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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合同基础知识讲解

最全合同基础知识讲解

买卖合同时当今市场交易中最常用的合同,几乎和每一个人都相关。我们每个人去超市买东西,都属于和超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只不过这种合同时默示的而且是非书面的。买卖合同早已经成为我们无法避免的一种合同,但是很多人却对买卖合同只是甚少,本文就买卖合同的概念、形式、种类等方面对买卖合同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法律特征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现就几个一般性问题作一简单探讨。

(一)双务与有偿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即并非所有的有偿合同均属于双务合同,并非所有的单务合同均属于无偿合同。一般来说,双务合同中的“债务”必须是合同生效以后的债务,而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其为要物合同,则标的物的交付非为合同生效以后的债务,而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属于债务。因此如果是有偿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仍属于单务合同,但为有偿合同。因此双务、单务与有偿、无偿之间的关系为:凡双务合同必为有偿合同,凡无偿合同必为单务合同。但有偿合同不一定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不一定是无偿合同。

(二)对于合同书面形式要求的认识。

买卖合同不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法律为不要式合同无疑。但是《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合同法》第197条)、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第215条)、融资租赁合同(第238条)、建设工程合同(第270条)、技术开发合同(第330条)、技术转让合同(第342条)都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除租赁合同如果没有采用书

面形式,法律规定转化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其他合同是否成立或者生效,法律没有规定。多数学者认为这种书面形式的要求不属于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而应当属于倡导性条款。“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是成立的。”但从《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来看,却有探讨的必要。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这条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有当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而且没有后面的实际履行行为,则合同未成立。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书面形式应当是合同的成立要件。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有体物,不包括财产权。

既然《合同法》第130条明确规定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中国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不包括其他财产权,如债权、知识产权等,对于这些权利的买卖应当是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法》的这条规定参考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但有值得探讨的余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目的在于规范国际间的“货物”买卖,因此其标的物当然属于有体物,而且应当是动产。该公约第2条还特别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销售:(a)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

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买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

而作这样的规定,恰恰是由于国际间货物买卖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许多权利的买卖只有在一个特定的国家范围内才能得到承认,如果放到一个国际环境中去,往往会产生许多额外的问题。如国际技术转让必须单独制定规则等。但是国内的买卖则不受这种限制,故《合同法》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局限于有体物,值得商榷。从制定分则合同的根本目的出发,即尽可能准确、有效地规范典型交易行为,既然没有明显的理由区分有体物的买卖和权利的买卖,在买卖合同中排斥权利买卖,没有法律上的理由。

虽然合同法本身规范知识产权的转让,即技术转让合同,但是对于其他权利的买卖则没有规范,而这就给法律适用留下了很大的空白,对于司法实践和理论探讨都是不利的。另外合同法的规定与其他现行立法也有一定的冲突,如《拍卖法》第3条规定: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根据这一条规定,财产权的转让也是买卖的一种。这给将来的法律适用也会带来一定的困难。当然,《合同法》虽然没有规定有关权利等标的物的买卖,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的规定,仍然可以参照该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买卖特种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

相关书籍支付的买卖合同。其特点在于,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若未按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1/5,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样品买卖

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当事人约定依样品买卖的,视为出卖人保证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其意义是出卖人提供一种质量担保。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对样品质量作出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其交付符合同种物通常质量标准的标的物。

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此类买卖合同常见于新产品的买卖。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拍卖

根据我国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具体地说,买卖公开进行,参加竟拍的人在拍卖现场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拍定的方式确认买卖成交。

五、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买卖法律有如下特别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六、买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

法院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

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标的物的权利瑕疵,可表现为出卖人未告知该标的物上负担着第三人的权利,或者是出卖人未告知标的物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权利瑕疵须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即已存在,且于合同成立后仍未能除去,同时买受人不知道权利瑕疵的存在,否则,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时,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除去权利负担,并可根据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请求出卖人负不履行债务或损害赔偿的责任。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或法定品质所负

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现的难易程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认定物的瑕疵的标准,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约定;如无约定而由出卖人提供标的

物的样品或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以该样品或说明的质量标准为依据。不存在上述两种依据时,如当事人事后协商标准,依协商标准;如无协商标准,按照合同

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所确定的标准。如标准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

准履行。

标的物瑕疵应由出卖人负担保义务时,如有瑕疵,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也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因标的物的瑕疵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因标的物主物有瑕疵而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反之,从物有瑕疵的,仅能部分解除合同,解除的效力不及主物。标的物为数物时,其中一物有瑕疵的,买受人仅得就有瑕疵的物解除合同;数物之价值不能分离的,则可就数物解除

合同;买卖标的物是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只能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该批标的物部

分解除合同,但各批标的物有关联的,则可就该批以及以后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标准版基础土方工程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基础土方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合肥市建设规划需求,甲方决定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量: 承包方式: 1.2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1.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工程合同 2.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3图纸 2.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补充文件 2.5甲方下达的任务书 2.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三条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 3.1工程价款暂定人民币万元(¥元),最终工程价款按照以下条款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 3.2工程结算依据: 3.2.1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挖部分,不计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由甲乙方代表,实测实量后签字确认。 3.2.2土方工程综合单价:土方挖甩一次综合单价元/M3,挖运内倒元/ M3,

土方开挖并外运元/ M3,以上单价含渣土费、税费、内外道路清理等一切费用。3.2.3土方以外零星工程需调用乙方机械施工的机械施工综合单价:200型挖掘机施工台班费综合单价, 3.3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实际完成土方量支付,支付时间、比例:土方工程量完工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办理土方结算,付总土方款的40%,余款工程竣工前付清。 第四条主要工作 4.1甲方主要工作 4.1.1甲方委派工程师为,行使甲方权益。工程师委派代表及职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乙方。 4.1.2甲方负责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交验,确定乙方工作范围。负责向乙方提供经审定的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安排土建施工单位进行楼房基础放样、高程控制。 4.1.3甲方在每部分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验收,办理相关手续。4.1.4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关系。为乙方创造必备的施工条件,如基坑排水、施工照明等。 4.1.5组织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手续。 4.1.6按时支付工程款。 4.2乙方的主要工作 4.2.1乙方驻工地代表为。 4.2.2听从甲方指挥,服从工期安排。 4.2.3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2.4乙方所使用机械及运输车辆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年审合格。4.2.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安全生产、市容、环卫、施工现场管理等安全文明生产、环境要求的规定,搞好环境卫生和文明安全施工,并办理有关手续。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按规定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所有多余物品及垃圾等。采取一切措施杜绝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机械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采用长螺旋钻机超流态法进行的桩基础施工,桩型为直径400CM总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四)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不包料(每米按350元/米计价进行结算)的方式承包该工程,包括:钢筋笼预制.钻孔.下笼.成桩.设备进出场运输及安拆费、桩施工费、(不包含税金、水电费、基础资料)。 第二条 (一)施工费:350元/立方米。工程量按照每个桩位桩尖压入自然地面深度累计值计算。高于桩顶标高按桩顶标高加0.5米桩长计算。 (二)甲方负责试桩费用及试桩检测费,试桩施工完10天内完成检测,超出10日后按设备停滞费补贴,7/10日检测/检测和工程桩),试桩电费由甲方承担。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个有效工作日(自起止),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桩开始施工为准。(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日起五天内进场) 在履约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静载检测延误的工期或甲方责任所延误的工期,

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机械设备(配桩长度为6-13米,满足设计桩型、设计压桩力要求)、人员和材料进场,保证工程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工,负责桩机正常运行,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2、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安全生产由乙方负责。 3、承包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4、承包方应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相互配合,不得野蛮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及时整改。 5、做好每根桩的施工记录资料和隐蔽工程签证等相关施工现场资料,为甲方支付施工费进度款、基础单项工程验收、管桩压桩分项工程结算、整改提供依据。(二)甲方责任 1、一切证件、批件、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属于甲方负责的由甲方负责。 2、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场地应满足设备地耐力要求及60吨以上大型车辆行驶至施工组织方案中确定的卸桩地点,清除地下及距边桩4米范围内的障碍物(包括管线)。提供正规施工用水接头和施工电源接点,电源电力在200千瓦以上,接线点符合安全用电规范且距离最远施工桩位120米以内。 3、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叁份]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资料各壹份。指定相关单位函件签收人及通讯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4、委派工地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对工程桩记录及相关资料签证,需要旁站

合同法基础知识

1、什么是合同 现在的社会当中,采用合同这个概念,用合同这种形式,用得非常广、非常滥。例如计划生育也签订一个什么计划生育的合同,还有什么责任承包,什么治安哪,什么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合同,有的地方还有什么反腐倡廉的责任制合同,这些关系虽然用了合同,叫什么什么合同,什么什么协议,但是它的本质不是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不适用合同法。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人)、法人(单位阐述开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其他组织之间(阐述)设立、变更、终止(三种合同行为)民事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关系的协议。一句简短的话把什么是合同的所有问题都说明白了,有主体、有合同行为、有合同内容。例外的是婚姻、收养、监护不适用合同法(也可以签合同但受特别法的约束) 2、什么叫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相对于法人来说的,因为法人本身就是一个组织。一个组织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它就叫法人,例如公司法人、企业法人等等。同样是一个组织体,它没有取得法人资格,没有办理法人登记,这个组织体在这里就叫作其他组织。这个其他组织,它首先要有一个组织体,还要有一定的经费、财产,还要选择一个负责人来对外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这样的组织体可以在法院起诉应诉,这样的组织体就是平时所说的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所谓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就是说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团体其他组织又分为其他经济组织和其他非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最典型的就是合伙企业、合伙组织,还有联营企业。那个联营企业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它也就属于其他经济组织。还有一个公司下面的分支机构,没有取得法人资格,它也就是一个其他经济组织。其他非经济组织,我们举例来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什么学会、协会,有的学会、协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法人登记,它就成了一个社会团体法人;如果它没有办理法人登记,那就成了这里的其他非经济组织。因为它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营利,因此它就叫其他非经济组织。这样的组织也可以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也可以起诉应诉。最后要说明的事,这里所说的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如果作为其他组织,它自己的财产不能够清偿债务,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我们的法院就会把它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不就此罢休,我们的法庭还要让它的合伙人都来承担责任。这一点和法人是不同的,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最后破产就完了,并不找它的那些股东。其他组织,还要找它的成员,如果是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起诉应诉当中,我们当然把你作为一个原告或者一个被告,你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不足以承担责任,这个时候就不行,我们就要变更一下,我们就要把你的上级,把那个法人,或者叫公司或者叫总公司请到法庭上来,让它来充当被告,让它来承担责任。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这样的分支机构它自己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那也就算了,也就让它承担责任,它的财产够了,就不必要找它的上级。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足以承担债务,足以承担责任,也就不必要找它的成员、它的合伙人。 3、合同的基本原则 第一、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原则。第二、合同自由原则。(1)签与不签的自由(2)和谁签的自由(3)约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协商)(5)选择违约责任的自由上述的所有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前提下。第三个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这个原则的对立面就是欺诈,不仅是合同原则也是我门做生意搞经营,同时也是做人的原则。第四个原

(完整版)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 GF-91-0201 ),《集团公司框架合同》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范围:【】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开工日期(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 1.7 交工日期(群体工程以最后一个交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 1.8 交工是指乙方将满足下列条件的成果和工程资料提交甲方: (1) 全部工作量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安装工作; (2) 全部设备、系统指标测试已经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信息产业部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验收手册;

(4)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交工资料齐全、完整。 1.9 质量等级:【】 1.10 合同价 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 款: 金额大写:【】 其中合同总价的【2】%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小写):【】大写):【】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及支付式见第三十三条)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组成:合同文本、工程预算、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2.2 解释顺序: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件;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施工图纸和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5.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6. 行业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 国家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信息产业部最新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图纸内容提供给第三方。 4.4 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交验,乙方需提供全部工程资料和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套。

基础施工合同书

基础施工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工程需要,为了优质高效地搞好工程,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基础施工包括线路复测与分坑、砂石水的采购及中运,钢筋水泥的中运、工器具的转场、按设计要求的余土外运、方便施工的炸药、雷管的爆破费用,完成基础浇制必须的土石方工程、钢筋笼制作及安装,模板的制作拆除,按要求配合比的基础本体、护壁、承台(如有)、垫层(如有)、浇制、接地线的安装、焊接、开挖、场地的平整及以上未提及但完成基础施工相关费用。 三、承包价格包括:砂石料、工器具、人工工资、人工来回路费、管理费用、体检费、生活费、房租水电、安全费、文明施工费用、工程保险等。结算按照项目部签字验收合格单为准,按设计图纸标注的混凝土m3乘以所协议的单价核算。结算单价是甲乙双方亲自看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商谈的价格而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履行遵守。 四、承包价格为:按照综合单价混凝土每立方元,护壁每立方元结算;特殊情况下,如有增加工程量以设计院图纸变更和项目部签证为准,除此之外其它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合理调配人员。特别说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工费、雨工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付款70%,余款在工程完工后六个月之内全部付清。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在开工前将队伍施工人员名单、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和体检表交给甲方管理人员,甲方以此作为考勤依据,以便甲方存档。乙方在甲方安排施工任务之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工资报表,基本工资不得超出3500元。注:班组人员年龄要求满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对所用工人签署个人临时用工合同和代发工资合同。 2、上班时间乙方必须统一着装,正确佩戴安全帽,若乙方不能按要求统一着装,甲方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工人在施工现场乱抽烟、乱丢烟头、乱使用明火、形象差等,甲方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乙方严禁在山上生火,甲方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谁放火,谁坐牢。项目部发现一切不文明、不安全情节罚款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项目部、监理人员的统一管理,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施工队工人若经三次整改仍然不能改正的将责令其乙方辞退。 3、乙方施工所需钢筋、水泥等材料,双方应做好移交手续,由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直接到项目部材料站领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因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坏的要移交给项目部材料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私自乱砍、乱踩农作物等,如因乱砍、乱踩等造成任何损失及停工误工费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4、安全:乙方自人员进场之日起,到工程任务完成撤场为

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部分桩基工程,设计为直径毫米的桩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钢筋笼,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以测桩成果报告为准,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值,由乙方负全部施工和经济责任并处理至合格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基础,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桩机运输安拆、桩尖就位、钢筋笼制安、搅拌砼、砼浇筑等相关工作(不含试件制作、原材料送检报验)。 4深度,以每米元计价结算;预制桩尖购置费:元/个,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包干:元/台套。成桩总进尺按相关计算规则以现场签证的自然地面到桩尖入土的深度(含桩尖长度并不得扣除桩尖虚体积的长度)为准,并以此为结算依据。 5、质量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总施工期: 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可顺延; (1)停水、停电、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被迫停工。 (2)因设计变更或政府行为社会动乱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或甲方资金不及时被迫停工。 (4)因地质条件变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时无法施工。 (5)因拆迁、占地等未处理好影响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隐蔽工程或阻碍物影响施工。 (7)试桩、基桩检测期间耽误的工期。

建设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顺利完成甲方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基础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颁发的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经甲、乙双方充分研究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特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桩基工程名称:金翰丽水天城小区A区 第二条、桩基工程地点: 第三条、桩基工程范围:A21#、A23#的清包工 第四条、工程量及规格:按图纸有效桩长,计算工程量。第五条、承包方式:包含(放线、桩基施工、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资料、试块留制、施工线缆及水管、包 工程验收合格),不包含(水费、电费、税收、材 料款、桩基检测试验、场地平整等费用)。 第六条、工程造价单价:85元/m3 第七条、施工期限: 本工程工期经双方约定,定于自年月日前设 备进场,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 工,施工日历天数天;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 力的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以实际开工日期为

准)。 第八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 施工许可证执照和占道、爆破许可证及市内禁区运输许 可证; 2、负责开工前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路通、 电通、场地平整,保证能同行60吨拖挂车,清除地上 及地下障碍物,提供地下管网资料。 3、确定建筑物(构建物)的定位坐标、水准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 定在开工前天内将实际标准图份及有关技术资料 交于乙方,并在天内将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上交的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于乙方。 5、按双方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6、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有发包方解 决的问题,以及负责协调解决因施工引起的地方关系,非乙方责任引起的纠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承担由于提供的地质情况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时 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

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知识点总结

工程建设中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章节知识点总结 1、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方式:招标投标方式、直接发包方式 2、法律关系的实质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主体:参见建设活动或者建设管理活动,享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建设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4、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纸箱的对象。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5、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6、工程项目的审查权限:工程项目由计划部门审查;大中型的工程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审查;小型项目的工程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计划管理机构或省、市、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 7、勘察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大中型项目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重大项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 8、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是安排组织施工的依据 9、工程开工准备—甲方(发包单位)根据计划要求的建设进度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精干班子,负责建设准备工作:a、收集相关资料(勘察、设计)b、报审工程所需相关的材料物质计划申请c、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外部条件和施工力量 10、组织施工、安装工程准备工作就绪,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开工报告 11、组织施工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 12、建设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 13、不经验收就进行生产使用的,施工单位不再承担提前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 14、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6、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17、代理特征:a、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b、代理人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8、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 19、无权代理的情况:a、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b、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c、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20、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安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1、债就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2、债产生的依据:a合同b、侵权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 23、城乡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乡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等法定活动 24、城乡规划的实施:a、选址意见书制度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c、建设工程规划许

桩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桩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签约日期:二零一柒年元月

挖孔桩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质量等级:合格。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确定工程价款。 2、按实际挖孔每立方米砼元综合造价包干,包括护壁厚,直径900的桩孔每米为m3,孔深为孔口到锅底长度,扩孔部分另外计算。另空头部分护壁砼计入总立方量,空头土方量按每立方米260元计算。 3、现场施工水电接到工地,提供场地给工人住宿,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材料检测试验费,由发包方承担。 4、施工时,多余土方负责拉走,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通,塔吊先行安装,便于吊放钢筋笼。 5、工程桩按实际竣工一桩一表、签证工程量按实际结算,桩长和入岩深度以工程监理验收合格签证为准,以实际工程量办理决算。 三、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挖孔量完成50%时,付总款的20%,成孔验收时付总款40%,浇筑结束时付总款20%,余款待桩基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工程支付方式:转账或现金结算。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一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2、开工前,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及地下管道、电缆及其他地下障碍物和老基础的清理迁移工作,须具备开工条件。 3、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规划红线和坐标控制点位置,并现场交验。 4、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居民影响施工和邻近建筑物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5、工程竣工组织测桩验收并承担其费用。 乙方责任: 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根据设计图纸,按规范组织施工。 2、确保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其费用。 3、乙方应确保安全生产,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交付验收。

合同法知识点问题

合同法1.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意思表示的多寡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所谓单方行为,指仅由一个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双方行为,指由二个方向相反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多方行为,指由二个以上方向一致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共同行为。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即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味着合同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或者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真实的意思产生于当事人的自由和自愿,因此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才能使其意思表达成一致,如果不存在平等自愿,也就没有真正的一致。因而因欺诈、协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合同都

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者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谓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设定某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谓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用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当事人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消灭原法律关系。合同法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两大部分。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这是合同法与物权法法律分工的明显不同。合同法与物权法虽都是财产法,然而物权,尤其是其中的所有权,直接规定社会财产的归属关系,其所要解决的是现存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主要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因而,所有权及至整个物权,本质上是规定和反映社会财产关系的静止状态。而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

基础建设施工合同

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镇江市句容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 竣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价(大写): (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工付至合同价的40%; 2、工程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七、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八、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施工,验收规范按照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结算。 3.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部分桩基工程,设计为直径毫米的灰土挤密桩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以测桩成果报告为准,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值,由乙方负全部施工和经济责任并处理至合格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基础,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桩机运输安拆、桩尖就位、钢筋笼制安、搅拌砼、砼浇筑等相关工作(不含试件制作、原材料送检报验)。 4、承包方式及价格: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 (2)承包价格:1100元/m3 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年3月12日 2、竣工日期:20**年5月20日

3、总施工期:68天 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可顺延; (1)停水、停电、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被迫停工。 (2)因设计变更或政府行为社会动乱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或甲方资金不及时被迫停工。 (4)因地质条件变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时无法施工。 (5)因拆迁、占地等未处理好影响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隐蔽工程或阻碍物影响施工。 (7)试桩、基桩检测期间耽误的工期。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等手续,做好房屋的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碍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接好施工所需水、电、线路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需要,并承担费用。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线路专业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 6、测放出建筑物四个角的精确点位,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房屋基础施工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房屋基础施工合同正式版

房屋基础施工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 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 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建设单位: (甲方) 审查单位: (乙方) 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2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 第三条:审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批;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二)工程勘察、设计的委托与承接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资质、合同、市场行为、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人防、卫生、无障碍设计等强制性标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项目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桩基础工程,为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桩基础工程(以下称本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按桩基础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实施安全设施方 案、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的接桩、桩顶高于设计标高的截桩、土方开挖过程中配 合截桩,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及工程保修(保修期从 桩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二年)。 4. 承包方式:本桩基础工程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详见工程量清 单),工程量清单单价在合同签订后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各 种风险因素已充分考虑在合同综合单价当中。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包人 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风险、包机械、包主材、包辅材、包放线、包施 工、包成品保护、包试验、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规费、包税金、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等。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1. 工期包括验收时间,工期结算以开工日期与提交甲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日期为准。 如遇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30m3以上地下障碍物、重大设计变更以及不可抗拒

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元。 2. 技术要求: (1)按施工图严格施工,遵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省标准《管桩基础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2) 桩位放线采用全站仪定位,打桩前对桩位进行复核。 (3) 乙方应将场地浅层(3米深度内)浮石或埋石自行挖除。 (4) 乙方应具备穿越中部8米左右厚度砾砂层、残积土层及全风化岩层中强风化粗 粒岩硬夹层的技术措施。 (5) 乙方应具备锤击超长桩(40米以上)入岩的设备能力和技术措施。 (6) 电梯筒部位要求乙方送桩3米以上,但不得低于设计标高。 (7) 乙方应具备淤泥层沉桩时桩垂直度的技术控制措施。 (8) 乙方应具备处理因基坑底土体隆起导致沉桩上浮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9) 希望乙方桩机配备打桩自动记录仪,如无条件配备,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每条桩 的贯入度曲线书面资料。 3. 质量标准:本合同约定按省有关桩基工程验收评定规定以及设计要求达到合 格标准。桩基完工后须进行静载、抗拔力及桩基完整性试验(试验费包含在单价中),其技术指标须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乙方承担一切技术处理或赔偿责任。 三、合同价款的组成 1. 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含工程税金), 本合同内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费为包干项目,结算时不予调整。 2. 综合单价:按照合同附件(甲方最终确认的乙方中标价格)。 3. 合同价款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方式中所有内容的费用及相关措施项目费用(临时 设施费、安全防护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装拆卸费、打桩期间施工降水、排水、排污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环保费、水电费、二次搬运费、工程保险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其他项目费用(配合费等)、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及生活垃圾、完工后临时设施的拆除及清理、与桩基施工相关的规费、所有税金等。 无论实际施工中发生的情况如何,均不作调整,施工过程中也不作此类签证。

最全合同基础知识讲解

最全合同基础知识讲解 买卖合同时当今市场交易中最常用的合同,几乎和每一个人都相关。我们每个人去超市买东西,都属于和超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只不过这种合同时默示的而且是非书面的。买卖合同早已经成为我们无法避免的一种合同,但是很多人却对买卖合同只是甚少,本文就买卖合同的概念、形式、种类等方面对买卖合同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法律特征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现就几个一般性问题作一简单探讨。 (一)双务与有偿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某工程施工合同编制范例详细讲解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06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6)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38) 第四部分补充条款 (48) 附件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南湾街道 工程规模及特征:道办庙仔街与深惠公路的交叉处南西侧,边坡临近深惠公路。该段边坡长约40米,坡高约5.8米至6.8米。按挡土墙的结构形式分为北段、中段和南段。北段边坡采用人工挖孔桩,上部采用矩形柱支护体系;中部及南部采用格构梁+锚杆支护形式。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土方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格构梁工程、锚杆工程、排水工程等。 1.房建工程:(在□内打√或■,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

2.市政工程:(在□内打√■,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 3.其它工程 边坡治理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设计与规范要求及国家、省、市现行行业验收的标准合格规范。 五、合同价款 币种: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工程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oc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二00 年月日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址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第二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依据设计院提供的振冲碎石桩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工程承包方法 本工承包采用总包法。(包含:施工材料、机械、人员及其工艺的其它配套设施) 第三条: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施工桩距_____排距___桩径____桩长____共计桩数_____根,计:_____米,工程造价按__元/米进行结算,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此费用不含水电费及税金,只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工资表)。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底进行每月的计量,根据计量每月付款70%,本工程施工完毕后,经检测合格,付款至90%,等本站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100%。 第五条:振冲碎石桩工期 1、本工程开日工期为xxxx年x月xx日。 2、本工程商定有效工期为xx天,工程竣工日期为xxxx年x月xx日。 3、凡因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经甲方认可的原因延误了工期,按时顺延。 第六条: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的统筹、协调,施工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工作。 2、施工前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必须的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建筑总平面图、建筑结构、基础结构及地基处理施工设计图、建筑场地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普探资料、施工技术要求等。 3、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平面坐标,建筑红线或基础轴线定位桩,场地水准点及标高数据。 4、负责提供现场正常施工条件、道路畅通,场地平整等满足施工所需要求,(三通一平) 5、负责清除施工现场上空、地表及地下障碍物,解决施工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外界人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讲课目的:了解合同法基本框架知识 讲课内容:合同法立法背景及框架介绍、合同法基本知识讲解、具体讲课内容: 一、《合同法》立法背景介绍 1、何时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2、为何立法? 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部合同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合同纠纷的日益增多,我国原有的以三部合同法为基础的合同法律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了,主要表现在:第一,国内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涉外经济合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合同法。这不利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趋势下,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应当与国际的交易规则一致,在全国范围内也应当有统一的标准,不能内外有别。第二,原有的三部合同法对于合同的一些基本问题、基本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有的规定也不尽一致,有的甚至没有规定,如对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没有具体和可操作性的规定。第三,原有的三个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不一致和较窄。三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不一致和调整的范围较窄不能完全适应经济贸易的发展。第四,随着近年来经 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密切,出现了一些新的合同形式,如融资租赁合同、委

托合同、民间合同等,这些合同还无法可依,急需制定法律加以调整。第五,近年来,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情况较为突出。特别是在金融领域,借款人利用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诈骗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造成了极大的金融合同的风险。因此在防范合同欺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需要作出法律方面的补充规定。 二、《合同法》的框架和总则内容介绍 合同法共分二十三章,前面八章是对合同法的一些总则做了规定,后面则 是针对各类合同分别做了相应解释和说明,下面先就合同总则及合同的一些基 本常识和基本问题做一简要介绍说明,随后就建筑行业常用的建设工程合同作 详细说明,再向大家介绍与大家一起探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签订中注意的一些问题。 1、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一般都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构成。讲明要约和承诺的概念。举例说明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如要约未经承诺,能否成立合同?招标合同是否为要约?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是指订约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其向自己提出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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