘请女教员、医生和保育员各一名。 “儿童之家”的计划和时间表由女教员安排。 凡本居民楼内3~7岁的儿童均可入“儿童之家” 凡愿意享受“儿童之家”这种优惠的家长,无须缴费,但他们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 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把孩子送到“儿童之家”,保证孩子身体和衣服都是干净的,并穿上合适的围裙。 2. 家长必须尊重“儿童之家”的女教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在儿童教育方面必须同女教员密切合作。母亲们每星期至少与女教员交谈一次,向她介绍孩子在家中的表现,并听取教员的有益建议。 凡发生下列情况,孩子将被“儿童之家”开除: 1. 那些没有梳洗、或穿着脏衣服被送到“儿童之家”的孩子。 2. 那些屡教不改的孩子。 3. 那些家长不尊重“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或家长的恶略行为破坏了“儿童之家”的教育工作的孩子。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补种工作的疫苗供应、技术指导和统计报告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安排接种。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学生,确保在校学生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的基础和关键,切实保证我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切实消除学校学生的免疫空白,预防相应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儿童)制定以下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各小学在新生入学时,要查验新生预防证查验,无证的要及时补办,漏苗的要及时补种,确实疫苗补种工作,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协同家长和防保站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各校、各托幼机构要及时联系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防保组直接参与做好所辖范围内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各托幼机构、学校要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到程序,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区域的疾病防疫机构反馈。 3、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可打印修改)

附件1 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目的是为了查验学龄儿童是否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您到学校指定的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流程如下: 家长或监护人持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的接种单位 办理查验手续。 接种单位对儿童接种记录进行查验后,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在接种证最后一页记录查 验情况。 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办理入园、入学手续,并按照预约时间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完成疫苗的补种。 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督促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 注:1、本通知对象:2017年即将进入幼儿园和小学的新生家长,以及初中生的家长。

2、如儿童曾接受过预防接种但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请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证明。

附件1: 查验预防接种证通知 各位家长: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儿童健康成长是大家共 同的心愿。免疫接种是预防相应传染病,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最 有效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 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您的孩子无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全程免疫,请立即到当地 卫生院补办接种证或补种疫苗。完成补证或疫苗补种后,在您 孩子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名时请将接种完成证明交给学校登记入档,今后请您妥善保存接种证,以备升学或转学查用。 谢谢配合!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草海镇小水美小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

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学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儿童入园体检表含填表说明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填表说明:

1. 基本情况 既往病史: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 过敏史:注明过敏的药物或食物等;家长签字:儿童既往病史和过敏史须经家长确认后签字。 2. 体格检查 体重、身长(高):填写检查实测数值,评价按离差法(上、中、下)或百分位数法(P97)填写; 皮肤:未见异常填写(- ),异常填写阳性体征;眼:按左右眼填写,未见异常填写(- ),眼外观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视力: 4 岁以上儿童应测查视力,填写实测数值,未进行视力检查应注明“未测” ,测查不合作者填写“不合作” ; 耳:按左右耳填写,未见异常填写(- ),外耳异常填写阳性体征;口腔:填写牙齿萌出数,按牙位填写龋齿位置;咽部:咽部检查未见异常填写(- ),异常填写阳性体征;头颅、胸廓、脊柱四肢:相关项目中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听诊未见异常填写(- ),异常注明阳性体征;肝脾:填写肝脾触诊情况,未触及填写(-),触及肋下肝脾,按厘米填写; 外生殖器:检查男童,未见异常填写(- ),异常者填写阳性体征;其他: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3. 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填写实际检测数值,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其他: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4.检查结果: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 5.医生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注明“体检合格” 、“暂缓入园(所)”。 6.医生签名: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7.检查单位: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制度(参考模板)(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安全卫生制度 (模板) 一、儿童到活动室应有家长接送,如无家长接送,途中安全由儿童家长自行负责。 二、活动室开放时管理员要做好入室和离室儿童登记,向参与活动的儿童家长告知有关安全责任,落实成人看护,不得脱离岗位,随时巡查儿童活动情况,注意观察进出活动室人员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确保活动室人员安全。 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志愿者的管理,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友爱、互敬互助,自觉遵守活动室各项规章制度,在活动室内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活动室环境要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室内禁止高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五、请自觉爱护室内、外设备设施及用品,活动室内物品不准私自带走,不得外借。损坏时,视情况需进行合理赔偿。 六、使用学习娱乐设施时要做到讲究卫生、爱护器械、注意安全,请勿随处搬移摆放设施。活动结束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将所有设施置于停机关闭电源状态。 七、家长、监护人请看管好各自的孩子,经常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奔乱跑,进活动室后不得擅自离开,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使儿童知道所在地名称、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八、严禁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到活动室。管理员要对前来活动的儿童进行检查,儿童之间要相互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九、管理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室内外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防止门窗、天花板、电源等脱落造成安全事故。凡是儿童进过地与活动场地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准乱放杂物,防止儿童摔倒。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村(居)委反应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活动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请保管好自已的财物、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 十一、禁止带宠物进入活动室。

社区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一)社区儿童之家入园须知(一)儿童之家免费向孩子开放,开放时间请看时间安排表。 (二)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儿童玩耍、学习,在园期间孩子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三)不能将儿童之家的书籍、玩具带回家,请家长做好协助管理工作,如需借阅,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儿童不能带小刀等易伤害儿童的危险物品进入家园活动场所。 (五)遵守儿童之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保持清洁,做到轻拿轻放。不在墙壁乱写乱画,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六)请家长管理好孩子,不准在室内、走廊、围墙旁嬉戏、追逐、大脑、儿童之间游戏、玩耍不能采取揪斗、撕打等可能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以免产生危险。 (七)为避免孩子间发生困扰,争执、冲突,请勿让幼儿将零食、零用钱、贵重物品带到园内。 (八)儿童若感染传染病,如严重感冒、水痘、腮腺炎、麻疹、结膜炎、脑膜炎、皮肤疱疹、疥疮等时,请勿入园,以免传染。

(二)社区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成立儿童之家工作领导小组,本社区关心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骨干积极参与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工作。 (二)协调和整合各有关部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共同推进儿童之家各项工作。 (三)组织开展多种有益的活动。儿童之家每周为儿童开放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周末、寒暑假期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年为儿童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儿童开展有组织的主题活动分别不少于2次。 (四)建立儿童之家成员档案,对外出农民家庭及留守儿童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情况全,更新快,管理及时。 (五)组建儿童志愿者服务工作网络,建立本社区儿童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儿童及监护人开展各项活动。

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记录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授课人: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关于查验接种证的专题知识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小学校托幼机构在招收新生时,在招收通知书上,要注明新生入学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合格证明,入学后,学校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同时登记在表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应表格中,对漏种疫苗的学生再登记到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中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的栏目中,并上报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补种疫苗结束后,再将此表发到各学校存档。对需补种和补证的学生校方要立即填写表2《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疫苗补种通知单》发给学生,督促学生或其监护人到辖区接种门诊补种相应的疫苗和补办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要纳入各个小学托幼机构的常规工作,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入托都要查验接种证,对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同样要查验接种证,并做好登记与报告工作。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预防接种程序,同时为预防校园内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规定,入学前儿童应该完成下列十种疫苗(一年级以上的学生接种疫苗必须完成下列各疫苗最高次数):

1.卡介苗:1次即合格; 2.脊灰疫苗:3周岁以下的儿童满3次,4周岁以上的满4次即合格; 3.百白破疫苗:2周岁以上满4次; 4.白破二联疫苗:6周岁以上满一次即可; 5.乙肝疫苗:所有入托入学儿童满3次即合格; 6.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疫苗的麻腮疫苗或麻腮风疫苗也作为一次麻疹统计在内。5周岁以下满2针,6周岁以上的满3上即可; 7.乙脑疫苗:04年上半年(6月30日以前)以前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满2针,5周岁以下满3针,6周岁以上满4针即合格。04年下半年(7月1日以后)以后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1针,2周岁时接种第2针即可。 8.流脑疫苗(包括A+C流脑疫苗):3周岁以下1针,3-5周岁2针6周岁以上3针。 9.风疹疫苗:5周岁以下满1针,6周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含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风二联疫苗); 10.甲肝疫苗:1.5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 所需表格请到疾控中心接种门诊领取,经查验后将表格上交于疾控中心汇总。

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兴趣爱好,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或临时监护人与学校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三)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月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临时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四)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找一名代理家长,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的“五个一”活动。

建设儿童之家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建设儿童之家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儿童之家工作,确保儿童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儿童之家作用,团县委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学习、娱乐活动,让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孩子们“学习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娱乐的场所,健身的阵地”。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新一代人才健康成长的战略高度出发,改善儿童课外活动条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活动相结合,基本建立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体系,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二、目标任务 建设儿童之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发挥校内儿童之家的阵地作用 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团县委成立“关爱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县《xxx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努力按工作计划实施,逐步使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学生养品德、学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丰富文化知识的主阵地、主渠道。 补充完善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各级团委要进一步完善儿童档案和信息卡,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

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班级和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儿童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继续开展人文关爱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他们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家的感觉,增强儿童的生活信心,体会到学习生活和成长的快乐。 注重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借助心理健康教材,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有心理障碍的儿童,大力开展心理疏导,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明确职责,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真情关爱,做到“三个优先”。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对在校儿童学习上实行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 2、改善环境,加强管理。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办好儿童之家,配备必要的图书、棋类、球类等活动器材,通过广泛宣传和活动开展,让儿童得到好的教育、管理、照顾和关爱。 四、建设标准 儿童之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硬件方面 1、活动用房不低于20平方米,房舍安全、方便、实用。活动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以与村委办公室、学校图书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各类活动室等合并设立。 2、配备一定数量的图书、期刊、报纸和文体器材,基本满足儿童的学习和娱乐需求。 3、配备基本的课桌、简单的生活应急用品(如开水、雨伞

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汇编

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米村镇米村小学

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容包括:学生的、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联系,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联系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期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活动。 2.要求留守儿童家长每月与孩子通一次,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结成帮扶对子;通一次亲情,献上一份亲情爱心,写一封亲情家书,每月汇报一次学习情况,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 帮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 主任:委员: 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 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 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 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 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 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 “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

妇女学赶先进、弘扬

“四自”精神。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

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教师及随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1.三、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四、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五、课程教学中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帮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 六、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留守儿童,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七、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的方法,不要溺爱孩子,当孩子做错了事要及时管教,一般情况下,不要满足孩子正常需要之外的要求,以养成孩子自我克制的习惯。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八、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九、留守儿童是社会普遍的问题,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多关注了解留守儿童,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氛围。 感谢您的阅读!

留守儿童之家各项规章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教师及随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1.三、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四、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五、课程教学中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帮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 六、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留守儿童,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

童健康、和谐发展。 七、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的方法,不要溺爱孩子,当孩子做错了事要及时管教,一般情况下,不要满足孩子正常需要之外的要求,以养成孩子自我克制的习惯。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八、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九、留守儿童是社会普遍的问题,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多关注了解留守儿童,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氛围。

社区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建立留守流动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对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随时了解留守流动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与各学校加强联络,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三、重视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四、经常组织留守流动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五、课程教学中加强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儿童自尊、自立,帮助他们知法、守法。 六、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留守儿童,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专设心理辅导教师,心理健康咨询室,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七、依托各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引导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方法,不要溺爱孩子,当孩子做错了事要及时管教,一般情况下,不要满足孩子正常需要之外的要求,以养成孩子自我克制的习惯。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八、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九、留守流动儿童是社会普遍的问题,各儿童之家要多关注了解留守流动儿童,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氛围。

最新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朱马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朱马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高里中心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组织领导制度 1、各项目学校要分别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及学校一把手任组长,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学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县区、对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 3、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部分贫困留守儿童给与生活补助,确保他们不辍学。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二)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三)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座谈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办村(居)家长分校和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与学校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四)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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