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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某集团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公文办理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

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

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

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

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

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总公司保密工作执行条例》。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

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

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

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11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义发出。

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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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准确规、精简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某集团有限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规范、严谨、高效的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按照**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企业公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公文(包括传真、电报),是集团公司在公务来往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体式规范的文书,是维持集团公司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综合事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和指导所属各企业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议,适用于集团公司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决定重大事项,部署集团公司全局工作;(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情或重要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所属企业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批转所属企业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所属企业办理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要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或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批准所属企业请示的重要事项(不同意用“复函”);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部门请求批准。答复所属企业一般审批事项的请示可以用“复函”;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 第六条集团公司向上级机关行文,常用“请示”、“报告”和“意见”。请求需答复的事项,必须用“请示”;汇报无需上级答复的事项,应用“报告”;回复对一般问题、事情的看法,可以用“意见”。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集团公司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可标明“秘密”; (二)紧急文件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单位标识应由发文单位全称加“文件”二字,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四)发文字号应包括企业代字、年份、序号组成。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五)上报的请示,必须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最后写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公室文件传阅管理办法

办公室文件管理办法 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收文 (一)文件签批 1、收到公文,先由办公室登记后,呈单位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批示过的公文,办公室负责统一转办、处理。 2、对于需要办理的文件,分管领导收到文件后,提出具体办理办法。若分管领导外出,按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的意见由相关科室先予办理,分管领导回来后补签。 3、对于传阅的文件,传阅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文件处理单中传阅签字栏内签字,并注明时间。 4、对于需要办理和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先送达需要办理的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进行处理,随后再进行传阅急办事项的文件,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外出,则可经电话等方式请示后先予办理后补签。 (二)文件时效 办理文件:一周内退回办公室 传阅文件:两天内退回办公室 (三)电子文件 及时下载并登记分类,按签批、办理、传阅的程序办理。 二、发文 (一)本单位发文

发文程序:拟稿—审稿—签发—编号—打印—归档。 1、拟稿。相关科室。 2、审稿。分管领导对行文目的、依据、任务、政策、措施以及文字、标点符号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改。 3、签发。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发文。 4、编号。签发后的文件一律送办公室进行统一编号和公文格式把关。一是检查公文是否经过领导签发,二是检查文种使用是否规范。 5、打印。打印文件要做到文件格式排列规范、整齐美观、字迹清晰、文面整洁。 6、归档。办公室将正式文件连同底稿(重要文件包括讨论稿,领导批示件等)、电子文本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二)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 1、我单位负责拟稿联合行文 加盖公章前的程序与本单位拟稿发文程序相同,经所有联合发文单位加盖公章后,把联合发文处理单、初稿、两份成稿交办公室留存。 2、其他单位负责拟稿联合行文 3、首先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把关,并签署意见后,找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加盖本单位公章时,把联合发文处理单复印一份、成稿两份由办公室留存。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公文处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

公文处理办法 1目的 使公司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2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公文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种类型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公文种类 ――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 ――规定、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 ――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章程、条例、规则;批转所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某些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某项工作的意见; ――签报、工作联系单?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工作以及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4.2公文格式 4.2.1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 正文、印章、附件、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并编主办单位发文 号; ――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标明“特急”、“加急”、“平急”;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3]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

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某国企公文处理办法

某国企公文处理办法 某国企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xx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xx〕14号)、《xx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xx)以及国投集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包括传真、电子文件等)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是依法进行公司各项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收发、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司的公文按种类主要包括:决议、决定、规定或办法、通知、通报、请示、报告、议案、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规定、办法“规定”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和行为规范。 “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用签报。 (七)议案。适用于向有关会议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 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答复对方征求对某项工作的意见。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模板】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 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公文标准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固定值使用30磅,或使用1.5倍行距。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的胶纸印刷

纸或复写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张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 mm±1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装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方正仿宋体gbk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方正小标宋体gbk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集团总裁办公文管理规定

集团总裁办公文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目的 为使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标准,提高行政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效率,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公文管理。 3、术语和定义 公文:指公司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公司有效进行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的载体和工具。 通知:用于发布公司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印发公司的规划、计划、工作要点、总结等事务性文件,传达要求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等。 通报:对公司重要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及人员,适用于表彰、批评事项、工作完成事项等。 报告:适用于子分公司向集团公司、下级向上级以及向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等,向集团公司或下级向上级呈报。 请示:适用于子分公司向集团公司、下级向上级以及向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向集团公司或下级向上级呈报。 意见:适用于对公司的有关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公司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4职责 总裁办:公司行政公文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及公文管理的监督指导。子、分公司综合部:其子分公司的公文管理归口部门。 5.管理细则

公文标题规范写法 公文标题 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公文标题中除规定、办法等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应当用小2号黑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5.1.2公司公文的发文字号由公司规定,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弧形括号“()”括入。发文字号用5号宋体字,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排布。 5.1.3发文单位应使用单位全称。 5.1.4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主送单位应使用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5.1.5公文正文位于主送单位名称下一行,用小3号仿宋字体。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5.1.6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小3号仿宋字体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有多个附件,应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1.7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部门名义发出且部门无单独印章的以外,均应加盖发文单位印章。

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 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公文处理办法(集团化标准)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推动公文处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文是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公司经营理念,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级机构并负责指导项目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部门/项目公司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项目公司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知 适用于下发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任免和聘用人员;传达要求项目公司执行的事项;传达上级公司的指示;转发上级公司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项目公司的公文等。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公司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公司的询问。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公司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七)批复 适用于答复项目公司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公司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公文处理工作经验交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文处理工作经验交流 篇一:办公室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办公室工作经验交流 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可以说是一个单位的枢纽,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我们又是卫生计生系统的办公室,中间多了一重当下比较紧张的医患关系,比其他单位多面对着这一特殊人群,就更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多动脑筋,多学习。我在这里谈不上什么经验,更多地是向大家学习,下面只是我在某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综合性不是很强,有不合适的地方,请多指教。 一、在院内的卫生计生工作部署方面,我们要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我认为,我们办公室是比较优先接触这方面文件的人,在给领导传阅这些文件时,我们要做到对文件的内容有所掌握,有重要的信息要及时提示领导,尤其是对卫生计生系统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做到心中有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在提建议前一定要深入各个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研究,经常走进临床科室,接触广大医患人员,多向他们了解情况(对医院规章制度和下发文件的了解、对医院发展的建议、

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形成的好的做法等等),从细处着手,广泛收集资料,综合整理出有针对性的素材,力求建议的合理化。在医院重大政策制度的落实方面,办公室要做好督查工作,当然这项工作不是一己之力能完成的,要协调好其他部门(如监察室)共同完成,不是简单地下发一个督办单,而是要真正深入其他科室,多方调研,深入了解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与各科室建立起常态化的联系,形成制度落实及时到位的好习惯。调研后,把真实的情况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使领导掌握工作动态。 二、在办文办会方面,个人要做到提高学习能力,多看卫生计生方面的文章,了解这方面的新知识、新动态,要保证文件的时效性,紧跟国家大的方针政策。做到规范办文。文件质量和办文效率是工作效率的综合体现,也是办公室工作水平的直接反映。做好办文工作,我们重点抓好两个环节:一是保证文件质量。一方面是公文内容把关。另一方面是文字把关。印发的每一份文件,都力求各发文对口科室做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清楚、简明扼要、逻辑严密。二是规范办文程序。从公文的起草、送审、报送、查询和传阅等各个环节,进行统一规范,以克服各行其是、杂乱无章、影响效率的现象,发文前须填写发文卡,须经领导同意,全院的文件经办公室统一发出。我院自去年开通了办公oa系统,这样不仅节约了办公成本,而且也提高了文件的贯彻落实效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 文处理办法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

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八条****其他常用文种包括: (一)签报 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人书面请示工作,用“签报”。 “签报”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送分管领导人。“签报”不盖章,原件批回。 (二)简报 是反映情况,指导工作或单位间沟通消息时常用的一种简便的文字材料。 (三)工作总结 是对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综合、归纳、分析,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并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报告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材料,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本工具。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

国有企业公文处理办法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xx科技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第三条公文是公司在实施行政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xx科技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七条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部门或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八条综合部是公司本部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部门、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指定政治可靠,忠于职守,具备一定文秘专业知识的专人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各部门、子公司公文管理岗位人员应报综合部备案。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 第十条通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和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 适用于传达要求下属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制度;任免和聘任人员。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四)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六)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属单位的请示事项。 (七)函

【办公常用表格】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公文处理_(办公室人员专用)

公文处理(办公室人员专用) 一、红头文件的制作及标准 1、进行页面设臵 选择“文件”——“页面设臵”选择“页边距”附签,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选择“版式”附签,将“页眉和页脚”设臵成“奇偶页不同”,在该选项前打“√”。选择“文档网格”附签,“字体设臵”,“中文字体”设臵为“仿宋”;“字号”设臵成“三号”,单击“确定”按钮,选中“指定行网格和字符网格”;将“每行”设臵成“28”个字符;“每页”设臵成“22”行。然后单击“确定”按钮,这样就将版心设臵成了以三号字为标准、每页22行、每行28个汉字的国家标准。 2、插入页号 选择“插入”——“页码”,“位臵”设臵为“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设臵为“外侧”。然后单击“格式”按钮,“数字格式”设臵为全角的显示格式,单击“确定”按钮,再次单击“确定”按钮完成页码设臵。双击页码,在页码两边各加上一条全角方式的短线;并将页码字号设臵成“四号”;字体任意;奇数页的页码设臵成右空一个汉字,偶数页的页码设臵成左空一个汉字。 3、发文机关标识制作 选择“插入”——“文本框”——“横排”菜单项,鼠标将会变成“┼”,在Word 2000版面上单击鼠标左键,出现一个文本框,在该文本框内输入

发文机关标识,输入完成后,选中该文本框,单击鼠标右键——“设臵文本框格式”,在这里来设臵红头的属性。 选择“颜色和线条”附签,“颜色”设臵成“无填充颜色”。选择“大小”附签,“高度”设臵成“2cm”;宽度设臵成“15.5cm”。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尺寸。选择“版式”附签,单击“高级”按钮,水平对齐:“对齐方式”设臵成“居中”,“度量依据”设臵成“页面”;垂直对齐:“绝对位臵”设臵成“页边距”,“下侧”设臵成“2.5cm”——平行文标准,“8.0cm”——上行文标准,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尺寸。然后单击“确定”。 选择“文本框”附签,左、右、上、下都设臵成“0cm”,单击“确定”完成。文本框属性全部设臵完成,单击“确定”按钮。选中文本框内的全部文字,将颜色设臵成“红色”,字体设臵成“小标宋简体”,字号根据文本框的大小设臵成相应字号,但要尽量充满该文本框,这样,宽为155mm、高为20mm、距上25mm的红头制作完成。 4、红线制作 首先将“视图”——“工具栏”——“绘图”选中,单击“绘图”工具条的直线工具,鼠标会变成“十”字形,左手按住键盘上的Shift键,右手拖动鼠标从左到右划一条水平线,然后选中直线单击鼠标右键,选择“设臵自选图形格式”,红线的属性在这里进行设臵。选择“颜色和线条”附签,“颜色”设臵为“红色”;“虚实”设臵为“实线”;“粗线”设臵为“2.25磅”。选择“大小”附签,“宽度”设臵为“15.5cm”。选择“版式”附签,单击“高级”按钮,水平对齐:“对齐方式”设臵成“居中”,

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六章发文办理 第二十二条发文办理指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编号、登记、用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 第二十三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单位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属实,观点明确,开门见山,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三)文种正确,格式规范。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的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五)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六)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第二十四条公文由主办部门拟稿人对文件内容和格式确认无误后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主办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是否需要行文,行文目的是否表述明白,处理意见是否适当可行。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在设置路径时设置有关部门会签;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负责人应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协调或裁定后方可进入流转程序。 第二十五条公文发文审批流转路径设置为:主办部门(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核对)——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核或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文件管理部门(盖章)——主办部门(分发、归档)。需要会签

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XX市xx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机关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函…2013?251号)和《河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冀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会签、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类、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四条办公室是局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局机关并负责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上级机关和局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部门、地方和单位报送我局公文的办理情况实施督促检查。 第五条公文处理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要少而精,注重实效;要充分运用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等环节,必须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局机关公文,根据不同内容和要求,分别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中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等形式印发。 第八条以局名义向上级报送的请示、意见、报告,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向下级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指导性、指令性意见,印发局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以及其他必须以局文件形式办理的事项,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其他以局名义办理的事项,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文件。 第九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二)公告 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 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标准、规范和不含处罚条款的规定;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报告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21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并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要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七条公文由文秘部门统一办理。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八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行政机关的公文,不得对党的组织作指示、交任务。 第九条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机密安全。 第二章行文规则 第十条各级行政机关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主报上一级政府的报告、请示,可根据需要抄送上一级政府的有关部门。需要答复的,由上一级政府答复,根据上一级政府的授权也可由其办公厅(室)或主管部门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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