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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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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一)生产总值(GDP)

1、国内生产总值(GDP)及增长率。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成果。GDP是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英文缩写。通俗地讲,GDP就是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活动而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增加”是相对于初期的“投入”而言,不是字面意义上的“较上年增加”的部分。

对一个国家称为“国内生产总值”,对省、市、县统称为地区生产总值,具体称为xx省、xx市、xx县生产总值。

GDP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综合指标,是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中最重要的总量指标,为世界各国广泛使用,具有国际可比性。

目前为止,GDP仍然是世界各国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其重要作用还无其他指标可替代。GDP是宏观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是政府和社会各界使用频率最高、影响最大的综合指标。比如,联合国决定一国的会费时,要根据其“连续6年的GDP和人均GDP”;世界银行决定一国所能享受的硬贷款、软贷款等优惠待遇时,也是根据“人均GDP”。最近20多年,我国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如翻两番,全面小康等都与GDP挂钩,国家战略目标的确定,以及相应采取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都和对GDP及其增长速度的判断有关。

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社会最终成果的实

物量规模的变动情况。由于国内生产总值的规模是以价值量来衡量,不同时期价值量规模的变动既包含了数量变动,又包含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不同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进行对比,首先要消除各种不可比因素,使之成为与基期相适应的价格计算的生产总值。计算公式: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报告期不变价生产总值/基期不变价生产总值-1)*100%

2、人均GDP。世界银行常用人均GDP对各国进行排序,他剔除了人口因素,通常用来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水平和居民富裕程度(GDP反映整体实力)。人均GDP就是GDP总量除以常住人口平均数(主要为了与GDP计算时的在地原则一致,剔除人口流动因素影响),人均GDP更能真实地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真实发展水平,我国的全面小康标准实现程度主要以人均GDP为划分标准。人均GDP不仅受经济总量的影响,也受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影响。

3、国内生产总值(GDP)与工农业总产值的区别: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成果。GDP是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英文缩写。通俗地讲,GDP就是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活动而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增加”是相对于初期的“投入”而言,不是字面意义上的“较上年增加”的部分。

工农业总产值是工业总产值加农业总产值,是工业和农业两大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产品的价值总和。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工农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区别:GDP计算的是增加值,不是总产值,增加值=总产值-中间投入。工农业总产值会有重复计算,比如A厂生产轮胎,总产值1亿,B厂从A厂买了轮胎生产汽车,总产值10亿,A+B厂的总产值就是11亿,这样其实轮胎重复计算了一次,如果算增加值,对于B厂来说,其轮胎就要作为中间投入在总产值中扣除,就不会重复计算。例如某镇在年终报告中提到本镇全年完成生产总值(GDP)的说法就是错误的,因为在一个镇内不能完全统计各个行业的增加值,因此简单的把工业总产值加上农业总产值就认为是生产总值(GDP)的观念是错误的。

(二)农林牧渔业生产

1、农林牧渔业产值:它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是观察农林牧渔业生产水平和发展速度,研究农林牧渔业内部比例关系、农林牧渔业与工业、农林牧渔业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比例关系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

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也就是本辖区内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的价值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

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的总和,执行日历年度。

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时,采用现行价格。

现行价格:是指采用农产品生产价格,即生产者第一手出售农产品的价格,来源于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生产价格调查资料中没有涵盖到的少数农产品,可以用集贸市场价格资料代替;没有市场价格的农作物用生产成本代替。农产品的现行价格不包括利润分成、价格补贴(助)及生产扶持费在内。按现价计算的产值主要反映生产的总规模和水平。

附:不变价格:是全国通用的某一固定年份的农产品价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主要是为了观察农业的发展速度,消除不同年度的价格变动、不同地区之间价格差别的影响,使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具有可比性。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过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的农产品不变价格,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05年年报起取消按不变价格核算农业总产值。正式实施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发展速度。

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指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为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扣除农林牧渔业现价中间投入后的余额。

增加值也叫附加值或追加价值,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的最终成果,即本单位或本行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从宏观上来说,增加值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基础,即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

从微观来说,增加值能客观反映企业单位或行业的投入、产出、效益、速度和收入等情况。因此,计算增加值不仅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微观的企业和行业管理的需要。

增加值和总产值相比较,一个最大的优点在于增加值避免了中间产品的重复计算,消除了总产值计算时的重复因素,计算结果是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

(三)工业统计指标

1、工业总产值: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2、轻重工业总产值的划分:是按“工厂法”计算的,即一个工业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性质属于轻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轻工业总产值;如它的主要产品性质属于重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重工业总产值。

3、工业增加值: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出减工业中间投入加上应交增值税;一种是收入法,即从收入

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种方法也称为要素分配法。

4、工业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100%

5、工业产销率:即产品产销率,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已经销售的产品总量与可供销售的工业产品总量之比,它反映工业产品生产实现销售的程度,即生产与销售衔接程度,这一比率越高,说明产品符合社会现实需要的程度越大,反之则小,计算公式为:产销率(%)=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100%

(四)单位GDP能耗

1、单位GDP能耗。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of GDP),简称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是调查年度内,能源消费量与生产总值(GDP)的比值。其中GDP按可比价格计算。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是反映万元GDP能耗降低程度的相对指标。计算公式为: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本期万元GDP能耗÷基期万元GDP能耗-1)×100%

2、影响单位GDP能耗的主要因素:

(1)能源消费构成。由于各种能源的自然禀赋不同,同等标准量的不同能源的热值利用程度是不同的。所以,生产(创造)一个计量单位的GDP,如果使用能源的品种结构不同,则消耗的能源量(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同。

(2)核算GDP的各要素。GDP是各次产业增加值的总和,产业增加值=产业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值税。在与能源消耗相关性较强的总产出不变的情况下,其他各要素的变化都对GDP有一定影响,进而对单位GDP能耗产生影响。其中包括引起增加值率变化的计算中间投入和总产出的价格构成,增值税率等。

(3)能源利用的技术水平和能源生产、消费的管理水平。

(4)经济增长方式,自然资源供应决定的地域产业分工,以及由此形成的产业结构。

(五)资质内建筑业

1、统计范围:根据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在报告期,本辖区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2、统计原则: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不在本县注册的资质内建筑企业在我县施工完成的产值不属于此统计范畴)。

3、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4、建筑业增加值: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生产经营活的最终成果。

建筑业增加值=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工程施工应付工资+工程施工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税金+管理费用中的劳动待业保险费+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

目前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实行评估制,市局根据省局反馈情况给各县评估,主要以资质内建筑业完成的产值、上交的建筑业营业税和投资上的建安工程为依据,其次参考外地在汉建筑企业在我县完成的产值。

5、外地在汉建筑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汉中市以外、施工在我县的资质内建筑企业。(外地在汉建筑企业在我县施工完成的产值不能算作我县建筑业产值,只作为建筑业增加值评估的参考依据)。

(六)房地产统计指标

1、统计范围: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2、统计原则: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执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虽在本县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在本县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纳入统计范围)

3、数据采集: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报表实行双规制报送。每月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县统计部门报送纸质报表的同时还要采用联网直报的方式将数据报送国家统计局。

4、主要指标说明:

(1)房地产开发项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

(2)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数据是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3)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面积和期房销售面积两部分组成。

(4)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由现房销售额和期房销售额两部分组成。

(5)商品住宅销售套数: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合同中总的成套住宅数量(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成套住宅数量)。由现房销售套数和期房销售套数两部分组成。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标

1、固定资产投资概念: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报表制度规定:将月度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将这一统计范围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由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农户投资两部分组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发布一次,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为月度发布。县级统计局每月公布的数据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数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在年底由上级统计部门评估认定后方能公布。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500万元以上投资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基层填报单位,即一个建设项目填写一张基层表。

4、固定资产投资数据采集方式: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采取全面调查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每月向当地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报表来获取数据。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材料: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先报送项目备案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能入库统计。报送的具体材料是:⑴发改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材料;⑵土地部门的用地审批文件;⑶环保部门环评文件;⑷住建部门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合同。

6、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指标说明:

(1)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企、事业单位中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预计需要的总投资。没有总体设计的更新改造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分别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

(2)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它是反映整个建设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建设总进度的指标,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

(3)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本年完成投资是反映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计算有关投资效果,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考核任务数据的完成情况

(4)本年资金来源合计: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在报告期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的各种资金。包括上年末结余资金、国家预算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八)贸易统计指标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定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其中,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金额;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给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公款购买的用作非生产、非经营使用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用于反映国内消费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地域分布情况,也是能基本反映居民和社会集团对实物商品消费需求的总量和变化趋势的指标。

2、限上企业指标定义:

(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3)住宿业:星级饭店或旅游饭店;(4)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方法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调查方法是采用全面统计方法和抽样调查两种方法相结合。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划分标准,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建立名录库,实施全面统计调查,由这些企业按月通过企业一套表方式网上直报,再由当地政府统计部门通过网上平台逐级汇总而得。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的消费品零售额汇总,就形成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经过多年的实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方法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限上企业逐一进行调查,通过网上一套表方式直报。对限下企业和个体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按制度要求确定样本单位,每月对样本单位进行资料采集、审核、推算,推算结果就形成限下数据。

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内容构成

在贸易统计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行业可分为批发业零售额、零售业零售额、住宿业零售额和餐饮业零售额等;其中住宿、餐饮业零售额指宾馆、酒店的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额,不包括客房收入和其它收入,如KTV、足浴、茶座收入。

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对城镇的消费品零售额、对农村消费品零售额

等;

按商品类别可分为食品类零售额、日用品类零售额、文化娱乐品类零售额、衣着类零售额、医药类零售额、燃料类零售额、农业生产资料类零售额等。

(九)劳动工资统计指标

劳动工资统计是制定工资标准、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政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劳动工资统计调查范围为法人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是反映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在岗人员工资总额的报表。涵盖城镇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是GDP核算尤其是“三产”核算的重要依据。

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它包括:(1)在岗职工(2)劳务派遣人员(3)其他从业人员。

2、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4、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

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应注意: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5、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十)服务业统计指标

1、服务业概念:一般认为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际工作中,将服务业视同为第三产业,即将服务业定义为除农业、工业之外的其它所有产业部门。

2、服务业分类:服务业视同为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包括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之外的所有其它十五个产业部门。根据国家2003年印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我国将服务业划分为15类:(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国际组织。

(十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指标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1、家庭总收入:指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

(1)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

(2)经营净收入: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生产经营收入中扣除生产成本和税金(但不扣除个人所得

税)后所得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2、家庭总支出:指家庭除借贷支出以外的全部实际支出。包括消费性支出、财产性支出、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购房与建房支出。

(1)消费性支出:指调查户用于本家庭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八大类等。包括用于赠送的商品或服务。

(2)财产性支出:指家庭购买或维护财产所支付的利息等有关费用。

(3)转移性支出:指调查户对国家、单位、住户、个人的转移支付。包括交纳的税款、捐赠和赡养支出等。

(4)社会保障支出:指调查户家庭成员参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交纳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

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

(5)购房与建房支出:指包括调查户购买住房、建房时的全部支出。

(十二)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指标

农民收入的统计是通过“农村住户调查”来完成的。采用的是抽样调查方法,农民既是一个消费单位又是一个生产单位,既有生活消费支出又有生产投入,既有现金收入也有实物收入。由于收入是对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面反映,因此,为了准确反映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调查方案和分析中设计了较多的概念。主要有:总收入、纯收入、现金收入、实物收入、现金纯收入、实物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等。

1、总收入:总收入是调查期内全部收入的总和,其中未扣除为获得收入所发生的支出(生产费用)和生活消费支出。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划分,总收入分为:工资性收入(报酬收入)、家庭经营总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按收入的形态划分,总收入中包含两部分:实物总收入和现金总收入。(1)工资性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和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按收入来源渠道划分为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如干部、教师收入)、在本地企业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务工收入和从其他单位劳动得到的收入。(2)家庭经营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按划分又可分为农业收入、林业收入、牧业收入等(共分为十个行业和其他)。(3)

财产性收入:指拥有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农村住户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如利息、股息、红利、土地征用补偿等。(4)转移性收入: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但不包括无偿得到的用于固定资本形成的资金。(5)现金总收入: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的以现金形态表现的收入总和。(6)实物总收入:指的是农户当年生产的各种农产品总量扣除出售部分,按一定的价格计算得到的总收入。

2、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的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纯收入和总收入一样,纯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划分,可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纯收入和转移性纯收入。按收入的形态划分,纯收入中包含两部分:实物纯收入和现金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与总收入中的定义和口径完全一样。(1)家庭经营纯收入:指的是家庭经营总收入相应地扣除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家庭经营纯收入按行业又可分为农业纯收入、林业纯收入、牧业纯收入等(共分为十个行业和其他)。(2)现金纯收入:指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现金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现金费用支

出后的收入总和。“现金纯收入”是“纯收入”中已经“变现”的部分,反映的是在当年“纯收入”中,农民对外进行商品交换的现实支付能力。(3)实物纯收入:“纯收入”减去“现金纯收入”就是“实物纯收入”。

3、现金支出:指农村住户在调查期内用于生产、生活和再分配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的税费、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生活消费、财产性和转移性支出。(1)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消费的商品和服务、自产自用产品。所消费的未计算为住户收入的自产自用产品,不计算为费用支出;库存的化肥、农药也不计算为本期费用支出。(2)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指农村住户用于建造和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所支出的费用。(3)税费支出:指农村住户以现金和实物形式缴纳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税费、附加费、村提留、乡统筹、一事一议费和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在已进行税费改革的地区一般表现为农业税、特产税、两税附加、一事一议费和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所缴纳的各种税费,还包括除按国家规定所收取的税费外,地方额外增加的各种费用;在未进行税费改革的地区一般表现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税费、村提留、乡统筹和各种集资摊派费用。(4)生活消费支出:指农村住户用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支出。生活消费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消费支出。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乡镇统计报表报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年定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年报一套表 (一)农村组织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 1、乡村户数: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2、乡村人口: 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3、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 4、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指在乡村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总数,即男性年龄在16-59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4岁之间的全部人口数。包括在校学习的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押犯人、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工资的职工人口。资料来源可从农村人口统计报表中该年龄组内人口减去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职工工资的人口。 5、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指在劳动年龄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有残疾(五种残疾标准,见国家统计局90年9月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方案23页至24页)但能参加劳动的人不包括在内。 6、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数:指男在59岁以上、女在54岁以上而实际经常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 7、乡村实有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实际参加各种行业劳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劳动力人数。包括劳动年龄内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和超过劳动年龄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数。 8、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是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从事采集、捕猎劳动的从业人员。 9、工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从事工业生产、服务、管理的从业人员。工业生产活动包括下列两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

统计指标及指标解释

统计指标及指标解释 1、主要业务活动: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2、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

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女性从人员:指从业人员中为女性的人员数。 3、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填写相关类型代码。具体分为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6:其他。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分支机构不填。 (1)国有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

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统计学名词解释

1、统计学 统计学是一门阐明如何去采集、整理、显示、描述、分析数据和由数据得出结论的一系列概念、原理、原则、方法和技术的科学,是一门独立的、实用性很强的通用方法论科学。 2、指标和标志 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属性或特征的名称。指标是说明总体综合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的数字资料。 3、总体、样本和单位 统计总体是统计所要研究的对象的全体,它是由客观存在的、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许多个体所构成的整体。简称总体。构成总体的个体则称为总体单位,简称单位。样本是从总体中抽取的一部分单位。 4、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是根据统计研究的目的和要求、采用科学的方法,有组织有计划的搜集统计资料的工作过程。它是取得统计数据的重要手段。 5、统计绝对数和统计相对数 反映总体规模的绝对数量值,在社会经济统计中称为总量指标。统计相对数是两个有联系的指标数值之比,用以反映现象间的联系和对比关系。 6、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时期指标是反映总体在一段时期内累计总量的数字资料,是流量。时点指标是反映总体在某一时刻上具有的总量的数字资料,是存量。 7、抽样估计和假设检验 抽样估计是指根据所抽取的样本特征来估计总体特征的统计方法。假设检验是先对总体的某一数据提出假设,然后抽取样本,运用样本数据来检验假设成立与否。 8、变量和变异 标志的具体表现和指标的具体数值会有差别,这种差别就称为变异。数量标志和指标在统计中称为变量。 9、参数和统计量 参数是反映总体特征的一些变量,包括总体平均数、总体方差、总体标准差等。统计量是反映样本特征的一些变量,包括样本平均数、样本方差、样本标准差等。 10、抽样平均误差 样本平均数与总体平均数之间的平均离散程度称之为抽样平均误差,简称为抽样误差。重复抽样的抽样平均误差为总体标准差的1/n。 11、抽样极限误差 抽样极限误差是指样本统计量和总体参数之间抽样误差的可能范围。我们用样本统计量变动的上限或下限与总体参数的绝对值表示抽样误差的可能范围,称为极限误差或允许误差。 12、重复抽样和不重复抽样 重复抽样也称为回置抽样,是从总体中随机抽取一个样本时,每次抽取一个样本单位时都放回的抽样方式。不重复抽样也叫不回置抽样,它是在每次抽取样本单位时都不放回的抽样方式。13、点估计和区间估计 点估计也叫定值估计,就是直接用抽样平均数代替总体平均数,用抽样成数代替总体成数。区间估计是在一定概率保证下,用样本统计量和抽样平均误差去推断总体参数的可能范围的估计方法。 14、统计指数 广义上来说,它是表明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对比关系的相对指标。狭义上来说,它是反映不能直接相加对比的复杂总体综合变动的动态相对数。 15、综合法总指数 凡是一个总量指标可以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因素指标时,将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指

能源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能源顾名思义,能源就是能量的来源或源泉,是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 能源 是可以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如煤炭、石油、核燃料、水、风、生物体等, 或者从这些物质中再加工制造出的新生物, 如焦炭、煤气、液化气、煤油、汽油、柴油、电、 沼气等。因此可以说,能源是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 即能产生机械能、热能、光能、 电磁能、化学能的各种能量的资源。 当量热值又称理论热值或者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一个度量单位本身所含的热 量。当量热值 的计算可根据试样在充氧的弹筒中 (放有浸没氧弹的水的容器) 完全燃烧所放 出的热量(用燃烧后水温升高计算出来的)进行实测。对固体燃料来说,通常把其应用基底 位发热量作为当量热值,如汽油的当量热值是 10300千卡/公斤,天然气的当量热值是 9310 千卡/公斤,等等。 等价热值是指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二次能源与相应投入的一次能源的当量, 即获得一 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所消耗的, 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也就是消耗一个度量单位 的某种二次能源,就等价于消耗了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 因此,等价热值是一个变动值, 随着能源加工转换工艺的提高和能源管理工作的加强, 转换损失逐渐减少,等价热值会不断 降低。等价热值是对二次能源及消耗工质 (工质指生产过程中的媒介物或能量交换中的载能 体,如水;耗能工质,即有些工质的获得需要消耗一定的能源,如自来水要耗电能)而言, 因一次能源 不存在折算问题,因此也无所谓等价热值。 能源折算标准 就是将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标准燃料是计算能源总量的一种模拟 的综合计算单位,在能源使用中主要利用它的热能,因此,习惯上都采用热量来作为那样的 共同换算标准。由于煤、油、气等各种燃料质量不同,所含热量不同,为了便于对各种能源 进行计算、对比和分析,必须统一折算成标准燃料,标准燃料可分为标准电、标准油、标准 煤等,国际上一般采用标准油、标准煤较多,世界各国都按本国的用能特点确定自己的能源 标准量,西欧有些国家以用电为主,采用标准电(法国、比利时) ,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以用 油为主,采用标准油(美国、加拿大) ,我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以用煤为主,采用标准煤为 计算基准,即将各种能源按其发热量折算为标准煤。 标准煤又称煤当量,国际制单位为焦耳, 1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中国、俄罗斯、日本均按 7000千卡计算,联合国按 6880千卡计算。 我国的折算方法是:7000千卡去度量各种燃料、动力能源。 能源折标准煤的折标系数 =某种能源每千克实际热值/每千克标准煤热值( 7000千卡)。 购进量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性质划分,购进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能源经销企业(批发、 零售企业)用于销售的能源购进数量,另一种是能源使用企业用于消费的能源购进数量,这 两种源购进量分别在不同表式中统计。 能源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量, 指能源经销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的、 用于销售的各种一次能 源和二次能源。能源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量由能源经销企业 (批发、零售企业)填报。《能源统 计报表制度》中需要填报这一指标的报表是 P403表。 能源使用企业能源购进量, 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外购的、 用于本企业消费的各种 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能源使用企业能源购进量由能源使用企业填报。 购进量的核算原则是: (1)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 等价热值 二次能源所具有的热量 转换效率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

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三)、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医学统计学名词解释复习资料

1. 总体(population):根据研究目的所确定的同质观察单位的全体。只包括(确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限个观察单位的总体,称为有限总体(finite population)。假想的,无时间和空间概念的,称为无限总体(infinite population)。 2. (总体)参数(parameter):总体的统计指标或特征值。总体参数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变的。 3. 样本(sample):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部分个体。 4. 样本含量(sample size):样本中所包含的个体数。 5. 变量(variable):观察对象个体的特征或测量的结果。由于个体的特征或指标存在个体差异,观察结果在测量前不能准确预测,故称为随机变量(random variable),简称变量(variable)。变量的取值称为变量值或观察值(observation)。根据变量的取值特性,分为数值变量和分类变量。 6. 数值变量(Numerical variable):又称为计量资料、定量资料,指构成其的变量值是定量的,其表现为数值大小,有单位。对每个观察单位用定量的方法测定某项指标的数值,组成的资料。 7. 计数资料:将全体观测单位按照某种性质或特征分组,然后再分别清点各组观察单位的个数。 8. 抽样(sampling):从总体中抽取部分观察单位的过程称为抽样。 9. 抽样误差(sampling error):由于抽样造成的统计量与参数之间的差别,特点是不能避免的,可用标准误描述其大小。 10. 误差(error):统计上所说的误差泛指测量值与真值之差,样本指标与总体指标之差。主要有以下二种: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 。 11. 可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 CI):按一定的概率或可信度(1-α)用一个区间估计总体参数所在范围,这个范围称作可信度1-α的可信区间,又称置信区间。 12. 总体均数的可信区间:按一定的概率大小估计总体均数所在的范围(CI)。常用的可信度为95%和99%,故常用95%和99%的可信区间。 13. 变异(variation):同质事物间的差别。由于观察单位通常即为观察个体,故变异亦称为个体变异(individual variation)。 16. 平均数(average):也叫平均值,是一组(群)数据典型或有代表性的值。这个值趋向于落在根据数据大小排列的数据的中心,包括算术平均数(arithmetic mean)、几何平均数(geometric mean)、中位数(median)等。 17. 中位数(median):将一组观察值按升序或降序排列,位次居中的数,常用M 表示。适用于偏态分布资料或不规则分布资料和开口资料。所谓“开口”资料,是指数据的一端或两端有不确定值。当n 为奇数时,M=X (n+1)/2;当n 为偶数时,M=[X n/2+ X n/2+1]/2。 18. 百分位数(percentile):是一种位置指标,以P x 表示,一个百分位数Px 将全部观察值分为两个部分,理论上有x%的观察值小于Px 小,有(1-x%)的观察值大于Px 。 19. 变异系数(coefficient of variance, CV):亦称离散系数(coefficient of dispersion),为标准差与均数之比,常用百分数表示。100%X s/CV ?=, 变异系数没有度量衡单位,常用于比较度量单位不同或均数相差悬殊的两组或多组资料的离散程度。 20. 频率(relative frequency):在n 次随机试验中,事件A 发生了m 次,则比值 22. 概率(probability):在重复试验中,事件A 的频率,随着试验次数的不断增加将愈来愈接近一个常数p ,这个常数p 就称为事件A 出现的概率(probability),记作P(A)或P 。 描述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数值,常用P 来表示。 23. 统计量(statistic):由样本所算出的统计指标或特征值。 24. 相关系数(correlation coefficient):用以说明具有直线关系的两个变量间相关关系的密切程度和相关方向的指标,称为相关系数,又称为积差相关系数(coefficient of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总体相关系数用希腊字母ρ表示,而样本相关系数用r 表示,取值范围均为[-1, 1]。 25. 回归系数(regression coefficient):直线回归方程Y ?= a+b X 的系数b 称为回归系数,也就是回归直线的斜率(slope),表示X 每增加一个单位,Y 平均改变 b 个单位。 26. 参考值范围(reference range):也称为正常值范围(normal range),医学上常把绝大多数正常人的某指标值范围称为该指标的正常值范围。绝大多数:可以是90%、95%、99%等等,最常用的是95%。正常人:不是指健康人,而是指排除了影响所研究指标的疾病和有关因素的同质人群。又称参考值范围,是指特定健康人群的解剖、生理、生化等各种数据的波动范围。习惯上是确定包括95%的人的界值。 28. 统计推断(statistic inference):从总体中随机抽取一定含量的样本进行研究,目的是通过样本的信息判断总体的特征,这一过程称为统计推断。 29. 标准误(standard error, SE):在统计理论上将样本统计量的标准差称为标准误,用来衡量抽样误差的大小。据此,样本均数的标准差X σ称为标准误。 30. 参数估计(parameter estimation):由样本信息估计总体参数。它包括两种:点估计和区间估计。 点估计:直接用样本统计量作为对应的总体参数的估计值。 区间估计:按一定的概率或可信度(1-α)用一个区间估计总体参数所在范围,这个范围称作可信度1-α的可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 CI ),又称置信区间。这种估计方法称为区间估计。 33. 95%可信区间含义:如果重复若干次样本含量相同的抽样,每个样本均按同一方法构建95%可信区间,则在这些可信区间中,理论上有95个包含了总体参数,还有5个未估计到总体均数。 34.Ⅰ类错误(type Ⅰerror):统计学上规定,拒绝了实际上成立的H 0,这类“弃真”的错误称为Ⅰ型错误或第一类错误,Ⅰ型错误的概率用α表示。 35.Ⅱ类错误(type Ⅱerror):统计学上规定,不拒绝实际上不成立的H 0,这类“存伪”的错误称为Ⅱ型错误或第二类错误,Ⅱ型错误的概率用β表示。 36. 检验效能(power of a test):又称把握度,即两总体确有差别,按α水准能发现它们有差别的能力。 37. 参数检验:总体分布已知,对其中一些未知参数进行估计或检验。这类统计推断的方法叫参数统计或参数检验。 38. 参数检验:假定比较数据服从某分布,通过参数的估计量(x , s)对比较总体的参数(μ)作检验,统计上称为参数法检验(parametric test)。如t 、u 检验、方差分析。 39. 率(rate):又称频率指标,用以说明某现象发生的频率或强度。常以百分率(%)、千分率(‰)、万分率(1/万)、十万分率(1/10万)等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40. 构成比(proportion):又称构成指标,它说明一种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或分布,常以百分数表示。 41. 比(ratio):又称相对比,是A 、B 两个有关指标之比,说明A 为B 的若干倍或百分之几,它是对比的最简单形式。其计算公式为:比=A/B 。 统计学(Statistics ):运用概率论、数理统计的原理与方法,研究数据的搜集;分析;解释;表达 的科学。 总体(population ):大同小异的研究对象全体。更确切的说,总体是指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的、同质的全部研究单位的观测值。 样本(sample ):来自总体的部分个体,更确切的说,应该是部分个体的观察值。样本应该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总体的特征。利用样本信息可以对总体特征进行推断。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各项指标解释说明

附件1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年12月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报表表式 1.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总表 2.石油石化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3.钢铁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4.有色金属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5.煤炭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6.发电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7.电网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8.化工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9.建材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10.机械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11.其他工业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12.建筑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13.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14.非工业其他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 四、主要指标解释 五、参考附件 1.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2.历年来各行业价格指数 3.非工业企业增加值(收入法)计算表

一、总说明 (一)报表构成。 报表由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总表(以下简称《统计监测总表》)、工业企业附表(参照国家标准GB/T13234-91《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和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中央企业任期节能减排管理目标〉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7]194号)要求分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发电、电网、化工、建材、机械、其他工业行业、非工业企业附表(参照国家标准GB/T13234-91《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和北京市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依据国资发考核[2007]194号文要求分建筑、交通运输、其他非工业行业企业)构成。 (二)填报范围。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在汇总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工业企业集团中独立核算的非工业企业及非工业企业集团中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能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后填报。 (三)报送时间。 重点类企业:《统计监测总表》、《工业行业附表》为季报,报送时间为当年的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次年的1月31日;非工业行业附表为半年报,报送时间为当年的7月20日和次年的1月31日。国航、东航、南航、中国远洋和中国海运的非工业行业附表要求每季度报送。 关注类企业:《统计监测总表》、《工业行业附表》和《非工业行业附表》均为半年报,报送时间为当年的7月20日和次年的1月31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对照印发的表格,表内不能填数字的地方,已用“—”注明。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仅参加填写PS1表。 (一)人社统PS1号表 1. 编制数量: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从业人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 3.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4.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5.退休人员:指截止本年12月31日,实有退休人员的总人数。 6.系统:事业单位隶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本表审核要点: 1.行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行5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的填法详见附表举例样式。其余一般事业单位按正常填写。 2.列22行23-26从业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8行8-11完全一致。 3.列26行23-26退休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9行8-11完全一致。 4.列21行2、行4、行10、行13、行15-21应为0 5.列22行6=表6列1行21+列19行21-列40行21+列42行21 列22行11=表6列1行2+列19行2-列40行2+列42行2 6.第二行“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一般指党校,公益一类,行业为教育 7.行23-26列10-16=行6-12列18-21,两边数字要完全一致。 (二)人社统PS2号表 1.其他等级人员:本类型在册正式人员中尚未评定岗位等级或岗位等级不明确的人员。 2.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3.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 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 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取得中等技工学历的,学历填报在“高中及以下”栏。 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统计。 具有学籍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学历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栏,大学本科肄业统计在“大学专科”栏,大学专科肄业统计在“中专”栏,以此类推。 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统计在大学专科栏。 4.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如1955年12月出生的人员,在2005年12月31日统计时计算为50周岁;而1956年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49周岁。 5.博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6.硕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国民生产总值(GNP)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一年)内本国居民在国内或在国外从事物质生产和劳务活动所提供的社会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价值的总和。是按国民原则计算的各经济活动部门增加值的总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 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领土范围内,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价值总和。它是按国土原则计算的各经济部门增加值的总和。 3、增加值 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总产出扣除原材料、能源、辅助材料及其他物质消耗(包括外购劳务)之后的价值。 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收入法或成本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4、三次产业划分: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上述各业以外的其他产业(包括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福利、公共行政和国防等)。 5、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该指标与人口增长率的区别是未包含人口迁移因素,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

实际上,人口自然增长率就是人口出生率减去人口死亡率,当死亡率大于出生率时,人口自然增长为负增长。 6、就业人员 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它包括:(1)全部职工;(2)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个体劳动者;(4)乡镇企业从业人员;(5)农村劳动力。 7、失业人员及失业率 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城镇失业率是城镇失业人数同城镇从业人数加城镇失业人数之比。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城镇可能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中实际失业的人数比重,也是分析就业水平的主要指标。 8、下岗职工 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单位未安排任何一种劳动岗位,等待重新安排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单位“内退”人员、“轮岗及歇岗”期间的人员,由于单位原因“放长假”人员、“待岗”人员和单位停工、停产下岗、企业裁员下岗的人员。不包括下岗后仍在原单位参加转岗培训的人员。 9、下岗职工生活费 指符合“下岗人员”定义的下岗职工在原单位领取的无论以何种渠道和各种名义发放的基本工资、比例工资、生活费、补助费、救济金、困难职工补贴等现金和实物折款额。 10、下岗再就业职工指符合“下岗人员”定义的下岗职工,在城镇劳动力抽样时点前一周内以各种形式为取得收入而劳动1小时以上的人。这里所说的“劳动”是指为获取工资、实物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的国家法律所不禁止的、对社会有益的各种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 11、平均工资及工资指数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计算公式为:

卫生统计学名词解释

1.总体:总体(population)是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的同质的观察单位的全体,更确切的说,是同质的所有观察单位某种观察值(变量值)的集合。总体可分为有限总体和无限总体。总体中的所有单位都能够标识者为有限总体,反之为无限总体。 样本:从总体中随机抽取部分观察单位,其测量结果的集合称为样本(sample)。样本应具有代表性。所谓有代表性的样本,是指用随机抽样方法获得的样本。 2.随机抽样:随机抽样(random sampling)是指按照随机化的原则(总体中每一个观察单位都有同等的机会被选入到样本中),从总体中抽取部分观察单位的过程。随机抽样是样本具有代表性的保证。 3.变异:在自然状态下,个体间测量结果的差异称为变异(variation)。变异是生物医学研究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严格的说,在自然状态下,任何两个患者或研究群体间都存在差异,其表现为各种生理测量值的参差不齐。 4.计量资料:对每个观察单位用定量的方法测定某项指标量的大小,所得的资料称为计量资料(measurement data)。计量资料亦称定量资料、测量资料。.其变量值是定量的,表现为数值大小,一般有度量衡单位。如某一患者的身高(cm)、体重(kg)、红细胞计数(1012/L)、脉搏(次/分)、血压(KPa)等 计数资料:将观察单位按某种属性或类别分组,所得的观察单位数称为计数资料(count data)。计数资料亦称定性资料或分类资料。其观察值是定性的,表现为互不相容的类别或属性。如调查某地某时的男、女性人口数;治疗一批患者,其治疗效果为有效、无效的人数;调查一批少数民族居民的A、B、AB、O 四种血型的人数等。 等级资料:将观察单位按测量结果的某种属性的不同程度分组,所得各组的观察单位数,称为等级资料(ordinal data)。等级资料又称有序变量。如患者的治疗结果可分为治愈、好转、有效、无效或死亡,各种结果既是分类结果,又有顺序和等级差别,但这种差别却不能准确测量;一批肾病患者尿蛋白含量的测定结果分为 +、++、+++等。 等级资料与计数资料不同:属性分组有程度差别,各组按大小顺序排列。 等级资料与计量资料不同:每个观察单位未确切定量,故亦称为半计量资料。 5.概率:概率(probability)又称几率,是度量某一随机事件A发生可能性大小的一个数值,记为P(A),P(A)越大,说明A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大。0﹤P(A)﹤1。频率:在相同的条件下,独立重复做n 次试验,事件A 出现了m 次,则比值m/n 称为随机事件A 在n 次试验中出现的频率(freqency)。当试验重复很多次时P(A)= m/n。 2.概率是描述随机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数值,常用P表示。随机事件概率的大小在0与1之间,P越接近1,表示某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大;P越接近0,表示某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小。习惯上将P≤0.05的事件,称为小概率事件,表示在一次实验或观察中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可视为不发生。 6. 随机误差:随机误差(random error)又称偶然误差,是指排除了系统误差后尚存的差。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观察值不按方向性和系统性而随机的变化。误差变量一般服从正态分布。随机误差可以通过统计处理来估计。 抽样误差(sampling error )是指样本统计量与总体参数的差别。在总体确定的情况下,总体参数是固定的常数,统计量是在总体参数附近波动的随机变量。 7.系统误差:系统误差(systematic error)是指由于仪器未校正、测量者感官的某种偏差、医生掌握疗效标准偏高或偏低等原因,使观察值不是分散在真值的两侧,而是有方向性、系统性或周期性地偏离真值。系统误差可以通过实验设计和完善技术措施来消除或使之减少。 8.随机变量:随机变量(random variable)是指取指不能事先确定的观察结果。随机量的具体内容虽然是各式各样的,但共同的特点是不能用一个常数来表示,而且,理论上讲,每个变量的取值服从特定的概率分布。 9.参数:参数(paramater)是指总体的统计指标,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总体参数是固定的常数。多数情况下,总体参数是不易知道的,但可通过随机抽样抽取有代表性的样本,用算得的样本统计量估计未知的总体参数。 10.统计量:统计量(statistic)是指样本的统计指标,如样本均数、样本率等。样本统计量可用来估计总体参数。总体参数是固定的常数,统计量是在总体参数附近波动的随机变量。 11.频数表(frequency table)用来表示一批数据各观察值或在不同取值区间的出现的频繁程度(频数)。对于离散数据,每一个观察值即对应一个频数,如某医院某年度一日内死亡0,1,2…个病人的天数。对于散布区间很大的离散数据和连续型数据,数据散布区间由若干组段组成,每个组段对应一个频数。 12.算术均数(arithmetic mean)描述一组数据在数量上的平均水平。总体均数用μ表示,样本均数用X 表示。 13.几何均数(geometric mean)用以描述对数正态分布或数据呈倍数变化资料的水平。记为G。 14.中位数(median)Md将一组观察值由小到大排列,n 为奇数时取位次居中的变量值;为偶数时,取位次居中的两个变量的平均值。反映一批观察值在位次上的平均水平。 15.极差(range)亦称全距,即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用于资料的粗略分析,其计算简便但稳定性较差。 16.百分位数(percentile)是将n 个观察值从小到大依次排列,再把它们的位次依次转化为百分位。百分位数的另一个重要用途是确定医学参考值范围。

(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2: 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报表封面 本套报表的封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主要反映基本建设单位(项目)决算报表负责人、编报人员情况;下半部分主要反映建设单位代码、性质、级次等信息。建设单位(项目)要按以下要求填写:1.单位名称:指主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建设单位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指主管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基建决算报表的人员 5.电话号码:指建设单位财务机构所在地的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指建设单位的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表报出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建设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建设单位如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单位性质:指建设单位的性质,分别按行政、事业、企业选择填列。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单位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以企业性质填列。 10.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为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填报。 (2)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

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个空格按照单位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报。 11.所在地区:指建设单位(项目)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实际填列。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本表主要反映建设单位(项目)年末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 表中有关项目“年初数”栏的数字,应根据上年末本表“年末数”栏的数字填列。在上年度决算未经审查批复以前,应填列最后上报的数字;上年度决算已经审查批复的,应按审批后的数字填列。 1.“待核销基建支出”:反映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填该项目。 2.“转出投资”:反映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的投资,根据“转出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建设的专用设施,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按照《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经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才能作转出投资处理。 3.“货币资金合计”:反映货币资金合计数,根据“银行存款”、“现金”和“有价证券”期末余额填列。(注:本科目反映内容为以前年度报表中“货币资金合计”和“有价证券”合计数) 4.“以前年度拨款”:反映以前年度拨入的到本年末尚未冲转的中

统计名词解释

1.参数(parameter):总体的统计指标或特征值。总体参数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变的。 统计量(statistic):由样本所算出的统计指标或特征值。 2.正态分布:以均数u为中心左右完全对称的分布,记为X~N(u, ) 标准正态分布:以均数为0,标准差为1的正态分布,记为u~N(0,1) 3.平均数:也叫平均值,是一组(群)数据典型或有代表性的值。这个值趋向于落在根据数据大小排列的数据的中心,包括算术平均数、几何平均数、中位数等。 标准差S:将方差开方,得到标准差,它是最常用的变异指标,标准差越大,说明数据的变异程度越大。 标准误S X:在统计理论上将样本统计量的标准差称为标准误,用来衡量均数抽样误差的大小。据此,样本均数的标准差称为标准误。 S p(样本率的标准差):率的标准误,用来描述样本率的抽样误差。 4.参数检验:总体分布已知,对其中一些未知参数进行估计或检验。这类统计推断的方法叫参数统计或参数检验。 参数检验:假定比较数据服从某分布,通过参数的估计量( , s)对比较总体的参数(μ)作检验,统计上称为参数法检验(parametric test)。如t、u检验、方差分析。 非参数检验:是指在统计检验中不需要假定总体分布形式和用参数估计量,直接对比较数据的分布进行统计检验的方法,称为非参数检验(nonparametric test). 5.率(rate):强度相对数,用以说明某现象发生的频率或强度。是某事物或现象发生的实际数与可能数的比例关系。 构成比(proportion):结构相对数,它说明一种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或分布,常以百分数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比(ratio):又称相对比,是A、B两个有关指标之比,说明A为B的若干倍或百分之几,它是对比的最简单形式。其计算公式为:比=A/B。 6.相关系数:用以说明具有直线关系的两个变量间相关关系的密切程度和相关方向的指标,称为相关系数,又称为积差相关系数。 复相关系数:是决定系数的平方根,相对系数的绝对值,用来度量应变量与多个自变量间的线性相关程度。 决定系数:是反映回归贡献相对程度的指标,是回归平方和与总体平方和之比。无单位,取值在0到1之间。 回归系数:直线回归方程= a+bX的系数b称为回归系数,也就是回归直线的斜率(slope),表示X 每增加一个单位,Y平均改变 b 个单位。 偏回归系数:是多元线性回归方程中的各个自变量的回归系数。 标准偏回归系数:将原始数据实施标准化变换后的直线回归方程中的偏回归系数,反映各变量对因变量的贡献大小。 零相关:指两个变量间没有直线相关的关系。 7. 统计描述:指选用恰当的统计指标,选用合适的统计表和统计图,对资料的数量特征及其分布规律进行测定和描述。 统计推断:从总体中随机抽取一定含量的样本进行研究,目的是通过样本的信息判断总体的特征,这一过程称为统计推断。 8.X检验:以卡方分布为理论依据,用途颇广的假设检验方法。 秩和检验:推断一个总体表达分布位置的中位数M和已知M0,两个或多个总体的分布是否有差别。 9.生存率:是指接受某种治疗的病人或患某病的病人中,经若干年的随访后,尚存活的病人数所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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