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中国建筑业协会在行业内组织开展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工程。

3、申报工程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4、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申报工程应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

1、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择本地区、本系统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荐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2、申报单位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由各地区各行业协会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汇总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3、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评议,对列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目标项目,发文公布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三章组织与监管

第六条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目标确定和实施过程的组织与监管,以及应用成果的验收评审推广等工作,并组织专家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第七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推荐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监管计划,至少每半年对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的内容检查总结一次。

第八条承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实施规划,强化过程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符合绿色施工验收标准、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样板工程。

第九条已被批准列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可以取消或更改: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较大事故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

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的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

3、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第四章验收评审

第十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完成了《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中提出的全部内容后,应准备好评审资料,并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申报时的隶属关系提出评审验收申请。

第十一条提出评审验收申请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应提交以下评审资料:

(一)《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及立项与开竣工文件;

(二)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绿色施工规划方案;

(三)绿色施工综合总结报告(扼要叙述绿色施工组织和管理及采取的技术、材料、设备等措施,综合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方法、创新点和“四节一环保”的成效以及体会与建议);

(四)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证明);

(五)综合效益情况(有条件的可以由有关单位出具绿色施工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工程项目的概况、绿色施工实施过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四节一环保”创新点等相关内容的录像光盘(一般为10分钟)或PPT幻灯片;

(七)相关绿色施工过程的验证材料,包括通过绿色施工总结出的技术规范、工艺、工法等。

上述文字性的书面资料一式五份并刻光盘一份,录像光盘两份。

第十二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的评审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二)是否完成了申报实施规划方案中提出的绿色施工的全部内容;

(三)绿色施工中各有关主要指标是否达标;

(四)绿色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创新点以及对工程质量、工期、效益的影响。

第十三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评审专家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遴选。每项示范工程评审专家组由3~7人组成。

第十四条验收评审专家,要对相关方面和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座谈和随机查访。

评审专家组应根据评审内容,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评审专家不得聘为本单位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专家组成员。

第十六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一是实施过程现场查验,二是依据申报资料评审。评审专家必须认真核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申报资料,并按专家实地查验施工现场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评审验收实行专家组记名投票,通过验收的工程必须有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专家评委同意。评审意见形成后,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会同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生效。

第十八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评审按绿色施工水平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九条通过评审验收合格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务主管司局征求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二十条凡通过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的工程,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或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或安全文明工地等评优评价活动,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予以优先入选。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倡导施工企业开展绿色施工活动,对于达标优良的绿色示范工程应给予奖励;施工企业也应建立节能减排激励制度,对于创建绿色施工的示范工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对已通过评审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其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称号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采用数据记录,无法用数据表达的须有影像资料或文字说明。

第二十四条评审工作发生的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社团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有关规定,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由申报企业负责。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北京艺成园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人:冀登超 审核人:(签字)

目录 总则 (3) 施工单位职责 (3) 节约土地管理制度 (4) 节能管理制度 (4) 节水管理制度 (5)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制度 (6) 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7) 有害气体排放管理制度 (8) 水土污染管理制度 (8) 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9) 光污染管理制度 (9)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制度 (9) 环境影响控制管理制度 (10)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 (10)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2)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2)

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签发人: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 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 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二、本制度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 区。 三、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 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四、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 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施工单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项 目部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二、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 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三、项目经理部总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 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四、项目部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 识。 五、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 查记录。 六、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 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七、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 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八、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 施工。 节约土地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 占用。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三、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 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节能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 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建筑业技术进步与创新体系,加强和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及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的通知(建协[201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2010年12月10日 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及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建筑业在省内组织开展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

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 3.申报工程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审批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4.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申报工程应是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 1.各市建筑业协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择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荐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要求

项目编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工程名称 ) 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或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联合组织。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合法、合规。 (四)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的有关单位或申报绿施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 二、申报程序

(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报请到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组织初步审查。 (二)通过初审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 选。 ,应 申报单位根据中期检查现场考评意见和专家现场指导意见,改进相关工作,修改完善有关资料,为项目验收做好准备。 (七)“示范工程”应按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机

电安装工程分阶段,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工程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从技术创新与应用、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和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 (1)项目中期检查评审报告; (2)能够验证绿色施工指标完成情况的所有记录文件; (3)绿色施工各阶段自我评价记录; (4)绿色施工综合总结报告(综合叙述项目的考核指标、所采取的

绿色施工管理条例

绿色施工管理条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绿色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家关于实行绿色施工的技术经济政策,为推进我省建筑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中更好的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是指施工企业根据住建部《绿色施工导则》实施和应用情况进行申报、通过专家评审、经省建筑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授予称号的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竣工备案的各类建设工程。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分为“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其中“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江苏省建设工程开展绿色施工的最高荣誉奖。 第四条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省绿色施工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过程监督及成果评审工作。 第五条立项条件 1、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水利、园林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绿色工程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3、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施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填写《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书》,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审核后公布批准立项的项目名单。 第六条过程监督 1、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标准对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委员会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审打分。 第七条评审机构 江苏省绿色施工评审由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审定委员会、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审定委员会、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委员会由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领导,委员会成员由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八条评审程序 1、施工单位全部完成了《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内容,工程竣工备案后,填写《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应用评审申请书》向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进行成果评审。 2、绿色施工成果评审工作实行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每季度集中一次评审考核,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审定委员会每年组织审定一次,统一进行成果发布。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建协[2010115号文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中国建筑业协会在行业内组织开展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旎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工程。 3.申报工程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4.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申报工程应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 1.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择本地区、本系统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荐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2、申报单位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由各地区各行业协会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汇总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完整版)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在进行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方案及预案,并设立健全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组织结构,配备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并建立组织机构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日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检查,对不合格的必须整改。 3、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水、大气层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针对实际情况提出对策,采取科学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围墙边、办公区域等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绿化或摆放盆花,美化环境。 5、对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 6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和危险性废物堆放场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工程,防止土壤被污染。 7、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石家庄扬尘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扬尘十二条等规定。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降尘等保护措施。 8、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护措施。

9、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现场垃圾。 10、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要求。 1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节水方案和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用水管理,尽量做到回收重复利用。 12、工地大门、围墙、建筑物外立面悬挂物规范、清洁、美观。 13、材料、构件、料具、机械按审批方案中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现场材料堆放按种类、规格堆放整齐,并挂标牌、危险品分类存放,有保护措施。 14、办公室、食堂、宿舍、浴室等整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现场的环境必须保证员工生理、心理健康,保持文明洁净、整齐有序。 15、生活区应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16、识别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浪费因素或可能节约的因素,并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充分评价,确定重大浪费因素,并据此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从源头控制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17、通过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节约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节约意识,共同实现项目经理提出的节约目标及承诺。

住建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要点.doc

住建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要 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二〇一三年六月 1

【说明】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以下简称“技术指标”)适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建筑工程示范评价。市政、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技术指标”可用于“示范工程”项目的自我评价、企业对“示范工程”项目的评价、“示范工程”中期检查、项目验收和相关资料的整理。 3.项目的自我评价阶段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 4.“示范工程”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工程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依据技术创新与应用、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和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等七个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5.表 1 中“量化控制目标值”是企业制定计划时,结合工程所在地域特点和工程自身特点所设定的必须要达到的目标,也是日后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目标值必须用具体、明确的数值表达。 6.“检查要点”中列出了“示范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的自我评价、企业对“示范工程”项目的评价、“示范工程”过程检查和验收时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7.“技术指标”中共有 87 项要求,其中控制项为 56 项。控制项要求必须完全符合要求,其它内容符合率达到 70%即为通过。 2

表 1:量化控制目标值序号类别项目要求目标值 1.土方作业: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1.5m,扬尘控制 2.结构施工: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0.5m; 3.安装装饰: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0.5m。 1 环境保护 1.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于400 吨;建筑废弃物控制 2.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率和回收率达到 50%; 3.有毒、有害废弃物分类率达 100%;噪声与震动控制 1.各施工阶段昼间噪声:≤70dB 2.各施工阶段夜间噪声:≤55dB 就地取材,距现场 500 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 70%。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30%。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30%。工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 70%。建筑材料包装物回收率 100%。节能照明灯具使用率达到 80%。节水设备(设施)配置率 100%。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 30%。临建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 90%。职工宿舍使用面积满足 2m /人。 2 节材措施节材 2 与材料资源利用结构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周转材料资源再生利用 3 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施工用电与照明提高用水效率非传统水源利用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4 5 3

绿色施工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1) 2.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1) 3.绿色施工原则 (2) 4.工作措施 (2) 5.监督检查及考核 (4) 6.附则 (4)

绿色施工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3 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绿色施工方面的政策及规定、规范等。 1.4 实施绿色施工,应依据项目特点,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 1.5本办法适应所有在建项目。 2.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2.1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组成(图1)。 这六个方面涵盖了绿色施工的基本指标,同时包含了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指标的子集。

图1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2.2施工单位实施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3.绿色施工原则 3.1绿色施工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3.2施工单位实施绿色施工,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3.3施工单位实施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4.工作措施 4.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 (试行)2015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示范性,统一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检査和验收的要求,强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示范过程中的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与验收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 第三条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培育样板工程、强化过程控制、严格检査验收等原则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建筑面积原则上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特殊情况下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偏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市政、交通等其他工程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 5亿元人民币。 2.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3.申报工程的绿色施工策划文件应齐全,申报手续应在工程中标或基础施工阶段完成。 4.申报工程的绿色施工目标应达到优良等级;并应列为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5.申报工程应明确各种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 第五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 1.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资料应由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企业集中申报,受理单位为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 2.申报资料应包括《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及《绿色施工策划文件》,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一份纸质资料。 3.申报时间为每年三季度。 4.每批示范工程数量一般不超过300项,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企业应在指标限额内申报。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立项评审、过程检査和验收工作。 第七条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应在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建筑 企业检査的基础上,进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检査(验收)。

深圳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计划

深圳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新技术应用计划(2014版) 一、环境保护 1.1 现场噪音综合治理施工技术 1.2 现场光污染防治施工技术 1.3 钢结构安装现场免焊接施工技术 1.4 长效防腐钢结构无污染涂装施工技术 1.5 基坑逆作和半逆作施工技术 1.6 地下水清洁回灌技术 1.7 场地土污染综合防治技术 1.8 现场雨水就地渗透技术 1.9 绿化墙面和屋面专项施工技术 1.10 地貌和植被复原技术 1.11 施工现场喷雾降尘技术 1.12 现场绿化技术 1.13 植生混凝土施工技术 1.14 自流平地面施工技术 1.15 预拌砂浆施工技术 1.16 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 1.17 非破损检测施工技术 1.18 管道设备无害清洗施工技术 1.19 防水冷施工技术 1.20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 1.21 建筑材料与施工机具绿色性能评价与选用技术 1.22 水磨石泥浆环保排放施工技术 1.23 透水混凝土施工技术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2.1 低耗能楼宇设施安装技术 2.2 混凝土结构承重与保温一体化施工技术 2.3 现浇混凝土外墙隔热保温施工技术 2.4 预制混凝土外墙隔热保温施工技术 2.5 外墙喷涂法保温隔热施工技术 2.6 外墙保温体系质量检测技术 2.7 冬期施工混凝土养护环境改进技术 2.8 屋面发泡混凝土保温与找坡施工技术 2.9 非承重烧结页岩保温砌体施工技术 2.10 现场非传统电源照明技术 2.11 自然光折射照明施工技术 2.12 玻璃幕墙光伏发电施工技术 2.13 现场低压(36V)照明技术 2.14 现场临时变压器安装功率补偿技术 2.15 溜槽替代混凝土输送泵技术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上海市 XXXX有限(责任)公司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 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 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 二、本制度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 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 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施工单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项目部的 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二、制定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三、项目总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四、项目部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五、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六、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七、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 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八、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 化施工。

节约土地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三、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2016)

电力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电力建设工程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实现全寿命周期安全可靠和性能、功能与成本的最佳匹配,规范电力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依据《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电、光伏、储能等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文明施工活动。 第四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旨在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推广应用绿色施工的“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 限制或淘汰落后的施工方案,促进绿色施工资源的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水平的提升。 第五条实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应进行总体方案策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编制针对本工程的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全面落实“四节一环保”的各项措施。 第六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流程如下: 一、申报立项与受理备案; 二、过程控制与指导检查; 三、申请验收与现场评审;

四、审核批准。 第七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受理机构应是各电力建设项目的上级集团公司或全国性电力行业协会。已列入“电力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示范工程”的电力建设项目,原则上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咨询指导及评审验收工作。 第二章申报立项 第八条符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版)申报条件且有创优目标的工程,可申报立项。 第九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第十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应在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申报立项。 第十一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立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立项受理单位: 1.《电力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 2.绿色施工总体策划(含本工程量化的限额控制指标清单); 3.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二、立项受理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工程项目,由受理单位批准立项并登记备案,纳入全过程检查指导、评审验收工作计划。 三、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如立项条件发生变化,受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取消或更改立项的决定。 第三章过程控制 第十二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应依据绿色施工总体策划和绿色施工专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履行监管、监查和实施的职责,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全过程组织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绿色施工专项方案,落实绿色施工措施,并形成专业绿色施工的实施记录。 第十四条过程控制应按照《电力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验收报告》(见附件2)中“验收结果表”的相关内容进行过程管控、检查。过程

绿色施工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新版)

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第十二项目经理部 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汇编(暂行) 单位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BT项目第十二项目经理部 受控编号:LHBT12-CO-ZD-(2014)12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编制说明 (2) 总则 (3) 一、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3) (一)管理机构 (3) (二)绿色施工原则 (4) (三)绿色施工执行的标准 (4) (四)绿色施工目标 (5) (五)项目部各部门职责 (5) (六)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8) (七)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合同协议书 (8) 附件(管理人员绿色施工考核表) (10) 二、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19) (一)职责分配 (19) (二)节地和施工用地保护管理制度 (20) (三)节能和能源利用管理制度 (20) (四)节水和水资源利用管理制度 (21) (五)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管理制度 (21) (六)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22) (七)有害气体排放管理制度 (23) (八)水土污染管理制度 (24) (九)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24) (十)光污染管理制度 (25) (十一)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制度 (25) 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25) (十二)环境影响控制管理制度 (26) (十三)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 (27) (十四)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27) (十五)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8) (十六)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29) (十七)机械设备的保养 (30) 附件一(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表) (31) (十八)限额领料制度 (32) 附件一(材料限额表) (37) (十九)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9) 项目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39) 公司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40) (二十)废料回收管理办法 (40) 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 (41) 编制说明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实践表明,在我国,建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总建筑面积(m2):161613平方米。 占地面积(m2):43092平方米。 建筑高度(m):35.85米。 基坑深度(m):15.2米。 跨度(m):— 结构形式:框支剪力墙。 建筑类型:公用建筑。 二、绿色施工方案 本工程自2013年3月15开工始,即编制了完善的绿色施工方案,明确了绿色施工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建筑垃圾产生量小于6465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标准(GB12523-2011);污水排放达到GB8978-1996排放标准,pH值控制在6~9;扬尘在结构、装饰施工时目测高度小于0.5米,地基与基础施工时目测小于1.5米;光源控制满足环保部门的规定。 2、现场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等)目标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其中钢筋的目标损耗率1.75%,混凝土的目标损耗率1.05%,木材损耗量1362m3,损耗率为3.5%;模板平均周转次数为3~4次,重复使用率50%;围挡等周转材料设备重复使用率达到80%;就地取材施

工现场小于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3、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进行计量管理。万元产值用水量指标基本值6.04m3,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与安装工程三个阶段分别是5.7m3、6.12m3、6.3m3。在基坑降水阶段,合理利用。办公、生活区耗水量252472m3,生产作业区耗水量411928m3,整个施工区耗水量664400m3。节水设备设施配备率达到80%以上。非市政自来水利用量占总用水量的5%。 4、施工机械选用高效节能的施工机械设备。万元产值用电量指标基本值72.3千瓦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与安装工程三个阶段分别是56千瓦时、70千瓦时、91千瓦时。实行用电计量管理,装设电表,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别计量,用电选用节能铝电缆线和节能灯具,合理规划临时线路布置,充分利用太阳能,减少用电量。办公、生活区耗电量954360kW·h,生产作业区耗电量6998640kW·h,整个施工区耗电量7953000kW·h。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采用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大于80%。 5、科学、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材料堆场及加工厂规划整齐、无浪费占地现象。办公、生活区面积7132m2,生产作业区面积42769m2,办公、生活区面积与生产作业区面积比率16.67%,施工绿化面积与占地面积比率20%。 三、绿色施工措施

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目录 总则 (2) 施工单位职责 (2) 节约土地管理制度 (3) 节能管理制度 (3) 节水管理制度 (4)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制度 (5) 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6) 有害气体排放管理制度 (7) 水土污染管理制度 (7) 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8) 光污染管理制度 (8)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制度 (9) 环境影响控制管理制度 (9)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 (10)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0)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1)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2) 绿色施工培训制度 (13)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 二、本制度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三、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四、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施工单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项目部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二、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三、项目经理部总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四、项目部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五、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

住建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绿色施工导则》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绿色施工过程中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示范工程的申报、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二章【工作环节】 第四条“示范工程”管理工作包括申报资料、立项审查、中期检查、验收评审、颁发证书等环节。 第三章【申报要求】 第五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联合组织。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第六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合法、合规。 第七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满足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境保护等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要求,且在使用功能上满足的节能环保的要求。 第八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2.住宅建筑:

(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 (2)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3)住宅建筑必须为全装修工程。 3.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可不受规模限制。 第九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优先选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建设事业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中的推广应用技术、“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推广项目等先进适用技术。选用未列入上述各类推广项目的技术,应按《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的有关单位或申报示范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 第十条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技术标准(试行)》(附件4)中的技术体系,并结合当地的绿色施工现状和发展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施工方案。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绿色施工考核指标、主要示范内容、绿色施工组织管理、现场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措施、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绿色施工的“四新”应用、绿色施工的技术创新点、绿色施工评价管理、主要机械设备详表、绿色施工购置清单、工作人员投入详表、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等。 第四章【申报流程】 第十一条“示范工程”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www.sodocs.net/doc/7410500841.html,。 第十二条“示范工程”每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到“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项目信息。 第十三条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经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

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度和目标

南阳市“三馆一院”项目建设工程一标段(博物馆、图书馆) 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2015年8月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1) 第二章总则 (2) 第三章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及目标 (3) 一管理机构 (3) 二绿色施工原则 (3) 三绿色施工执行的标准 (3) 四绿色施工目标 (4) 五绿色施工目标责任分解 (4) 六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5) 七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合同协议书 (7) 第四章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9) 一职责分配 (9) 二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管理制度 (9) 三节能与能源利用管理制度 (10) 四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管理制度 (11) 五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管理制度 (11) 六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12) 七有害气体排放管理制度 (13) 八水土污染管理制度 (13) 九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14)

十光污染管理制度 (14) 十一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制度 (14) 十二环境影响控制管理制度 (15) 十三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 (16) 十四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6) 十五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7) 十六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8) 十七机械设备的保养 (18) 十八限额领料制度 (20) 十九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6) 二十废料回收管理办法 (27)

第一章编制说明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实践表明,在我国,建筑与工业、交通形成三大“耗能大户”。据统计,我国能耗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约35%,而且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是与我国气候相近的发达国家的3倍左右,说明我国建筑节能的潜力很大。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的建筑业,必须发展绿色建筑,为贯彻“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环境的优先保护为原则”的指导思想,达到高效、低耗、环保、统筹兼顾,实现经济、社会、环保(生态)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绿色施工要求,并以施工单位、项目部共同成立的绿色施工领导小组,由以上双方管理人员为组员的绿色施工领导小组。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技术资料

一、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 建设单位: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 设计单位: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山东中建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日照市天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日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岚山区轿顶山路以北、玉泉三路以东 开竣工日期:2013年7月20日开工,2015年3月25日竣工。总历时工期为664天。结构形式:框架-抗震墙结构;基础:基础形式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局部防水底板。 本工程设业务技术室、公共服务厅、110指挥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建筑总高度为37.8米,建筑面积27069.99㎡,室内外高差1.050米,地上一至八层,无地下室,地上一层高度为4.5米,其他均为3.9米,局部屋面有机房层,层高4.5米,构架以上女儿墙高度1.5米;建筑东西总长度96.000米,南北总宽55.800米,东西塔楼设200宽伸缩缝与南北塔楼脱开。 (二)、绿色施工考核目标 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周期,公司下达本工地节能降耗及绿色施工指标为: 1、能源消耗指标为0.0355t标煤/万元产值 2、水资源消耗指标为7立方米/万元产值;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占总用量的8%。节水设备配置率≥80% 3、主要建材指标 (1)钢筋、商品混凝土和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比预算量的定额损耗率减少30%的损耗; (2)二次结构及装饰、安装材料比定额有节约; (3)周转设备使用率≥70% 4、绿色施工指标 (1)建筑垃圾分类别集中堆放,定期处理,合理利用,建筑垃圾的再利用率达到40%; (2)噪声、污水、扬尘排放和光污染达到国家、行业和山东省的相关标准; (3)不使用粘土砖,采用商品混凝土; (4)不发生职业健康伤害,不发生死亡事故、一般负伤率﹤1‰。 (三)、绿色施工组织管理 1、成立项目绿色施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实行三级管理。 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组成,其职责:策划创建工作计划;提供必需的资源;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对创建活动的阶段评估和考核。 工作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组成,其职责:组织实施创建规划;落实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保持绿色施工节能降耗设备、设施的完整完好;保证相关记录、台账的及时、真实、完整;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落实上级和领导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

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

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绿色施工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化,依据国家《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和《绿色施工导则》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在实施绿色施工过程中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示范工程的立项、实施监督和验收等综合管理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示范工程的技术指导。具体工作委托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承担。工程所在地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负责示范工程申报初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开展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备一定规模的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满足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示范工程:

1.工程建设规模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或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应用先导、高新技术的工程可不受规模限制; 2.申报工程开工手续齐全,已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3.申报工程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方案。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绿色施工考核指标、绿色施工组织管理、现场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措施、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绿色施工的“四新”应用、绿色施工的技术创新点、绿色施工评价管理、主要机械设备详表、工作人员投入详表、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等; 4.工程项目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 5.在创建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第六条示范工程申报立项程序: 1.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联合体)填报《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表》及绿色施工方案一式四份; 2.工程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通过评审的项目,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公布。 第三章组织实施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