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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悖论,法理]简析舆论监督权的法理悖论与消解

[监督权,悖论,法理]简析舆论监督权的法理悖论与消解
[监督权,悖论,法理]简析舆论监督权的法理悖论与消解

简析舆论监督权的法理悖论与消解

引言

舆论监督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和概念。我国制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中都有保障舆论监督的条款,一些地方法规和法院判决书中也有类似用语。而在相关法律条文中,现行《宪法》第4 1 条最为重要。学术界的通说认为,它是舆论监督实践的直接合法性依据。近年来,不断有学者藉此提出了舆论监督权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舆论监督权也是人们普遍使用的话语。但是,本文认为,对于舆论监督权概念在中国宪法语境中的含义,不少学者的理解并不全面,甚至隐藏着一系列法理上的悖论。由于这些法理悖论的存在,舆论监督权的确切含义迄今没有澄清,也无法成为法律正式承认的描述性权利从而获得制度上的保障。2 0 1 4 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舆论监督权的落实与法治保障,是依宪治国的内在要求。然而,隐藏于舆论监督权中的悖论不仅令其无法实现逻辑自洽,也严重影响了其法治保障制度的设计。有鉴于此,本文将立足于中国宪法文本,运用宪法解释方法揭示出舆论监督权概念的真实含义,从而祛除其面临的法理悖论。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将对舆论监督权实施的现实条件和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制度保障构想。

一、宪法条文与舆论监督权的法理悖论

我国宪法并未在公民权利条款中直接规定舆论监督权。所谓舆论经验丰富监督权,其实是一些学者根据相关宪法条文的语义推论出来的概念装置。我国现行《宪法》第4 1 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宪法》第2 7 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学术界普遍认为,结合这两个宪法条文的语义,舆论监督权概念便可以在宪法规范层面上提炼出来。1 对于舆论监督权的内涵,许多学者认为,它是保障公民和媒体监督公共权力的基本权利,并且与《宪法》第3 5 条规定的言论自由是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的关系。2 也就是其外延要小于言论自由。本文认为,上述看法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全面,并且存在着一系列法理上的悖论。具体说明如下。第一、从宪法条文的字面意思上看,舆论监督权的享有主体就存在问题。众所周知,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实践中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从《宪法》第4 1 条的语义来看,中国公民才是批评、建议等权利的主体。而按照《宪法》第3 3 条的规定,中国公民是指有中国国籍的个体自然人。这就意味着,作为职业组织的新闻媒体不可能成为舆论监督权的主体,或者说不能得到《宪法》第4 1 条的保障。这一论断与舆论监督现实以及人们的日常观念明显抵触。然而,如果我们承认媒体是舆论监督权的主体,那么又会与宪法条文的语义相悖。第二,若以宪法条文的语义论之,舆论监督权的对象也有疑问口自1 9 8 7 年中共十三大以来,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强调舆论监督的对象是公权力。例如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3 3 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但是,在《宪法》第2 7 条和《宪法》第4 1 条中,公民批评和建议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来说,国家机关不是党组织( 《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列举的国家机关就没有党组织) 。由此而论,党员干部群体就不是公民批评和建议的对象,或者说,他们不在舆论监督权的对象范围之内。显然,此种论断不符合舆论监督的实际情况,而且违背了中共中央历来关于舆论监督的基本主张。由上可知,

若以宪法条文的语义论之,舆论监督权概念就存在着难以消解的法理悖论,从而无法实现逻辑上的自洽。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因此我们不可像对待普通法律( law ) 那样质疑和批评宪法条文。3 换言之,按照宪法学的原则,我们不可将舆论监督权的法理悖论简单地归咎于宪法条文上的瑕疵,而是要通过合理的解释祛除之。并且,正如有学者所言,宪法文本导致的问题很难通过文义、体系和历史解释的方法解决,只能诉诸目的解释方法。4也就是要通过探讨宪法在当下背景中被认为应当达成之目的(go a l ) ,去澄清宪法条文的疑义。目的解释方法属于宪法理论论证,需要在宪法文本背后的政治理论中寻找知识支持。5而与其他立宪国家的宪法不同,中国宪法文本极具理论包容性,它不仅吸收了源于立宪主义的人权和人民主权理论,而且在序言中保留了马克思主义及其在中国的发展。这些政治理论共同构成了作为宪法文本阐释背景的法理基础。6 因此,只有立足于中国宪法的整体结构及其理论背景,发掘出相关宪法条文的立法目的,我们才会理解舆论监督权的真实含义,进而祛除其主体和对象方面的法理悖论。

二、舆论监督权的法理基础和真实含义

学术界的通说认为,舆论监督权的法理基础是人民主权。但是,正如有学者所言,中国宪法的复杂性在于其建立了二元的主权代表机制。方是,现行《宪法》第2 条宣示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 另一方面,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论《宪法》第1 条和序言又确认了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代表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有宪法学者据此指出,人民作为主权者在中国宪法中扮演了双重角色:作为权利主体的公民和作为政治主权者的领导阶级。1 陈端洪、强世功等学者进一步提出,人民主权在中国有两个代表机制:人大代表制和党的先锋队代表制,前者以法律上的选举程序为取向,后者以政治上的阶级地位为取向。2 3 舆论监督权作为人民主权的具体体现,也必定与这种双重代表制密切相关。而为了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我们还需要深入探讨后者在宪法文本和实践中的表现。首先,基于人民主权的双重代表制,中国政治秩序中党政权力并存,但是二者的性质和基本运行逻辑不同。黄宗智等学者认为,从《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的规定来看,国家机关大体上是依照常规程序行事的官僚制( bureau cracy) 组织,拥有行政管理的职责与权力; 从《宪法》序言的宣示来看,执政党是拥有奇里斯玛权威( Christmas auth ori ty) 的政治主权者代表,其作为国家的根本领导力量,拥有政治决策权或曰主权性权力。周雪光教授也指出,党的奇理斯玛权威建立在领导力量的超凡禀赋与民众追随响应之基础上,因此其具有超越官僚制常规过程、直接面向民众决策的能动性。其次,由于党政权力运行逻辑不同,中国有常规和非常规两种国家治理模式。常规治理模式主要诉诸于国家机关的官僚制过程。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某些地方公权力有集权和自利的倾向,常规治理模式时常失效,甚至无法根除集体腐败现象。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执政党经常釆取纪委巡视审查、开展整风运动等各种非常规治理手段。而从一定意义上讲,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实践也是其中一种方式。正如孙五三教授所言,舆论监督可以实现超(官僚制) 程序运作,因此其实质上是一种非常规的治理术。让我们将舆论监督权概念置于上述理论背景。结合《宪法》第4 1 条与《宪法》第2 7条来看,舆论监督权概念其实有两层含义:首先是主张公民表达意见的权利,其次是要求国家回应公民意见。其内在逻辑用公式表示就是:公民表达意见( 《宪法》第4 1 条)国家机关回应( 《宪法》第2 7 条) 。然而,在《宪法》第3 条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工非常严格,相互之间并不主动制约。这就意味着,国家对于公民意见的回应,往往无法通过国家机关的官僚制过程实现,只能是取决于上级党组织决断。由此来看,舆论监督权其实执政是党的主权权力在国家治理(尤其是地方治理) 上的体现,其本质上是一种权威型治权。但是,只有公民

表达权付诸实现,舆论监督实践才会成为可能。因此,舆论监督权就是一种嵌入了宪法权利的权威型治权。换言之,它具有宪法权利和人民主权的双重属性!这正是舆论监督权概念在中国宪法语境中的真实含义。我们用图(一) 来表示其基本内容。

在澄清了舆论监督权概念的真实含义后,我们便可以通过目的学科全面解释来祛除它面临的法理俘论。综合前面的分析,本文认为,《宪法》第4 1 条和《宪法》第2 7 条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利,从而增强治理体系的有效性。但是,对于国家治理而言,决策机构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必不可缺,而职业化媒体是互联网难以取代的信息沟通平台。因此媒体和普通公民都应该是舆论监督权的权利主体。按照这样的理解,舆论监督权的第一个法理悖论就消解了。此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国家治理的决策力量,自然是公民提出批评和建议的对象。于是舆论监督权的第二个法理悖论也消解了。事实上,国外法学家在讨论媒体监督(wat c h dog ) 及其权利保障问题时,也经常使用目的解释方法。当然,舆论监督与国外的媒体监督在法理基础上有重要的区别,因此其制度保障不可照搬国外模式。

三、舆论监督权的双重属性:内在悼论与消解

借助宪法学的目的解释方法,舆论监督权在享有主体、对象方面的法理悖论得以消解。然而,从舆论免费提供论文下载监督权的真实含义来看,它的运行机制仍然隐藏着法理悖论。具体而言,由于公民表达意见的权利受到宪法保障,所以公民意见总是高度分散、异质化的; 但是,为了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主权意志表达必须集中统一。由此来看,公民意见表达与主权意志表达之间就有潜在分歧,这就构成了舆论监督权运行机制的内在悖论。因此,我们还必须找到一种理论工具,让公民意见与主权意志有机统一起来,从而彻底消解舆论监督权概念的悖论。而在此之前,我们需要简要讨论一下这种内在悖论的根源。(一) 舆论监督权概念的内在惊论:私人自主VS 公共自主舆论监督权的双重属性,归根结底来源于人权概念与人民主权概念。人权概念立足于近代兴起的个体主义观念与康德哲学之上,其正当性基础是个人自主(aut o nom y ) 观念。人民主权的概念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卢梭思想的影响。卢梭主张人民通过缔约的方式自我组构成一个政治共同体:主权者。主权者不是多数个体的聚合,而是有独立意志和行动能力的政治主体。因此用哈贝马斯的话说,人权和人民主权都是将自己的正当性基础归结于人类意志的自主性,但是它们的正当性论证原则不同。前者强调私人自主,体现了单个人在道德上的自我立法能力; 后者强调公共自主,体现了某一伦理共同体之自觉意识。进而言之,二者都是将人类自我立法的能力归于一个主体,都属于单个主体意志的独白,彼此无法通约。然而,舆论监督权的双重属性意味着,它们并存于舆论监督权概念中。由于人权和人民主权都强调单个主体意志之表达,因此公民意见与主权意志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分歧一隐藏于舆论监督权运行机制中的悖论正是根源于此由上可知,舆论监督权运作机制中的内在悖论,根源于人权概念与人民主权概念的潜在竞争关系。那么,怎样祛除这种竞争关系呢? 哈贝马斯的建议是实行协商民主(De l i b e rat i v e de moc r acy ) 。协商民主以国家一社会二元论为前提,其核心主张有两个方面:其一,社会中应当存在着自主的公共领域,让公共舆论得以生成; 其二,立法议会等决策机构应当认真对待公共舆论,并做出决策。哈贝马斯指出,人民主权与人权之间的内在联系,存在于一种运用政治自主的方式( 指协商民主笔者注) 之中,这种方式并不是普遍法规的形式所已经确保了的,而只有通过商谈性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过程的交往形式才能得到确保。也就是说,协商民主不仅强调公民参与决策,而且预设了参与者遵循更佳论证力量改变个体偏好、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因此在协商民主的视角下,人民主权不只是人民意志的统

一表达,也不只是多数个体意志的聚合; 而是成为了一种主体间性的话语沟通过程。于是,人民主权与人权的内在联系就在话语沟通之流中建立了起来。

( 二) 重构舆论监督权的法理基础

由此可见,只要以商谈理论重构人民主权概念的正当性基础,它与人权概念之间的潜在竞争团队专业关系便得到了消解。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祛除舆论监督权的内在悖论,我们就应当将公共协商因素嵌入其概念之中,重构它的法理基础。也就是要打破独断式的国家治理决策,建立平等、开放、沟通的公共协商机制,推动公民与决策机构之间就国家治理的具体问题进行对话与协商。这个过程用公式表示就是:公民表达一公共协商执政党决策。从理论上讲,公共协商可以改变主体的偏好(意志) 。因此,通过有效的公共协商机制,过激的公民意见便会被过滤掉,分散的个体意见便会凝结成可被普遍化的共识。另一方面,在决策机构与公众对话过程中,主权意志也会相应调整,从而促成国家治理决策建基于公共协商达成的理性共识之上。也就是说,在嵌入了公共协商因素后,主权意志仍然存在于舆论监督权概念中,但是其表达受到了沟通理性的约束,不再是独断的。对于私人意志而言,其自主性也在舆论监督权概念中能动地得到了体现,并没有被遮蔽。进一步而言,如果我们将公共协商因素嵌入舆论监督权概念中,那么公民意见表达和主权意志表达的自主性便都得以彰显; 但是二者并不会相互竞争,而是有机统一了起来。于是,隐藏于舆论监督权运作机制中的法理悼论也就彻底消解了。

但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当下中国并不具备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因此我们不可照搬西方协商民主模式; 而是必须立足于中国政治现实,为国家治理领域中的公共协商建立有效的保障制度和运作规则,从而推动公共协商成为舆论监督实践的主要方式。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从舆论监督权的含义来看,公共协商的议题也应当集中于国家治理的领域,不可涉及其他政治问题。总之,将公共协商因素纳入舆论监督权概念中,就是实现了治权上的民主化。这并不会改变根本的权力结构,但是会改善权力运行方式,使之变得更民主。

四、作为协商型治权的舆论监督权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如果公共协商成为舆论监督权的运作机制,那么后者的内在悖论便彻底消解了。不仅如此,这样一信誉为上来,舆论监督权概念的含义也演变成了强调国家与社会协商对话的治权,不再只是权威型治权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协商型治权。协商型治权有明确的规范性,因此可以被确认为舆论监督权的规范性含义。事实上,近年来公共协商已经开始成为舆论监督实践的主要运作方式( 尽管尚不成熟) 。4这也就表明,协商型治权作为舆论监督权概念的规范性含义,并不只是一种政治哲学上的理想建构,而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但是,从现实来看,目前舆论监督实践中的公共协商还有很多问题,仍然需要加强相关制度与规则建设。详见下述。

(一) 走向协商型治权的舆论监督权:社会基础考察孙五三教授曾提出,改革开放初期的舆论监督以报刊的批评性报道为主,实质上是一种缺乏公共性的治理技术。然而,随着中国市场化媒体和互联网不断兴起,舆论监督实践中的公共协商因素日益增多。例如在近年来的网络监督中,媒体和网民经常通过互联网组织、参与公共协商,进而获得一定政策调整甚至制度变革。并且,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来看,公共协商活动的数量和质量还会不

断增长,并逐渐成为舆论监督的主要方式。归结起来,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动力。首先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成长,民众的权利意识、参与精神和沟通能力都在逐渐提升。其次,在市场化机制和新闻专业主义文化影响下,许多媒体和社会组织都有建构公共议题、推动公共协商的能动性。再次,民主化协商已经成为国家支持的决策理念。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明确提出发展协商民主,一些地方协商民主实践也方兴未艾0 与其他决策模式相比,协商式决策强调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合作、相互妥协,可以将社会生长带来的种种风险消隐于理性对话之中。因此不难预见,以公共协商为取向的舆论监督实践还有更多发展机会。从这些方面来看,舆论监督已经不再只是自上而下的治理术,而是开始走向传媒中介化的公共协商,从而为我们将其含义重构为协商型治权奠定了一定社会基础。

( 二) 作为协商型治权的舆论监督权:主要问题和制度保障构想

作为舆论监督权概念的规范性含义,协商型治权已经有了一定社会基础。但是从现实来看,它也面临着很多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迄今为止,我国公民表达和信息沟通的具体保障制度尚付厥如。因此舆论监督实践中的公共协商的议题范围和规模都很狭小,并且有很大不确定性,甚至在某些时期会遭遇挫折。其二,中国目前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激进的思潮在互联网上空前活跃。这种局面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共协商的质量,也可能会动摇立法者进行制度改革的信心。因此,为了确保公共协商成为舆论监督的主耍运作方式,我们还必须从协商型治权的内在要求出发,加强相关制度与规则建设。具体说明如下。首先,国家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要制订一批专门的法律,用来保障公民关于国家治理的表达权,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沟通机制。考虑到全面立法目前尚有困难,我们可以釆取渐进改革的策略,例如建立言论表达分类保障、传播平台分级规制的制度。所谓言论表达分类保障,就是针对国家治理的某些边缘议题优先立法,切实保障公民关于这些议题的表达权,将来再延伸到其他议题领域。所谓传播平台分级规制,就是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分为不同等级,并采取不同的规制方式。例如,国家目前可以在党内法规中设立保障媒体监督的内容,待条件成熟时再过渡到普通的法律。其次,各种社会力量在组织或者参与公共协商时,也要恪守沟通与理解的原则,不断提升公共协商的质量。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参与者应当制订合理的商谈规则,将议题集中于国家治理领域。这样不仅可以防止激进思潮蔓延,也可以培育民众的理性沟通能力,从而推动舆论监督实践走向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公共协商。当然,以上构想都只是一些最基本的主张。我们仍需要对其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正,以形成更具体、更有操作性的方案。

五、代结语:为什么要重构舆论监督权概念的含义?

舆论监督权是中国语境中特有的概念。但是,若以宪法条文的语义论之,舆论监督权的享有主体、对象和运行机制都存在着法理上的悖论。本文首先立足于中国宪法文本的整体结构,运用目的解释方法澄清了相关宪法条文的立法目的,丛而还原了舆论监督权在中国宪法语境中的真实含义。在此理解之基础上,本文又用商谈锂论童构了它的法理基础,并将其规范性含义确认为协商型治权。这一论断不仅彻底祛除了舆论监督权概念的法理悖论,使之实现了逻辑上的自洽; 而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更值得说明的是,本文的论断不仅具有学理上的意义,也为舆论监督权的法治化保障提供了全新思路。通常情况下,学者们都只是强调舆论监督权的权利属性,却忽略了它的权力属性。因此多数学者关于舆论监督权保障的主张都诉诸于司法体制的重大变革。例如对言论自由进行全面立法、建立违宪审查机制,等等。然而,由于当下中国尚处于转型时期,激进思潮比较活跃,这些构想目前很难以实

现。相比之下,作为治权意义上的民主化,协商型治权的概念并未触动司法体制的权力结构,也不会引发激进思潮。因此,如果我们将其确认为舆论监督权的规范性含义,那么这不仅容易得到国家的认可,而且可以通过渐进改革的方式逐步建立制度保障。更重要的是,在其实施过程中,民众的公共意识、沟通能力乃至政治妥协精神等公民素质都将不断得到培育,进而不断地奠定公共协商的社会基础,并倒逼相关制度建设。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在于:学术界必须坚持理性、严谨、审慎的宪法解释精神,就舆论监督权概念的理解达成共识,并不断完善之,从而在观念上与知识资源上为其法治化保障做好足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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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关系

探究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关系 090702113唐书婷 摘要: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简要介绍舆论监督的概念,引出与之相对应的舆论引导,举例说明舆论监督的揭露、督促、反映公众意愿的作用、影响力,及形成监督氛围的必要。舆论引导,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必要性及其影响。说明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的关系,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制衡,媒介则需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准确地制衡点,维持社会舆论的平衡。 关键词: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媒体,公众,政府 舆论监督是这几年比较热的一个词语,而所谓舆论监督,广义上来说是指公民享有的对社会公共权力、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公众在获知真相的前提下,通过正当的渠道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以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对公共行为进行监督。而狭义的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娱乐监督。公民依法享有运用新闻传媒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吁、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和自由;享有对国家、社会事务以及公众人物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1另一方面,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政府舆论引导了。舆论引导,又称舆论导向,是一种运用舆论操纵人们的意识,引导人们的意向,从而控制人们的行为,使他们按照社会管理者制定的路线、方针、规章从事社会活动的传播行为。具体来说,舆论导向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对当前社会舆论的评价;②对当前社会舆论及舆论行为的引导;③就某一社会事实制造舆论。正向舆论能够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而负向舆论则对社会发展起到破坏和阻滞作用。舆论导向的基本原则:党性原则;正面引导原则;真实性原则;分流原则;有度原则。2而在这样的传播之中,政府、媒体、公众,媒体则成为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也成为了一种沟通的媒介。毫无疑问,新闻传媒在进行舆论引导与实施舆论监督时,两者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舆论监督的内容,以社会生活中的负面题材居多。负面题材较多地包含了现实生活中丑恶、阴暗的因素,这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舆论监督的对象。而舆论引导的材中更多地包含了积极的、激励人们向上和向善的因素,对此加以报道,就更能产生使人见贤思齐、奋发进取的作用3在中国建国之初,便规定我国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而政府行使权力也必须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然而,如果是没有监督的权力则必定会走上腐败的道路,这是政治学上的一般规律。在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的纪律监督等众多监督习题中,新闻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1展江、白贵主编《中国舆论监督年度报告(2003—2004)》【M】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73页 2https://www.sodocs.net/doc/6b4945567.html,/view/18367.htm 3丁柏铨著《杭州师范学院学报》《论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之关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进行考察》【J】2007年第3期

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权力制约理论的历史演变 权力制约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权制衡原则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监督原则的总称,其存在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前提是国家与社会的分离,社会成员获得了私人意义上的“市民(居民)”和“公”意义上的国家公民两种身份。一方面,他们为了培养独立和健全的人格,保留“自律”的空间,要求限制国家权力的恣意。另一方面,他们为了满足和实现自我利益,要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并在这种过程中监督、制约、评判政府和公共权力活动的合法性。同时因为参与能力和参与环境的局限,导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二元对立,为了保证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使不脱离人民的掌握,防止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必然要寻求制约和监督公共权力的机制。 分权理论是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提出在其《政治学》一书中提出“一切政权组织有三要素——议事职能、行政职能和审判职能。”其后经古罗马思想家波利比阿继承发展。近代分权学为洛克所倡导,孟德斯鸠加以发展完成。洛克在《政府论》中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洛克认为以上的三种权力不能集中到一个人和一个团体手中。否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极大的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为个人或团体谋取利益。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主张司法独立。他强调,由于任何政府都有腐化的趋势和扩张权力的自发倾向,为了防止专制,应当实行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权力结构。孟德斯鸠提出并奠定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基础,其实质是反对和防止国王的专制统治,以保障谋求发展的新兴资产阶级所需要的自由,协调整合统治力量的方法和手段。到18世纪,美国的汉密尔顿、杰佛逊等人一方面将“分权理论”具体运用到了国家机构的创建和宪法的制定实践中,从而使“三权分立”由理论变成现实。同时他们又发展了“分权理论”,将联邦与各州纵向分权与制衡纳入分权体系。恩格斯从人民主权理论出发,并且为了矫正资本主义国家因实行“三权分立”理论的历史给理性评说。在那些确确实实实现了各种权力分立国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是完全独立的。马克思在1831年对黑森宪法的赞扬也证明了他对权力的制约的重视。他说:“没有哪一部宪法对执行机关的权限作如此严格的限制,在更大程度上使政府从属于立法机关,并给司法机关以广泛的监督权。……高等法院有权对有关任免制度的一切问题作最后的决定,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并且把违反宪法的官员送交法院审判,

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

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 摘要 当前,舆论监督已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人们翘首盼望舆论监督在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中以及反对官僚主义、行政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面对这一社会形势,我们要做好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经过不懈的努力,克服舆论监督中的难点,拓展舆论监督的路子,不断提高在行政监督中舆论监督的透明度。 关键词: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策略。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及其意义 (3) 二、舆论监督的概念及其意义 (3) 三、舆论监督的现状、重点及其特点 (3) (一)舆论监督是多种监督中的一种 (3) (二)舆论监督的重点 (3) (三)舆论监督的独特之处。 (4) 四、加强行政权力舆论监督的必要性 (4) 五、进行舆论监督所存在的问题 (4) 一、记者的心态、素质和舆论监督的需要不相适应 (4) 二、机关报体制和实行舆论监督的不相适应 (4) (三)媒体的关注与民众的关注产生错位 (5) (四)媒介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依赖 (5) (五)缺乏健全的舆论监督机制 (5) (六)媒介报道消息的真实性 (5) 六、加强我国行政舆论监督的实施路径 (6) (一)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舆论监督 (6)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 (6) (三)减少行政权力对舆论监督的干预 (6) (四)优化舆论监督环境 (6) (五)健全舆论监督机制 (7)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化 (7) 结论 (7) 参考文献: (7)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及其意义 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否遵从规章、法律进行检查,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以防止和纠正管理中的失误和偏差,保证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它既包括专业行政监督机构对其他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上级行政机构对下级行政机构的监督、被领导者对领导者的监督和行政领导者对被领导者的监督,也包括行政机关以外的政党组织、国家机关、大众舆论、社会团体和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依法所进行的监督。 二、舆论监督的概念及其意义 舆论监督, 是指公众对各种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等等,自由表达看法,从而对议论客体成形的一种客观效果。“舆论监督”的主体是公众, 而新闻媒介通常是公众实施舆论监督的喉舌和代表。这种监督渠道多样,是一种无形的、自在的精神性力量。它是公众通过民主方式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管理的重要方式。舆论监督的矛头既可以对下(监督社会各界,包括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也可以对上(监督政府),但其主要指向是各级权力部门和政府。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在行政监督领域和反腐败的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逐步成为立法、行政、司法外的“第四种权力”。通过新闻媒介的快速报道、揭露、曝光、评论等形式,引起社会的警觉和关注,产生对行政管理机构的社会压力,从而有效的防止权力的滥用,制约并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 三、舆论监督的现状、重点及其特点 (一)舆论监督是多种监督中的一种 “舆论监督”这个词它应该是政治学名词,在传统的新闻学中很难找到。古今中外的历史告诉人们,政治离不开监督,权力离不开制约。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会导致腐败。离开监督,任何英明的领袖人物都可能蜕变为尴尬人物在历史上。离开监督的政治必然会是腐败的政治。西方人认为,如果不加强监督,加以制约,政府权力很大,它就可能干蠢事、干坏事。现代国家有了多种监督形式,为了对权力机关进行制衡和对公务人员的活动实行监督,如议会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等。任何社会团体、政党都有不同程度的内部监督机制。还有群众监督,群众是所有监督的参与者。但群众监督似乎算不上一种独立的监督形式。群众监督或诉诸法律,或诉诸舆论,或诉诸行政部门。 (二)舆论监督的重点 舆论监督既然是从对政治进行监督、对权力进行制约的角度提出来的,是多种监督形式中的一种,那么其监督的重点自然是拥有权力的公务人员和权力机关。舆论监督是人民包括新闻工作者利用新闻媒介监督和批评各级公务人员的社会性的活动,评论政务、了解党务及一切公共事务。简言之,舆论监督的重点是监督权力,包括有权力监督政府、执政党的权力,乃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当

中国的行政监督体系的法制监督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的行政监督体系的法制监督 篇一:论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的舆论监督 论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的舆论监督 摘要:在我国,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 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政府的监督,而其中舆论监督是我国 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的特殊组成部分,是宪法赋予人民言论自由的 权利和参政议政的途径,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 作用。 关键词行政法制监督;依法行政;舆论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是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行政管理科 学化的重要途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不仅包括来自行政机关内部 的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的自我监督,也包括立法机关、

司法机关、 政党、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等对行政机关的外部监督。 舆论监督是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的特殊组成部分,也是新闻媒 体的一种特殊职能,更是宪法赋予人民言论自由的权力和参政议政 的途径。 一、舆论监督的概述 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大众传媒工具如报纸、电视、广播、网 络等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表现 为言论自由权、结社权、知情权、对政府机构或官员滥用权力等不 当行为进行举报、检举和控告的权利。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群 众的一项权利,也是人民群众表达自己意志的重要形式。准确及时 的监督,可以抑恶扬善,稳定社会,凝聚人心,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篇二:中国的监督体系

中国的法的监督体系 当代中国的法的监督体系,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各种法律活动进行监督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分两大类: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国家监督,指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这类监督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法的效力,是中国法的监督体系的核心。 1.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是指人大所进行的监督。它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形式有两种,即法律上的监督和工作监督。 (1)法律上的监督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程 序对某项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宪法,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予以撤销,从而实现监督。在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地方性法规和地方其他决议、决定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工作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对 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即“一府两院”行使撤销和罢免权,从而实现监督。 2.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种。

檀香刑书评

青春是盛开的鲜花,用它艳丽的花瓣铺就人生的道路;青春是美妙的乐章,用它跳跃的音符谱写人生的旋律;青春是翱翔的雄鹰,用它矫健的翅膀搏击广阔的天宇;青春是奔腾的河流,用它倒海的气势冲垮陈旧的桎梏。大家好,这里是欧美学院广播电台FM83.2,主播陶宜私,张骏,赵可鑫与您准时相约在晚间六点整。品书看世界,为您带来心中最美的故事。 我们与您分享阳光,我们与您风雨兼程,下面我们来关注一下今天的天气状况。 秦皇岛今天白天 今天夜间 秦皇岛今天白天 今天夜间 莫言,一个在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后家喻户晓的本土作家。首先让我们想了解一下莫言。莫言,生于山东高密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他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莫言在他的小说中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塑造神秘超验的对象世界,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2011年8月,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蛙》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2012年10月11日,在中国籍作家在与诺贝尔文学奖108次擦肩而过之后,莫言终于摘取了诺贝尔文学奖。 今天主播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是莫言潜心五年完成的一部长篇力作

《檀香刑》。在这部神品妙构的小说中,莫言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仓皇出逃为历史背景,用摇曳多姿的笔触,大悲大喜的激情,高瞻深睿的思想,活龙活现的讲述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一场可歌可泣的反殖民抗争,一桩骇人听闻的血腥酷刑,一段缠绵悱恻的动人爱情,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猫腔表演,一部真正来自民间、充满声音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是对魔幻现实主义和西方现代派小说反动,更是对坊间流行的历史小说的快意叫板,全书具有民间文学那种雅俗共赏,人相传诵的生动性。作者用公然炫技的“凤头——猪肚——豹尾”的结构模式,将一个千头万绪的故事讲述得时而让人毛骨悚然,时而让人柔情万种。小说情节以女主人公眉娘与她的亲爹、干爹、公爹之间的恩恩怨怨,生生死死展开…… 全书弥漫一种颗粒感的血腥暴力之美。人物性格鲜活,情节环环相扣。动荡时世众生相。趋炎附势,人与人之间互相攀附,相互勾结又不断提防着。刽子手,作为一种边缘职业,在宫中,拥有着特殊而不可取代的位置。顶级的刽子手“姥姥”,被其他刽子手奉若神明。每一次行刑之前,他们的脸上便涂上鸡血,热热的鸡血涂在脸上,蒙蔽内心。屠杀自己的同类,怎么可能毫无恐惧,他们就以这样一种仪式,来祭奠自己的良心,超度自己的灵魂。如果,在行刑过程中,忍不住呕吐,便是极其耻辱的事情,会遭到所有刽子手的唾弃。 在《檀香刑》里,每个人都没有能力用自己的行动解决问题,

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摘要】近年来,关于构建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研究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公共权力在具体的行使过程中,会受到个人或集团利益的诱使,权力就可能出现异化现象,从而需要对公共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本文从对公共权力概念的分析入手,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公共权力;制约;监督;综述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360-01 公共权力是为实现公共利益,根据公众意志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组织、协调、控制的支配力量,其行使主体是执政党、政府以及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公共权力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其运行的实质是对社会利益关系进行调整以实现公共利益。思想家孟德斯鸠则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列宁也曾明确指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导致无节制的堕落。在我国,尽管公共权力的基本属性已获得根本改造,但是,由于制度的缺失、人的自私性以及封建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着公权私用、滥用和腐败等权力异化现象的出现。因而,加强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十分必要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历来都是政治学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进入到21世纪后,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研究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公共权力的概念 关于公共权力的概念,国内外有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做出了各种不同的解说。一个比较常见的观点是:权力就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迫使他人放弃自己的意志而实现某一目的的能力。公共权力也可以理解为公权利,是为管理公共事务而设定的。人类作为群居动物,需要组织起来适应自然环境,因而需要处理许多公共事务,也就需要一种凌驾于社会个体之上的公共权力。公共权力的使命是维护和促进私权。但公共权力自产生起,就与私权利不可避免地产生对抗,尽管对抗的范围、方式各不相同。而且这种对抗性是天然的,不可化解的。试图以公共权力基本目的公共性来否认或者掩盖其与私权利的对抗性是徒劳的。因为公共权力本源自私权利,是私权利的让渡;同时公共权力行使的方式主要体现为对私权利的限制。公共权力在具体的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受种种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诱使,权力就可能出现异化现象,产生腐败,寻租等行为,对私权利构成侵犯,从而需要对公共权力进行约束。 二、公共权力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权力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其理论上的系统化始于孟德斯鸠,实际应用始于美国建国宪法。其基本原理是将国家权力一分为三,使其在分工的基础上互相制约。 在这一方面,涉及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科学配置权力,并使不同权力之间能够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杨长青认为,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就“要适度分解权力.构建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具体而言,他认为可以通过“分解‘一把手’过分集中的权力”、“限制领导干部兼职”、“理顺党委和政府的关系”、“正确处理地方党委和人大的关系”、“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来使各种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同时他认为还应“建立垂直的监督领导体制”、“理顺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关系”来“要强化专门监督机构的权威,以权力制约权力。“只有从权力内部对权力进行分解,并在此建立一个稳定的、相互制约的权力体系,以权力之间的关系来制约权力”才能有效地控制权力。“强化权力制约的关键是实现权力的合理分工和相互制约”。完善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需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机构设置和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各级权力机关相互间的制约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制约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制约监督”、“司法系统内部的制约监督”。吴振钧提

杨利川:中国道德的悖论

中国道德的悖论:崇尚集体主义,却没有公共精神 作者|杨利川(授权)|来源|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ID:SOPSYSU) 本文节选自杨利川在转型中国第42期沙龙上的演讲。本文已获杨利川授权。 为什么号称最有集体主义精神的民族实际上是一盘散沙,没有合作精神。为什么号称礼仪之邦的国民,却最缺乏公共素质。我们经常讲,我们出国以后为什么大声喧哗,为什么毁坏人家的公物,为什么爬人家的古迹,为什么满地扔垃圾,我们在国内任何一个节日完了以后,满地都是,任何一个漂亮的赏花的地方,等人走了以后,满草地都是垃圾,甚至天安门广场上也扔得遍地都是垃圾,沾得到处都是口香糖。 为什么一个最服从威权管制的民众却最不守规矩?说中国人不守规矩。可是,实际上中国人管制最严啊,最听话啊,怎么到这儿就不守规矩了呢?为什么自以为最爱国、最有民族性的国民,却最不爱惜自己的家园和公共资源?我有一次到云南一个什么湖去旅游,这是真事,那一天是9·18。9·18是什么日子大家知道吧。我就在湖边上,离我大概几米远有两个这么大的垃圾箱,围着那个垃圾箱满地都是垃圾,还有人在地上扔呢,我当时就这么喊,我说“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有本事把垃圾扔日本去。”我就这么喊的,确实让人愤怒。 我们自己的家园,我们自己的资源,我们自己在毁,但是说起民族、说起爱国,谁的嗓门都大,能游行,砸人家丰田的汽车,砸人家日本的拉面店。为什么最爱面子的中国人却没有自我尊严?面子和尊严有区别吗?有关系吗?大马路上插队、不排队,汽车挤来挤去的。从来没有人说这太丢人了,这不好意思。没有。谁抢了是谁的。 为什么最重视道德教化的国民,却最讲究实惠、迷恋物质,缺乏精神生活?中国人不是道德礼仪之邦吗?但是中国的物质主义最强,没有信仰。其实很多人艺术

_寻根文学_的得失_以韩少功_爸爸爸_为例_方嘉婕

收稿日期:2011-03-30 作者简介:方嘉婕(1986-),广东普宁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8级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研究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 2011年第2期Journal of Guangdong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 No .2,2011 “寻根文学”的得失 ———以韩少功《爸爸爸》为例 方嘉婕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文学院,广东广州510665) 摘 要: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韩少功、郑万隆等为代表的一批作家开始以“文化寻根”作为创作的思想旗帜,以去 政治化和去文人化的话语方式,将目光投向民间日常的经验世界,投向民族传统文化。旨在以现代意识观照历史和现实,反思传统文化,重铸民族精魂,探寻中国文化重建的可能性。作为一种文学创作潮流,“寻根文学”从创作的发生到观念的自觉再到形成潮流并达至高潮,几乎只在三四年间,但它对整个新时期文学创作至今仍有不可低估的深远影响。韩少功的《爸爸爸》即是其中的代表作。 关键词:寻根文学;韩少功;原因;价值;悖论中图分类号:I 207.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2X (2011)02-0091-04 “寻根”这个概念,作为“寻根文学”的标志,最早是由韩少功提出来的。①1985年他发表《文学的“根”》一文。在这篇被视作“寻根文学”理论宣言的文章中,韩少功发出“文学有‘根’,文学之‘根’应深植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中,根不深,则叶难茂”②的深沉呼喊。随后,阿城的《文化制约着人类》、郑义的《跨越文化断裂带》、郑万隆的《现代小说的历史意识》、李杭育的《理一理我们的“根”》等文章陆续发表,宣示着“寻根文学”的诞生。这些文章在理论上将“寻根”大旗高举;在创作实践上,作家们纷纷开凿自己脚下的文化岩层,展现民族传统文化的缤纷形态。在众多“寻根”作品里,韩少功的小说《爸爸爸》是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这部作品“不仅对作家个人具有超越自我的意义,而且预示着新时期文学的一个新的时期的来临”③,也是评论家们谈论当代小说观念变革时的重要议题之一。 一、“寻根文学”兴起的原因 首先,“寻根文学”是在中国当代社会背景下和文学现状中催生的。经历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毁灭性冲击之后,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促使20世纪 80年代的中国文坛开始复苏,迎来了当代文学新时期,各 种思潮不断更迭。从“伤痕文学”到“反思文学”,再到“改革文学”,涌现了不少与“文革”文学有质的区别的优秀作品。但总体而言,文学潮流的涌动依然是适时地应和着政治形势的巨大变化,文学始终保持着对社会政治的强烈关注,作品的政治话语方式依然明显,“工具论”的文艺思路也并未断绝。“作家们在文学的战线上,以文学创作完成着政治思想启蒙的诉求。虽然为新时期文学注入了人道主义、主体意识的觉醒等现代性的内涵,但显然,对现代性的启蒙与历史的理性反思,还远未真正开始。”④在这样的背景和现状下,被归为“寻根派”的青年作家们“怀着以‘文化’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用意”⑤,寻求疏离现实政治语境的叙事策略,超越政治风云变幻对日常经验世界进行把握与思考(《爸爸爸》故事发生的年代、背景模糊,世间的更迭与鸡头寨无关)。他们对准了中国自“五四”以来出现的漫长“传统文化断裂”时期,寄望从浩瀚的民族传统文化中挖掘出文学之“根”,以弥补“文化断裂带”,重建民族文学与文化。 其次,“寻根文学”受到国际文学潮流的影响。从世界范围看,当时中国文坛明显受到以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为代表的世界“寻根”潮流影响,另外也与苏联作家(如艾特玛托夫、阿斯塔菲耶夫等)对异族民风的描写、日本作 ①张木荣:《再论韩少功的寻根理念》,《当代文坛》,2000年第4期。 ②韩少功:《文学的“根”》,《作家》,1985年第4期。 ③李庆西:《他在寻找什么——— 关于韩少功的论文提纲》,《小说评论》,1987年第1期。④刘东玲:《理论与实践:寻根的悖论——— 以〈爸爸爸〉为例》,《南方文坛》,2007年第1期。⑤李庆西:《寻根文学再思考》,《上海文化》,2009年第5期。

舆论及媒体对舆论的监督与引导

舆论及媒体对舆论的监督与引导 尚自强 舆论:舆论是公众的意见,是公众对社会上重大事件和争议的问题大体相同的看法。 舆论要素:公众、问题、意见。 舆论形成:一是来源于群众自发,二是来源于有目的的引导。其过程为:问题发生,舆论领袖发现,意见发生,事实与意见信息传播,意见互动与整合,舆论形成。 舆论的功能:信息功能,给社会公众传达某种信息,让人们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指导功能,对个人能产生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因而能够影响个人的言论和行为;沟通功能,使大众开始觉察到问题的存在,表明自己的态度,协调并宣示自己的立场;最终作用于社会实践、影响社会发展;监督功能,通过舆论引起社会公众的共鸣,形成讨伐之势,使舆论具备了一种监督功能。 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媒体舆论监督类型:媒体报道海量的信息,让公众知道权力如何运用,使之透明化;媒体对事件做深度调查报道,这是一种亡羊补牢似的监督;媒体发表意见,刊登各种评论,对权力滥用及相关现象作出抨击、揭露。 媒体舆论监督方式:报道、评论、讨论、批评、发内参等,但其核心是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 舆论领袖: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 舆论导向:新闻传播业要善于做舆论的向导,把个人的分散意见经过宣传评述转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使进步的、正确的舆论逐步取得主导地位,同时对错误的落后的舆论注意引导,使之转化,对反动的思潮则予以批判,使之消解。 舆论危机:指某人或社会组织受到舆论攻击和谴责,陷入声名狼藉的境地,社会声誉暂时或长期低落。 舆论场:某一个具体的舆论在当时当地产生的特定的环境,包括若干相互刺激因素,能使很多人形成共同意见的时空环境。人们的交谈总是在一定空间和环境中进行的,舆论场同公众意见如影相随,根本无法分离。 舆论纸币:马克思和恩格斯谈到报纸的传播特点时使用的一种比喻。1850年他们评论法国报纸时说“报纸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纸币流通的”该比喻意思是,报纸在社会中的发行状况,取决于它反映社会舆论的程度,就像纸币必须代表金或银才能在商品交换中流通一样。报纸只有用自己的正确言论和真实报道,客观公正地表达社会舆论,引导和影响社会舆论,才能取信于读者,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 新闻事业反映舆论的两重性:新闻事业具有为全社会提供新闻,满足人们对信息需求的社会性,但在进入阶级社会后,新闻事业掌握在一定阶级手中,新闻事业又具有为一定阶级服务的阶级性。 李普曼《舆论学》中有影响力的理论:“两个环境”理论,我们人类生活在两个环境里,一是现实环境,一是拟态环境,前者,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体验之外的客观世界,而后者,是被人意识或体验的主观世界,它主要由大众媒介造成;“刻板成见”理论,指人们对特定的事物所持有的固定化、简单化的观念和印象,

加强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加强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我国的反腐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腐败这颗毒瘤的存在关乎民心相背,国家安危。而世界各国成功反腐经验无不是在加强力度空前的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因此,我们党和人民必须拿出足够的智慧和勇气,找出腐败滋生蔓延的根源,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保障更大民意参与反腐体系中,铲除腐败这颗毒瘤。 一、腐败滋生的原因 目前,腐败大案要案有增无减,腐败发生的范围在扩大,腐败程度上有所加深,腐败手法更加复杂,形式更加隐蔽,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主要的症结应从两个方面分析。 1.1、党员干部自身缺乏感恩、敬畏之心,底线迷失。 在众多贪官的回忆录和悔过书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官员上任伊初誓言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培养及期望,用毕生的精力贡献社会和人民,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些干部缺乏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向养育自己的人民感恩、缺乏对党纪国法的的敬畏,相反的他们要百姓无条件地敬畏干部,视党纪国法为儿戏,自甘放纵堕落的同时对人民的感恩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逐渐消失殆尽。在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下,认为拿点不是违法,至多是违规违纪,这种政治底线上的迷失,生活上的糜烂,导致经济上的腐败,道德上的败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归根结底,这些干部放松了政治素养的学习,权利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1.2、法律法规约束不力、体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公权力缺少刚性制约 一方面,一些法规制度处于试行阶段,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约束力不大、震慑力不足、惩处力不强,政策层面上存在过于原则性和粗线条的缺点,一些“模糊”问题得不到具体化,故而还未施行就遭受执行难的瓶颈,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扭曲甚至违背了决策层的初衷。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近年来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使得社会经济发展无形中扩充了公权力行使的范围,强化了公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渗透力度,增加了公权力的“分量”和“含金量”,从而扩大了腐败分子的“活动空间”。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陈远寅,政治学院 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

协调 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 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浅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

浅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目 ____________浅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 姓名___________李______幸___________ 教育层次_________本科 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1045001200101___________省级电大_______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_____ 专业_________行政管理_______________分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陈贵虎____________ 教学点 _______开放教育学院 __________ 目录 摘 要 ..................................................................... .. 1 1基本概 念 (1) 1.1行政监 督 (1) 1.2舆论监 督 ............................................................. 1 2舆 论监督的特 性 (1)

2.1舆论监督主客体的广泛 性 (2) 2.2舆论监督方式的公开 性 (2) 2.3舆论监督影响的及时 性 (2) 2.4舆论监督效果的威慑 性 (2) 2.5舆论监督成本的低廉 性 ................................................. 2 3我国舆论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 (2) 3.1、舆论监督的客体过于广泛,有些部门权利过大,社会舆论无法到 达 (2) 3.2监督的公开制度不健全,群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 障 (3) 3.3缺位现象明显,民众的口头舆论很少受到正确的对 待 (3) 3.,监督者的方式方法缺乏科学性,内容也有失真实 性 (3) 3.5监督体制不健全,法律保障制度不全 面 ................................... 3 4加强和改善我国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对策 .. (4) 4.1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的氛围和环 境 (4)

【莫言小说评论】莫言新作_蛙_中的自省意识探析

[摘要]莫言的新作《蛙》以计划生育政策为切入点,从其合理性与人权的矛盾中,对一代人为之付出的艰 辛与生命存在的艰难进行了客观描述。书中将“姑姑”作为妇产科医生的工作职能和基于人性的自我反省状态做出了深刻的彰显,对在计划生育年代经历过的现代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命的担当作出探析,以便解决当代人在强大的外力与内心欲望之下,该如何面对自己的生存处境的问题。 [关键词] 《蛙》;计划生育;自省意识;生命担当 [中图分类号] I2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674(2011)Z01-0025-02 莫言新作《蛙》中的自省意识探析 姜 畅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自上个世纪60年代推行以来,已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正因为它近在眼前,反而更容易成为我们思考的盲区。然而当莫言把笔锋聚集于生育政策引发的种种情状时,我们这才恍然,计划生育在推行过程中所引发的种种辛酸,甚至是用生命来承继生命的沉痛在小说中“呈现出来的是矛盾纠结的人物、尖锐残酷的问题、困惑难言的思考、文学本性的悲悯。”而恰巧的是,我们读者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经历过计划生育年代或在计划生育年代出生的人,这就使问题有了一种普适性的效果。读罢作品,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能够透过历史的凝重,来反视自身的缺失,便是作家莫言把文学推向最个人和内部的领域的伟大尝试。 一、厚重的历史:自省意识的构成积淀 人类历史是由无数鲜活的生命体构成,文学若要有深刻的力量,必然立足人类历史。莫言在文中所建构的文学背景依托于计划生育政策。因为这项政策从属于历史同时又属于当下,它自身又存在拯救与扼杀的悖论,从而使这个题材在时间与空间上具有了高度的敏感性。计划生育政策在执行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极具必要性,然而也正是它,使中华民族付出了沉重的、否定了生命合理性价值的惨痛代价。在当下社会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以后,越来越多的人早已漠视了曾经的沉重。莫言的《蛙》的出现,及时为我们敲响了尊重生命的警钟。我们没有理由去批驳计划生育政策曾经乃至今日都在不断发挥的遏制中国人口急剧膨胀的重大价值,但是我们必须清楚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在强大的外力与内心欲望的驱使下,该如何面对自身的生存处境的问题。 小说中对自省意识的讨论以“姑姑”为叙述中心展开。她是一名技术高明、有勇有谋的妇产科医生。 这个职业与计划生育政策一样有着自身的相悖性。一方面,她是生命的天使,通过她的手,众多生命顺利地来到人间,避免了古旧的接生法造成的不必要的伤亡;另一方面,她心系党和国家,是计划生育政策一名坚定的支持者与执行者,政策之外的生命不得不在她手上遭到扼杀,因此她又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刽子手。随着“姑姑”年龄的增长,她手下残杀的生灵便日益增多,这是使她无法排除积压在心中的罪恶感的直接原因。纵观整个故事,人物不断自省与追悔的过程也由时间线索逐层展开———“姑姑”由年轻时的满腔热血到年迈时的惶惑难安。时间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这一切已成为历史,面对厚重的历史事实的积淀,使“姑姑”饱受了精神的严重煎熬与折磨。 莫言通过“姑姑”这一形象的塑造,实际上是为个人生命遭遇现实撞击埋下了伏笔。一名妇产科医生的命运必然卷入历史的洪流之中,开始了与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纠缠。小说的最后,“姑姑”在饱受重大的心灵折磨之下,不肯了结生命,并非贪生怕死,而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是个罪人,一个罪人是连死的资格也无法具备的。一个人到了求死不能的时候,这种折磨显然是更加残酷的。从“姑姑”严酷地自我解剖中,我们看到了超越于历史层面的深刻的理性自省意识。 二、《蛙》中“姑姑”自省意识剖析 “中国文化的一大特点就是缺乏严格的宗教禁忌。一种严格宗教禁忌意识的缺乏,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中国人道德底线与罪恶感的普遍缺失。”莫言在这种文化背景的基础之上,使书中的主要人物进行了或深或浅的自我反省。 “姑姑”的自省意识有着曲折的形成过程,也就是说从她开始产生罪恶感直至她所做的一切成为她 25— —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就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抓住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强化权力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力争在全省建成科学合理的权力内控机制、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和规范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依纪依法,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坚持民主公开,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坚持求真务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内外结合,形成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权力内控机制 3.科学配置权力。坚持职权法定、精简高效,完善权力结构,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职权,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进行适度分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领导班子合理分工,优化权力配置,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坚持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和常委分工负责制。 4.优化决策流程。坚持规范运行、便于监督,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使权力运行相互制约、可查可控,形成流程明晰、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办法。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议题,按规定时限提前书面通知班子成员。决策过程要如实记录,存档备考。坚持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建立和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廉政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专家论证、评审,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完善党代表列席全委会制度。 5.实行风险防控。坚持查控结合、动态管理,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建立经常性的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对涉及人事、财务、项目审批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廉政风险防范。认真执行重点领域、热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完善重大节日、干部调整、重大工程招投标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时段的风险防控制度。

世界十大著名悖论

世界十大著名悖论。 来自: 哔。黑猫警嫂。(Dream maker, heart breaker.) 2011-11-30 18:34:34 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 (一)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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