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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分析(1)

高利贷分析(1)
高利贷分析(1)

浅谈目前社会高利贷现象存在与对策

最近当人们打开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等传媒工具,有关因民间借款、高利贷而产生的各类新闻层出不穷,颇有全民放贷的味道。笔者摘录了其中几条:

新华网新闻2011年9月28日透露:温州市再发生两起因无力偿还高利贷而跳楼的事件。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两位企业主均为当地鞋厂老板,欠债上亿;

网易新闻2011年11月8日透露:曾是浙商银行南京分行秦淮支行的信贷员蔡磊,圈走客户何某2000多万元巨款,不知所踪。据记者从权威渠道证实,蔡磊是一名隐匿于银行体系内的高利贷操盘手,初步调查显示,其涉及金额达到了以亿计的规模;

搜狐财经2011年11月10日透露:建设银行丹阳市丹金分理处行长圈走当地一家大型企业(当地最大企业之一)1000万元资金出逃,目前这笔钱有血本无归的可能。据知情人士称,此行长在建行工作期间,利用资源便利,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以及其他民间借贷等,与当地企业和民间借贷网络都很熟悉;

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发布《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借贷利率也处于阶段性高位,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并且,温州市大约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

内蒙古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规模有2000亿元以上,且最高年利率普遍在60%以上;

被外界戏称为“宝马乡”的江苏省泗洪县中小企业众多,特别是地产企业,据当地不完全统计,该地资金需求量的激增导致高利贷民间融资占全县民间融资规模的85%以上,约20亿元;

常武地区知名老企业天香集团,因不堪重负,最近已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据悉,其中涉及当地小额贷款公司负债6500万元……

笔者从多方渠道了解到,目前常武地区高利贷短期融资利率月息达到60‰以上,也就是一百万一天要付2000元以上的利息,超短期借款(1-2天)甚至达到月息90‰的水平。受高利趋使,一些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暗地向社会普通百姓吸收资金用于高利放贷,而一些经营较好又有闲散资金的企业老总索性直接做起了高利贷生意,社会上大量的闲散资金流入高利贷市场。但是受到高利诱惑的善良的百姓们并不知道因为很少有经营者的利润可以覆盖如此之高的财务成本,同时由于放贷者很少是专业的金融信贷人员,不能准确判别企业的风险点,无法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获得企业的负债信息,放贷类似于赌博心态,所以如此具大的收益后面埋伏着具大的风险,随时都有血本无归的可能。就在前几天,笔者原单位的一位客户打电话给笔者,咨询一笔拆迁资金的投资方案,笔者综合考虑了目前市场上投资品种、该客户资产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建议配置一些贵金属类理财产品以及一些债券类和票据类理财产品,当客户得知年综合收益率在6%左右时,不屑一顾地回答收益太低,称还是借给那放水钱(高利贷)的,月息最少3分以上。要知道该客户只是一位普通上班族,平时特别节约,这笔拆迁资金是她后半生的生活依靠,如果……笔者

实在不敢再往深里细想。

基于上述种种情况,笔者作为一名金融工作者,就目前社会盛行的高利贷现象做出以下浅显分析。

一、国家的对经济和行业的调控政策让高利贷有了生存空间。

今年国家采取了紧缩的宏观调控政策,6次上调了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已达到21.5%,造成了银行信贷规模的大规模收缩,存量贷款普遍遭到压降,新增贷款难上加难。同时由于国家采取了规范房地产价格的相关政策,致使与之相关联的相关产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表现为货款回笼难度加大,资金短缺形成恶性循环,原本不景气的企业就如雪上加霜,企业在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首先选择小贷公司借款,但是由于小贷公司盘子有限,高利贷市场便由此得到生存空间。

二、银行的超高要求和繁琐的贷款手续让高利贷有了生存的空间。

每个银行的贷款操作流程都是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以及《贷款通则》为依据,所以大同小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个企业或者个人想通过银行贷款,一是一般得有熟人引荐,这样银行可以通过介绍人了解到拟借款人的初步情况,便于风险控制;二是在银行必须有开户和一定数量的存款,因为银行其实是把贷款做为吸收存款的一种手段,如果是成长型企业正是资金缺乏的时候,根本不可能满足银行的要求,所以基本没有机会取得贷款;三是一般需用房地产抵押,如果是信用担保贷款,必须是银行认定的优质客户,而且贷款利率会在基

准利率上做较大上浮;四是银行对借款者附加要求比较多,除了被要求购买贷款银行发售的相关理财产品、银保产品,而且部分贷款只能以银票形式下发,如需现金还须办理贴现,增加了融资成本,最关键的是由于信贷规模收紧,许多银行根本没有贷款规模用于贴现,客户无法取得现金;五是审批环节繁琐,很多银行的分支机构没有授信审批权,必须报市分行、省分行甚至总行审批,每道审批都需要耗费一定的工作日,授信从申请到结束,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对于需要急用的客户来讲,贷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错过商机,失去信誉的后果。

三、合法中利贷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让高利贷有了生存的空间。

据了解,目前常武地区共有22家经江苏省金融办批准成立的小贷公司,贷款规模目前已超过100亿,月息控制在20‰以内,这在普通人看来已经很难承受的贷款利率,在社会上却还是被当成紧俏商品,远远不能满足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小额贷款公司因受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办相关政策制约,严禁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向公司股东借款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向银行融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并规定融资的银行不得超过两家,也就是说如果一家注册资金为3亿元的贷款公司,在资本金全部到位后,充其量规模也只有6亿元,其余的规模就只能依靠利息收入。同时由于小额公司向普通银行融资的利率和普通企业向银行融资利率相同,没有任何优惠,并要向融资银行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致使融资成本过高,在几乎无利可图的前提下再去冒放贷风险,显而易见没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愿意采取该种扩大规模的方式。而向政策性银行融资虽然可享受较低的贷款

利率,但是想要取得授信非常困难,且额度较小,造成小额公司无法将规模扩大。正是由于上述情况,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小企业在无法得到小额贷款公司的中利贷资金时,只能被迫接受社会高利贷。

高利贷的存在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危害,首先是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借贷人为了解一时之急借了高利贷,从其内心来说其实是非常不愿意的,而且对于自身的还贷能力并不会做很理智的评估,饮鸩止渴,常常发生不能按时还款现象,而且一些借贷人所借高利贷用于象赌博之类的非法用途,本身就得不到法律保护。而放贷者催贷最常用的就是暴力收贷手段,极易造成纠纷,酿出惨剧;其次加重了借款企业负担。高利贷月利率均在60‰以上,极少有企业能依靠经营覆盖这么高的财务成本,经营者原本就比较困难,由于紧急困难选择高利贷,高利的负担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生存造成严重威胁;再者容易形成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目前人们很难区分非法集资和正常的民间借贷,借款人编造诸如转贷过桥、周转资金都理由,以高利息做诱惑,非法集得大量资金后,或者挥霍,或者携款外逃,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并引发诈骗犯罪。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社会高利贷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法制管理,完善法制体系,严厉打击利用民间借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公安机关应该加大对民间高利贷和地下钱庄的打击活动力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高利贷”从本质上看,其实是一种非法金融业务,人民银行是非法金融业务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

行职能,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及时发现“高利贷”苗头和信息,并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及时取缔,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积极引导正常的民间借贷活动,增加合法放贷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国家也出台相应的政策允许只要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条件便可以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并且从政策上放宽合法放贷公司从金融机构中取得的融资规模。如果客户能从小贷公司借到中利贷的资金,一定不会借高利贷,这样高利贷就市场挤压出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抑制高利借贷的自觉性。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渠道向社会宣传非法高利融资的危害性,举案说法,教育群众增加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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