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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是企业效益的源头,物资消耗是工程项目主要成本的构成要素,企业越发展,越要加强物资管理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把物资管理工作摆放在项目管理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高度来抓,力求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第一章物资的计划管理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含专业分公司、工程队)的技术部门依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分工号、分部位、分项提报“主要材料核算表” 。经计算者、复核者和技术主管分别签字认可后移交物资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按此资料汇总再按《工程物资消耗定额》(2002 年12 月发布)加入工地搬运及施工操作损耗数量,编制《工程需用物资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各项目必须建立《单项工程物资定额供应、消耗、分析卡》。

2、《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的内容必须满足计划管理部门的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要求、计量单位和数量。《物资采购计划》以季度和月度为单位,注明计划采购单价及需用的采购资金。

3、《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由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编制,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签认,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公司物资部一份。

4、《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物资部门编制,依据下达的施工生产任

务,考虑合理的物资储备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在保证现场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应适量减少库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个别品种的物资可以实行零库存。《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5、进入施工现场后,首先对周边环境进行详细了解,调查核实地方材料资源,选择各项物资的分供方,并对其进行评价,公布合格分供方名单。

6、合格分供方每年评审一次。合格分供方名单及其评价资料由项目物资部门牵头办理并保存。报公司物资部一份。合格分供方是动态资料,数量的增减要履行相关手续。

7、分供方评价的主要内容:

7.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生产许可证。

7.2 生产规模、运输规模。

7.3 产品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情况。

7.4 业绩、履约及服务质量方面情况。

8、公司各项目施工所需物资(顾客提供产品及指定产品除外),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8.1 单一品种物资采购金额50 万元以上的。

8.2 同类多品种物资采购金额100 万元以上的。

8、3 在同一地区施工的各项目要参照先期招标项目的最低投标价格。

9、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如某些地区的砂石料、个体户加工生产的土产日杂品,依据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部在公布的

合格分供方名册范围内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就近采购。

10、采购金额在10 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与分供方签订书面购货合同,采购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合同必须报公司物资部和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履行合同评审手续,合同签字必须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合同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0.1 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有关费用的分担及结算方式、结算银行及账号。

10.2 合理的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分担。

10.3 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人、验收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0.4 出现分岐的解决方式,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起诉。

10.5 合同文本采用当地建设委员会和公司物资部推荐的版本。

10.6 任何采购合同都不准签署滞纳金补偿、利息补偿和延期付款加价等加大企业支出的条款。

11、对由顾客提供产品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在制定现场物资管

理办法时必须包含对顾客提供产品的管理程序,明确催料、运输、验收的相关责任以及费用结算方面的内容。

12、要认真研究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物资的条款,以及顾客的物资管理办法,充分利用相关的条款,减少材料费用的支出,创造物管利润。与顾客方的物资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资

源配置、运输方式及交货方式上争取到对我方有利的方面。

13、项目经理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物资、技术、试验、安质、计划、预算、财务等部门参加的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工程所用符合招标条件的物资按程序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方案需要向公司物资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复后按批复意见实施。对单品种物资采购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招标活动,公司物资部派员参加。对大规模和高技术含量的招标采购活动可在公司本部进行。

第三章物资的仓库管理

14、仓储设施的合理配置。

14.1 根据储存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要求,周转量大小及当地的气候、地理状况等设置必要的仓储设施。

14.2 仓储设施必须保证收发、保管、搬运等正常作业,并符合有关技术安全规范。

14.3 临时性的工地料库可因陋就简,但必须保证所存物资的质量,

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5、物资的入库管理:

15.1 入库物资要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验收记录、技术证件齐全。

15.2到库物资必须在“TB/T2631-1995 ”规定的验收时间内完成验收。

15.3 对钢材、水泥等在使用前应进行复检的物资应按规定的检验、

试验程序进行复检,并进行状态标识,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点收入账,

对不合格品,必须单独存放,设“不合格”标识,并做好记录,及时反

馈,以便处理。

15.4 验收中发现数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及时反馈到业务部门处理。

15.5 进口物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验收,不得延误索赔期限。

16 、物资的保管、保养。

16.1 仓储物资、待发物资、代保管物资应划区存放。仓库内不得

存放无账物资和私人物品。

16.2 物资存放要做到正确、整齐、稳固、合理苫垫、查点方便,料

签齐全,标志明显。

16.3 物资仓库要认真执行物资保管规定,做到无变质、无锈蚀、

无损坏、无霉烂、无虫蛀。对需要温湿度调节的物资和精密仪器的保管,

应有相关控制措施。

16.4 物资的堆码、搬运作业必须保证物资完好无损。严禁野

蛮装卸。搬运、堆码危险或有毒物品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17、物资的出库管理:

17.1 出库物资,必须凭证齐全,手续完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对有保管期限要求的物资,应在保管期内投入使用。

17.2 物资出库时,领发双方应对出库物资的数量、质量及相关凭

证,技术资料进行签认。

17.3 牵涉到领发料需要结算扣款的承包班组或分包单位,必须指派专人领料,指派的领料人员必须有承包责任人的书面授权,只有被授权人在物资部门开具的发料凭据上签字生效。

17.4 向工号发放物资时,物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单项工程物资定额供应、消耗、分析卡》,严格按定额发料,限额卡反映超用时,必须提出超用原因分析报告经项目经理批准,否则物资管理人员拒绝继续发料。

17.5 不合格物资、未经检验的物资以及已检待定的物资不得发放投入使用。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收而需放行的物资经领料人员填写“紧急放行物资申请表”经用料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放行。同时,管库员必须在该物资上做好标识,以保证一旦发现不合格时能及时追回或更换。凡不能实现追回或更换的物资(如主体用的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不得紧急放行。

18、物资仓储信息管理:

18.1 物资帐卡、单据、凭证必须正确使用,填写规范,记录

清楚,传递迅速,改错方式符合规定

18.2 仓库账项清楚,收、发、存动态记载正确,必须做到账、卡、物相符,各类物资台帐清晰,物资数量及金额动态清晰。

18.3 坚持物资的盘点制度,有动态的随时盘点,无动态的定期盘点,并做好清点记录,有盈亏的要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18.4 账卡、单据、凭证、技术证明文件、有关记录、统计资料、报

表等物资管理档案应分期装订成册,项目结束时交回公司物资部妥善保管,资料交接时填写交接清单。

19、物资仓储的安全管理:

19.1 库区内要严格火种、火源管理。设立明显的“严禁烟火” 标志。

19.2 库区内按消防的要求,配足相应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19.3 火工品、危险品应设专库保管,并有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要求保管,严格执行收、发保管制度。

19.4 仓库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无火情,无设备物资损坏事故,无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章物资的现场管理

20、要以强化责任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建立以限额发料为主线的物资现场管理机制。配备计算机进行系统管理,实行限额发料,杜绝物资使用上的超耗和浪费现象:

20.1 项目经理部对所属工程队要实行单项工程限额控制,凡

可量化的材料必须按核定的消耗量进行限额控制,不可量化的消

耗物资应按核定的金额数限额控制。

20.2工程队对限额发料的单项工程指定成本责任人(承包

人),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21、周转性物资的管理:

21.1公司物资中心库负责全公司周转物资的统一管理。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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