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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

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
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

三、劳务队进场前,对劳务队伍资质证照、劳务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劳务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搜集、查验、核对、复印、归档,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

四、将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留存项目部备查。

五、督促、配合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备查。

六、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

七、劳务作业人员进场3日内,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是否依法与全部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留存项目部备查。

八、负责审查劳务队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体检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社会保险等资料。

九、经项目经理授权,具体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培训考卷留存备查。

十、每月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月报表》、《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及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数量、劳动报酬情况等。

十一、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

十二、与各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十三、经项目经理授权,每月负责组织“项目劳务管理

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十四、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第二节项目经理对劳务队管理职责

一、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负责协调项目部各部门与劳务队的劳务关系,组织劳务队做好其工人岗前培训和上岗取证工作。

二、负责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

负责对劳务队的劳务监督,督促劳务队建立和健全安全、劳动、质量、培训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其自主管理水平。

三、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代表公司与劳务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劳务队的安全资质和劳务人员岗位资格进行审查。

四、指导、督促劳务队及劳务人员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

作,对劳务队和劳务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并检查劳务队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制订相关安全处罚条例。

五、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不定期地召集劳务队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统筹对劳务队的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

六、指导和督促劳务队建立消防管理制度,监督劳务队落实员工的消防知识的安全法规教育,检查劳务队作业现场防火措施的落实,消除作业现场的火灾和爆炸隐患。

七、监督检查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八、定期做好合同外增减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及停工、窝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九、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

十、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节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一、本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它

相关人员。

三、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总结分析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讨论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减量并进行及时确认。

4、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针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6、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五、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第四节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制度

一、领取统一教材《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教材》、教学光盘《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务工常识》。

二、本单位按照培训教材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进场作业前普法维权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场作业,并留存考试试卷备查。

三、将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劳务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

第五节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月度自查制度

一、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自查。

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自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检查务工人员“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卡”办理和持卡情况。

四、检查操作技术工种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情况,和务工人员岗前培训及转岗培训情况。

五、检查劳务队务工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六、检查当月劳务队安全生产、合同履约情况。

七、检查当月劳务队对人员变更情况、工资发放情况、考勤情况及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及时,并做好记录。

八、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用工行为项目部要及时进行纠正。

第六节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成员:工程管理部部长

安全质量部部长

计划管理部部长

财务部部长

物资设备部部长

综合办公室主任

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

劳务队队长

劳务队劳动力管理员

第七节项目劳务管理工作流程图

9 第八节 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图

政府监管部门 项目劳务管理 劳 务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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