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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8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2020-12-22

603128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2020-12-22
603128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2020-12-22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公告编号:临2020-069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物流”、“公司”)于2020年12 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2018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2019年3月,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 98号,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业绩考核目标。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陈宇、孙晋已回避表决。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2019年4月22日为授予日,当日对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张世炜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相应的行权条件,经过调整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246名调整为238名,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000,000份调整为19,694,650 份。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核实后,同意对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和注销,经过调整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246名调整为238名,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000,000份调整为19,694,650 份。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唐敏洁、刘岚、张军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王虹虹、吴玉蓉、

张丽3人退休,张少强1人离世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1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1, 467,300份。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238名调整为225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694,650份调整为18,227,35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核实后,同意对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和注销。

二、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唐敏洁、刘岚、张军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王虹虹、吴玉蓉、张丽3人退休,张少强1人离世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1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1, 467,300份。

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238名调整为225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694,650份调整为18,227,350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唐敏洁、刘岚、张军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王虹虹、吴玉蓉、张丽3人退休,张少强1人离世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将上述1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1,467,300份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238名调整为225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694,650份调整为18,227,350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七匹狼”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700万元股票期权。为配合该计划的实施,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以对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通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职业道德、态度、能力、业绩等工作绩效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和预留激励对象,具体考核名单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 1 毛金华副总经理 2 周永泽副总经理 3 姚健康副总经理 4 杨鹏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张晓旺财务总监 6 范阳秋监事 7 蔡友助商品中心总监 8 陈欣慰投资中心总监 9 洪青雅物流中心主任 10 陈文历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11 兰利平客户服务部经理 12 唐超凤审计部经理 13 江水莲行政部经理

14 孟凡景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15 何良科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6 洪清海财务部副经理 17 吴子辄投资部副经理 18 预留激励对象尚未确定 三、考核执行机构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四、考核方法、内容及期间 1、考核依据 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考核方法 由被考核人、相关人员、考核人员分别进行自评、他评、上级评,最后得分按自评25%,他评25%,上级50%的权重进行计算。 3、考核内容: 项目工作成果工作能力工作态度 权重 70% 15% 15% 4、具体考核项目 工作成果:指在岗位说明书中列出的,对本岗位工作有重要意义的关键业绩指标群,如销售额、费用率、存货周转率、产品合格率、采购及时率、投诉处理及时率等)。 工作能力:指按不同类别的岗位所确定的、在岗位说明书中描述的、在不同的职务上完成工作所需要的能力标准,包括计划与决策能力、协调与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学习和引进新知识新技术的程度和能力等。 工作态度: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和纪律性。 5、绩效考核期间: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前一会计年度 6、考核次数:股票期权激励期间每年一次 五、考核程序

深圳排名前十位的国际货代公司

深圳排名前十位的国际货代公司 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长航)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于2009年3月重组成立,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外运长航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大型国际化现代企业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中国最大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 中国外运长航的物流业务包括: 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汽车运输等;在物流领域,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 航运业务包括: 干散货运输、石油运输、集装箱运输、滚装船运输、燃油贸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300余万载重吨;在航运领域,是中国三大船公司之 一、中国内河最大的骨干航运企业集团、中国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物流服务的航运企业。 船舶工业形成以船舶建造和修理、港口机械、电机产品为核心的工业体系,在国内外享有知名声誉,年造船能力超过400万载重吨。 2010年,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的营业收入为 946.51亿元,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额为 1165.54亿元,企业员工总数7万余人。 中国外运长航控股三家A股上市公司、两家香港上市公司,下属境内外企业730余家,网络范围覆盖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台湾、韩国、日本、加拿大、美国、德国等50余个国家和地区,与400多家知名的境外运输与物流服务商建立了业务代理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物流标准委员会审定的,中国唯一的集团整体5A级(中国最高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中国外运长航将致力于成为服务全球、世界一流的中国综合物流企业。 2、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之一,是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直属的大型国际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项目运输、多式联运、报关、供应链融资、货运保险等业务。 截止2011年8月,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共在中国各地设立了257家网点公司,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大连、天津、青岛、武汉、上海、厦门、华南为龙头,以全国主要城镇货运网点为依托的货运综合服务网络体系。 在国际货运、集装箱。 3、华翰鸿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华翰鸿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简称: 华翰国际物流。 经深圳市运输局核准,工商审批通过的综合型物流运输企业。 集物流运输、国际快递、国际邮政小包裹、海外仓储、国际专线、国际海空运、智能一体化操作于一体的高效优质的企业。 专注于国际电商平台服务: ebay、paypal、Google、Facebook、bing、Yahoo、亚马逊、阿里巴巴、速卖通、全球贸易通等国际电商平台,提供专业优质的物流服务商。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完整方案

并购达人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模板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并购达人公司期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或其他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并购达人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特制定如下期权激励计划(“本计划”),经公司董事和全体股东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激励股权 1.1.现有公司股权结构。本公司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在 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0人民币,现有股东(“现有股东”)2位,具体信息如下: 1.2.激励股权的数额。本公司现有股东一致同意,拟根据本计划,通过现有股 东转让的方式,留出本公司750,000.00人民币注册资本,即公司15.00%的股权比例(“激励股权”)用于本公司的激励计划,授予本公司指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其他人员(“合格人员”)按约定时间和步骤直接或间接取得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以激励对本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并持续服务于本公司的合格人员。激励股权和期权占本公司的相应股权比例可能因公司后续融资而相应稀释,相应的注册资本也可能因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公司后续融资)而变化,届时均根据变化情况相应调整。 1.3.激励股权的预留。本公司现有股东同意,激励股权由现有(创始)股东的股 权中预留。现有股东分别让出的份额如下:

1.4.虚拟股份。为便于操作激励股权的授予,本公司决定将激励股权分解为壹 亿(100,000,000)个虚拟单位。根据本计划可发行的激励股权最大总数为壹亿(100,000,000)个虚拟单位。 1.5.可执行的激励股权。若任何授予的期权到期失效、丧失行使权力、被取消 或由于其他原因在完全或部分行使前终止,则该期权未行使部分所对应的激励股权不计算在本计划第1.4条规定的最大总数内,可以继续用作本计划下未来的期权授予。合格人员行使期权并依据本计划实际或将实际持有的激励股权不得再用作本计划的激励股权,并不得再用于本计划下未来的期权授予,但如果合格人员已持有激励股权被公司或现有股东回购,则该激励股权可以用于本计划下未来的期权授予。 2.激励股权的持有和管理 2.1.管理人。本计划由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指定的人员或机构(“管理人”)根据 中国或与本计划有关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 除非本公司董事会另有决议,管理人对本计划作出的任何决定、裁定或解释为最终决定,裁定或解释,对所有合格人员和代持股东(如涉及)有约束力。董事会可以随时限制、中止或终止管理人的权力。 2.2.管理人权限。受适用法律以及本计划条款的约束,除非本公司董事会另有 规定,管理人拥有下列自行斟酌权: (1)确定/变更本计划下的代持股东(如涉及)人选; (2)确定本计划下被授予期权的人员(即合格人员)名单; (3)确定本计划授予的每项期权所代表的激励股权数量; (4)根据期权授予协议(定义见下文第3.3条)确定合格人员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 (5)确定或修改本计划下使用的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期权授予协议、股权转让以及股权回购协议等)格式; (6)确定本计划下授予的任何期权的条件和条款; (7)修改和/或补充本计划下授予的任何流通在外的期权和/或已由合格人员实名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条件和条款,但该修改和/或补充不应负 面影响持有期权/激励股权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在该修改和/或 补充之前的即得经济利益; (8)决定根据本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对被授权人已实名持有的激励股权和已流通在外的期权的回购/收回及相关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 于回购价格); (9)解释本计划和本计划下授予的期权的条款;和

股权激励的基本模式(3)

股权激励的基本模式 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安排因企业而异,在操作细节上稍加变化,就可以变化出很多种模式,因此,这里只简单介绍一些典型的模式,很多现行的模式都是从这些基本模式变化而来的。 (1)业绩股票:这是持股计划的另外一种方式,主要用于激励经营者和工作业绩有明确的数量指标的具体业务的负责人。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被授予者能否真实得到被授予的绩效股票主要取决于其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在有的计划中绩效股票兑现的速度还与业绩指标完成的具体情况直接挂钩:达到规定的指标才能得到相应的股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越好,则业绩股票兑现速度越快。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与下面要介绍的限制性股票不同的是,绩效股票的兑现不完全以(或基本不以)服务期作为限制条件。 (2)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属金融衍生创新产品(期权)在企业管理中的借用,目前在美国最流行、运作方法也最规范。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选择权,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来规定的若干年内(行权期)按授予时(授予期)规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数量(额度)自由购买公司股票(行权)的权利,这个权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实施股票期权的假定前提是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在证券市场能够得到真实的反映,所以被授予者为了得到股票升值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会尽力表现以使公司的业绩不断改善、使公司股票的价值不断上升。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实施股票期权需要几个基本的条件:一是法律和制度允许,使期权的设计、授予、行权等环节都有法可依;二是有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使公司股票的价值能够得到真实反映;第三是企业本身要有较好的成长性,保证股票有较大的增值空间。因为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目前股票期权在中国依然是谈得多、做的少。有不少企业号称搞股票期权,其实大多名不符实。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类似于股票的收益权,被授予者在任期内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虚拟股票是一种以收益分享和价值分享为指导思想的典型的、复合式的岗位激励手段。其好处是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但缺点是兑现激励时现金支出压力较大,特别是在公司股票升值幅度较大时。与股票期权相比,虚拟股票的激励作用受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影响要小,因为当证券市场失效时(如遇到熊市),只要公司有好的收益,被授予者仍然可以分享到其中的好处。 (4)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与股票期权不同的是,股票期权利益来源是证券市场,而股票增值权的利益来源则是公司。与虚拟股票不同的是,股票增值权的被授予者不参与公司收益的分配,这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 住所: __号码: 乙方: 住所: __号码: 鉴于: 1、甲方系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部分股权。 2、乙方系中华人民 __公民,现于公司担任______一职。 3、甲方另同意将在特定条件下将其持有的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权按照原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作为激励。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转让股权、乙方为公司服务一定期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股权激励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12个月后可以获得甲方分配的股权8万股。这所谓“8万股”的不清晰约定就成了定时炸弹:公司总股本有都少?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获得权益的对价?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第一条股权转让 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第二条承诺的前提下,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______%股权(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以下简称”受让股权”)按照______比______的价格(合计______万元)根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取得股权的前提 风险提示: 不管怎么讲,激励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计划、达到发展目标才是目的。所以股权激励制度和实施方法一定要结合公司的目标达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本人、本部门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办法来制订和兑现。 离开了这一条,再好的激励手段也不会产生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为受让方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承诺为公司至少服务______年,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止。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股票期权激励协议

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协议》 甲方: 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商联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鉴于: 亿商联动为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进而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持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人员的稳定,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对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人员的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条公司拟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权情况

一、公司拟向乙方授予【】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行权期限为三年,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协议规定的行权时间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元/股。行权价格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产情况、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情况以及本计划对员工的激励效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股票期权有效期为48个月,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 四、本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暂定为乙方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条件后,2020年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具体时间行权。 五、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25元/股的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六、乙方通过全部有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第三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授予乙方股票期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 1.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信电器")《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分期实施的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普通股。 3.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首次实施时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海信电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4.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实施时的行权价格为5.72元/股。海信电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5. 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自首期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 5 年,限制期为 2 年,激励对象在授权日之后的第3年开始分3年匀速行权,每年可行权数量分别为授予期权总量的33%、33%与34%。 6.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以及由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根据章程规定应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营销骨干、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 7.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实施时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条件为公司 2007 年度相比 2006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包括 20%),且不低于公司前三年的平均增长率以及行业前三年的平均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行权条件为首次计划有效期内公司每年平均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包括14%),且不低于行业的平均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样本公司由董事会按照相关行业划分方法确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公司主营业务若发生重大变化,由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8. 激励对象用于股票期权行权的资金由个人自筹,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9.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须经青岛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海信电器")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营销及管理骨干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海信电器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电器《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青岛海信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制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青岛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及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中国证券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第二章释义

最好的公司股权期权分配激励方案

安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经安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体。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二、股权分配评定方法 除部分人员的持股数为员工持股数额的确定按照其所负责任、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对企业历史贡献和现岗位对企业未来的贡献),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打分制"量化确定。 分配评定指标主要包括:工龄指标、职务指标、学历指标、业绩指标、特殊贡献指标 (1)工龄指标S1 S1=T T:为员工在公司工作工龄,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2)学历指标S2 员工学历是指已经正式获得国家承认的最高毕业文凭学历。 分值为: 10(大学本科以上)、8(大学专科)、6(中专、高中) (3)职务指标S3 S3=∑(Pi×Ti/5) P:岗位职务系数(见表1) P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时对应的职务系数 T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的时间期限

表1 岗位职务系数对应表 (4)业绩指标S4 按工作表现由所有参与分配的员工集体为他人打分取平均值,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基本合格,具体定义见表2。 分值为:15(优)、10(良)、5(中)、基本合格(2) 表2 业绩指标评定等级定义 (5)特殊贡献指标S5 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对公司的历史贡献进行评分,各级人员评分主体规定如下: 1、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评分,取各人 评分的加权平均分为员工的最终得分结果(总经理的评分权重为 60%,二位副总裁的评分权重均为40%),具体分值及评价定义见表3。

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谈谈股票期权在企业中的应用方式1

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谈谈股票期权在企业中的应用方式 此文详细描述了股票期权制度在国外的实施条件及主要内容,并对我国企业在试行股票期权制度中的方式与国际通行作法进行了比较。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问题不仅涉及到企业的发展,而且与整个经济的活力紧密相关。目前我国部分国有企业正在进行股票期权的试行方案,但与国外的应用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我们认为设计与推行较为规范的股票期权制度,才能使这种在国际上颇为有效的激励机制在中国的试点及应用中取得成功!———编者按语 1997年,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属下的上海金陵公司开始探索“期股计划”,开创了我国“股票期权”的先河。1999年,武汉国资公司对下属21家控股、全资企业兑现1998年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年薪,武汉中商、武汉中百和鄂武商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分别获得本公司期股奖励,其中武汉中商董事长严规方获得16 7万元年薪,不过7万多元是以该公司的8000股股票支付①。一石激起千层浪,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一些具有民营背景的高科技公司,比如四通、联想也尝试经营者持股,以期待更有效地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①王战强邵文海:《聚焦股票期权》,《上海证券报》,1999年8月5日。 在美国,依据是否符合“国内税收法则”有关特殊税收处理的规定,ESO可以分为两种:激励型(IncentiveStockOption,简称ISO,orStatu toryStockOption)和非法定股票期权(NonstatutoryStockOption),其中ISO最为普遍。ISO必须符合税收法则第422条的规定: (1)40经济导刊总第46期☆金融世界期权只能授予本公司的员工,并且这些期权只能用于购买本公司或者母公司、子公司的股票;(2)期权授予必须遵守经股东认可的成文文件;(3)在经采纳或经股东批准后,期权必须在10年内授出,必须在授予后的10年以内执行;(4)期权的执行价格必须等于或者高于授予时的公平市场价格,如果是不公开交易的股票,其价格应以合理的方式确认;(5)在授予时,雇员不能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除非期权价格被确定在公平市场价格110%以上,或在授予后5年以内不能执行。 ISO与非法定股票期权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可以享有税收法则规定的税收优惠,而后者则不能,比如在ISO中,雇员在获得期权以及执行期权时,并不被认为是得到“收入”,因而不须纳税,公司也不能扣减相关的报酬;雇员在卖出由期权所获得的股票时,其收入被确认为“资本利得”,并依相应税率纳税。同时,非法定股票期权的受益人可以是持有公司10%以上投票权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且非法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可以低于赠与日公平市场价格的50%,可见,其所受限制较少,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3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期权奖励计划-中英文

THE ORIGIN, INC. 2004 INCENTIVE STOCK PLAN 奥瑞金2004年股权奖励计划 1. Purpose. The Origin Parties, Inc. 2004 Incentive Stock Plan (the "Plan") is intended to provide incentives which will attract and retain highly competent persons as officers, directors and key employees of Chardan Chin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to be renamed Origin, Inc. at the effective time of the Merger), a Delaware corporation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by providing them opportunities to acquire shares of common stock, par value $0.0001 per share, of the Company ("Common Stock") pursuant to the Stock Options described herein. 目的设立奥瑞金2004年股权奖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和挽留那些能力卓越的人才,包括组建于特拉华州的查顿中国并购公司(在本次合并生效之时将会更名为奥瑞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经理、董事和重要员工,向他们提供以每股$0.0001美元的 价格按照本计划规定来购买公司的普通股份的配股机会。 2. Administration. The Plan will be administered by the Compensation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or another committee (the "Committee"), appointed by the Board from among its members consisting of one or more directors (or such minimum number of directors as may be required under applicable law) as the Board may designate from time to time. The Committee shall have the authority to make all determinations and take such other action as contemplated by the Plan or as may be necessary or advisable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Plan and the effectuation of its purposes. The Board or Committee may delegate, to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applicable law, to one or more officers of the Company, its powers under the Plan (a) to designate who will participate in the Plan, and (b) to determine the amount and type of Stock Options (as defined below) to be awarded to participants, pursuant to a resolution that specifies the amount and type of Stock Options that may be granted under the delegation, provided that no officer may be delegated the power to designate any officer (including himself or herself) as a recipient of such Stock Options. Failure to satisfy the requirements of Section 162(m) of 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 of 1986, as amended (the "Code") with respect to the grant of Stock Options hereunder shall not affect the validity of the action of the Committee otherwise duly authorized and acting in the matter. Stock Options and transactions in or involving Stock Options, intended to be exempt under Rule 16b-3 under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of 1934, as amended (the "Exchange Act"), must be duly and timely authorized by the Board or a committee consisting solely of two or more "non-employee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as this requirement is applied under Rule 16b-3 promulgated under the Exchange Act). To the extent required by any applicable securities exchange or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 the Committee charged with administering the Plan shall be composed entirely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within the meaning of the applicable securities exchange or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 or, for as long as the Company can rely on the "Controlled Company" exemption, by a majority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y action taken by, or inaction of, the Company, any subsidiary or affiliate, or the Committee relating or pursuant to the Plan and within its authority hereunder or under applicable law shall be within the absolute discretion of that entity or body and shall be conclusive and binding upon all persons. Neither the Board nor any Board committee, nor any member thereof or person acting at the direction thereof,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act, omission, interpretation, construction or determination made in good faith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lan (or any Stock Option provided under this Plan). 管理本计划将会由公司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或另一个委员会来管理,该委员会将会由董事会从 其组成人员中任命一个或更多董事组成(或依据适用的法律所规定的最少人数要求来确定),并由董事会按时任免。委员会将有权对本计划中的所有事项进行决策,或执行类似的其他行为,或为实现本计划的目的、为管理计划所必须或合理的目的而行事。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或委员会可以授权公司的一个或多个经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行使以下权利:(a)指定参与本计 划的人员;并且(b)根据关于该被授权人有权授予他人的配股选择权的数量和种类的决议,决定 授予参与计划人员的配股选择权(如下文定义)的数量和种类,但已享有配股选择权的人员不能被授权授予自己或他人配股选择权。若不能满足1986年内部报酬法案第163条m款(修订版,以下简 称“法案”)中和本次配股选择权分配计划相关的规定,只要委员会的行为是经完全授权的,并且是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的,仍应被视为有效。为豁免1934年交易法和证券法的规则16b-3的规定而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导语: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股票期权日益走进人们的视野,并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 1、董事会负责制定激励计划;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 3、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4、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后即可实施; 5、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1、董事会制定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满足后,对激励对

象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完成登记等相关程序; 4、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票期权行权程序 1、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 2、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作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或转让股份。 股票期权激励模式的优点 (1)、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

(虚拟股票期权模式)股权激励协议范本-(优质文档)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虚拟股票期权模式)股权激励协议范本-(优质 文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虚拟股票期权模式)股权激励协 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丁: 1、乙方为甲方的员工。 2、乙方自进入甲方或甲方直营店之日起工作已满■年,且职位为。 3、甲方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乙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进行激励,即乙方以货币的形式购买甲方虚拟股权取得该部分虚拟股所对应的分红权。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司章程》就股权激励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股权激励方案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12个 月后可以获得甲方分配的股权8万股。这所谓“ 8万股“的不活晰约定就成了定时炸弹:公司总股本有都少?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获 得权益的对价?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

XXX公司: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3日和3月5日分别公告《股东提供资金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计划》、《关于股东捐赠的补充公告》,披露: [计划的基本模式] 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本计划将2008年度作为一个计划周期进行考核,2009年根据年度考核满足情况兑现。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55万元,预留45万元对本计划考核期间新入人员以及职位提升人员等进行激励,届时按照本计划要求条款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审议批准授予人员与数量。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可行权日前向上市公司以捐赠的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等。具体包括:…… 还有分(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152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本公司股份。共计160人。 [激励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和实施时间]

(一)基本操作模式 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捐赠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若上市公司2008年度内完成兑现条件,公司将于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董事会公告后30日内予以兑现。(二)实施时间本计划实施时间不超过1年半,即2008年-2009年6月30日。其中:2008年度为考核期即等待期;2009年6月 30日前为兑现期。 [激励对象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本次分配1455万元,预留45万元用于职务升降、人才引进、重大贡献等情形。预留45万元的分配经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实施。所有分配方案需经监事会核实。 此次授予的1500万元之分配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激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其绩效表现确定。本激励计划参考2008年所在职务为对应的标准,职务变动从变动次月计算。标准及目前确定的人数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职务人数人均(万元)合计(万元) 一、董事 1 80.00 80.00 二、高管人员7 64.00 450.00 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等152 6.10 925.00 合计160 1455.00 分子公司经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制度中关于分子公司业务性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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