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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值班记录表-模板

日常值班记录表-模板

领导值班、带班记录表

机电设备公司车间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记录 日期:年月日班 交班时间:接班时间: 交班领导(签名):接班领导(签名):

填报说明: 1、值班干部班中三检查:指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班前检查: ○1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2人员精神状态是否异常 ○3生产设备完好,处于可运转状态;○4各类安全工具是否正常符合使用标准○5现场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完好,○6认真填写安全及资料 班中检查: ○1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2生产现场有无“三违”现象及其他违法安全规定现象;○3各项设备是否正常运行○4作业人员是否做到四不伤害○5防护设施是否异常,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领导 班后检查: ○1现场进行整理清洁;作业环境进行清扫○2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现场水、电、气、风等确定关闭,其它临时用电、产品、工具进行定制摆放○3确定安全状态并进行交接班制度 2、隐患排查 查人的不安全行为:查是否有违章指挥的行为;查是否有违章作业的行为;查干部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查物不安全状况:查各种设备、设施的防护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的规定进行了监测检验,是否齐全可靠; 查作业环境是否存有隐患,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3、“三违”查处: 对照《机电设备公司违章行为表现与界定》七十七条要求去检查,依据《车间年度安全环保奖惩考核管理办法》去处理 4、下班次注意事项: 当班安全工作状况总结,下班次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交接。 5、交接班时间:填写到时分 6、检查区域:车间人员生产作业区(包括到其它车间施工作业区)

机电设备公司安全环保科巡查记录

填报说明: 1、隐患排查 查人的不安全行为:查是否有违章指挥的行为;查是否有违章作业的行为;查干部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查物不安全状况:查各种设备、设施的防护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的规定进行了监测检验,是否齐全可靠; 查作业环境是否存有隐患,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2、“三违”查处: 对照《机电设备公司违章行为表现与界定》七十七条要求去检查,依据《车间年度安全环保奖惩考核管理办法》去处理 3、安全基础资料:《车间领导带班值班记录》、《车间安全员巡查纪律》、《车间安全标准化记录本》、《班组安全标准化记录本》、《安全派班记录》等其它资料 4、巡查区域:公司所有生产作业区(包括到外出施工作业区)

交接班记录表)61065

公司交接班记录 一.交接班的规定 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岗位的全部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离开岗位。 2.交班工作由当值值长组织全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整洁工作,以及为下一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3.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负责人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4.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带班员和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虽有他人代替,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口头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岗位。 5.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6.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在交班人处理事物未结束时不得交班; (2)在处理事故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带班员或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3)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或接班人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 (4)交班人员未正式办理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交接班准备工作 交班准备工作,应由当班值长组织全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1.检查本班人员的精神状态,仪容、仪表; 2.对本班次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安排指导; 3.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4.检查岗位使用物品功能是否正常; 5.检查岗位是否整洁,是否按要求摆放; 6.开交班前碰头会,听取本班人员对本次接班后的工作意见; 7.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三.交接班注意事项 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 1.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四交接”即:列队交接、文字交接、在岗交接、实物交接。 (1)站队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站队立正,相互敬礼后面对面进行交接。 (2)文字交接:填写需要交接的注意事项。(交接班记录) (3)在岗交接:必须在交接岗位上进行本岗位的交接工作。 (4)实物交接:具体物品的交接。(如对讲机等) 3.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负责。 四.接班后工作

交接班记录表

交接班记录 一.交接班的规定 1. 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岗位的全部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离开岗位。 2. 交班工作由当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整洁工作,以及为下一班做好准备,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3. 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负责人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4. 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带班员和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虽有他人代替,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口头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岗位。 5.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6.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在交班人处理事物未结束时不得交班; (2)在处理事故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带班员或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3)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或接班人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 (4)交班人员未正式办理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 交接班准备工作 交班准备工作,应由当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1.检查本班人员的精神状态,仪容、仪表; 2.对本班次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安排指导; 3.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4. 检查岗位使用物品功能是否正常; 5.检查岗位是否整洁,是否按要求摆放; 6.开交班前碰头会,听取本班人员对本次接班后的工作意见; 7. 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三.交接班注意事项 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 1.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四交接”即:站立交接、文字交接、在岗交接、实物交接。(1)站立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站立,相互面对面进行交接。(2)文字交接:填写需要交接的注意事项。(交接班记录)(3)在岗交接:必须在交接岗位上进行本岗位的交接工作。(4)实物交接:具体物品的交接。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记录

青金建发[2011] 18号 关于下发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分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更好的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经公司研究,下发《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1、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施工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青岛前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特制定公司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企业及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建筑施工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研究处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领导轮流值班遵循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周不少于一次深入施工现场带班巡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值班带班人员应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领导干部带班检查表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有序、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项目 二、带班领导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当日本工程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项目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向上级汇报; 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要求 1、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一人24小时在岗值班,如与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调整; 2、项目领导配以项目各部室领导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须提前报项目领导调度,项目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安全部统一安排; 3、各部室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进行换班的,要提前报项目领导调度; 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早上8:00前到协调办公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 交接班; 6、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 7、项目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工区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责;项目领导带班期 间下现场巡检不得少于3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 部分检查并填写记录; 8、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重点、难点以及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施工时,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四、处罚 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1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10元; 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工区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20元;弄 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领导干部带班记录

公司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公司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和安全部24小时值班的制度。 一、值班、带班人员 1、公司值班人员: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分厂副厂长、厂长助理、安全部部长、安全部副部长、工程师及主任; 二、值班:17:30~次日7:30 三、公司值班带班办公地点:安全部办公室及生产现场。 四、值班、带班工作职责 (一)公司值班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通过现场抽查、巡查、检查、视频监控、对讲机及电话询问等形式,全面了解当班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对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督导。 2、值班人员必须到生产现场检查值班期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到岗位情况,生产组织、工艺执行、设备运行情况、劳动纪律、交接班情况等方面。 3、值班人员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安排、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不能够立即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安排有关部门(人员)严格落实监控措施、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果断决策,立即下令停产撤人。 4、负责组织、协调当班生产遇到的问题及突发、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值班期间加强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值班时间巡查不少于2次。特别要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重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6、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调度。

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记录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设备公司、联合经营项目等所有生产单位。 三、术语、定义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公司技术负责人。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经营项目系指实际投资人)。 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四、企业负责人带班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一)、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的25%。 公司企业负责人应按区域划分责任项目或区域,做好带班分工。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醒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下设的分公司,企业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附表(二)、考核规定 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处责任人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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