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行政管理制度集

行政管理制度集

行政管理制度集
行政管理制度集

内部文件

**集团

行政管理制度集

2011年9月

目录

制度一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相应内容:第七章考勤假期管理。 (3)

制度二关于员工请销假报告制度暂行规定 (4)

制度三行政办公纪律管理办法 (6)

制度四员工工装管理暂行办法 (7)

制度五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0)

制度六归档办法 (11)

制度七档案保管办法 (12)

制度八档案借阅办法 (13)

制度九电话费报销办法 (14)

制度十保密规定 (15)

制度十一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17)

制度十二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0)

制度十三天港集团安全保卫措施 (22)

制度一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相应内容:第七章考勤假期管理。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考核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培养时间观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集团在各个岗位工作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集团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集团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条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返岗后立即销假,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假条交至考勤员,未办理相应手续者一律视为各部室指派一名人员负责考勤记载,员工出勤情况要在考勤表中真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前考勤表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总经理办公室,考勤表是总经理办公室制作工资单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旷工。

第六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五种情况,试用期满员工休假未超过规定天数的,婚嫁、产假、丧假薪金照常支付;试用期员工只在休婚、丧、产假期间享受全额薪金。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期间扣除相应的薪金,每年累积不以5日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期间扣除相应的薪金,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特殊情况需经集团总经理特批;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假3日(不含法定假日),根据《德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婚假增加七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3天;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及小产按照有关规定休假;

2、配偶分娩可请假5天;

(五)丧假:

1、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及配偶丧亡可请假4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请假3天;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计算全年可请假天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第七条休假审批权限:

(一)部室负责人可审批本部门员工在2日以内(含2日)的休假;

(二)主管领导和主管项目经理可审批主管部室负责人及主管部室员工5日以内(含5日)的休假,超过2天的休假必须报送集团总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三)5日以上的休假均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对在本集团工作满一年,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集团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具体办法参照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因工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负责人;部门人员集体外出,必须请示部门主管领导。

第十条员工休假期满未按时到岗,也未履行续假手续的,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按旷工论处;达到15日(含15日)者集团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串岗、聊天、吃零食、打瞌睡及大声喧哗;不得因私事长期占用集团电话及拨打长途电话,不得上网聊天。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集团总经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

制度二关于员工请销假报告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严肃组织纪律,加强对集团员工出市的请销假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在岗员工包括:集团全部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临时聘用的作业

层员工,合作方派驻的人员及实习人员等。

第四条集团所有员工因公出市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集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员工因公出市请销假应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提前三日由集团负责人向集团总经理进行请示同意后方可出行。同时说明出行事由及去向、出行方式、出行及返回时间等相关内容,并通知相应部室负责人;

(二)出行返回后应及时向集团总经理进行销假;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回的人员,应向集团总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条员工在外出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联络方式及时有效。

第七条因本人原因未及时请假自行外出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由此产生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集团总经理办公室。

第十条本规定发布后,原集团已下发的与本规定不符的文件条款不再执行。

制度三行政办公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行政办公纪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集团制作胸卡的,上班须佩带胸卡;

第三条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玩电子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办公时间不得在集团电脑上上网聊天、看电影,不得看电视;

第六条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第七条上班时应穿西装或职业装,不能穿超短裙与无袖上衣,不得在办公室化妆;

第八条办公时间行政办公纪律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

第九条不得旷工、迟到或早退。未经请示2小时不到岗为旷工;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离岗者为早退,迟到两次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条由各部门负责员工的考勤,下月初汇总到总经理办公室;集团根据考勤情况增减工资,由财务部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请假须经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并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未在总经理办公室及时备案,集团以旷工论处,扣发工资;

第十二条所有公务电子邮件的发出,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未经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和相关部门经理同意,不得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秘密文件;

第十四条平时加班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备案;

第十五条节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时,服从集团安排;

第十六条因故临时外出,须请示部门经理;部门全体外出,必须请示总经理;

第十七条因公事须在市区办理者,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请示;部门经理需向主管领导请示;

第十八条应注意保密工作,集团及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不得外传,不得在访客前谈论集团及合作伙伴内部事宜;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集团总经理办公室;

制度四员工工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着装管理,树立和保持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体现企业文化和员工面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工装配发

第三条工装根据管理人员和司勤人员职业特点统一配发,其中:

1、管理人员

春秋冬装包括:西服上衣一件,裤子两条,长袖衬衣两件,领带一条(仅限男士),裙子一条(仅限女士)。

夏装包括:男士:短袖衬衣两件,裤子两条,领带一条;女士:套裙两套。

2、司勤人员

由集团根据其职业特点,统一配发职业工装。

第四条员工工装每满两年更新一次。

第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方可订制服装;今后更新服装的时间以首次定制服装的时间为准。

第三章着装管理

第六条员工在每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时间,必须穿着由集团统一定制的服装。未配发集团制服的新员工,应按集团工装的色系和款式着装。因工作需要,经集团总经理办公室核实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的人员,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不着工装。

第七条非正式场合男性员工可不系领带,但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类,白衬衣下摆必须扎在裤腰内。

第八条女性员工着西装时不得穿露趾凉鞋及皮鞋以外的其它鞋类。

第九条员工必须保证服装的干净整洁,衣服上不得有油渍、破损、汗渍及异味;鞋面应保持干净。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