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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制度

16、血液透析室配液室管理制度

1、透析室用干粉配制浓缩液(A液、B液),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着工作服、换鞋或鞋套进入配制室,在清洁环境中进行,操作时戴口罩、手套,非血液净化的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严格按照透析液配制流程进行配制,透析液必须由浓缩液(或干粉)加符合质控要求的反渗水配制,透析液和透析粉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公布的III类医疗器械要求。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配制。

4、A/B透析粉应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以避免出现离子浓度偏差,影响患者透析效果。

5、A/B透析粉具有可挥发性,应尽量现配现用,浓缩A液应在配制完成后7天内使用完,浓缩B液应在配制完成24小时内使用完。A、B透析液配制后须注明配制日期、时间并签名。

6、严格遵守查对制度,查对A、B透析液配制桶和分装桶的标识,不能交叉使用;查对配制前后A、B透析粉的份数,不可同时配制,严防配错、配混、配漏;查对放置于透析机底盘上备用的A、B透析液,严防错放、混放。

7、浓缩液配制桶须标明容量刻度,配制桶和容器每日用反渗水清洗1次,每周消毒1次(用0.3~0.5%过氧乙酸擦拭消毒),30分钟后用反渗水反复冲洗干净,用测试纸确认无残余消毒液。

8、配制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桌面和地面每日用0.05%含氯制剂擦拭1~2次。

9、配制室每日空气消毒60分钟,每月做一次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数不能超过500cfu/m3。

参考文献:《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绥阳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

2016年4月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1、凡需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病人,经病人及家属签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2、对初次接受透析治疗的病人,治疗前应详细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对长期维持性透析的病人,每次治疗前,询问前次透析后的反应、饮食、干体重及用药情况,并测体重、血压,检查心肺情况等。 3、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室内必须备有常用的急救器械及抢救药品,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4、透析记录应完整、准确,各项资料应妥善保管。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陈设规范,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本室工作人员入内须更衣、换鞋,操作时洗手并戴口罩。 血液透析室医师工作职责 1、接待病人,做好体格检查,了解病人血压、脉搏、体温、呼吸及体重情况。根据病情下达透析处方及其他医嘱。 2、透析过程中记录病情变化,随时做出处理。 3、血液透析结束后书写透析记录。 4、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5、进行特殊治疗前,负责人与病人及家属谈话并做好记录,嘱其签字。 6、定期督促患者行常规检查,做好病人随访复查。 血液透析室护士工作职责 1、在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工作,做好血透前的准备工作。 2、透析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精心护理病人,如有情况及时报告医师。 3、认真执行透析中标本的采集送检、输液、输血、用药及肝素追加等医嘱。 4、透析结束后,完成透析记录;做好血透机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检查补充血透的药品和器械。 5、督促卫生员搞好室内卫生,关好电源、水源及门窗。 血液透析室技师工作职责 1、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2、定期检查血液透析机、水处理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3、发现机器故障,随叫随到、立即维修。 4、经常清理各种机器管道,保持管道清洁。 5、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维修的详细记录。 6、认真做好仪器设备保管工作。 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 1、血液透析室应设普通透析治疗区和隔离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应有隔离标识。 2、所有透析治疗区应通风良好,每天通风2—3次,每次30—60分钟。 3、透析治疗区内应当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及手消毒剂。 4、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手套、口罩、工作服。 5、HBV、HCV、梅毒及HIV感染患者应当在隔离透析治疗区分机透析。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可将感染患者转至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专科医院透析。 6、隔离患者使用的设备、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不得与普通患者混用。 7、污物处置间上下水设施,清洗消毒抹布与拖把的水池应以高低加以区别。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血液透析室工作计划

2016年透析室工作计划 2016年血透室要围绕医院的发展规划,以陈院长工作动员报告为指导,以“舒馨医院,患者满意,员工幸福”为目标,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运行机制,狠抓医疗核心制度、“六个三”管理准则、“五条自问自责”落实,狠抓医德医风建设,依法执业、依规做事,践行和弘扬医院核心文化,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投入医院等级复审工作,使我们的工作质量保障,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提供的医疗服务成本效果最优。根据本科室的工作特点,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动力,以为人民服务的卫生事业发展理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医疗质量提高。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医疗、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流程,落实各岗位职责,逐步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职责明确化、技术规范化、并建立起长效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2、加强质量控制。科内成立医疗、护理质控小组,熟悉和掌握透析室的质量考评标准,各项工作月初由主任、护士长制订质控计划,质控员按计划进行自查,按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积极上报科内发生的不良事件,对不良事件科内要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防范措施,以利今后工作。 4、重视医疗、护理安全教育,每月组织学习血透室安全教育知

识,时刻敲警钟。 二、贴心周到的为群众服务,使患者满意。 1、加强患者的健康宣教,针对患者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采取不同的宣教方式。 2、每月由专人组织召开工休座谈会,向患者及家属讲解疾病相关知识,并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有效改善血透室的就诊环境及工作作风,了解患者的病情动态,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二、加强院内感染管理,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每月定期监测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每季度定期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的内毒素。每周检测透析用水的硬度、余氯。所有监测结果均做好记录,季末由主任组织召开院感工作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减少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保证患者的安全。 2、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护士长定期进行规范的培训,并使其转换成一种意识,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3、加强医疗垃圾废物的管理,严格遵照医疗垃圾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垃圾废物进行分类、毁形及转运。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防止院内感染,透析病人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一人一床一用一更换执行率100%。 5、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持水处理、配液间、治疗室、透析室的清洁,每日按时消毒,做好水机、透析机的日常清洁与消毒保养工作。消毒液按规定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液的配制要按需、按量、按浓度配制,做到专用试纸天天检测浓度。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疗的场所。 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 二、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格。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 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

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血液透析室环境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环境管理制度 一、血液净化室的设置与布局 (一)血液净化室应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设普通病人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透析治疗间(区)、水处理室、治疗室、候诊室、储存室、污处理室、办公室、更衣室等分开设置。 (二)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 m2,床间距应在0、8m以上。(三)配备手卫生设备,包括: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抗菌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擦手纸巾。每个透析单元配备一瓶快速手消毒液。 (四)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鞋套、防水围裙、袖套、防护眼罩或护目镜、洗眼装置等。 二、环境清洁消毒制度 (一)空气的清洁消毒 透析治疗室应保持空气清新,每天开窗通风至少2次,空气消毒每天至少2次,每次60分钟。 (二)地面的清洁消毒 1.普通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应湿式清扫。被血液污染时,应用纸或

布先将血液擦净丢弃,再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 2.隔离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应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的拖把湿拖。 (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1.普通病人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物体表面清水湿式擦拭,被血液污染时,应用纸或布先将血液擦净丢弃,再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 2.隔离病人透析治疗区:每次透析结束后用含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四)床单元的管理 每次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五)抹布的清洁消毒 抹布可采用一次性,如重复使用应严格分区,标识清楚。用后浸泡于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30分钟,洗净晾干备用。 (六)拖把的清洁消毒 拖把分区使用,有明显标记,每次使用后浸泡于含有效氯500/L消毒液30分钟,清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 三、环境卫生学监测 每月对透析治疗室、透析准备室的空气、物表、手进行环境生物学监测。空气培养细菌应≤4cfu/φ90皿·5min(直径90mm的培养皿暴露5分钟菌落数≤4)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及质量要求 凡需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均需经专科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医师决定。 (一)血液透析的收治范围 1、临床诊断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衰竭,临床出现少尿、无尿、肺水肿、心包积液等症状。 2、实验室检查:血尿素氮≥28.6mmol/L、血肌酐≥707.2μmol/L、肌酐清除率≤5-10ml/分、血钾≥6.5 mmol/L。 (二)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1、休克::收缩压≤10.7Kpa 2、严重心功能不全 3、严重感染或急性传染病 4、晚期肿瘤 5、极度衰竭患者 6、颅内出血和颅压严重升高 7、精神病及婴儿等不合作或家属不同意血液透析者 (三)质量要求 1、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原则上每周1-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5-6小时。 2、患者在血液透析前应进行血液的HBV、HCV检查(酶标法),对HBV、HCV 阳性的患者应使用专用的血液透析机和相应材料。 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科室和人员要求 1、凡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的医疗机构,一般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医院),并具备相应的专科设置和专业特长; 2、应有一位副主任医师以上(包括副主任医师)的医师专管负责 3、血液透析室医师除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经过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岗位必须相对固定,轮转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4、血液透析室的护士应经过血透工作的上岗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注:血液透析室医技人员实行上岗证书,从1998年元月开始实行。 (二)设施要求 1、选址、设计合理,周围无污染源,符合设置卫生学要求; 2、血液透析室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交叉,各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湿消毒液的擦脚垫并经常保持湿润; 3、新开设的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污染区,患者更衣室、休息室、血透室、洗涤消毒室;半污染区:治疗室;清洁区:工作人员更衣室、工作人员休息室、水处理室、清洁库房; 4、血液透析室内的地面、墙面应光洁、平整,便于消毒和清洁; 5、新开设的血液透析室,HBV、HCV阳性者的血透应与一般血液透析室分开或有严格的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6、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药剂应具有市卫生局卫生许可,并配备必需的消毒设备。 (三)规章制度 1、有严格的各种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 2、制订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HBV、HCV阳性病人的登记制度; 3、制订和严格执行规范的技术操作程序。 (四)消毒隔离要求 1、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医疗机构隔离消毒工作常规》,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和血液传播性疾病。 2、设立专职人员落实消毒隔离工作,对血透环境、血透器具、透析用水等进行定期消毒和消毒效果检测。 3、血液透析室内应保持整洁,每天消毒清扫2次;血透室床单、被套等应一人一用,换下的污染隔离衣、床单、被套等应先用0.2%过氧乙酸浸泡2小时或福尔马林熏蒸过夜消毒后送洗衣房清洗。清洁用具应经常以0.5%过氧乙酸或200mg/l有效氯消毒。 4、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工作人员进入透析室污染区时应穿戴隔离衣、帽、鞋(禁止穿拖鞋),操

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

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 工作制度 一、 以“患者至上”为宗旨,热忱为患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 坚持岗位责任制,医师、护士、技师不得擅离职守。 三、 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四、 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五、 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六、 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七、 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八、 加强进修生的管理和培养,指定专人教学,不盲目放手。 血透室管理制度 一、 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鞋。 三、 进入“中心”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四、 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五、 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六、 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七、 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随时注意消除隐患。八、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九、 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医师职责

1、 负责“中心”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2、 每日对每班病人巡诊一次,对危重病人随时诊察。 3、 认真进行诊断、治疗和特殊操作,及时下达医嘱。定期为病人化验。 4、 认真书写病历等医疗文件,填写特殊报表,做好交接班工作。 5、 参加值班、急诊、门诊、会诊及出诊等工作,组织临床病历讨论,决定患者的院内会诊或转科转院。 6、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 7、 参加国内外新技术、新疗法的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 担任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医生的工作。 9、 负责血透室与医疗有关的对外联络。 护士职责 1、 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 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及技术操作。 3、 正确执行医嘱,遵循医师的治疗计划,协助医师做各种诊疗工作。积极参加医学科 研工作,并负责各种标本的采集。 4、 积极巡视透析室,密切观察患者病情,认真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 作好透析患者的整体化护理,加强心理护理与饮食管理,积极进行健康教育。 6、 维持透析室秩序,为患者创造清洁整齐安静的治疗环境。 7、 参加护理教学与科研工作,指导实习学生、护理员、卫生员、配膳员的工作。 8、 认真做好各种登记及记录。 9、 负责透析室的消毒隔离及物品请领、管理、包括药品、器械、消耗品、被服等。注意节约,加强管理,防止丢失。 10、参加急诊、加班、值班。

血液透析室所有制度全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一、主任职责及管理 (1)负责全面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和安全负责。(2)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3)负责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透析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5)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6)监督及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续性质量改进工作。(7)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 (8)负责统计汇报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1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二、护士长职责及管理 (1)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实施。 (2)协助透析室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各项透析护理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技术培训。 (4)负责透析医疗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5)负责透析中心的感染控制和管理。 (6)负责各项报表如患者账单、工作量、各种护理记录的汇总。(7)负责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8)定期对卫生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负责护理人员(含卫生员)工作安排。 (10)负责定期组织对患者家属的科普宣教工作。 2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三、各级医生职责 (1)在透析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血液净化室的日常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患者透析方案的制定和调整,遵循个体化透析方案。(3)经常巡视患者,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 (4)积极开展各种血液净化新技术、新疗法。 (5)负责透析技术操作前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填写知情同意书。(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等有关制度。 (7)认真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 (8)贯彻持续质量改进,定期分析评估患者透析质量,不断提高透

卫生部血透室基本标准

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生意社3月22日讯从国家卫生部网站获悉,近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与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与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 4、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 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 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她材料。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与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变更。 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本省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情况形成报告,并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我部医政司。 六、未经批准并执业登记设置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有关情况可向我部医政司反映。 电子邮箱:MOHYZSYLJGGLC@126、com附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doc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透析室的医疗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换隔离衣、帽、口罩、鞋。参观者应提前联系,经医务部或护理部批准,统一换鞋,风衣后方可进入透析室 2、限制探视,治疗和护理操作时绝对禁止家属陪人进入,若病情需要,仅容许一人配伴。 3、透视室内不可随意跑动或嬉闹,不可高声谈笑,喊叫,保持肃静。 4、透视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煲电话粥和会客,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和护士长联系,工作妥善后方准离开。 5、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室护理工作流程》进行护理操作,各班次尽职尽责,既要严格交班,又要有计划有步骤的主动配合。 6、卫生员按照《血液透析室工作员工作流程》并在护理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7、HBV和HCV阳性患者必须在隔离区内进行透析治疗,固定床位,固定机器,透析管和管路一次性使用,用后装入塑料袋内封口送焚烧。透析结束后严格按照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进行处理。 8、保持透析室内医疗物品清洁整齐,摆放位置合理实用,托盘、污物桶等应固定实用,无菌物品每日检查消毒有效期,抢救物品和药品每日严格交接班,并及时补充缺药,抢救器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做好完好率100%,抢救车拜访明显位置,便于使用

9、透析工作结束后患者使用过的被服及时更换,并及时装入污 衣袋送洗衣房处理。 10、每日透析工作结束后,用固定莫不擦拭机器表面,桌面,窗台及托盘等,擦拭血迹,拖净地面,通风消毒。 11.、透析房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每周扫除一次,每月彻底大扫除一次,扫除后密闭消毒,并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数不得超过200cfu/m⒊不合格者查明原因,重新消毒,再做培养,直至合格。 12、透析液入口和出口处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入口处细菌数不得超过200cfu/ml,出口处细菌数不得超过2000 cfu/ml,不合格者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重新消毒,直至合格方能使用。 13、透析房间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14、长期在血透室工作的医护人员定期查体,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医疗机构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目录 一、诊疗科目 (2) 二、科室设置 (2) 三、人员 (2) 四、房屋和设施 (3) 五、分区布局 (4) 六、设备 (4) 七、规章制度 (5) 八、其他 (5)

血液透析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血液透析部门。 一、诊疗科目 肾病学专业,可以设置医学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等(也可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检查检验任务)。 二、科室设置 血液透析室,有病案、信息、药械、医院感染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可设置或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药剂、医学检验、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固定注册在本机构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1名可固定或多点执业于本机构,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 每增加2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固定注册在本机构的执业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血液净化工作经验。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5名护士。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透析护理工作3年以上。 (三)至少有1名固定在本中心的技师,具备机械、电

子学知识和相应医学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 (四)医师具有6个月以上、护士具有3个月以上在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者培训经历;技师应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药剂、检验、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具有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二)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 2平方米;血液透析床(椅)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0.8米。 (三)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四)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五)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一、分区布局 1、血液透析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2、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区、水处理区和库房等。 3、透析治疗区由若干透析单元组成。每个透析单元由一台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床(椅)间距不小于0.8米。 4、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4个以上透析单元。 5、水处理区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 6、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护士站,护士站应当便于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技术操作。 二、设备 基本设备: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装置、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配备相应的设备 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一台能过上网的电脑 三、人员配备 1、血液透析室应当满足透析患者,配备足够数量、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 2、独立建制的血液透析室应当至少配备3名执业医师,并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设置在相关科室内的血液透析室,其医师可由相关科室统一安排,应当有至少1名主治医师负责血液透析室的日常工作。 3、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方案、处理急慢性并发症、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4、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一定血液透析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担任。 5、血液透析室护士的配备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每名护士负责操作及观察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得超过4个。 6、血液透析室护士应当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定期巡视患者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相关护理记录。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汇编

血透透析室管理制度 第一节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 第二节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节医院感染控制监测管理制度 第四节血透设备保养维修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五节血液净化患者登记及病案管理制度 第六节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第七节血透室交接班制度 第八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九节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第十节陪客管理制度 第十一节抢救物品管理制度 第十二节血透室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制度 第十三节血透室安全管理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第十四节水处理间制度 第十五节透析液配置室制度 第十六节库房管理制度 第十七节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器材的管理制度第十八节不良事件报告处置制度 第十九节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及防控制度 第二十节消毒隔离查对制度

第二十一节血透患者常规实验室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节HCV、HBV实验室检查制度,HCV、HBV阳性 病人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节家访谈话制度 第二十四节透析患者接诊制度 第二十五节血透突发事件技术培训

第一节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 1.血液透析室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2.进入血透室必须严格遵守透析室各项规定,按规定通道出入并更换鞋子、帽子,进污染区必须衣帽鞋穿戴整齐,操作时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离开污染区应脱去衣帽鞋并消毒双手。3.接待参观要限制人数,并事先取得联系,严禁非本室人员擅自入内。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5.污染的隔离衣、帽、鞋、被单、被套等被服类均应做好预消毒,再送洗衣房清洗。 6.认真做好各环节的消毒工作和消毒效果质量检测。 (1)透析水的检测与管理: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透析水每月做细菌培养1次,定时测定内毒素。每日清洁机房,水处理每天正、反冲各1次,每周做水软化1~2次,活性炭每月反冲1次,反渗水桶及管道每月消毒1次。对反渗水出口及透析液的入口、出口,每月采样,作细菌监测,符合要求方可使用,并有记录。 (2)血透析机的消毒与管理:每日透析结束,透析机必须彻底消毒。透析液的吸头每天清水清洗,将残留液体冲净、擦干,如遇有血迹用2000mg/l消毒液擦拭,清水冲洗、擦干。透析机

卫生部血透室基本标准

生意社3月22日讯从国家卫生部网站获悉,近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 4.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 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 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 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名护士; (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倍; (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 基本设备:(一)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最新)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最新)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

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目录 1.岗位职责 2.质量管理制度 3.血透室工作制度 4.接诊制度 5.患者登记及病案管理制度 6.血透前准备及HCV、HBV阳性病人登记制度 7.血透室交接班制度 8.消毒隔离制度 9.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0.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制度 11.血液净化患者护理文件书写管理制度 1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操作程序) 13.医院感染防控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处置记录) 1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5.抢救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6.水处理管理制度 17.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18.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9.工作人员保健制度 20.医护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21.跌倒、坠床防范管理制度 22.库房管理及使用流程、登记制度 23.血透室传染病患者隔离制度 附:1. 门诊区域突发应急患者抢救管理制度 2. 除颤仪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一、成立血液透析室质量管理小组,由汪年松主任担任组长,负责血液透析室的 医疗质量以及安全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二、血液透析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召开质量会议,讨论医疗、护理以及工程 方面的质量问题,并做出相应的评价及改进措施。 三、血液透析室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包括医师、护士、工程师、工勤 人员等,各在岗人员知晓自己的岗位职责,并确实履行。 四、血液透析室对各岗位人员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使工作人员具备与血液 透析相关的专业知识,并有培训落实。 五、血液透析室严格按照血液透析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血液透析质量及相关工 作,建立合理、规范的血液透析治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六、血液透析室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加强血液透析 患者的信息管理,落实上海市的透析登记工作。 七、血液透析室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告知,加强 沟通,维护患者权益,每位血液透析患者透析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3.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4.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运行。 6.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8.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 9、进入透析室必须衣帽整齐,更换拖鞋,严格出入流程。 10、严格限制家属的探视,保持透析室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11、掌握患者的详细病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掌握治疗经过、特殊处理及治疗反应。

12、按健康宣教执行单积极做好宣教工作,记录并签名。 13、严格执行各组组长的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制。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 一、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二、做好透析用水水质和透析液的监控: 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2、透析液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ml。 3、每月进行一次透析用水、透析液内毒素检测,采样部位同上,要求内毒素 4、定期进行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结果应符合规定。 5、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透析用水必须符合要求。 血透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1、科室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在完成每例血液透析治疗后,登录“全国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系统”按要求进行病例信息报送,如实登记患者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2、保证血透病历的完整性,1份完整的血透病历包括血液净化记录单、病程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化验黏贴单、谈话签字单。 3、血透医生接诊新病人后必须认真询问病史、仔细体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试行)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患者赖以生存的肾脏替代治疗手段之一,也为急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创造了条件。血液透析时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血液在透析器中与透析液进行物质交换,达到清除体代废物、排出体多余的水分和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的目的。近年来,也是中毒等急危重症抢救的重要手段。 二、设立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部,主要对全省血液透析诊疗活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受省卫生厅委托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技术培训,进行相关技术考评和考核。 三、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4台以上的透析机,并经省卫生行厅进行技术及人员准入。 四、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技术应符合本规要求,建立健全质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规定,防止由此引发的医源性感染;透析器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执行,确保患者安全。 五、从事血液透析治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医院资质基本要求 一、科工作基础 具备较好的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独立处理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二、设置独立的肾脏科(或者科肾脏病组) 具备较好的肾脏科工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 肾脏科病房(或者科病房设置肾脏病病床):有肾脏科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科常见疾病的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 血液透析室(中心)(简称血透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建立并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及水处理设备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有完备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透析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首次病程记录、透析治疗记录单、化验单等。建立健全透析病人登记册,普通病人、隔离病人及急诊病人分别登记。四、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 具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放射科、检验科及大科等的医疗技术支持。 五、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污水排放许可证。 第三章血液透析室(中心)的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医师 (一)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肾脏科诊疗操作技术和全面管理能力的肾脏科专科医师担任。拥有10台透析机以下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10台透析机以上的血透室主任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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