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范.pdf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范.pdf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范.pdf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范.pdf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促使安

全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

全工作方针,达到“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安全事故,

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期以来安全工作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培训工作

第二条各厂综合管理部每月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进行一次系统

的安全知识培训;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营销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

第三条安全培训形式:

(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的理

论培训;

(二)生产(工作)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演练培训。

第四条部门(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时间:每课时不得低于4个小时。对新工及违规、调岗人员的培训时间按照当

月《培训计划》的安排执行。

第五条安全培训地点:培训室或生产现场。

第六条安全培训内容:(1)设备安全;(2)作业安全;(3)行为安全;(4)消防安全;(5)交通安全。

第七条安全培训要求:

(一)人员组织由各部门进行,部门负责人全程参加培训并维持会

场纪律;

(二)对缺席及迟到、早退人员按“会议制度”进行处理;

(三)培训后进行书面考试,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将预留当月工资的20%,待下月补考仍然不合格者将预留工资直接扣除;

(四)考试不合格人员达部门总人数的20%以上,处罚部门第一负责人100元,副职80元;

(五)要求各单位每月组织部门人员进行至少1次的部门安全培训,培训有记录、考试。次月5日前各厂安全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未完成

的部门负责人处罚50元/次;

(六)公司设备安全部安全员每月对各厂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和核

实,若未按规定执行则按50元/次考核相关责任人。

第三章现场文明规范及要求

第八条生产现场

(一)职工上班着装必须规范、干净、整洁,严禁裸身作业;

(二)每日上班前必须清扫公共区域、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清除绿化带内的杂草及其它杂物;

(三)生产现场严禁挂放衣物,绿化带内严禁放置其他物品;

(四)车间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严禁乱写乱画和张贴、挂放与生产无关的资料、图片等,若需张贴挂放工艺卡片、图纸、工艺文件等资料时,必须张贴在指定位置,做到端正、整齐、规范;

(五)车间看板内容要新颖、真实,并按规定栏目进行规范书写;

(六)生产现场照明、路灯、水源要在规定时间内开启或关闭,严禁使用长明灯、长流水;

(七)生产现场、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进行;

(八)生产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违规占用安全通道,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九)生产现场铺设的地胶皮、地毯布必须清洁、整齐、美观、规范,不得超出安全通道警示线外。对已破损的胶皮、地毯布要及时更换;

(十)生产设备、模具,物料转运工具及其它辅助设备实行定置、定位管理,摆放必须符合生产安全的需要,而且整齐、规范。电焊机、保护焊机不得随意拖动作业;

(十一)车间特殊设备(如:行车、液压机、空压机、磷化酸洗池、锅炉等)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牌或张贴警示标志;

(十二)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施必须挂置设备标识牌,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状态、操作者、维护者;

(十三)生产设备、模具、工作平台等使用前必须清除油污、灰尘,

工装、模具、刀模使用后统一上架放置;

(十四)各类零配件及成型材料必须按类别、型号、用途分装在各

自材料框内或规定的区域,严禁混放、混装;

(十五)废旧余料,不可利用料必须在下班后清理堆放到废旧库房;

(十六)车间职工严禁发生抢、占生产性物质的行为。

第九条库房安全

(一)每天必需保持库房的地面、墙壁清洁卫生,库房物资表面无

灰尘、蜘蛛网等;

(二)库房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工作,保持消防通道畅

通无阻,严禁在库房内使用火源或烤火;

(三)各类物资必须按类别、型号上架或装框摆放、堆码;

(四)保证物质不被虫害、鼠咬,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五)每天检查电线有无裸露或线头脱落现象,确保库房用电安全,

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六)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按要求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或

采取有效的防爆技术措施,化学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

按规定分开隔离储存。

(七)必须有可行的消防措施,配备必须的消防设施。

(八)货物堆放应与内墙保持30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货物堆码高度距离屋顶和照明灯应保持50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九)除用叉车装卸的货物外,一般堆放不超过 1.8米高。

第十条产品装卸

(一)产品装车的原则:填靠紧实、排列整齐、稳固安全。

(二)当确定承载车辆后,发货员与装卸队指定的装车负责人应根

据车辆货箱的大小、客户所订产品的规格、数量等进行统筹安排,确定

装车的秩序和码放方案。

(三)装车的产品必须按照包装上的标识,分清上下按确定顺序依

次排列,挤靠踏实整齐,严禁倒装。背门上车时要单樘门背运,禁止多

樘背门。

(四)在产品与车箱板之间垫上厚纸板。打绳时应在与门框接触的

转角处绳与门之间垫上双层厚纸板,外加木板条(长度应在600mm以上)。

(五)当装车到车尾时应特别注意防止未打绳的门倾倒。

(六)当装卸工在产品还未装车完毕,中途有其它事情需要临时停

止装车时,在离开前必须采取防止门倾倒的措施。

(七)装车中途需要移动车辆时,在车辆移动前应采取措施临时固

定产品,防止在车辆移动过程中产品倾倒造成人员或产品安全事故。

(八)当需要在立放门的上面再平放门时,平放门框必须向下,而

且门框的四角垫上三层厚纸板或其他支垫材料,严禁在门扇上踩踏或撞击。

(九)打绳必须注意松紧适度,以免造成门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十)在确认门已装完,绳子已打好后,应协助驾驶员盖好雨蓬。

(十一)当一车装多个用户的门时,要遵循先下后上的装车原则,

在打绳时应分别打绳以方便卸车。

(十二)在卸车时,应将车辆停靠在车尾部高于车头部的地方,以

保证产品的重心始终向前倾靠在车头的牌坊架上。

(十三)卸车需要搭设梯步时,首先检查梯步有无断缝等危险缺陷,保证其安全承载力,并有防滑条时方可使用。

(十四)卸车时,产品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卸车,并将产品按规

格分开放置妥当后,做好防晒、防雨、防潮的工作。

(十五)不得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独木板做梯步进行装卸产品及货

物。

第十一条安装现场

(一)从事安装、维修的员工必须着公司配置的统一服装。

(二)使用公司规定的文明用语,严禁野蛮、粗鲁行为及语言对待

客户。

(三)严禁顺手牵羊或有意拿走商家客户的材物。

(四)在安装过程中要尽量防止将客户的玻窗、楼梯、墙壁划伤,

确保文明安装、文明维修。

(五)安装、维修工作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

第四章行为规范及要求

第十二条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包括前后露空的凉鞋)、留长发和赤身、赤臂作业。

第十三条上班前对设备传动、滑动和螺钉、螺母、轴销等部位进

行安全维护、检查并紧固。

第十四条使用模具、工装、刀具和搬运物料等要轻拿轻放,大件

使用辅助工具进行作业,严禁采用翻、撬、甩、滑动、拖动等不安全、

不规范行为发生。

第十五条物质库房、车间内放置的油料、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

品要分类别、分库房安全放置并挂贴安全警示牌。

第十六条严禁在物质库房、成品库房特别是化学药品和油料库房

附近近距离使用火源或焊割作业等。

第十七条严禁非专业电工私自安装、架接电源线路。

第十八条设备及电器设施用后关闭电源。

第十九条严禁员工使用已有故障或待修设备作业。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私自换岗作业,车间领导不得强行调动员工从

事未经培训的特殊岗位作业。

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第五章设备操作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操作者本人或对他人及周围可能造成大的安全影

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

岗。

第二十三条新进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签定《员工安全责任承诺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电气作业的操作

(一)机器设备以及可能漏电的附属部位都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安全检查;

(二)机器设备的电器和线路都不得裸露。如需要维修,必须专业电工,严禁操作者自接或乱接;

(三)设备上安装的开关设备、保护装置、控制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完好,设备上相间绝缘电阻、对地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四)开关箱、控制柜的功能电气柜的开关壳、盖必须完整,不得损坏、丢失,电气箱柜内、外禁止放置工具、手套、茶杯及其他杂物,更不得放置潮湿和油类、纸张等易燃物品以免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

(五)电动机、电器开关、电焊机以及其他电器设备上禁止覆盖、堆放、悬挂物品,尤其是潮湿、隔热、沉重的物品,以免发生触电事故或烧毁电器设施;

(六)电动机、发热电器的通风、散热部位应能通畅无阻、清洁卫生,不得堵塞、覆盖通风散热部位,影响通风散热的油污、灰尘及其他物质应及时消除,以免引起过热而烧毁;

第二十五条金属焊接、切割的操作

(一)不允许在有易燃物品或有易燃气体、粉尘的场所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以免熔渣引起火灾事故。在有可燃物品附近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要有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高空焊接应在10米以上;

(二)氧气、乙炔气瓶等不允许在阳光下曝晒,不允许接近火源或热源,以免气瓶内气压升高出现炸瓶危险;

(三)气瓶在搬运、装载或使用过程中,严禁发生碰撞。氧气瓶严

禁沾上油脂,以免氧气与油脂发生剧烈的氧化反应产生高温或燃烧引起

爆炸;

(四)氧气瓶与可燃气体(如乙炔气。液化气和石油气等)严禁同

时存放,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船不应小于10米;

(五)氧气瓶与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可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六)生产现场的气瓶必须进行固定;

第二十六条剪、压设备的操作

(一)开机前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位,应无液压油泄漏,开关仪表应

无失灵,电气部位应无异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牢固可靠,紧固零件

及连接件应无松动脱落,检查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开动设备空转正常后,才能进入生产;

(二)在调整机床行程、限位、装卸折弯工件、刀具、测量工件,

调整刀、模具、擦拭机床时都必须停机进行,凡未停机并停止转动前,

人体的任何部位都不得进行入危险区域;

(三)正常工作时,手不能伸入危险区,放工件时手不准在压力点上,往外拿工件时手脚应配合好,发现工件不正,脚要离开开关后才能

调整;

(四)严禁在脚踏开关正上方位置,放置工具零件等重物,以防重

物滑落打击脚踏开关而引起机床意外冲压造成事故。严禁在离合器脚踏板上放置重物或用其他方式,使冲床滑块作连续上下冲压运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工件要堆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工作完毕,切断设备电源,彻底清理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

(六)设备周围及地面不得乱放工具、紧固件等杂物;

第二十七条喷涂作业时的操作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工作前按照产品配置规定的颜色,选

择塑粉调制所需的油漆,准备好所需的工用器具。检查空压机运行是否正常能保证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应稳固可靠。操作时应经常检查喷枪,

保证喷枪通畅无阻;

(二)喷涂作业处应距明火场所大于30米。室内应配置有效地排风设备,及时排出气体。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

(三)必须严禁明火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火花,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生产现场;

(四)操作时要控制喷涂速度,喷枪与工件表面的距离应保持在

300-500mm(静电喷涂除外);

(五)严格控制油漆和溶剂的储存量,油漆和溶剂必须分开存放,

溶器应加盖防止挥发引发事故。

(六)工作完毕应对生产现场进行清理,多余的油漆和溶剂放回库房,空桶放入废品库。

第二十八条电动葫芦(单轨行车)作业操作

(一)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行车的机械、电器、钢丝绳、吊钩限位

器等是否完好、可靠,起吊、移动范围内应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各润

滑部位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二)起吊工件时,工件应捆扎牢固。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附有垫

衬保护。禁止倾斜,偏位歪斜起吊;

(三)吊运工件起落时,严禁人体的任何部位进入起吊工件下面的

危险区域内,运行工件时禁止从人员、设备及氧气瓶上面通过;

(四)采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应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五)严禁电动葫芦超负荷使用,手掌不准握在负重丝绳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六)应定期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保证钢丝的磨损在规范范围,钢丝绳接头部位,必须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绳卡固定。

第六章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置是避免事故的重要的有效

设施,每个职工都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爱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损坏、不得废弃不用。如发现安全防护装置失效,应及时报告修理。

第三十条职工必须遵守以下劳动保护规定:

(一)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构绞辗伤害作业,不准穿裙子、戴手套、戴围巾、留长发,其他佩饰物不得悬露;

(二)从事可能对双目有伤害的作业必须配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三)从事超过 1.8米高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和穿

绝缘鞋或胶鞋,或从事电气作业时,至少两人在一处工作;

(四)从事设备检修需要断电时,断路器断开后,必须悬挂“设备

检修、严禁合闸”的标牌,或派人守护。

(五)用转运车转运工件必须用绳子将工件固定好后,方可进行转运。

(六)从事有灰尘和异味的工序操作时,必须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七)从事酸洗(磷化)的行车操作时,必须穿绝缘胶鞋。

第七章安全检查及考核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备安全部安全员和各厂负责安全部门的兼职

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巡查,做到有纪录,有通报。若未组织巡查,扣发责任人20元/次。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每天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状况,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违章有考核,有安全隐患就有整改措施,有整改结果。

若未执行,处罚部门领导10元/天。

第三十三条设备检查的标准:

(一)滚动、滑动、转动、传动部分未打油保养,处罚责任人各50元/次;

(二)设备锁紧螺钉未紧固,处罚责任人50元/次;

(三)设备安全防护罩不齐全或未紧固,处罚责任人50元/次;

(四)设备带病作业不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罚责任人100元/次,造成设备事故则按《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五)设备未进行清洁,有油污、灰尘等污染物,处罚责任人50元/次;

(六)未经允许私自或随意拆卸设备上的部件,处罚责任人100元/次,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则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操作检查的标准:

(一)公司员工在安装、调试模(刀)具时,必须停机或断电作业。否则按200元/次给予处罚;发现2次在安装、调试模具时。未停机断

电作业,罚款500元并做调岗处理;

(二)未正确或未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或用具作业,处罚责任人50元/次;

(三)未使用辅助工具,直接用手或肢体其他部位作业,处罚责任

人100元/次;

(四)剪、压设备打连发(自动模具除外)处罚责任人50元/次;

(五)不按设备标识能力超负荷、超长、超厚、超压作业,处罚责

任人100元/次;

(六)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冲床、模口、刀口内作业,处罚责任人100元/次;

(七)私自搭接电源,处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三十五条现场检查的标准:

(一)工模量夹具未按要求上架、吊挂,处罚责任人50元/次;

(二)酸洗架、运料车、架子车、材料架乱摆乱放,处罚责任人50元/次;

(三)材料、配件乱丢乱放,处罚责任人50元/次;

(四)配件未装箱、入框或未按规格型号放置,处罚责任人50元/

次;

(五)地面胶皮铺垫不整齐、不平整,处罚责任人50元/次;

(六)地面有螺钉、刀片及其他安全隐患物体,处罚责任人50元/次;

(七)地线盒未上盖板或未盖严密,处罚责任人50元/次;

(八)公区卫生及岗位场地未打扫,处罚责任人50元/次;

(九)厂区内未在指定的位置吸咽,处罚责任人500元/次;发现烟头按200元/个处罚责任人;

(十)酒后上班,处罚责任人500元/次,并停止当天作业行为,

发生两次则作辞退处理;

(十一)严禁占道作业,处罚责任人100元/次;

(十二)转运车未打绳子,处罚责任人50元/次;不规范,处罚责任人20元/次;

(十三)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处罚责任人50元/次;

(十四)留长发、戴围巾从事设备操作,处罚责任人50元/次;

(十五)在生产现场打跳嬉闹、吵架,处罚责任人50元/次;打架的处罚责任人100-500元,并承担全部伤残费用;影响严重的交公安处

理并辞退;

(十六)材料、工件超过转运车手柄考核责任50元/次。

(十七)其他违章操作的视其情节,考核责任人20元~100元/次。

第三十六条库房安全检查的标准

(一)违规占用库房安全通道,考核库管员50元/次;

(二)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在库房违规使用火源或烤火的,考核部

门领导50元/次,考核库管员50元/次;

(三)库房物资未按类别、规格分别上架或装框摆放、堆放,考核

责任人50元/次;

(四)消防器材违规放置,考核部门负责人50元/次,库管员50元/次;

(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违规存放化学性物品,考核责任

人50元/次;

(六)违规装卸物品未造成事故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七)装卸货物时野蛮作业,不注意对物品的保护,考核责任人50元/次;

(八)因违规作业造成安全事故或物料损坏的,考核责任人200元-500元/次,并承担损失费用的10%~25%;

第三十七条车辆检查的标准:

(一)叉车及工厂内部运货车辆必须持相关驾照的专人驾驶,并且不允许搭载其他人员,违者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二)叉车及运货车辆用后按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违者处罚50元/次;

(三)自行车按要求停放在规定的车棚内,不得乱摆乱放,违者处

罚50元/次。摩托车、电瓶车停放在指定的车棚内,不得乱停乱放,违

者处罚50元/次;

(四)无牌照和驾驶证件的摩托车不准停放在车棚内,违者处罚100元/次,并且予以清理;

(五)摩托车超速、搭载人员横穿一厂绵梓马路或骑自行车横穿一

厂绵梓马路的责任人按100元/人.次进行考核,对三证不齐的驾驶人员按500元/次进行考核,违反两次者,则作开除处理,并考核单位(部

门)领导200元/次;对不走行人横道线的人员按20元/人.次进行考核。

(六)行政人事部门卫和交通值班人员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必

须监督员工横过马路情况。如发现未进行按50元/次考核。

(七)各厂交通值班干部,按照值班表,对公司员工过往公路的车

辆进行严格检查,对不佩戴安全帽、超速、超载人员的车辆进行登记,

按500元/次处罚,违反两次者,则作开除处理。

第三十八条消防检查的标准:

(一)各部门按要求严格配置消防器材、实施、设备;

(二)消防设施、器材、设备未正确放在指定的位置,乱摆乱放,

处罚责任人50元;

(三)消防水带使用后要凉干存放,未执行,处罚责任人20元/次。

第三十九条各厂安全管理部门每天必须专人对厂区各生产环节

进行巡查,对各单位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人进行

巡查考核,每周将考核通报传公司设备安全部存档。

第四十条各厂车间主任必须对车间内部加强巡检,对生产现场、

安全隐患、关键岗位和重大危险源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

患。对车间内部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每天班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并做好培训记录。若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第一负责人要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在生产例会上宣读,同时,组织员工和安全管理部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培训、总结,并48小时内书面报公司设备安全部存档,设

备安全部根据书面报告进行检查验收事故处理及整改情况。未执行按50元/次考核。

第四十二条设立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员工对酒后上班、无证驾车、违规操作、厂区吸烟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员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举报,若举报属实,总经理将亲自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举报员工一次奖励100元,举报干部一次奖励200元。

第四十三条单位安全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由各厂安全主管部门提报,经公司设备安全部核查属实,给予相关人员按50-100元申报奖励第四十四条提出安全防范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效果,由各厂安全主管部门提报,经公司设备安全部核查属实,给予建议人员按50-100元奖励。

第四十五条发现事故险情并作及时处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视

情节由各厂安全主管部门提报,经公司设备安全部核查属实,给予相关人员按50-100元奖励。

第四十六条对安全事故做出迅速反应,并及时处理或现场组织指挥有方,使公司财物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由各厂安全主管部门提报,经公司设备安全部核查属实,给予相关人员按100-500元奖励。

第四十七条工伤事故的考核标准按照《安全目标责任书》执行

(一)凡多人一起操作的工序,一人发生安全事故同组组员必须承

担5-20%的责任,希望职工之间相互监督、互相提醒,避免安全事故的

发生。

(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的安全事故,处罚责任人200元,并且承担医疗费用的5-20%;

(三)违反交通规则,引发的安全事故,处罚责任人400元,并承担医疗费用的10-20%;

(四)交通引发死亡事故,则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车间(部门)安全事故超指标,则该系统或各分厂当月均不予

奖励,若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则该系统或各分厂全年均不予以奖励。

(六)每月集团质安部安全大检查得分≥90分奖励部门领导50元;<90分≥80分不奖励也不扣罚;<80分≥75分扣罚部门领导50元;<75扣罚部门领导100元,该考核在每月的干部安全目标考核中进行。

(七)每月集团质安部设备大检查不合格的扣罚部门领导20元/台,该考核在每月的干部安全目标考核中进行。

第八章安全模范车间评选活动

第四十八条每半年开展安全模范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对模范单位进行表彰并挂牌鼓励。

第四十九条对评选出的安全管理模范单位:奖励钣金车间500元,奖励车间主任200元;后段车间400元,奖励车间主任100元。而对安

全管理最差单位处罚车间主任100元。

第五十条参评单位:各生产车间

第五十一条评核小组由生产总监任组长,各厂厂长、各分管系统副总任副组长,公司设备安全部、各厂综合管理部为组员组成。

第五十二条每半年度组织评比一次。评选前后段安全管理模范单位各一名,评选安全管理最差单位一名。

第五十三条评比内容(百分制)

(一)单位教育训练情况10分

1、日、周、月安全宣传情况(2分);

2、新员工是否进行安全知识培训(2分);

3、新员工是否进行岗前技能培训(2分);

4、员全培训计划与执行状况(2分);

5、特殊工种安全教育情况(2分)。

(二)单位事故状况50分

1、六个月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得50分;

2、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扣10分;

3、最低得分为0分。

(三)单位日常检查状况40分

1、日常检查缺一次扣2分;

2、公司每周组织的检查扣款最多的单位扣2分;

3、安全整改工作不到位扣2分/项;

4、最低得分为0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发生工伤事故后各单位口头必须半小时内、书面资料在24小时汇报到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从2019年4月7日起实施,由公司设备安全部负责解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现场围挡: 1.1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彩钢板围挡连续设置,颜色为蓝色,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 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要求上线平直,连接紧密,固定牢固、美化彩化。不得使用破损,污染、锈蚀的彩钢板,围挡下方砌砖,要求五皮砖以上,并且抹水泥砂浆涂刷铁红色。围挡上部喷涂“荣盛”图标,并每隔6米印有“荣盛建设”字样,字体选用黑体,颜色为白色,要做到布置均称,美观大方,板面整洁。 1.2工程地点位于市区主干道及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围挡必须进行美化、亮化,沿围挡上沿设置串灯,造型灯等,保证夜间亮化效果,并且在围挡上每隔10米设置印有“荣盛”图标及“荣盛建设”字样的彩旗进行美化,以提高企业外在形象。 1.3围挡外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根据临街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大门口两侧布置绿化,并由专人进行管理,保证绿化效果。 2.封闭管理: 2.1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大门。门柱断面尺寸宽0.8米,厚0.6米,门头断面尺寸高度1.2米,厚0.6米。门头伸出门柱尺寸为1米,门头和门柱做0.05米的篮边,门柱最下边为0.3米的灰色带,大门净高5米,门扇要用钢管焊制,用铁板封闭,采用对开式。门扇高2米,宽6米,上下各为30厘米的白色带,门扇中间为蓝色底色,书写“荣盛建设”字体魏碑体,颜色为白色。门头正面书写我公司名称及承建工程名称,门头左侧上方为荣盛建设公司标志,门头背面书写“诚信、谦和、认真、苦干、拼搏、创新”门柱正面左侧书写“抓管理保安全”、右侧书写“树形象铸品牌”,门柱背面左侧书写“创安全最佳信誉”、右侧书写“建精品优质工程”。门头要设置探灯,保证夜间亮化,门头上插设彩旗。门头与门柱字体选用黑体,要求白底红字,摆布均称,美观大方。(见附图 2.2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九牌、三图、一栏”

湖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4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7年7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7月28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以及单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第五条鼓励推广应用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要求的工程建设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发布推广应用和淘汰使用的工程建设材料、工艺、设备和技术的目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阳光商业城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及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文明施工、车辆冲洗、现场治安保卫、门卫、消防、生活区管理等制度及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各图牌必须规格统一,文字规范,字迹端正,表示明确,并挂设在指定位置; 3、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应设置高于2.5米的围墙,围墙要设置压顶,围墙及压顶应粉刷,围墙应书写文明施工相关的宣传标语; 4、施工现场实现封闭式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进出口设置铁制大门,门的两侧及上方设文明施工宣传标语及企业标志。设置门卫室及洗车台、高压冲水龙头,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并设三级沉淀池; 5、施工现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砂浆机、井架进料口、化灰池等容易污染的地方,须铺设砼地面。机具做到一机一人,使用完清洗干净。做好日常保养,闲置设备入库,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钢筋机械搭设防护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6、现场应有排水设施,无积水,做到“场地硬化、沟地成网、集中清淤”。污水通过三级沉淀池与城市管网连接; 7、施工区域内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按施工平面图分区堆放,成垛、成堆、成捆、成圆、成方、并挂牌标明。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随时清理落地料、碎砖料、边角料,做到工完场清;灰池标准设置,不外溢,不乱倒渣。现场设料具库,库内设料具架,分类摆好,库内整洁,走道

畅通; 8、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并设置标牌,注品种,能及时退场要及时退场,并按规定地点卸放,生活垃圾应装容器并有专人负责及时清退; 9、施工现场应设置有针对性的安全标语和宣传栏。四周有人行道或者居民区的地段,外侧应设密目网,通道应设牢固防砸棚,建筑物立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在外架醒目处悬挂大幅标语,“四口、五临边”按有关规范进行防护; 10、临时设施: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或兼做工地办公室,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界线划分。应健全“八小设施”,即办公室、宿舍、食堂、娱乐室、沐浴室、厕所、吸烟处、急救室等; 11、办公室、宿舍、娱乐室、急救室要做到通风明亮,地坪应为水泥、砂或砖铺面,办公室内图表按规格统一挂设;宿舍照明灯具用小于60W灯泡,插座、线路按规定敷设,严禁乱接,照明专用回路装漏电保护器。床铺距地面垂直距离不少于30厘米,宿舍张贴《宿舍管理制度》,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12、娱乐室、急救室、吸烟室、沐浴室等设施配备要齐全,食堂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厨房1米高范围,灶台贴瓷砖,其余墙面刷白,工作人员穿戴统一白色工作服(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在市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应张贴“食堂卫生责任制”,购置消毒柜和食品储藏柜(或冰箱),设置足量开水保温桶,供应卫生饮水和防暑降温凉茶、药。设置餐厅,桌、椅摆放整齐; 13、现场防护、社区服务;施工现场的配电房、材料库房、木工加工区域、生活区、食堂等处应合理配置消防器材;还应设置消防水源。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实行动火监护。不准随处吸烟,建立防火器材,设施料具情况的防火档案; 14、占用人行道的到市政管理局办理占道手续,噪音、有毒、有害烟尘、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精编版)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对各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 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安全生产, 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目标, 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 2.1.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1.2组织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1.4领导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公司副总经理 2.2.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除对总经理负责外, 并对分管安全业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2.2.3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标准。 2.2.4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 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2.2.5组织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总工程师 2.3.1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负责审批公司工程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 2.3.3参与公司检查, 对施工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 并督促其整改。 2.4工程管理部 2.4.1对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4.2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年度计划, 操作规程, 并督促各部门项目部实施。 2.4.3参加审查安全施工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 并督促项目部按计划或方案实施。 2.4.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知识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行时间 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8 章71 条。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2007 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明确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 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1 款的规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产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2 款规定,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员担任。“相应执业资格” 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电力建设与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我公司承接/中标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 3.职责: 3.1 各施工单位行政正职对文明施工负全责,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抓文明施工,严禁以包代管。 3.2 各单位要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 3.3 建立公司、工地、班组三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3.4 启动试运阶段,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4.本管理规定制定依据: 4.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5]671号 4.2《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建[1995]543号 4.3《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电综[1998]112号 5.管理规定 5.1开工准备阶段 5.1.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人,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5.1.2 建立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得到相应领导机构的批准,并付诸实施。 5.1.3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的规划、组织体系、职责。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要考虑文明施工的需要,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执行。 5.1.4 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5.1.5 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5.1.6 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5.1.7 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无死角,责任落实,并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5.1.8 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 5.1.9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要逐步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1.10 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5.1.11 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5.2 施工阶段 5.2.1 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发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5.2.2 有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 5.2.3 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办法,并经总承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施工班组月度计划任务书中也应写入文明施工要求。要做到图纸、措施、设备材料、机具、劳动力五落实才能开始施工。 5.2.4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总承建单位施工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3.5 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5.2.6 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5.2.7 建筑、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部门规章以及《一标准、四规范、一规程》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规范施工管理活动,实现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管理移交手续、组织施工策划 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经营管理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工程管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工程资料。 基层单位工程处,根据接收的相关工程资料,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交底。由工程项目部进行施工组织策划﹙包括:开工准备措施,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组织落实分包队伍等﹚。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过程控制。 二、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申报 1、工程项目部、基层单位根据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设计图纸等资料和创建目标,编写相应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资料﹙详见安全申报资料目录,附表1﹚,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2、安全申报资料中的“申报资料﹙一﹚”共8项由项目部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二﹚”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并经分公司﹙基层单位下属﹚主任工程师审查确认,基层单位总工审核,经集团总师办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三﹚”按上述“申报资料﹙二﹚”的编写、审查审核、审批和监理批准程序执行;所有申报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编审流程。 3、所有安全申报﹙备案﹚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及时报送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和基层单位备案;基层单位将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和质量监督备案登记表、施工许可证、基层单位或分公司与项目部每年﹙含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四项责任书》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汇总后于当月25日前报送公司工程部备案。 4、工程项目部将安全申报﹙备案﹚资料报送集团总师办审核时,必须同时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整改单》(附表2)和由相关责任人﹙本人﹚签证的:《申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资料专项方案会签表》(附表3)、《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开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表4加盖基层单位章﹚送达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应急预案﹚编制 1.1 各类方案的编写必须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难点、施工作业环境、施工工艺等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2 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经评价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四新技术等情况前﹚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并及时调整清单,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危险源是编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依据。 1.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高、大、难等特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

河北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使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把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引向深入,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企业形象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省、市建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围墙和大门 1、城区主要路段(中山路、裕华路、建设大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石 清路出入口、北出市口、青园街、维明街)的施工现场周围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围墙。在业主院内施工,现场与人行通道内用牢固的围护材料隔开。围挡材料采用彩色涂层压型钢板。 2、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宽6~8米,高2~2.3米。门扇用一吋 以上钢管和薄铁板焊制其形式可用推拉门、对开门或四开门。门柱及门头:门柱断面尺寸为1000*1000mm,总高度不低于6.5米。其中门头部分占1.2~ 1.5米,大门净高度不低于5米,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夜间要亮。 在门头上书写:“河北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加上企业标志、地址、电话。 立柱书写:“建优质工程树华信形象 用真诚服务让顾客满意” 二、标牌 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要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一)施工图牌: 七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

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两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二)办公室内图牌 ⑴图牌内容:项目部人员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施工网络图等。 ⑵图牌材质:铝合金玻璃框,文字采用印刷体。 (三)办公室门牌 ⑴材质:有机板或金属板。 ⑵贴于门上或悬挂于门上一侧。 (四)导向牌 ⑴材质:两边用钢管支撑,牌面为薄铁板。 ⑵颜色:牌面为白色,字体为黑色,箭头为红色。 (五)胸卡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要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 作卡,内容包括照片、姓名、部门、职务、编号等。 三、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要保持清洁, 无污染物和污水,会议室内应卫生整洁,桌椅整齐。 2、施工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必须有明显的分界,并设导向牌。危险区域要 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设警示灯。 3、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00m2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 的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砼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要采用砼硬化地面,大门外5米以内必须硬化。无浮土整个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无任何积水和临时给水管线滴漏及长流水现象,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池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4、操作面及楼层的落地灰、砖渣废料等必须做到随做随清,物尽其用,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管理水平,维护施工管理秩序,推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3.编制依据 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3.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 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3.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 3.5《建筑施工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50) 3.6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016版) 4.术语和定义 4.1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4.2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施工活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合理,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5.职责 项目经理部负责全面贯彻本《制度》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实现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向施工人员提供确保施工安全的合格的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6.工作程序 6.1基本要求 6.1.1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应划分明确,责任应落实,应规范组织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案应包括围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食品卫生、

企业制造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企业制造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总则 1、为加强制造部生产工作中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2、制造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车间、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1、制造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制造部经理和各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制造部经理担任。 2、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制造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制造部各车间、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协助制造部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处理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4、 安全生产科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动力设备科负责人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班组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各车间、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制造部经理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6、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 1、 一般规定 ⑴、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标准,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⑵、 努力学习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知识,人人都要牢固树立起强烈的自主保安防护意识,在履行本职工作时,防止本人和他人发生工伤事故。 ⑶、 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有关管理制度,根据需要提供有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规范参考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规范参考 一、项目安全策划 1、项目安全策划书及审批表 2、工程概况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3、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安全体系组织机构表):根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汇编指南》及地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绘制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5、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表/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登记台帐包括姓名、职务(工种)、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特种作业证)编号、有效期、所属队伍、到离岗记录等,后附身份证及证件复印件 6、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按照业主及公司要求自定 7、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根据公司格式要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 8、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岗位危险源告知书: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岗位(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项目经理与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跟部室成员、作业队责任人与各班组长,各班组长跟各作业人员等),责任书包括责任人、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要求、考核频次等根据不同工种进行岗位风险识别,形成岗位危险源告知书,并对对应岗位工人进行书面告知(签字、按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 9、责任制考核记录: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考核频次等定期开展考核,并落实奖惩要求;建议每季度自评,项目部半年考核一次 10、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根据项目实际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11、项目安全文明创优策划书:根据业主、公司要求选择性编写 二、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专家论证记录:根据国家、地方、公司标准要求编制 2、危险因素辨识及评价/重大危害因素清单:按照局《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一览表》,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开展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工作。工程部门结合分部分项工程负责对主要作业工艺、工序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设备部门负责对设备安拆、运行、维修过程及临时用电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物资部门负责对物资运输、储存过程及仓储场所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试验部门负责对材料检测、工程试验等作业过程和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测量部门负责对测量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办公生活场所、后勤活动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安全管理流程、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 文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须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 手续并签字。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测期限的,须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安全 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总承包和分包 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不服 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2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5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 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 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的,由总承包单位、分 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 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2.1.起施行)中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

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定 1.1生活设施设置规定 1.1.1生活区必须设施传达室(门卫室)、办公室(或医务室)、宿舍、食堂、厕所、洗设施、水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职工夜校、密闭式垃圾箱等临时设施。 1.1.2宿舍的设置和管理 1)宿舍内必须保证瞩要有生活空间,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是.5平方米,通道宽度不少于0.9米,每间住宿人员不准超过16人。 2)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高于地面0.3米面积不注于1.9X0.9增方米,床铺间距不得注于0.5米,床铺搭设不超过2层,床头设有姓名卡。 3)宿舍内设置样式统一的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 5)宿舍夏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冬季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1.1.3食堂 1)食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存放间。并配备必须的排风设施和水消毒设施。 2)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磁砖,地面硬化,保持墙面、地面干净。

3)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 4)食堂制作间的下水管线与汗水管理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5)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在存放柜。 6)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容器,应有距墙中地面大于20厘米的粮食存放台。 7)食堂必须必须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1.1.4厕所 1)生活区内必须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 2)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采用水泥地面。 3)厕所大小要根据生活区人员的数量要求设备。 1.1.5洗设施 1)生活区必须设置满足施工人员使用的水池和水龙头 2)洗设施的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必须保证排水畅通。 1.1.6淋浴间 1)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沐浴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 2)沐浴间内必须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新版)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26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新版) 我公司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筑现场标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 (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

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要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标准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2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标准版)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1.1.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1.2目标管理 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由项目部具体制定包括死亡、重伤及轻伤事故发生频率,安全生产达标计划,然后再针对安全达标计划,根据工程特征按月、按季分解至各级、各部门、各主要工种。 2文明施工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1组织管理 1.2.2现场围挡 1.2.3封闭管理 1.2.4施工现场 1.2.5作业地点 1.2.6材料堆放 1.2.7现场住宿 1.2.8现场防火 1.2.9治安综合治理 1.2.10施工现场标牌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