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销售公司员工手册
在全国设有家专卖店,并在北京和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
三、招聘与离职
(一)招聘
(1)公司职位出现空缺时,会优先考虑内部员工,录用条件视员工以往的工作表现而定。
(2)应聘员工需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所递交资料完整,真实有效,符合拟任职岗位的任职资格,在试用期内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且试用期工作业绩评估不低于分。
(3)应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①超出法定劳动年龄范围的;
②求职时向公司提供虚假个人履历、信息、证书或文件的;
③与其他公司未解除或未终止劳动合同的;
④对其他公司负有竞业限制义务而不能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⑤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说明书要求的;
⑥无法完成公司制定并公布的销售任务或销售指标的;
(1)与客户交谈时,应用柔和的目光注视对方,面带微笑,且不得模仿客户的语言、语调、手势及表情。
(2)说话时声调要自然柔和,清晰亲切,音量适中,不装腔作势。
(3)谈话时应经常使用“请”、“您”、“谢谢”、“对不起”、“不用客气”等礼貌用语。
(4)不得顶撞、讽刺、嘲弄客人,不得对客户讲粗言秽语或使用污辱性语言。
(5)称呼客户时应多用客人的姓氏,例如“某先生”或“某小姐或女士”等,不知姓氏时应使用“这位先生”或“这位小姐或女士”等。
(6)对于客户提出的过分要求应耐心解释,冷静妥善处理,不可不理睬客户,更不可指责或批评客户。
(7)凡进入客户房间或办公室,均应先敲门,征得主人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8)未经客户同意不得随便翻阅客户房内的任何文件。
(9)公司禁止员工向客户索求礼品或任何方式的款待。
(10)员工应婉言谢绝客户的礼品或款待。
(三)公司财产
(1)员工须爱护包括办公设备、器材、文件等公司财产,并禁止将其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