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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思修课社会实践调查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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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引言

二. 调查基本情况

三. 调查总体情况

四. 调查结果分析

五.有关大学生消费的几点建议

六.讨论记录

七.附录一

大学生消费问卷

八.附录二

调查统计表

大学生消费状况调查报告

一.引言

当代的大学生生活在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其消费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了解大学生消费结构,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当前十分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的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更为突出而直接地影响其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对其一生的品德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特殊群体自然有自己特殊的特点,同时难免存在一些非理性的消费甚至一些消费的在校大学生问题。为了调查。现将结果归纳如下:

二、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84份。

三、调查总体情况

(一)被调查者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男性大学生占36.96%,女性大学生占63.04%,被调查者中,75.00%来自农村、17.39%来自乡镇、7.61%来自城市。

(二)大学生总体消费情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月平均生活费集中在600元以下为主体占63.04%,600-1000元占31.52%,1000元以上的占5.43%。

有64.6%的同学生活费全部来自父母,有6.23%的同学靠勤工俭学来赚取生活费,还有3.2%的同学的生活费来源于每年的奖学金。三者兼有占25.94%,此外,少数(大约占4%)困难的大学生靠助学金来维持生活。也就是说,有绝大多数的大学生经济来源是依靠家庭。当问及到“花父母钱,心中有何想法”时,有25.6%的大学生选择了“理所当然”,有52.5%的选择了“无可奈何”,只有22.4%的大学生选择了“希望今后有所回报”。

被调查者中,吃喝、娱乐和消费品(服装、化妆品、饰品)三项,是大学生的主要消费项目。其中,吃喝占比例为47.65% 。除了吃喝方面的花费外,有29.25%的大学生把钱花在了娱乐上,而这一现象在大二以上的大学生中尤为明显。另外,27.9%的大学生(女大学生占多数,尤其是高年级的女大学生)把钱用在服装、化妆品、饰品等消费品上。

(详细情况见附表)

四.调查结果分析

现在的大学与社会已经没有了围墙,市场经济到处充满了诱惑,学生们的消费观念受到极其重大的影响。调查发现,无论是从经济来源、消费结构,还是理念和水平来看,大学生消费都呈现出超前、实用、多样化等特点,值得高校教育工作者注意。大学校园内也正在形成不同层次性的消费群体,各自拥有不同的消费观念,不同的价值取向、思维结构、客观环境等对学生们的消费观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价格、质量、品牌是影响大学生消费的三大主要因素。

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尽管讲牌子摆阔气等社会风气已不可避免地浸染了校园,致使部分大学生受到影响,但大多数同学的消费还是较为实际、理性的。当问及”购买商品最注重的因素”时,有57.61%的大学生选择了“质量”,有20.65%的选择了“价格”,有10.87%的选择了“品牌”。由此可见,价格、质量、品牌是影响大学生消费的三大主要因素。大学生的消费来源基本上都是父母,很多还处于“温饱”状态,没有太多额外的费用开销。所以其在购买东西时必定先考虑到商品的性价比,然后才会做出合理的选择。但消费趋势是在慢慢变化的,许多同学的消费已经在向“小康”过度,越来越多学生加入高消费行列。

(二)大学生经济独立意识较为薄弱

当代大学生已经习惯了依赖父母,调查显示,只有38.4%的大学生做过兼职,当问及“做兼职的目的”时,有44.6%的大学生选择是增长社会经验,18.97%的大学生选择渴望独立,只有28.2%的大学生是为了补贴生活费,可见现在大学生的打工目的不单纯是为补贴生活费,减轻家里负担,而更多的是为增长见识,增加社会阅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等。绝大多数同学的生活费来自于父母,生活费收入相对固定,使得大学生形成了一种依赖心理,消费没有太大的顾忌,经济上处于被动。正因为这样,大学生往往会不约而同地发出同样的感慨:不知道自己的钱为何用得这么快,又是用在哪些方面了。当问及“一学期结束后经济情况如何时”,79.6%大学生都坦然承认自己的消费金额已经超出计划范围,甚至有些大学生还需要向别人借回家的路费。可见,大学生经济独立意识应当加强。

(三)部分学生存在攀比、奢侈和求异心理。

在个人消费品购买选择上:48.91%的学生更注意性能价格比。此类大学生对购物地点多不太在意。主要考虑是否经济实惠的占到42.39%,也有6.52%的学生是非名牌不买。在上述两类学生中,他们追求档次,崇尚名牌,展现个性。专卖店,大型超市通常是这些学生的购物首选。之所以出现上述的差别,与他们各自的家庭经济背景和消费心理是密切相关的。

(四)存在冲动型消费现象

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看出:63.0%的大学生倾向于冲动型消费,女生在这方面的比例远远高于平均水平。此外,1/3的学生愿意借钱购买自己非常喜欢的东西,同时亦有近1/4的学生有或经常有为买来的东西没有用或很少用到而后悔。调查显示:只有1/3多一点的大学生们认为自己属于精打细算型消费,9.9%认为自己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大部分(55.0%)的大学生说不清自己到底属于哪种类型的消费者。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前大学生在个人消费方面更多的是冲动和盲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商有意无意的引导有着相当的关系个性自觉引起的消费自主心理导致学生消费的盲目性,部分学生消费没有计划,随意性强。

调查数据表明,35.2%的学生存在生活费超支的现象,甚至一学期的生活费被两三个月花光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在个人理财方面,当前的大学生是较为冲动和盲目的。而当生活费透支时,只有不到一成(8.1%)的同学愿意张口向父母索取。20.9%的同学愿意借同学或朋友的。大部分(61.0%)的同学更愿意节约开支及自己打工赚取。在对待属于自己的收入上,由于出发点不同,用途的分歧也较大,由于家庭经济原因而不得不兼职的学生中,近九成的被调查者选择把钱存起来以备它用,而对于那些纯粹是为了锻炼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的学生则把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娱乐、购物、请客吃饭以及贴补透支的生活费。

(五)大学生节约意识淡薄、浪费情况严重。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节约意识淡薄,突出的表现在两个方面:社会交际、食物浪费。社会交际(包括谈恋爱)已被大学生称为是大学里必修的一门课程。据调查,谈恋爱、交朋友的大学生每逢重要节日或是对方过生日,都会送对方礼物。每逢自己生日或是好友生日,同学会请同寝室的人或朋友吃饭,同学选择送礼物。现在大学校园中流行“人际投资”,无论是过生日、考试得高分、入选学生干部、比赛获奖都得请客,否则便被视为“不上路”不够交情,无论是朋友来了或是同学聚会都免不了请客吃饭,赠送礼物之风在大学校园蔚然成风。每餐食物浪费情况表明,大学生的浪费情况还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在食物浪费方面,在全社会都在倡导节约、环保的时候,大学生更应该增强节约意识.

(六)学校教育环境对学生消费观念培养的重要影响作用

可事实求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消费观教育还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研究不足“两课”教学中对大学生消费观的教育指导不够。由于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了解不够全面和客观以及课程设置等因素,与人生观、劳动观、金钱观、国情观等重要思想观念紧密相关的消费观的专题教育在思想品德修养课中没有充分开展,从而也难以达到真正的指导目的。

另外,校风建设范畴中普遍缺少倡导大学生勤俭节约生活消费观的内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除了在个人喜好、穿着打扮等较少方面比较注重突出个性以外,他们对于时尚品牌、基本生活用品、生活费用的额度等主要消费内容都具有群体从众心理。高校校风主要体现的正是学生的群体心理和行为特征。在校风建设上注重塑造和强化学生良好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

五.有关大学生消费的几点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的消费心理总体上处于成长健全期。他们在质量、价格、品牌、情绪等诸多影响购买的因素里面,他们首先考虑质量的因素,但更注重品牌与情绪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大学生充满的是感性而略掺有理性的消费观。而对于流行与时尚的追求似乎更是一个令人彷徨的十字路口。适度的追求是合理的。但过分的攀比会产生危险的影响。

那么对于大学生在消费中产生的问题,我们能提出什么建议呢?

(一)、增强独立意识,培养和加强理财能力

现今的大学生需要懂得如何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生存,那独立理财能力就成了重中之重。理财不是简单的四则运算,不是简单的收支平衡,它需要长期的理性基奠,个人盲目的冲动不是独立,是任性的表现,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脑中有独立的概念,更迫切的是独立的行动和理性的思考。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正确认识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其二,正确运用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

(二)、克服攀比情绪

攀比心理的形成不可避免。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呢?首先,我们应树立适应时代潮流的、正确的、科学的价值观,逐渐确立正确的人生准则,给自己理性的定位。大学生的确需要竞争意识,但并不是所有的事物我们都需要争,生活上次于别人,并不可耻,没有必要抬不起头来。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基本掌握了当代大学生消费心理趋势及现状。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消费大体上是现实的、合理的。但离散趋势明显,个体差异大,这主要是生源来自全国各地,由于家庭情况的不同和消费习惯的差异造成的。在以寄生性消费为主的大学生中,培养独立的理财能力、科学的价值观应是当务之急。

(三)、形成大学生良好的消费风气

良好校风是师德师风和学生学习、生活作风的有机组合。其中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是体现学生生活作风的重要部分。一旦良好的消费习惯得到培养和加强,就会对良好校风的塑造起促进作用,并形成校风助学风的良性循环。因此,应该把大学生良好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培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设计有关大学生健康消费理念的活动专题,并且持之以恒,以大学生良好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促进良好生活作风的形成,进而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巩固与发展。

本次我们的调查可能由于经验不足,调查内容并不够完善,但他却反映了一些客观事实,说明了当代大学生在消费方面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应正确对待消费问题,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理财观。这对于我们今后的发展非常重要的作用!

讨论记录

4月5日

结果:确定调查题

4月8日

结果:每个人出题目,制作调查问卷

4月10日

结果:打印200份,在教师和图书馆等地发放并回收

4月15日

结果:对收回的问卷进行整理统计,分类计算

4月18日-4月20日

结果:根据结果写报告并互相交流,确定无误

4月23日

结果:再次进行核对,确定后打印

七.附录1:

大学生消费调查问卷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由于大学生年龄较轻,群体较特别,有着不同于社会其他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一方面,大学生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又尚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为了调查清楚大学生的消费现状及潜力,我们特展开这次调查活动,望同学们认真做答。

[基本情况]: A1.性别: 1.男 2.女

( )

A2.你的家庭所在地: 1.城市 2.城镇 3.农村

( )

A3.你的家庭经济情况: 1.富裕 2.一般 3.比较困难

A4.年级: 1.大一 2.大二 3.大三 4.大四

( )

A5.学院: 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

[单选题]: B1.你平均一个月的生活费大约为__________元

( )

1.低于600

2.600-1000

3.1000以上甚至更多

B2.你的消费方式为

( )

1.能省则省

2.事先做好消费计划再花钱

3.毫不在乎想花就花

4.其他

B3.你对你的支出有没有记帐的习惯

( )

1.我基本上对所有支出都有记帐的习惯

2.我对一些比较大的支出有记帐的习惯

3.我很少有记帐的习惯

4.我向来没有记帐的习惯

B4.当你拿到一个时期的生活费时,你基本上会有怎样的安排

( )

1.先存起一部份的钱,剩下的当作此时期的生活费

2.进行该时期的预算,做好消费打算

3.马上去买或马上想去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4.没什么安排,想到用什么就用什么

B5.当你想要买某样东西时,却发现钱不够,那么你会

( )

1.向父母要钱

2.自己存钱

3.向同学朋友借了再说

4.放弃购买

5.其他

B6.在你所热衷的方面,你会不会控制不住自己而大肆花钱

( )

1.会

2.不会

3.其他

B7.当你在某项消费时,考虑最多的因素是

1.钱够不够用

2.该商品的实用性

3.该商品的档次

4.其他

B8.对于下列社会一般的消费倾向,你比较赞同哪种

( )

1.以经济实惠为主

2.兼顾实惠和高标

3.尽量追求高标准

4.不清楚

B9.买东西,你比较注重哪一方面

( )

1.品牌

2.质量

3.外形美观

4.价格

5.其他

B10.你是否有在校内外打工或其他兼职的经历,如果有,或有此打算,目的是 ( ) 1.补贴日用 2.增长社会经验 3.赶时髦 4.渴望独立 5.闲着没事就干了 6.没有或没有

此打算

[多选题]: C1.你的生活费的主要来源 ( )

1.父母给予

2.勤工助学

3.奖学金

4.做家教 5校外兼职 6.其他

C2.你每月的生活费主要用在哪些方面

( )

1.伙食

2.交通、通讯

3.服装、饰品、化妆品等

4.学习费用(书籍文印等)

5.娱乐、交际

6.上网消费

7.恋爱

8.其他

C3.你赞成下列哪些看法

( )

1.“勤俭节约”完全是一种美德,永远不会过时

2.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提倡“勤俭节约”

3.在全社会提倡“勤俭节约”以前曾经有用,现在已经过时

4.只要我喜欢,价格再贵的东西我都会想办法买下来

八.附录2:

调查结果分析表

表1:消费额度统计表计量单位:人

表3:影响消费因素统计表计量单位:人

2020社会实践调研报告3000字范文5篇【最新】

2020社会实践调研报告3000字范文5篇【最 新】 社会实践调研报告3000字范文2 摘要: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仅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相结合,为国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 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步入大学就等于步入半个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花朵,经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仅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相结合,为国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财富。

作为大学生,我们要了解社会,深入基层,深刻地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此次实践之行,是系科给了我学习实践的机会,是系科给了我们极大的支持和信任,我们作为国家的后继力量,仅有懂得全面的发展自我,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投入到祖国的建设中去,才能对得起养育我们教育我们影响我们的祖国。 社会实践活动给生活在都市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供给了广泛接触基层、了解基层的机会。深入基层,同基层领导谈心交流,思想碰撞出了新的火花。从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汲取了丰富的营养,理解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真正涵义,认识到仅有到实践中去、到基层中去,把个人的命运同社会、同国家的命运联系起来,才是青年成长成才的正确之路。 “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经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我逐步了解了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我的位置,发现了自我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在无形中使我对自我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我是一名大三学生,即将走上社会,更应当提早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实践使同学们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尤其是我们学生,只重视理论学习,忽视实践环节,往往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发挥的不很梦想。经过实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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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为提高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感意识以及团队意识,老师为我们布置了社会实践调查任务。通过一个月的辛苦努力社会调查终于结束了。关于大学生手机消费情况的调查,虽然它的时间很短,但我很匆忙,很辛苦,但是经过这次社会调查,我真的受益很多,看着我们准备好的调查问卷背全部填完,也多少有些成就感。 调查之前,我们也为之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关于调查的主题和用什么方法调查我们讨论了很久,经过我组的激烈讨论最终以调查大学生手机消费情况作为调查内容,确定使用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另外小组开会分工各自的任务,准备问卷,查找相关的资料,随后便在学校内发放调查问卷。期间我们小组合作默契,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问卷印发共50份,由此项负责人士发放,这可能是第一次干这种工作,不太敢和陌生人交流,有些羞涩。但是经过我组的努力最终还是完成了。看来必须锻炼和陌生人交流技巧。这也是一次宝贵经历。接下来就是进行数据分析,这是一项很费精力工作,必须要认真分析否则前面工作前功尽弃,我深有体会,经过过我和大家的努力最终完成这项工作。实践虽然结束了,但这次实践,我所收获的东西,对我来说是非常宝贵的。我体会到了一个团队协作意识的重要性,懂得了,将来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强烈的责任心。

此次活动大家同心协力,明白了团队合作和责任心的重要性,同样也知道了与别人沟通的重要,对大学生手机消费情况也有一定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不足比如准备不充分、不善于与陌生人交谈,这些是我们必须要在今后工作中克服。总而言之,今后一定要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取得成功!

2020最新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5篇

2020最新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5篇 2020最新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一) 在放寒假期间我参加了xx乡xx村的几项调查活动,在调查期间让我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在实践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我们调查了xx村受教育状况村民中有30%受过初等教育、1%受到过高等教育。现在村里只有13个高中生。如今儿童的上学年龄限制到6岁,但有50%的孩子八岁才开始上学。 我们还调查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据调查村民的粮食、蔬菜,肉制品都自给,只买一些油盐、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 经过这一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越是贫穷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强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 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三分之二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像你们一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啥也不图,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一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汉对我们说:俺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由此,我们转过头来想一想,一个地区是否重视教育能单凭入学率或人口文化水平来衡量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农村来说,判断人们重视教育程度的标准应是他们用于教育的开支所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虽然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但也正因为落后,他们比城里人更渴望受到教育、更渴望个个都能考上大学!当你看到周家村的乡亲省吃俭用供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当你听到老汉说砸锅卖铁也得上的时候,你还会说他们不重视教育、还在扳着指头数有几个失学儿童吗?!那么,盲目地给老少边穷地区扣上不重视教育、教育意识薄之类的帽子是不是过于武断、是否含有某些歧视成份呢?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农村的学生我才说这样的话,而这是我们调查的真实情况,而且在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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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高三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总结

高三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总结社会实践即假期实习或是在校外实习。对于在校大学生具有加深对本专业的了解、确认适合的职业、为向职场过渡做准备、增强就业竞争优势等多方面意义。那么,高三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有什么心得体会呢?如下有两篇社会实践总结范文可供大家阅读! 1 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已经结束了,但社会实践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影响却远没有结束,范文之心得体会:高中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它使我们走出校园,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上了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到社会的大课堂上去见识世面、施展才华、增长才干、磨练意志,在实践中检验自己。半个月的社会实践虽然比较辛苦。是庆幸?还是依恋?回想起来,才发觉,原来乏味中充满着希望,苦涩中流露出甘甜。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我们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我们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书本知识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我们回到学校后会更加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并不断深入到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矗 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我们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

努力,拿出百尺竿头的干劲,胸怀会当凌绝顶的壮志,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减少磨合期的碰撞,加快融入社会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稳脚跟,才能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业余的宝贵有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学生要进行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在这之前也是不怎么懂得的。但是,经过这次的暑假实践活动,我竟然领悟到了一些我以前所不明白的东西。 首先,假期里,我们的时间相对的充裕了许多。我们被允许做更多的事情。所以这种假期的实践活动就成了我们最好的选择。因为它既可以帮助我们看到更大的一个世界,又可以让我们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最重要的是,当我们投入地去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一种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快乐。当我们用自己的能力去实践,去帮助别人时,这种快乐别人是没有办法体会的。 人生中,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去做。但是我相信,这种实践是不可缺少的一环。我想起了一句话,人的成就是决定于他怎么利用课余时间。所以,一段有意义的人生。实践一定是最最值得我们来体会的。 一起去实践吧,去看看另一个世界。 2 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丰耕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部分(法律部分为主) 1.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 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万元。 【3】李树钢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栋,共12间。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金喜,用自己的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金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钢的次子李金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嫁,李树钢有一友宋健从帮助过李树钢,李树钢想赠与宋健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钢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与宋健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钢、李金喜、李山三人同船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主张,其兄已死,她是李树钢唯一在世子女,要求继承李树钢的房屋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钢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任平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房产。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李洁均请求分割财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问:1)请说明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 2)请说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先后顺序。 3)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玲、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应该如何分割?答:1、被继承人李树刚,遗产12间的一栋楼房;被继承人李金喜,遗产2间房(另2间为其妻任平财产)及从父亲李树刚处继承的遗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其妻所有);被继承人李山,遗产1间房(另一间房为其妻所有)及从父亲李金喜处继承的遗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其妻所有)。 2、李树刚先死,李金喜次死,李山最后死。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间死亡而无法确定死亡顺序的,如果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就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时死亡。 3、宋明根据李树刚的遗嘱可以获赠李树刚两间房;李玲、李金喜、李明星(代位其父李金兴)继承李树刚剩下的遗产10间房——平分,每人各得三分之十间。具体继承办法可以商议,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李山、任平、李林继承李金喜的遗产——平分二、何慧和李洁继承李山的遗产——平分 【4】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1、王某去世,由于没有留遗嘱,则适用于法定继承,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由于配偶、父母已经去世,则第一顺序继承为子女(甲、乙、丙),由于女儿乙已经去世,由外孙女代位继承。丙已经去世且无子女配偶,则视同放弃继承权,甲按照法律规定继承。2、如果女婿在乙去世后对王某尽了赡养义务,则可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3、答案为由女婿、外孙女跟甲共同继承,由于女婿尽力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法律依据: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总结(精选多篇)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总结(精选多篇) 调查目的: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挣钱是打工的首要目的。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通过调查可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看法以及透析大学生生活实践情况,从而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

大学生社会实践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方法,使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见真知。在往后实践中能更好地接触社会、实践自己的专业技能,寻找发展的机会。 调查对象: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因此这次调查就选择了在读大学生50名,其中广州大学20名,中山大学10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0名,华南理工大学5名,广东工业大学5名。年级分别为大一学生5名,大二学生30名,大三学生15名。 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暑期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

发放问卷共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 调查结果: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代理,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成为了大学生们可以接受的工作。 有52%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交流,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40%;而56%的同学有做过兼职,20%打过暑期工,14%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0%;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网络的实习实践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校园销售、当餐厅服务员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76%学生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调查目的:时下,大学生透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用心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挣钱是打工的首要目的。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潜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用心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能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潜力;另一方面能够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透过调查能够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看法以及透析大学生生活实 践状况,从而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大学生社会实践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方法,使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见真知。在往后实践中能更好地接触社会、实践自己的专业技能,寻找发展的机会。 调查对象: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下大学生社会实践。因此这次调查就选取了在读大学生5名,其中广州大学名,中山大学1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名,华南理工大学5名,广东工业大学5名。年级分别为大一学生5名,大二学生3名,大三学生15名。调查资料:本次调查透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暑期工、兼职或实习,ZUI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

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调查方法:透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5份,收回有效问卷5份。(调查问卷及数据统计详见附录) 调查结果: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透过兼职能够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 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能够去试一试,品牌代理,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此刻都成为了大学生们能够理解的工作。 有5%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ZUI理想的就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交流,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4%;而56%的同学有做过兼职,%打过暑期工,14%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此刻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14%)、网络的实习实践(6%)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校园销售(14%)、当餐厅服务员(8%)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6%学生认为所实习或兼职的工作与自己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doc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了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己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日信,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10分)而上例中的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 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纯属偶然,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以,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但从主观方面来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5分) 案例二:甲,某幼儿院教师。一LI,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 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了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问题: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 答: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6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二(4分),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3分) %1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 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3分) %1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他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木标志。(3分)甲确有救助的能力,客观上已知粪池不太深,甲奋不顾身跳入粪坑是根本不可能危及其生命的,当然亳无疑问,甲不救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3分) 如果甲确无救助的能力,如粪池太深等等,是不能定甲故意杀人罪的,而应按民事责任处理。(2分)青年小伙子丙的行为,因为没有义务,”见死不救”仅仅受道德谴责。(5分)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 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迫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心得体会3篇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心得体会3篇 引导语:难忘的实践活动又将谢下帷幕,这次社会实践让你有什么触动呢?不如好好的做个总结,写一份实践报告。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实践报告而烦恼吧,以下是整理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心得体会篇1 经历了将近一周的社会实践,我感慨颇多,我们见到了社会的真实一面,实践生活中每一天遇到的情况还在我脑海里回旋,它给我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社会实践活动给生活在都市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提供了广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和团体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

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践自我的最好途径。亲身实践,而不是闭门造车。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增强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步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还需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用知识武装自己,用书本充实自己,为以后服务社会打下更坚固的基础 该次实践报告诸多所见所闻所感,在我们每个队员心里久久回荡,萌发了许多融入自我的观点和体会: 一,亲身体会到团队合作的巨大作用,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难有以团队形式进行配合的事半功倍。我们这次活动前期以团队形式开展,每次问卷调查都分工明确,有采访的,记录的,拍照的。大家密切配合,使调查活动能成功的完成并趋于完善。使我们亲身感受到团队精神和魅力所在,使我们提高了自己适应团队的能力。 二,深入了解沙县,了解沙县小吃,了解沙县小吃成功的发展道路,这次问卷面向广大沙县小吃的店主以及食客们,从他们口中我们了解到在当下沙县小吃发展的真实状况,为食品业研究提供一定的数据资料参考。 三,我们自身口才得到提高,在和食客交谈中注意语境和口气,及时纠正不得体的地方,在调查中学会大胆的说,自信的说。 总而言之,这次关于关注沙县小吃,发展食品业某一领域的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活动尽我们最大努力去把它做好,它不仅为我们今后社会实践奠定基础,而且我们每个人还将以本次实践为点,多多总结经验与不足。为以后实践创造更多机会,使自己从中受益,早日成

最新社会实践调查报告2020最新篇

最新社会实践调查报告2020最新篇 对于学生来说,在校期间和社会上是有区别的,社会上的实践是很现实的,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 一、调查问题 中学生的消费与消费观虽已渐渐独立,但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由于中学生所处于的年龄阶段,既有叛逆又有彷徨,中学生的消费渐趋自主,但其经济又不能独立,学校应对学生加强教育,努力宣传朴素的生活作风,引导适度的消费,健康的消费,家长就应用心配合学校教育,不能一味纵容,把握好度.社会也应对消费歪风与不正常的舆论进行纠正,规范中学生消费及消费观,使中学生消费走入正轨.此项调查是对海棠中学八年级学生的消费状况,从而能初步反映当代中学生的消费状况及问题. 二、调查范围 __x中学八年级学生 三、调查方法及时间 进行随机抽样方式对海棠中学的100名八年级学生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本次问卷调查100份,有效问卷94份,完成率到达94%,时间为12月16日. 四、调查分析 调查男生占了被调查总数的44.68%,女生占了被调查总数的55.32% 分析调查统计如下表 (一)初中生零花钱的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有零用钱的学生占了被调查总数的86.17%,没有零用钱的学生仅占13.83%.初中生零用钱每月多在50元以下,占了被调查总数的65.96%,50-100元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0.21%,100-150元占了被调查总数的5.32%,150元以上占了被调查总数的 3.19%.那么中学生们的零用钱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们的零用钱绝大多数来自父母,占了被调查总数的78.72%;其次来自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6.20%;自己打工而来的只占了被调查总数的14.89%.其他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0.21%.此刻的学生基本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

大学思修考试辨析简答案例分析题大全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 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 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 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 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子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 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 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 10分) 而上例中的司机, 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 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 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 纯属偶然, 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 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 但从主观方面来讲, 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 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 可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不认为是犯罪。”因此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 不负刑事责任。( 5分)

案例二: 甲, 某幼儿院教师。一日, 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 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 发现其不到1米深, 但甲嫌脏, 未下去救人, 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子丙, 也嫌脏, 未跳入粪池, 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 跳入粪池救起乙, 但因窒息时间过长, 乙死亡。问题: 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 20分) 答: 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即”当为而不为”。 ( 4分) , 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 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 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 3分) 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 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 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 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 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3分) 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 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 但她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 这是区别 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 3分)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心得体会

调查报告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安排,我在师傅的带领下,7月15日到7月31 日,在江苏南黄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厂财务科进行了会计社会实践,这是对本专业前期知识学习的一次综合实践锻炼。 调查时间:2010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31日 调查地点:江苏南黄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厂财务科 实践调查对象:简单的会计基础实践 调查目的:检验前期知识综合技能的学习情况,是对所学知识的检验。也是一次生动的实践锻炼,分析我们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欠缺,并加以弥补,在实训的基础上去强化理论知识。深刻解析学习的存在问题和技能的掌握情况,通过实践让我更加深刻,生动、具体地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实践的学习。 调查内容: 首先,在前3天时间里,我对公司业务流程的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 其次,在接下来10天的时间里,我认真、仔细学习了日常财务操作的全过程。跟出纳人员学会了如何开支票等票据、如何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月底如何根据银行对帐单与帐户进行核对,及时编制调节表,向主管计学习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分析。 最后,在2天的时间里,我学习和了解了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的岗位主要职责有了具体认识。 (一):期初建账及余额的录入 会计是对一个会计主体在一段会计期间的经济业务的反应,监督、预策、决策等。首先得从建账开始,建账就是要根据公司有可能发生的经济内容做一个初步的规划,除了企业必须有的科目之外,还应该从实际的经济业务中来开设相应的会计科目。因为会计科目是反应企业经济业务记录核算的基础,根据企业的起初账务情况,建好总账和明细账,然后就是期初余额的录入,如实地将企业前期余额反映在所建的总账和明细账上。 (二):填制会计凭证,并对凭证进行审核 在设置好会计科目和建好总账明细账的情况下,就是要按照时间顺序对公司所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依据原始凭证进行填制记账凭证,在填制记账凭证的时候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要求,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真实地填制记账凭证。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用的是双金额式的记账凭证,有时候不小心就会

最新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热门五篇范文

最新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热门五篇范文经过这次社会调查,使我们亲身感受到团队精神和魅力所在,使我们提高了自己适应团队的能力.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 人们多有这样的经历:一大盒礼品,拆开一看,大部分是用泡沫塑料填充的;去商店买一支牙膏或一盒玩具,售货员会用一个小塑料袋包装;去快餐丿占吃快餐,服务员会递给你一份用塑料盒装的饭菜;去农贸市场,可以收集到一大堆塑料袋,蔬菜、水果、肉类、米面............... 无一不用塑料袋装给你,甚至买一头蒜,也会用一只小塑料袋装起来.塑料制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许多方便,而且价钱也便宜.但是,你可曾想过,它在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场“白色灾难” ?_年2月10日上午,在我校团委,政教处的呼吁下,我们针对现阶段塑料袋使用的问题,开展了此次活动,宣传环保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我们在准备宣传材料期间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利用网络、书刊等方式查阅各种环保知识宣传资料?现将我此次环保知识宣传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及心得体会(针对“白色污染”)进行分析. 一、我们的实践过程: 首先,我们来到宣传台,认真阅读了展示牌上的环保知识宣传,了解了关于泰兴市污染治理及成果.紧接着,我们通过浏览网页,了解了污水处理情况和流程, 展望了泰兴市未来发展规划和积极构建全社会关注环保的人文环境、绿色环境. 二、分析:什么是“白色污染” ? “白色污染”已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新型名词.那么,到底什么是“白色污染I呢? “口色污染”主要指口色的发泡塑料饭盒,各种塑料袋,农用地膜等给环境造成的污染?“白色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聚丙烯(PP)、聚苯乙烯树脂(ps).在这些污染物中,还加入了增塑剂,发泡剂,热稳定剂, 抗氧化剂等. 三、分析:什么是造成“白色污染”的主要原因? 1、塑料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回的不回收利用. 2、许多企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白色垃圾没有科学地处理,放任自流. 3、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制定出过硬的相关法规.

思修考试大一案例分析(开卷考试必备)

[转]思修例案分析题来源:张新路的日志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 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4.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 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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