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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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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广能电力有限公司职工教育

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昭平广能电力有限公司和所属各控股子公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控股子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教育培训经费应纳入财务预算。

第三条各控股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和使用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须按照财建[2006]317号文件等国家政策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每月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归口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控股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各控股子公司员工参加集团系统内不同层面、类别的教育培训项目、技能竞赛、调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八条经公司批准,或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外送员工参加集团系统外的培训项目,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员工所在企业按规定承担。

第九条各控股子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员工参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及上岗考核等经费支出;

1.员工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认定或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所需费用由员工本人先支付,经评审(考试、认定)或鉴定通过者,由员工所在企业报销报名费、评审(考试、认定)费或鉴定费等有关费用;

员工进行中、高级同等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或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与技能等级评审(鉴定),所需费用由员工个人自付。

2.员工参加上级组织的职业资格、岗位资格认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经考试、认定一次合格者,由所在企业报销考试、认定等所有相关费用;经补考合格者,给予报销第一次费用,补考所发生的考试、认证(认定)费用由员工自付。

3.员工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高级工及以下技能等级鉴定所发生的报名费、认定(鉴定)费,由员工自付,其余费用按各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4.下列情形所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付:

(1)员工自行报名参加其它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认定费用;

(2)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外语考试及其考前辅导费用;

(3)员工参加认定、鉴定、考试自行购买的资料费用。

(九)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十)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十一)购置培训教材、题库、课件与用品用具费用;

(十二)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如教材、题库、课件以及设施等)费用;

(十三)支付教师(培训师)酬金;

1.各控股子公司举办培训班聘请专业培训机构教师授课,根据培训班学员人数按以下标准支付教师课酬:

通常情况下,培训班学员人数在40人以下的,按照不高于6000元/天的标准支付课酬,培训班学员人数在40人及以上的按照不高于7000元/天的标准支付课酬。对于熟悉电力行业相关知识且具有丰富授课经验、资质较高、资历较深的教师,课酬标准可相应提高到8000或10000元/天,对该类教师在授课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派员参加听课,实地掌握教师的授课情况并将培训调查结果等有关材料进行备案。

2.各控股子公司举办培训班聘请公司系统外非专业培训机构教师授课,根据培训班学员人数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教师课酬:通常情况下,培训班学员人数在40人以下的,按照不高于1200元/天的标准支付课酬,培训班学员人数在40人及以上的按照不高于1600元/天的标准支付课酬。对于熟悉电力行业相关知识且资质较高、资历较深的教师,课酬标准可相应提高到2000或2500元/天。

以上1、2点所支付的教师课酬均为税后课酬。

3.各控股子公司聘请公司系统内员工作为培训师进行授课,按培训内容和以下标准支付课酬:

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的培训师:生产技术类培训60-100元/课时,管理、党务类培训50-80元/课时;

聘请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资格的培训师:生产技

术类培训50-60元/课时,管理、党务类培训40-50元/课时;

聘请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中级工技能等级资格的培训师按30-40元/课时支付课酬;

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或无技能等级资格的员工一般情况下不作为培训师的聘请对象,特殊情况确需聘请时,按20-30元/课时支付课酬。

现场讲解、操作训练指导培训可按20-25元/课时支付酬金;各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现场讲解、操作训练指导方面以签订师带徒合同的形式按合格人数1500-3000元/人?年的标准支付酬金。

以上支付系统内员工作为培训师授课的课酬标准均为工作日授课支付标准,如授课时间为双休日,按上述标准的2倍支付培训师课酬(不含现场讲解、操作训练指导)。支付系统内培训师课酬标准均为税前支付标准,培训师课酬收入应缴纳税金由组织培训企业代扣代缴,也可由各企业代扣代缴。

(十四)建立教育培训奖励基金;

(十五)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六)与员工教育培训有关的其他开支。

第十条公司本部各部门组织举办培训项目,培训地点原则上不超出公司所辖企业各省所在区域并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培训期间住宿费应控制在130元/间.天(分公司系统内企业培训基地)、200元/间.天以内。参加培训学员的交通费用标准按所在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举办各类培训项

目,通常情况下应根据本企业年度培训项目计划实施,预先做好参加培训学员人数的统计和培训预算方案,培训预算人数与实际参加培训人数的出入不超过15%,所有培训费用预算须经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培训工作领导审批,培训费用由学员所在企业按参加培训人数比例共同承担。

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业务会议等,不得收取培训费;未经本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二条公司系统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专业部门实施培训项目时在培训质量、培训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的跟踪、考核,确保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为保障企业员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须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

第十四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系统各企业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

(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

证)者;

(三)参加本办法第九条(八)中所规定的评价认定,未取得相应资格或资格证书者。

第十六条对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或挤占、挪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一经发现,应迅速纠正并限期整改或返还,同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经费补充

第十七条系统内相关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基建、技改、生产准备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培训资金。基本建设企业举办员工教育培训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企业新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岗位技术技能要求、设备操作难度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项目投资中列支技术、技能培训费用。

第十八条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试制新产品,应按照相关规定从项目投入中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重点保证专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十九条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企业工会年度内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中,应有一部分用于员工教育与培训,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第四章监督

第二十条公司各工会组织应切实维护员工的学习权利,督促企业履行对员工的培训义务,并依据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有关员工教育培训的条款参与监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第二十一条系统各级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企业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分别履行监督企业提取与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系统各企业应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企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所属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建立健全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的规章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适应电力企业体制改革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的要求,引导员工立足岗位,刻苦钻研技术,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也为了规范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公司教育培训的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和培训档案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提高公司全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人员的教育培训。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Q/GDCF—301.01—2003 4 职责 4.1 综合管理部是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人员资格的考核和培训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4.2 各部门负责按时提出培训需求,并组织实施好与部门相关的培训计划;各部门建立相关的培训台帐。 4.3 生产准备部负责公司生产准备上岗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制定培训计划 5.1.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年底前提出培训计划申请。 5.1.2 综合管理部年底根据各部门申请,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提出下年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培训、学历培训、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环境卫生、质量教育培训和资格培训等; 5.1.3 综合管理部每年初在汇总各部门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工作安排,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发。 5.1.4 综合管理部应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补充调整。每半年对公司培训计划进行一次评审、修订。年终应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予以总结,形成《年度培训总结》。 5.2 培训计划的实施 5.2.1 培训计划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发给有关部门并负责组织实施。 5.2.2 综合管理部在培训前应书面通知受培训部门(人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对临时性培训,如:新职工上岗培训,特殊任务的培训等,由责任部门提出具体要求,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 5.2.3 培训后的效果评价、考核由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关《培训记录》(如本次培训时间、效果评价、考核结果),《个人培训档案》、《岗位资格名单》、《培训申请》等。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相关财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市分公司,研发中心、数据中心。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四条教育培训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情况分析及控制。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的预算汇总管理部门,负责批复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 第六条总公司审计部和各区域审计中心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部门年度教育培训需求和教育培训经费预算项目,并报送教育培训部门。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八条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对象包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销售人员,具体开支范围为: (一)使用对象为员工的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 1.培训费:新入司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的岗位资格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专业资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 2.授课费:讲师授课费用。 3.考试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参加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资格考试费用、以个人名义加入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学会的年度会费。 4.教材资料费:培训教材、教学资料购买费用。 5.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购置非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教育培训刊物,各类考试的出卷、阅卷、监考等费用。 6.食宿费:学员和讲师在培训期间的住宿和就餐费用。

教职工进修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职工进修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工院人〔2018〕61号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领导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进修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进修培训专项经费管理,保障教职工进修培训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及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进修培训专项经费是指每年学校列入预算的,由人事处统一调配使用的,主要用于教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学校举办各类集中培训等进修培训活动所需要开支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教职工外出进修培训的范围包括: 1.专业课教师专业水平及实践能力提高。 2.任课教师课程建设、课程开发水平提升。 3.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4.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5.国内外访问学者进修。 6.根据需要,教职工参加的其他业务培训。 第四条学校举办的集中培训包括: 1.新进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和素质拓展培训。 2.班主任辅导员专项培训。 3.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专业及课程建设培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等。

4.学校组织的其他与教职工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提升方面的集中培 训项目。 第五条教职工外出进修培训经费开支办法。 (一)经学校批准,教职工参加短期(一个月以内)培训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凭发票报销,具体如下: 1.培训费(考证费及材料费若未含在其中,则不予另外报销)。 2.往返一次的交通费。 3.住宿费。 4.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以培训通知为准,若培训费中包含餐费,则取消伙食补助费,下同)。 5.交通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它费用自理且不再核算公杂费补助。 (二)经学校批准,教职工参加国内外访问学者进修及其他长期进修(一个月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凭发票报销,具体如下: 1.培训费(考证费及材料费若未含在其中,则不予另外报销)。 2.每学期往返一次的交通费。 3.国内访问学者的住宿费以录取通知书为标准,凭发票报销;若相关高校不安排住宿,住宿费报销上限为5000元/学年,凭发票报销。 4.其他长期进修的住宿费,若主办方有统一安排,以培训通知书为标准,凭发票报销;若无统一安排,住宿费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凭发票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5.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含周末,不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 6.交通费标准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其它费用自理且不再核算公杂费补助。 7.经学校推荐、参加由上级部门派出的出国研修人员,学校将按要求匹配相关经费。 (三)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进修有关进修费用,凭发票报销。教师到市区以外的企业顶岗实践,具体如下: 1.培训进修费(不含食宿费),凭发票报销。 2.往返一次交通费。 3.食宿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保障公司组织能力和管理、运营能力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培训:为使新进员工迅速熟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所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公司通用性培训,指为公司所有已入职员工提供的,为提高共同性技能和素质而设的培训。该类培训采取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和专业需求,由公司组织培训或外派培训。 第六条更高层次再教育,为取得更高专业资格、职称、学历而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三章教育培训权责 第七条综合部是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培训和员工开发体系,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各类培训资源。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开展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通用性培训,

以及选择外部教育机构开办相关培训课程。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搜集内部对口专业及业务培训相关信息提交综合部统筹安排。 第十条综合部要对培训成绩及记录进行保存,并归入员工档案。 第四章教育培训考核 第十一条受训人员应在完成培训一周内根据受训情况提交《员工培训报告》呈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阅后,交至综合部备案。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记入《员工培训记录表》,并计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和调薪参考项目之一。 第五章教育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培训计划的订立 一、各部门视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不同员工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和素质提高的需求,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部门下一年度的专业性培训需求,交综合部。 二、公司通用性培训需求由综合部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 三、由综合部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逐步实施。 四、各部门如有超出年度专业性培训需求以外的其他培训,应提前提交《培训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对人力资源开发、储备的需要,不断提高全员岗位工作技能,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特别是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岗位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湘煤集人〔2007〕513号),特就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直属公司。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各单位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 第二章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集团公司从按规定组成的工资总额中提取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

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培训(养)费。指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所发生的职工学历教育培养费、职工岗位培训费、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费、通用培训习练费等。 (二)授课酬金。指外聘教师和内聘兼课教师酬金。 (三)开班费用。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开班所发生的簿本费、培训资料费、出卷费、阅卷费、监考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住宿、交通费等。 (四)公务资料费。指专职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和资料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教学实验费,培训教材的编印费等。 (五)设备购置费。指购置员工教育培训用一般教学器具、实验仪器、图书等费用。 (六)各单位组织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员工经批准参加政府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四条公司须按照财建〔2006〕317号文件等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公司内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财务部负责财务帐目管理,监查

审计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员工参加不同层面、类别的教育培训项目、技能竞赛、调考等,相关费用均由所在企业承担。 第八条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的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九)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确保教育培训经费在申报、使用、审核中有据可 依,实现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员工培训 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提取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的通知》和《分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教育培训经 费计提比例为工资总额的 2.5%。 二、使用权限 (一)合同化、合同制员工教育培训经费按工资总额的 2.5%提取,由公司和各厂处单位分别管理使用40%和60%。员工技能鉴定费用由各单位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引进工程项 目、引进新设备、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科研项目发生的员工 教育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不进教育培 训经费。公司工会经费中用于员工业余教育培训的费用,由 公司和各厂处单位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二)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不得

随意挤占和挪用。当年用不完允许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对 不能履行专款专用和经费切块不落实的单位,公司劳动工资 处根据情况,调整下一年度经费留用比例。 三、使用管理原则 (一)足额提取、适应需要的原则。依据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及时预算并足额提取员工教育培训 经费,满足企业持续有效快速协调发展对员工教育培训所需 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二)严格控制、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帐务清楚、开支有据、管理严格”的总体要求,推行年度费用预算提取 与开支总额报告制度,保障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三)归口管理、分块使用的原则。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坚持统一提取、切块划拨、两级管理、专款专用。在油田公司、厂处单位两级财务部门的监督下,由员工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四、使用范围 (一)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的项目:授课、出题、阅卷、监考费,印制、订购教材、资料与培训软件费,培训 音像(光盘)制品资料费,教学设备设施购置和租赁费,教 室及实习场地费、实践教学消防设施器材费,试卷编印费, 自编培训教材编审费,培训课题研讨和其它相关费用。 (二)非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的项目: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逐步造就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构建和谐企业,实现职工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大培训、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理念和“终身学习”、“人人都可以成才”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面向企业,结合生产,突出技能,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积极引导鼓励员工岗位学习、岗位成才,把员工个人愿景与企业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员工在创造价值中实现人生价值。 三、原则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必须贯彻“先培训后上岗”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以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策略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围绕企业可持续发

展战略,教育培训管理坚持“全面、全员”的策略,即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坚持“强制性”的策略,即按岗位、学历、职称等要求达到规定学时和完成各项培训指标;坚持“行政一把手”策略,即“一把手”是部门培训管理第一责任人;坚持“适应、引导”的策略,即培训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岗位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积极引导员工终身学习、岗位学习、学有所长。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实行公司、基层单位(部室)、班组(施工点)三级教育培训管理网络体系。 六、机构组成 (一)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培训经费管理和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员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培训经费支出。 三、职责权限 (一)总经办是培训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培训经费的预算、公司各部门培训经费的审核审批,并指导各部门对培训经费进行管理、负责对外签订或者协商培训协议。 (二)财务部门负责培训经费的支付,并对其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与监督。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月度、年度培训经费的预算申报工作,并做好培训经费的合理支出和管理。 四、内容 (一)培训经费的使用范围 培训经费的使用以“知识、技能培训为重点;技术研发部门的培训优先于服务部门;管理干部、技术技能人才培训重于一般员工培训”的分配原则,培训经费使用范围:

1.内部培训师授课课时费。 2.教学用品、教材开发、购置及印刷费、资料费、特种作 业人员培训证书制作费。 3.教学设备购置费、设施及场地租赁费(会务费)。 4.聘请外部教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5.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费或考试费,此部分费用根据 具体情况,公司给予一定比例报销。 6.外出培训的学费、资料费、食宿交通费。 7. 劳动竞赛、岗位技能操作等培训活动费。 8. 师带徒培训费。 9. 培训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经费管理 1.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提交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及月度培训计划编制部门的年度及月度培训经费预算,并提交总经办。 2. 总经办根据各部门提报年度及月度经费预算确定当年培训经费预算,并制定培训经费的使用计划,在年度培训规划中明确培训经费使用。 3. 培训计划内项目,在项目实施前,由总经办落实具体的培训费用交由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在项目实施后由部门申报、总经办审核、领导审批后报销相关培训费用。

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营造“建学习型企业、当学习型员工”的氛围,促进员工队伍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技术素质、管理技能的提高,为公司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 第二章教育培训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鼓励和自愿相结合、分散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统一的原则; (二)适应公司生产发展和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工学兼顾,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管理方式及职责 第四条管理方式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集中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管理职责 (一)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计划和管理; (三)及时掌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动态; (四)负责协调处理公司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一)制定、完善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二)按照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培训; (三)负责处理本部门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七条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特点,员工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质量培训、专项短期培训和班组长培训等。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为提高员工科学文化水平开展的各种培训,包括委培、自考、函授、夜校等形式的各类教育培训。 第九条专业技术培训:是为提升员工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水平开展的培训,包括公司内外短期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条岗位技能培训:是为提高员工适岗能力或者获取上岗资质的培训,包括特殊工种培训、岗位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质量培训:以提高安全质量技能、增强安全质量意识为目的的培训,包括安全技能和安全规章的培训。 第十二条专项短期培训:以管理人员为对象,以创新管理思路、提高管理能力、拓展知识面为重点的培训,包括财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建设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2018年7月16日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烟草)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XXX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县局(营销部)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2 职责 (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职工教育经费归口管理。 各县市局(营销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具体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公司)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共同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局(营销部)经费使用情况。 3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列入管理费用。 4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 上岗和转岗培训费;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 专业对口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费; 企业组织的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员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员工岗位自学成才、技能竞赛奖励费用; 购置各类培训书籍及培训资料的印刷费; 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4.10.1内部聘请的兼职教师,高级职称者每课时100元,中级职称者每课时50元,其它人员每课时30元; 4.10.2外聘兼职教师,特聘国内外名教授、名专家,授课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教学场地租赁费; 考试费; 有关员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程序 借款:除外出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外,原则上不借支培训费。凭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数额不得超过预估费用。 报销: 5.2.1培训结束后,员工按审批报销权限进行批准报销。其中自办的培训,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

马上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 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在将扣除基准从"计税工资"变为"据实工资"的基础上,将职工教育经费的当期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2.5%,且对于 超过标准的部分,允许无限制的往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指企业为提高其职工工作技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流入,而通过各种形式提升职工素质,提高职 工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教育所发生的教育费支出,具体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 务主管部门再具体认定。 考虑到目前职工教育经费名目繁多,实践形态多样,此前财政部、全国总 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 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曾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 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文件,该文件第(五)条规定了企业职 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列支范围,主要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 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七)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 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 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职教经费)管理,提升 职教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教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教经费提取 第四条职教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集团公司职教经费提取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提取。 第三章职教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职教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六条职教经费的列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包括: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六)单位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八)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九)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十)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一)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不属于培训性质的工作研讨、业务会议等,不得收取培训费;未经同级企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律不得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中列支。 第十条加培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一)参加各类培训,无正当理由自动退学、停学或未完成学习任务者; (二)参加各类培训,成绩不合格,未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者; 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进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以坚持从实际出发,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以学历教育为辅的原则;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适应企业发展,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教育培训工作宗旨: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第四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因需施教。 第五条教育培训目标: (一)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的各类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2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要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教育培训实行公司、职工教育中心、生产科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总体工作的指导、服务、检查生产部门的培训工作;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本科室员工日常岗位操作技能、业务知识、安全制度等教育,提出本科室员工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发挥职工教育中心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及专业单位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

教育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的规范管理,有效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切实体现教育培训为生产服务、为经营管理服务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参照《中国*****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三条教育培训经费按当年工资总额的1.5%提取,当年结余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条教育培训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控制费用的开支,实施归口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60%左右用于参加上级规定的各类培训,40%左右用于开展公司内部培训。综合管理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核、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财务部负责财务账目管理;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五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的与本职岗位有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及上岗考核等经费支出; (九)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十)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十一)购置培训教材、题库、课件与用品用具费用; (十二)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如教材、题库、课件以及设施等)费用; (十三)支付教师、培训师酬金; (十四)建立教育培训奖励基金; (十五)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六)与员工教育培训有关的其他开支。 第六条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学习权利,不断提高员工基本技能,教育培训经费应重点用于一线员工及重点岗位的教育和培训,着重投向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七条员工参加各类培训、考试,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公司的文件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需求,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登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因个人意愿参加各类考试及培训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赴境外参加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它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说明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说明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说明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范围文件 财建[xx]317号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三条第六款到第十一款都要看 实务中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判断 1.企业组织职工外出培训学习,期间发生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支出的住宿费、车船费、餐费可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在

税前扣除; 特别提醒各地处理政策不一样:如北京国税口径:上述的”住宿费、车船费、餐费”不算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好事啊!不占指标,按出差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 2.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如:执业经理人资格考试费用、保安员资格考试费用,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费用; 3.财务人员购买专业书籍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4.外贸企业英语培训费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5.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再教育学习不能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中税前扣; 6.读EMBA、MBA等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不能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中税前扣. 职工教育经费与个税的关系 属于上述317号文件列举的,且取得企业抬头的票据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计入员工个人收入;而员工个人自己参加MBA等学历、学位教育费用应计入员工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如:职工报税务学习培训费用,不需要缴纳个税;报销EMBA、MBA的学费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的管理规定.doc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2018年7月16日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根据总部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职工。 2 职责分工 2.1人力资源部是职工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制定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培训管理体系;负责年度培训需求调研、计划编制、督促实施和总体评估;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审批与统筹管理。 2.2经营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年度预算、提取、核销与日常管理。 2.3分部承担本单位职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分部主要领导是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都要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抓好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分部人力资源部门(派驻人事)是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实施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做好教育培训的日常管理。 2.4总部各部门承担本部门职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年度培训需求和中期调整需求;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人力资源部的要求,负责选派或组织人员参加培训项目,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业务或人员能力提升的需要,开展内部业务培训。 3 管理工作与流程 3.1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详见附件) 3.1.1分部根据本单位(部门)人力资源和人才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3.1.2人力资源部根据分部上报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编制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审核费用预算,报经理办公会审定,并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3.1.3人力资源部按照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编制由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和承接分部委托培训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1.4分部按照本单位(部门)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并落实各项培训项目的实施。 3.1.5变更培训计划或计划外培训 3.1.5.1由于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时,原则上在每个季度末,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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