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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范标准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范标准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范标准

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11、组织本矿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分类、任职资格条件及配备要求

1、煤矿“六长”

(1)人员范围

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兼任矿长助理)(简称“六长”)。

(2)任职资格条件

煤矿“六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4年以上工作经历。

矿长必须持有有效的《山西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其他“五长”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

(3)配备要求

煤矿必须按要求配齐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六长”,按照煤矿安全监管隶属分别在市国资委、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并在太原市煤炭工业局注册备案,领取《太原市煤矿“六长”注册合格证》。“六长”不准在其他煤矿同时任职。

2、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人员范围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煤矿安全科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风、生产技术、机电运输、地质测量、调度中心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安全生产区(队)负责人。

(2)任职资格条件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3)配备要求

煤矿必须按生产需要配齐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要有18人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其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区(队)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煤矿安全科至少7人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

3、技术人员

(1)人员范围

具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采掘、机电、通风、安全、地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区(队)等工作人员)。

(2)任职资格条件

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采矿技术、煤矿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测量工程技术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3年底前全部达到煤炭相关专业大专文化程度。

(3)配备要求

煤矿根据产能配备技术人员,要按照煤矿安全监管隶属分别在市国资委、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并在太原市煤炭工业局注册备案,领取《太原市煤矿技术人员注册合格通知单》,技术人员不准在其他煤矿同时任职。具体要求为:

①45万吨/年矿井至少配备20人;

②60-90万吨/年矿井至少配备30人;

③12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至少配备50人。

采掘、机电、通风、安全、地测各专业具体配备人数由煤矿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但每个专业都必须配备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1)人员范围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下电气工、井下爆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提升机操作工、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瓦斯抽采工、防突工、探放水工等10个工种。

(2)任职资格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病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

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5、具有2年以上煤矿生产作业工作经历;6、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7、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配备要求

煤矿要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合理配备特种作业人员,至少达到以下配备要求:井下电气工:综采面2人/班,综掘面1人/班;井下爆破工:机采面(需爆破作业的)生产班1人/班,炮掘面生产班1人/班;安全监测监控工:2人/班;瓦斯检查工:一般每个采、掘工作面1人/班;安全检查工:一般每个采、掘工作面1人/班,安全巡查至少由3人组成检查组检查;提升机操作工:2人/部、班;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生产班2人/台、班,检修班1人/台、班;瓦斯抽采工(高瓦斯矿井):3人/班;探放水工:3人/班。

5、其他从业人员

(1)人员范围

煤矿除上述四类人员以外从事煤矿生产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各岗位的工人。

(2)任职资格条件

①煤矿井下班组长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

以上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年龄在50岁以下。必须参加由三级以上煤炭培训机构承担的班组长任职资格培训,领取班组长类《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工种不同,采煤和掘进班组每班每面至少配备1名班组长;通风、机电、运输班组每班至少配备1名班组长。

②班组长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由四级以上煤炭培训机构承担的从业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中对于新进入煤矿工作的工人,只能先从事其他从业人员工作岗位,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正式上岗前,还要参加企业组织的为期不少于三天的针对本企业特点的生产安全技能培训,重点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特点及避灾路线等内容,并在有经验的职工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或参加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在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方可申请调整到实行职业准入的其他工作岗位,并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二、基建改造矿井

(一)建设单位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基建改造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工程质量技术科、机电科、地质测量科、调

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3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承担建设方安全管理责任。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建设的统一协调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建设工期,严禁片面追求速度而忽视安全的现象发生。

(2)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严把施工、监理队伍准入关,不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施工、监理队伍不得进入,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单位工程不得开工。

(3)负责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培训(按照煤矿安全监管隶属分别由市国资委、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统一组织或授权煤炭主体企业(煤矿)组织)和施工、监理人员的备案及管理工作,严禁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上岗。

(4)负责建设施工过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跟班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5)负责双电源供电、安全监控和矿井通风系统等基础工程及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条件。

(6)负责向施工方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设计等技术资料,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7)负责组织制订瓦斯、水、火、顶板、煤尘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负责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安全例会,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和施工安全费(造价的2%),严禁少提或不提取安全费的现象发生。

3、人员配备要求(人员分类及任职资格条件同生产矿井)

(1)煤矿必须按要求配齐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持有有效证件的煤矿“六长”,按照煤矿安全监管隶属分别在市国资委、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并在太原市煤炭工业局注册备案,领取《太原市煤矿“六长”注册合格证》,不准在其他煤矿同时任职。

(2)煤矿必须按建设改造需要配齐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要有12人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其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煤矿安全科至少7人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

(3)“六长”及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由煤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但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

的从业资格证书。

(二)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要按基本建设矿井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必须在建设单位备案),履行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三)基建改造矿井在联合试运转时必须达到生产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机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目录 一、机构设置框图 (1) 二、部门职责及机构编制 (2) 一)、监事会 (2) 二)、董事会 (3) 三)、总经理办公室 (3) 四)、行政部 (5) 五)、财务部 (6) 六)、生产部 (7) 七)、研发部 (9) 八)、销售部 (10) 三、岗位职责 (12) 一)、监事长 (12) 二)、监事 (12) 三)、董事长 (13) 四)、董事 (14) 五)、总经理 (15) 六)、总经理助理 (16) 七)、行政部经理 (16)

八)、财务部经理 (17) 九)、生产部经理 (18) 十)、研发部经理 (19) 十一)、销售部经理 (20) 十二)、办公室主任 (21) 十三)、公关部主任 (23) 十四)、车间主任 (24) 十五)、督查 (25) 十六)、采购部主任 (26) 十七)、库管 (27) 十八)、销售代表 (29) 十九)、市场部主任 (30) 二十)、财务会计 (31) 二十一)、成本会计 (32) 二十二)、出纳 (33)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经改制后已经营运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时间里公司在内部管理、对外联络、产品销售上都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公司整体面貌也有了巨大的变化,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得到了提升。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为了进一步合理分配公司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使部门设置能有效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公司的长足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将管理部门的编制和组织结构设置做出如下方案:一、机构设置框图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3.20

附件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3 月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 4.1 一般规定 (5) 4.2 住宅工程 (5) 4.3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 4.4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 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 5.1 一般规定 (8) 5.2 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 5.3 其他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1 总则 1.0.1 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 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 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 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 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 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 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 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公司的人员编制管理贴近生产经营实际,管理规范有序,发挥人员编制的人力成本控制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兆泉汽车所有部门。 三、术语 (一)人员编制: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市场环境对所配备人员的数量、结构所作的计划。人员编制通常每年制订,包含岗位、人员数量、薪酬模式等内容,是进行人力成本预算和控制的重要管理工具。 (二)薪酬模式:公司现行的薪酬模式包括计时、计件、销售提成三类。 (三)直接人员: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直接创造产品价值的人员。 (四)间接人员:非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包括管理、营销、物流、品质、技术、后勤、生产辅助等岗位类别。 四、正文 (一)编制管理模式 以审批确定的年度编制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编制进行增减、调整等滚动控制。 (二)年度编制 1.年度编制根据年度经营规模制订。 2.年度编制制订规则 (1)直接人员:根据年度产量目标、生产组织方式制定人员编制。

同时根据可能的产量波动,制定与其相匹配的浮动编制预案。 (2)工作量与产量密切相关的间接人员:根据与直接人员的比例关系制订人员编制及浮动编制预案。 (3)其余间接人员: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业务流程、岗位设置等制定编制,应结合与直接人员的比例关系、历史状况等从紧控制。 (三)年度编制制订流程 1.每年第四季度,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次年度人员编制工作通知,提供范本,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及其它相关要求。 2.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年度编制,并说明编制制订所依据的产量或销量规模,明确岗位、数量、薪酬模式、间接人数控制目标。 3.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沟通编制,并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4.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编制执行状况进行适时监控与管理。 (四)编制滚动控制 1.编制滚动控制指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人员编制实行适时控制和跟 进的动态管理。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在年度编制基础上的编制新增、编制减少、编制转移及浮动编制预案控制。 2.编制新增 (1)主要包括所有因人员异动、业务与职能新增等带来的岗位和人数增加。 a.审批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工艺部——分管人力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3.编制减少

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的解决方案.docx

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 公司文件 行字[2014]第07号 关于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决定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开发能力及内部管理水平,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管理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如下任命: 一、公司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副经理2名、总工1名、总经理助理1名,下设工程项目管理部、咨询部、综合管理部室、人力资源部。原公司总监办更名为工程项目管理部,咨询室更名为咨询部,综合办公室更名为综合管理部,新设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同志全面负责公司工作。 副经理同志分管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咨询部工作,同时兼任咨询部经理。 副经理同志分管综合管理部,同时负责公司资质的保级、升级工作,以及合同管理工作。

总工同志全面负责公司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技术文件的有效性,负责专业技术类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负责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公司新项目的开拓。 总经理助理同志分管人力资源部工作,同时协助总经理处理各项事务,以及公司新项目的开发。 副经理、总工、总经理助理的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安排及督促。 二、人员任命 任命同志为工程项目管理部经理,主持工程项目管理部的工作。 任命同志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主持人力资源部的工作。 任命同志为综合管理部经理,主持综合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任命同志为咨询部副经理,协助咨询部经理开展咨询、设计等工作。 任命同志为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开展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及人员编制 1、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管理、人员调度等。人员配置:由各监理部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2、咨询部负责公司咨询及设计业务的开展。人员编制3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 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 4.6%,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 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10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技术人员配备及主要职责 1、施工人员配备: 该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物资供应负有直接责任。 2、主要职责 2.1项目经理职责: 我公司将委派张班超同志担任本标段工程项目经理,张班超同志是我公司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该同志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施工经验。 ⑴代表本公司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合同条款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承担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和全面管理工作。 ⑵主持编制项目总包责任管理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的目标与方针。 ⑶确定项目总包责任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并配备人员,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工作。 ⑷及时、适当地作出项目管理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人事任免决策、重大技术方案决策、财务工作决策、资源调配决策、工期进度决策及变更决策等。 ⑸依据本公司质量管理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的正常运行。以积极的态度支持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在施工质量管理中提出的各种技术整改措施和奖罚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都处于受控状态。 ⑹审批各分包商的技术方案与管理方案,并监督协调其实施行为。 ⑺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 ⑻参与重大质安事故的处理。 ⑼负责项目对外的综合协调关系,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接触,解决随机出现的各种问题,替业主、监理排忧解难,确保业主利益。 ⑽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当地村民委员会的关系,确保当地政府部门利益并促使本项目成为“爱民工程”。 ⑾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⑿负责组织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布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施工现场规划和组织临时设施搭建,落实安排好物资供应、机电设备、劳动力准备。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程序,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母子公司管控体系要求,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 (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4)有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可依据本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母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管控范围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执行情况。第八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集团公司审批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 (1)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 (2)审核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经营层设置职数,提交总裁办公会研议后,提请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核备案子公司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设置职数。 第十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自行管理的范围: 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结合本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分解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编制,确定部门正副职职数以及部门内业务单元设置。 第三章调整依据及要求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根据企业类别、发展战略、组织结构模式、经济效益、管理幅度、员工总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应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及时、谨慎、民主、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减少改革成本。 第十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应适应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外部市场变化的要求,顺应国内外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减少中间管理层次,避免设置业务重复或职能相近的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式管理。 第十四条岗位设置不宜过细,不得因人设岗。要撤并无效、低效岗位,提高人员素质,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满足专业化协作的需要。提倡部门按业务流程管理,部门内一般不再下设二级职能处室,减少工作界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第十五条确定人员编制,必须以核准的工作量和生产任务为前提,以科学先进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先定任务、定职责、定岗位,后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人员,不得超编制用人或无编制增人。 第十六条严格职数管理,不得超职数配备经营层成员,已超职数配备的,要逐步压缩到职数以内。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子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就子公司机关职能部室人员编制控制人数指导意见,尤其是副职或助理设置职数务求精干。

高校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 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6号)、《关于印发珠海广播电视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7号)、《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4号)、《关于珠海广播电视大学(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加挂牌子的批复》(珠机编办〔2013〕131号)精神,我院为市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归口市教育局指导;珠海广播电视大学为我院直属机构,加挂成人教育学院和珠海社区大学牌子;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加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牌子,委托我院管理。根据上述编制方案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具体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院部 内设管理机构8个,教学教辅机构14个,附属机构1个,临时机构1个。内设管理机构下设23个科室。工会、

团委和妇女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一)内设管理机构 1.党政办公室(加挂院工会、妇委会牌子) 负责学院党政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安排、文字材料起草、会议材料准备、各类来文处理及其他党政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学院宣传、外事、档案、保密、信访、工会、妇委会、教代会、党代会、印章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宣传科3个科室。 2.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学院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各类资格认定等师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学院统战、老干部、关工委、计生等工作。 下设干部人事科、师资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建设科4个科室。 3.教学科研处 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计划审核、组织实施、考核监督、协调调度等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专任教师培训、教师工作量核算、教学资源管理;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专业(课程)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 2),且必须

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 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安装专业(水、电、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同一城市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 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11号),设立教育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的职责交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将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权交给部分学位授予单位。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高等教育质量评新评估方式,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

与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基础上,加大地方统筹力度。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实施(四)指导全国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费投入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为了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必须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能够分配给各个部门或成员,使他们形成一个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协作的统一整体。组织机构是发挥管理功能,实现管理目标工具;成功的组织机构设置会帮助生产经营单位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形成整体力量的汇聚放大,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卓有成效。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对于组织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组织机构设置除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确原则 2. 管理服务原则 3. 责权对等原则 4. 统一指挥原则 5.因事于因人设置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及行业危险性决 定的。 组织机构的建立因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遵循组织设计原则,与 规模、生产过程的危险性相适应、以保证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为提高安全 生产管理的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设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不是职能机构,而是协调机构。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配置 建立一支精明强干、团结和谐的安全管理队伍、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组 织机构,更需要适合这个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搞好安全工作,实施安 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关键环节;因为他们既是各项方针 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又是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说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体地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行业、 本单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熟悉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 (2)掌握相应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 (3)经过培训熟悉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危险性,并能根据生产特点进行 检查和处理查出的问题; (4)能够协助高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决策,也能对安全检查、处理、报 告进行记录在案; (5)满足本行业特殊要求的其他条件; 1 / 11 / 1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管理办法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部门机构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分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部下辖所有部门及岗位; 第三条公司机构及人员设置、调整应遵循统一、高效、精简,符合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调整的审议、核准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机构及人员设置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及具体操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编制增减的申请工作。 第三章流程 第七条部门设置及调整流程: 一、公司总经理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设立公司部

门,并根据经营方针的变化做出增设、取消、合并、拆分公司部门的决定; 二、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部决定进行部门调整及编写部门职责等,并对公司组织架构及工作关系进行调整。 第八条人员编制及调整流程: 一、公司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本 部门人员编制的增减; 二、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关于人员编制变化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合理者提请总经理部审议; 三、公司总经理部针对提案讨论,认为可行者签署通过,交由综合管理部操作执行; 四、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部审议结果具体操作,对岗 位及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并对该部门岗位职责进行调整。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循配置流程,不得擅自增减本部门编制、调整人员及岗位职责。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公司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的合理性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以下情况者,汇报至总经理部,并提出整改方案: 一、部门或岗位职能重复、交叉或业务相近者; 二、部门或人员为某项工作任务设立,在任务完成或已 被停止时,未及时提出予以撤销者;

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

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 一、责任单位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编制科 二、责任人行政机构编制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并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事项核准责任人科长、副科长,承办人具体办理。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 (三)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四)《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 (五)《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 (六)《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 四、核准范围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 属事 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及编制的调整与分配必须依法依规按管理程序进

行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 五、办理条件 (一)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含审批)的依法依规必须审(报)批的事项,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十四、十五、十八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第一、第三、第五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二、三、六,具体包括:(1)履行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界定不同单位类别的编制使用范围,清理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事项;(2)在 编制限额内,审核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在同一层级、同一编制性质、同一经费渠道的人员异动、聘用;(3)负责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各种编制的下达分配。 (二)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的依法依规必须审(报)批的事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二、三、六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一、二、三,具体包括:(1)凡涉及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人员编制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2)在中央批准 的行政编制总额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一层级内调整行政编制;(3)审核

关于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尉犁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县市政府、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11?2号)精神,这次尉犁县政府机构改革,制定“三定”规定的部门范围是尉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委信访局、编办。为切实做好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定职能、定岗位、定编制”(以下简称三定)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现对部门“三定”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职责 定职责是“三定”工作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关键环节。 (一)按照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参照自治区、自治州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能配置,对部门现有职能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调整、转变和界定职能的意见。 (二)在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三)在确定职权的同时,明确承担的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和强化责任。 二、定内设机构

本着精干高效、综合设置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不设内设机构。 1、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设置,注重内设机构职能的整合、调整和优化,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归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的科室。 2、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名称规范为股、室。 三、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人员编制要按照中共尉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编制数进行核定。 2、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原则按3名配备。 四、部门“三定”规定内容、时间和审批程序 各部门上报“三定”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调整,包括取消、划出、划入和增加、加强的职责具体内容;部门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部门领导职数;其他有关事项;附则。 各部门在上报“三定”规定的同时,还要上报“三定”规定有关情况的说明,即:对职能转变的情况,特别是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特别是理顺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 各部门务必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三定”规定(草案)一式两份上报县委编办进行初审。 “三定”规定的审批程序: 1、各部门依据?尉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本通知,提出“三定”规定的初步意见,与县委编办进行沟通协商。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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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权责: 3.1 光裕公司高层:依照规定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3.2 各部门;设置部门级[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各生产岗位安全生产负 责人。 4. 定义: 无 5. 作业内容: 5.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5.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5.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5.1.3 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5.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1.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实施方案 5.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5.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5.1.8 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检查并监督整改 5.1.9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5.1.10 及时/ 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2.1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2.2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5.2.3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5.2.4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25对于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26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2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3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3.2现场监督本车间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5.3.3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5.3.4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3.6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5.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3.8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3.9每月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6. 参考文件: 6.1安全生产责任制 6.2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 6.3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证书/安全主任证书 7. 使用表单: 无 8. 附记事项: 无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学生会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学生会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达到校级学生会、院级学生会、班委会成员三层联动配合,更高效的完成学校各项学生工作的目的,特此规范校(院)学生会岗位职责。学生会(校、院统一)设主席团(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秘书处(本学期设秘书长2名,副秘书长2名)和学习部(正副部长各一名,下同)、宣传部、纪检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公关部等工作机构;校学生会的人数总编制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数的2%,院级学生会编制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5%。详细职责内容如下: 1.学生会主席团工作职责 学生会主席:(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对学生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2)校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校学生会委员会议、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院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院学生会委员会议、班长联席会议(以下其他部门工作流程相同)。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学生工作。负责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督促、检查、帮助各部做好工作。 (3)负责学生会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业务学习。 (4)要对直属学生会和党总支、团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5)校学生会主席负责检查校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情况;院学生会主席负责检查院学生会、班委会的工作情况,并监督做好相关工作。 (6)分管本级秘书长、纪检部,做好指导、监督相关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1)在主席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作好学生会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情况。学生会副主席各分管3个部门,一位分管生活部、宣传部、公关部;一位分管体育部、文娱部、学习部。 (3)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主席不在场时,副主席要履行主席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主席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2.学生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有关文件;负责有关文件、备品的保管;负责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及学生会档案建设工作。 (3)负责对学生会各部工作及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登记工作及向有关部门介绍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情况及表现。 (4)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学生会主席团搞好阶段性工作布局。 (5)在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学生会全体委员的学期工作总结和评优评奖工作。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水平,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保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评 审内容,查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或岗位证书,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精品文档】 三、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要求, 1 结合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 置专业配套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只要求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标准》要求,其他监理人员可在后续工程开工时,根据工程规模进行补充配置。 四、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具有工程管理权限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重点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配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将相关监理人员与工程项目在信息系统中予以锁定。 建设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报监时应提供监理合同备案资料。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稳定,工程监理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 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不能在本单位继续执业的。 ,二,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者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 ,四,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更换的。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

执行部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执行部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部门建制 根据行政管理的要求,建立垂直管理模式的部门编制(组织架构图),以总监责制为核心,全面地建立销售各环节岗位职责,使部门业务发展责、权、利有效落实,真正做到工作配合的有效性,体现团队运作精神,确立了岗位职责的基本框架后,统一管理,分配执行部所属人员的岗位工作。 组织架构图 岗位职责 执行总监具体岗位职责: 管理权限:管理、培训本部门成员;完善本部门制度; 管理责任:协调部门内工作,有效调动部门员工工作积极性; 1、负责与策划部门及客户就相关活动进行沟通、协调,按要求及其提供的资料来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总体活动方案的细化及执行计划方案,并按具体执行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汇总; 3、将策划方案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细化执行流程,并提供最优性价比的执行方式; 4、就活动方案、计划的具体落实与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及对接,协调活动进行中的突发状况; 5、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全程监控,保障活动的顺利完成,并对其他部门配合开展的各 类主题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反馈; 6、监督负责部门编制活动策划部工作总结、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7、监督负责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部门日常管理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10、负责监督部门回收、整理、归纳活动所需道具,物品,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11、活动结束后负责组织回访客户,记录客户满意度,活动的有点以及不足之处; 12、管理、指导、监督项目团队开展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业务评估和绩效考核; 13、熟练运用公司的工具和模板保证项目的有效管理及执行; 14、审核执行表格稿并确保质量,监管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15、完成总经理交待的临时事宜。 执行经理具体岗位职责: 1、负责与策划部门及客户就相关活动进行沟通、协调,按要求及其提供的资料来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总体活动方案的细化及执行计划表,并按具体执行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汇总; 3、将策划方案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细化执行流程,并提供最优性价比的执行方式; 4、就活动方案、计划的具体落实与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及对接,协调活动进行中的突发状况; 5、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全程监控,保障活动的顺利完成,并对其他部门配合开展的各类主题活 动进行指导、监督和反馈; 6、负责编制活动策划工作总结、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7、负责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活动前期物料跟踪安装、业务及知识学习、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9、协助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部门日常管理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10、负责回收、整理、归纳活动所需道具,物品,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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