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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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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合理调派公务用车,规范车辆管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消除安全隐患,节约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范围

(一)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及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浙江XX公司有限公司总部、生产厂区的公务用车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四、术语与定义

(一)公务车:公务车是指公司或单位为了执行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

(二)车辆管理部门:是指公司总经办和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

五、职责

(一)总经办

1.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

1. 负责生产厂区公务用车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2. 负责公司车辆出入的监督检查。

(三)司机

1. 无条件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派。

2. 司机必须随时携带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3.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六、公务车管理

(一)总经办负责公务用车归口管理,负责对公务用车的配置和车辆数进行有效控制。由总经办负责牵头,组织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及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对公务用车数量进行核定,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因工作需要需新增车辆的,应按规定填写好《新增公务车申请表》(附录3),说明新增公务用车理由,新增公车数量在核定范围内,经分管副总签字同意,报财务副总、总经理批准。

(二)杭州总部公务用车由总经办管理,生产厂区公务用车由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三)车辆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特殊情况下需由他人驾驶时,应经特殊批准,且该驾驶人应负相应责任。专职司机应每隔半月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体寿命,确保行车安全,并在《车辆履历本》上记录保养的情况。

(四)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车辆管理部门保管。

(五)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便于车辆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原则上应提前一天通过OA平台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填妥《公务用车申请》(附件1)(特殊情况除外),无《公务用车申请》者,司机可拒绝出车。

(六)杭州市范围外公务外出时,公司不安排车辆接送,特殊情况另定。享受车辆费用补助的员工,杭州市内因公办事原则上不再安排派车。(杭州市范围是指杭州市辖各区、县级市)

(七)出车时若载有货物出公司的,同时还需填写《物资出门单》一式两联,经有效核准盖章后,一联留档备查,一联交于门卫或前台。

(八)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应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否则不得出车。

(九)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十)司机将《派车单》定期交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所载里程数原则上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明显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承担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十一)公务车油费按实际使用情况由公司打入至公务车油卡,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方可现金加油,本月超出规定数额的油费,报销需由司机拿油票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经车辆管理部门与出车单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进入报销程序,未经登记的油票不予报销。

(十二)车辆在保养或修理(发生事故等)后,司机应在《车辆履历表》上详细如实记录;司机离职或调离岗位时,应将《车辆履历表》予以交接,新任司机应在表上如实登记。

(十三)公务车辆在完成派车任务驶回后应停放至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十四)每个月初,由车辆管理部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维修、用油及各部门派车等情况并统一公布。

七、司机管理

(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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