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JC标准(doc 3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JC标准(doc 3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JC标准(doc 3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JC标准(doc 33页)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838-1998 ———————————————————————————————————————

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

夹砂压力管

1998-11-09发布 1999-04-01实施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

JC/T838—1998

前言

本标准是玻璃钢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在我国的应用实践,并结合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要求而制订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ANSI/AWWA C950—95《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管》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与。ANSI/AWWA C950—95有如下重大差异

—1范围只适用于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

—4.5压力等级基本不相同,主要以JC/T 552为依据;

—4.6刚度等级基本不相同,主要以IS0 7685为依据;

—6.2.1关内径系列与公差基本不相同,主要以JC/T 552为依据;

—6.2.2长度与公差。与JO/T 552相同;

—增加了6.3管壁结构;

—7.3水压检验检验水压为相应压力等级的1.5倍而不是2倍;

—按HDB计算最小环向拉伸强度(KN/m)的公式放在附录D(提示的附录)中,是考虑到实施时的可操作性。

—引用标准全部采用我国国标、行标

—文本编排结构基本不同。

本标准的附录A、B、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E、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感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哈尔滨玻璃钢研究所、长春欧文斯科宁管道有限公司、安阳萨普拉斯特玻璃钢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友清、刘在阳、陈立明、宋波、张秀英、张克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838—1998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代号FWRPMP,以下简称夹砂管)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夹砂管的连接方法、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热固性树脂为基体,优质硅砂等为填料,采用缠绕工艺制成的夹砂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46--83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 1447—8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2576—89纤维增强塑料树脂不可溶份含量试验方法

GB/T 2577—8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T 3854—83 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5349—85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轴向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535l—85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短时水压失效压力试验方法

GB/T 5352—85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平行板外载性能试验方法

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8237—8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脂树脂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夹砂管

填充适量精选硅砂以增加刚度的管。

3.2连续纤维缠绕夹砂管

结构层由连续纤维缠绕成型的夹砂管。

3.3刚度等级

以N/m2为单位的初始特定刚度的级别。

3.4长期静水压设计基础(HDB)

采取连续施加静水内压至50年后才会引起制品失效的管壁能承受的环向应力。

4 分类

管应按增强材料、增强层树脂、内衬、内衬层树脂、压力等级和刚度等级等进行分类。各种原材料必须在满足制品的工艺条件和达到性能指标后方可采用。

4.1增强材料

1—无碱玻璃纤维

2—中碱玻璃纤维

4.2结构层树脂

1—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

2—邻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

3—双酚A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998—11—09批准1999--04--0l实施

4—对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

5—乙烯基酯树脂

6—环氧树脂

7—酚醛树脂

8—其它树脂

4.3 内衬

1—增强热固性内衬

2—非增强热固性内讨

3—热塑性内衬

4—无内衬

4.4无内衬树脂

0—无内衬

l—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

2—邻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

3—双酚A型不饱和聚酯树脂

4—对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

5—乙烯基酯树脂

6—环氧树脂

7—酚醛树脂

8—其它树脂

4.5压力等级

1—0.25 Mpa

2—0.60 MPa

3—1.O MPa

4—1.6 MPa

5—2.0 MPa。

4.6刚度等级

l—1250 N/m2

2—2500 N/m2

3—5000 N/m

4—10000 N/m

注:其它压力等级、刚度等级可日{供需双方协商砸定,有关压力管的设计见附表D(提示的附录)。

4.7分类示例

一个完整的夹砂管的型号标记由FWRPMP—六个阿拉伯数字和标准号组成。

FWRPPPMP —□□□□□□ JC/T838—1998

本标准号

刚度等级

压力等级

内衬树脂

内衬

结构层树脂

增强材料

名称代号

例如:FWRPMP—111112 JC/T 838—1998表示以无碱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为结构层树脂,采用增强热固性内衬,内衬层树脂为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压力等级为0.25 Mpa,刚度等级为2500N/m2的玻璃纤维缠绕增强邻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压力管,按JC /T 838—1998生产。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

管的内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对使用性能有影响的龟裂、分层、针孔、贫胶区和气泡;管端部应平齐;边棱应无毛刺;外表面无明显缺陷。如有特殊防护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1 管径与偏差

管径分内径系列和外径系列。凡选用内径系列,管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凡选用外径系列,管径应符俣表2的规定。表1、表2相互独立。

长度应按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安装长度供货,其中一部分管可以不是标准长度,但数量最多不超过每种规格的15%,除特别规定外,每根管长度变化范围不应超过标准安装长度的25%。管的长度和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3 壁厚

5、2、3 壁厚

管壁最小厚度必须在公称厚度的90%以上,平均厚度不小于公称厚度。

5.3 管壁结构

管壁通常由内衬层、结构层、夹砂层和表面层组成。壁厚由结构设计确定。

5.4 水压渗漏性能

以压力等级1.5倍水压进行试验,管子不应有渗漏。

5.5力学性能

5.5.1最小环向拉伸强度

5.5.1.1有长期静水压设计基础(HDB)(见附录E)时,最小环向拉伸强度(计算方法见附录E)应不小于表4的规定。

无长期静水压设计基础(HDB)时,最小环向拉伸强度应小于表5的规定。

5.5.2 管的最小轴向拉伸强度

管的最小轴向拉伸强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成套生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成套生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编写组 2019.6.20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项目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转发工信部2017 年第二批建材机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7〕70号)文件下达的标准修订项目(项目计划号:2017-0409T-JC),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该项目是对JC/T 2046-2011《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成套生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的修订,计划2019年完成。项目由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研究院主编,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展利防水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 (二)项目背景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成套生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JC/T2046-2011自发布实施以来,在建筑防水行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设备加工制造、生产线改造升级,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行业装备升级、调节产品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促进了行业生产装备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健康发展。 随着行业产业升级、质量提升和国家环保、节能等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水行业也面临着装备升级的需要,特别是在生产线产能、装备自动化、沥青烟气治理、粉尘处理、节能降耗等方面。对行业标准《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成套生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将有助于提高生产线产能和效率、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也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建筑防水行业产品质量的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在刑法适用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理解,这一规定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的平等原则要求,即应是权利意义上的人人平等,它以形式平等为原则,反对结果平等和平均主义,但同时也应包括实质平等的内容。这种要求发端于人们对传统实质平等的深刻理解:对强者不能按其需要给予特权照顾,这里所称的“强者”就是在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多个方面居于社会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而对于处于劣势地位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的“弱势群体”,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分子,他们也应该享有权利和利益,如果我们对于他们的利益和权利做到了充分的保护,这样一来就能更加的体现法律在发展过程中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刑法总则除明文规定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外,这一原则的精神还体现在很多方面。从一般的法理来分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立法上的平等,立法平等指在刑事立法活动中,立法者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公民,不能以身份、地位、贫富等因素在刑事义务和权利的分配上有所差别。二是指司法上的平等。司法平等是指对一切犯罪人在适用刑法时应当根据同样的法律,同罪同罚。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国刑法平等所强调的是反对特权和歧视,追求的是刑事司法在定罪、量刑、行刑方面的公正、不偏不倚。从刑法典条文的表述上看,我国刑法平等是一项司法原则,包括定罪、量刑和行刑的平等。但是,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前提和基础,只是认为司法平等而不反映立法平等是不全面的,如果定罪、量刑和行刑没有统一的标准,那么,如何能真正做到司法上的平等呢?因为没有司法平等,立法平等也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 平等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追求,也是刑法本身价值的体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真正实现,还需要解决诸多问题,比如改革司法体制,保证司法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并且能够独立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改革刑事审判方式,保证审判程序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改变执法观念,保证用平等的执法观指导刑法的适用等。作为法治的目标,平等的保护,平等的定罪、量刑、行刑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也是漫长而没有终点的,需要人们不断努力去实现的。

第七章 为新中国而奋斗试题

第七章为新中国而奋斗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抗战结束后,中共中央为争取和平建国明确提出了( )的口号。 A.和平B.进步 C.民主D.团结 2.中共参加重庆谈判的领导人有( )。. A.刘少奇B.毛泽东 C.周恩来D.王若飞 3.重庆谈判,国共双方签署的协定是( )。 A.《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B.国共谈判协定 C.《重庆谈判纪要》 D.国共重庆谈判协定 4.抗战胜利后,当时各民主党派中最有影响的政党是( )。 A.中国民主同盟 B.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 C.中国民主建国会 D.中国民主促进会 5.出席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的党派有( )。 A.中国国民党B.中国共产党 C.中国民主同盟D.中国青年党 6.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 )等协议。 A.《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 B.《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 C.《关于国民大会问题的协议》 D.《关于宪法草案问题的协议》 7.1946年6月底,国民党军以进攻( )为起点,挑起了全国性的内战。 A.东北解放区 B.苏皖解放区 C.中原解放区 D.山东解放区 8.1947年3月,国民党限期令中共驻( )等地代表及工作人员全部撤退,关闭和平谈判之门。 A.南京 B.上海 C.重庆 D.广州

9.为了打退国民党对解放区的军事进攻,中共中央指出,在政治上( )。 A.必须和人民群众亲密合作 B.必须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人 C.在党的领导下建立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D.必须采取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原则 10.1946年6月至1947年6月,人民军队处于( )阶段。 A.战略进攻 B.战略相持 C.战略决战 D.战略防御 11.1947年3月至6月,国民党军被迫放弃全面进攻,改为对( )的重点进攻。 A.陕北解放区 B.中原解放区 C.东北解放区 D.山东解放区 12.1947年6月底,根据中共中央的决策和部署,( )率领的晋冀鲁豫野战军主力,实施中央突破,千里跃进大别山。 A.刘伯承 B.邓小平 C.陈毅 D.粟裕 13.1 947年6月底,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后,仍在内线作战的人民解放军主力包括( )等。 A.彭德怀率领的西北野战军 B.谭震林、许世友率领的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 C.聂荣臻率领的晋察冀野战军 D.徐向前率领的晋冀鲁豫野战军太岳兵团 14.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表宣言,提出( )的口号。 A.前方打老蒋 B.打倒蒋介石 C.解放全中国 D.后方挖蒋根 15.在国民党统治区,以( )为先导的人民民主运动迅速发展,逐步形成配合人民解放战争的第二条战线。 A.工人运动 B.学生运动 C.农民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 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斑马鱼卵法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the acute toxicity —Zebrafish (Danio rerio) eggs method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2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2) 5 干扰和消除 (2) 6 试剂和材料 (2) 7 仪器和设备 (4) 8 样品 (4) 9 分析步骤 (6)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8)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8)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13 试验报告 (9) 14 废弃物处置 (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斑马鱼卵相关发育阶段 (1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斑马鱼种鱼驯养及维持 (11) 附录C (资料性附录)产卵盒示意图 (12) 附录D (资料性附录)斑马鱼卵鉴别 (12)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24孔细胞培养板试验布局设置方案 (15) 附录F (资料性附录)推荐的数据记录表 (16) 附录G (资料性附录)寇式法计算LC50 (18)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质急性毒性测定的斑马鱼卵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急性毒性的斑马鱼卵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 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验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分析测试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 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 究所和江苏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i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201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设计招标。 二、《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 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 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常见的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比较复杂,较重要的有: ①关于生活、工业、农业用水,特别是高低地、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需水与排水,水利与水害关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予赔偿;如分享水利,费用应分担。 ②关于防止危险和危害。如环境污染,存放及使用易爆、易燃物,近房施工,危险建筑等。相邻双方应避免由于自己方面的原因对邻方造成危险及危害。也有权要求排除来自对方的危险和危害。一旦造成损失,责任者应依法承担责任。 ③关于邻地的通行和使用。包括穿越邻地至公共通道的通行权,通过邻地设置管道和线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邻地等。如因此造成邻方的损失,也应赔偿。相邻关系举证应该有实施方承担,被实施方举证要困难的多,类似于环境案件。 而比较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几下几种: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3)、公平合理

七为新中国而奋斗

三、简答题 1.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 第一,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各种救国斗争和方案都失败了。说明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不能完成领导中国民主革命取得胜利这一任务。 第二,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实行反共反人民政策,使中国继续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渊,被人民所抛弃。 第三,部分中间阶层幻想使中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在国民党的一党专制下,也根本无法实现。 第四,中国共产党坚持反帝反封建的彻底革命立场,经过三年的解放战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走经过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这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 2.为什么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第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党,不仅代表着中国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代表着整个中华民族和全中国人民的利益。 第二,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他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为一切工作的指针。 第三,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过程中始终英勇地站在斗争的最前线。以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是最有远见,最富于牺牲精神,最坚定,而又最能虚心体察民情并依靠群众的坚强的革命者,从而赢得了广大中国人民的衷心拥护。 第四,“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人民基于自己的切身体验所确认的客观真理。 四、辨析题 1、第三条道路的破产根本原因是蒋介石的专制统治造成的。 参考答案:错 第一,中国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作为中间社会势力的政治代言人,所依靠的社会基础即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异常软弱,并不具备实现“第三条道路”、资产阶级建国主张的能力和勇气,这是其失败的主观原因; 第二,国共两党作为决定中国命运的两大政治力量,在围绕国家政权这个根本问题进行政治决斗的关键时刻,都不允许游离自己阵营之外的所谓“中间派”及其政治路线存在,这是其失败的根本原因; 第三,人民群众作为创造历史的动力,已将代表他们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主心骨,不允许在中国建立任何类型的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这就注定中间社会势力的资产阶级的建国主张失去赖以实现的群众基础,这是其失败的社会原因; 第四,解放战争作为中国历史进程的火车头,在胜利发展中越来越昭示出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政策的说服力、吸引力、感召力,促使社会中间势力迅速放弃旧民主主义的立场、转向新民主主义的立场,这是第三道路失败的直接原因; 第五,美国和苏联作为国际上两大对立阵营的代表基于各自的对话战略目标,都不支持代表中间势力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执掌中国的政柄,这是第三道路失败的外部原因。 2、解放区内的土地改革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参考答案:对 第一,它使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全国的胜利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土地制度改革彻底摧毁封建土地制度,使亿万农民祖祖辈辈对土地的渴望得到满足,成为解

1-6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

1-6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 1-6-1 空气污染 1-6-1-1 标准大气的成分 标准大气的成分见表1-98。 标准大气的成分表1-98 成分 相对分子质量 体积百分比 重量百分比 分压 (×133.3224Pa) 氮N2 28.0134 78.084 75.520 593.44 氧O2 31.9988 20.948 23.142 159.20 氩Ar 39.948 0.934 1.288 7.10 二氧化碳CO2 44.00995 3.14×10-2 4.8×10-2 2.4×10-1 氖Ne 20.183 1.82×10-3 1.3×10-3 1.4×10-2 氦He 4.0026 5.24×10-4 6.9×10-5 4.0×10-3 氪Kr 83.80 1.14×10-4 3.3×10-4 8.7×10-4 氙Xe 131.30 8.7×10-6 3.9×10-5 6.6×10-5 氢H2 2.01594 5×10-5 3.5×10-6 4×10-4 甲烷CH4 16.04303 2×10-4 1×10-4 1.5×10-3 一氧化二氮N2O 44.0128 5×10-5 8×10-4 4×10-3 臭氧O3 47.9982 夏:0~7×10-6 0~1×10-5 0~5×10-5 冬:0~2×10-6 0~0.3×10-5 0~1.5×10-5 二氧化硫SO2 64.0628 0~1×10-4 0~2×10-4 0~8×10-4 二氧化氮NO2 46.0055 0~2×10-6 0~3×10-6 0~1.5×10-5 氨NH3 17.03061 0~微量 0~微量 0~微量 一氧化碳CO 28.01055 0~微量 0~微量 0~微量 碘I2 253.8088 0~1×10-6 0~9×10-6 0~8×10-6 注:本表摘自《法定计量单位与科技常数》。1-6-1-2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级标准:为保护自然生态和人群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影响的空气质量要求。 二级标准: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 三级标准:为保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敏感者除外)正常生长的空气质量要求。 1-6-1-3 空气污染物三级标准浓度限值 空气污染物三级标准浓度限值见表1-99。 空气污染物三级标准浓度限值表1-99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mg/标准m3) 取值时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总悬浮微粒 日平均① 0.12 0.30 0.50 年平均② 0.08 0.20 0.30 二氧化硫 年平均② 0.02 0.06 0.10 日平均 0.05 0.15 0.25 1小时平均 0.15 0.50 0.70 氮氧化物 年平均 0.05 0.05 0.10 日平均 0.10 0.10 0.15 1小时平均 0.15 0.15 0.30 一氧化碳 日平均 4.00 4.00 6.00 1小时平均 10.00 10.00 20.00 臭氧(O3) 一小时平均 0.16 0.20 0.20 注:本表摘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①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②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1-6-1-4 中国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 中国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见表1-100。 中国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表1-100 序 号 物质名称 最高容许浓度 (mg/m3) 序 号 物质名称 最高容许浓度 (mg/m3) 一次 日平均 一次 日平均 1 一氧化碳 3.00 1.00 18 环氧氯丙烷

建筑材料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建筑材料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建材科技行业标准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发布日期】1992.07.01 【实施日期】1992.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建筑材料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992年7月1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材料行业(包括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工业,以下简称“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适应建材工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和建材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与行业特点,制定并实施各类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以促进建材行业及企业、事业单位的技术

进步,保证和促使建材产品质量提高,保护用户或消费者的利益,在经济、科技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建立最佳秩序和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五条国家建材局负责领导全国建材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具体任务由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家建材局在标准化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在建材行业实施的具体办法。 (二)制定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和协调全国建材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组织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审批、发布建材行业标准。 (四)指导各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受理建材地方标准和国家建材局所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五)组织建材行业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编制标准化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管理建材行业国际标准化工作。 (八)受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管理有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进行业务领导。 (九)负责组织引进设备和技术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及重要新产品鉴定的标准化审查。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工业主管部门管理其行政区域内建材行业的标准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民族精神就是中华人民最基本的特征,在这个基础上,中华人民才有衣食住行等行为习惯。人民的思想最容易体现出民族精神,做中国人都要有优良的品质,一切要达到更好,最好。就这样,民族精神吸附在你的思想,行为和习惯上。你的一举一动都关乎着中国的名誉,千万不要做出让中国丢脸的事。 “民族精神”这个词语,他包含了许许多多深刻的意义,它体现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和中国的憧憬和理想。它象征着中国卓越的精神,代表着中国人民对民族精神的追求,这作为动力推动着中华人民把民族精神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因为这民族精神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命的强大支柱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悠久历史的积淀和文明的结晶。在几千年改造世界、适应环境的长期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语言、习俗和人文传统,表现出独具魅力的性格、气质和品质特征。江泽民同志在“五三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把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使广大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途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里强调“极为重要”,说明不是一般的任务,而是意义特殊、作用特别重要的任务。我理解,这种特殊、特别的作用,有如下几个方面: 民族精神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民族精神像一条精神纽带,把全国各族人民不分地域、不分职业、不分年龄维系在一起、凝聚在一起,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宏图伟业,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希望。以民族精神为纽带,引导人们心系国家命运,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必将激发每一个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对这项伟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弘扬民族精神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族精神世代相传,其中的道德精髓今天仍然适用,如讲个人道德修养和做好工作关系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关于抵御诱惑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以及勤劳节俭、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团结友爱等优秀品质,对于今天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形成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良好氛围,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弘扬民族精神有利于中华民族以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状态走向世界。经济全球化、交流网络化的大趋势已使文化的闭关自守几无可能;少数发达国家的文化渗透正在同经济扩张、政治霸权和军事威慑结伴而来。因此,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同时,也只有批判地吸收世界各国文化的精华,以开放的心态面对世界,在广泛的文化交流中吸取世界文化的精华,才能不断增强民族文化的竞争能力、抵抗风险的能力,使我国经济在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赢得自己应有的地位和发展条件。 民族精神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是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维护中华民族的统一,是弘扬民族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弘扬民族精神,则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强大精神力量。长期以来,我们同国际反华势力和台湾分裂势力的斗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台湾某些人宣扬“台湾独立”、“一边一国”等分裂祖国的主张,这不仅是对国家统一的严重践踏,而且是对民族精神的肆意亵渎。我军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和捍卫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大力弘扬民族精神,随时准备为捍卫国家主权和实现国家统一贡献力量,这是每个革命军人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法(草案) 一、总则 二、拆迁管理 三、拆迁补偿与安置 四、行政裁决程序 五、法律责任 六、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保护公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免受不法侵犯,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尊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拆迁人给予及时的安置和充分的补偿;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法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法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拆迁管理、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对等的原则,及时、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七条城市房屋拆迁,应严格制定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 市、县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下达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开办、经营房屋拆迁企业,已经开办的,必须与之脱钩。 第九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十条拆迁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事项及第十条所列文件向社会和被拆迁人予以公示,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 自公示、公告之日起15日内,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被拆迁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能成立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二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的证明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 J/T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on Projects 2004-12-11发布2004-12-1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 I

目录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4.2 评价工作等级 4.3 评价工作程序 4.4 评价的基本内容 4.5 评价范围 5 风险识别 5.1 风险识别的范围和类型 5.2 风险识别内容 6 源项分析 6.1分析内容 6.2分析方法 6.3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 7 后果计算 7.1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 7.2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中的扩散 8 风险计算和评价 8.1风险值 8.2风险评价原则 8.3风险计算 8.4风险评价 9 风险管理 II

9.1 风险防范措施 9.2 应急预案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I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畴,从而有利于项目建设全过程风险管理,并提高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及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其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和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安全评价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制定的,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提出,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起草,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规范由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12月11日批准,2004年12月11日实施。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IV

石材加工生产安全要求(建材行业标准-JC/T2203-2013-2014年7月1日实施)1

石材加工生产安全要求(建材行业标准-JC/T2203-2013-2014年7月1日实施)1

石材加工生产安全要求 (建材行业标准,JC/T2203—2013,2014年7月1日实施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术语和定义、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人员要求、环境要求、物品及操作要求、管理要求和安全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略 ) 3术语和定义 GB/T 138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荒料锯切 block cuting 将荒料分解成长方体料、大板、条板等加工过程。 3.2坯料锯切 rough cuting 将长方体料分解成一定规格的块状、弧形板等的加工过程。 3.3裁切 cuting to size 将大板、条板分解成规格板及成品所需尺寸和形状的加工过程。 3.4成型 sculpt shaping 将规格板进行斜边、棋子边、圆边等造型加工过程,以及将坯料加工成弧板、实心柱、线条、旋梯等造型的过程。 4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4.1人员因素 4.1.1人员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

a)负荷超限; b)健康状况异常; C)从事禁忌作业; d)心理异常; e)辨识功能缺陷; f)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1.2人员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 a)违章指挥和操作; b)指挥和操作错误; C)监护失误; d)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2环境因素 环境条件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主要包括: a)通风、温度和湿度条件不良; b)采光和照明条件不良; c)环境噪声超标; d)地面和通道条件不良; e)设备、设施布置不良; f)高处作业区条件不良; g)防火、防爆设施和措施不到位; h)安全标志、报警信号不完善; i)其他方面作业环境条件不良。 4.3物品因素 4.3.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 a)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 b)防护缺陷; C)电伤害; d)运动物伤害; e)高温物质伤害; f)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4.3.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

中国城市名称大全_全国省市县区名称_全国各大城市名称

中国城市名称大全,全国省市县区名称,全国各大城市名称,全国省会城市名称,全国省份城市名称,全国各城市名称 共661个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并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直辖市 北京市:【京】 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宣武区、丰台区、朝阳区、崇文区、大兴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昌平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

天津市:【津】 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北辰区、津南区、武清区、塘沽区、西青区、汉沽区、大港区、宝坻区、东丽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 上海:【泸】 黄浦区、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杨浦区、虹口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南汇区、奉贤区、崇明县 重庆:【渝】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垫江县、武隆县、丰都县、城口县、梁平县、开县、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忠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7+5地级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19县级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市、阜康市、博乐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阿图什市、喀什市、和田市、伊宁市、奎屯市、塔

第七章 为新中国而奋斗

第七章为新中国而奋斗 练习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1、1945年5月,中共七大召开时,毛泽东提出对蒋介石采取()政策。 A“洗脸”B、“杀头”C、“剁脚”D、“蘑菇” 2、1945年8月25日,中国共产党提出对时局的宣言是()。 A、和平、民主、团结 B、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 C、反对内战,争取自由D和平、民主、爱国 3、抗战胜利后,人民军队发展到()人。 A 、240万 B 、120万 C 、1亿D、30万 4、1945年8月,为了争取和平,毛泽东不顾个人安危,和国民党蒋介石展开了著名的()谈判。 A、北平 B、东京 C、重庆 D、成都 5、1945年的重庆谈判,国共签订了著名的《》。 A、停战协定 B、双十协定 C、政治协商会议决定 D、五四指示 6、1946年6月,国民党军以进攻()解放区为起点,挑起了全国性的内战。 A、陕甘宁 B、中原 C、鄂豫皖D山东 7、“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是()时期提出的。 A、抗日战争 B、解放战争 C、鸦片战争D北伐战争 8、1945年12月,昆明发生了著名的学生反内战的“”运动。 A、一二一 B、五二0 C、八一三 D、二七 9、1946年12月,北平发生了抗议()暴行的学生运动。 A、国民党 B、美军 C、日军 D、城管 10、1947年5月,南京、北平等地发生了()的学生运动。 A、反饥饿、反内战 B、反贪污、反毒品 C、反拉壮丁、反内战 D、反贪官、反洗黑钱 11、1946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出《五四指示》,决定将()的政策改为“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A、没收地主土地 B、谁开荒谁所有 C、平均分配 D、减租减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修补砂浆》 编制说明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二零一五年九月

《修补砂浆》 建材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修补砂浆是一种用于混凝土结构表面缺陷和加固施工的专用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具有较高的抗压强度、粘结性、抗裂性和防水性。可在工业及民用已开裂的混凝土建筑物表面进行修补,或在已损坏及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工业民用建筑进行修复。当今世界由于各种原因所引起的结构失效或建筑功能失效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工业发达国家建设总投资的40%以上都用于建筑的修补和加固,不足60%才用于新建筑的建设。在美国已有40%的桥梁严重损坏,而在我国30%左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破损,显然,要将已损设施完全替换掉或者重新修建,这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解决的办法只有修补。 然而目前,欧洲等国家均制定了修补砂浆的相关标准,但是国内至今还没有统一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其标准,影响了修补砂浆在国内的发展和市场稳定。一些生产单位制定的修补砂浆企业标准在基准材料、试验方法和技术指标等方面差别很大,造成各企业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妨碍了产品的良性发展,因此制定修补砂浆行业标准十分必要。 根据2011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75号文下达的要求,由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负责《修补砂浆》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标准归口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二)起草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郑州市王楼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电化新材料研发(苏州)有限公司、乐山科固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防水博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武汉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预拌砂浆专业委员会、建筑材料工业干混砂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美隆砂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方达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添加时间:[2004-05-27]创建人:管理员 GB 3095-1996 (代替GB 3095-82)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1-18批准1996-10-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 -标准名称; -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 -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 -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 -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 GB/T 15262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 8970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 GB 6921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GB/T 15436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5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7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 9801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GB 8971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5439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264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4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3环境空气氰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3、定义 1.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icular,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 2.可吸入颗粒物(Particular matter less than 10 μm,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3.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