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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幼儿园建设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幼儿园建设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幼儿园建设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幼

儿园建设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0〕20号)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1〕9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建设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扩建幼儿园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参照此标准进行改造。村屯幼儿园建设参照此建设标准执行。

二、建设规模

(一)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建设,应根据办园规模和园舍建筑面积指标、用地面积指标确定。

(二)招收3-6岁幼儿的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不超过12个班,最多不超过15个班。幼儿园规模为6班以下的参照规模6—12班的标准适当删减。幼儿园规模与班级规模如下表:

三、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幼儿园布局和选址

1.幼儿园布局应根据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考虑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的需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及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

2.园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与铁路、公路干道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

3.幼儿园不应靠近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养殖场、屠宰场、污水处理站等喧闹杂乱的场所,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

(二)建设用地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其中:

1.园舍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基底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等。幼儿园容积率不宜大于。

2.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共用活动场地和分班活动场地。共用活动场地宜集中设置,场地内配置各种活动器械、沙池、嬉水池及30米直跑道等,生均2平方米。分班活动场地宜分布在建筑物的四周,生均2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软质地坪,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活动场地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3.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面积、种植园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绿化用地面积应不小于生均2平方米,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尽量扩大绿化面积。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4.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如下表:

(三)规划设计

1.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人流疏散。

2.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3.幼儿园建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抗震、卫生等有关规定。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抗震等级应与当地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等级相同。

4.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物应朝向适宜,幼儿活动用房日照充足,生活用房与幼儿活动室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5.园内道路的布置应便捷通畅,道路的高落差处宜设坡道,主要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应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6.幼儿园有草地、树木,绿化率应不小于30%。

7. 室外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幼儿园有污水排放系统,并按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备。

四、园舍建设标准

(一)园舍建筑构成

幼儿园的园舍构成包括三部分: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

1.活动及辅助用房包括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和共用活动用房。

(1)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包含活动室、寝室、卫生间。每个班级应成套设置,其中活动室、寝室也可合并设置。

(2)共用活动用房包含音体活动室等。

2.办公及辅助用房

办公及辅助用房包含办公室、保健及观察隔离室、门卫室、会议室、图书室、档案室、配电室和教职工卫生间等。

3.生活用房

生活用房包含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消毒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开水及消毒间、炊事员更衣休息室等。

(二)园舍建筑面积

幼儿园园舍建设标准参照附表。

(三)园舍建筑标准

1.建筑层数。(黑)楼房建筑不宜超过三层幼儿园园内建筑层数不超三层。幼儿园的幼儿活动室及辅助用房应安排在三层及以下。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的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室内净高。活动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1米;办公及辅助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

3.抗震与建筑防火。抗震设防和建筑防火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4.走廊。教学及辅助用房走廊双面布房的不小于2.4米,单面布房的不小于1.8米。

5.楼房建筑的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应在两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米;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O.11米,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护栏杆净高不应小于1.2米,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2米,宽度不应小于O.26米;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6.地面。幼儿活动用房宜为暖性、弹性地面,门厅、走道、楼梯、厨房、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7.门窗。幼儿活动用房的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宜平滑、无棱角,在距地面0.7米处设幼儿专用拉手,不应设门坎和弹簧门。幼儿活动用房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米。幼儿活动室、寝室、厨房外窗均应加设纱窗。

8.照明及电器设施。活动室、寝室、办公用房等均应采用带保护罩的荧光灯,不得采用裸灯。各房间内应根据需要配置电源插座,幼儿用房插座离地面高度不应低于1.7米,并有保护盖板。保健室、厨房配餐间和幼儿用房宜安装紫外线灯具和显示开启的指示灯。

9.装修。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室内装饰材料的卫生标准,内墙面、顶面粉刷应符合环保、适用、经济、耐久、美观的要求,色彩要力求明亮活泼,所有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应做成小圆角。卫生间、厨房内墙面应做易清洁磁砖护壁至天棚。

室外装修建筑外墙面应严防雨水渗漏。幼儿经常接触的1.3米以下的外墙面不应粗糙。建筑外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和建筑节能要求。

10.卫生间。卫生间的盥洗池高度宜为-0.55米,宽度宜为-0.45米,水龙头的间距宜为-0.4米;每班卫生间设置水龙头至少6个。卫生间宜配置幼儿蹲便器、小便器,或设置瓷砖贴面砖砌的大便槽、小便槽;每班卫生间设置厕位不少于6个。提倡男女分厕,卫生间厕位之间宜设置架空隔板,并设置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7米,沟槽式的槽宽为-0.18米。

改、扩建的幼儿园,卫生间应临近幼儿活动室和寝室。

11.厨房。厨房装修标准及设施配置应符合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厨房应设置出屋顶的垂直烟道。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如使用罐装燃气,应设置钢瓶间。

附件:

幼儿园园舍建设标准

(完整版)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修订条文 (2019年版) 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1总则 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 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

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 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5living room 供婴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6unit of living room 供婴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9多功能活动室multi-functional room 供全园婴幼儿共同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10(此条删除) 2.0.11喂奶室nursing room 2.0.12 2.0.13晨检室(厅)morning inspection room 供婴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

3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1.1 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2. 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 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 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6. 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1.3 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 3.2 总平面 3.2.1 托儿所、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3.2.2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A 合建的既有建筑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其基地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规定; 2

最新幼儿园建设标准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

《上海市幼儿园园长课程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幼儿园园长课程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教育部《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的精神,市教委《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及《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以下简称《课程指南》)的要求,继续增强幼儿园园长的课程管理意识,明确园长课程管理的基本职责,提升园长的课程管理能力,确保课程管理的实效性,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园长在课程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责 1、园长要充分认识课程管理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园长是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的课程改革、课程建设、课程实施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自觉地承担幼儿园课程的管理责任,并能依照法规实施幼儿园的课程管理。 2、园长要立足于本园的实际情况与课程发展的定位,逐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园课程的管理要求,对幼儿园所积累的课程建设经验、开发的课程资源等进行系统的管理,形成适合本园和幼儿发展需要的课程运作流程和管理机制,建立课程管理组织,健全与完善课程管理制度。 3、园长应该加强对幼儿园课程实施的组织管理,制定和完善幼儿园课程的实施方案,对幼儿园课程的实施进行指导与监控,保障课程的有效实施。 4、园长要根据《课程指南》的要求,建立课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制度,定期进行课程质量的评价与分析,提升课程对幼儿发展的促进作用。 5、园长要成为幼儿园课程实践的指导者、支持者与服务者。为保障与提高幼儿园课程的质量,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为支持教师参与课程决策、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丰富的、具有实效的教育培训,尤其应该加强园本培训的实践与研究;要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与精神环境,为幼儿园的课程实施提供各种保障性的资源条件。 6、园长负有向教职员工、幼儿家长以及社区、上级领导部门解释、宣传课程理念与实施途径的责任,并充分调动与利用各种力量参与幼儿园的课程建设,为课程实施创建良好的氛围。

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南]

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南] 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活动及辅助用房 ,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办公及辅助用房 ,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二,资料兼会议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22、25、30平方米~供教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开会及对外接待之用。 ,三,教具制作兼陈列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15、20m平方米~供制作陈列教玩具之用。 ,四,保健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4、16、18平方米~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之用。 ,五,晨检、接待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8、21、24平方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 ,六,值班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师值班住宿使用~也可兼作教工单身宿舍。 ,七,贮藏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36、42、48平方米~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之用。 ,八,传达室全国使用面积10平方米~供门卫人员值班及收发之用。

幼儿园最新建设标准

幼儿园最新建设标准

原则:“以幼儿为本”,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二 幼儿园建设项目规模与项目构成 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与服务人口数量、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构成。 1.幼儿园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 与之前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1988)、《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相比,新标准中将幼儿园的建设规模由原来的3个分类增加至4个分类,并规定了不同规模分类对应的服务人口(如下图所示): 2.幼儿园建设项目构成 与之前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1988)、《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相比。新标准中对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划分更加细化、明确。 例如:新标准中规定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建筑设备构成。其中场地包括室外游戏场地、集中绿地两部分;房屋建筑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三部分;建筑设备包括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梯及弱电系统等。

三 幼儿园选址与规划布局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幼儿园选址应考虑的因素、符合的原则;园区总平面规划的内容、原则。 1.幼儿园的选址 新标准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相比,除了包含《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中提出的6个基本原则之外,还新增了2个基本要求: (1)新增对不同规模幼儿园选址的要求。如“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在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也应有防护措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 (2)新增对农村幼儿园选址的要求。如“农村幼儿园宜设在集镇或毗邻乡村中小学,应避开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填埋场及水面等不良环境”。 2.幼儿园园区总平面规划 新标准对园区总平面规划提出了三项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幼儿园活动用房的采光、园区道路布置、室外地面游戏场地面积、园区绿化、园区出入口、园区建筑设备要求等。 在园区总平面规划中,新标准细化了室外地面游戏场地的人均标准、园区绿化等标准。如: “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分班游戏场地宜了邻近活动室布置,其数量应至少能容纳n-2个班(n为全园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室外地面游戏场地宜为软质地坪,应保证1/2以上的游戏场地冬日日照时间不少于2h。”

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蚂蚁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6d508048.html, 上海市幼儿园 建设标准 总则…… 建设规模、网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 计 3.1 建设规模........ 3.2 设点布局........ 3.3 选址........... 3.4 总平面设计??… 4.2 用地面积指标 ...... 5.2 活动及辅助用房...... 5.3 5.4 生活用房...... 5.5 建筑面积指标......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件一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附件二幼儿园套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2- 1、图2-2、图2- 3)……

1.0.1 0?6岁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初始阶段。 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 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对0?6岁幼儿进行早期保育和教育管理一体化,是本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和掌握建设标准,使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本标准是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征地、设计和审批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在1995年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实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及依据国家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 —87)等文件修订。 1.0.2 本标准适用范围是本市新建的普通幼儿园。 中心城幼儿园的新建(迁建)或改扩建项目,如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经市、区教育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可因地制宜对用地和建设内容作适当调整。 对建设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等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在执行本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办园需要增加幼儿园用地面积和园舍面积,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1.0.3 园舍建设必须确保安全适用、美观耐久。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幼儿园使用特点、地区规划要求、周边环境和节约用地原则做好总平面设计。 幼儿园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具有超前性和可持续发展。幼儿园建设必须满足幼儿园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和室外游戏场地的需求。 本标准是普通幼儿园建设的最低要求。在满足基本设置要求和办学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幼儿园办出特色,在建筑风格和造型上有所创新。 3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3.1 建设规模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幼儿园建设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0〕20号)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1〕9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建设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扩建幼儿园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参照此标准进行改造。村屯幼儿园建设参照此建设标准执行。 二、建设规模 (一)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建设,应根据办园规模和园舍建筑面积指标、用地面积指标确定。 (二)招收3-6岁幼儿的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不超过12个班,最多不超过15个班。幼儿园规模为6班以下的参照规模6—12班的标准适当删减。幼儿园规模与班级规模如下表: 三、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幼儿园布局和选址 1.幼儿园布局应根据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考虑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的需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及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 2.园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与铁路、公路干道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 3.幼儿园不应靠近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养殖场、屠宰场、污水处理站等喧闹杂乱的场所,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 (二)建设用地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其中: 1.园舍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基底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等。幼儿园容积率不宜大于0.65。 2.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共用活动场地和分班活动场地。共用活动场地宜集中设置,场地内配置各种活动器械、沙池、嬉水池及30米直跑道等,生均2平方米。分班活动场地宜分布在建筑物的四周,生均2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软质地坪,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活动场地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3.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面积、种植园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绿化用地面积应不小于生均2平方米,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尽量扩大绿化面积。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4.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如下表: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幼儿园建筑设计基本要求 幼儿园的任务 1, 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 2, 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 3,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之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性格完整健康,行 为习惯良好,初步的自然与社会常识). 4, 幼儿园教育对象是3-6岁儿童(保育与教育的机构) 5, 幼儿园教育纲要:幼儿园的教育课程没有明显的教育课程的区分,大概由健康,人际关 系,环境,语言,表达等六个领域以及各种活动构成.各个领域相互融合,决定教学容. 幼儿园指导纲要的要点 教育课程的编排 教育课程的编排由领域围与年间活动构成,课程容相互融合, 无明确的科目区分. 领 域 围 领域的种类 领域的容 健康 ·活泼,轻松愉快地成长,体会充实感. ·充分的活动自己的身体,循序渐进的活动. ·养成健康,安全的生活习惯及生活态度. 人际关系 ·享受愉快的幼儿园生活,体会通过自己的力量达到目的的充实感.

·与周围的人的相互交往中培养对他人的爱与信赖感. ·养成社会生活中良好的习惯及态度. 环境 ·培养与周围环境的亲近感,并在与自然的接触中培养对各种事物,现象的兴趣与关心. ·周围环境与自身的关联中,进行发现与思考,并将其应用在实际生活中. ·对周围事象进行考察,思考,学习,丰富对事物性质,数量,文字等的感觉. 语言 ·使儿童体会用语言表达自己的心情时的快乐. ·学会倾听别人的语言及谈话,尽量说出自己所经历的,所思考的事,体会相互交流的乐趣. ·在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语言的同时,多接触连环画与故事书等,并要经常与老师,小朋友相互交流. 表达 ·培养对各种美好事物丰富的感受力. ·用自己的话表达自己所感受到,思考到的东西,并体会其中的乐趣. ·培养对生活的形象思维,并感受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 一年中举行活动 的容 幼儿园的入学典礼,六一儿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运动会,圣诞节,元旦,结业典礼等. 幼儿园建筑的要求 1, 安全(一切从保护儿童,不受伤害的角度出发). 2, 卫生(让儿童健康地生活). 3, 舒适(让儿童身心全面发展). 4, 个性(吸引儿童,增色环境) 空间,设施构件的比例与尺度及色彩都以儿童对象. 幼儿园的分类及规模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3 建设规模、网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3.1 建设规模……………………………………………………………() 3.2 设点布局……………………………………………………………() 3.3 选址……………………………………………………………………() 3.4 总平面设计……………………………………………………………() 4 用地面积指标………………………………………………………………() 4.2 用地面积指标………………………………………………………() 5 建筑面积指标………………………………………………………………() 5.2 活动及辅助用房……………………………………………………() 5.3 办公及辅助用房……………………………………………………() 5.4 生活用房……………………………………………………………() 5.5 建筑面积指标……………………………………………………() 6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件一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附件二幼儿园套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2-1、图2-2、图2-3)……………………………()

1总则 1.0.1 0~6岁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初始阶段。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对0~6岁幼儿进行早期保育和教育管理一体化,是本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和掌握建设标准,使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本标准是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征地、设计和审批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在1995年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实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及依据国家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等文件修订。 1.0.2 本标准适用范围是本市新建的普通幼儿园。 中心城幼儿园的新建(迁建)或改扩建项目,如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经市、区教育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可因地制宜对用地和建设内容作适当调整。 对建设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等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在执行本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办园需要增加幼儿园用地面积和园舍面积,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1.0.3 园舍建设必须确保安全适用、美观耐久。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幼儿园使用特点、地区规划要求、周边环境和节约用地原则做好总平面设计。 幼儿园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具有超前性和可持续发展。幼儿园建设必须满足幼儿园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和室外游戏场地的需求。 本标准是普通幼儿园建设的最低要求。在满足基本设置要求和办学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幼儿园办出特色,在建筑风格和造型上有所创新。 3 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上海市幼儿园分等定级评分标准

园舍设施15分园舍条件 1.辟有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0.2 2.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25%。0.2 3.分班活动定人均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注(1)。 0.2 4.分班活动室通风,采光条件好。0.1 5.按每三班设一间的比例,配备专门活动室(例音体室、建构室、美工室、科常等)。 0.1 6.每二班应配有一间盥洗室等。注(2) 0.1 7.有独立的保健室、观察室(隔离室)和厨房。0.15 教玩具器械 1.每六班、九班、十二班配备的大型运动器具应分别不低于六件、八件和十件。注(3)0.3 2.每班拥有结构造型、角色游戏绘画制作、体育活动与音乐感、数形常识等类的玩具材料。数量上能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 0.5 3.每班有内容题材丰富的适合该年龄幼儿阅读的图书,幼儿人均拥有量不低于四册。注(4)0.25 设施配备 1.园内设有嬉水池、沙池(或沙箱)、动物饲养角和种植角。0.2 2.分班活动室内有开放式幼儿玩具橱。0.1 3.专门活动室设施的配备、材料的提供能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 0.4 4.保健室与观察室的设施符合卫生要求,观察室还应为病儿提供一定的活动材料。 0.1 5.盥洗室内设施符合规范。 0.1 6.厨房布局合理,并应专门设立熟食间,配置必要的食品贮存和食品加工设备。0.1 人员条件13分学额编制 1.工作人员数符合上海市全日市幼儿园行政人员和职工编制配备标准。注(5) 0.4 2.小班每班幼儿人数不多于25人,中班不多于30人,大班不多于35人。注(6)0.6 任职条件

1.园长(或主要负责人)具有大专学历和五年以上的学前教育经验(含三年管理经验);具有中专学历和十年以上的学前教育经验(含三年管理经验);或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园长(或主要负责人)应接受园长岗位培训,掌握幼儿园全面管理知识,熟悉保教业务。0.1 2.全园教师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程度以上,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注(7)0.1 3.保健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卫生部门的岗位培训;或具有卫生系列初级以上职称。注(8)0.4 4.财会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专业培训,并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0.1 5.主要炊事员须达到四级厨工水平。0.1 6.保育员、清洁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相关培训。0.1 园务管理12分目标计划管理 1.幼儿园有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规划和目标能充分体现全面管理的指导思想,并突出保教重点。规划和目标符合相园实际。0.4 2.围绕目标的实现,有阶段实施计划。计划切实可行,并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0.3 3.对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和总结,总结一分为二,实事求是。0.32 组织机构管理 1.园内组织机构的设置安排体现精简、高效的原则。 0.3 2.各级机构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0.3 3.对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有切实的考核措施。0.42 财产及档案管理 1.遵守财务制度,计划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园长应掌握财务和经费情况。 0.3 2.建有物品登记和保管制度,管理状况良好。0.1 3.有一定的措施保证场地、设备和教玩具的充分使用。0.3 4.有完备的管理档案、保教业务档案和能提供丰富的教育信息的资料。0.2 5.档案和资料的管理良好,且能发挥作用。0.14 保教业务管理

农村幼儿园建园标准

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2010年7月 一、总则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与规模 (二)规划设计 三、建设标准 (一)建设用地标准 (二)园舍建筑组成 (三)园舍用房面积 (四)园舍建筑标准 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一)总体要求 (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五、教职工配备标准 六、经费保障 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 2.山东省农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一、总则 (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农村学龄前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及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农村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农村幼儿园评估的基本标准。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农村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各类幼儿园。农村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与规模 1.农村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提倡大村及偏远小村独办、相邻小村联办。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幼儿园建设规划b标准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发布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 幼儿园建设标准 (1988年7月14日)(88)教基字10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活动及辅助用房 (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办公及辅助用房 (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二)资料兼会议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22、25、30平方米,供教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开会及对外接待之用。 (三)教具制作兼陈列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15、20m平方米,供制作陈列教玩具之用。

幼儿园建设标准(20210228025344)

1 总则 ...................................................... () 2 术语 ...................................................... () 3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 3.1 建设规模.......................................... () 3.2 设点布局.......................................... () 3.3 选址............................................. () 3.4 总平面设计....................................... () 4 用地面积指标............................................... () 4.1 一般规定.......................................... () 4.2 用地面积指标..................................... () 5建筑面积指标.............................................. () 5.1 一般规定.......................................... ( 5.2 活动及辅助用房................................... () 5.3 办公及辅助用房......................................... () 5.4 生活用房................................................ () 5.5 建筑面积指标............................................ () 6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

2017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doc

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 1.0.1 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 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 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 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 ( 包括托、幼合建的 ) 分为: 大型: 10 个班至 12 个班。 中型: 6 个班至 9 个班。 小型: 5 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班 21~ 25 人。 2.幼儿园:小班 20~25 人,中班 26~ 30 人,大班 31~ 35 人。 第 1.0.4 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 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 2 章基地和总平面 2.1 基地选择 第 2.1.1 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 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 2.1.2 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 第 2.2.1 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 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 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 2.2.2 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 2.2.3 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60m2。各游戏场地之间 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

《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

《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 (征求意见稿)》 材料目录 1、《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试用说明2、《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课程部分3、《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幼儿发展部分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2008年4月18日

《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试用说明 为全面推进本市幼儿园深化课程改革,切实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和谐的发展,特制订《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质量评价指南》)。 一、《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的意义 1、试行《质量评价指南》是推进本市幼儿园二期课程改革的需要。 本市幼儿园实施的二期课改,在《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以下简称《课程指南》)精神指引下,加强了幼儿园课程与幼儿发展的联系,倡导幼儿主动参与各种活动,注重幼儿的潜能开发、创新精神和各种良好习惯的培养;加强了幼儿园课程与家庭教育、社会生活的联系,幼儿园、家庭与社会合作、互动关系正在建立;加强了幼儿园课程园本化实施的力度,为幼儿园的个性发展与幼儿园文化的建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发展平台。为了全面推进深化课程改革,依据《课程指南》的评价的原则要求,汲取各区县、幼儿园对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的实践经验,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保教质量评价体系。通过《质量评价指南》试行,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保教质量评价系统,形成幼儿园课程质量监控与评价的机制,以全面推进和深化幼儿园的课程改革。 2、试行《质量评价指南》是增强质量意识,提升保教水平,促进儿童和谐发展的需要。 《质量评价指南》从全面反映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分别从幼儿园课程和幼儿发展两大部分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指标与标准,努力将新的教育观念、理论和《课程指南》的要求具体化,并渗透在各项评价指标中。《质量评价指南》的试行,可以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凸显素质教育的要求与导向,为幼教工作者从观念到行为的转变提供操作性的“指南”,为教育教学诊断和质量提高提供依据,保证每一所幼儿园保教质量达到基本的水准。

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

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 幼儿园室外环境建设标准 1、幼儿园需独门独院,房屋建设符合保教要求,牌匾活泼醒目。 2、幼儿园周围无污染,绿化、美化、净化、硬化达标。 3、室内外幼儿文化氛围浓厚,园训上墙,书写美观规范。体现出在现代中显古朴,在热闹中显韵味,在展示中显思想,在活泼中显儒雅。 4、室外有5种以上大型玩具,大型玩具区为三合土地面(已经硬化的在玩具下铺地毯)。每班有供幼儿开展各类游戏活动的玩具,人均5套以上,室外为幼儿开辟沙坑、水池和动、植物角。 幼儿园活动室布置标准和要求 1、表格: 月、周活动计划和日活动安排、幼儿出勤表、幼儿一日生活细则统一打印上墙(不要直接贴,下面做衬或加框。位置园内统一要求)。 2、墙饰: 墙饰是为教学服务的场所,应充分体现出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认识变化过程,可以是幼儿的问题、采访、解答,也可以是与主题相关得知识点画面,还可以是幼儿学习过程中的实录(照片、观察记录、个人作品、语言表达等)。 ?教师在墙饰中所起的作用应保证知识点先期引发、幼儿后期经验及时交流,并合理规划、美化装饰主题墙饰的画面,使其具有教育与装饰功能。 ?主体墙饰的保留时间一般为1-3周,随着新的主题的生成,过去的墙饰自然被替换。 ?要求墙饰要底衬,便于幼儿作品的取放。(如可用海面外包布或用当地竹席)要用丰富多样,具有本土特色的材料布置,避免一味追求花花绿绿。 3、设备: 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并按活动内容整体摆成椭圆形(小班)或分组摆成正方形、长方形(适合大、中班)等造型,禁止像一般小学那样成排摆放。每班有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有水杯柜(水杯不许在架上扣放)、每个幼儿一个水杯(必须是不锈钢或搪瓷的,禁止用塑料的)、毛巾架,每个幼儿一条毛巾(用纯棉的不要带图案的,在毛巾的中间用红线订个环挂在毛巾架上,毛巾之间要有空隙),有供幼儿饮水的保温桶(饮水机),流动水洗手箱,二类园要求班班配电视机、vcd。以上设备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各班有安全卫生的降温、取暖设备。火炉周围要有防护栏。 4、活动区基本要求 ① 数量:每班设4—5个,这些角、区要能同时容纳下幼儿总数或多于幼儿总数。 ② 分割:活动区界限明确,可以利用桌子、玩具架或积木、纸箱作为分隔物。其高度要低于儿童的身高,以便于儿童观察全局和教师观察儿童。 ③ 开放:活动区是为了满足儿童活动兴趣和发展需要,加强幼儿的相互交往而设置的。活动区的开放,有利于儿童了解都有哪些活动可供选择。一个主题游戏可以混合在几个活动区域进行。儿童一个兴趣没有了,他可以再去选择其他内容的活动,一个游戏他也可以玩出多种花样。如儿童离开娃娃家去搭积木,或从娃娃家出来“买菜”,“带孩子”看病,去“加工厂”上班等。开放的活动是为了便于儿童从一个活动区转移到另一个活动区,如果有的活动区设置在活动室外,要让儿童了解这一情况,并允许他们往来于这些地方。 ④ 合理:根据每一区的特点和本班实际情况来具体安排。图书区、认知区和美

幼儿园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幼儿园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 X X X – 2 0 1 0 2010 北京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 X X X – 2 0 1 0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月日 X X X X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言 编制《幼儿园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180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基本情况进行收集和统计,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幼儿园抽样进行实地调研,查阅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幼儿园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园舍构成,幼儿园布局、选址、规划与建设用地,园舍建筑面积指标,园舍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珏、马斌、韩叶祥、蒋瞻、徐迎春、凌虹、马晓东、孟媛、胡夏闵、顾永进、孔庆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月

2019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 2019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 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 1 章总则第1.0.1 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 10 个班至 12 个班。 中型: 6 个班至 9 个班。 小型: 5 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 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班 21~25 人。 . . .

2.幼儿园: 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35 人。 第 1.0.4 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 2 章基地和总平面 2.1 基地选择第 2.1.1 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 2.1.2 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 2.2.1 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 2.2.2 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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