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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一、专业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通过系统的行政管理理论和专业实习的培养,学生应具备以下主要知识与技能:系统掌握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党和政府重大的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系统掌握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与基本方法;掌握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的一般方法和技能,能运用社会调查、统计分析、公共政策分析等方法,解决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工作问题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应具有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核心能力

本专业学生要求掌握以下八项核心能力:

●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科学研究的基本潜能

●公共政策设计与分析能力

●政治与经济关系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党政机关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执行能力

●企事业单位工作沟通与协调能力

●公文写作的基本能力

●办公自动化的操作能力

三、授予学位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学时学分

1、 计划总学分162-17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含实验课)最低为134学分,最高课程学分为144学分;毕业设计、实训、实习等集中实践环节28学分。

2、 课程学分数是学生毕业的最小课程学分数。鼓励和引导学生选修加深加宽课程。

3、 每学期课程教学为18周,16周教学,

2周考试。

4、一、二年级每学期每周课堂学时最高不得超过22学时(不含实验及体育课),第

5、

6、7学期每周课堂学时最高不得超过20学时(不含实验及体育课)。 5、第8学期安排分组课,与毕业设计(论文)、实习融合,实行导师制。

6、非专业类的“电工技术”、“电子技术”、“工程图学”、“大学化学”“工程数学”等基础科学与技术类课程列入通识选修,鼓励学生选修相关专业课程替代。

7、通识选修最少须修满10个学分。理工类学生必须选修6学分的文学艺术与社会科学领域的课程,非理工类的学生必须选修6学分的自然科学与计算领域课程。

8、一门核心课不应少于3学分(不含实验),建议一门核心课以3学分为标准学分,大于5学分的核心课,建议分上、下两学期,课程学分均为整数。

说明:1、集中实践的时间安排,将由学校统一考虑。

2、集中实践内容与条件设施,校定部分,教务处全面负责,院定部分,由学院全面负责。

五、课程计划

5.1 核心能力与课程计划关联图

5.2 课计划时序结构图(请准确计算出周学时,按规定控制周课堂学时)

5.3课程设置(不含集中实践和毕业设计)

5.4基本课程序列表(不含集中实践部分,请与时序图一致)

5.5课程责任教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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