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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二0一一年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总经理、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合同)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公司厂长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

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

析会;

2)制定、修定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

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受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帐款的帐龄,防范逾期应收帐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帐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

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

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

构负责人或公司总经理汇报;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订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发生问题

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做好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

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三、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是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4.考核部门: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

批准。

5.奖惩办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1)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2)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3)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4)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

发奖金。

5)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6)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的条件:

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消、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1)“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2)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在继展;

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在对外签约;

4)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5)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销“持证人”资格;

6)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销“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四)、责任

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二、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厂长、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

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

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和组

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

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应当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1)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2)各类电话、Ⅲ机等通信工具号码;

3)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

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1.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

2.投资、联营的合同。

3.涉外合同。

4.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字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一、合同签订管理:

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

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

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本,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5. 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买卖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外协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加工定做、承揽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供应、设备、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6.公司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7.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9.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10.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1.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2.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

二、合同履约管理:

1. 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现场考核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 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定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往来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款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知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6.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批,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收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1.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 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 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o,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 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反馈;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2.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3.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4.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8.登记、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9.标的验收记录;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二、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三、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信用(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四、各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部门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各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合同)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五、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六、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任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八、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收帐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1. 建立应收账款帐目,明确应收货款,分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数额、期限、应付款人等内容。

2. 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分级表,将应收账款按账龄分为合同期内、进入预警期内、到期、逾期、进入最后通牒期、进入专业追账期、付诸法律期和坏账期八级,制订相应的催收措施。

3. 对应收账款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打印出会计账上全部接近到期的应收账款记录进行分析和诊断,对每笔账款作出处理意见。

4.制定商账(逾期应收账款)追收办法,培训催收、追收人员。

5.设计商账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内勤提示、外勤催收、委托专业信用管理公司追收、法律诉讼。商帐追收程序一般应包括下列步骤: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一. 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1. 取消赊销条件;

2. 停止供货;

3. 取消供货资格;

4. 诉诸法律;

二、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表现形式:

1. 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

2. 产品合格率未达标;

3. 拖欠货款;

4. 其他。

纠正错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撒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合同纠纷处理: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3. 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7.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8.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9.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10.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或主管公司批准。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水平,争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企业设立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为分管负责人,组成人员有、等人。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 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信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目录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二、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一合同编号规则 附件二合同管理文件样式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管理办公室,与销售公司合署办公。公司销售主管副总经理为信用(合同)管理的分管领导,信用(合同)管理常设机构负责人,信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销售公司经理兼任。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由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门的内勤、财务、采购部门业务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销售公司内勤人员负责。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 .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62957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范围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市场营销部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三、职责 3.1市场部是销售合同的承办部门 3.2财务部协助市场营销部和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销售合同档案 四、内容 4.1销售合同订立的形式 投标的项目,先由市场营销部门业务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文件投标,其他部门提供协助,如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保函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起的申请备忘录,向银行提起开具保函的申请。 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由市场部根据协议和客户谈判订立。 4.2销售合同的格式: 正式订立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客户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和根据公司销售产品的特点制定的一般销售合同版本。因情况特殊或条件限制等因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采取补签手续。对常年有业务往来关系或框架协议下的客户订单也可视为简易合同。 4.3销售合同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合同双方如有特殊要求或情况,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10)合同的附录(包括具体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详细的付款条件)也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4销售合同的评审 业务经办人填制“合同(协议)审核会签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等,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通过公司OA系统送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司法务,研发技术部,生产部,运营项目部和财务部等)领导评审会签。 4.5销售合同的订立 经评审同意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授权的业务员与用户签订正式合同,双方需签字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 4.6销售合同的归档 合同订立后,市场部应及时下发合同,将合同正本的扫描件,合同评审,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模板,分项报价和付款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运营项目部和综合管理部等。市场部负责保管合同的正本,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副本的归档。 4.6销售合同的履行 4.6.1市场营销部应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4.6.2财务部门协助市场营销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建立合同台账,工号的开立等。 4.6.3合同履行的内容: 4.6.3.1市场营销部应负责投标,合同订立以及预付款的收取。 4.6.3.2运营项目部负责合同项目的交付(包括协调设备的生产和安装,交付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到货,安装进度以及验收节点的回款等)。 4.6.3.3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在质保期内的保修以及质保金的回款。 4.6.3.4其他部门协助业务和运营项目部完成合同的履行。 4.7销售合同变更、解除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具其他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单位证明函等),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2)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进行评审。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购买或定制。 第七条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第八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

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三章合同履约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人应当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三条接收合同标的物时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第十四条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本公司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管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七条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范本

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指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一律采用本办法、非经济类合同的签订参照本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条合同定义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除劳务合同外,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所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合同管理的定义 合同管理是指对市场调研、资信审查、意向接触、谈判、合同拟定、审查会签、签署、备案、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分类 合同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公司对外采购单列入经济合同进行管理。 第六条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指公司内部法律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 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归口主管部门及职责 公司法务合约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建档并实施跟踪管理制度,跟踪管理贯穿合同谈判、起草、签订、履行、诉讼的全过程,以及时预防合同风险。 法务合约部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提供合同范本、进行资信审查等;

信用管理制度(重合同守信用)

XXXXXX有限公司信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总经理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成员,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二、信用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三、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经营、财务及工程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

煤炭运销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5237 煤炭运销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Rules and regulations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al

煤炭运销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经集团公司确定用户编码后,方可进入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签订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服务。 4、合同录入。由市(县)公司进入网站合同报批系统,按照集团公司煤炭产需衔接方案,对照合同文本及条款录入销售合同。 5、客户确认。合同用户登录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站,进入客户管理系统,浏览合同内容并予确认。 6、交易费收取。合同报批前,市(县)公司负责按要求代收交易费,逐级汇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39709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合同信用管理水平,争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公司设立合同信用管理领导小组,由为分管负责人,组成人员有等三人。 (一)合同信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能 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 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 统计分析。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信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合同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建筑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守合同、重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成立合同信用管理领导晓组,设立专(兼)职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部门负责公司合同信用管理的日常工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合同信用管理主管领导,公司分管副总为合同信用管理的直接领导合同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公司设有专职(或兼)的合同信用管理工作人员名. 一、合同信用管理领导晓组职能: (一)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和完善本公司合同信用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三)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四)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活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五)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六)合同债务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七)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及人员岗位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

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目录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二、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一合同编号规则 附件二合同管理文件样式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管理办公室,与销售公司合署办公。公司销售主管副总经理为信用(合同)管理的分管领导,信用(合同)管理常设机构负责人,信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销售公司经理兼任。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由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门的内勤、财务、采购部门业务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销售公司内勤人员负责。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 .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经理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伸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 .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做好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 .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技术合同。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三、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 .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 .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产品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经销科的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经销科科长会同主管经理共同拟定。 第4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须经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经销科科长审批。 第3章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经销科科长、主管经理、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 第8条产品销售合同订立后,由经销科将合同正本交综合办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经销科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经销科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产品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主管经理负责指导经销科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空白合同由综合办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经销科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综合办管理人员。 第17条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 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二十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 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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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总经理、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合同)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公司厂长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 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 析会; 2)制定、修定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 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受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帐款的帐龄,防范逾期应收帐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帐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 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 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部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 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 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

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6、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 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 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 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 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 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 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 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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