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救援预案01
一、目的
为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集团公司、项目部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和公司下发的哈长建集发[2004]2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火灾事故。
三、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姜宏亮
副指挥:王俊平
通讯组:组长:徐岩峰(兼)组员:瓦工组
引导组:组长:陈铁岩(兼)组员:木工组
保卫组:组长:张磊(兼)组员:力工组
灭火组:组长:陈东明(兼)组员:架子工组
救护组:组长:李彦涛(兼)组员:电工组
善后处理组:组长:柏福祥(兼)组员:水暖组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执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
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保卫组:(事中)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相关人员进行内、外部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确保有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6.灭火组:(事中)在专业救援人员没有到达事故现场前,勘察现场有无发生二次火险的可能性,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工作。
7.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援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8.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与理赔工作。
五、火警级别划分
1.初级火警:火势很小,易燃物较少,且周围没有其它可燃物及爆炸物品。
2.重大火警:火势较大,易燃物较多,且周围还有较多可燃物或爆炸物品。
六、灭火要求
1.初级火警,项目部可自行组织人员灭火,不必向消防部门报警。
2.重大火警,道德由维护电工切断电源,再立即报告消防部门与集团公司保卫部、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