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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金融”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金融”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金融

金融通常被理解为货币或货币资金余缺的融通、调剂活动的总体。作为一个经济畴,其涵可表述为:经济生活中所有货币资产借贷、买卖等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这两个不可分割部分的集合。

金融畴的形成

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但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来之前,这两者主要还是各自作为独立的畴在经济生活中起作用。

古代相互独立发展的货币畴与信用畴货币的产生是与商品交换联系在一起的,并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日益扩展其流通的围。最初的货币都具有实物形态,在中国主要是贝壳,随后出现金属铸币。中国最早的金属铸币是铜铸币,如布币、刀币、圜钱,而后是流行了两千多年的圆廓方孔铜钱。从先到汉代,黄金曾一度作为货币流通,东汉以后至唐代则是铜钱与布帛并行。作为称量货币始于宋,清代中世之后,外国银元大量流入,到晚清,中国也开始自行铸造,银元逐渐成为流通中的主币。无论贝壳、金、银、铜,还是布帛,都不是信用的创造。作为主要流通手段的铜铸币以及后来的银铸币,其形制、成色和重量都是由国家直接规定的,铸币材料的开采、冶炼、调运,大部分年代也是由国家集中进行,至于铸币的权力则由国家垄断,大多是在京城和指定的地方设官府机构铸造。虽然曾有个别年代执行过极为短暂的允许私铸的政策,但采矿和铸造者也大多属皇室或宠幸,而与信用机构无关。

信用的产生是与财富非所有权转移的调剂需要相联系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一直是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两种形式并存。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作为财富凝结的货币在借贷中日益占有重要地位。早在先时期已有大量货币借贷现象,如孟尝君“出息钱于薛”。汉初则有放债牟利的子钱家。至唐代,随着商业的兴盛,以动产为抵押的“质库”,以不动产为抵押的“贴赁”、“典质”,官府放债的“公廨本钱”,保管钱财的“柜房”等多种形式的信用经营活动颇有发展,而它们都以货币为借贷对象。但在货币借贷迅速发展的同时,实物形态的借贷仍然大量存在。在中国广大农村,春借一斗秋还三斗的借贷形式一直到中华人民国建立之前的历届政府统治地区始终存在。而且不仅实物借贷,包括货币借贷在,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都属于高利贷畴。高利贷的存在既有赖于商品货币关系一定程度的发展,又与自然经济在整个经济生活中占优势地位的状况相适应。对于货币流通,信用的发展确实起到过强大的作用。如货币借贷,使不流动的贮藏货币变成流动的,加快了货币流通的速度。唐代的“飞钱”、“便换”是基于信用关系的汇兑业务,便利了货币在更广区的流动。北宋出现的“交子”是信用凭证,发挥了代替笨重的铸币流通和补充铸币不足的作用,等等。但这一切并没有改变货币制度在其基本方面相对于信用的独立性。在西欧前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同信用的关系同样是联系不断增多却仍然保持着相互独立的状态。

现代银行的产生与金融畴的形成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西欧产生了

现代银行。银行家签发的保证将随时兑付金银铸币的票据,就是银行券。银行券流通的规模迅速扩大,越来越多地代替铸币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同时,在银行存款业务的基础上,形成了既不用铸币也不用银行券的转帐结算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信用的转移,债权债务的消长代替了铸币和银行券的支付。于是,在铸币和银行券之外又出现了存款货币。当存款货币的转帐体系发展起来以后,大额交易主要用这种方式来结算。

18~19世纪,在主要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中典型的现象是:一方面存在着金属铸币制度(金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就金属铸币来说,其形制、成色、重量以及铸造程序仍独立于信用活动之外,由国家直接制定并加以管理,个人手中金银可申请铸成货币,而造币厂则是国家设置的机构。另一方面,铸币流通围急剧缩小,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流通中的贵金属铸币已经很少,大量金银集中于中央银行,成为货币流通稳定的保证:用于转帐结算的存款需要提取现金时,以银行券支付;银行券的信誉则由随时可兑取金、银币来保证。在经济繁荣时期,国家在中央银行集中的贵金属准备,可支持比它大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规模的银行券和存款货币的流通;一旦危机来临,公众普遍追求现钞,进而追求铸币,则会同时造成货币制度和信用制度的剧烈震荡。这时,货币制度与信用制度的联系就已经发展到不可分割的地步,只是由于金属铸币的流通依然存在,货币制度相对于信用的独立性尚未完全消失。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贵金属铸币全部退出流通。到30年代,则先后实施了彻底不兑现的银行券流通制度。这时,货币的流通与信用的活动则变成同一的过程。任何货币的运动都是在信用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基于银行信用的银行券是日常小额支付的手段,转帐结算则是大额支付的主要形式。完全独立于信用活动之外的货币制度已荡然无存。任何信用活动也同时都是货币的运动:信用扩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增加,信用紧缩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减少,信用资金的调剂则时时影响着货币流通速度和货币供给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再分配。如果说在此以前货币的价值、货币的购买力还是由铸币的贵金属含量所支配,那么当铸币退出流通后,纵然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货币的价值、货币的购买力也不再由含金量所支配,而是取决于由信用缩所制约的货币供需对比关系。

当货币的运动和信用的活动虽有多方面联系却终归各自独立发展时,这是两个畴;而当两者密不可分地结合到一起时,那么与货币和信用畴存在的同时又增加了一个由这两个独立畴长期相互渗透所形成的新畴──金融。

这个畴在中国形成较晚。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中国自身的资本主义因素未能发展起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到19世纪末才有新式的银行出现,以后数十年发展较快,现代银行业初具规模。到1935年,以法币改革为标志,完全排除了银元的正式流通,完成了金融畴形成的最后一步。

词源、词义及在东西方语言中的差异金融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畴,首先是在西方形成的,但却没有一种西方语言能够只用一个词汇概括这个畴。法语的finance,英语的finance,德语的Finanz,西班牙语的finanza,俄语的Финансы,等等,均源于古法语finer。各国对其涵义的表述不尽相同,但人们对其所指容的理解则基本一致:即用于指货币资财、货币收入,指对金钱事务的管理。具体包括三个方面:政府的货币资财及其管理;工商企业的货币资财及其管理;个人的货币资财及其管理。在中国,政府的货币收支构成“财政”畴。财政和金融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如国家信用就是两个畴的重叠域。虽然存在着重叠和交叉,但不能把财政畴纳入金融畴,也不能把金融畴纳入财政畴。工商企业的货币收支构成“财务”畴,或称“公司理财”,这也是一个已经定型的概念。虽然理财必然要介入金融活动,但两者不能等同或混淆。个人的货币收支,有称之为“家计”的,尚无定型的术语。这部分货币收支同金融的联系也极密切,如收支的货币主要就是金融领域创造的工

具──银行券。但两者也不能等同,如个人对商品、劳务的购买和支付就不是金融活动。金融涉及的围,粗略地说,是所有这些收支与信用关系联结的部分。所以,西方语言中源于finer的词汇与汉语“金融”一词并不是在任何场合都可以对等互译的概念。在西方,与中国的“金融”概念相吻合的──不仅从涵方面,也从外延方面──是“货币与信用”这个词组。以货币和信用作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科有“货币银行学”、“货币银行经济学”、“货币银行金融市场学”等名称,它们所研究的领域也正是“金融”这个概念在中国所涵盖的领域。

日本语中的きんゆう,写成汉字也是“金融”,通俗的解释是货币的借贷,资金的融通。作为一个科学概念,它与中国对金融概念的运用是一致的。

金融系统

金融系统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复杂的大系统。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个是信用融通系统,另一个是在信用基础上组织的货币收支系统──货币流通。在实际生活中,广义的金融市场概念指的就是信用融通系统。这个系统按信用的期限标准可划分为短期资金融通与长期资金融通两个子系统。前者构成货币市场的容,后者构成资本市场的容。如按资金融通是否通过中介进行,则可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个子系统。货币市场上主要是间接融资,但也有大量直接融资活动;资本市场上以直接融资活动为主,但间接融资也占相当比重。经济生活中融资的实际组织形式主要分为如下几个部分: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证券市场与证券交易所;保险及其他金融事业。不论对信用融通系统如何进行划分,还有一个贯穿始终的重要子系统,即利息与利率。以上是就一个封闭经济模型对金融系统最概括的描述。如转化为开放经济模型,则还要在金融系统中加入一个涉及货币流通与信用融通两个方面的巨大子系统──国际金融。

银行指存款货币银行和中央银行。在西方国家,存款货币银行习惯上称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则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4家专业银行,以及交通银行、实业银行和几家地方银行。为数众多的存款货币银行主要服务于工商企业:吸收它们的存款,向它们提供贷款,为它们进行转帐结算等多方面服务。存款货币银行是作为货币资金借贷的媒介而产生的,是“借者的集中,贷者的集中”。在作为借贷中介的基础上,其发展的早期曾具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同时也具有创造存款货币的职能。当银行券发行权被剥夺后,它们则成为存款货币的基本供应者。这也就是它们被称为存款货币银行的原因。存款货币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数量,一方面取决于工商业者对贷款的需求,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它们自己聚集和融通资金的能力。中央银行,通常一个国家只设一家,也有多家组成一个系统的,如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中央银行垄断银行券的发行并对存款货币银行创造货币供给的数量进行调控。

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货币市场,其基础就在存款货币银行系统之。首先是以它们为中心所进行的短期存款和贷款业务,形成若干具有独立意义的市场,如商业票据贴现市场、银行承兑票据市场、银行大额存单市场、回购协议市场,等等。其次是银行之间以及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拆借市场。通过这个市场,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或寻求自己多余资金的短期投资场所,或短期补入资金以保持自己的清偿能力。拆借期限短和金额大是其主要特点。

由于存款货币银行和中央银行组成的银行系统实现着国民经济部分货币资金的再分配,

更由于它们创造货币供给和组织货币流通,从而成为现代经济的神经中枢。

其他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大致有以下几类:为工商企业筹集长期资金和发放长期信贷的投资银行;主要办理居民储蓄业务的专门储蓄机构,包括邮政储蓄机构;专门以支持农业发展为主要经营容的农业银行;经营土地、住房及其他不动产抵押贷款的抵押银行和以资助建房为经营容的建房金融组织;各种养老和退休基金会;以受托人身份经营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融资性的租赁公司;为特定行业和集团从事融资服务的财务公司;经营围和服务对象多种多样的信用合作组织,以及专门支持国际经济联系的进出口银行,等等。金融机构的称谓,各国颇不相同。有时,经营不同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同一名称,而有同一名称的金融机构也可能经营极不相同的业务。

各国对金融机构职能划分的管理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强调职能划分,如只允许存款货币银行经营短期信贷业务,长期融资由投资银行进行,其他金融机构也不准经营有创造存款货币功能的支票存款业务;要求储蓄机构单独设置,一般银行业不得经营储蓄业务;要求一般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必须分开,机构必须分设,等等。在严格限制职能分工的国家中,存款货币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一般不具备创造货币的职能,其营运活动一般不改变货币供给总量。但它们却可以增强货币的流动性,从而改变市场供求的对比;它们还可以改变货币的流向,从而实现对经济资源的再分配。对职能分工不作严格限制的国家,存款货币银行往往可经营所有的金融业务。随着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种类不断增多,其业务经营的方式日益多样。这一趋向被称为金融创新。在创造存款货币方面,其他金融机构不断取得突破,从而在一贯重视银行业务分工的国家中,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

在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它们遍布全国农村,数量众多。1979年实行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发展较快的有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在企业集团中开始出现财务公司;融资性的租赁公司也有所发展。

证券市场与证券交易所有价证券的交易市场是资本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金融市场中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证券主要包括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证券有的采取由发行者自己推销的方式,但多数由投资银行代为推销或包销,巨额的证券则往往由这类金融机构组织银团推销。在证券发行者与证券承购者之间所进行的交易,不论是否通过中介,均构成证券交易的一级市场;证券发行之后,其持有者转让证券的交易,构成证券交易的二级市场。一个市场由两级构成是证券市场独具的特点,这两级市场紧密依存。没有一级市场不会有二级市场;没有二级市场,证券的发行则只能靠长期资金的投入,很难有扩展的可能。而二级市场的存在,意味着较短期的资金可以通过证券的买卖连接起来,续短为长,变成长期投资,从而极扩充了长期投资的来源。

证券交易的中心是证券交易所,可以使证券持有人在需要现款时能够随时把证券转让出去。在证券交易所中,证券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等,极方便了持有闲置货币资金的人们,使他们能够有很大余地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交易方式来运用自己的闲置资金,从而有利于大大发挥信用集聚资金的作用。但同时,多种多样的交易方式也为证券投机提供了条件。由于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场外交易得到迅速发展。

证券绝大部分是长期的;股票一般不能退股,实际上是无限期的;公司债券一般属于长期债券;政府债券除中长期债券及一部分无限期债券外,还有相当数量为期几个月的短期债券。短期债券的交易属于货币市场围,在有些国家(如美国),其交易对市场利率的形成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国建立后,取消了股份公司形式,股票市场不再有存在的必要;国家债券的发

行采取直接分配认购方式,不准转让,因此也就没有二级市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证券市场问题提上议事日程。有价证券,主要是债券的发行逐渐成为经济生活中的日常现象并在融通资金总规模中占有相当比重。股票虽然数量不大,但也进入经济生活。这就提出了对有价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需求。在一些大城市开放证券交易的基础上,规化的证券交易所也开始出现。

保险主要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有经营多种保险业务的公司,也有只经营特定保险业务的公司。保险在其原本的意义上是分散危险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但保险公司系统通过收取保险费的途径集聚大量的货币资金,这些货币资金在信用资金供给总额中往往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的保险事业主要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同时还存在一些经营专项保险业务的公司。

利息与利率信用关系中借者要向贷者支付利息,在一定期间(如一年、一月、一旬、一周、一日)所要支付的利息额与本金的比率就是利率。西方国家对于货币的借贷往往用买卖的概念来表述──借是“买”货币,贷是“卖”货币,而利息则称之为货币的“价格”。信用关系作为一种经济关系,必然伴随有利息的存在,而信用关系涵盖着整个金融领域,所以在金融系统之中,无不涉及利息和利率问题。

在信用关系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利率水平的高低是区分两类不同性质信用关系的关键。高利贷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信用关系,其基本特征就是极高的利率。这种极高的利率往往使借款人倾家荡产,严重时甚至借款人本身会沦为债务奴隶。在资本主义信用关系中,资本的平均利润率成为制约利率高低的界限。达到和超过这个界限,借款经营将无利可图,信用关系也将失去存在的基础。当然,这是指平均的趋势,在经济周期波动中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危机爆发之际,也会出现超过平均利润率的高利率。在中央集中计划管理的经济体制下,一般执行低利率政策。由于其生产、流通仍然采取商品经济中社会化大生产的工商企业组织形式,所以平均利润率作为利率上限的准则仍然成立。

在信用关系广泛发展的基础上,利息日益成为收入的一般形式。甚至当一个人在利用自己的资本进行经营时,也会把盈利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自己资本的利息,因为自己不从事经营而把资本贷放出去也会得到这部分收入;其余部分才是经营的收入。由于利息的这一特性,使得任何具有收入的事物,均可通过收入的“资本化”而取得具有经济意义的价格。如土地价格、股票价格等,都是按照这一规律形成的。此外,利息作为收入的一般形式这一事实也决定了利率必然成为评价投资效益的最一般尺度。

利率是一个经常波动的量,在平均利润率的上限和不等于零的下限之间,其高低取决于货币资金供求的对比状况。在市场经济中,利率如有降低趋向,借入货币经营可以有较高的利润预期,借款的需求增加,推动银行扩大贷款,从而通过信用扩增加货币供给;反之,预期利润低,借款需求减少,贷款下降,从而通过信用紧缩减少货币供给。所以,利率的变动一方面有可能调动工商业者经营的积极性或抑制其经营过热倾向;另一方面则可能调整由货币供给数量所构成的经济环境,而在宏观上影响经济进程。

货币流通货币流通是金融大系统中与信用融通系统相对应的另一个方面。流通中的货币形态有纸币、硬辅币,有借助支票及类似支付凭证实现大额交易周转的存款货币,有日益广泛采用的信用卡。当存款货币开始进入经济生活时,人们发现,不仅金币、银币、纸币和硬辅币是货币,记在帐簿上的数字也是货币;后来人们又发现,在计算机的存储器和磁记录媒体中那些肉眼看不见的信号仍然是货币。而且当银行允许顾客超过存款额进行透支时,在允许透支的限度,可签发支票或使用信用卡结算,这时,货币不仅不存在于衣袋,也

不存在于和磁媒体中,而只是存在于一种负债的允诺形式之中。虽然流通中的货币多种多样,但无一不是信用关系的体现。这正说明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形态日益多样的货币,其集合构成货币供给。其中可立即用来购买和支付的,国际上通用的统计口径为M1,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通货(currency),包括纸币和硬辅币,中国习惯上称为现金;二是银行活期存款。大于M1的口径,依次为M2、M3、……,不能立即用来购买、支付的货币,按其流动性由强到弱分别增添到较大一级的口径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M1通称为货币,把更大口径中所包括的不属于M1围的货币称为“准货币”。

货币流通的状况可由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的对比关系来描述:货币供给数量本身并不能说明它是多还是少;是多还是少只能对货币需求而言──超过需求则是多,不能满足需求则是少。然而需求并不是既定的量,不同的经济理论派别有不同的货币需求理论,从而对货币需求有不同的测算方式。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没有一种理论认为这个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动的量是可以准确计量的。事实上,人们判断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的对比状况,依据的是另外的经济标识,其中主要是物价,或者是物价的倒数──货币购买力。货币供给不能满足货币需求时,物价下跌或货币购买力提高;反之则物价上涨或货币购买力下降。当物价受到政府干预直至实行计划价格时,则会由市场疲软、货物滞销或持币待购、排队抢购等现象反映出来。

国际金融国与国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往是不可避免的,必然发生相应的货币与信用联系。国与国之间的货币和信用联系构成国际金融的容。包括两大领域:一是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如何兑换和兑换的比率──汇率问题,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密切,汇率已不单纯是本国分别与其他国家处理双边货币关系的问题,而是处理本国货币同国际货币体系的关系问题;二是国际信用,有服务于国际贸易的信贷,有银行团、国际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的长期贷款,以及外国在本国的金融投资和本国在外国的金融投资。在国际货币信用关系发展的基础上,银行日益开拓国际金融业务,并形成银行业的国际化。

由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全部交易形成一国的国际收支。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性收支等,通称为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与经常项目并列的是反映资本输出入的资本项目,包括短期信用、长期贷款和投资等。经常项目差额与资本项目差额有互相弥补的关系,这两个项目综合起来如收不抵支,其平衡途径或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支持,或靠政府间的借款,或动用本国的官方储备。

国际金融与国经济的发展有极其密切的关系。适当的本币与外币的汇率,对于发展对外贸易有重要意义;利用国际贷款则可以使国外资源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另一方面,国经济的发展又是处理好国际金融关系的基础:在国经济发展基础上的强大出口潜力对于保持国际收支平衡有重要意义;而具有良好的国际收支状况,才有保持适当汇率的实力,才有可能以较优惠条件利用外资。如果国际金融问题处理不当,将可能导致国金融和国经济生活的动荡;如果没有足够的国经济实力而过分奢望通过国际金融联系来解决国问题,反过来则可能给国家造成难以承受的负担,如发展中国家严重的债务危机就是一例。

西方的金融理论与政策实践

金融理论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估价金融特别是货币在整个再生产过程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和贯彻相应的金融政策。从一定意义上说,商品货币关系覆盖整个经

济生活,货币与信用相互紧密渗透的过程一经开始,人们即从这个角度思考、研究、探索和实践。但只是经过近两个世纪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探索和实践,这一认识才逐步深刻起来。

传统的观点从产生于17世纪中完成于19世纪初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开始到

20世纪初,逐渐形成并占有统治地位的观点是:货币以及一切货币现象,对于实物再生产过程来说是外在的因素,像是罩在上面的一层“面纱”,可以起积极作用,也可以起消极作用;但从长期看,这种作用是“中性”的。至于调节经济生活的则是市场法则,是那只“看不见的手”。这只手只要不受干扰,就可以实现充分就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这一理论指导下,金融政策的目标可以归结为一点,即企图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保证一个稳定的金融环境。西方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货币流通的不稳定、银行信用的动摇等等都会使生产和流通的正常运转遇到困难,不利于“看不见的手”正常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中,金融危机的暴发往往处于先导地位,似乎金融危机就是整个经济危机的起因。因此,构造稳定的金融环境以避免经济危机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人们很容易接受的观点。

构建资本主义金融系统的政策新兴的资产阶级在确立了自己的政治统治地

位之后,为了构建一个稳定的金融环境,逐步形成了以下一些政策原则:

①建立定规化的货币制度。而对众多封建领主和城邦各自拥有铸币权和流通中的铸币形形色色极不统一的局面,整顿金属货币曾是各国为开拓和巩固本国市场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其中包括:确定货币金属;确定铸币的形制、成色和重量;规定公民用货币金属请求铸造的程序;建立定规的主币和辅币制度以及规定主币为无限法偿手段,等等。

②完善银行券发行制度。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众多的银行纷纷发行自己承担随时兑付铸币义务的债券──银行券,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借款需求。由于资力薄弱的小银行往往在经济动荡时无法实现银行券兑现的允诺,曾不断造成货币流通的紊乱。各资本主义国家遂先后把银行券的发行权集中到一个银行,这个垄断发行的银行也就成为在银行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中央银行。为了控制银行券发行,还建立了种种用贵金属储备制约发行数量的银行券发行保证制度。

③在银行存款的基础上,发展了既不用铸币也不用银行券的支票结算办法。各国大体都是先分别在各城市,然后在全国建立起支票转帐的中心──票据交换所。

④逐步对金融机构进行系统的管理。如划分中央银行和一般商业银行,建立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银行体系;力求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职能分工;分别制定对各种金融机构的管理法规,等等。

⑤健全长期融通资金的市场。包括对股票、债券发行的管理;建立和健全股票与债券交易的二级市场以及制定管理证券交易所的法规和业务操作制度。

⑥在对外金融关系上,建立外汇的自由交易市场,力现货币金属的自由输出入;建立国际间短期和长期融通资金的秩序,以促进国际间的资本流动。

在整个19世纪,通过这些政策的贯彻以实现建立稳定金融环境的目标,其成就的顶点是金本位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系统在全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确立。这样的金融环境有力地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促成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向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过渡,但它并没有消除经济危机。20世纪20~30年代,在剧烈的经济和金融震荡中,金本位制自身也无法维持下去而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理论与政策的转变──凯恩斯主义在30年代大萧条的背景下,西方经济

理论出现了巨大的转折。大萧条中长期的经济衰退造成长期的大量失业,暴露了市场机制本

身并不具备解决这一问题的在力量。于是资本主义国家先后采取了各种各样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干预经济生活,试图缓解经济和社会矛盾。其中美国总统F.D.罗斯福的“新政”最具有代表性。作为这种转变的理论则表现为J.M.凯恩斯的经济理论。

凯恩斯认为:经济过程本身并不能保证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这是因为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消费倾向”、“对资本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期”和“流动性偏好”等几个心理规律,它们发挥的作用造成有效需求──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不足,从而导致非自愿失业的存在。而要增加有效需求,市场本身是无能为力的,这要求国家出面干预经济,采取财政、金融措施,降低利率,增加公共支出,以刺激私人消费和投资。只有解决了有效需求的不足,才能实现充分就业。也就是说,在“看不见的手”的旁边还有国家可以用来实现调节的手段,那就是与货币有密切联系的种种经济杠杆。这样,货币就不再被理解为只是“中性”的,而是被理解为可对经济发展进程施加影响的手段;它也不再被理解为可以揭去的面纱,而是被理解为处于经济过程之不可舍去的要素。

自30年代以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在西方长期占据统治地位,指导着西方国家的经济决策。对经济的干预涉及劳资关系、工资水平、价格水平等许多方面,其中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则是最重要的两个实现宏观调节的手段。

金融政策通常又译为货币政策,指通过金融领域中的各种操作,调节货币供给量,从而调节社会总需求,进而达到经济增长、高度就业和物价稳定等经济目标的政府行为。调节货币供给量主要有三大政策工具:①公开市场业务;②再贴现率;③法定准备率。除这三大政策工具外,还有直接控制信贷上限的做法:既可以分别对每一个银行规定其信贷总额的上限,也可以对某类贷款规定上限。对于防止和抑制信用膨胀,这种做法是有效的,但作为一种行政性操作,则往往有碍于合理的信用调节。因此,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避免采用。但在发展中国家,采用的却相当广泛。

借助于上述操作贯彻的金融政策,实际上很难充分实现为自己所确定的经济目标。设想的机制是:当经济萎缩时,扩大货币供给,促使市场利率下降;利率下降会提高工商业者对实际投资收益的预期,从而扩大经营,增加投资需求;经济升温,就业增加,将会增加消费需求,社会总需求不足的局面得到扭转,疲软的价格趋于坚挺,增长、就业、稳定的目标趋于实现。当经济过热时,抑制货币供给,促使市场利率上升;利率上升会降低利润,从而使投资需求降温,相应地,社会总需求的增长速度减缓,从而有利于避免或减弱由经济过分扩所导致的大波动。实践证明,现实生活中并不会出现这样的理想过程。对于扭转比较严重的萧条局面,扩性金融政策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当工商业者经营信心极低时,再低的利率和再优惠的信贷条件也难以刺激起他们投资的需求,从而想通过金融政策扩大货币供给的意图也难以实现,当然也就改变不了经济不景气和大量失业的状况。紧缩性金融政策对于抑制经济过热的作用较为明显。不过紧缩力度不强时,往往收不到抑制的效果,在预期极其乐观的气氛下,纵然较高的利率也不见得可以使过热的资金需求降温;紧缩力度如果过强,货币供给急剧压缩,则往往会引起经济下降过速和失业迅速扩大的后果。

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对经济生活的作用各有其特点。在金融政策收效不明显的严重萧条局面下,财政政策则显得比较有力。如不惜造成赤字,扩大财政支出,支持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建设,本身就可吸收一部分失业人员,同时还会带动相关部门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30年代西方国家主要就是采用这样的财政政策。在抑制经济过热方面则相反。如果采用增税等措施,因改变税法需要时间,这就使财政政策不可能具备金融政策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及时性。西方的决策人和理论家往往寄希望于这两种政策的配合。他们主为了扭转严重的经济过热或衰退,两种政策可以采用同方向的方针:

同时紧缩或同时扩。在并非极端的情况下,两种政策也可采取方向不同的方针。如总的来说需要紧缩,可以紧缩金融政策为主,而财政政策则可采取适当扩的方针,以中和过强的金融紧缩政策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同样,也可有偏于紧缩的财政政策与偏于扩的金融政策的配合,等等。

凯恩斯主义金融政策的失灵在西方国家,对于金融政策以及可以与之配合运

用的财政政策曾寄予很大期望。有这样一种估价,即通过这两种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有可能熨平资本主义经济的周期波动,消除危机,实现增长、就业和稳定诸目标调协一致的发展。自30年代以来,金融政策等宏观政策的运用,在减轻周期波动、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等方面确也取得过一定的效果。但这些政策并不能消除资本主义经济固有的在矛盾并实现无危机的发展。仅就所要实现的各项目标来看,它们之间就存在着矛盾。如增长与就业要求扩性金融政策,但金融扩却往往成为导致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些年代,也正是通过宏观政策所进行的国家干预造成了增长与通货膨胀并存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曾把这两者并存的局面解释为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替代关系,即失业率某种程度的降低是以通货膨胀率一定程度的提高为代价的。但从70年代中期开始,与通货膨胀并存的却是经济停滞和失业矛盾加剧的“滞胀”局面。这说明,对金融政策以及类似的宏观经济政策必须重新估价。

货币学派及其政策主凯恩斯主义及其战后各流派的主在事实面前遇到严重挫

折,从而遭到来自多方面的抨击。货币学派强烈反对凯恩斯学派关于国家应当干预经济生活的主,认为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阻碍了市场机制自我调节作用的发挥,从而促成了经济的紊乱。就金融政策来说,凯恩斯学派主实施“逆风向”的相机抉择方针:经济过热,相机采取适度紧缩措施;经济疲软,相机采取适度的扩措施。货币学派认为,相机调节货币供给量的金融政策其反周期的有效性是不确定的,而且多变的金融政策还会加剧经济的波动。他们认为,货币需求函数是相当稳定的,货币流通速度从长期看,其加快或减缓的变化也相当稳定,从而货币需求同国民收入之间存在着稳定的相互关系。要使货币供给符合货币需求,则供给的增长率也应当是稳定的。货币供给的增长率相对稳定,会导致价格水平相对稳定。只要政府不用考虑欠周的政策扰乱经济,市场经济在的稳定性就能保证自己在可以接受的波动幅度和失业水平等条件下得到发展。所以他们的金融政策主是要行货币供给量按规则增长。按规则调节货币供给量的主虽然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严格奉行,但由于这种主是在通货膨胀长期威胁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有着明显的反通货膨胀倾向,因而对一些国家的决策是有影响的。

供给学派及其政策主供给学派也是70年代在美国批判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理

论和政策的一个学派。该学派同样主消除干预造成的阻碍,以充分发挥市场本身的调节作用,同时更特别强调供给方面的地位。他们重新确认供给决定需求这一西方传统经济学的原理,认为经济具有足够的能力购买它的全部产品。从这样的论点出发,他们主政府的任务不是去刺激需求,而是应注意政策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作用以刺激供给。其主要政策措施是降低税率,减少福利支出,以增加劳动力供给和提高生产投资的兴趣。由于不认为应该在需求方面解决问题,所以在金融政策上没有逆向调节这类主,并且单一地强调币值稳定,有人甚至主恢复金本位制。80年代初美国开始执行的经济政策,明确标榜是以供给学派的理论为依据的。

合理预期学派及其政策主在货币理论和金融政策的争论中,合理预期理论占

有重要地位。合理预期学派的思路是:预期是经济生活中经济主体的行为,而对经济生活中

的主体,他们坚持西方传统经济学的假设,即“理性人”的假设。所谓理性的人是指他们都会尽力收集有关信息,并按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原则作出决策:消费者力求效用最大化;厂商力求利润最大化。在这一基础上,当被预期的变量,其变化规律相对于过去已经发生变动的情况下,经济行为主体并不会仍然拘于既定的预期行为方式,而是会随之相应改变。由于预期形成方式随被预期变量的行为变化而变化,所以,当利用了所有可以得到的信息时,则可能取得最佳的预测结果。按照合理预期的假说,那就是经济行为主体的主观概率分布等于或接近于经济体系的客观概率分布。

从上述分析出发,对于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合理预期学派提出了宏观政策无效性的命题。例如,通过增加货币供给推进经济增长并减少失业是凯恩斯主义金融政策的基本模型。按照合理预期理论,如果这一政策的采用在经济行为主体的预期之中,那么由于预期物价水平的上升,工人就会设法提高名义工资而阻止实际工资下降;只要实际工资不变,产出量就不会提高,失业状况也不会得到改善,政策便无效。政策的有效是以未曾合理地预期为前提,即货币工资没有提高或提高的幅度不够,从而实际工资下降,这时可以有产出量的增加和就业的增长。依靠出乎经济行为主体的预料使政策生效,就意味着宏观政策的有效性实际靠的是“欺骗”,但要使所有的人长期受骗是不可能的。一些经济学家肯定合理预期的概念,但认为政策无效的命题不能成立。不过,由于合理预期的作用,的确会使宏观政策的有效性显著小于凯恩斯模型的期望值。

从合理预期理论导出的思路是:企图相机利用金融政策这样的宏观决策来解决经济波动问题,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反之,恰恰可能造成政策不确定的感觉,从而会加剧波动。合理预期论者与货币主义者同样强调自由市场机制自发调节的作用,所以他们否定主动的相机抉择政策而肯定政策的连续性。他们认为可行的金融政策,如货币主义那样,是货币供给量稳定地增长。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金融政策,以自由市场机制可以实现充分就业均衡以及货币中性论、面纱论的传统经济理论为支点,其容是构建稳定的金融环境以保证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凯恩斯主义的金融政策是在传统经济理论无法说明现实生活中长期萧条等经济现象的背景下,以有效需求不足的非充分就业均衡理论和高估货币在经济生活中地位的观念为支点,其容是主动通过金融工具逆风向地调节有效需求以克服经济波动;现代批判凯恩斯主义的各流派,则是在凯恩斯主义政策虽曾一度取得某种成功但也同样陷入困境的背景下,以重新强调坚持传统经济理论为支点,反对相机抉择的金融政策,主稳定的金融政策,相信依靠市场机制走出经济困境。于是出现了在现代形式中向30年代以前传统经济理论复归的趋向。原来的药方由于被事实证明无效遂更换新的药方,在新药方也被证明无效后又取出原来的药方。显然,已被证明无效的药方绝不会由于更换的新药方也无效而重新变得有效。这种金融政策主上的反复,正说明对于资本主义的在矛盾谁也开不出有彻底疗效的药方。

中国的金融理论与政策实践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作为政策的设计者和政策理论依据的论证者,对于全面利用货币和信用管理经济、巩固君侯统治,很早就形成了系统的学说。《管子·国蓄》中曾有这样的概括:“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而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可是,由于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使得早期发展起来的思想长期停顿。直到明清,论证货币信用问题仍只是不断引用先、汉初思想家的观点而很少有所创造。

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对旧体系的改造虽然19世纪西方经济理论就已传入中国,但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难以将其付诸实践。中华人民国的建立标志着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在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经济方面,采取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管理模型,以求迅速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的物质基础。

为了适应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管理模型,必须把原有的金融体系改造成适应这一模型的金融系统──由一个在全国遍布分支机构的国家银行垄断全部金融活动的系统。

中华人民国建立前存在着各自独立的两大金融系统:一是各解放区的银行,它们在统一政策指导下分别发行货币,独立进行活动;二是国民党统治区由法币制度以及官僚资本银行、民族资本银行、帝国主义列强在华银行、证券交易所和黄金、外汇市场所构成。为迎接全国的胜利,1948年底在华北解放区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人民币。随着革命战争的推进,各解放区的银行先后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依据没收官僚资本政策所没收的官僚资本银行也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同时,人民币统一了货币流通。民族资本银行资力本来就不雄厚,战争和恶性通货膨胀又进一步削弱了它们的实力,实际上已起不到多大的独立作用,帝国主义在华银行先后停业;证券交易所和金银外汇市场随着证券交易的取缔、金银的禁止流通和外汇管制的实施而不复存在。所以,在社会主义改造大规模开始的1953年,在货币流通早已统一的基础上,一个单一的国家银行系统事实上已经存在。

金融活动的计划化和金融政策 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以前,金融活动的组织原则可归纳为:①制定信贷计划,同时也是制定货币供给计划,其中包括现金发行的计划。这是总量的计划。②取消商业信用,使企业只能从财政和银行两条渠道取得货币资金;同时严格执行分口供应原则。③企业能在什么季节什么项目上取得贷款(也即取得可以用于购买和支付的货币),能取得多少,有计划规定;企业转帐结算部分支出要有计划根据,为管理这部分货币的运动,有结算办法规定;企业提取可用于消费品分配的现金须符合现金管理办法和工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④对信贷,也即对货币供给的总量控制,同对企业提供贷款,也即提供货币的个量控制,二者具有直接的联系。制订计划时,基层的计划通过系统和地区,层层向上汇总;计划执行时,总量计划通过系统和地区,层层向下分解,大部分直接分解到基层单位。所以金融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是结合在一起的统一过程。

在这种计划体制下的金融政策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①保证供给。对企业,保证其实现生产计划任务和流通计划任务所需要的资金供给;对整个经济,保证实现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进行计划流转所必需的货币供给。“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革命战争中经济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当进入计划经济体制后,保证有计划的经济发展目标则成为保证供给的核心容。

②实现监督。银行监督企业按计划办事,企业无计划银行不予贷款,企业有计划银行也不得超过计划规定金额贷款。企业之间的结算不符合计划管理原则的,银行拒绝办理结算,并有扣款权利。银行监督企业执行根据计划所签订的合同,以实现物资有计划地流转。对企业提取现金也进行监督,以督促企业执行分配政策和收购政策,防止过多的货币冲击消费品市场。监督的意义并不限于对基层单位。当信贷和现金在总量上出现异常状况时,则是重要的信号,促使人们检查国民经济计划比例的协调状况和剖析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这意味着对整个经济过程的监督。

金融政策的以上两项容,中心都围绕着计划。金融的任务就是保证和监督实现已经确定的计划目标,而没有自身的独立目标。

③保持稳定。要使货币在计划的制订和执行过程中成为理想的核算工具并有利于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计划流转,集中于一点就是保持价格稳定,保持币值稳定。由于产品

的比价,从而价格水平不可能不变,因而长期执行的方针是“基本稳定”,即商品价格大部不动,少量调整,有升有降,以求得稳定的物价总水平。

实现基本稳定的关键,是货币的供给与为实现社会产品分配对货币的需求这两者的协调一致。在理论上,计划化的本身应能够保证这一要求。但实际上,货币供给过多,从而社会总需求过大的矛盾一直是这种高度集权计划模型的伴生物。其原因在于,对经济发展的要求往往过急,计划安排往往过大,为保证这些计划的实现,必然会在事实上强迫通过创造更多货币的途径来满足需求。货币可以多创造,而实际的社会供给却不会由于计划的安排就随意增加。面对这一矛盾,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就生产资料领域来说,有企业银行上的存款货币不准用于计划外的购买,存款货币不得在计划规定的围之外转化为现金等严格规定;就消费资料领域来说,对各单位实行工资基金总额控制,对居民实行计划分配和限量供给办法,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控制过多的货币,不使它们冲击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和迫使消费品价格上涨。但货币既然存在,就有其在的运动规律,必然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过多的货币在消费领域造成排队、抢购现象和集市贸易价格上涨;在生产资料领域也会出现计划外的变相再分配。

金融改革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方针以后,开始了从中央集中计划管理的模型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模型,向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模型,直至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型过渡。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大前提下,对于原来被低估的商品货币关系的作用,开始了重新认识的过程,市场机制受到重视并逐步扩引入经济生活。金融就其本质来说,是商品经济的畴,是市场畴。当市场机制被引入经济生活,就必须对原有体制下的金融系统及其活动原则进行改革。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设置独立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国家专业银行和一些全国性与地方性的商业银行,作为中国的存款货币银行;建立投资、信托类型、财务公司类型以及融资性租赁类型等金融机构;确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信用合作组织和发展城市信用合作社;准许在经济特区设立外资、侨资与合资银行和在大城市设立外国金融机构的办事处;最根本的改变是原来全国唯一的一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转变成中央银行处于调控地位,国家专业银行作为主干,多种形式金融机构并存的中央银行体制。②原体制下禁止发生的商业信用逐步发展起来,相应地,基于商业信用的银行信贷方式开始采用,但还有待于规化,同时,正常商业信用的扩展,也有赖于类似“三角债”这种恶性相互拖欠的强制性商业信用的清理。③银行之间原来严格的业务划分不断被突破,在大体有所分工的条件下,出现了业务交叉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竞争机制。

④财政与银行分口的原则进行了极大调整。流动资金的两口供应逐渐变成银行一口供应;原来银行信贷基本不进入固定资产形成领域的原则已被突破,而且数量年复一年地增加。⑤金融市场开始发育成长。银行之间的短期拆借市场已经存在;有价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逐步形成;规化的证券交易所陆续成立。⑥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人民币对外币的汇价一度成为突出问题,对此已相应进行一系列调整,同时采取了建立外汇调剂市场等措施;对于国际信用联系,扬弃了“既无债,又无外债”的方针,在自力更生的前提下,利用外资加速建设已成为一项重要政策,并广泛地利用了吸收外资的多种途径。⑦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原体制下,计划信贷总额和货币供给总额以及按层层分解的计划指标控制对企业的贷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一家进行的。改革后,则形成了并行的两种机制:一是仍然保持着直接调控的机制,即中央银行直接规定专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必须遵守的信贷限额;二是引入了间接调控机制,即中央银行通过金融工具调节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而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则按照金融企业经营的原则,在保证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协调的前提下,有权在一定的限度扩大和收缩自己的信贷业务。如果说,在原体制下金融

领域中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是直接统一的,那么,在改革后这两者之间的直接联系已有越来越大部分为间接联系所代替。宏观调控机制有了自己独立的意义。

金融体制的改革不仅适应了搞活经济和对外开放的要求,而且还发挥着积极的促进和保证作用。

市场机制引入经济生活和金融改革的推进,使金融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起来。如果说过去主要要求的是提供一个稳定的核算尺度和保证经济流转所必需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那么改革后的金融状况已经能够对经济进程给予能动的影响。1984年底至1985年初,货币供给的猛增暴露了在保证建设和改革的压力下多年存在的货币供给过多,从而市场总需求过大的矛盾。从那时起,在经济环境这个总题目之下,宏观经济理论成为经济理论研究的热点,宏观决策和调控机制的建立则成为经济决策中的当务之急。

1988年通货膨胀的加剧和金融领域的波动,随后在治理整顿中出现的市场疲软、债务链条,再次加强了人们对宏观问题的关注。摆在人们面前的一系列金融问题,最终会凝结为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型中,对于货币、信用、金融这样的畴,应该如何恰当地、科学地估价它们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确定运用这些经济杠杆的政策预期──当前的和长远的预期,才是有客观根据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探索这个问题,对金融理论建设至关重要,对提高决策水平则有极迫切的现实意义。

保险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精心整理保险公司是专卖店我们是高端定制 保险的起源1、埃及(人身)2、海上保险(意外)3、中国保险的起源同治年间民国中国4、保险中介的产生劳合社5、中国保险的三次改革 意外伤害:普通100-120高管300(新光海航) ??(一)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正是海上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 ??人类在长期的航海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由多数人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方式——共同海损分摊。在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立法中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

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 ??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的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化而来的。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这张保单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南部阿尔兹安全运抵意大利的比萨。在这张保单中有明确的保险标的、明确的保险责任,如“海难事故,其中包括船舶破损、搁浅、火灾或沉没造成的损失 ??16 务。 ??(二 ?? 公司——汉堡火灾保险局由几个协会合并宣告成立。但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五天,财产损失1200多万英镑,20多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在这种状况下,聪明的牙医巴蓬l667年独资设立营业处,办理住宅火险,1705年更名为菲尼克斯即凤凰火灾保险公司。1710年,波凡创立了伦敦保险人公司,后改称太阳保险公司,接受不动产以外

的动产保险,营业范围遍及全国。 ??进入19世纪,在欧洲和美洲,火灾保险公司大量出现,保险公司的形式以股份公司为主,承保能力有很大提高。随着人们的需要,火灾保险所承保的风险也日益扩展,承保责任由单一的火灾扩展到地震、洪水、风暴等非火灾危险,保险标的也从房屋扩大到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19世纪后期,随着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火 ?? ”,并于 ” 世界各国有关保险的渊源众说纷纭。 据古史文稿的引证和推论,远自奴隶社会起,已有互助救济的群体方法和活动。约在公 元前四五世纪,古埃及的石匠曾采取集体扶助办法,帮助石匠及其亲属解决生活困难。古希 腊也有由宗教信仰相同的人或同行业的工匠集体采取救济受难者的方法。古罗马的丧葬互助 会,以参加者按规定交纳的摊款,支付会死亡后焚尸和坟穴的费用。古马勒斯坦对被盗或被 野兽吞噬的牲口,采取由群体的牲口饲养人共同负担损失的办法。公元前20世纪,古马比 伦(Babylonia)时代,国王曾命令僧侣、法官及市长等,对其所辖镜内居民征收赋金,以备 救济火灾及其他天灾损失之用。公元前10世纪,以色列(Israel)王所罗门(Solomon)对其 国民从事海外贸易者,课征税金,作为补偿遭遇海难者所受损失之用。这类各种为个体和群 体利益所采取的救灾和补偿损失方法,已开始孕育了保险的胚胎。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一,20世纪80年代: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早期,金融市场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中只有人民银行一家。当时金融体系最明显的特征是,人民银行既管宏观平衡,又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80年代金融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改变这一金融组织体系结构,通过建立一些新的金融机构,将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体系分开,构建一个所谓双层银行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中央银行专注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为银行提供支付清算等金融服务;商业性金融机构则从人民银行独立出来,面向企业和居民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具体而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建立或恢复建立的。建设银行过去服务于财政功能;中国银行在恢复设立之前实际上是人民银行内部的国际局(对外加挂一个牌子);农业银行当时是一块虚的牌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过去只做进出口方面涉及的货运险,是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下属机构。 与此同时,80年代还在探索证券交易。当时没有成立股票交易所,80年代后期有个别证券营业部试点开展了证券交易。 二,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基本框架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金融改革发展以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为根据,与国家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相平行,主要特征就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金融市场和组织结构的基本框架。 首先是专业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当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已经成立了,但四大行还是专业银行,分别服务于工商业、农业、国际业务和项目建设等行业或领域,相互之间没有充分的竞争。这显然不符合竞争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同时也难以进行调控。并且,如果国家在某一领域有政策性要求,如有企业发不出工资,国家要求给予支持,那么四大行也必须负责自己领域的政策性业务。这不仅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基于这种考虑,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服务,四大行只承担商业性业务,同时四大行不再按专业领域划分业务,相互之间可以交叉、竞争,以便改进服务。 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另一重要背景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公司组织结构和初步的治理框架。当时就有一个问题,如果现代企业制度也适用于这些大型国有银行,那么这些专业银行也要像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专业银行的性质,变为市场竞争主体,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营管理。 其次,这一时期建立了证券市场。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建立,国家层面成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后来证券委的发行审核功能合并进了证监会。 再次,保险业取得较快发展,特别是寿险开始初步发展。1998年,专门成立了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互联网金融的国内外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国内外发展 与传统金融的区别联系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点对点信息互换思想,通过网格化的关系联接,形成的资源共享、信息交互、优势互补,并通过数据挖掘技术进行信息处理,从而产生价值。是否可以被称为“互联网金融”,不在于一定要运用互联网技术,而在于运用了“互联网”交互、关联、网格及p2p。其核心是脱媒、去中心化。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技术,包括:数据产生(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搜索引擎等提供)、数据挖掘(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行为分析理论的支撑)、数据安全(提供安全的支付环境并保护隐私)和搜索引擎(平等获取信息)。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从服务的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如图1所示):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李博、董亮2013)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是一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它是借助互联网本身的便捷和广度实现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延伸。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银行都属于这类范畴。在这一模式下,传统金融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在时间和空间上外延了银行服务。从狭义的层面,互联网金融只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前者典型的应用模式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信贷、众筹网络等,后者是网络形式的金融平台,包括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基金、保险销售平台等,这一模式多为电商向金融行业的渗透。 一、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 1.我国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 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进程加快,我国建成了金融卫星通讯网络和中国国家金融数据通信网等金融骨干 网络。基于这些主干网,中国人民银行和各个商业银行先后建立起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和网络联行系统。国内大部分城市中,本地清算系统、储蓄通存通兑系统、对公业务系统、银行卡自动处理系统等应用 系统也先后投入运行。1996年,我国第一家银行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社会提供银行服务,截至2012 年初,上市银行的电子银行交易替代率已经普遍超过了60%,而这一趋势今后还将延续。

世界保险起源发展

保险的古老起世界保险起源源及发展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在国外,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雏形在古代也已经产生。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5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国王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这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划而来。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的起源包含于海上保险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 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险单: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出立的船舶航程保单。 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1384年,佛罗伦萨开出承保从法国运往意大利比萨的一批货物的保险单,保单中明确规定了保险标的、保险责任等,这是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海上保险保单。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法令:为解决保险带来的经济纠纷,防止欺诈行为和给予本国船只优先待遇,1435年巴塞罗那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法令。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条款:1524年,佛罗伦萨总结以往海上保险的做法,制定了一部比较完整的保险条例,并规定了标准的保单格式,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条款。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组织:1688年,劳埃德先生在伦敦塔附近开设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馆,这里每天富商满座,保险经济人利用这一时机招揽业务且队伍日益壮大,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组织。 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在1601年制定的。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公司是美国经营人寿保险和损害保险的埃脱那保险公司。 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是1693年由著名天文学家哈雷以西里西亚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编制的。

中国金融史复习资料(1)

第一章先秦的货币和信用 前言:金融的实质是货币信用。 一、思考题 1.中国古代货币产生于何时?货币产生的条件是什么? 2.最早的金属铸币是什么?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有那几类金属铸币? 3.什么是信用?它包括哪些形式?信用产生于何时?信用产生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说信用比货币的历史还悠久? 4.先秦时期中国的信用有哪些形式?这个时期的信用有何发展? 5.先秦时期中国有哪些信用机构和信用工具? 二、本章需要识记的基本概念 贝币;青铜铸贝;朋;信用;泉府;傅别;质剂;质人 三、考点 第一节先秦时期的货币 (一)夏代产生最早的货币:贝币 夏代已经出现了私有制、贫富差距和社会分工,具备了商品交换的条件,物物交换的矛盾也必然存在,贝币等实物货币产生的条件也已经具备。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属于内生货币。货币经济理论认为,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材料必须具有以下五个特征之一或全部:价值较高而且稳定;易于分割;便于携带;易于保存;供给充足。 一是有花纹和光泽,产自境外,来之不易,是名贵装饰品,价值高;二是有天然的单位,便于计数;三是坚固耐用,不易磨损,价值稳定且易于保存;四是体积小,质地均匀,便于携带。贝币有计算单位,其计算单位是“朋”,一般认为每“朋”有10贝。 (二)货币种类的演变 商代的货币:金属铸币产生。西周货币继续变迁,币制形成。春秋战国:铜铸币—刀币、布币、圜钱、楚铜钱(蚁鼻钱)。先秦时期我国已出现了具有一定形状和部分货币职能的白银铸币,黄金货币。 (三)货币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已有了较完善的货币制度。因为秦国建立的货币制度已经涉及了货币本位(币材)、货币种类、货币质量、货币法偿能力、货币铸造权、货币比价和兑换等货币制度的基本要素。 (四)此时的货币特征 1.货币单位已经分成等级; 2.各诸侯国政府没有统一铸币权,货币铸造具有地方区域性; 3.多种货币,铸币、称量货币及实物货币并存,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上共同发挥货币的职能与作用。 第二节先秦时期的信用 (一)什么是信用? 一是伦理道德上的“信用”,即信而用之,指诚信,讲信誉,信守诺言等。二是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指借贷行为或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信用的特征是以收回为条件的贷出,以偿还为义务的取得。信用产生的两个条件:私有制与贫富差距分化。信用均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

中国金融史(整理版)

中国金融史 第一章原始到春秋战国 中国最早的货币产生于何时?(或什么朝代?) 夏朝产生中国最早的货币—贝币 中国最早出现、使用得最普遍和最长久的原始货币是天然的海贝,贝币产生于夏朝(公元前21~公元前16世纪)。 是不是所有贝壳都能成为货币呢? 作为货币的贝壳要求色泽鲜艳美丽,长相匀称,叫做齿贝,学名“货贝”。 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背面隆起部位,全被磨掉,露出孔洞,方便穿绳携带。古代以五贝穿为一串,两串系在一起,称之为“朋”。所以文言文的“朋”指货币单位或货币本身。“朋”也就成了贝币的计算单位。问题:每朋多少贝?一朋=10贝 为何贝壳会成为使用最普遍、最长久的原始货币? 货币经济理论认为,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材料必须具有以下五个特征之一或全部: 价值较高而且稳定;易于分割;便于携带;易于保存;供给充足。 贝壳成为使用最普遍、最长久的原始货币原因: 原始社会贝壳是最珍贵的物质,它生长于热带亚热带浅海的贝类,小巧玲珑,色彩鲜艳,坚固耐用,成为原始居民喜爱的一种装饰品,就像今天的金银项链。由于它大小适中,便于携带,便于计数等特点,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社会的形成,贝作为交换的媒介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了,天然贝就逐渐充当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的职能。 所以与财富有关的中国文字,大都带有“贝”字旁,从文字结构上看,也可以证明货贝是我国最古老的钱币。而且是使用最普遍、最长久(夏朝---春秋)原始货币。 商晚期,出现青铜铸币,是我国金属货币的开始 西周钱币:仍以贝币为主,还有称量货币-----铜和黄金。 春秋战国时期的铜铸币: 出现大量铜铸币。 由于政治上的诸侯割据和经济上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的铜铸币在形态和币制单位有很大差异,主要有四种:布币、刀币、蚁鼻钱(楚铜币)、环钱 第一种是布币(韩、赵、魏等国使用) 布币由铲形农具发展而来,主要流通于中原地区的农耕地带,布币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早期的空首布和后来的平首布。 空首布:首空,可纳柄,原始而厚重,大小不等,多数在30克以内。 平首布:首端变平,不可纳柄,币身完全成片状,轻、薄、小,便于铸造和携带。平首布一般都有文字,多数文字是地名,以表明出处,也有标明重量的,如“一两”、“十二铢”,两、铢都是货币单位,可谓最早的铢两货币。布是与布匹无关。 第二种是刀币(齐、燕、赵等国使用) 刀币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齐国,由刀首、刀身、刀柄和刀环四个部分组成,齐刀币含铜量达到了百分之七十以上,制作精美,是刀币的代表作 刀币起源于渔猎和手工业地区,由实用的刀(削刀)演化而来,基本形状像今天的大刀,主要流行于齐、燕、赵等国,依其形制可分为大刀和小刀两类。齐国用大刀,叫齐大刀,燕赵等国用小刀,叫燕明刀。 齐大刀与燕明刀的区别:燕明刀的长度逐渐变短,刀身由宽逐渐变窄,尤其在含铜量方面明显低于齐刀,这与燕、齐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关。 是楚国的一种铜铸币,因形似鬼脸,或蚂蚁爬鼻,俗称鬼脸钱或蚁鼻钱。它由贝币演变而来,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学年论文 题目: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系 (部):金融系 专业:金融学 班级:银管四班 学生姓名:杨博雅 指导教师:纪同辉 职称:讲师 2016年 09 月 16 日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 系:金融系班级:银管四班学生姓名:杨博雅学号:20133210640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

目录 摘要 (1) 一、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概述 (2)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3)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典型模式 (4) (三)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5) 1.高效性和经济性 (5) 2.发展快 (6) 3.管理弱 (6) 4.风险大 (6)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6) 二、互联网金融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一)信用风险 (6) (二)环境政策问题 (7) 1.主体地位和经营范围尚不明确 (7) 2.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7) 3.金融法律相对缺失 (8) (三)安全问题 (9)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 (10)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 (10) (三)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11) (四)加强信息披露与信息共享,切实维护金融投资者利益 (12)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征信系统 (12) 四、结语 (13) 参考文献 (13)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3级银管四班杨博雅 指导老师纪同辉 摘要: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爆炸式发展态势,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和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正冲击着当今金融产业的发展,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也开始显露出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电子信息科技,尤其是云计算、社交网络、移动支付以及搜素引擎等方面的快速发展,极大的影响了现代金融模式。人们的消费习惯、生活方式,随着互联网模式的不断创新而改变。但是,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发展中探索,监管主体、机制及法律等各方面发展还不完善,如果不对正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加以控制,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可能受到阻碍,更可能对我国经济健康运行带来不利影响。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关注点集中在互联网金融的内涵、模式以及和传统金融产业业务模式的比较等,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机制探讨比较缺乏。但这些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有良好的对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对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探讨。本文开头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含义和特点,探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典型模式,发现了互联网金融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本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应的对策提出参考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对策措施 Abstract:China's Internet banking explosive development situation, the business model of continuous innovation of financial products and constantly enrich the positive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but some problems have emerged. Moder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resented by the Internet, especially the rapid development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历程与前瞻(一)讲课稿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历程与前瞻(一)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背景 (一)金融危机:催生AMC的国际背景 1、经济和金融全球化及其引致的危机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产要素逐步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自由流动;以IT为主导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冲破了国界,而且缩小了各国及各地区之间的距离,使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一个整体。但是,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推动全球生产力发展、加速世界经济增长、为少数发展中国家赶超发达国家提供难得历史机遇的同时,亦加剧了国际竞争,增加了国际风险。进入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加快,金融危机也不断爆发:先是在1992年爆发了英镑危机,然后是1994年12月爆发了墨西哥金融危机;最为严重的是1997-1998年如飓风一般席卷东南亚各国的金融危机;此后,金融危机顺势北上,在1998年波及刚刚加入OECD的韩国,这场危机的波及范围甚至延伸到了南非和俄罗斯;接着,金融危机的飓风又跨越大西洋,袭击了阿根廷。 2、危机根源:银行巨额不良资产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学界和金融学界对金融危机进行了多视角研究,研究发现,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爆发前都有共性之处,即巨额银行不良资产。发生危机的国家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层面均比较脆弱,而基本面的脆弱性给危机国家带来内外两方面的巨

大压力,一是外部压力,巨额短期外债,尤其是用于弥补经常项目赤字时,将使本国经济难以靠短期资本的持续流入来维系,只要资本流入减缓或逆转,经济和本币都可能遭受重创;二是内部压力,薄弱的银行监管导致了银行尤其是资本金不充足的银行过度发放风险贷款,当风险损失发生时,银行缺乏资本以发放新贷款,甚至破产,当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的不良贷款(NPL)就引发了银行危机。 3、解决银行危机:AMC产生的直接原因 为了化解银行危机,各国政府、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均采取了各种措施,以解决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储蓄贷款机构破产,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美国政府成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TC)以解决储蓄贷款机构的不良资产,从此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出现。进入90年代以来,全球银行业不良资产呈现加速趋势,继美国之后,北欧四国也先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对其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大规模重组。随后中、东欧经济转轨国家(如波兰成立的工业发展局)和拉美国家(如墨西哥成立的FOBAPROA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国等也相继采取银行不良资产重组的策略以稳定其金融体系。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东亚以及东南亚诸国也开始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业的不良资产进行重组,例如,日本的“桥”银行,韩国的资产管理局(KAMCO)、泰国的金融机构重组管理局(FRA)、印度尼西亚的银行处置机构(IBRA)和马来西亚的资产管理公司(Danaharta)。因此,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质是指由国家专门

保险学起源及其发展[1]

保险学起源及其发展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人类生活中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或然风险。保险就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最佳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2条明确了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首先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其次投保人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方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第三,保险人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行(人寿保险除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人身保险也称事件)的发生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制度。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少量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人承担;一旦发生风险,则进行损失分摊,由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摊少数遭受灾害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失。由于保险具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 1. 国际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保险思想古已有之,据记载,公元前20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 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曾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在其在其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时期颁布的《汉穆拉比法典》中有这样的记载“商队间如有马匹货物等中途被劫或发生其他损害,经当事人宣誓,确无纵容或过失等事情,可免除其个人之债务,而由全体商队补偿之。”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马匹和货物损失的分摊补偿。在古埃及,大约公元前4世纪,埃及石匠流行着一种互组合作组织,参加者交付的会费,用于会员死后的丧葬费用。我国夏朝的《夏篇》有记载:“天有四殃、水旱饥荒,其至无时,非物集聚,何以备之?”认识到自然灾害何时发生难以预料,必须随时储备粮食以济灾荒。可以说当时就萌生保险思想。我国着重于财产保险方面,古埃及和希腊等着重于人寿保险方面。 关于现代意义上的保险起源,比较一致的认识是:现代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 据德国史学家肖培(Adolf Sehaube)的考证,最早的海上保险发生在14世纪中叶的意大利。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单是1347年10月23日由意大利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签发的,承保圣太〃克拉拉船舶的一张保险单。巧世纪初期,海上贸易中心西移,海上保险的中心也随之西移,经历一个世纪多的时间,自意大利经葡萄牙、西班牙各大城市于16世纪初期传入荷兰、英国。17世纪的英国航海业己相当发达,伦敦也已成为世界航海中心与国际贸易中心。当时,经营航运、贸易及保险的商人常以位于塔街(Tower Street)的爱德华〃劳

保险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保险公司是专卖店我们是高端定制 保险的起源1、埃及(人身)2、海上保险(意外)3、中国保险的起源同治年间民国中国4、保险中介的产生劳合社5、中国保险的三次改革 意外伤害:普通100-120 高管300 (新光海航) 现代保险起源于意大利也有说是中国首创,在公元前三四千年,中国商人即将风险分散原理运用在货物运输中。由镖局承运货物,收费签发“镖单”。货到目的地,收货人按单验收后,在镖单上签注日期,加盖印章,交护送人带回,以完手续。镖局的这些手续与现代保险的承保手续大致相同。 保险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 在国外.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雏形在古代已经产生:在古埃及石匠中曾有一种互助基金组织,该组织向每一成员收取会费以支付个别成员死亡后的丧葬费;还有古罗马军队中的士兵组织,以收取的会费作为士兵阵亡后对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下面是在保险的发展历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几种保险: (一)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正是海上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人类在长期的航海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由多数人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方式——共同海损分摊。在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立法中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 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的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化而来的。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这张保单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南部阿尔兹安全运抵意大利的比萨。在这张保单中有明确的保险标的、明确的保险责任,如“海难事故,其中包括船舶破损、搁浅、火灾或沉没造成的损失或伤害事故”。 16世纪时,英国商人从外国商人手里夺回了海外贸易权,积极发展贸易及保险业务。1720年经女王批准,英国的“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保险公司正式成为经营海上保险的专业公司。 1688年,爱德华·劳埃德在伦敦塔街附近开设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馆。由于这里海事消息灵通,每天富商满座,保险经纪人利用这一时机,将承保便条递给每个饮咖啡的保险商。随海上保险不断发展,劳埃德承保人的队伍日益状大,影响不断扩大。1871年英国议会正式通过一项法案,使它成为一个社团组织—劳合社。到目前为止,劳合社的承保人队伍达到14000人。现今其承保范围已不仅是单纯的海上保险。 (二)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17世纪初德国盛行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制度,1676年,第一家公营保险公司——汉堡火灾保险局由几个协会合并宣告成立。但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五天,财产损失1200多万英镑,20多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在这种状况下,聪明的牙医巴蓬l667年独资设立营业处,办理住宅火险,1705年更名为菲尼克斯即凤凰火灾保险公司。1710年,波凡创立了伦敦保险人公司,

编年史--一文看懂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全历程!

编年史一文看懂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全历程! 目录- - - - -1. 2005年之前,初始阶段2. 2005-2012年,萌芽阶段3. 2013年-2015.6,高速发展阶段4. 2015.7-2016年,发展、风险与监管并存阶段5. 2017年-至今,监管重拳下行业出清 自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兴起以来,从曾经的兴起、野蛮生长到如今的转折,已经经历了十余年。十载风雨砥砺,十载春花秋实,纵观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在2005年之前,互联网金融主要体现在为金融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服务。银行业开始建立网上银行,如早在1997年招商银行便开通了自己的网站,金融电子服务从此进入了“一网通”时代,1998年“一网通”推出“网上企业银行”,为互联网时代银企关系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构筑了全新的高科技平台。2003年和2004年淘宝网和支付宝相继出现,淘宝为了解决电子商务中支付形式单一、买卖双方不信任的问题,推出支付宝的“担保交易”,电子商务在国内作为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应运而生,象征着国内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自此,网上转账、网上开设证券账户、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也相继诞生,预示着互联网金融时代全面到来。随着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诞生,互联网金融逐渐从技术领域深入到业务领域,第三方支付、网贷平台、众筹等互联

网新兴形态相继出现。 2007年互联网金融的一个标志性业务形态——P2P网贷诞生,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2011年5月18日人民银行正式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2011年央行向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发放支付牌照,正式标志着互联网与金融结合的开始。同时,众筹也于此时从国外引入到国内,并经过不断得与我国经济情况与法律相结合,被人们所接受。2012年,平安陆金所推出P2P网贷业务,网贷平台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 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在2013-2015年的这段时间内,由于互联网金融有着低于传统金融机构的门槛,所以一时间大量企业涌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发展逐渐成熟、P2P网贷平台爆发式增长、众筹平台逐渐被运用到不同领域中去,首家互联网保险、首家互联网银行相继获批成立;同时,信托、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开始布局互联网金融,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我国互联网开启了高速发展模式。 2013年6月,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服务,推动互联网基金模式铺开。随后12306网站正式支持支付宝购票,全国各家便利店也支持支付宝条形码支付。以宝宝类理财为起点,P2P、第三方支付、众筹、消费金融等各类互联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近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1)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公元前2000年,地中海一带就有了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为使航海船舶免遭倾覆,最有效的解救方法就是抛弃船上货物,以减轻船舶的载重量,而为使被抛弃的货物能从其他收益方获得补偿,当时的航海商就提出一条共同遵循的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原则:“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公元前916年在《罗地安海商法》中正式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在罗马法典中也提到共同海损必须在船舶获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损失分摊。由于该原则最早体现了海上保险的分摊损失、互助共济的要求,因而被视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低级形式。船舶抵押借款方式最初起源于船舶航行在外急需用款时,船长以船舶和船上的货物向当地商人抵押借款。借款的办法就是:如果船舶安全到达目的地,本利均偿还;如果船舶中途沉没,“债权即告消灭”,意味着借款人所借款项无须偿还,该借款实际上等于海上保险中预先支付的损失赔款;船舶抵押借款利息高于一般借款利息,其高出部分实际上等于海上保险的保险费;此项借款中的借款人、贷款人以及用做抵押的船舶,实质上与海上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及保险标的物相同。可见,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 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化而来的。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这张保单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南部阿尔兹安全运抵意大利的比萨。在这张保单中有明确的保险标的,明确的保险责任,如“海难事故,其中包括船舶破损、搁浅、火灾或沉没造成的损失或伤害事故”。在其他责任方面,也列明了“海盗、抛弃、捕捉、报复、突袭”等所带来的船舶及货物的损失。15世纪以后,新航线的开辟使大部分西欧商品不再经过地中海,而是取道大西洋。16世纪时,英国商人从外国商人手里夺回了海外贸易权,积极发展贸易及保险业务。到16世纪下半叶,经英国女王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内建立了保险商会,专门办理保险单的登记事宜。1720年经女王批准,英国的“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保险公司正式成为经营海上保险的专业公司。 1871年在英国成立的劳合社,是1688年爱德华·劳埃德先生在伦敦塔街附近开设的咖啡馆演变发展而成的;1691年劳埃德咖啡馆从伦敦塔街迁至伦巴第街,不久成为船舶、货物和海上保险交易中心。劳埃德咖啡馆在1696年出版了每周三次的《劳埃德新闻》,着重报道海事航运消息,并登载了咖啡馆内进行拍卖船舶的广告。随海上保险不断发展,劳埃德承保人的队伍日益壮大,影响不断扩大。1774年,劳合社迁至皇家交易所,但仍沿用劳合社的名称,专门经营海上保险,成为英国海上保险交易中心。19世纪初,劳合社海上保险承保额已占伦敦海上保险市场的90%。1871年,英国国会批准了“劳埃德法案”,使劳合社成了一个正式的团体,从而打破了伦敦保险公司和皇家交易所专营海上保险的格局。1906年,英国国会通过的《海上保险法》规定了一个标准的保单

中国金融的发展历史

1.自然币是中国最早的货币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使用得最普遍最为长久的原始货币。 2.贝有自身的特点:有光泽和花纹,是当时名贵的装饰品;有天然单位,便于计量;坚固耐用,不 易磨损;体小质匀,便于携带;天然海贝,产自境外,来之不易,弥足珍贵。这些使它具备了从当货币的基本条件,便于长期流通转让。 3.贝的计量单位,除个位数之外还有“朋”。在贝玉成为货币之后,“朋必十贝”。 4.商代晚期已出现青铜铸贝,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金属铸币,是我国金属铸币的开始。 5.由于春秋战国时期政治上的诸侯割据和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铸造的铜铸币在形制和币制 单位上有很大的差别,主要有四种:布币(由铲形农具演变而来,包括空首布和平首布),刀币,圜钱(战国年代我国北方产生的一种心的铜铸币,开创了中国古代铸币的重要形式,也影响到东亚,东南亚诸国的货币形态),楚铜币(鬼脸钱或蚁鼻钱)。 6.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勤墓中发现的竹简中有秦律,其中的《金布律》是现存中国最早的货币 立法。 7.春秋战国时期货币的特点:货币单位已分成等级;各诸侯国征服没有统一铸币权,货币铸造具有 地方区域性;多种货币,铸币,称量货币和食物货币并存,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上发挥货币的职能作用。 8.先秦时期信用的形式: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信用客体);私人信用和国家信用(信用主体);不 计息的“赊”和计息的“贷”(是否计息);普通借贷和高利贷(利息率高低);信用借贷和抵押借贷(信用方式);用于消费性开支的借贷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借贷(借贷用途)。 9.春秋战国时期的傅别即债券,一般用竹木制成,分为两半,债主执右券,债务人执左券,是中国 最早的信用工具;泉府是当时的财政金融机关,政府借贷由泉府办理,赊贷是泉府的信用业务,是中国最早的信用机构,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国家信用中的赊一般不计利息,是政府赊给民间用作祭祀,治办丧事之用的,贷是征服带给民间经营生产的,会取得收入,故要收取利息,并“以国服为之息”。 10.质人是举债时在市场上设有依质挤书契之行监督。 11.秦始皇统一币制:内容:以金布为主要货币(上币),以半两为下币,金钱双本位制,确定了中国 古代铸币外圆内方的钱币基本形式,在形制上第一次得到统一;意义:不仅是巩固中央集权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货币的统一,对于促进物资交流和贸易的发展,推动经济的繁荣有着重要的意义,就货币制度而言,秦始皇对货币的规定,是中国货币史上第一个统一的货币立法,而半两钱以重量为名称又是中国量名钱的开端。(秦半两钱—李渊五铢钱为量名钱,李渊到宣统为年号钱)。 12.汉武帝币制改革:内容:统一铸币权,五铢钱统一由中央政府的上林三官负责铸造;全国统一使 用上林三官铸造的五铢钱,非此不许使用。(废秦半两)意义:西汉进入了货币流通的稳定时期,五铢这个重量也就成为了以后历代统治者铸钱的标准重量。 13.西汉的信用以货币借贷为主要形式,也有实物借贷:政府振贷(在于救急,不在盈利),私人信用 (高利贷占有重要的比重,资本称为“子钱”,高利贷者称为“子钱家”)。 14.三国魏晋南北朝的货币流通:金银淡出流通领域,主要执行贮藏手段职能,金属铸币流通范围缩 小,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分离,币值波动剧烈;实物货币盛行,成为货币体系中的高位货币,与铸币共同构成钱帛兼行的货币体系。货币供需特点是在长期的通货紧缩中伴随着短暂且剧烈的通货膨胀。南朝:四库,北朝:高利贷,质押出现。 15.南北朝出现了待行存放放款业务的机构:寺院质库,出现了财产担保放款,是放款形式的一大创 新和进步。信用形式:北朝:僧氏粟,南朝:寺库。质钱:抵押贷放,凭借抵押物品向他人借钱的信用形式。 16.隋唐五代时期,布帛谷粟等实物货币式微没落,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铜钱的地位与作用日益重 要;纸币白银等新型的货币形态开始萌芽孕育,并在以后的历史时期里得到迅速发展。

国外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国外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 一、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 (一)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 美国于1971年创立的Nasdap系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这一全新的经营方式从构想进入到实际运营。1995年10月18日美国3家银行联合在互联网上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上银行”,预示着互联网金融已进入迅速发展的新阶段。2000年7月3日,西班牙Uno-E公司同爱尔兰互联网银行第一集团正式签约,组建业务范围覆盖全球的第一家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Uno First Group。两家公司跨洋重组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全球最大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 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非常迅速,出现了从网络银行到网络保险,从网络个人理财到网络企业理财,从网络证券交易到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网络金融服务。网络银行走向成熟,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电子货币和网络支付开始受到青睐。互联网金融已相对成熟、完善、并初具规模;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多元化、全能化、综合化,内容集成度相当高而且创新频繁;互联网金融业之间竞争激烈,消费者可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互联网金融业的参与主体多样化,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外,还有信用卡公司、纯网络银行等。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概况 1、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 国外金融业在互联网出现不久就开始了将业务实现方式向网络方向延伸拓展。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即金融互联网服务,互联网与金融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对传统金融服务的推动作用,即传统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了服务

的延伸,是一个互联网化的过程。主要表现在国外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通过互联网、手机、PDA等终端设备实现银行业务功能;券商建立互联网平台以实现让客户通过网络完成证券交易;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交易平台实现保单出单和在线理赔;还有诸如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资产管理等业务。这些业务的本质是技术创新带来的银行传统业务渠道的信息化升级。这其中较为典型的早期创新就是美国Wells Fargo银行于1995年5月向公众提供web通道办理银行业务,早期的网页服务在功能多样化和安全性上较如今的水平相差很远,但这拉开了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务中取得长足发展的序幕。 图表1:互联网技术在银行业务中的早期应用创新 时间金融机构名称地区/国家业务创新点1995.5 Wells Fargo 美国最先提供web通道的银行1995.1 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 美国最先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络银行品牌 1998.6 Citibank 美国最先提供银行账户综合服务 trust 加拿大最先提供在线实时贷款 Shore 1996.3 Bay Card 美国最先提供网上信用卡服务1997.12 Next 1997.1 Beneficial Finance 美国最先提供实时小额贷款1997.8 People First Finance 美国最先提供空白支票自动出借业务 资料来源: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整理 2、第三方支付 国外第三方支付的概念类似于国内同类型三方支付产品,但从出现的先后顺序来看,国外三方支付的起步时间和发展远远领先于国内。 PayPal(中文译名“贝宝”)是到目前为止全球最大的支付业务供应商,成立于1998年12月,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荷西市,Paypal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大约1亿个注册帐户,特点是不仅提供普通的在线支付服务,在跨国交易中,使用Paypal付款也是现今最为有效的付款方式。普通用户只需使用电子邮件地址即可进行注册使用相关服务,包括在线实施付出和接受付款,收付款均可即时到帐。与传统的到银行汇款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送出支票的方法相比,Paypal提供的服务无疑是更加安全和便捷。现在Paypal的业务范围覆盖了全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跨国交易中较为理想的解决方案之一。 与Paypal相类似的产品还有美国Google公司于2006年推出的Google check out支付平台,以及荷兰的著名支付服务提供商Global Collect公司,英国的Worldpay公司和

保险的起源与保险制度的形成

保险的起源与保险制度的形成 一、古代的保险思想和原始保险形态 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面临多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为了弥补这些灾害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使生产得以持续,使生活有所保障,在古代社会就萌生了一些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形态。根据历史资料记载,早期外国的保险思想和做法产生于地中海沿岸的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和古罗马等文明古国之中。 公元前4500年左右,在古埃及修建金字塔的石匠中盛行一种互助基金组织,用参加者缴纳的会费支付会员因意外事故而死亡的丧葬费用。公元前2500年前后,巴比伦国王曾命令僧侣、官员、村长等对其所辖境内居民征收税金,作为火灾及其他天灾救济之用。在公元前3世纪的古罗马军队中,曾有过带有宗教色彩的士兵互助团体,凡加入团体者要缴纳会费,当士兵战死后由该团体向其家属支付一定的抚恤费用;调职时给付旅费;终止服役时退还本金。到了中世纪,在欧洲各国城市中出现了各种行会组织,如工匠行会、商人行会、村落行会、宗教行会等。这些具有互助共济性质的行会的保障范围包括会员的死亡、贫困、疾病。衰老、伤残、盲哑、结婚、丧失家畜、房屋损坏、船舶沉没等人身事件和财产损失。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积谷防饥、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各个朝代都有储粮备荒以赈济灾民的传统制度。孔子在《论语》中曾阐述了“耕三余一”的主张,即每年要有1/3的粮食储备起来,连续三年就可以存足一年的粮食以备荒年。从公元前1000多年西周时期的“委积”制度,到西汉时期官办的“常平仓”制度,再到隋、唐时期盛行的官督民办的“义仓”制度,宋、明以后民间自行设立的“社仓”制度等,均属于实物形态的后备制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互助共济的作用。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民间还产生和发展了长青会、老人会、葬亲会等丧葬互助组织,当会员或其亲属死亡时,其他入会者要分摊一定的丧葬费用。 上述历史长河中的代表性事例说明,受经济基础所限,古人虽有保险需求和思想,但古代社会的保险制度却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采取互助保险的形式或实物后备的形式,其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非常有限。 二、海上保险 (一)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产生海上保险的萌芽 在公元前2000年的地中海地区已有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由于当时船舶构造简陋,抵御海上风浪的能力较弱,航海被认为是一种很大的冒险活动。在遇到狂风巨浪等海上风险时,人们采取抛弃部分货物入海的办法以减轻船舶载重而转危为安,为了使被抛弃的货物损失能从其他受益方获得补偿,当时在航海商人中间有一个共同遵循的原则:“一人为众,众为一人。”这个原则在公元前916年被纳入罗地安海商法并规定:“凡因减轻船只载重而投弃入海的货物,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虽然共同海损是海上运输中的特殊损失而并非保险制度,但是,由于共同海损分摊原则体现了损失分担这一保险的基本原理,因此后人认为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产生海上保险的萌芽。 (二)船货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曾将早期的大规模商业活动分为三类:造船、运输和放款。放款即指船货抵押借款,在公元前800~前700年间已很盛行。这种借款制度规定,当船舶在海运途中急需用款时,船东可以船舶或货物为抵押向高利贷者借款,如果船货安全抵达目的地,须还本付息;如果船货中途发生损失,则可免去借款人部分甚至全部债务。船货抵押借款制度是贷款与损失保障的结合,它已具备了保险的基本要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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