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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

上海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
上海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

【招标】上海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

上海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情况!希望能给大家有所借鉴!

1、建设工程报建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30天内,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前办理报建手续。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信息卡》。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领取《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无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委托有符合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

二、建设单位填妥《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信息卡》和《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或签订代理合同)后,持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一并报送市招投标办审核。

三、资料符合要求的,市招投标办随即办理报建手续并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

2、勘察承发包管理

一、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招标须知:

1、投标邀请函

2、工程概况

3、招标依据与基础资料

4、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7、日程安排

8、补偿金的支付

9、合同主要条款

10、其他

(二)项目说明与勘察技术要求

(三)附件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并于订立合同之日起7日内备案。

●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备案。

3、设计承发包管理

一、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选址意见通知书等规划设计条件批复

4、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

1、投标邀请函

2、工程概况

3、设计依据和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

4、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7、日程安排

8、补偿金的支付

9、合同主要条款

10、其他

(二)设计任务书

(三)附件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并于订立合同之日起7天内备案。

●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备案。

3、设计承发包管理

一、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选址意见通知书等规划设计条件批复

4、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

1、投标邀请函

2、工程概况

3、设计依据和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

4、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7、日程安排

8、补偿金的支付

9、合同主要条款

10、其他

(二)设计任务书

(三)附件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并于订立合同之日起7天内备案。

●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备案。

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是一项国家规定的,旨在促进设计进步,提高投资效益,提高建筑使用功能和城市环境水平的政府行政管理制度。

一、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依据

(一)《关于提高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质量的若干意见》(沪建建规【1995】第0633号);

(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规定》(沪建建规【1998】第0319号);

(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文件。

二、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机关

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分级管理。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区县建委(建设局)和市行业主管委办局是初步设计的审批机关。

市建委对区县、委办局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对本市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指正、否决权。

三、初步设计审批权限划分

凡在本市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审批的权限划分如下:

(一)由国家计委批准立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由市建委和上海市计划委员会联合组织审查后,报国家计委审批。

(二)由国家有关部、委、办或外省市批准在沪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国家有关部、委、办或外省市会同上海市建委、计委、经委审批。

(三)下列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由市建委组织市有关部门审批:

1、由市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由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城建资金等)投资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及其它项目。

2、由市有关委、办批准立项的工业、民用及其它建设项目。

3、上级机关指定或有关单位委托市建委审批的项目。

(四)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批,报市建委、计委、经委备案。

(五)由区、县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由区县建委(建设局)会同区(县)计(经)委审批,并报市建委及有关委办备案。

四、建设单位送审初步设计时,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规划部门签发的规划设计要求及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三)

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全套初步设计文件。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应有由总设计单位负责汇总的资料。若为境外设计,须提交国内设计顾问单位的咨询意见。初步设计文件必须加盖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出图专用章。

(四)批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复印件。

(五)相关土地批准文件。

五、初步设计的主要审查内容

(一)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法规;

(二)设计主要指标是否符合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土地批租合同的内容要求;

(三)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及符合各项要求;

(四)工艺设计是否成熟、可靠,选用设备是否先进、合理;

(五)采用的新技术是否适用、可靠、先进;

(六)建筑设计是否适用、安全、美观,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功能使用要求;

(七)结构设计是否符合抗震要求,选型是否合理,基础处理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八)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是否落实;

(九)设计概算是否完整准确;

(十)

各专业审查部门(住宅建设管理、规划、消防、交通、环保、节能、环卫、劳动保护、排水、卫生防疫、抗震、民防、安保、供电、煤气、自来水、电话通讯等)意见是否合理、相互之间是否协调。

六、审批办法。

(一)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建委委托市建委科技委预审后,再由市建委研究批复。

(二)

大中型工业项目: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工艺进行预审后,市建委视项目具备审批条件与否,组织召开正式审查会,在各管理及配套部门的意见基本一致、符合设计规范的前提下,给予正式批复。

(三)民用建设项目。

1、下列民用建设项目,须先经市建委建设规划处认可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市建委科技委组织专家进行设计技术预审,再由市建委召开正式审查会;

(1)大中型公共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住宅建设项目;

(3)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其它民用建筑项目;

(4)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设项目;

(5)特殊指定的建设项目。

2、一般民用建设项目采用初步设计审查会的形式,根据初步设计审查会上协调情况及会后返回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表的内容,及时给予正式批复。对于规模较小、技术内容较简单的项目,在前期文件资料较明确、综合管理及配套部门的意见基本一致的前提下,经研究可直接给予正式批复。

3、外资批租项目,由市建委主持召开方案设计(其方案设计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审查会,由市规划局批复(如属需要预审的项目,应按上述要求先进行预审)。

初步设计审批在各部门意见基本一致,设计符合规范、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在审查会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正式批复。初步设计一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任意修改。遇有特殊情况,与批复意见相违背的,须重新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七、市建委建设规划和科教处接待时间:每周二、五下午1:30-5:30,对外接待,地址:宛平南路75号1011-1014室。

监理承发包管理

一、招标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已结束

2、初步设计已批准

3、有施工监理招标所需的图纸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业绩、技术能力、人员、设备条件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主要合同条款

4、技术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图纸

7、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下列备案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结果或评标情况记录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将合同向招投标办备案。

●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备案。

6、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为加强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而实施的行政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21号)。

(三)《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791号)。

二、实施时间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

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审查。

三、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考核管理和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备案等监督管理工作。

四、审查范围

本市地域范围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

五、审查程序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交送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二)建设单位同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供审查:

1. 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2. 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3.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4. 结构计算书及计算;

5.审查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2. 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3.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4.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四)核发审查意见: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特级和一级项目的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一级以下项目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

审查合格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将审查报告送上海市质量监督总站备案。备案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后重新送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原则性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向上海市质量监督总站备案后方可实施。

六、第一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

上海申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振华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轻工业上海工程咨询公司;

上海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宝申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协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中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施工承发包管理

一、招标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已结束

2、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3、有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4、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内容要求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主要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工程量清单和报价要求

6、技术条款

7、招标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

9、投标辅助材料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下列备案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结果或评标情况记录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将合同向招投标办备案。

●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备案。

8、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

政府对建设工程实行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是我国为了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以及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而实施的一项基本的行政管理制度。

一、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现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8届全国人民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三)《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市10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21日);

(四)《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

(五)《房屋建筑工程和市委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

(六)《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

(七)《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优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建建【2000】151号)

(八)《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沪建建管【2001】第003号)

(九)《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及质量监督事实意见(试行)》(沪建管总【2001】号)

(十)《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府令88号);

(十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府令31号)。

二、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报监的范围。

本市范围内除个人建造自住房屋以外的,包括房屋建筑、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三、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部门及职责分工

(一)质量监督。

1、上海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作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市建设工作质量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

2、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定本市各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并协调本市质监机构与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划分。

市级各专业质监机构按其专业范围和职责分工,负责由市审批立项的建设工作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区、县质监机构负责由区、县审批立项的建设工作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在本市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或者指定专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二)安全监督。

1、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2、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

3、市建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根据市和区、县立项审批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指导。

(三)

本市的市级和区县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均为“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在总体上简称“监督站”。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监督范围开工,向建设(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申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扩初设计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勘察、设计、施工、监督单位中标通知书、合同;

3、勘察、设计、施工、建立单位资质证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对符合要求项目,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对文件资料漏缺,不符合要求项目,签发“工程报监补充文件资料通知单”,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五、报监程序

(一)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30天内(申领施工许可证前),根据管理权限到相应的监督站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以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填写,一式三份,本章附件(一)〕、《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以单位工程填写,一式三份,本章附件(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受监登记表》〔一式三份,本章附件(三)〕,同时办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

(二)建设单位填妥上述表格后,附报监所需资料报送监督站审核。

(三)监督站在收到申报表格和提供审核的文件资料后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办理有关手续的,签发申报表格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四)申报的工程中含有人防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将其中人防工程部份向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民防工程质量核验监督的申报。其他专业工程有要求的参照人防工程。

六、其他

(一)分阶段申报。

建设单位在一般情况下应将建设工程项目整体地向监督站申报质量、安全监督,遇特殊情况,申请分阶段报监的手续如下:

(1)建设单位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原因、分阶段报监的部位、日期等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

(二)补办报监手续。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开工前30天内办理报监手续的,事后申请补办的手续如下:

(1)建设单位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递交申请的同时,提供本章所列资料及工程已施工部分的质量状况证明;

(3)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为:周一、二、三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市、区(县)、专业站地址〔见本章附件(四)〕。

八、本章附件

附件(一)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建筑单位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名称 . . .

量建筑面积M2 结构/层次(地下、地上) .

建安工作量万元其中安装工程工作量 .

民防等级 . 其中民防工程面积、工作量 .

项目内容 .

其他 .

计划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负责人 . 电话 .

经营手册 . 施工许可证 .

建立单位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负责人 . 电话 .

设计单位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负责人 . 电话 .

备查

资料工程合同 . 施工图纸 .

规划执照 . 地质报告 .

件甲方质管人员人数 . 现场监理人数 .

监理专业配备齐全、不齐全现场计量有、无

试块养护条件标养、自养原材料管理有(无)专人负责

图纸会审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有、无

砼商品、自拌砼结构外省、本市

位单位名称 . 质

站监督书编号 .

经办人 . 承办人 .

申报日期 . 办理日期 .

公章 . 公章 .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质监站一份,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2、立项机关:市、区(县)、中央部委;

3、结构:混合结构、木结构、钢结构、砼结构;

4、备查资料:

(1)工程合同:填合同签证情况;

(2)施工图纸:填施工图出图章鉴证,住宅工程还需填市标办住宅工程设计标准审查结论;

(3)规划执照:填编写;

(4)地址报告:填报告出具单位名称。

5、请用钢笔书写。

附件(二)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层次计划开竣工日期建安工作量(万元)

合计土建安装 .

. . . . . . . .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驻工地代表:

电话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地址:工程负责人:

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地址:工程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地址:工程负责人:

电话

工程地址:区(县)

申报单位:

经办人:

申报日期:

公章:

质监机构:

经办人:

申报日期:

公章: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须知

一、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必须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四年第八十八号令颁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工程质量核验监督制度。

二、建设工程质量必须接受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抽查、测试和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作业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质量监督机构可责令工程进行整改,暂停施工和对责任者予以处罚。

三、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必须按规定期限报告质量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四、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进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供完整的质量监理记录、验收资料和评估报告,并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监理工作的检查。

五、建设工程的基础部分、结构部分或其它主要施工阶段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中间核验。未经质量机构中间核验或是中间核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规定的要求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平定,在确定等级后,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竣工核验。

七、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等级或经核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质监机构一份,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2、请用钢笔书写。

附件(三)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受监登记表

工程全称 .

工程地址 . 邮政编码 .

所属区、县 . 街道 .

建筑面积 . 工程造价(万元) . 层数、结构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项目许可证编号 .

立项机关 . 是否委托 . 安全目标管理 .

是否街面 . 是否主要路段 . 工地有否食堂 . 有否厕所 .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师

施工人数 . 工地安全员 . 工地电话 .

申报单位:

(盖章)

年月日受监安监站:

(盖章)

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二份安监站、一份企业。

2、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填好“安全评估备案表”。

3、现场施工必须建立安全管理资料。

附件(四)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系统通讯录(一)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总站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200032

总站安监室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200032

总站安装分站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200032 总站设计分站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200032 浦东新区浦东崮山路414号200135

南市区中山南路1731弄31号200011

闵行区莘庄七莘路488号4楼201100

卢湾区马当路357弄1号楼裙房3楼200025

闸北区共和新路688弄2号4楼200070

长宁区仙霞路700弄45号200336 –12

宝山区吴淞泰和路245号200940

徐汇区宜山路田林十四村41号200233

虹口区纪念路337号200434

黄浦区广东路102号2楼200002

杨浦区周家嘴路3091号三楼200093

静安区昌平路1005号501室200042

普陀区曹杨路2212号200333

嘉定区嘉定镇金沙路98号201800

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388号201500

崇明县崇明城桥镇西门路44号202150

南汇县惠南镇新华路16号201300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系统通讯录(二)

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青浦区青浦区青浦镇一线街50号201700

奉贤县南桥镇科技路21号201400

松江区松江区荣乐东路111号201600

市政斜徐路633号9楼200023

检测中心宛平南路75号200032

×

构件宛平南路75号200032

×

民防复兴中路593号200020

×

公用浦东新区福田路100弄1号406室200120

园林制造局路130号200023

港口浦东斗和路1号(港务大厦十五楼)200120

水利龙华西路31弄58号2楼201515

金山石化金山卫纬零北路28号201511

高桥石化浦东大同路950号200137

宝钢宝山丁家桥宝钢工程指挥部201900

×

外高桥保税区日京路35号老凯兴楼319室200131

9、施工许可证办理

建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妥后持下列资料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资金入帐凭证(当年度建安工作量用款的25%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

三、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场地平整有关证明;

四、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和廉洁协议;

五、监理合同(应实行监理的);

六、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申报所需要的资料;

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资料;

八、勘察、设计、施工中标(选)通知书;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市招投标办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决定。不予同意的,应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

1 绪论 1.1 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招投标制度作为公路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然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招投标由于各种法律制度的不甚健全,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违背了招投标的原则,最终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成很多不良影响,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还要得到解决。 1.2 公路建设招投标的发展与现状 1.2.1公路建设招投标的发展 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对未来建设产品市场预价格进行交易的一种采购方式。改革开放以后,招投标制度被引入我国。我国最早采用招投标方法进行国际招标的工程是云南的鲁布格水电站工程,建设的结果,不仅大大节约了投资(接近三分之一),而且保证了工期,提高了质量。自此以后,招投标制度就在我国逐步推行起来。经过10多年的发展,使得招投标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目前己成为体现公平、高效与合理性的工程承发包标准制度,我国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占当年施工数量的比例已由1984年的4.8%上升到1994年的40.6%,不少地区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工程都实行了招投标,招投标已逐渐成为建设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 1.2.2公路建设招投标的现状 全国80%以上的地级市已建立了专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未成立专门机构的地区也指定了负责部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为开展招投标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但由于近几年参加公路建设的地区、部门、行业从事招投标的角度不同,各招投标主体行业都对招投标法有各自的理解和解释,指导思想或具体执行方向有偏差,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完整招标投标流程和步骤

完整招标投标流程和步骤 无论你是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投标你很有可能只是经历了招投标完整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今天我们就一起分享史上最完整的招标投标流程和步骤。 招标投标是由交易活动的发起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标的特征和部分交易条件,按照依法确定的规则和程序,对多个响应方提交的报价及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交易主体并确定全部交易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按照竞争开放程度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范流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 进场交易操作规程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受理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金证明; 3)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 4)立项批文及核准的招标方式、围等; 5)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受理资料: 1)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受理,并向招标人出具《项目交易受理回执单》; 2)资料不齐,工作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容,并在《项目交易受理资料告知单》中注明。 3)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招标人咨询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 二、确认招标组织形式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招标人提供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应提交的资料: 1)批准的招标组织机构; 2)招标人提供具有与招标项目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和履历。 2、确定资格: 1)经审核符合规定,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相关事宜; 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招标事宜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 三、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从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2、非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也可在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3、依据工程需求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等级; 4、抽取确定或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可以用图7.1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表示。 工作阶段 招标人 投标人 行政监督部门 ………………………………………………………………………………………………………………………… (1)招标资格 与备案 (2)招标方式确定 (3)发布(送)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 预审文件和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 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 (6)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接受自行招标备案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 他媒介,并同时在相关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获取资格 预审文件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 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报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情情况),并递交;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 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合格投标申请人获得资格格预审通知书,并提交合书面回执 获取招标 项目信息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进行邀请招标审批 编制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①以书面形式 ②答疑会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将招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 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 标人发放答疑纪要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召开答疑会解答问题,会 后将答疑会议纪要发放 给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 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 搜集有关资料和相 关信息 现场踏勘 招标文件和踏勘现 场中的问题可通过 下列方法提出: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①以书面形式提 出问题 获取问题解答 回执 ②答疑会前在 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提交质 疑问题 获取答疑纪要 回执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获取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回执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记 录接收日期、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担保 提交投标文件 和投标担保 回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超详细招投标流程和具体步骤1

招投标流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建筑工程招投标文件范本

说明 本投标文件为本,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等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明书 (1)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 三、投标函 (3) 四、投标函附录 (4) 五、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格式 (5) 六、投标担保书 (6) 七、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7)

投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本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我()系(授权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名称)的()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银行

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图(超详 细)

工程招投标流程图 工作阶段招标人投标人 政府部门 公开招票或邀请招标 1、确定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代 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备案 2、招标资格与备案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获取招标项目信息 4、编制、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邀请招标的可 采用资格后审)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报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并提交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获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提交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书面回执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6、发售招标文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招标文件的备案 将招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被邀请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最短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获取招标文件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搜集有关资料和相关信息 现场踏勘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7、踏勘现场 8、投标预备会 1、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 获取问题解答回执 2、答疑会前在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问题 获取答疑纪要回执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8.1以书面形式 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放答疑纪要并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2答疑会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 天前)

招投标法试题及标准答案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施工工程不属于必须招标围的是()。 A. 大型基础设施工程 B. 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工程 C. 政府投资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 D.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的建设工程 【本题 1 分,建议 1.0 分钟完成本题】【正确答案】:D 【答案解读】:选项ABC均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围。参见教材P42。 2. 《工程建设工程招标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 20 B. 50 C. 150 D. 100 【本题 1 分,建议 1.0 分钟完成本题】【正确答案】:D 【答案解读】: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参见教材P42。 3. 《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工程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公开发布。 A. 国家指定 B. 业主指定 C. 当地政府指定 D. 监理机构指定 【本题 1 分,建议 1.0 分钟完成本题】【正确答案】: A 【答案解读】:参见《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 4.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工程是()。(2009 年真题) A. 施工企业在其施工资质许可围自建自用的工程 B.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工程 C.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工程 D. 经济适用房工程 【本题 1 分,建议 1.0 分钟完成本题】【正确答案】:D 【答案解读】:ABC属于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工程围和规模标准:(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工程;(2)全部或者部 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贷款、援助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二、招投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三、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这样势必给项目带来风险。因此,了解招投标程序,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

建筑工程招投标文件(模板)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 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且采用分项报价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的,应当在投标函中增加分项报价的填报。 (二)投标函附录

建筑工程招投标完整流程

招投标完整流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包括: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建设工程完整招标投标流程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 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 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 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 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 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 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4、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 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

工程项目招投标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法? 一、什么是工程项目招投标法? 工程项目招投标法是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相关阅读:工程建设招投标法)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法的规范招标流程? 准备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发布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投标、开标和评标。 三、工程项目招投标法招标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十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中标无效。

第七十二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十三条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其中,构成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全)

《建筑工程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9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工程施工招标流程及需要准备的资料、甲方招标主要流程和评价方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工程施工招标流程及需要准备的资料 工程施工招标流程 (公开招标) 一、办理招标登记 1、招标人工作 提供招标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立案表原件一份 △提前进入招标程序的申请原件一份 △审阅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 △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原件一份 2、招标代理工作 △办理招标入场登记 △向交易中心索取工程招标编号 △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 二、发布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人工作 提供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复印件一份 △规划设计项目计划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委托书(向招标代理经办人授权)原件二份 △审阅施工招标文件草稿 2、招标代理工作 填写如下表格并报招标人审阅: 施工: △招标公告发布单△招标人委托招标登记表 △招标方式登记表 △行政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行政审批事项批准通知书 △审批流程表 △送审并备案资格预审文件(资审文件封面招标人提前盖章) △持已登记的发布公告通知单到201室发布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已报名的投标人须填写领取登记表和递交登记表) ☆经办人持已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公告单于发布公告的第五个工作日领取施工投标报名表。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草稿送招标人审阅 三、发放已备案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并收回资审材料 1、招标代理工作 △向已报名的投标人发放已备案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并收回资审材料。 △对收回的资审材料进行初审并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将书面材料报送招标人。 四、确定施工、监理入围投标人名单,办理投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 1、招标人工作 △评标代表出席评标(如拟派时) (若施工、监理评标专家不能同时拟派时,则评标时间将顺延) △准备好评标室租金(200元/半天);评标专家劳务费(标准按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有关规定为每人每半天肆佰元人民币(实际为每人每半天伍佰元人民币)。(如评审时间较长,则需准备午餐费) 盖章: △投标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表(加盖招标人公章) △资格预审情况书面报告 △投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加盖招标人公章) 2、招标代理工作 △持投标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表到备案负责人处领专家抽取通知。 △按专家抽取通知单的单、双号分别到专家抽取室抽取专家名单,确定评审室号码 △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供表格及材料\协助招标人组织资审工作: △评审专家小组由招标人拟派的代表及抽取的专家组成,要求具备相关经济、技术专业,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从北京市建委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可以全部从建委专家库中抽取。 △如招标人拟派代表参加评标,评标代表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招标人开具的人事证明、评标经历证明材料。(如需要,请提供单位保险及劳动合同) △评审代表应具备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专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办理《投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备案。 五、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 1、招标人工作 △将经招标人认可的招标文件交招标代理人送市招标办审核、备案。 △提供工程量清单 2、招标代理工作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约束力 上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约束力(上) 建筑合同的订立就是签订建筑合同的过程,并以此确立工程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从广义上说,订立建筑合同和订立其它合同的程序一样,须经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但是,其缔约方式却与一般合同不同.它是通过招标投标这一竞争性缔约方式来实现订立建筑合同目的的。招标投标缔约方式是指由招标人向数个相对人或者不特定人发出邀请,并在请投标人中选择最优者与其订立合同的缔约方式,它具体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诸程序。 一、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业主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邀请有意提供承建某项工程建设服务的承包人就该标的作出报价,从中选择最符合自己条件的投标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由于建设工程招标只提出招标条件和要求,并不包括合同的全部内容,标底不能公开,因而,从法律性质上看,建设工程招标不具有要约效力,而是要约邀请”。但是,如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或者招标邀请书中明确表示将与投标最优者签订合同,则招标人负有在开标后与投标最优者签订合同的义务,那么,这种招标的意思表示具有要约的法律性质。 一般而言胭标人没有必须接受投标人投标的义务,因此,在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中,招标人通常在招标文件中声明不确保报价最低者中标。但是,并不是说招标对招标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约束力是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送招标邀请书后的招标有效期限内。是否有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撤回招标文件。1984年11月20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投标企业造成的损失” 。1996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 一、工程项目接件受理 服务标准:即时接件、审查资料、及时受理 1、项目建设单位将投标所需要资料交县招管办审核签署意见后送县交易中心。 2、接件人将《交易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确定交易项目编号,所有编号均按顺序依次编制,不重号,不漏号。根据项目的行业特点,本部门人员的特长、能力及当前的业务量,综合考虑后确定项目负责人。 3、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二、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比选文件、比选方案) 服务标准:排定进度,及时编制。 由项目负责人或招标小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县招管办备案。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会签。自送签时间起24小时内会签并送交易中心。 (1)制招标公告 ①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招标公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联系方式。 ②招标公告完毕后,提交项目建设单位确认,报项目审批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市招管办备案。招标公告必须由县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编制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商务要求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参照招标文件示范性文本进行编制。 ③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要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分沟通.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向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汇报。 ④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后必须由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管办备案。 (3)招标文件经备案通过后,明确招标文件需印制的份数和印制完成时间,将校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份数进行印制。印制完成的招标文件应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4)项目负责人收到印制好的招标文件后到综合股办理加盖公章事宜。 三、招标公告发布(比选文件上网公示) 服务时限:按招标公告时限要求发布 1、发布的媒体:发布的媒体为四川建设网、四川日报社、交易中心网站,重点工程项目还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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