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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出生人口统计

历年出生人口统计
历年出生人口统计

中国历年出生人口统计中国历年出生人口统计

1949 13,913,927

1950 14,711,260

1951 14,413,123

1952 17,236,621

1953 16,745,695

1954 18,513,434

1955 18,612,172

1956 17,364,027

1957 18,998,424

1958 17,135,981

1959 13,059,787

1960 14,684,726

1961 11,414,017

1962 20,923,112

1963 27,866,189

1964 24,144,848

1965 24,799,129

1966 24,828,470

1967 21,736,582 1968 27,718,516 1969 25,018,386 1970 28,012,344 1971 25,160,381 1972 24,800,391 1973 23,630,435 1974 22,874,423 1975 21,136,635 1976 20,491,797 1977 17,931,155 1978 18,831,591 1979 18,924,822 1980 18,393,809 1981 19,122,938 1982 23,100,427 1983 20,065,048 1984 20,313,426 1985 20,429,326 1986 23,190,076

中国历代人口数量及变化的因素

中国历代人口数量及变化的因素 中国的人口数量,现存最早的一项全国性和分政区户口统计数为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6000万,此前只留下零星的地区性数字。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实施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民国期间也做过多次人口调查,但直到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中国才通过科学的普查,获得了除台湾、港澳地区以外的准确人口数字。 下面根据有限的原始资料和目前的研究水平,对中国人口历史的发展作一简单概述。 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人口数量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时,秦朝的人口估计有3000万或更多,但到西汉初大约只剩下1500万至1800万,至西汉末的公元2年增加到6000万。王莽时到东汉初,总人口下降到3500万。到东汉后期的永寿三年(157年)稍后,才重新突破6000万。 从184年黄巾起义爆发到220年三国鼎立形成这个期间,人口损失估计达60%,仅存约2300万。4世纪初的西晋约有3500万。此后南北分裂,北方进入十六国时代,人口多次出现大幅度下降,直到隋朝重新统一后的大业五年(609年),才恢复到6000万左右。 隋末的战乱,造成人口降幅超过50%,到唐初仅有2500万。至安史之乱前夕的755年,又增至约9000万,达到新高峰。唐后期和五代的战乱导致人口锐减,到960年宋朝初建时估计只有4000万,其境内仅3000万左右。 北宋时期人口持续增长,大观四年(1100年)境内人口超过1亿,辽(金)、西夏、大理等政权的人口合计也在1000万以上。两宋之际的战乱使人口大幅度下降,但此后南宋和金的人口都有增长,至13世纪初,宋、金、西夏、大理及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合计已超过1.2亿。蒙古灭金和西夏造成空前浩劫,北方人口损失高达80%,仅剩1000余万。元统一时实际人口约7000万。到14世纪中期增加到8500万左右。 明初的人口不足6000万。但到17世纪初,全国人口已突破2亿。但明末的天灾人祸和清初的残酷战争,又使人口降幅达40%,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估计已降至1.2亿。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恢复至1.5亿,以后很快破2亿大关,到道光三十年(1850年),全国人口创造了4.3亿的新纪录。太平天国起义和清朝的镇压,导致南方人口稠密地区的巨大损失,人口下降超过1亿(最保守估计也有五六千万),以至到1912年尚未恢复到1850年的水平。1953年新中国人口普查结果为5.8亿(不含台湾、港澳)。 中国的人口数量在世界人口总数中一直占有很高的百分比。除了东汉末年处于人口低谷、所占比例可能略低于10%以外,其余历史阶段占世界人口比例基本都在20%以上,一般在30%左右。 中国历代人口变迁的特点 两千多年来中国的人口数量的衍变,具有以下一些明显特点。 1、增长缓慢。从公元2年的6000万增加到1850年的4.3亿,总数仅增长了7倍,年平均增长率仅约1‰。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 报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05 2010年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辽宁省统计局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 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 段的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3]为4374632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23844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61911人,增长3.21%。年平均增长率为0.32%。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4]14994046户,家庭户人口为41755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147745人,占50.63%;女性人口为21598578人,占49.3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4下降为102.54。 四、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96977人,占11.42%;15-59岁人口319985 94人,占73.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50752人,占15.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9441人,占10.3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23408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4693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82944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36468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6 182人上升为1196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3205人上升为1478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40082人上升为4532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29778人下降为21407人。 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4369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76305人,文盲率[5]由4.76%下降为1.93%,下降2.83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数据 (1) 1.1年龄构成............................................................................................................................. 1 1.2教育程度............................................................................................................................. 2 二、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数据 . (2) 2.1各省常住人口及城市化率 ................................................................................................. 2 2.2各省人口教育程度及年龄、性别结构 ............................................................................. 4 2.3各省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 (7) 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数据 内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总人数1339724852人。2000年到2010年年平均增长率为0.57%。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1.1年龄构成 0-14, 16.60% 15-59, 70.14% 60-64, 4.39% 65以上, 8.87% 0-1415-5960-6465以上 图1:年龄段比例 图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数据汇总

各省各市都有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来源: 国家统计局 中国总人口达13.397亿人 10年增加7390万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今日发布。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以下是数据详情: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统计局 2011年5月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年平均减少0.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 [4]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255人,占49.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5510249人,占93.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907951人,占6.1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632394人,减少1.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59659人,增长1.12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

第四次 北京市 10819407人(其中8个市辖县的人口为3456982人) 天津市 8785402人(其中5个市辖县的人口为2930334人) 河北省 61082439人 山西省 28759014人 内蒙古自治区 21456798人 辽宁省 39459697人 吉林省 24658721人 黑龙江省 35214873人 上海市 13341896人(其中9个市辖县的人口为5127460人) 江苏省 67056519人 浙江省 41445930人 安徽省 56180813人 福建省 30097274人(其中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为49050人②) 江西省 37710281人 山东省 84392827人 河南省 85509535人 湖北省 53969210人 湖南省 60659754人 广东省 62829236人(其中东沙群岛的人口暂缺) 广西壮族自治区 42245765人 海南省 6557482人 四川省 107218173人 贵州省 32391066人 云南省 36972610人 西藏自治区① 2196010人 陕西省 32882403人 甘肃省 22371141人 青海省 4456946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 4655451人 新疆维吾尔囱治区 15155778人 台湾省③ 20155830人 香港、澳门地区中国同胞④ 6130000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 3199100人 三、性别构成。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为584 949 922人,占51.6%;女性为548 732 579人,占48.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6。 五、各种文化程度人口。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 124 67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91 131 539人,具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及其数据分析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及其分析摘要:本文收集了中国统计年鉴的一些数据,对中国2010年和之前的数据做了一下整理,主要是从全国人口、男女比例、城市化水平等方面做的个人评析。 关键词:全国人口、男女比例、城市化概念及中国城市化 正文: 2001~2010年人口数据及构成 本表各年人口未包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人口数据。单位:万人 {

数据分析: 一、全国人口 从全国人口角度考虑(不包含港澳台),2001-2010年间,中国总人口持续上升,其中:2001-2002年,人口增长826万,2002-2003年,人口增长774万,2003-2004年,人口增长761万,2004-2005年,人口增长768万,2005-2006年,人口增长692万,2006-2007年,人口增长681万,2007-2008年,人口增长673万,2008-2009年,人口增长672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2001-2010年期间,人口总数不断增加,但增长的人口数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 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 3972 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年平均增长%,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下降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出现这样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制度有关,它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如今,我国对计划生育政策做了一些修改,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的下降,还与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综合国力的提升有莫大的关系。如今我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像以前那样“养儿防老”的现象愈来愈少,许多年轻夫妇都只生一胎甚至不愿生孩子,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 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9]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九、人口的流动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

2005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6年3月16日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底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170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1%。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调查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快速汇总的全国总人口及其结构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26583万人相比,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根据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总人口为130756万人。 二、流动人口 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三、城乡构成 全国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157万人,占总人口的42.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占总人口的57.0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7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0,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44。 五、年龄构成 全国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

中国历年出生人口统计

中国历年出生人口统计 1949 13,913,927 1950 14,711,260 1951 14,413,123 1952 17,236,621 1953 16,745,695 1954 18,513,434 1955 18,612,172 1956 17,364,027 1957 18,998,424 1958 17,135,981 1959 13,059,787 1960 14,684,726 1961 11,414,017 1962 20,923,112 1963 27,866,189 1964 24,144,848 1965 24,799,129 1966 24,828,470 1967 21,736,582 1968 27,718,516 1969 25,018,386 1970 28,012,344 1971 25,160,381 1972 24,800,391 1973 23,630,435 1974 22,874,423 1975 21,136,635 1976 20,491,797 1977 17,931,155 1978 18,831,591 1979 18,924,822 1980 18,393,809 1981 19,122,938 1982 23,100,427 1983 20,065,048 1984 20,313,426 1985 20,429,326 1986 23,190,076 1987 25,282,644 1988 24,576,191 1989 25,137,678 1990 26,210,044

1991 20,082,026 1992 18,752,106 1993 17,914,756 1994 16,470,140 1995 16,933,559 1996 15,224,282 1997 14,454,335 1998 14,010,711 1999 11,495,247 2000 13,793,799 2001 17,020,000 2002 16,470,000 2003 15,990,000 2004 15,930,000 2005 16,170,000 2006 15,840,000 2007 15,940,000 2008 16,080,000 2009 16,150,000 2010 15,740,000 2011 16,040,000 2012 16,350,000 2013 16,400,000 2014 16,870,000 2015 16,550,000 2016 17,860,000

中国历代人口普查

:xx 古代人口曾八落八从 2010年11月1日零时开始,新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正式拉开帷幕。人口普查是现代各国政府获取人口资料、掌握国情国力的一种最基本的调查方法。早在遥远的古代,中国就已经开始了人口普查。那么,中国最早的人口普查究竟从何时开始,在技术条件落后的过去,人们又是如何进行大范围的人口普查并会遇到哪些问题呢? 大禹 传说中最早的人口普查 人口数字具体到个位令人生疑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的徐铭东老师说,西晋皇甫谧在《帝王世纪》一书中曾讲到,从原始社会末期大禹治水以后,就有统计人口的数据,为。但专家认为,这个数据肯定不能作为准确数据,因为并没有文献流传下来,且这个数据具体到个位数,更难使人相信了。 徐铭东说,在中国古代,智慧的先民们就意识到人口普查的重要性,比如春秋时期的管仲就曾经提出实行四民分业定居及书社制(按社登记户口),强调城乡人口、军民人口的适当比例,认为“其野不足以养其民”,比例失调,则“国贫民饥”。而战国时期的韩非子也指出,如果人口与资源失衡会带来很严重的问题,他说,过去男人不耕田、女人不织布,还是有丰富的草木果实和野兽的皮衣可以穿,因为人少资源多,而如今一个人有5 个儿子不算多,但如果每个儿子又有5 个儿子,如此往复,人口越来越多,而资源还是那些,那分到的就变少。 正因如此,所以了解人口数量以实施相应措施显得相当重要。那么,中国有文献记载,最早实施的人口普查开始于何时呢? xx 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人口普查 为“避税”夸大官奴婢数量 《汉书·萧何传》中记载,在反秦战争时,刘邦的军队进入秦都咸阳,萧何

就先把秦朝丞相御史收藏的图书收缴上来了,所以刘邦知道此时的人口已由原3000 万降到1300 万左右。可见秦朝时期是做过户口统计的,但是后来这些户口资料全部散佚。所以现在我们知道的最早的人口调查数据是在西汉末年,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 年)的户口数,这是中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第一个比较完整 的户口统计。 不过这些户口统计数据还是存在误差,主要是夸大了官奴婢的数量。徐铭东分析,这是当时的社会制度造成的,西汉时期,很多奴仆被编入官府的户籍,没有徭役,但要对官员加倍征收人头税。但是有一种是不收税的,就是官奴婢。元帝时朝廷各官府奴婢就有十余万,很多贵族官僚也是奴婢成群,他们将其他人员也算作官奴婢不上报。 东汉 最为细致的古代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与选美同时并进 西汉末年,战乱和天灾使人口从6000万降至2100万。这2100 万的数字是经过东汉对户口调查得来的。 东汉对户口调查,有一套严格的制度。东汉时的户口调查称为“案比”,即案验、比较。 常常在每年8 月举行,同时,宫廷还会派人来“算人”,就是朝廷派人挑选少女入宫,凡是良家少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如果姿色端丽的就可以入宫选妃子。 东汉每年的户口调查规模也是非常之大,从县到乡,上至80 岁老人,下到6 岁以下孩童,都要一一进行调查。东汉户口调查的内容也很细,连身高、相貌都要调查,这些从现在一些考古实物中也可得到证明,在一片汉代的《居延新简》上就写有: “戍卒南阳武当县龙里张贺年卅长七尺二寸黑色”。这里面包括的信息有郡、县、里、姓名、年龄、身高、肤色。 这个叫张贺的人出生在南阳郡武当县龙里,30 岁,身高七尺二寸,肤色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局)

统计局:中国人口近13.4亿10年增7390万 2011-04-28 10:37: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有20173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138)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以下为公报全文。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中国历年出生人口统计

1949 13,913,927 1950 14,711,260 1951 14,413,123 1952 17,236,621 1953 16,745,695 1954 18,513,434 1955 18,612,172 1956 17,364,027 1957 18,998,424 1958 17,135,981 1959 13,059,787 1960 14,684,726 1961 11,414,017 1962 20,923,112 1963 27,866,189 1964 24,144,848 1965 24,799,129 1966 24,828,470 1967 21,736,582 1968 27,718,516 1969 25,018,386 1970 28,012,344 1971 25,160,381 1972 24,800,391 1973 23,630,435 1974 22,874,423 1975 21,136,635 1976 20,491,797 1977 17,931,155 1978 18,831,591 1979 18,924,822 1980 18,393,809 1981 19,122,938 1982 23,100,427 1983 20,065,048 1984 20,313,426 1985 20,429,326 1986 23,190,076 1987 25,282,644 1988 24,576,191 1989 25,137,678

1990 26,210,044

1991 20,082,026 1992 一 18,752,106 1993 17,914,756 1994 16,470,140 1995 16,933,559 1996 15,224,282 1997 14,454,335 1998 14,010,711 1999 11,495,247 2000 13,793,799 2001 17,020,000 2002 16,470,000 2003 15,990,000 2004 15,930,000 2005 16,170,000 2006 15,840,000 2007 15,940,000 2008 16,080,000 2009 16,150,000 2010 15,740,000 2011 16,040,000 2012 16,350,000 2013 16,400,000 2014 16,870,000 2015 16,550,000 2016 17,860,000

河南洛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河南洛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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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来源:洛阳日报 2011-5-18 洛阳市统计局(2011年5月17 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河南省政府、洛阳市和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4万多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6549486 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227665人相比,10年共增加321821人,增长5.17%。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806156 户,家庭户人口为 6290194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8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2人减少0.2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06348 人,占50.48% ;女性人口为3243138 人,占49.5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3下降为101.95 。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13038 人,占20.05%;15~64岁人口为4705319 人,占71.84% ;65岁及以上人口为531129 人,占8.1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0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13227 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00434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870259 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447676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属性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山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9579.31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079.31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500.00万人。增长5.50%,年平均增长0.54%。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010.5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985.5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减少了0.23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844.71万人,占总人口的50.57%;女性为4734.59万人,占总人口的49.4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3下降为102.33。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 1507.43万人,占15.74%,15-64岁的人口为7128.90万人,占74.4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942.98万人,占9.8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1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3.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杭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杭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杭州市统计局 2011年5月 12 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全市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杭州市的常住人口为870.04万人[3],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87.87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2.17万人,增长26.48%,年平均增长2.38%。全市常住人口中市外流入人口为235.44万人,占27.06%。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97.0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68.1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8人减少0.3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45.72万人,占51.23%;女性人口为424.32万人,占48.7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34下降为105.0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周岁人口为99.11万人,占11.39%;15-59周岁人口为654.35万人,占75.21%;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16.58万人,占13.40%,其中6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8.44万人,占9.0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周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06个百分点,15-59周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92个百分点,60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4个百分点,65周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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