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基建科管理办法

基建科管理办法

基建科管理办法
基建科管理办法

基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等任务。

二、作好全院建设发展规划,按国家城市建设法规的要求及医院总体建设方案,统一规划和管理院内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做到设计布局使用合理。

三、作好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医院基建项目的报批报建,编制委托设计文件,办理选点、征地、拆迁、补偿等各项事宜。组织工程设计图纸审核,做好工程预算,办理招投标,落实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好施工单位进场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四、加强管理,深入工地,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进度和工程监理,维护医院内基建施工秩序。在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结算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成本,认真把好工程造价关。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及时完成竣工项目审计决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不断提高基建资金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尽职尽责,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六、做好年度总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基建档案并按时归档。

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好部门的安全、保密、档案、信息等工作。

基建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医院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基建办工作。

二、根据医院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负责制订基建办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实行政务公开。负责基建办职工考核、培训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报建、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基建人员调配、对外联系等工作,决定基建处重大事务。

六、主持召开基建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工作。

基建办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完整地收集基建档案资料,保证基建档案工作的真实性,根据本科特点,制定办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

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做好基建档案归档工作。

二、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凡属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从设计资料,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扩初设计的批复,地质钻探资料,土方平衡,初步设计,施工预算,开工报告,施工合同,工程协议书,图纸会审记录,修改设计资料,室内设备安装资料和图纸,竣工结算,招投标工作文件等资料。

三、档案资料统一由资料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必须主动将经办资料交资料室存档。资料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来查阅时,均必须随查随还,不得任意携出室外。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由处领导批准,登记,限期交还。

四、对竣工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及时归档。

五、资料室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基建办工程管理职责

一、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基本建设专业识的学习,积极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各个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建、招投标工作。

三、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按国家质量标准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材料质量关。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检查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严禁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项目中。

四、熟悉施工图纸,优化设计不足,进一步完善使用功能;

五、注重投资控制,对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严格把关,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手续。

六、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维护院内环境。

七、及时完成竣工资料,认真做好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工作。

八、对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做到完整、及时。

基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基建办主任的领导下,具体承办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有关工作。

二、熟悉基建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反映和处理设计与施工的有关技术问题。

三、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检查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作好基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记录施工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领导。

四、档案资料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基建技术资料,按城建档案标准归档。

五、完成院、科领导交给的指令性任务。

六、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基建办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建处出勤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规范全办干部职工行为,严明工作纪律,参照医院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出勤

1、职工有事、有病等原因不能上班,必须事前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须经领导批准,过后必须写补假条。

2、请假须说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及工作交接事项等。

3、若发生超假,在超假前须经领导批准,事后写补假条。

4、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论处。

5、请假连续五天以下(含五天)的,其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内,请假连续五天以上的,其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二、奖励

对有下述表现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1、在完成医院基建工作和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

2、对基建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产生显著效率、效益者。

3、对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4、一贯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者。

5、获得重大荣誉者。

三、处罚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谋私、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等,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基建办将扣发各种津贴。

2、严格遵守“八条禁令”,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扑克和在计算机上打游戏、聊天,不准无故脱岗。若有违反,一次扣发当月津贴50—100元。

3、为保证联系畅通,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若无特殊原因不开手机造成无法联系的,扣发通讯补助。

4、旷工一天除医院扣发相关工资、津贴外,基建办扣发当月津贴、补助200元,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半天,6次折算旷工一天。

5、不服从领导安排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事故者,扣发当月补助和津贴。

6、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差、工作中拈轻怕重,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及时,工作进展缓慢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补助和津贴。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