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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桃源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贺州市桃源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贺州市桃源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贺州市桃源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工程概况

贺州市桃源大桥工程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江南新城,是贺州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贺州市桃源大桥呈南北走向,项目南起桃源大桥南岸引桥与匝道相交路口,北至平安东路相交路口,路线为南北走向,路线全长 799.372m ,道路等级为主干路,计算行车速度为

50/30km/h ( 主车道 / 匝道 ) ,道路红线宽为 40/18m( 主车道 / 匝道 ) ,双向 4/2 车道 ( 主车道 / 匝道 ) ,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桃源大桥全长 368m ,桥宽 30m ,单块板形式; ABCD 4 条匝道红线宽 18m ,共长 1008.521m ,单块板形式。

占地面积:项目永久占地 6.63hm2,其中水田 4.11hm2,集体用地 2.52hm2。

拆迁面积:本项目共拆迁建筑物 17340m2。其中拆迁砖结构 3445m2,拆迁砖混结构6860m2;拆迁土房屋面积 5854 m2,拆迁棚房 1551m2。

桥梁:拟建项目设置桃源大桥跨越贺江。桃源大桥设计围起于南岸 0+164.805 ,终于北岸 0+532.805 ,全长 368m 的跨江大桥。

匝道:在南侧 0+000 处设置桃源大桥 A 、 B 2 个匝道,长度分别为 253.361m 及248.462m 。在北侧 0+696.895 处设置 C 、 D 2 个匝道,长度分别为 253.561m 及

253.137m 。

施工安排:2014 年 6 月开始施工,拟 2016 年 5 月完工,工期为 24 个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12935.59 万元,其中 6500 万元为自筹资金,其余 6435.59 万元为申请国银行贷款。

建设容: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污)、给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电讯工程及燃气工程等。

1.2 环境现状评价

1.2.1 生态

拟建道路场地现状南高北低,项目沿线地势较为平坦。

评价区为人类活动频繁地区,区域植被人工属性明显,主要以栽培植物为主,少量荒地生长有次生的自然植物;受人类频繁活动影响野生动物存在种类较少,主要为与人类活动密切的啮齿类动物;评价区水体中水生动植物也均为常见物种。

评价区未发现受国家及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存在,无古树名木存在。

评价区评价区水体中浮游植物都是常见的绿藻和硅藻等,浮游动物种类较少,以原生动物、轮虫、桡足类为优势种类;底栖动物有 19 种,主要有甲壳类、软体动物和水生昆虫

等。鱼类为地方常见物种,评价区无国家及自治区级保护鱼类、地方特有种、重要或保护鱼类的“ 三场” 和洄游通道分布。

1.2.2 空气环境

评价围共 2 个敏感点,本项目对 2 个敏感点均进行大气预测。通过对评价区监测点环境空气现状连续 7 日监测可见:监测因子 PM10的日均值及 CO 、 NO2的日均值、小时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中的二级标准,达标率均为 100%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1.2.3 声环境

本项目沿线共分布 2 个敏感点,项目对沿线 2 个敏感点均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结果可见。

项目所在区域为城郊农业区,开发程度不高,项目监测的 2 个监测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1 类标准。

1.2.4 地表水环境

拟建道路设置桃源大桥跨越贺江,在桃源大桥桥位 0+320 上游约 200m 及桃源大桥桥位下游 1500m 设监测断面,由监测结果表明:

2 个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Ⅲ类水质标准。 SS 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SL63-94 )中三级标准。

1.2.5 地下水环境

区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潜水 , 次为裂隙潜水。鸭仔寨分散打井抽取地下水,本项目选取村民自打井水进行地下水监测。水井与项目距离为 28m 。

由监测结果可见:梅寨及鸭仔寨井水的 pH 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氨氮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评价区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

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1 、本项目与《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30 )》是相协调的。

2 、项目永久占地 6.63hm2,其中水田 4.11hm2,集体用地 2.52hm2。征地类型主要为水田及集体用地。本项目共拆迁建筑物 17340m2。其中拆迁砖结构 3445m2,拆迁砖混结构 6860m2;拆迁土房屋面积 5854 m2,拆迁棚房 1551m2。其中拆迁鸭仔寨 36 户,

车田寨 28 户。影响总户数 64 户,影响总人数 211 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3 、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车辆多为大型作业设备,施工及行驶中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应特别注意周边居民的出入安全。

4 、道路评价围未经过重要矿床,经现场勘查项目未经过重要矿床,也无探矿权及采矿权设置。项目建设不会对矿产资源造成影响。

5 、项目评价围无风景名胜区、无登记在册的文物古迹及保护单位,项目建设不会对该类资源造成影响。

6 、项目桥面梁底最低高程 108.34m ,高出贺州市城区防洪标准 50 年一遇洪水位3.04m ,高出大桥设计标准 100 年一遇洪水位 2.41m ,可见,大桥工程建设后,对贺江泄洪及两岸的防洪影响不大。

1.3.2 生态影响评价

1 、项目永久占地 6.63hm2,征地类型主要为水田及集体用地;评价区植被人工属性明显,以栽培植物为主,且项目影响区域无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物种,也无古树名木。植被保护敏感性较低,受影响植物均为广泛分布种、适应能力强,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损失少量的生物量。项目施工减少的数量可通过道路绿化以及植被恢复措施进行补偿,减少的个体数量对区域和整个物种分布区而言影响较小。因此,施工不会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2 、道路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影响区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1.3.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3.3.1 施工期

1 、桥梁施工期,会导致贺江局部河段悬浮物浓度增加。

2 、施工期将产生的 10800m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 Cr、 BOD5、 SS 和氨氮等。若不加强管理或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水质严重恶化。

3 、施工期所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污水。废水含有大量的泥沙,排入周边的地表水体会使水体悬浮物增加,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会产生影响。

4 、路基开挖和填筑期将造成较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季时雨水冲刷泥土,泥沙随水进入地表水体,将会导致路线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悬浮物浓度有较大幅度的升高,若遇连续暴雨天气,降雨量过大泥沙淤积过多还可能会堵塞排水沟渠。

1.3.3.2 营运期

本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1 、雨水工程

项目雨水通过管道收集,最近排入贺江。雨水系统共有 2 个出水方向:贺江南岸雨水排水方向由南向北,北岸雨水排水方向则由北向南。

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会使初期雨水径流对局部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有关类比监测资料,路面径流中的主要污染物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 15min 污染物随降水时间增加浓度增大,随后逐渐减小,路面径流雨水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对雨水受纳水体造成污染。

2 、污水工程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污水处理厂处理围。本项目污水走向为:拟建道路——滨江南路——兴路过江管道——北南路——乐业路——平安东路——创业路——贺州污水处理厂。其中各路均为规划道路,平安东路、乐业路、平安东路、创业路段污水管网为已设计污水管网,过江管道及贺江南面污水管网均为规划污水管网。

若拟建道路建设完成后,周边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拟建道路两侧的小区、商用楼等,需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项目建设部门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确定周边污水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时序,加快污水输送及处理设施的建设进程,以保证道路周边地块生活污水能够及时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处置,避免区域污水直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污染水体水质。

本项目的实施,完善区域给水、排水管网。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对区域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1.3.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4.1 施工期

拟建道路全线为填方工程。路基填方虽可能改变地下水的局部补给途径,但不会造成地下水系统的失衡。因此,项目挖方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设置施工营地 2 处。施工营地化粪池、隔油池的开挖深度不涉及地下水位,通过对池子壁,采用水泥抹面防护,并采取相应防渗设置后,施工营地生产、生活废水不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设置桃源大桥跨越贺江。桥梁桩基施工抽排地下水,短期对局部区域地下水水位造成不利影响,但停止抽排,水位即可恢复。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工艺,施工在钢护筒进行,护壁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也不对地下水水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1.3.4.2 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不设置养护站、收费站、服务区等公路服务设施,不存在服务设施污染物排放问题。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雨水;此外,道路形成不可渗漏路面,可能造成局部地下水径流途径的改变。

1.3.5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3.5.1 施工期

1 、施工区产生的 TSP 污染一般在距离施工现场 50 ~ 150m 围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在 200m ~ 300m 围外可达二级标准。

2 、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根据类比调查,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围在 100m 以。

3 、在有 2.5m 的金属板围挡的情况下,施工道路沿线颗粒物浓度值在距施工红线 83m 围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中的二级标准。

4 、拟建道路共拆迁建筑 17340m2。拆迁建筑物产生的扬尘对车田寨,鸭仔寨的影响较大。

1.3.5.2 营运期

评价采用 ADMS 模式对道路两侧 NO2浓度进行计算。项目营运远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预测结果表明:

营运远期 NO2 24 小时平均最大值为31.105 μ g/m3, 1 小时平均最大值为 44.363 μ g/m3。 NO2 24 小时平均最大值及 1 小时平均最大值占《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的的 38.9% 及 22.2% 。

营运远期 CO 24 小时平均最大值为 1.003mg/m3, 1 小时平均最大值为 1.441mg/m3。CO 24 小时平均最大值及 1 小时平均最大值占《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的的 20.6% 及 14.4% 。

预测可见,至营运远期,项目路侧的 CO 、 NO2 24 小时平均最大值及 1 小时平均最大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限值。

1.3.6 声环境影响评价

1.3.6.1 施工期

施工机械噪声在无遮挡情况下,如果使用单台机械,对环境的影响围为昼间 52m ,夜间 281m ,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的要求。如果是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使用,对环境的影响围为昼间 79m ,夜间 446m ,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的要求。

项目施工期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较大,施工噪声均会使得各个敏感点声环境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其中施工噪声影响最大的是距离拟建项目红线最短距离为 6m 的车田寨,昼间超标 15.0dB ,夜间超标 30.0dB ;鸭仔寨昼间昼间超标 14.0dB ,夜间超标 29.0dB 。施工期拆迁建筑后受施工噪声影响的人数约为 273 人。所以,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来减小施工期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1.3.6.2 营运期

至营运远期项目两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标准最小达标距离为:昼间 1m ,夜间 27m ; 2 类标准最小达标距离为:昼间 20m ,夜间 52m ,项目的建设对沿线声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

1.3.7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1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废弃土方和生活垃圾两种。废弃土方为一般成分,拟运往环评推荐的弃渣场堆放堆放。施工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最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2 、拟建道路共拆迁建筑 19207m2,拆迁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单位影响较大。

3 、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其形式为沿道路呈线性分布。

1.4 环境保护措施

1.4.1 社会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 、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并对施工期间区域交通组织进行公示;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设置临时交通便道,方便周边居民与车辆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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