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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各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丰富全院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全员身心健康,营造科学、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院工会拟于近期组织创建

各类兴趣小组。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职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氛围,将我院工会建设成健康、文明、活力、和谐的“模范职工之家”。

二、活动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

三、活动原则:

自愿参与、交流情感、活跃氛围、促进团结。

四、报名方式:

由各工会小组长将本部门参加兴趣小组的人员名单,于7月31日前统一报至院工会文体委员申艳琴处(院办公楼513室)。

五、兴趣小组类别(暂定):

1、乒乓球

2、篮球

3、羽毛球

4、书法

5、健身操

6、游泳

7、登山

8、唱歌

9、钓鱼10、摄影11、象

注:以上项目仅供参考,各工会小组可再提出其它的项目类别。

六、兴趣小组组织管理:

1、全院干部职工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自愿报名参加,由工会根据所报名人数编成各类兴趣小组,并指定组长。

2、活动小组实行自主管理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制订本组活动计划,并自行组织开展本组的活动。

3、对各类兴趣活动小组,工会在必要的情况下,有义务提供适

当的器材及场地等帮助,保障活动的开展。

4、所购器材、用品所有权归院工会,由各活动小组长负责保管,由活动小组自行使用,小组解散时,器材、用品须交归院工会。

七、活动总结:

为了保证兴趣小组活动的持久开展,达到预期效果,院工会将在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总结交流会,各兴趣小组对活动的开展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院工会将评选出“优秀兴趣小组”,并给予适当奖励。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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