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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

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煤矿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经研究决定重新修订煤矿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的实施

县煤炭工业局将对全县煤矿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等相关安全生产的煤矿“六长”进行日常考核管理。

考核按百分制进行量化并建档,全年考核得分在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不奖不惩;60—69分为基本称职,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5000元;60分以下为不合格,罚款10000元。

煤矿矿长管理考核办法

一、矿长的安全职责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其主要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二)组织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按规定提出煤矿维简费、安全费提取数额,报煤矿法

定代表人审批,合理安排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费等费用,保证矿井安全投入;

(三)组织编制、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组建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监督落实矿级领导、职能科室(队)、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例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措施,并负责措施的实施;

(五)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方案;

(六)组织本矿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全面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分析解决。当安全与生产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七)组织制定并认真实施煤矿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定期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矿井重大事故发生;(八)煤矿发生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同时召请就近的救护队;事故发生后,及时如实地按程序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九)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十)监督并制止所在煤矿周边区域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

(十一)规范用工管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矿工生产生活条件,稳定煤矿工人队伍;

(十二)每月发现和处理至少一起“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十三)每月下井带班天数不少于10次(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

(十四)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矿长的管理及考核

对煤矿矿长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

(一)不按时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

(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的除外);

(三)煤矿矿长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

(四)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彻底的,发现一次扣5分,拒不整改的,发现一次扣10分;

(五)安排未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发现1人次扣5分;

(六)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整改的,发现1次扣10分;

(七)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职工培训教育的,发现1次扣5分;

(八)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

(九)未按规定上报审批擅自新增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发现1次扣5-10分;

(十)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的,发现1次扣5分;

(十一)不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书面上报排查情况的,发现1次扣5分;

(十二)被责令停产整改,有停而不整或借整改之名生产的,发现1次扣5-10分;

(十三)不规范用工管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矿工生产生活条件,导致煤矿工人队伍不稳定的,扣5分;

(十四)所在煤矿发生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扣3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50分。

(十五)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

(十六)未按规定期限内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的,发现一次扣10分;

(十七)矿井因为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若有下列情形的,责成煤矿法定代表人立即解除矿长聘用合同,该矿长进入全县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取消在我县煤矿从业资格。

(一)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二)不及时、如实向煤矿监管部门、监察部门报告事故的;

(二)所在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要建立以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责任体系,加强技术管理力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

一、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参加所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会议,参与所在煤矿的安全生产活动,编制符合本矿实际的《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决定和命令;(三)组织编制、审批矿井各种施工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特殊地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生

产建设规划、设计、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指导实施和跟踪监督;

(四)协助矿长主持矿井采掘规划和灾害预防计划的实施,协助矿长对职工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五)负责定期对采掘工程进尺进行测量,并及时填绘上图,坚持每季度与县煤管部门最少交换一次图纸;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抓好“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编制、审批实施和检查工作,负责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认真落实“以风定产”制度,负责每旬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门会议,听取汇报,协调工作,并向矿长汇报;

(七)负责矿井防治水设计和防治水工作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八)严格现场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矿长报告;

(九)参加重大灾害事故抢救、追查分析的领导工作;

(十)按有关规定下井带班,每月不少于15次;

(十一)负责组织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努力提高矿井现代化水平

二、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管理及考核

煤矿技术负责人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

(一)不按时参加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

(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

(三)技术负责人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四)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发现1次扣10分;(五)不积极协助矿长对职工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的,发现1次扣5分;

(六)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

(七)未按规定对新增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进行报批的,发现1次扣5-10分;

(八)不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各种施工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并负责指导实施和跟踪监督的,发现1次扣5-10分;

(九)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规程和标准的,发现1次扣5-10分;

(十)不定期对采掘工程进尺进行测量,并及时填绘上图,矿井图实不符的,发现1次扣5分;不按规定与县煤管部门交换煤矿相关图纸的;发现1次扣5-10分;

(十一)未及时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实施审批和检查的,发现1次扣5分;

(十二)未定期对全矿井进行测风,不认真落实以风定产的规定的,发现1次扣5-10分;

(十三)对煤矿探放水工作技术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按探放水设计作业的,发现1次扣5-10分;

(十四)所在煤矿因技术管理、技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死亡1人一般事故,扣3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50分;

(十五)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

(十六)矿井因为技术管理方面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若有下列情形的,责成煤矿法定代表人立即解除技术负责人的聘用合同,该技术负责人进入全县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取消在我县煤矿从业资格。

(一)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二)所在煤矿因技术管理、技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生产矿长管理考核办法

一、生产矿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矿长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矿长领导下定期召开所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工作例会,听取汇报,审批业务保安工作计划和安排意见,研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并保证实施;

(二)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并负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四)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认真抓好矿井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划以及《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一通三防”等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抓好矿井安全生产。(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并向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协助技术负责人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并负责现场落实。

(六)按规定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例会;

(七)积极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八)一旦发生事故,协助矿长指挥处理事故,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九)检查采掘工作面顶帮支护和敲帮问顶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监督区队、班组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作业,是否按照下达的安全指令进行整改;

(十一)每月下井带班天数不少于18次。

二、生产矿长管理及考核

煤矿生产矿长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

(一)不按时参加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

(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

(三)生产矿长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

(四)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发现1次扣20分;

(五)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各种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发现1次扣5分;

(六)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

(七)未按规定对新增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进行报批的,发现1次扣5分;

(八)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发现1次扣5-10分;

(九)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发现问题的,发现1次扣5-10分;

(十)所在煤矿因监督、检查及管理不到位发生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扣1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20分;(十一)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

(十二)矿井因为分管范围内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若有下列情形的,责成煤矿法定代表人立即解除生产矿长的聘用合同,该生产矿长进入全县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取消在我县煤矿从业资格。

(一)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二)所在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安全矿长管理考核办法

一、安全矿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矿长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全矿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认真做好矿井各科室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全矿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三)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定期向矿长办公室会议、安全办公例会报告全矿安全工作情况、协助矿长协调各环节的安全工作,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项安全计划和措施的实施。

(五)认真贯彻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文件精神,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矿“三大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抢救及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七)监督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对“三违”人员和重大隐患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组织全矿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管好用好安全奖励资金。

(九)监督检查安技费用的使用情况。

(十)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追究责任,对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原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十一)按规定下井带班作业,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现场安全状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每月下井带班天数不少于18次。

二、安全矿长管理及考核

煤矿安全生产副矿长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一)不按时参加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

(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

(三)安全矿长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

(四)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发现1次扣20分;

(五)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的,发现1次扣5分;

(六)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

(七)未按规定对新增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进行报批的,发现1次扣5分;

(八)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发现1次扣5-10分;

(九)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发现问题的,发现1次扣5-10分;

(十)所在煤矿因监督、检查及管理不到位发生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扣1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20分;(十一)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

(十二)矿井因为分管范围内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若有下列情形的,责成煤矿法定代表人立即解除安全矿长的聘用合同,该安全矿长进入全县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取消在我县煤矿从业资格。

(一)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二)所在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机电矿长管理考核办法

一、机电矿长工作职责

(一)对全矿机电系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定期召开全矿机电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机电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全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和机电设备防爆完好工作负责,对所分管基层队组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四)负责组织领导机电系统的专业性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全矿机电设备检修总体方案的领导工作。

(五)负责安排全矿机电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机电人员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思想意识。

(六)按规定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例会;

(七)参加重大灾害事故抢救、追查分析的领导工作。

(八)现场检查各种设备、仪器维护、检测、更换情况。

(九)每月下井带班天数不少于18次。

二、机电矿长管理及考核

煤矿机电矿长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

(一)不按时参加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

(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

(三)机电矿长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

(四)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发现1次扣20分;

(五)未按规定期限内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的,发现一次扣10分;

(六)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

(七)机电设备存在失爆现象的,每发现1台扣5分;(八)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发现问题的,发现1次扣5-10分;

(九)所在煤矿因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发生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扣1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20分;

(十)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

(十一)矿井因为分管范围内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若有下列情形的,责成煤矿法定代表人立即解除机电矿长的聘用合同,该机电矿长进入全县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取消在我县煤矿从业资格。

(一)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二)所在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通风矿长管理考核办法

一、通风矿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对“一通三防”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落实,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落实全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各种隐患问题,并督促各种隐患尽快处理。

(三)按规定组织进行矿井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以及瓦斯与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工作。

(四)做好矿井风量分配及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制定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的改造方案。

(五)编制实施“一通三防”长远发展规划与年、季、月工作计划。

(六)按规定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例会;

(七)积极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八)制定“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审批“一通三防”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按期组织召开通风安全工作例会。

(十)负责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选型。

(十一)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考核。

(十二)组织有关部门追查“一通三防”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十三)每月下井带班天数不少于18次。

二、通风矿长管理及考核

煤矿生产矿长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

(一)不按时参加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

(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

(三)通风矿长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

(四)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发现1次扣20分;

(五)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

(六)采掘工作面发生变化,未进行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和测风的,发现一次扣10分。

(七)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发现问题的,发现1次扣5-10分;

(八)通风设施质量不合格,发现1处扣5分;(九)风量分配方案编制不和实际相符的,发现一次扣10分。

(十)所在煤矿因“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发生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扣1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20分;(十一)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

(十二)矿井因为分管范围内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若有下列情形的,责成煤矿法定代表人立即解除通风矿长的聘用合同,该通风矿长进入全县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取消在我县煤矿从业资格。

(一)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二)所在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诫勉制度

煤矿“六长”日常考核中考核结果信息定期通报,发现低于70分者,实行诫勉制度:

一、诫勉方式

诫勉主要采取诫勉谈话,需要诫勉谈话的管理人员,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送达《诫勉通知书》,由分管领导与其谈话,说明诫勉事由,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诫免者要写出书面工作改进报告。

二、诫勉期限

诫勉期限一般40天。对被诫勉管理人员在诫勉期间认识深刻,工作态度较好,并改正错误的,解除诫勉。对在诫

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公司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建立正常的晋级、任用、调配机制,激励全体经营管理人员更加勤政敬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评价应按照党管干部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合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经营班子)。 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在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 第二章年度考核内容 第五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和敬业进取精神。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是指遵纪守法,办事公正,清正廉明,严于律己。 第六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三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评议工作的领导。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人事部门、党群工作部门和工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工作由人事部门承办。考核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工作以及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负责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二)负责制(修)订公司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三)负责对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年度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由经营业绩和综合考评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各类人员年度考核分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占60分,综合考评占40分; (二)二级单位副职:经营业绩占30分,综合考评占70分; (三)职能部门负责人:经营业绩占20分,综合考评占80分;

煤矿煤质管理制度煤质汇编

巷修队煤质管理组织机构 (2) 巷修队煤质管理机构成员分工 (3) 巷修队煤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4) 巷修队班组煤质检查员及拣矸工 (5) 巷修队煤质管理制度 (6) 巷修队煤质考核办法 (7) 巷修队煤质工资分配办法 (9) 煤质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0) 捡矸工岗位责任制 (11) 煤质分析会制度 (12) 煤质督查制度 (13) 煤质检查员管理制度 (14) 杂物回收制度 (15) 巷修队煤质管理应急预案 (16) 巷修队煤质要求标准 (19)

巷修队煤质管理组织机构

巷修队煤质管理机构成员分工 组长:主持煤质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矿井的煤质管理布置、落实工作。 副组长:负责对井下煤质检查与考核组织工作,并对考核结果的奖罚督促落实。 成员:负责对本班组煤质管理,以及井下现场硬件落实工作,并认真填写煤质检查报表及及做好相关软件的整理工作。

巷修队煤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赵书会:负责巷修队煤质全面工作。 冯子申、张红山、王永普、耿建安:负责井下煤质督查检查及考核工作。 邵林林:负责修护地点发生冒顶、片帮以及井下地质条件发生时煤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刘朝选、王建领、赵均伟:负责巷修一班当班各工作地点煤质管理工作。 孙孟杰、董存修、李军营:负责巷修二班当班各工作地点煤质管理工作。 刘中伟、顾永克、张贯领:负责巷修三班当班各工作地点煤质管理工作。

巷修队班组煤质检查员及拣矸工为保证巷修队井下各地点原煤质量,各生产小组设立兼职煤质检查员和拣矸工: 煤质检查员: 巷一班煤质检查员:刘朝选赵军伟王建领 巷二班煤质检查员:李军营孙孟杰董存修 巷三班煤质检查员:张贯领刘中伟顾永克 拣干工: 巷一班拣干工:王青孬崔三杰陈红旗 巷二班拣干工:姜二成王德伟赵国甫 巷三班拣干工:李二会李洪涛王听垌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保障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和 健康发展,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安 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切身利益紧密 联系起来,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我 矿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现制定“白芨沟矿本质安全 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目标是:实现神华 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三级矿井;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 故;消灭各类重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消灭A类“三 违”,B类C类“三违”逐年下降;最终实现安全管理零 缺陷、工程质量零次品、安全检查零死角、设备运行零故

障、员工操作零“三违”、安全生产零事故的本质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科室。 第四条本办法施行的依据是《神华集团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神华标准”)和神宁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第五条矿成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副总,机关各科室科长,基层各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地面生产服务单位队(科、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材料消耗管理考核办法

材料消耗管理考核办法 山西柳林凌志王家焉煤业有限公司 2102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材料领用程序 (3) 第一节日常消耗材料领用程序 (3) 第二节小件、工具等物资领用程序 (5) 第三节特殊物资领用程序 (5) 第三章材料回收程序 (6) 第四章材料消耗定额 (7) 第一节日常材料消耗定额 (7) 第二节其他材料消耗定额 (9) 第五章材料消耗考核 (10) 第一节材料消耗核算 (10) 第二节奖罚及要求 (11)

材料消耗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材料费用管理,完善企业管理工作,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我矿2012年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煤矿物资消耗定额管理,有效杜绝浪费,切实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化生产成本管理,降低生产消耗,实行多层次管理体系机构。从矿级领导到材料管理部门(材料计划、材料保管),从管理部门到材料领用 单位(采掘、机、运、通等),从领用单位到班组,从班组到职工使用,实行 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逐级考核,奖罚兑现。 第三条本《办法》以正常生产情况为考核对象,矿井建设单位和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初步设计或技改要求考核。其他特殊施工项目(冒顶区、片帮支护区、压力增高区、增加密度支护区等)根据技术科的支护措施要求考核。 第四条煤矿物资消耗规定按吨煤核定。 (一)煤矿物资消耗定额管理: 1.支护材料:锚杆、锚索、钢带(钢筋梯子梁)、金属网、锚固剂、托盘、单体液压支柱、工字钢、π型梁等; 2.油脂类:液压油、齿轮油、乳化油、机械油、润滑脂等; -1-

公司管理人员考评考核管理办法(最终稿)

公司管理人员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1、通过对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等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 2、把握管理人员工作执行和适应能力,确定对管理人员的开发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工作的导向; 3、给予管理人员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考评作用。人员考评的评定结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 合理调整和配置人员; 2. 职务升降; 3. 提薪、奖励; 4. 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第三条:考评原则 1. 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 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 多角度考评原则。 二、考评对象与考评周期 第一条:考评对象: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第二条: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 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月度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 2、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计算年终奖励的依据。 三、考评机构、考评时间与考评程序 第一条:考评机构:组长:潘大明;副组长:纪和叶、冯松林;人力资源部作为考评工作机构,负责考评的组织、培训、资料准备、政策解释、协调、申述和总结等工作。

第二条:考评时间:(一般为次月度10日前和本年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 第三条:考评程序:相关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提供有效数据资料,依据各部门职能职责考核标准、各部门计划总结完成情况、月度工作会议内容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评资料进行评估,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将审批后的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并就其绩效和进步状况进行讨论和指导。最后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归档。 第四条:月度考评程序: 1、月度考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事业部主要负责人的考评,就各部门经理及事业部主要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由考评人填写《管理人员考评考核表》或《管理人员相互评价表》 3、人力资源部根据各被考评人的考评结果,按照绩效奖惩规定,对其提出奖惩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年度考评程序: 1、年度考评程序,按各月度考评值加权平均计算。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1

xx市XXX煤矿 煤质管理小组煤质管理办法 为贯彻XXX煤业集团公司关于煤质管理会议精神,矿领导积极组织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我矿职工上下一心,积极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根据xxXXX煤业集团公司、XXX煤矿关于煤质管理办法的会议、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生产一线煤质管理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 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井下生产、运输、入煤仓到地面等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煤质管理小组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小组: XXX煤矿煤质监督小组负责矿井下原煤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 督促各施工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原煤质量管理组,管理职责与权限 1、在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各项煤质管理制度。 2、负责煤质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进行综采、综掘工作面的煤质预测预报工作,并按时上报。 3、根据集团公司煤质考核办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负责把指标分解到各队,并严格进行考核。 4、负责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当生产过程中煤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影响煤质的因素。 5、负责从生产到入仓到地面等过程的煤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影响煤质的信息,及时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6、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煤质考核办对井下原煤生产检查样的采取,协助做好生产煤样的采集、送验、汇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化验分析资料。 7、监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落实保证煤质的具体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煤质技术管理工作。 8、负责收集、整理矿井煤质资料,建立相关的煤质图表和台帐。 9、协调解决生产单位、区队煤质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有权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追查和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参与日常煤质管理工作,煤质检查员负责井下原煤生产、运输过程各环节的煤质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煤质管理措施的现象或煤质管理存在问题,现场落实责任单位纠正解决。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煤质管理制度 1、煤质预测预报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新富煤发〔〕35号 新富煤矿关于下发《采掘一线班长、瓦检员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一线班组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一线班长现场安全管理的特殊作用,取消专盯员充实一线,提高班长安全管理待遇,做到安全关口下移,有效提高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彻底解决安全监管不到位的弊端,实行瓦检员“一岗三责”管理,调动现场抓安全的积极性,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生产一线采掘班长、瓦检员安全管理奖金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奖励考核小组 组长:姜喜武、王景权 副组长:刘生、王京 成员:安监处、工资科、财务科、组织部 二、安全奖励范围 采掘跟班班长、瓦检员(含瓦检段长) 三、安全奖励标准 采煤班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1000元。 掘进班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500元。 瓦检员(瓦检段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200元。 四、安全奖励考核条件 1、每月出勤工数必须达到26天。 2、按照“三零”安全目标管理,当月无工伤,无“三违” 行为。 3、严格执行“十个不准生产”,坚持兑规作业。 五、安全奖励考核细则 (一)、采掘班长具体考核细则: 1、当月出现工伤,工伤小班班长取消安全奖励,安全监察

处负责追查,若采煤队出现工伤,扣罚当班班长2000元,若掘

进队出现工伤,扣罚当班班长1000元(以办理工伤卡片为准)。 2、采煤班长每月出满勤得安全奖励1000元,每少出勤一天扣20元,掘进班长每月出满勤得安全奖励500元,每少出勤一天扣10元。当月出勤低于26天不得奖励。 3、矿、公司及上级监察部门在监察过程中,每查出一条重 大隐患,扣罚当班采掘班长当月安全奖励标准的10%,每查出一条一般隐患,扣罚当班班长当月奖励标准的5%,公司每季度质量达标,矿每月质量达标过程中,没有达标挂牌,扣罚采掘班长当月奖励标准的15%。 4、采煤班长负责填写小班质量评估验收表和安检员汇报制,每少填写一次或假填或汇报不好,扣罚当班采煤班长20元。 5、当月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奖励。 (1)、采煤工作面发生一次推倒压垮切顶线支柱连续10组的冒顶事故。 02)、工作面明火放炮、动力线放炮、放糊炮、不使用炮泥。03)、探放水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04)、揭煤安全措施、防突钻探措施落实不到位。 05)、工作面空顶超过规程规定。 06)、贯通措施落实不到位。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360度考核制度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360度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态度和业绩进行评价,为工资、晋升、培训提供依据。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中层管理干部。 第二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公开、公平、xx、客观原则 第四条多元主体考核原则,对每一个管理人员都要接受来自直接上级、相关同级、直接下属的考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公司人事考核制度主要对中层管理者的德、能、勤、技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六条xx包括: 民主性、品德修养。 第七条绩包括: 办事效率、工作质量等。 第八条能包括: 业务知识水平、分析决策能力、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指导能力等。 第九条勤包括: 协作性、责任心、进取性、纪律性、出勤等。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条于年中6月初开始考核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考核表,完成360度考核。 第十一条年终的考核工作在12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与次年一月的第二个星期之内完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考核表,完成360度考核。 第五章考核表 第十二条考核工作使用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的考核表。第十三条考核表原则上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表格,由员工自己独立完成填写,应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 第十四条考核表的计分办法: 由人力资源部确定与被考核人相关的人员参与考评。每名参与者填写一份考核表,按不同权重计算得到一个分数,将得分先按上级、同事、下级、自我考核分类算出平均值,然后按上面的不同层次人员比例计算出最后得分。按照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等级。 第十五条每次考核时,中层管理干部由上级、同事、本人、下级按照30%、30%、10%、30%的比例进行360度打分。 第六章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与浮动工资、奖金、激励制度挂钩。 第十七条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为同意。 第七章考核责任 第十八条在每次考核中,对得分最低及被评为不及格的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给予转岗、待岗、下岗的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xx执行。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煤矿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我矿煤炭质量的管理,争取市场优势,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煤质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矿煤质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立管理机构 (一)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煤质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任:陈祖政(负责煤炭质量管理) (三)设专职煤质检查员一名: (四)煤质管理领导组责任 负责全矿井的煤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及时予以修订,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推广煤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制定适应现场煤炭质量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煤炭质量。 二、明确各部门煤质管理职责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三、煤质管理细则 (1)采、掘工作面控制质量措施 1、对生产的毛煤质量负直接责任,对采煤工序中影响煤质的因素,要及时解决。 2、遇到地质变化必须坚持煤、矸分流。 3、工作面遇断层、薄煤带时,必须控制采高,做到分采、分运,并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或破碎矸石进入煤流中。 4、采、掘过程中遇到断层时,要对煤岩分装、分运、分储;采取措施,减少伪顶脱落。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分装、分运或分储的,区队要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 5、工作面运煤巷遇到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时,必须采取措施,架设挡雨棚或挖水窝引水,将水分离到煤流之外,防止淋水进入煤流。

6、井下排水严禁使用溜煤眼,更不准用水冲刷溜煤眼,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因管理不善,造成水进入煤仓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装运原煤控制质量措施 1、对原煤要仔细鉴别,严禁不经挑拣矸石进行装车,加强运输转载环节手工除杂、拣矸力度,确保原煤无杂物。 2、运输队要加强现场管理,发现煤矸混装和水煤车应落实责任单位并及时报调度室、煤质办。 3、及时清理矿车中的杂物及厚车底。 4、在工作面装煤时,不能有超过100㎜的矸石。 (3)煤场管理职责 1、煤场管理人员经常巡视煤场,发现煤堆周围有木头、矸石块等杂物要及时清拣,出现积水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严把煤炭质量关卡,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对质量不达要求的坚决进行扣质扣量的处罚。 四、煤质要求 1、含矸粒度、矸石在原煤中的粒度不能大于10cm。 2、含矸率≤10% 3、水分≤5% 4、灰分≤30% 五、胜利煤矿煤质管理处罚条例 (1)有下列情况者罚100元 1、采掘工作面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无采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83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 核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考核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逐级管理、层层负责、自主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职工习惯养成,遏制习惯性违章,形成安全风险全员共担、层层承诺的激励约束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20l3年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宜兴煤业20xx年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在册在岗职工 二、考核原则 1、权责对等的原则。按公司地面和井下岗位风险和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2、及时兑现的原则。公司按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兑现奖励随当月工资一同下发。 3、激励与约束原则。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的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责任分工明确,监督考核严格,奖罚落实到位。 4、实事求是原则。考核部门必须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考核,不得徇私舞弊,打人情分。 5、协保原则。发生严重“三违”或发生事故队组的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带班长、协同作业人

煤矿支护材料消耗考核管理办法

高头窑煤矿支护材料消耗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支护材料管理,促使支护材料有效利用,杜绝浪费现象,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各单位职责 1.生产技术部为支护材料现场考核主管部门,各掘进专责不定期深入井下掘进工作面对支护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月月底统计分管巷道进尺及支护材料结余量,将支护材料消耗考核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2.物资供应部每月月底将当月各区队支护材料领用情况报生产技术部。 3.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技术部审核的支护材料消耗考核表进行经济考核,在区队工资总额中兑现。 4.各区队负责支护材料现场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每月月底安排专人与生产技术部人员统计巷道进尺及支护材料结余量。 二、支护材料范围规定 支护材料包括:锚杆、锚索及其附件等、锚固剂、金属网(钢筋网、菱形网)、塑料网及钢筋梯。

三、支护材料消耗管理与考核 1.各区队要严把支护材料领用关,领用时必须核对支护材料规格是否与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要求一致,产品是否过期,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2.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使用支护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保证在领用、保存、运输期间不丢失、不损坏,在使用期间不浪费,做到精打细算,精心管理。 3.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时,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强支护,生产技术部现场核实超设计支护材料的用量,以减免考核分数。 4.锚杆、锚索、锚固剂考核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再加4%的损耗作为考核依据,金属网、塑料网再加2%作为考核依据。 5.钢筋梯的考核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考核。 6.支护材料超出部分按材料原价的50%在各区队工资总额中扣除。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XXXX有限公司编号:HY-TX-013 XXXX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拟制: 审核: 主管: 会签: 批准: 2015年6月5日发布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项目管理人员是指与XXXX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并受XXXX有限公司聘用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采购员、库管员等的相关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高层管理人员,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采购员、库管员等相关人员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 3考核范围及考核重点 3.1 考核范围:凡属XXXX有限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 3.2 考核重点 3.2.1 根据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特殊性,项目管理人员作息时间应服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需要,服从项目经理安排。 3.2.2 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续假手续,假期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如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项目管理人员无故旷工三次(一天算一次),公司视其主动离职。 3.2.3 项目管理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严禁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吃、拿、卡、要。公司一旦发现项目管理人员有该类违纪行为,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并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2.4 因项目管理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工程项目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公司有权将其辞退,并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4考核评分办法 4.1项目高层管理人员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按月度对其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1

石圪台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两级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巩固“神华煤”品牌形象,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煤质管理考核办法》和《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 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科队、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田小明 副组长:孟永兵李锋 成员:杨纯伟李小元刘民强秦琳张悦高来维刘栓和徐忠周党文杨建林白子君王开慧刘忠陈元良左云祁平生石彬雁吴景红王俊祥 (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 生产指挥中心质量管理组负责全矿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 各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

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贯彻落实两级公司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3、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5、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煤质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煤质指标。 6、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7、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二)矿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1、矿长为煤炭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煤质管理工作。 2、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负责煤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 3、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并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指标组织编制煤质计划和进行煤质预测预报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和措施(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考核办法和措施(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 和措施(通用版)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

煤矿存货管理办法

煤矿存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及《古书院矿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率,明确存货管理的责任、权力、义务,规范存货管理程序,结合我矿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存货,有效发挥存货的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各单位。 第三条存货管理主要包括各种库存物资、库存煤、库存材料、库存配件、在途物资、材料价差。 第四条存货管理的职责划分 (一)为强化存货管理,提高存货的利用率,加强存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成立存货管理领导组。 组长:经营副矿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后勤副矿长 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 成员: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审计监察科、矿办公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二)领导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全矿存货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负责审批按规定购入需用的各项存货,监督各单位存货使用管理情况。 3.负责全矿存货的报废及处置工作。 (三)相关部室的职责划分 1.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全矿存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物资供应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存货的清查工作;负责全矿在途物资、材料价差核算工作;负责存货报废审批工作;对全矿各类存货定额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及考核,参与存货使用效果评价,参与基层区队库存材料清查工作。 2.机电管理部负责全矿存货中的库存配件、在途配件、委托加工配件,配件价差及库存专用工具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回收与复用存货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基层区队库存材料清查工作。 3.物资供应管理部负责存货中的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及材料价差的管理,负责分管范围内回收与复用存货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基层区队库存材料清查工作。 4.生产管理部负责全矿生产单位材料、配件的管理,负责基层单位库存材料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修旧利废及回收与复用存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库存煤的管理。参与物资供应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存货的清查工作。 6.机修工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回收与复用存货日常管理工作。 7.各基层区队及矿内部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存货的管理工作。 8.审计监察科负责对全矿存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存货利用效果评价。参与全矿各单位存货的清查工作。 9.矿办公室负责全矿存货定额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各类存货坚持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存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出本部门分管存货的管理办法,每年根据本年度存货定额制定降储措施,并严格执行。已报废的存货必须做到帐实相符,回收的废旧存货及可周转复用材料按规定建帐管理,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置;负责分管范围内存货的日常管理。

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证照齐全、有效的正常生产煤矿。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以万t/a(吨/年)为计量单位。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 (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鼓励先进,推动煤矿升级改造; (五)有利于煤炭工业平稳运行; (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七)利益相关单位回避; (八)核增从严,核减从快。 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确定、建设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的生产能力。新建、改扩

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煤矿设计生产能力进行确认。 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因地质、生产技术条件、采煤方法等发生变化,致使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部门审查确认的生产能力,是煤矿依法组织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监管监察的依据。 第五条国家煤矿安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并直接负责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所属煤矿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程序和审查确认的依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应当组织进行生产能力核定: (一)采场条件或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瓦斯抽采、地面等系统(环节)之一发生较大变化; (二)实施采掘机械化改造,采掘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 (三)煤层赋存条件、资源储量发生较大变化; (四)非停产限产原因,连续2年实际原煤产量达不到登

2020年(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XX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打造科技兴安矿井,建设安全高效企业”。按照“权责明确、考核严格、管理科学、奖惩严明”的原则,狠抓奖惩考核和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结合我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 壹、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考核目标的实现,XX公司成立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XXX同志任组长,XXX、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科)室的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于安监处,邱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考核工作。 2.未涉及条款或有关内容,由XX公司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3.当XX公司指标有较大变化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相应修订该规定且及时出台补充规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

凡涉及下列险情之壹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之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违反下列情形之壹的,给予通报处理且责令施工作业地点停产整改,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挂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 法正式版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经研究决定重新修订煤矿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的实施 县煤炭工业局将对全县煤矿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等相关安全生产的煤矿“六长”进行日常考核管理。 考核按百分制进行量化并建档,全年考核得分在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不奖不惩;60—69分为基本称职,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5000

元;60分以下为不合格,罚款10000元。 煤矿矿长管理考核办法 一、矿长的安全职责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其主要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二)组织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按规定提出煤矿维简费、安全费提取数额,报煤矿法定代表人审批,合理安排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费等费用,保证矿井安全投入;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 随着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不断壮大,管理类人员日益增加,为使系统内各分支机构对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达到统一,以便于横向管理,特制订此绩效考核标准,各分支机构的高管人员需以此标准为蓝本进行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2.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3.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考核程序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 2.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考核方法 1.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

煤矿特殊条件开采暂行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煤矿特殊条件开采暂行管理办法 晋煤行发(2014)1561号 第一章总则 第1-1 条为巩固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成果,进一步加强我省煤矿资源管理和利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第16号)、《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第17号)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1-2 条本办法所称的煤矿,是指在山西省境内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完成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的生产煤矿,建设煤矿涉及有关内容的按照批准的设计严格执行。 第1-3 条本办法所称的特殊条件开采,是指“三下开采、蹬空开采、边角煤开采、旧采空区复采”等。 第1-4 条鼓励煤矿企业在安全、合理、经济的前提下,进行特殊条件采煤,提高资源回收率。鼓励煤矿企业开展特殊条件开采技术研究,采用适宜特殊条件开采的技术、工艺。 第1-5 条煤矿企业进行特殊条件开采必须编制技术方案或设计并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或备案,有关部门对特殊条件开采的可行性应进行充分论证。 第1-6 条禁止使用炮采等落后采煤工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严重的矿井不得进行特殊条件开采。 第1-7 条进行特殊条件开采必须坚持集约生产,原则上在原批准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基础上,新增加的特殊开采工作面不超过一个,且矿井必须满足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避灾等安全生产需要,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规定。煤矿必须按照登记公告能力组织生产,不得因增加特殊开采工作面超能力生产。 第1-8 条煤矿企业进行特殊条件开采,储量管理及回采率符合有关规定,设计应按有关要求确定合理的回采率,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规定。 第二章“三下”开采 第2-1 条“三下”开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各项条款。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2-2 条开采建(构)筑物、水体、铁路所压煤炭资源应遵循煤炭资源优化利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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