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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关于做好全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XX乡关于做好全乡村(社区)“两委”换届

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年一季度,全乡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推进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全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认真落实基层党建“五聚

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换出好班子、选出好班长、形成好思路、建立好机制、巩固好局面,推动全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为“XX”新XX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原则上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相信党员群众、依靠党员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引导有序参与,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换届严密规范。坚持提升功能,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通过换届实现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成员素质能力明显提高、整体功能显著提升。

二、明确换届政策

(一)严格选任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候选人。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全面落实“双好双强”选人标准,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

建立“十不选”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3)受过刑事处罚和较重行政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査的;(5)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组织参与非法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廉洁自律有问题、道德品行不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换届提名过程中充分运用、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存在“十不选”情形的坚决不能提名。有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由乡党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集体研究、精准研判,研判结果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报经县委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着力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素质能力。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满55岁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下同),一般不继续提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新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形成梯次年龄结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现“一肩挑”全覆盖。

(三)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适度高效原则,严格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社区)“两委”成员一般5至7人,提倡符合条件的“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健全完善村(社区)纪检组织,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新任“两委”班子成员注重选拔45岁以下人员,一般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班子中一般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成员。注重选拔优秀女干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成员。建立村(社区)“两委”提名人选近亲属任职回避制度,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应予回避,对工作确有需要、党员群众认可的,需经县委批准。

(四)拓宽来源渠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返乡兴村新村干、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社会工作者、村教村医、网格员、苏北计划志愿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尤其是从懂乡音、知社情、接地气的党员群众中择优配备。加大从退役军人中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力度。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对村情较为复杂,本村(社区)难以明确合适书记人选的,原则上可由乡乡场(街道)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较高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

三、做好换届准备

(一)组织发动。

1.机构组建(2020年9月30日前)。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组织、民政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同步成立换届工作指导组,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参与,指导挂钩联系村(社区)做好换届工作。(责任单位:乡组织科)

2.方案制定(2020年10月5日前)。根据省市县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出台换届文件,明确具体政策、步骤程序、时间节点等。换届文件出台前,要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责任单位:乡组织科)

3.动员部署(2020年10月10日前)。换届工作部署会于10月9日召开。(责任单位:乡组织科、党政办、民政股)

4.业务培训(2020年10月20日前)。对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解读换届政策、明确换届流程、严明换届纪律。(责任单位:乡组织科、民政股)

5.集中整顿(2020年10月18日前)。由驻村服务组成员,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社区)逐一摸排,在换届前做到“六个清楚”,即搞清楚村(社区)基本情况、搞清楚班子运转情况、搞清楚党员队伍现状、搞清楚后备干部储备、搞清楚党员群众思想诉求、搞清楚影响换届不利因素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情况复杂、矛盾问题集中、班子软弱涣散的村(社区)进行集中整顿,坚持“一村(社区)一策”,不整顿到位不换届。(责任单位:各村驻村服务组)

(二)人事安排。

6.开展责任审计。(2020年10月25日前)。严格执行先审计后选举的规定,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以及我乡对村(社区)“两委”有关成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7.开展联审联查(2020年10月25日前)。落实县级联审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信访局等单位,严

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初步人选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拟推荐人选的资格,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挡在门外。对审查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乡组织科、民政股)

8.开展综合研判(2020年10月25日前)。在深入排查、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逐村逐社区形成研判报告,并提出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以乡党委为单位,对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落实情况,特别是突破年龄学历要求、村书记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责任单位:各村驻村服务组)

四、规范开展选举

(一)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党组织选举主要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乡党委推荐、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结合此前审查情况,按照县级联审机制进行资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我乡党委组织实施,其他人选由乡党委负责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或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要严格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进行选民登记、依法提名候选人、依法组织投票选举、依法确定当选人。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没有作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或委员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对提名人选按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由上级党组织开展考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9.设立选举机构(2020年11月20日前)。在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村级党组织换届领导机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10.组织动员登记(2020年12月20日前)。根据党员群众的不同情况,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做好参选党员和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名单要及时张榜公布。

11.提名推荐人选(2020年12月2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两推”方式产生候选人,村(居)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

民直接提名候选人。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乡党委要对拟不再提名人员、转岗交流人员、差额人选和参选意愿强但未被提名人员逐一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2.组织开展考察(2020年12月23日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联合乡党委组织实施,其他人选由乡党委负责考察。对村(居)民委员会提名人选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展考察。

13.做好选前安排(2020年12月28日前)。村级党组织完成起草报告、准备文件、会议研究、下发通知、布置会场等5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投票前完成确定投票方式、公布选举方式时间地点、办理委托投票、设计和印制选票、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布置会场或投票站等6项工作。

14.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1月1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15.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2月10日前)。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责任单位:各村驻村服务组、乡组织科、民政股、各村(社区))

(二)做好后续工作。

16.党组织班子交接(2021年1月17日前)。村(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及时交接。

17.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交接(2021年2月20日前)。在乡村两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新老班子交接。

18.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2月22日前)。乡党委对于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新提名的同志开展“一对一”谈话,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集体谈话。

19.选举配套工作(2021年2月25日前)。按照规定程序,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共青团、妇联等相关组织,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

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

20.资料整理归档(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原则上,换届资料由乡统一保管。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等选举配套工作产生的资料,由乡明确归档范围、管理单位等。

21.做好换届总结(2021年3月3日前)。乡村两级对村(社区)“两委”换届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22.制定培训方案(2021年3月10日前)。将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工作纳入乡新一年度培训计划,提升村(社区)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责任单位:各村驻村服务组、乡组织科、民政股、各村(社区))

五、严肃换届纪律

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平稳有序。广泛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教育,通过开设宣传栏、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纪律口袋书等多种方式,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

纪律教育,做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100%,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100%,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100%。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重视来信来访,开通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深化和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凡经查实的坚持“三个一律”,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强化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乡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村(社区)。强化部门协作,完善乡组织科、民政股牵头负责,乡纪委、宣传科、团委、妇联、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农经中心、政法和信访办、卫计中心等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换届经费保障,按照有关规定从乡财政列支。对领导不力、严重失职影响换届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政策指导。全覆盖开展换届业务培训,根据

县级层面编印的操作规程、指导手册等,我乡分层分级对全体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换届工作人员掌握上级精神,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建立选举工作汇报制度,我乡将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驻村服务组成员会议,掌握进度,研究问题。各村驻村服务组成员为各联系村居的换届选举指导组成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风险防范。乡组织科、民政股会同乡党委深入梳理分析换届人事安排、选举程序、信访矛盾、突发事件等各类风险点,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对换届人事安排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积极支持换届工作。制定选举工作流程图,反复推敲,提前演练,确保换届选举程序规范、组织严密。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稳妥应对信访矛盾、突发事件,特别是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舆情。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换届选举政策、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新闻舆情和网络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把换届选举作为发现和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的重要契机,跟进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

相关政策措施,对基层创新创造的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推广,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

(五)注重工作统筹。坚持“两委”统筹,合理安排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实现政策规定、时间步骤、人事安排、选举组织、工作力量等有序衔接。坚持集中换届与日常工作统筹,在抓好换届的同时落实好“六稳”“六保”“双胜利”要求,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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