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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尚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尚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尚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任务来由

尚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下简称“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城北区1-01号地块,由佛山市顺德区凯御房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本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66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9206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小区内配套有地下停车场、商铺等。本项目分二期建设,预计开工时间为2011年1月,全部竣工时间为2014年6月。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以及顺德区相关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大气区域,所以本项目评价区域应当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以及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配电房配套的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时产生的废气、住宅区居民厨房的油烟等。

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的有关标准规定。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2、烟尘,其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3、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城北区1-01号地块。项目所在地属于均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首期集水范围,项目建设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营运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住宅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商铺员工和顾客等的生活废水。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生活废水经小区污水泵站提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项目南面百安路的污水提升泵站,通过百安路的均安镇生活污水厂管网进入均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至海州水道。项目所在地块北面80米为凫洲河,西面100米为均安镇的内河涌。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1999]553号)和《顺德市环境保护规划(1995-2010)》,海州水道和凫洲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III类水体功能,项目西面的内河涌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IV类水体功能。

项目废水排放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废水经

均安镇生活污水厂处理后,尾水排放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B标准。

4、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厂界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及顺德区有关的规划,北边界35米内执行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噪声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

建筑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6)标准。

5、周围敏感点和保护目标

表1 项目所在地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

6、评价等级、范围

本次水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等级定为三级。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评价范围:

1、水体:营运期生活污水排至均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之后排至海州水道。本项目引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城市污水处理厂2万m3/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的水环境评价范围:以均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游2.5km,下游2.5km。

2、大气:以本项目中心(东经113°08'34.22",北纬为22°43'18.83")为中心,边长均为5km的圆形范围。

3、噪声:项目及周边200m范围内,并重点考察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7、地理位置

见图1。

8、经济技术指标

表2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表

9、污染排放情况

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有居民、日常管理人员和商铺员工、顾客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5.332万m3/a。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①备用发电机尾气②居民燃用城市管道天然气产生的烟气、厨房油烟③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等。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日常管理办公人员、商铺营业员、顾客的生活垃圾等。本项目每年产生固体废物合计1978t。

10、水环境和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市政管道送至均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尾水排入海州水道。本报告书采用佛山市广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7日在海洲水道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从监测数据分析,海洲水道的溶解氧和石油类稍有超标,这是由于地区人口及其生产生活消费量的增加,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海洲水道所致。随着均安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的扩大,海洲水道水质将有所改善。

为评价凫洲河的水质现状,委托谱尼测试机构在2010年06月03日对凫洲河进行了采样监测,凫洲河监测结果中,除总磷符合GB3838-2002之III类水质标准外,其他均有轻微的超标,说明凫洲河水质现状一般。

项目附近的内河涌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IV类标准。参考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2009年对均安镇内河涌的常规监测数据从监测数据结果看,内河水体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IV类标准要求。

大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各监测点大气中各污染物均有检出,但是均能够达到相关均值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尚好。

11、水环境影响预测

结合本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最早交付使用的时间为2014年5月,均安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已投入使用,因此可接纳处理本项目居民的生活废水。

1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柴油发电机已配套喷淋雾化装置,尾气经预留烟井引至楼顶,高于周围半径200米范围内的最高建筑物5米处高空排放,对周围不致造成明显的影响。

居民燃用的管道煤气属于清洁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量非常少,对周围大气的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高峰时段由于汽车停放所产生的NOx为90.54g、CO为1517.16g、HC为235.31g。对于地下停车位,建议项目采用机械通风的方式,以保持停车场的空气流通,便于尾气的扩散。

本项目的地面停车位在各地块内呈分散布设。地面停车位汽车、摩托车尾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地上停车位比较分散,每个停车位在使用时间上存在着间隙性,相对地下式集中车库而言,汽车、摩托车尾气的排放不会集中在一起,集中排放量较少,再加上室外空气扩散较快,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应在停车场周围加强绿化,借助树木对CO、NO x等的吸收作用,减轻汽车、摩托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

13、声和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营运期会对周围的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只要项目加强小区交通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则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在有关要求的允许范围之内的。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小区内部的收集系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纳入生活垃圾处理规划。

14、外环境影响

(1)工业集中区影响

大气污染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的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主要为服装生产企业,其中大多数为服装加工,主要污染源为开料、车缝产生的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小,其余有少量磁性材料厂、五金家具厂等,也是产生少量粉尘,大部分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边界东面相隔均良路20~30米有雄生五金厂、睿恒绣花厂、海耀制衣厂、注塑厂、豸浦印刷厂、顺城创新彩涂工艺厂等厂房,上述企业生产规模较少,厂房占地面积也较少,约为200~300m2,为小型企业,厂房内设备不多,一般为数台,工艺比较简单,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主要为少量粉尘、有机废气(印刷厂)和噪声等。

根据工业集中区内企业无组织排放粉尘的量和当地5年内平均风速2.5m/s等数据,测算得出周边制衣工厂产的工业粉尘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边界外8.7m,而本项目边界距离工业集中区最短距离为20m,分析可知该工业集中区主要的大气污染因子粉尘对项目基本无影响。

而豸浦印刷厂、顺城创新彩涂工艺厂距离项目边界30米,距离项目居民住宅42米,上述两厂在印刷和彩涂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根据上述两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在厂界均能达标排放,因此对距离42米外的项目居民住宅影响不大。

水污染分析:

附近的工业集中区的产业类型为劳动密集型,其主要为工业集中区的员工的生活污水,但工业集中区所在地为均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水经市政管道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生化处

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分析:

附近的工业集中区主要为服装制造企业,高噪声生产设备为缝纫机,设备噪声范围在65~90dB (A)。通过设备的隔声、减振,厂房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与西北面工厂最近距离约为20米,距离衰减超过5dB(A)以上,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则工业集中区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工业集中区内企业除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只有碎布等边角料等一般固废以及少量的设备维修含油碎布等危险废物产生。生活垃圾交均安环卫处理,碎布有再利用价值交由其它公司回收利用,而危险废物则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只要固体废物若能妥善处理,则其对本建设项目的影响不大。

根据均安镇城市规划(2005~2010),该工业集中区用地为将来的居住发展备用地和配套绿地。工业区即将搬迁,搬迁后上述影响会随之消除。

(2)均良路机动车尾气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机动车尾气由三部分组成:内燃机废气通过排气管排出,占尾气60%左右;曲轴箱泄漏气体以及汽化器中蒸发出的气体,一般占20%左右。机动车尾气所含的成分有120~2000种化合物,但一般以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碳氢化合物(HC)等为代表。

CO是汽油和柴油燃烧的产物,由于缺氧燃烧不完全而产生,但机动车负荷过大、慢速行驶或空档运转时,废气中CO的含量明显增加。CO是一种窒息性毒物,空气中浓度达到12.5 mg/m3时则影响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判断力受到损害;当浓度达到37.5 mg/m3时,患冠心病和肺气肿者会发生变化,受到较大损害;当浓度大于250mg/m3时会引起头疼。

尾气中NOx主要由汽油和柴油燃烧过程中,进入燃烧装置的氧气和氮气化合而成。NOx含有5种氮氧化物,其中以NO和NO2为主,NO的毒害事例尚未发现,而NO2对人体的损害较大,人吸入NO2后对呼吸系统产生有害的影响,在0.19~0.39mg/m3的浓度环境下最长只应停留1小时,一个月不应出现多于1次;当浓度达到0.94mg/m3的环境下短期呼吸可产生有害影响的的最低浓度。

项目在规划设计和平面布局时考虑了机动车尾气的影响,均良路目前有绿化带,而本项目住宅靠近均良路一侧留有12米宽的绿化带,以及10米的停车位位置。因此项目住宅距离均良路最近距离为22米,均良路的车辆废气经过大气环境的稀释扩散,绿化吸收,对居民住宅正常生活影响不大。

(3)均良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平面布局,项目东北边界为均良路,以前曾是均安镇内主要交通干道,其车流量较大,

某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项目申请报告

目录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 一、项目编制依据 (1) 二、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 三、项目概况 (2) 第二章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分析 (27) 一、发展规划分析 (27) 二、产业政策分析 (29) 三、行业准入标准 (33) 第三章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35) 一、资源开发方案 (35) 二、资源利用方案 (35) 三、资源节约措施 (35) 第四章节能方案分析 (37) 一、节能标准与节能设计规范 (37) 二、能源消耗分析 (37) 三、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 (38) 四、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 (38) 五、节能效果分析 (40) 第五章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41)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41)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41)

三、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42) 第六章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43)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43)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5) 三、环保措施 (46) 四、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47) 五、特殊环境影响 (47) 第七章经济影响分析 (49)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49) 二、行业影响分析 (50)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50)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51) 第八章社会影响分析 (52)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52)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53)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54) 第九章项目招标方案 (56)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56)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56) 二、具体招标范围 (58) 三、招标组织形式 (58) 四、招标方式 (58)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9〕247号 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的初审意见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选址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内,建成后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HW50废催化剂3.5万吨/年,其中包括综合回收1.5万吨/年,减量化处理2万吨/年。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采 —1—

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由15至6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其中,一次焙烧回转窑及二次焙烧回转窑烟气排放分别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应的排放限值;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生产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密闭设备,强化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监控点浓度限值为2.0毫克/立方米,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项目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35吨/年和58吨/年以内。 项目应按报告书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并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工作,严禁建设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进一步优化项目生产废水的深度处理方案和工艺,强化其深度处理和回用。项目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茂名市河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全厂生活污水排放量应控制在40吨/日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2—

(环境管理)绍兴港越城港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绍兴港越城港区中心作业

绍兴港越城港区中心作业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七年八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绍兴港越城港区中心作业区 (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设计年货物吞吐量180万吨,其中集装箱1.5万TEU;总用地面积529亩;设计布置500吨级泊位17个。 (4)建设地点:绍兴市东湖镇朱尉村以东。 (5)泊位概况:本项目共建设泊位17个,按分货种分类为集装箱和钢材泊位2个、散货泊位3个、全天候泊位(粮食)3个、件杂货泊位6个、化工原料泊位2个、液体散化泊位1个。 各泊位的货种主要为: 液体散化泊位:液碱、硫酸等、汽油、柴油、燃料油等; 化工原料泊位:元明粉(化学名:硫酸钠)、保险粉(化学名:连二亚硫酸钠)等; 全天候泊位(粮食):稻谷、大米、玉米、大豆、高粱、大麦、小麦等; 件杂货泊位:轻工纺织、五金电器以及食品饮料等; 散货泊位:煤炭、矿建材料等。 二、现状环境质量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项目拟建区域内各测点的SO2及N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未超过以色列居住区标准;TSP日均浓度除朱尉村出现少量超标外,其他测点均达标。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受到一定了污染。 (2)水环境 该区域地表水环境现状已不能满足其环境功能区划III类水的要

求,水体主要污染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及总磷。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所有监测点的环境噪声背景值均能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4)河流底质 项目所在区域长泗江、窑湾江、谢家岸头河各监测点处底泥均超过了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II类土壤标准限值。 三、工程分析结论 经工程分析,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各类污染物源强为: 废水发生量为31437.5m3/a,污染物排放量COD为5.779t/a,油为0.305t/a,SS为2.45t/a; 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07.6t/a; 本项目TSP排放量为59.81t/a,SO2为0.25t/a,NO X3.4t/a,THC60.13t/a; 各类固定源噪声源源强在75~92dB(A)之间。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正常生产条件下,本项目所产生TSP及非甲烷总烃对区域环境及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2)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接入104国道北复线西侧的污水泵站,经市政管网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部分废水初步处理后可回用或作为绿化用水,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 (3)生态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对港区附近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保障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维护小区业主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居住小区。 第三条居住小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邮政、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和市政公用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总建筑面积,下同)开发完成5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 第四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坚持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设置。 第五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和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在符合规定指标总量的前提下,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置。 第二章权属界定与管理 第六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两种。 第七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建设成本适宜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除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外,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登记,开发企业不得销售,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使用权。 第八条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适宜市场化运营、建设成本不宜列入且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专用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除外)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必须纳入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并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第九条居住小区的车库、车位(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地下车库、地下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第十条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具体内容、指标等一般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城乡规划部门提供规划条件时应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进行明确。 第十一条对于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和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对每期工程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名称、功能、位置、权属、指标等进一步核定。同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中注明与住宅同期进行验收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工程达到下列要求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申请竣工综合验收: (一)按照规划建设方案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且经城乡规划部门竣工核实合格。(二)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及其关系,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且未通过城乡规划部门竣工核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产

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也就是全体购房者购买了全部商品房及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时,位于该土地之上的全部没有独立产权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就随之转移给全体购房者(即全体业主)。 第二,从商品房的成本构成来说。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此外,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在新建住宅区内,由新建住宅单位投资建设的室外配电设施,其投资又摊入建房成本的,室外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居民共有”。 第三,从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权角度来看。住宅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院路一样属不同的所有人共有。依照国家《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其共有、共用的设施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开发商向广大业主出售房产的同时也转让了土地使用权,以及同住宅同时建造的公共配套设施。所以,公共配套设施同住宅一样,其产权所有人为小区全体业主。 第四,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机构来讲。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精神,

某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策划书(DOC 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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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华庭”住宅小区建设工程 项 目 策 划 书 编制人:XXXXXXXXXXXXXXXXX

日期:2011/6/13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项目总平面图 1-1:项目概况 ①、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29号 ②、住宅项目:共五幢,均为20层,框架结构,面积约4.8万平方米。 1-2:项目总平面图 1-3:项目工程管理的特点和难点 ①要求达到市优质工程和省文明工地要求 ②施工质量要求高,管理难度大. ③一次性开工面积较大,工程量较多. ④本工程工期较紧.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2-1: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各单位的组织构架及职责 2-2:项目中心组织构架及岗位职责 2-2-1 项目中心组织构架 项目采用总承包的管理模式,组建总承包项目部,将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分包给具有实力的专业公司施工,总包项目部负责组织、协调、控制、监督、验收。

组织机构采用了直线职能式的组织机构形式,以利于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便于协调,指令明确。 2-2-2 项目中心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 1、部门经理 ①、组织带领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开发项目编制《工程管理策划书》以及工程建造技术标准化工作,确保产品建造过程的品质管理 ②、组织落实工程管理策划要求,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进行实质性管理,并报送月度管理动态报告 ③、督办项目部在整个施工过程的各种证照、批文办理,确保项目按期施工、竣工验收 ④、审核开发项目《工程管理月报》,及时掌握各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执行状况,并上报月度公司例会 ⑤、定期检查、指导、监督项目部的工程管理工作,发现重大偏差进行及时的纠偏处理和跟踪督办,控制现场签证及其他无效成本的发生 ⑥、参与工程类供应商、承包商的日常管理和履约评审管理 ⑦、组织入住前的工程大检查,对质量缺陷和隐患进行指导整改,确保交楼的顺利 ⑧、负责拟定本部门团队的人员招聘计划并进行入职把关,人员资质认证、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⑨、负责本部门各岗位绩效指标确定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⑩、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团队组织建设工作 2、项目工程师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样本

绍兴银利电镀五金有限公司 整体搬迁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INSTITUTE OF INDUSTRY EP & D,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7号 二OO八年八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建设项目情况 (1) 第2章工程内容 (3) 2.1项目概况 (3) 2.2公用工程 (4) 第3章周围环境概况 (5) 3.1周边环境状况 (5) 3.2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5) 3.3保护目标 (5) 第4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7) 4.1空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7) 4.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8) 4.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8) 4.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 第5章污染防治对策及经济技术论证 (9) 第6章公众参与 (10) 6.1公众参与 (10) 6.2公示 (10) 第7章环评总结论 (11)

第1章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绍兴银利电镀五金有限公司原位于绍兴市区寨下梅溪,二环线以内,公司主要进行滚轴、灯罩、窗饰杆、电器开关等的电镀加工,共有各类机械生产线23条,年生产能力为滚轴镀铬3万支、灯罩镀锌3000t、窗饰杆镀铜100000支、电器开关镀镍300t、镀银加工件150t,制版印花轴15000支。 根据绍兴市政府、区政府城中村改造方案,该公司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要求该公司在2007年8月份前完成搬迁工作(目前公司建筑已经拆平),公司决定,租用绍兴宏智机电电镀业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县滨海工业区马鞍分区的1#厂区生产厂房,从事电镀生产加工,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保管理,提高企业的生产水平,通过采用电镀新工艺、新技术,淘汰含氰、高铬电镀工艺,提升产品的质量档次,拟设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共11条,其中镀铬线3条、镀硬铬线1条、镀锌线6条、制版线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受绍兴银利电镀五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及社会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并征求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银利电镀五金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搬迁技改 3.总投资:3000万元 4.建设地点:搬迁技改项目租用绍兴宏智机电电镀业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县滨海工业区马鞍分区的1#厂区生产厂房。 5.预计竣工时间:2009年3月 6.建设规模

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报告书简本

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 年收集、综合利用废酸15万吨、废碱液2万吨、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23000吨、废有机溶剂1000吨、废矿物油500吨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1976号) 2015年5月

1、项目概况 1.1项目的地点和相关背景 1.1.1项目建设地点 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胜丰工业园内(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1.1.2项目背景

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原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无锡惠钱水处理有限公司合并而成,为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专业从事水处理技术服务、环保工程调试安装、以及废乳化液、废碱液、废酸、废有机溶剂和废矿物油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现由于企业危废处置量及工艺发生变化,物料用量及配套设施有调整,根据环评法,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1.2项目建设内容及调整内容、存在问题、生产工艺 1.2.1概况 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原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无锡惠钱水处理有限公司合并而成。合并后,全厂现有员工75人,生产工人采用两班制,每班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企业收集处置危废的种类和数量见表1.2-1。 表1.2-1 收集处置危废的种类和数量表 1.2.2建设及调整内容、存在问题 1.2.2.1建设及调整内容 1.2.2.1.1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表1.2-2 企业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1.2.2.1.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和现场踏勘,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原环评报告存在一定变化。由于原报告中设备比较笼统,未将主要岗位的设备说明清楚,根据现场调查,本次后评价进行了细化。 实际生产装置区主要设备详细情况见表1.2-3。 表1.2-3 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实际主要生产设备配置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钦港环管字〔2018〕14号 关于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钦州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的技术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7-450700-26-03-027697)拟建于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果鹰大道北面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利用现有产品乙醇,延长产业链,主要包括新建2套3万吨/年的乙醇制乙醛装

置,改建现有的甲醇制甲醛装置(12万吨/年37%甲醛提浓为8.8万吨/年50%甲醛),新建2套2万吨/年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新建1套5万吨/年乙醇制乙基胺装置,并配套建设危废处置中心(包括2台危险废物焚烧炉等处置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配套工程依托厂区原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改建原有甲醛生产装置,新建1套2万吨/年吡啶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1套3万吨/年乙醇制乙醛装置,以及危废处置中心、变配电室、冷冻站、液氨罐组、原料成品罐组、中转罐组等公用设施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建设1套5万吨/年乙醇制乙基胺装置,建设1套3万吨/年乙醇制乙醛装置、1套2万吨/年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变配电室、冷冻站、液氨罐组、原料成品罐组、中转罐组等。项目总投资64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0万元。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乙醛生产以乙醇为原料,采用空气做氧化剂,将酒精蒸汽和空气混合加热至130℃左右自顶部进入装有银催化剂的固定床反应器,进行氧化脱氢反应生成乙醛,经精馏后得到乙醛产品。在银催化剂的作用下,蒸汽中的乙醇和氧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乙醛和水;采用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醇,醇空气氧化法采用“电解银法”,又称“甲醇过量法”;吡啶生产将甲醛、乙醛与氨三种原料按比例经计量泵送至预热汽化器加热后送入装有硅酸盐催化剂的流

XXXX露天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铧尖露天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2008年10月 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1.1 自然环境概况 1.1.1 地形地貌 铧尖露天煤矿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矿田位于鄂尔多斯高原南部,区域性地表分水岭“东胜梁”的南侧,属黄土高原地带。矿田北部边界距“东胜梁”约10 km,矿田内地形总体趋势是北部高、南部低,最高点位于矿田西北角的边界附近,海拔标高为1430.2m,最低点位于矿田南部勃牛川内,海拔标高为1279m。最大地形相对高差为151.2m;一般地形海拔标高在1325~1400m 之间,一般地形相对高差为75m 左右。 矿田属高原侵蚀性丘陵地貌,大部分地区为低矮山丘,基岩(延安组J2y)大面积出露,植被稀疏,为半荒漠地区。 矿田内沟谷发育,将矿田分割得支离破碎。一般季节干涸无水,丰雨季节大气降水在地表形成迳流后流入沟谷,这些溪流或洪流具有历时短、流量较大的特点。暴雨时勃牛川在矿田西南部由西北向东南穿过矿田,店沟、黑桥沟分别在矿田的中部及东部由北向南汇入勃牛川,通过陕西省境内的窟野河,最终注入黄河。

1.1.2 气候特征 本区属干燥的半沙漠高原大陆性气候,冬寒时间长,夏热时间短,秋季凉爽多雨,春季风沙较大。年降雨量少,蒸发量大,霜冻期较长。据准格尔旗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最高气温36.6℃,最低气温-27.9℃。降雨多集中在7、8、9 三个月,年降水量194.7-531.6mm,平均357.3mm;年蒸发量 2297.4-2833.7mm,平均2457.4mm,是降水量的5-11 倍。结冰期一般为10月初至次年4月底,冰冻期长达半年之久,最大冻土深度1.71m。矿田内夏季风小,一般为2-3 级;春冬两季风力较大,常在4级以上,最大可达10级。风向多为西北风,最大风速可达24 m/s。 1.1.3 地质灾害 据调查,矿田内从未发生过较大的破坏性地震,亦无泥石流、滑坡及塌陷等不良地质灾害发生。根据内蒙古地震烈度划分,本区抗震烈度为6度。 1.2 社会环境概况 铧尖露天煤矿所在的准格尔召镇地处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三交之界,由原准格尔召乡、神山镇两乡镇管辖的行政区域整建制合并而成。包府复线纵贯南北,包神铁路侧西而过,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准格尔召镇总面积471.83km2,总人口10217人,3402户,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镇人民政府设在原神山镇政府所在地。村民以从事农业、牧业、养殖业为主,其中从事第一产业4409人,第二产业821人,第三产业1063人。 由于准格尔召距东胜区较近,近几年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周围投资环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 住在小区里要清楚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这样才可以保证小区群众的和睦相处。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1 为保持小区的清洁卫生,物业管理站设有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居民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共同遵守以下公约。 一、请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 三、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四、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 五、居民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六、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爆光。 七、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

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 八、请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九、物业管理站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杀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2 为保持小区清洁卫生,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其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人员共同遵守。 嘉豪物业公司设有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业主给与全力支持和配合。 一、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实行分类装袋。业主须将垃圾袋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处存放,以便于保洁员及时分类收集、清运,严禁将垃圾存放在门口及走廊和楼梯间; 三、请勿把垃圾、胶带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禁止把生活垃圾、布屑、胶袋、石块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楼宇间的天井内; 四、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

某住宅小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金栋福邸住宅小区1#—6#楼工程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 案

福建龙辉马建设有限公司黎平分公司 金侗福邸住宅小区工程项目部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 工程名称:金侗福邸住宅小区1#—6#楼工程 一、安全体系: (5) 二、工程概况: (5)

三、施工布置总图(详见附图) (6) 四、甲方施工安全经费证明(详见附页) (7) 五、应急预案措施 (7) 六、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 (1) 1.、.基础分部安全技术措施 ......................................................................................................... 1. 2.、.主体分部安全技术措施 ......................................................................................................... 1. 3.、.屋面分部安全技术措施 ......................................................................................................... 2. 4.、.装饰分部安全技术措施 ......................................................................................................... 2. 七、基础现场勘验、制定放坡系数、周边防水 (2) 八、施工用电 (2) 九、模板安全技术措施 (4) 1、编制依据 (4) 2、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材料配置以及施工准备 (4) 4、施工准备 (4) 5、安装工程 (5) 6、构造柱模板: (6) 7、圈梁模板: (6) 8、安全要求: (7) 9、安全保证措施: (7) 十、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7)

环境影响报告书样本

XX银利电镀五金有限公司 整体搬迁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INSTITUTE OF INDUSTRY EP & D,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乙字第XXXX号 二OO八年八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建设项目情况 (1) 第2章工程内容 (3) 2.1项目概况 (3) 2.2公用工程 (4) 第3章周围环境概况 (5) 3.1周边环境状况 (5) 3.2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5) 3.3保护目标 (5) 第4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7) 4.1空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7) 4.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8) 4.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8) 4.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 第5章污染防治对策及经济技术论证 (9) 第6章公众参与 (10) 6.1公众参与 (10) 6.2公示 (10) 第7章环评总结论 (11)

第1章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XXXX电镀五金有限公司原位于XX市区寨下梅溪,二环线以内,公司主要进行滚轴、灯罩、窗饰杆、电器开关等的电镀加工,共有各类机械生产线23条,年生产能力为滚轴镀铬3万支、灯罩镀锌3000t、窗饰杆镀铜100000支、电器开关镀镍300t、镀银加工件150t,制版印花轴15000支。 根据XX市政府、区政府城中村改造方案,该公司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要求该公司在XXXX年8月份前完成搬迁工作(目前公司建筑已经拆平),公司决定,租用XX宏智机电电镀业有限公司位于XX县滨海工业区马鞍分区的1#厂区生产厂房,从事电镀生产加工,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保管理,提高企业的生产水平,通过采用电镀新工艺、新技术,淘汰含氰、高铬电镀工艺,提升产品的质量档次,拟设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共11条,其中镀铬线3条、镀硬铬线1条、镀锌线6条、制版线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受XXXX电镀五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及社会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并征求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XXXX电镀五金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搬迁技改 3.总投资:3000万元 4.建设地点:搬迁技改项目租用XX宏智机电电镀业有限公司位于XX县滨海工业区马鞍分区的1#厂区生产厂房。 5.预计竣工时间:2009年3月 6.建设规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 一、一般要求 报告书简本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摘要以及公众参与篇章全文。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报告书简本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规范使用专业术语,尽量减少技术推导过程的描述。 报告书简本不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公众参与篇章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公告时应作必要技术处理。 报告书简本应提交相应环保部门一式两份(封面盖建设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二、内容要求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 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附有关图件)。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附相关图件); 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4.对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单独介绍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5.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8.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9.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10.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四)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5.从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等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总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的联系人和详细联系方式(含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

许多业主对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产权的归属问题搞不清楚,有人说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也有人说归物业公司,还有人说归业主所有。那么到底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谁所有呢? 过去城市房屋基本上是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和私房。前两种房屋的产权归房管部门和单位所有。住宅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一般都归产权单位所有并管理。而现在的开发商向国家购买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在这块土地上开发了住宅,并按有关规定建筑了若干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把住宅出售给业主,收回其在该住宅区的全部投资并获得利润。那么,住宅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当然归广大业主共有。这是因为: 第一,从商品房的成本构成来看,根据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又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中第六条规定:“在新建住宅区内,由新建住宅单位投资建设的室外配电设施,其投资又摊入建房成本的,室外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居民共有”。 第二,从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权角度来看,住宅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院路一样属不同所有人所共有。按照国家《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其共有、共用的设施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开发商向广大业主出售了房产,同时也转让了土地使用权,也同时相应出售了同住宅同时建造的公共配套设施。所以,公共配套设施同住宅一样,小区产权所有人当然也是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所有人。 第三,从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机构来讲,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精神,住宅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广大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的代表机构:业主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管理。当业主委员会选择了某一物业管理企业并与之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后,其公共配套设施就委托给了物业管理企业来管理。所以,住宅小区的广大业主应明白: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既不属于小区的建设者即房地产开发商,也不属于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而只能属于住宅区内的所有业主自己;其处置权应是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其管理权应是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某住宅小区工程成本控制案例

某住宅小区工程成本控制案例 一、项目概况 某住宅小区建筑面积41465平方米,由3栋框剪小高层(12层)和3栋砖混楼(五层)、1栋框架商业楼组成(五层)。中标价格为4710万元,平均价格元/ m2。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工期10个月。质量标准为合格。合同要求:工程款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发包人按照每月验收的计价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金额的85%时,停止支付,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成后,付工程结算之的95%,余下的5%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对于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按照设计变更单项5000元(含5000元)以上调整,5000元以下不调整。 工程范围包含:场地清理;周边临时围墙及临时出入口;管桩基工程;结构、初装修;除专业分包工程及独立工程以外的全部机电工程、包括强电及照明系统;弱电工程线槽、线管预埋。 初装修包括:墙体砌筑;所有外装修;楼面、墙面及顶棚之找平层或抹灰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防水地面、墙面及屋面的防水层及防水保护层工程;屋面工程;所有防火门(入户门)及防火卷帘门;所有散水、坡道及台阶。 另外业主指定了部分项目和材料的价格。例如:预应力管桩直径300mm为40元/m、400mm为50元/m;60mm厚屋面挤塑聚苯板为30元/m2;成套外墙保温技术(50mm厚挤塑聚苯板)全价50元/m2;花岗岩石材40元/m2;入户三防门800元/樘;玻璃幕墙500元/m2;塑钢门窗300元/m2、地板采暖30元/m2。指定项目由业主和施工方共同商定确认分包商,价格超出部分由业主承担。 二、成本控制措施 由于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建筑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能否为社会提供质量优、工期短、成本低的产品,而企业能否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关键在于有无低廉的成本。本小区原清单预算为5400万元,考虑到目前市场状况和企业的自身情况,管理费考虑了3%,利润考虑了%,投标压价共为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 (一)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 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 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 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三)适用罚则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

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言 根据**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建设用地中标通知书大房开中字(2002)-59号的文件内容,现已同意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沙河口区西南路750号地段(**铸造厂原址)进行“***”住宅及配套公建小区的建设。该项目用

新建“**住宅及配套公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地面积55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6050.52平方米,总投资22000万元人民币。按照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市关于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的规定》到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市房屋开发暨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该项目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应到市环保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由**机工机械环保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为该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此之前,我们已编报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经**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作为开展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依据文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和环保部门对大纲的批复意见进行,为环境保护审批部门和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科学依据。 第一章、总则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确定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能造成的污染类型、程度和范围,指出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为设计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决策提供依据。 (二)、评价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各项编制依据详见表1-1。 EIA-2003 第2页

(交通运输)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交通运输)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 影响报告书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2605号 2013年4月武汉

目录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5、联系方式及公众意见征集说明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调整环评的原因 宁波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城西的高桥镇,止于城东的东外环路站,线路全长约21km,设车站20座,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车站15座,设置停车场及车辆综合基地各1处,主变电所2处。 2008年,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四院”)以《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2007年10月版)为依据,编制完成了《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于以环审[2008]65号文批复了一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后续的工程设计、施工阶段,1号线一期工程结合地方城市道路规划,考虑实际的施工难度等因素,对停车场、车辆综合基地、供电方式、海宴路主变电站、局部线位、车站站位等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重点调整内容为: ●受电方式调整:由原环评采用第三轨受流方式调整为采用DC1500V 架 空接触网受电方式; ●石路头停车场位置调整:由于城西高桥地区道路规划及用地规划发生了 调整,使得石路头停车场位置由原环评的位置向北移动了约700米; ●天童庄车辆综合基地布局调整:出入段线因1号线二期的引入进行了调 整,并将试车线调整到环境不敏感的南侧; ●地下线线位及车站位置调整:地下线线路除福庆北路~东环南路站区间 最大偏移量达56米外,其余地下线路仅局部微调,相应车站位置、风亭 等局部有调整; ●高架线线位及车站位置调整:由于石路头停车场位置,结合城市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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