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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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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坚决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奖惩力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由于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致造成事故、障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惩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现依照《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供电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所辖市(县)供电局、供电分局、公司、直属单位所从事的生产、基建、多经等一切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

第3条本规定由安监部考核,工会、人董部、监察室监督执行。

第4条本规定所定各项处分条款如有轻于上级有关处分规定的,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章奖励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任务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5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经公司安委会讨论确定,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给予领导集体一定奖励;对其中成绩突出者上报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表彰、奖励。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2、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所采取措施扎实有力。

(1)全年未发生因人员责任造成中断公司安全记录的事故,未发生火灾事故和同等责任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其它事故;

(2)全年未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3)全年未发生因人员责任造成的一类障碍和恶性未遂事故;

(4)生产班组连续两年无异常和未遂事故。

3、积极采用和推广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所在集体人员中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第6条每年在全公司围开展“安全生产标兵”评选活动,凡符合条件,经投票推选和公司“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标兵”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其中成绩突出者上报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标兵”评选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7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经公司安委会讨论确定,由公司授予“优秀安全监察(督察)人员”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其中成绩突出者上报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表彰、奖励:

1、对安全监察(督察)工作有高度责任心,敢抓敢管,忠于职守,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参谋,使本单位安全形势逐年好转,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监察(督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并有所创新。

2、制订的安全措施周密,采取的事故防措施得力,避免了事故或杜绝了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第8条被授予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标兵”和“优秀安全监察(督察)人员”的集体和个人由公司统一进行表彰奖励。在公司表彰奖励前,上述先进集体和个人如发生否决条件者,则取消表彰奖励资格。

第9条对在安全生产中发现重大隐患或制止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违章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单独给予奖励。

第三章惩处

本规定仅对因失职、违章行为造成事故、障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惩处;对日常工作中未造成后果的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者按公司其它规定予以处理。

第10条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依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对照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对事故、障碍、未遂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原则是:由于故意违章或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以致发生事故者从严;由于事先对事物、事情认识不足或存在公认的客观因素以致发生事故者酌情处分(处分尺度必须掌握在各项条款的围)。第11条事故处分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惩处,凡受行政处分者按《供电局职工待岗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对事故单位的经济考核也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及奖金分配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12条行政处分等级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责任较轻、不够行政处分的有关人员可给予待岗、停发综合奖、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13条事故责任者的惩处:

1、发生特大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及以上处分;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工区)级领导及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负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5)职能部室人员或单位专职由于二十五项反措不落实,现场监察、检查不力,工作失职,视情节给予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

2、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和火灾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工区)级领导及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负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5)职能部室人员或单位专职由于有关反措、安措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现场监察、检查不力,工作失职,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3、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及以上处分;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工区)级领导及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负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5)职能部室人员或单位专职由于有关反措、安措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现场监察、检查不力,工作失职,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4、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工区)级领导及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负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5)职能部室人员或单位专职由于有关反措、安措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现场监察、检查不力,工作失职,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至行政记过处分。

5、工作严重失职或严重违章造成恶性误操作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负领导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至行政警告处分。

6、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至行政警告处分;

(3)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7、由于失职或违章造成一般电网、设备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至行政警告处分;

(3)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8、发生一般电网、设备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停发3个月综合奖,性质和后果严重的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停发2个月综合奖;

(3)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9、发生责任一类障碍和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停发3个月综合奖至行政警告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停发1个月至6个月综合奖处分;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及事故责任班组的班组长应负事故领导责任的,停发1-3个月综合奖。

1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至行政警告处分。如发生触电、高处坠落人身重伤事故,视情节可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1个月至6个月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及事故责任班组的班组长应负事故领导责任的,停发1-3个月综合奖。

11、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1)对负主要责任者停发3个月综合奖。如发生触电、高处坠落人身轻伤事故,视情节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视情节可给予待岗3个月处分;

(3)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半个月综合奖。

12、发生一般障碍、未遂事故及安全异常:

按情节对主、次要责任者停发300~1000元综合奖。

第14条对违章的处理:

1、公司安全生产督察队在现场检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违纪行为按公司《违章考核规定》考核。

2、对性质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除了给予经济惩处外,还应在公司各类新闻媒介上予以公开曝光。

3、对严重违章行为责任者的处理:

(1)凡发生带负荷拉、合刀闸;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刀闸);不论是否导致事故: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3个月综合奖。

(2)凡发生不验电接地,不挂地线进行违章作业,不论是否导致事故: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及以上处分;

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3)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失去保护者,不论是否导致后果: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及以上处分;

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4、凡发生上述严重违章行为的责任班组和变电所取消当年荣誉称号(含等级班组)的评比资格。

第15条同一单位一年重复发生人员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章行为的要加重惩处,对责任单位、部门的有关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16条对上级反措不能及时贯彻落实或对两措落实不到位致使同类不安全情况重复发生的,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第17条上述各类事故和违章中,直接责任者的处分同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比照主要责任者降低一级处分;一定责任者比照次要责任者降低一级处分。

第18条发生事故、责任障碍、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上报,隐瞒事故的重要情节,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躲避调查的,对责任者的处理按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有关容执行。第19条本章中所涉及的事故单位,对党委(支部)书记的行政处分比照本单位行政正职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党处分由上级党组织根据情况决定。

第20条发生第13条1-4类事故时,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的处分按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有关容执行;党委书记的行政处分比照行政正职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党处分由上级党组织根据情况决定。

第21条各类事故奖惩经审定后如发现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一经查实,将重新并加重处分,对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第四章奖惩管理

第22条事故发生经确认是当事人违章、失职等个人行为造成,而事故责任单位领导一贯重视安全,制度齐全,技术监督落实,考核管理较为严格,安全实绩也一直较好的,对该单位领导的处分按规定的权限报省电力公司或经公司安委会同意,降低一级处分或酌情处分。如事故责任者工作表现一贯很突出,且事故发生时没有违章及失职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同意,可降低一级处分或酌情处分。

第23条属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和惩处的,经公司安委会同意后,提出书面报告,经省电力公司审定批准后执行;属本公司自行对安全生产奖励和惩处的,抄报省电力公司备案。

第24条奖励资金的来源:省电力公司批准的加奖由省电力公司发放,本公司确定的安全生产奖励由公司

发放。

第25条各类事故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劳动工资部在奖金或工资中扣除,纳入应付工资并备查登记。事故扣款不得列入成本。

凡事故单位普降的岗位工资由公司劳动工资部从其工资基金中扣除,不再返回,公司直属单位直接扣到个人。

第26条本规定经供电公司十三届三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1997年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同时作废。

第27条本规定与公司其它有关规定不符时,按本规定执行,其解释权属供电公司安监部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

2、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 贡献的; 第三条奖励方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个人可奖一百元至一千元;集体可奖五百元

至二千元。 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2、被集团、市建委、市安全监察部门、市总工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按评选单位的规定支付

奖金。 3、对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颁发的奖金, 由违章罚款专项中列支。 1、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2、凡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 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千元至一万 1、对第六条1—4款的处罚,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违

章罚款通知单》对处罚个人或单位进行扣款,并附一份《违章罚款通知单》给被处罚个人和单位,作为扣款依 据。 罚款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 任。 1、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公司先进个人和先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附件1: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

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

XX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XX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奖惩长效工作机制,惩戒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是XX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XX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委、各站所和企业。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每年一次。 一、奖励 1、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具有先进性、可靠性,为企业安全生产带来显着成效的; 2、积极主动排除险情,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恶化、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现场隐患整改力度大并取得积极成效的; 5、敢于制止违反安全法规,杜绝重大伤害或火灾事故

的。以上奖励项目由安全部门调查核实后专题报告总经理,予以通报表扬与奖励。 6、发现并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二、处罚 1、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处罚1000元; 2、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包括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元; 3、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处罚5000元; 4、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工伤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按其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5、对违反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外来承包工程单位及个人,按违反相关规定处罚。 三、奖惩款项的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开出罚款通知单,由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办理罚款手续,罚款由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奖励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本制度中规定的奖励经费,其来源为单位设立的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由罚款专项资金组成。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1、总则 1.1为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3公司系统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罚。 1.4公司系统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5奖惩意见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经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1.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2、表彰和奖励 2.1公司系统每年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表彰工作由其上一级单位实施: (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 (2)连续三年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公司、子公司。 (3)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发供电企业。 (4)连续三年无一类障碍及事故的调通中心、各省调度通信机构。(5)实现安全施工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电力建设企业。 2.2公司每年对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办法》兑现奖励。 2.3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所属单位和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情况报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2.4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

某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某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 定正式版

某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层层把关人人控制的局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不能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4、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条款 1、安全生产奖分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条款。 2、电厂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2.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条件: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内实现安全生产3个100天。 2.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不超过三个:部门(或科室)一个,车间一个,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违章指挥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条例。 (一)基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下颚帽系,禁止穿拖鞋或赤脚、赤膊作业,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100元/人·次。 2特种作业人员递交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进行查验并交复印件一份。未经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即上岗作业的(以教育登记卡及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为依据),处罚50元/人。 3.电工、电焊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安拆、操作人员)、架子工(含其他登高架设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4.对上级检查人员或项目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不回复相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100元/项。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防坠器失效或超过规定检测期限的,处罚1000元。 2)操作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的,处罚100元/处。 3)钢丝绳使用超过报废标准未更换;滑轮运转出现卡阻、支座松动;钢丝绳固定端少于四个绳夹的,处罚100元/处。 4)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破损的,处罚100元/处。 5)超载(超过规定重量、承载人数)使用的,处罚100元/次。 6)架体与建筑物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或架体附着与外架连接的,处罚100元/处。 临时用电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非专业持证电工进行用电操作、搭接电源的,处罚100元/次。 2)违章使用花线、护导线;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参数不符规定的,处罚100元/处。 3)私拉乱接,将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上、存在一闸多机现象(一个开关箱或一个回路控制2台及以上设备)、电源线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的,处罚100元/处。 4)不按规定架设电线;工作行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处罚100元/次。 5)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的,处罚100元/处。 6)未对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或相关记录缺失的;检修时不挂设安全警示牌、带电作业的,处罚100元/项。 7)对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处罚200元/项。 脚手架、操作平台 1)立杆、横杆、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100元/处。 2)脚手架外侧未张挂安全网;未挂设安全平网;未在作业层设置随层安全网或张挂不全、不牢、网面破损的,处罚100元/处。 3)用于搭设脚手架的立杆、横杆、扫地杆、连墙件刷黄色油漆,剪刀撑及“四口”、“五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暂行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2、考核金额标准 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100元、组长150元、班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等)300元、副厂长400元、厂长500元。 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300元、员工100元。 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安委会及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奖励 奖励内容 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其他类型的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着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着成绩者。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 4、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 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100元/次。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3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实施细则 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我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调动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者,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贯彻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细则中有关事故定义及责任的划分,执行<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事故(障碍)调查管理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2

第六条公司每年对实现下列目标的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未发生人身死亡及重伤事故(含外包工程及临时用工); (二)未发生特大事故和责任性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三)未发生责任性重大火灾事故; (四)未发生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 (五)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六)未发生一般性责任事故,实现全年无事故。 第七条每年将按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安全目标奖,突出奖励生产及参与生产管理的有关部门。 第八条年度内各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目标及考核内容,由安全科核定奖励金额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 第九条年度内未完成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目标及考核内容,将按考核规定从核定奖励金额中扣除全部或部分奖励金额。 第十条奖励数额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 (一)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标兵单位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数额由公司另行决定)。 (二)有下列贡献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奖励50—1000元: 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题库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填空题 1、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2、大唐集团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 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5、《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要求各单位建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以及相应的基金管理制度。 8、集团公司每一年对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等先进单位以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9、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各单位可随时申报,其中直属企业直接向集团公司申报,分支机构、子公司所属企业应通过其上一级企业向集团公司申报,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分。 11、《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将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

行。 12、《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1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或开除厂籍的处分。 1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同时给予2000~2500元的经济处罚。 15、《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16、《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有关领导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并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7、《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18、《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19、《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 20、《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 21、《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直至降级处分,并给予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x建筑工程公司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总则 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执行建设 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全面履行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 各类事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过 程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步入正规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 1)、公司各项目部内的各个岗位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及实习生不 计入该考核制度); 2)、试用期内及实习生也可参考本管理手册所列规则进行评定(原 则上不做奖罚处理),其结果可作为转正或提前转正及录用的依据; 3) 公司今后正式发文说明纳入受该考核制度管辖的部门或员工。 、 3 本制度颁布后(或今后有员工转正入职后),须阅读并签名,表明本人已、 看过并理解本管理制度,并自愿接受本制度的管理和约束; 4 本制度颁布后,各项目员工因条件具备公司的奖罚条例后,如无异议的, 、 将在行政部发文公示奖罚处理结果后的下一个月的工资中体现奖罚处理结果;

5 、 本制度在今后如有修订的,将按新版本实施(须同步更新受辖员工签名确 认),实施之日后,旧版本自动作废,并以新版本的颁布日期作为新旧版本执行的分界线。 6 、 本管理制度为本公司强制执行的管理制度,并在颁布后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如落实过程中存有争议或疑义的,可书面咨询或申诉公司行政部(7日内未递交申诉书的,默认认为被处罚人认同处罚结果),由公司行政部 书面答复。并以公司行政部书面答复意见为准(该答复解释权限高于本制 度) 。 7 、 如被处罚人对处罚决议有异议,但申诉未能成功,被处罚人拒不接受公司 处罚决议的,公司可单方面按该处罚意见强制执行,并对被处罚人追加一次警告处分。 奖励/处罚制度实施流程: 9、如公司件 , 核小组、项目经奖励意见待 (项目经理)有权提出奖励/处罚员工的 警告 10 、 只有公司考核小组或考核负责人 方可生效。 的,以11 、 本奖罚 本奖罚制度条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doc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1 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奖惩体系。使各级人员在生产中严守规程,尽职尽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与云南安杰机电安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范围内职能部门。 三、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奖惩相结合。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现场劳动纪律、违反调度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对失职、渎职或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四、安全考核坚持以责论处和重处重罚的原则,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出发以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行政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贯穿与安全生产始终。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五、公司每年对以下部门、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 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 2.一年内无一类设备障碍及事故的部门; 3.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部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特殊表彰和奖励; 4.公司每年与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考核结果,公司给予兑现:奖金的40%用于奖励部门领导班子,10%用于奖励安全管理人员,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 5.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考核管理按公司“安全风险抵押 金管理办法”执行; 6、安全生产奖励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并纳入工资总额统一计划和管理。 第三章:处罚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安全监察室根据调查组结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对重大事故应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的事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 范文本

制度文书样本 QCT/FS-ZH-GZ-K306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树立牢固、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2、抵制违章行为,培养独立作业的自保能力。 3、丰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提高对安全作业环境水平 的辨别力。 4、由安全员、班组、作业组周(旬)考核,考评小组 依据考核记录进行月、季百分考评,坚持奖罚兑现。 5、对于工作中违章和失职者给予处罚,对于避免事 故,安全措施得当,施工现场规范的,一贯遵章并做出成 绩的予以奖励。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第2页/总2页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18-55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

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范文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

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的内容、奖惩的范围及标准、检查与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委运行、检修、维护单位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山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管理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用经济、行政手段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总经理总体协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管。 4.2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主要负责。 4.3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副主任、总值长、值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经营策划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等协助完成。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奖励 5.1.1特殊贡献奖: 对积极主动纠正违章,发现或处理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对企业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5.1.1.1避免群伤、群亡事故者,奖励5000-30000元; 5.1.1.2避免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3避免主设备重大损坏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4避免重大生产火灾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 (国电总 第三条公司每年从工资基金中列支300万元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奖励,控股和代管单位按照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本单位列支。扣缴事故单位的工资基金亦纳入该基金。

第四条公司安监部门负责公司系统安全奖惩的考核和奖惩工作。依据安监部门奖惩考核的结果,经劳资部门会签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奖金的发放和罚款扣缴工作;行政惩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系统从事发供电、施工、修造、试验(含调试)的企业。 1 2.发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修造企业和试验单位年内实现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按附表1的规定给予奖励,并上报国电公司给予表彰,申报表见附表2。

第七条千日安全目标奖 凡安全生产记录达整千日的发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按附表3的规定给予单位及其安全网络奖励,并在《电力报》上进行表彰。 1 果突出等。 2.申报审批

各生产单位及公司各处室可按附表4“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申报表”上报,由公司安监部门核实,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奖励。 3.奖励金额 元/项。 1 2.公司系统每3年评比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单位按附录、附表5、附表6向公司申报。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可随时根据特殊情况 对有关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成绩进行特令嘉奖,奖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1 2.对事故责任者及事故单位领导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或开除处分。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 制度 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1条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进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第2条惩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的单位或个人50-2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3000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OO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300元/次; (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30元/人、次,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罚款50元/人、次; (5)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20元/次; (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50-500元/处; (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 (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10)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 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整理优秀范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和进入公司院内的外租外包单位、供应商、参观实习团体、公务个人等。 2、指导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列支;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安全生产奖惩以检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积极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3、职责 、安技保卫部是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督促管理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财务部负责涉及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处理程序,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4、惩罚类型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奖励 、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在生产工作中,针对安全工作,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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