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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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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技术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工程设计项目

凡委托我院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工程全部基础资料,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修改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生的各类协议,合同,函件,公文和竣工验收,调试,工程总结等文件,均应归入技术档案.

1.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的文件一般不归档,但我院只做到初步设计而由其它院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要存资料室及归档,归档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最终成果

(2)设计总概算书或综合概算书底稿及打印件;

(3)各专业有关的计算书底稿及电算资料;

(4)设计方案审定记录单,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2.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各子项各专业设计底图;

(2)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及电算资料;

(3)《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4)修正概算书及打印件;

(5)《设计修改通知单》以及因修改形成的计算书;

(6)程序文件规定要归档的资料.

3.工程建设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

(1)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基础资料,原始资料〔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征地文件(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红线图;地形图;选址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工艺布置图和技术要求资料以及我院向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底稿;公用工程协议(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人防,消防,环境保护等复印件);设计合同及协议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等〕.

(2)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各种联系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来往公文,函电,设计过程中的交底会审纪要,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

(3)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调试,试用期间,使用期间发现的问题,修改,补充核定有关图纸和文件)等;

(4)工程事故与设计有关的结论分析报告等.

(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和咨询项目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

(1)委托任务书;

(2)委托单位交来的全部有关原始资料;

(3)代委托单位收集的原始资料,调研资料等.

2.成果底稿(包括鉴定书,咨询报告,设计底图,蓝图,说明书,计算书,电算资料,估算概算书底稿等).

3.送交委托单位的正式咨询报告及图纸.

(三)科研试验项目

科研试验项目归档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科研规划,科研项目任务书,课题拟定报告及经院认可的批文;

2.科研会议纪要及有关重要文件;

3.与主办单位或协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文件副本,有关技术责任的各种来往函件;

4.阶段成果报告,如说明书,计算书底稿和打印件,底图,蓝图(一份),照片,底片;

5.和科研试验项目有关的学术报告及会议交流文件原稿,鉴定书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的归档办法

(一)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各阶段成果均先归档,后复制对外发行.

每个工程项目均应有一份归档登记表.每次归档均应登记.

1.设计基础资料

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基础资料,原始资料〔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蔼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征地文件(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红线图;地形图;选址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工艺布置图和技术要求资料以及我院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底稿;公用工程协议(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人防,消防,环境保护等复印件);设计合同及协议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等.〕均必须在拿到该资料后立即复印,复印件作为设计资料,原件立即归档;对于内容较多的基础资料(如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二份(在合同中注明),一份归档,一份作为设计资料. 2.设计成果(图纸)

(1)初步设计

我院完成初步设计,由其它院完成施工图的项目,在将初步设计全部移交后,所有应归档的资料一次归档;由我院继续完成施工图的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成果不归

档.

(2)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一般按子项一次出图,一次归档.对需分批出图的项目,可按"分批出图计划表"的内容分批出图,分批归档.

分批出图的项目,每次出图归档必须有一份临时图纸目录临时归档,全部图纸归档后,专业负责人必须根据以前的临时图纸目录整理出最终图纸目录归档.

施工图的归档程序为:

a)由专业负责人检查确认底图签名完整,交设计总负责人

b)由设计总负责人填写"图纸归档通知单",并在设计负责人一栏签字,同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本次出图的图纸编号,将"图纸归档通知单"及底图送计划组.

c)计划组应再次检查确认底图签名完整,并检查本次出图的图纸编号与实际底图是否相符,并签署意见(是否出图,是否归档),签名;将"图纸归档通知单"及底图送图档组.

d)图档员应检查本次出图的图纸编号与实际底图是否相符,并签收,将底图和"图纸归档通知单"和底图一并归档.

e)由图档组通知晒图组到图档组借底图晒图.

3.内部作业文件

内部作业文件为各专业的计算书,互提资料记录,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以及程序文件中规定要归档的资料.这些资料在全部设计完成后一个月内,由专业负责人整理后交图档组存档.

4.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往来的公文,函电,工程联系单,修改设计通知单,竣工验收资料等,由设计总负责人(与多专业有关的)或专业负责人(与本专业有关的)保存.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一次交图档组归档,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批归档,但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全部归档.

5.设计修改

设计完成后的设计修改图,按施工图的归档办法归档.

修改图的每次出图归档,必须有一份临时修改图纸目录临时归档.全部工程竣工后,专业负责人必须根据以前的临时修改图纸目录整理出最终修改图纸目录归档.

(二)技术及咨询服务项目

技术及咨询服务项目完成后,由设计总负责人将全部资料整理交图档组归档. (三)科研试验项目

自接受任务到各阶段成果交院为止为归档阶段,由设计总负责人分阶段向图档组归档.

三、技术档案的分类编目

(一)图纸编号

各专业各阶段图纸编号如下:

专业

设计阶段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通风空调

电气

规划

方案设计

建方1,建方2

结方1

水方1

风方1

电方1

规方1

初步设计

建初1,建初2

结初1

水初1

风初1

电初1

规初1

施工图

建施1,建施2

结施1

水施1

风施1

电施1

规施1

注:若一个子项分为A,B,C……等区,可在图纸编号前加A-,B-,C-……,如建施A-1,建施B-1,建施C-1…….

修改施工图的编号,按不同情况编号(以建施为例):

如果修改图还要配合原图使用,则编号如下:

建施1修1(建施1第一次修改)

建施1修2(建施1第二次修改)

如果修改图代替原图,原图作废,则编号如下:

建施1代1(第一次修改,替代建施1)

建施1代2(第二次修改,替代建施1代1)

如果修改内容同多张图纸有关,而且必须配合原图使用,则编号如下:

建施修1

建施修2

(二)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一律用A3幅面

(三)档案编号

工程设计档案大类代号为"C"

1.工程业务号

工程业务号的编号模式为

年+顺序号+标识码

年-----不省略的公元年号

顺序号----- 1,2,3………

标识码----- A :一类工程(院管); B :二类工程(室管);

C:合作项目; D:科研项目; E:咨询项目; F:其它项目

例: 2000—08A

2.工程设计档案编号模式

工程设计档案编号模式为:

工程设计档案大类代号为"C"+工程业务号

例: C2000---08A

3.工程设计文件材料档案编号模式

工程设计文件材料档案编号模式为:

工程设计档案大类代号为"C"+工程业务号

+文件材料号"W"+案卷号

例: C2000-----08A-----1

四、技术档案的借阅管理

(一)凡我院职工因工程设计,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需要都可直接向图档组借阅所需设计档案资料.将要设计的新工程项目,设总要借原始资料,需持设计任务通知单,方可借给原始资料复印件。

(二)工程底图一律不外借.设计说明书,概预算底稿及计算书只能查阅摘录,不外借.查阅时不得涂改.否则,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借阅技术档案,必须认真办理借阅手续.借还技术档案时,双方必须当面点清,借时档案员要看借者在借阅证和去向卡上签名.还时,借者要看档案员在借阅证和去向卡上注销,以便分清责任.在图档组内临时查阅的,查完后及时归还,不得带出图档组.科研档案的调阅,对外必须经总工室批准,如需向外提供复制件,需经主管院长批准.

(四)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技术档案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涂改,乱作符号.否则,一经查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借阅人丢失技术档案,必须及时通知图档组,一般工程蓝图档案,由丢失人书写报告,经所在室主任签字后方能注销.由图档组负责补晒蓝图.补晒蓝图费用由丢失人支付.如系丢失设计说明书,计算书,概算书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有关的重要文件等,则由图档组和院领导共同研究,根据情节处理.

(五)外单位查阅技术档案材料,一律凭单位介绍信通过总工室接洽.属密级的档案需由总工室批准后在阅览室查阅;属科研成果的档案,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查阅且不外借.查阅图纸资料应收取信息费.本院职工一律不准为外单位代借技术档案.如发现代借情况,档案组须报告院领导给予纪律处分.

(六)兄弟设计单位需要加晒或复印我院工程图纸,一律凭单位介绍信接洽,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单位加晒工程蓝图,需经计划组签注意见;其他单位需要加晒或复印工程蓝图,由计划组签注意见,属密级的工程图纸需建设单位签章或公文证明,总工室主任批准后方能晒给,并按规定收费.

(七)职工因工作外调,借调或因公外出超过三个月者,都必须先还清所借之技术档案.否则,在其他同志急需时,将重新晒图归档,晒图费由借原该档案资料者负责支付,另外,超过期限按天计算罚款.属外调人员,应还清所借技术档案,档案组负责人才能在人事处所发调离单上签字.

五、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有关人员特别是档案保管人员,要倍加珍惜设计科研技术档案的安全完整,尽量减少磨损污染以延长使用寿命.

(二)每月最后一天为档案库存的盘点清理和统计时间,对破损和变质的技术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修补和复制.

(三)工程底图入库上架要平放保管,并做到按顺序号整理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四)严格借阅制度和登记手续,定期催还,不得造成档案的错乱和散失.

(五)预防突然事件发生.机,绝密技术档案应与一般档案分开,并设专人保管,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能及时准确地先转移机,绝密档案.

(六)要保持档案库房一定的湿度和温度,在现有条件下要经常开启门窗通风,保持库房卫生清洁.在可能的条件下增加有关设备和技术保护措施.

(七)时刻注意档案库房的安全,保管人员一定要严守岗位.离开库房时要仔细检查,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源.

(八)库房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六、科技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一)根据技术档案的鉴定原则和标准,确定技术档案的科学历史和现实的价值,把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拣出销毁或全部转交建设单位处理. (二)由院领导,总工程师,图档组负责人以及有关科技档案人员组成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三)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至五十年),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鉴定小组对档案应确定保管期限.

(四)对到期的科技档案由图档组清理登记,提出报告由档案鉴定小组批准予以销毁或移交.

(五)对作废工程由计划组开出作废通知单交图档组调销有关作废档案.

设计回访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后,设计总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竣工验收,鉴定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设计效果,虚心听取施工单位及使用部门对设计的意见,认真总结设计经验,并由设计总负责人填写"工程回访记录单"归档备查.

重点项目,在建成使用一年后,由设计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回访,总结经验教训,填写"工程回访记录单"归档.

建筑工程回访记录单

年月日

设计号

工程项目

子项名称

建筑面积M2

设计日期

自年月至年月

设计预算

施工单位

施工日期

自年月至年月

施工决算

建设地点

回访人

建设,施工单位主要意见及工程优缺点:室主任

主任工程师

设计总负责人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509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Unit accounting fil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设计院档案管理系统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技术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工程设计项目 凡委托我院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工程全部基础资料,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修改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生的各类协议,合同,函件,公文和竣工验收,调试,工程总结等文件,均应归入技术档案. 1.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的文件一般不归档,但我院只做到初步设计而由其它院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要存资料室及归档,归档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最终成果 (2)设计总概算书或综合概算书底稿及打印件; (3)各专业有关的计算书底稿及电算资料; (4)设计方案审定记录单,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2.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各子项各专业设计底图; (2)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及电算资料; (3)《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4)修正概算书及打印件; (5)《设计修改通知单》以及因修改形成的计算书;

(6)程序文件规定要归档的资料. 3.工程建设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 (1)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基础资料,原始资料〔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征地文件(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红线图;地形图;选址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工艺布置图和技术要求资料以及我院向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底稿;公用工程协议(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人防,消防,环境保护等复印件);设计合同及协议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等〕. (2)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各种联系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来往公文,函电,设计过程中的交底会审纪要,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 (3)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调试,试用期间,使用期间发现的问题,修改,补充核定有关图纸和文件)等; (4)工程事故与设计有关的结论分析报告等. (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和咨询项目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 (1)委托任务书; (2)委托单位交来的全部有关原始资料; (3)代委托单位收集的原始资料,调研资料等. 2.成果底稿(包括鉴定书,咨询报告,设计底图,蓝图,说明书,计算书,电算资料,估算概算书底稿等). 3.送交委托单位的正式咨询报告及图纸.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4245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Accounting File Management System-Fan We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调离或者离职前全部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 移交决算。未移交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二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公司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 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 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负责人批准, 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签经办人员名字;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 容;包括会计软件密码、数据有关资料、实物等。 第四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二)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公司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由股东派人会同监交。 (三)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 必须与会计账簿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 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在查明情况后,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 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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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完整保存和科学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充分发挥设备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设备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分厂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设备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图纸等 (2)设计院的设计图纸、技术说明、设计计算书、设备清单等 (3)设备附录及工具清单 (4)设备大、年修理施工总结、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5)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6)设备改造、更新技术 (7)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8)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9)设备基础图及土建图 (10)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11)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12)其他资料 1.3 按介质划分设备档案资料可分为下述类型: (1)纸拷贝(蓝图、透明图、照片、白图和其它印刷文件) (2)电子文档(用CAD或其它软件形成的设计图、文字资料和音像制品等) 2.管理职责 2.1设备部是设备技术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2.2按照集中统一管理设备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设备部设立设备技术档案室(以下简称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档案室在设备部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设备、基建等设备技术档案。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3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厂要把设备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制度借阅并及时返还,并在使用中对技术档案中的错误及时通知档案室或设备部,以保证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3.设备档案的归档 3.1技改和基建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速将下述技术资料归档: (1)工程施工执照,开工报告 (2)各专业施工图会审记录(土建、水暖、电气、通风等)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往来的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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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 1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法》和《会计工作规范》都对会计档案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管理好会计档案,更好地为医院经济管理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2、会计档案工作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科负责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3、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科按照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立卷并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主管会计统一封存保管。会计档案应当进行科学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利用,向外单位提供使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院级领导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借出档案必须限期归还。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不同种类规定年限进行存放。其中发票存根保管5年;会计凭证保管15年。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财务科科长会同财务人员共同鉴定,经院领导批准后,报经市卫生局批准后销毁。随意销毁会计档案的,要追究经手人法律责任。 6、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财务科科长及财务人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人员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7、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上列明。 2016年信息工程专业大学排名 信息工程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通信系统和通信网方面的基础理论、组成原理和设计方法,受到通信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现代通信系统和网络的设计、开发、调测和工程应用的基本能力。把科技从理论层次进入实践得结合。下面下班整理出2016年信息工程专业大学排名结果,希望能帮到大家! 全国共有74所开设了信息工程专业的大学参与了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北京邮电大学,排名第二的是电子科技大学,排名第三的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下是信息工程专业大学排名列表 信息工程专业主要学习通信系统和通信网方面的基础理论、组成原理和设计方法,受到通信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现代通信系统和网络的设计、开发、调测和工程应用的基本能力。把科技从理论层次进入实践得结合。课程设置电路与系统、信号与线性系统、随机信号处理、通信电子线路、数字信号处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XX工程有限公司 xx年六月十五日

目录 1、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2、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 3、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 4、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 5、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6、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7、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8、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职责划分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 2、职责分工 (一)、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收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二)、综合部 (1)、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

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2)、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3)、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三)、公司档案室 (1)、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发放、借阅及其登记、微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2)、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3)、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4)、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5)、负责达标投产的资料整理工作。 (四)、工程部 (1)、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2)、督促参建各单位(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3)、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重大问题。 (4)、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五)、工程部资料室 (1)、负责图纸、设备资料、技术协议、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传递及移交公司档案室前的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doc 5页)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doc 5页)_New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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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主控:财务中心文件编号:QL8010 批准:实施日期:替换文件: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 1.1.会计档案是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归集,是一个公司档 案管理的核心。会计档案具有原始记录性,有很强的凭证依据性,是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以保全。会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1.2.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预防丢失和泄 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在公司内部使用、取得和保管会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定义 3.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分析、 财务政策及其它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3.2 会计档案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会计电子档案五个部分。 3.2.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原始凭 证、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其它会计凭证。 3.2.2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 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

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还包括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记备查簿、其它会计账簿等。 3.2.3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包 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2.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 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它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3.2.5会计电子档案指以磁性介质形式储存的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是记录 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它包括ERP财务数据中的电子凭证、电子账簿、电子报表及其它电子会计核算资料。 4. 职责 4.1 财务中心各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 4.2 管理部、资金部:负责会计档案(纸质)的保管、借阅、销毁; 4.3 资讯部:负责会计电子档案(ERP财务数据)的保管; 4.4 财务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执行。 5.工作要求 5.1会计档案管理 5.1.1 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有三种。 5.1.1.1分类标准统一。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0219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doc 5页)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doc 5页)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2016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16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 度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技术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工程设计项目 凡委托我院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工程全部基础资料,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修改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生的各类协议,合同,函件,公文和竣工验收,调试,工程总结等文件,均应归入技术档案. 1.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的文件一般不归档,但我院只做到初步设计而由其它院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要存资料室及归档,归档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最终成果 (2)设计总概算书或综合概算书底稿及打印件; (3)各专业有关的计算书底稿及电算资料; (4)设计方案审定记录单,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2.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各子项各专业设计底图; (2)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及电算资料; (3)《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4)修正概算书及打印件;

(5)《设计修改通知单》以及因修改形成的计算书; (6)程序文件规定要归档的资料. 3.工程建设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 (1)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基础资料,原始资料〔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征地文件(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红线图;地形图;选址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工艺布置图和技术要求资料以及我院向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底稿;公用工程协议(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人防,消防,环境保护等复印件);设计合同及协议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等〕. (2)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各种联系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来往公文,函电,设计过程中的交底会审纪要,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 (3)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调试,试用期间,使用期间发现的问题,修改,补充核定有关图纸和文件)等; (4)工程事故与设计有关的结论分析报告等. (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和咨询项目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 (1)委托任务书; (2)委托单位交来的全部有关原始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第一章总则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会计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健全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 3.0总则 3.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解释、落实及监督。 4.0管理细则 4.1文件立卷 4.1.1会计凭证登记入账后,应按照编号顺序将其装订成册,另加封面注明企业名称、所属日期、种类、起止号。 4.1.2会计报表按年度装订成册。 4.1.3银行对账单、现金盘点表等重要备查资料,分类保管存档。 4.1.4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4.1.4.1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4.1.4.2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4.1.4.3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4.1.4.4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4.1.4.5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力破坏的影响; 4.1.4.6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勺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4.2 会计档案的保存年限 4.2.1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为30年。 4.2.2账簿类(科目余额表)为30年。 4.2.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30年。 4.2.4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保留10年。 4.2.5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留10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事业部,应遵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长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

南昌华东交通大学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技术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 工程设计项目 凡委托我院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工程全部基础资料,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修改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生的各类协议,合同,函件,公文和竣工验收,调试,工程总结等文件,均应归入技术档案. 1. 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的文件一般不归档,但我院只做到初步设计而由其它院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要存资料室及归档,归档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初步设计最终成果 (2) 设计总概算书或综合概算书底稿及打印件; (3)各专业有关的计算书底稿及电算资料; (4)设计方案审定记录单,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2.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 各子项各专业设计底图; (2) 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及电算资料; (3)《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4)修正概算书及打印件;

(5)《设计修改通知单》以及因修改形成的计算书; (6)程序文件规定要归档的资料. 3. 工程建设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 (1) 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基础资料,原始资料〔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征地文件(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红线图;地形图;选址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工艺布置图和技术要求资料以及我院向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底稿;公用工程协议(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人防,消防,环境保护等复印件);设计合同及协议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等〕. (2) 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各种联系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来往公文,函电,设计过程中的交底会审纪要,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 (3) 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调试,试用期间,使用期间发现的问题,修改,补充核定有关图纸和文件)等; (4)工程事故与设计有关的结论分析报告等. (二) 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和咨询项目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 委托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 (1) 委托任务书; (2) 委托单位交来的全部有关原始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每个月向主管国税局进行的纳税申报表、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各项报表等。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例如: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相关合同复印件、税务证明等)。 5.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性质的地税发票等。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研究设计院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调整内部分配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一条:坚持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 率增长幅度和支配原则。 第三条:坚持符合公司专业特色和经营管理特点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定的方案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服务。

第三章设计思路 第五条:总说明 本方案的薪酬制度主要侧重工资、奖金和福利津贴等经济性报酬。第四章开始进行薪酬制度的描述,第一节工资制度,第二节奖金制度,第三节福利制度分别从实行模式、制定标准、执行标准三个方面对公司的基础薪酬制度进行规定,第四节专设中长期激励薪酬制度,侧重对非经济性报酬的描述,实现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服务。 第六条:设计关键思路 一、以岗位责任、岗位绩效和岗位技能等指标综合考虑员工报酬,并适当向责任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性岗位倾斜。 二、对于职能管理人员尽量使固定薪酬与浮动薪酬比例保持均衡;对于工程设计人员尽量降低固定薪酬所占比例,提高浮动薪酬比例,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三、实行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机制。 (一)为拉开工资档次,实现按效取酬、能升能降的内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体现团体绩效和薪酬的挂钩,特设臵岗效工资。岗绩工资制模式,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年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WHH-CW-02-06-00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8—11—27 实施日期:2008—11—27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和规范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按规定应当建帐的各部、分公司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规定。 三、职责 1、总经办档案室和集团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及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验收。 2、总经办档案室负责杭州总部会计档案的接收、库房管理和借阅利用、销毁组织等管理工作。 3、集团财务部负责指导、监督、规范下属各财务机构会计档案的组织、立卷、存放保管等工作,并进行检查考核,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 4、各会计机构(财务部、财务科)按规定建立和移交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整理规则 1、各类会计档案代号及案卷号的填制 会计档案代号:P-会计凭证;Z-会计账册;B-会计报表;F-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如销售公司数量大则单独编号,其它会计主体量少可并到Q类);Q-出库单、入库单、领料单、其他。 案卷号格式:识别码—代号-年份-顺序号。识别码为各会计主体的代码,且是唯一的代码,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分配并通知。例如:2000年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该会计主体代码为3151)会计档案一共有7卷(册),其中凭证有3册,账本有2册,报表有1卷,其它有1卷,则编号依次是:3151-P-2000-1、3151-P-2000-2、3151-P-2000-3、3151-Z-2000-1、3151-Z-2000-2、3151-B-2000-1、3151-Q-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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