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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市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市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思路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思路 摘要:大力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我们的行政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转变职能,有利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某种意义上,信息化建设的成功与否,决定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成败。没有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就是空中楼阁,没有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无法履行好对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职能,无法担当起严格资源监管、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历史重任。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目标措施 Develop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informatization construction SijieJIN (Anyue County Bureau of land and resources,Sichuan province) Summary:Vigorousl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land resources information, which will help improve our administrative capacity and the macro-control ability, is conducive to the transformation of functions, and help to improve the overall quality and management level. Sense, the success of the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r not, determines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the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Land and resource information,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modernization is a castle in the air, land resources information,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departments will not be able to carry out the investigation and assessment of the land and natural resources, planning, management, protection and rational use of functions, not be able to play a strict resources regulatory, hold the historic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18 million hectares of arable land red line. Keywords: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Target Measure 1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9年11月25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观部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从有利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国有企业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二)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采用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国家以作价转为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三)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也可分割出与企业净负债额相当的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 根据省厅《XX年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厅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州实际,XX年,我州信息化工作重点即:开展“三网一张图一网站”建设。“三网”,即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交易;“一张图”,即整合国土资源基础类数据库,形成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一网站”,即完成州局门户网站的改版,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中心全体人员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和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前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段工作情况 (一)制定方案 中心结合省厅要求和我州实际,先后制定并印发了《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和《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数据库整合建库工作方案》。还根据我局信息工作实际情况,起草了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经领导审定后汇编成册。同时还加强对县市信息化的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县局提出的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表。 (二)具体工作进展 1、电子政务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一是结合州政府电

子政务流程梳理的要求,在总工程师李生岩、副局长彭英彪、副调研员杨仁颜三位领导的主抓下,由法规科牵头,信息中心做好技术支撑,全面完成了州局地政、矿政、测政等31项电子政务流程的梳理工作。二是积极与省信息中心和技术单位衍接,做好新电子政务流程开发工作。三是制作了政务大厅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指南,安装完成整个大厅的办公网络和设备的调试工作。四是做好网上审批工作,已使用远程报件系统进行电子报件30余件,由中心制作上报的电子报件10件。五是积极督促检查县市电子政务使用情况,原未使用电子政务流程花垣、凤凰、泸溪三县已开始使用电子政务流程办公。 2、网上交易工作。为规范全州国土资源交易市场,实现土地和矿权市场招、拍、挂的网上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交易的公平性,优化投资环境,州局现采用省厅网上交易系统,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网上招拍挂。针对此项工作,中心全力做好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工作,专门派了一名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开展网上交易工作。先后参与我州网上交易系统的技术方案以及采用平台的选择,完成对湘西州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整个后台设置、与交易中心配合先后完成对系统的十数次测试。同时,在6月25日土地日活动上,中心人员全力配合完成对湘西州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演示工作。目前,全州网上交易系统已正式使用,现有

智慧国土-环境资源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大数据整体建设方案

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信息化综合大数据平台 建 设 方 案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X月

目录 第1章概述 (5) 1.1 背景 (5) 1.2 项目依据 (10) 1.3 建设原则 (11) 1.4 现状与差距 (12) 1.5 项目目标 (15) 1.6 项目内容 (16) 1.7 项目建设必要性 (17) 1.7.1 增强国土资源信息掌控能力,实现科学决策的需要 (20) 1.7.2 提升行政水平、提高管理效率的需要 (21) 1.7.3 有利于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2) 1.7.4 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 (22) 1.7.5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的需要 (22) 1.7.6 提升XX省地灾监测与防治水平的需要 (23) 1.8 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24) 第2章总体设计 (25) 2.1 总体框架 (25) 2.1.1 “一张图” (27) 2.1.2 综合监管平台 (37) 2.2 设计原则 (38) 2.2.1 标准化与规范化原则 (38) 2.2.2 创新性与先进性原则 (39) 2.2.3 经济性与实用性原则 (39) 2.2.4 开放性与合作性原则 (39) 2.2.5 易用性与完整性原则 (40) 2.2.6 统一化与一体化原则 (40) 2.2.7 安全性与稳定性原则 (41) 2.2.8 整体性与渐进性原则 (41) 2.3 技术路线 (41) 2.4 技术特色 (43) 2.4.1 统一GIS平台 (43) 2.4.2 国土资源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45) 2.4.3 基于共相式GIS的国土GIS应用 (48) 2.4.4 基于Intranet/Internet的系统体系架构 (50) 2.4.5 基于工作流技术的流程性业务处理 (53) 2.4.6 增强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决策应用 (55) 2.4.7 可视化综合监管模式 (56) 2.4.8 采用面向服务的SOA架构 (56) 2.4.9 通过ESB实现服务的集成 (57) 2.4.10 构建全省国土GIS云雏形 (58) 2.4.11 采用插件技术便于集成和扩展 (58) 第3章建设内容 (60)

谈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和对策

谈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在国民经济不断快速发展的现今时代,国土资源部门肩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相关部门必须转变职能,以高效的工作效率和可靠的信息基础为保证,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实现资源的宏观调控。面对国土资源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重视新的技术手段的采用,进行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十分必要。为此,本文就针对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问题;对策 前言 国土资源信息化作为国土资源高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必然选择。国土资源信息化是国土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的前提,是关系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期性、战略性系统工程。因此,通过对信息资源进行深入的开发和利用来加快推动国土资源评价、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信息化,从而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的实现,有效提高资源的利用,更好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1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的我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國土资源的数据库系统仍不完善,无法发挥宏观国土资源规划的目标。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形式主义,无法满足使用需要 我国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基础差,建设经验不足,在发展的过程中因缺乏全局规划和统一方案,使大部分地方的信息化建设走上了形式主义的道路。部分部门在跟风购买了计算机等硬件设备之后,轻视软件系统地建设和数据库的维护,不能及时更新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都不够重视,大部分国土资源资料仍然以传统的纸质媒介保存,无法在工作过程中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满足不了实际的使用需要[1]。 1.2 差异明显,地方局限性强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水平也不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东部以及沿海地区发展程度先进,中西部建设相对之后,由于原始数据积累不足,全国范围的数据库共享系统尚未建立。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需要以公开透明的网络进行,目前的计算机信息化水平已经可以实现网络共享,但由于各地的基础建设水平不同,以及已建成的信息网络普遍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使国土资源信息化网络断点较多,信息共享的网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3 各自为政,运行制度不健全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附件2: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人员聘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指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义务的一项用人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第三条自2005年12月1日起,中心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度。根据聘用合同期的长短对受聘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岗位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 第四条聘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维护中心和受聘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中心设立非常设性的聘用工作组(简称“聘用

组”),负责招聘、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工作的实施,提出聘用意见,报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聘用组由人事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处室主要负责人、工会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聘用组的日常工作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受聘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管理。中心对受聘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聘期长短分三类管理: 第一类:聘期为二年及以上的,参照现有职工进行管理; 第二类:聘期为一年的,实行岗位管理制度; 第三类:聘期为六个月以内的,实行协议管理制度。 第七条受聘人员享受与中心现有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如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和职称评审,阅读有关文件等。党员、团员、工会会员自觉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受聘人员自行解决户口、住房、住宿、交通等,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第九条受聘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一旦发现有欺诈、瞒报行为,中心可单方面随时解聘。 第二章招聘 第十条第一、二类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介绍: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介绍:国土资源部直属 系统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 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展开国土资源经 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 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 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 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 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 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 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 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相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 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 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 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框架

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框架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框架 目录 一、背景情况 二、基本定位 三、目标原则 (一)建设目标 (二)建设原则 四、业务架构 (一)土地管理 (二)矿产资源管理 (三)地质环境管理 (四)土地督察 (五)执法监察 (六)综合事务 (七)辅助决策 五、数据架构 (一)国土资源数据类型、来源 (二)国土资源数据管理

(三)国土资源数据总体框架 六、应用架构 (一)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需求 (二)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构成 七、技术架构 (一)统一数据中心 (二)统一政务工作平台 (三)统一门户网站 (四)统一网络系统 八、工作统筹 (一)统筹金土工程和"数字国土"工程 (二)统筹国土资源专项调查与数据库建设 (三)统筹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 (四)统筹各类应用系统建设 九、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二)标准保障 (三)安全保障 (四)数据更新

(五)骨干工程 一、背景情况 进入2l世纪以来,发展和应用信息技术,推动传统经济向新兴经济转型,已成为世界各国或地区提升综合竞争力、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的重要途径。信息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 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 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 广阔的发展前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这对国土资 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尤其是信息 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就国土资源管理本身来说,技术密集特征 显著,信息化必定会在国土资源管理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中发挥重 要作用。 建部以来,国土资源信息化以"数字国土"工程、金土工程为主要依托,在 电子政务、数据库、网络与网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回顾十年发展历程,从整体谋划、 试点起步、总结经验,到逐步形成总体建设思路,凝聚了全系统信息化领域的 经验和认识。1999年启动"数字国土"工程,先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五" 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2001)、《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2006),制定《全国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2002)、《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信息化总体方案》(2003),完成《国土资源部政 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设计》(2004),提出四个"统一"的电子政务建设基本思路,建成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金土工程在国家成功立项并已完成一期项 目建设。 虽然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建设思路已经明确,但在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 还存在统筹不到位、系统集成整合程度不高、数据共享困难等问题。深入分析 原因,主要是由于总体建设思路没有在具体的项目组织实施中得到始终如一地 贯彻。新的发展形势下,国土资源信息化迫切需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现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316号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31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五条国家对项目建设实行一年一定制度。新建项目实行年度申报与审定,续建项目实行年度核定。

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土资厅发[2009]69号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9.08.04 【实施日期】2009.08.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国土资厅发〔2009〕69号 2009年8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部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部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信息,是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下,在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监察局、信息中心、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组成,办公厅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负责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部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及时登录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以及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研究制定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设立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电话,管理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箱;受理并协调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部提出的获得政府信息的申请。 部机关各司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第四条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部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以适当方式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产生(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 建立健全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保证部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司局和单位的,由本单位与有关司局和单位进行沟通、确认;拟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与有行政机关沟通、确认。 公开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国土资源信息化软件

北京安图公司作为资深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从整体解决方案到各类国土资源数据的建库,以及开发各类专业软件系统等全方位的信息化建设服务。 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功能特点如下: 1、系统采用B/S与C/S相结合的结构模式,图形和属性数据采用一体化存储,存储在Oracle数据库中; 2、GIS系统可支持Arc/Info、GeoMedia、Geographics等多种平台; 3、空间和属性数据的录入建库主要基于C/S结构完成,系统提供了权属数据库录入、各类地籍图形数据的转换及扫描矢量化录入系统; 4、基于地籍数据库的各类业务办公采用B/S结构,系统可完成土地初始、变更登记 、抵押登记等各类业务办公自动化的处理,这些业务均可实现图文一体化的浏览和处理,并均在客户端浏览器上完成; 5、系统可打印输出各类标准的地籍业务所需要的表、卡、证; 6、系统还可进行各类图形和属性的相互查询、基于各项属性数据的统计、以及各类空间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 1、采用C/S和B/S相结合的模式实现数据的编辑入库及联网工作 2、提供多源空间数据采集、编辑功能,通过FME实现各类通用GIS数据的转换 3、提供属性数据的录入模块 4、采用大型商用数据库ORACLE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一体化及图形和属性数据的互访 5、提供现状数据库入库编辑的17个功能步骤: 线状地物打断处理、要素所属图幅处理、要素拓扑结构检查、田坎系数计算、线状地物所属图斑处理、面积平差、图斑净面积计算等,严格满足现状数据入库需求 6、提供任意组合查询,辖区及缓冲区查询、任意范围的条件查询 7、任意辖区、图幅的图形输出,专题图形的输出 8、提供按土地利用类别、权属性质、辖区范围的面积查询、统计和输出 9、土地统计台帐、各类土地统计簿的生成与输出 10、提供图斑合并、分割、图斑岛合成与打散、线分割图斑、面分割图斑等丰富的图斑数据变更操作 11、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变更作业方式基础上,能够实现多个乡镇的日常联网变更并可实现全市范围的联网上报数据 12、提供变更操作历史回溯功能,将所有的修改动作和原始数据做完全记录 13、提供数据字典、权属代码、数据库、城市区县控制表等的编辑和维护,用户权限的维护等

国土资源局信息化调研报告

国土资源局信息化调研报告 信息化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基础,通过信息化工程建设,可以形成面向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支持发展、服务社会,形成“天山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近年来河南省##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不断探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在规划的引导下,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为切入点,率先实现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审批、采矿权管理等业务的网上审批,开通综合事务管理系统,建立起以政务信息网络为平台,以网上审批为核心的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体系,取得了较大进展。现就##市的信息化建设在国土资源工作中运用情况进行分析。 一、##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统筹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 20XX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通知》,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主要业务工作,以公开、透明和服务为目标,以市局和两个试点县为示范,以应用系统、基础数据库和网络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设。20XX年11月,该局专门成立了金土工程办公室,结合《##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统筹规划,制定《##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方案》,

通过了国土资源部信息办组织的专家论证,明确了##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功能,形成覆盖全市的上下联动、科学规范的网络化国土资源主流程管理;建立全市国土资源数据网上获取、汇总和上报通道;形成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形式的全市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体系。重点部署研发5个应用系统,安装集成部下发的2个业务系统,进行5个数据库的建设,同时以修武、武陟两个县为试点,开展县级应用系统建设。 完善网络,建立数据传输通道 该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成符合国土资源业务特点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一是完成了对局域网升级改造。为实现内、外网完全物理隔离,在原有外网网络基础上,专门铺设一套内网线路,并为全局每台电脑加装隔离卡和硬盘,采用双网布线、双硬盘加隔离卡的方式,建成了物理上完全相互隔离的外部局域网和内部局域网。其中外网与互联网连接,形成互联网访问、信息服务和非涉密业务系统运行的网络平台;内网与省厅视频专网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连接,成为涉密业务系统运行的网络平台。二是建设了覆盖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政务内网。本着节约资金,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网络资源,与市政府信息办联合下文,明确了各县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建设任务,负责所在辖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政府内网光纤的接入

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目录 前言 (1) 1 范围 (2) 2 引用和参考标准 (2) 3 定义 (3) 4 网络建设原则和基本程序 (4) 5全国国土资源信息主干网网际互联 (5) 6 内部局域网建设 (7) 7 网络测试……………………………………………………… 10 附录A: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域名命名规则 (13) 附录B:基本测试项 (15) 附录C:选择测试项 (19)

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前言 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管理、调查评价和社会服务三个主流程的信息化,需要建设覆盖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和县四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为确保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高效实用、稳定安全和易扩展,本着“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建网指导思想,按照技术合理,方便实用,便于理解,易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范,为国家和省及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网络建设和网际互联提供指导。 本规范主要包括全国国土资源信息主干网网际互联,内部局域网建设和网络测试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提出。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周俊杰、李晓波、叶兴茂、咸容禹、刘志刚、祝孔强、贾光宇 本规范于2002年03月01日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标准 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范 Norm for building information network system of Land and Resources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全国国土资源信息主干网网际互联,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直属单位内部局域网建设以及网络测试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指标。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国土资源部、全国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包括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和国土资源部直属单位。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和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亦可参照使用。 凡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2引用和参考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237-1994 术语学基本词汇 GB2887-89 计算机站场地技术条件 GB/T 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ISO/IEC 11801 建筑物通用布线国际标准 YD5040-97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 idt ISO 7498:1984 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YD5023-96 用户接入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YD/T926.1-97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5051-97 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YDT838.1-4(1997)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的若干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近年来,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和“三大平台”(政务办公平台、综合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社会服务中得到广泛深入运用,有力地支撑了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当前,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兴起,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信息化建设方式和服务模式,推动政府治理模式创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对国土资源信息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理念创新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方式,破解信息共享障碍,推动国土资源信息化再上新台阶,切实发挥信息化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国土资源云”统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国土资源云”。“国土资源云”是运用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理念,集成和整合基础设施、数据、应用等信息化资源,形成可动态扩展、安全可靠的资源共用平台和管理、运维体系,通过网络以按需方式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提供计算、存储、安全、应用等服务的国土资源行业云。建立“国土资源云”,要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三大平台”等已有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成果为基础,遵循整体规划、统一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和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技术力量和社会资源,优先采用自主、安全可控设备和基础软件。 (二)转变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理念和方式。以“国土资源云”总体框架为基础,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传统的“自给自足”式信息化建设观念和方式,充分运用云服务推进本级国土资源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公开和网上服务,消除“信息孤岛”,扩大资源共享。 处理好“国土资源云”、本地政府“政务云”和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的关系,对于国土资源系统纵向部署的应用,要纳入“国土资源云”,或充分运用“国土资源云”提供的服务;对于本地政府部门部署的统一向社会提供的政务服务,如有明确要求可纳入本地政府“政务云”;对于本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内部办公系统,可以利用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资源。 已经建成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的省、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继续用好现有资源,保护已有投资,待应用扩展、设备折旧等原因需要新增基础设施环境时,尽可能将新的应用纳入“国土资源云”,或将已有应用从老旧设备中向“国土资源云”迁移;基础条件薄弱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云”资源开展本地信息化应用。 二、加强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统筹 (三)深化应用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统筹部机关各司局的业务信息采集与监测需求,以服务、共享理念整合和重组网络化信息监测系统的数据指标、功能模块,按照事权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各类业务归口部门提供统一的用户授权使用服务,提高应用的便捷化程度,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全流程信息监测的不重不漏、一数一源,避免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复上报数据和增加额外工作量。加强以“一张图”为基础的国土资源全业务、全流程数据集成整合、关联印证,面向各类应用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服务。 深化、拓展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应用服务,向部机关各司局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开通在线数据和系统应用服务,并根据各单位的具体需求定制数据分析和查询功能。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通过国土资源业务网,向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通系统接口,提供所辖区域在线数据共享服务。 (四)拓展政务办公平台的服务范围。在信息网络安全可控的范围内扩大部政务办公平台服务对象,为部机关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部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文件传输交换、在线查询、

智慧国土资源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系统集成建设方案

【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信息化综合大数据平台 设 计 方 案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X月

目录 第1章概述 (7) 1.1 背景 (7) 1.2 项目依据 (12) 1.3 建设原则 (13) 1.4 现状与差距 (14) 1.5 项目目标 (17) 1.6 项目内容 (18) 1.7 项目建设必要性 (19) 1.7.1 增强国土资源信息掌控能力,实现科学决策的需要 (22) 1.7.2 提升行政水平、提高管理效率的需要 (23) 1.7.3 有利于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4) 1.7.4 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 (24) 1.7.5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的需要 (24) 1.7.6 提升XX省地灾监测与防治水平的需要 (25) 1.8 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26) 第2章总体设计 (27) 2.1 总体框架 (27) 2.1.1 “一张图” (29) 2.1.2 综合监管平台 (39) 2.2 设计原则 (40) 2.2.1 标准化与规范化原则 (40) 2.2.2 创新性与先进性原则 (41) 2.2.3 经济性与实用性原则 (41) 2.2.4 开放性与合作性原则 (41) 2.2.5 易用性与完整性原则 (42) 2.2.6 统一化与一体化原则 (42) 2.2.7 安全性与稳定性原则 (43) 2.2.8 整体性与渐进性原则 (43) 2.3 技术路线 (43) 2.4 技术特色 (45) 2.4.1 统一GIS平台 (45) 2.4.2 国土资源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47) 2.4.3 基于共相式GIS的国土GIS应用 (50) 2.4.4 基于Intranet/Internet的系统体系架构 (52) 2.4.5 基于工作流技术的流程性业务处理 (55) 2.4.6 增强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决策应用 (57) 2.4.7 可视化综合监管模式 (58) 2.4.8 采用面向服务的SOA架构 (58) 2.4.9 通过ESB实现服务的集成 (59) 2.4.10 构建全省国土GIS云雏形 (60) 2.4.11 采用插件技术便于集成和扩展 (60) 第3章建设内容 (62)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7)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 告(2017)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38号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17.11.29 【实施日期】2017.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38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国土资源部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17年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称文号备注

1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 〔籍〕字第93号 国家土地局、测绘 局、物价局、财政部 联合发布 2关于印发《矿产储量评估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71号 3对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 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厅函 〔2000〕238号 4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2000〕582号 5关于严禁非农业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36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3号 7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 通知 国土资发 〔2003〕388号 8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地籍档案资料 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 〔2003〕117号 9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关于印发《关 于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土地和矿产资源若干政 策措施》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5〕91号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 振兴东北办联合发布 10关于灾后重建及灾毁土地涉及基本农田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严禁非农业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 情况汇报 我局十分重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我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其中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土地利用现状及总体规划数据库、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等数据库建设),构建县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业务流程、工作审签等日常办公的一体化、自动化、无纸化。在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支持下的信息共享,为政务决策提供现势、准确、科学的依据。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 在局办公大楼设置专业机房,机房内有专业的机柜、服务器HP DL580R05 、防火墙和路由器各2台、网络交换机4台和专业的网络型在线式不间断UPS电源,电池续电能力近两小时,配置了专业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精密空调,没有存储设备。局机关网线布置到每个办公室,每个办公室都有一个以上信息点,配备电脑,各股室配置了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到现在,已经建立起包括1台服务器和40余台电脑的分布式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化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配置了相关办公软件、数据库软件、图形处理软件等专业配套软

件。局会议室配置了视频会议、投影仪等数字化设备,满足日常会议需求并可与省、州、县相连实现网络视频会议的召开。我局没有配制数据中心。目前二调数据库的使用,主要是查询和出图。政府也没有建立数据集中中心。 2、内外网布置及结构 外网采用中国电信光纤接入,8M带宽。内网为省市县三级内网,4M带宽,没有与政府或其它单位联网。 由于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包括需要保密的内部资料和公开的信息。这就要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要分为内部网和外部网。各股室电脑安装物理隔离卡或内网专用电脑,将内外网分开使用。 内部网由一台服务器为电子政务系统服务器,各股室电脑作为客户机组成。此网络连通省、州、县三级国土资源办公网,各股室可通过客户机运行服务器上的电子政务程序,进行网上办公,可实现省、州、县共同协作处理国土资源相关业务工作。 外网通过物理防火墙接入各股室。各股室可通过客户机上网,访问Internet上的资源,查询和发布国土资源信息。 在网络安全方面,采取内外网物理分离。内外网一般通过U盘数据交换,内网一般不允许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内外网分别装有金山、天清汉马物理防火墙。省厅配发的卡

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完整版

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目 录和禁止用地目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和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下分别简称《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的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 二、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四、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五、《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六、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宏观调控需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适时修订《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符合本《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七、《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处理。 八、违反本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和《关于印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54号)同时废止。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附件:1.《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doc 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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