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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码头管理,保障装卸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以及《长江干线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长江港监局)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2条凡与码头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装卸、运输有关的单位及进入危化品码头的所有船舶、车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3条危化品码头属企业重点部位,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执行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4条在码头装卸危化品,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在每次装卸危化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在装卸危化品作业过程中,若管线和(或)静电接地点进行了更换安装,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

第5条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核定的作业范围内,从事危化品码头作业。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二章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第6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保证危化品码头装卸、转运安全。

第7条物管处(十四车间)对码头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码头现场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由物管处现场作业指挥长负责),并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1、按照部门安全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作业许可证;

2、做好码头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码头固定泡沫灭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以及应急运行管理,确保在装卸作业期间随时可迅速有效投入运行;

3、做好码头及码头库房的防火及用电安全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

4、加强码头汛期检查、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8条安全部门、消防部门、仪电管理部门、供运(运管)部门负责共同审批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应经常性对码头及危化品装卸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提供相应技术和管理支持。

第9条供运(运管)部门负责码头各种相关手续的办理,对船主、承运方、转运单位等企业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并敦促其遵守本制度。

第10条船主、承运方、转运单位等企业相关方应遵守本制度,服从企业对口管理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全部责任。

第四章船舶的停靠及申报管理

第11条船舶到我厂危化品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取得我厂相关部门同意,并由厂相关部门通知物管处危化品码头管理员。

第12条危化品码头管理员应根据码头作业情况,合理安排船舶停靠位置,船舶停靠码头后应妥善系泊,并根据水位涨落情况调整系泊缆绳。

船舶系泊完毕后应带上相关船舶资质证书到厂供运处验证船舶证第13条

书并进行复印存档。

第14条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向区“港航管理处”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申报。

第15条货方与船方分别向区长江海事处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申报。

第16条厂供运处应将第十四、十五条所涉及的三种“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申报单复印件交厂物管处,物管处收到申报单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第17条危

化品码头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船舶,在作业期间,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应显示红光环照灯。

第五章码头作业区的安全管理

第18条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及管理:

1、码头的设备设施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参照JT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2、码头应疏散其它船舶,划定作业区域。作业区的划定以船和装卸设备为中心,半径不小于50m的范围,并以醒目告示牌公布,设置警线和警戒标志,严禁闲人进入。

3、码头作业区内严禁烟火。进入作业区的人员严禁穿带金属钉的鞋以及穿戴易引起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严禁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关掉手机,严禁使用移动电话、非防爆电筒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物品。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装在警戒线外。

4、码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和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配置足量与危化品化学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沙箱等),并保持完好有效。

5、码头道路场地应清理,停止其它无关的作业,进出码头的道路、倒车场应无障碍物。

6、应配备污水、废弃物及防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器材(围油栅、江边围堰等),并保持完好。

7、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内,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防爆工具,并定期检查。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并保持完好。

8、液体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作好防静电处理,并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地面及其它设备设施之间的磨擦碰撞产生火花。

9、装卸有毒有害、腐蚀性危化品作业现场必须配置冲淋装置,相应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以及与危化品的特性相应的急救药品。

第19条人员的要求及安全防护

1、码头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2、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人员不得少于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最低在岗人数。

3、码头作业人员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4、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船上作业人员须穿戴好救生衣。

5、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非工作需要人员禁止上船。作业人员禁止在长江游泳、洗澡。不得在作业区内及作业过程中进食。

6、在危化品装卸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该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第20条进入码头的船舶,必须服从码头管理、指挥,在装卸作业期间,禁止进行以下工作:

1、检修和使用电瓶、无线电发射机(注:若用船电可使用电瓶)。

2、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3、在船上使用各种炊具。

4、其它船舶靠离码头及其它影响船舶、装卸货安全的作业。

第21条运输车辆必须听从码头现场管理者的指挥,按码头安全作业要求限量进入码头,并做好以下工作。

1、车辆必须戴好火星熄灭器,在到达指定位置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总电源。

2、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转运车辆的静电消除链(带)应着地。

3、驾驶员不得远离作业区,严禁在危化品作业现场修车。

4、在有坡度的场地,必须有防止车辆滑坡的措施。

第六章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22条危险货物装卸的设备、管道,必须与所装卸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符合安全标准的规定,并经厂设备、能计、技安、消防部门的确认。

第23条从事危险货物装卸时,船,岸电源必须是同一系统,严禁船电、岸电同时使用。

第24条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转运前,必须对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检查、试车,保证在装卸、转运时固定泡沫灭火系统随时可以迅速有效启动。

第25条作业人员必须对设施、设备、管道的安装进行认真检查,并由专业人员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经现场安全负责人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申请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作业。

第26条装卸液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裤。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控制灌装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中,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4、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车体、船体、泵体、管线作等电位连接;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达到静置时间,封闭罐盖以后进行;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规范、牢固好用。防雷装置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防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5、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船体、泵、管线连接程序,为先连接接地线后接管线,拆除程序为先拆管线最后拆接地线。

6、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时,注入管伸入槽罐底部,距离罐底不得大于20cm,在注入管未侵入液面前,基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灌装流速小于3m/s(灌10t至少18min以上);灌装量就低于罐体人孔颈底部5cm。

7、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或取样前、灌装完后必须静置规定的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静置时间不低于5分钟。

8、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现场监护人员要定时用可燃气体监测仪测试现场可燃气体浓度。

9、30,35?装卸作业,运输车辆和包装物品必须用水降温后,方可作业。

10、遇雷暴天气、气温在35?以上必须停止装卸作业。气温以现场测试为准。

第七章应急救援

第27条由物管处组织制定码头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报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作好演练记录,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28条危化品灌装、转运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漏,准备好防漏桶,并采取靠江边垒适当高度的河沙围堰等防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

第29条灌装、转运车辆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第30条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巡回检查危化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第31条装卸作业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它按安全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向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支援。

第八章责任与处罚

第32条本厂人员违反本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厂《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33条非本厂人员违反本制度,现场作业人员有权进行制止或处理,因制止或处理不及时造成后果,作业人员应负相应连带责任。对不听制止或处理者,报厂保卫部门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若有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35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2006]44号文《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许可制度(试行)》、重长风化[2006]76号文《危化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第36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5435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淡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石化企业危险品码头防火、灭火、防毒、防污染能力,确保码头和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装卸石油及其制成品和化学危险品的专用码头。 第三条专用危险品码头系指进行石油及其制成品、化学危险品作业的区域,包拓趸船、泊位、栈桥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危险品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做到劳动卫生和安全防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第五条进行装卸危险品作业的趸船,必须具有经交通部船舶检验部门鉴定的危险品作业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危险品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装卸危险品的码头必须在离泊全20米以外的危险品输入管道上安装紧急切断 阀。 第八条危险品码头在装卸液态烃输油管油臂上宜安装紧急释放阀。 第九条危险品码头必须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具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 版次:修改版 编码: HWAQZD-201104-01 起草: 审核: 批准: 2011-xx-xx发布 2010-xx-xx实施XXXXX XX石油仓储码头有限公司

目录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2) (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6) (三)系、解缆作业规程 (8) (四)围油栏布放规程 (10) (五)码头装卸作业规程 (12) (六)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5) (七)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17) (八)输油臂操作与维护保养规则 (19) (九)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 (20) (十)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 (21) (十一)油船采样作业流程指导 (24) (十二)码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26)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为减少码头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油库码头管理 本制度所称码头区域,包括码头操作平台、引桥、码头控制室等区域。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技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仓储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基本管理要求 4.1.1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1.2 根据具体安全形势需要在岸边方向设置安全围障,划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1.3 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或配防爆对讲机。 4.1.4 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语等,码头电话机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4.1.5 码头上的输油软管、葫芦小吊机、输油臂、护弦等每年应进行检修保养一次。4.1.6 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禁火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 4.1.7 严禁船舶靠泊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只停靠码头;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

码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码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码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证公司码头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特制本制度。 1、各码头施工项目需建立安全管理目标。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4、实行施工前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特 殊工种持证上岗。 6、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指定安全保证措施。 7、现场安全员协同工程负责人搞好安全检查工作,班 组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8、对所有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实验、校准,确保技术 状态和性能满足施工要求。

9、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维护。 10、现场工作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 11、现场施工用电按规范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并接好保护零线,开关箱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12、起重作业严格遵守起重操作规程,尤其注意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13、火工作业按要求办好动火手续,配好消防设备,落实监管人员和应急措施。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安全管理) 二? 一一年十月一日 目录前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与考核办法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装卸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港口大型机械防 风防台应急预案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前言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中“集团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编制:马能,审核:王正福,批准:徐文。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修订内容以文件修订单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引用标准、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2日施行) 2.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7月1日施行) 3管理职能 3.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副主任由公司有关分管领导担任,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公司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他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应承担相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第 2 页共 7 页

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0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1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 1.1确认业务计划 按公司下达作业计划核对船名、油品品名、数量、发货时间。 1.2入库化验 仓储部通知化验室。化验员按《质检作业指导书》进行采样、化验,将化验结论回单反馈给仓储部,并整理数据。 1.3穿着防护服 码头工穿着救生衣、防静电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准备相关工具。 第 3 页共 7 页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2020版) 一.囤船顶棚应设置“危险品码头”的明显标志. 二.囤船有汽油驳停靠或装有其它危险品时,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应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 三.囤船在接到有汽油驳停泊任务的调度命令后,应事先将囤船“排”、“贴”就位,如因水位陡涨陡退而临时需要移囤和油驳停靠时,都不准使用电动绞缆绞锚,并要用水喷洒甲板和链条与钢缆,消除静电,但不得使用消防水枪喷水,同时还必须用橡皮覆盖锚链孔,封闭前后锚链舱两边的通风眩孔. 四.囤船与汽油驳之间,必须用软靠把垫好,禁止使用有锈的钢绳作缆绳. 五.停靠汽油驳时,禁止在囤船上进行除锈和敲击铁器的作业和穿带钉鞋在囤船上走动,严防铁件碰撞、磨擦、拖移而引起的火花. 六.未经调度部门批准,囤船不得随意停靠其它轮驳

七.停靠汽油驳时,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引火引爆易燃物品上囤船,严禁吸烟和点蚊香,更不能生火煮饭.囤船和泊区5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并且囤船还必须经常保持清洁,随时清除一切引火易燃物品. 八.汽油驳拖移后,锚链舱内应使用防爆风机强力通风,排除残留气体 九.汽油驳插接囤船电源,囤船排除电器故障,以及拆卸安装电器零件时,都必须先断电,后操作. 十.囤船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源及插头、插座、并不得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融断丝(保险丝),应按规定型号配置,不准加大容量,或使用其它金属丝硬接. 十一.绞移囤船时,应注意保护好动力电缆. 十二.囤船船员应执行消防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熟悉消防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平时要加强消防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应尽力抢救. 十三.囤船船员亲属,以及其它与作业无关的一切人员,都不准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2402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码头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二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码头。 第三条外来人员进出码头须按《人员、车辆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等管理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有油库人员带领。 第四条进入码头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 第五条码头区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安全生产禁令和其它各项安全规定,禁止在天气恶劣(如台风、雷电、大雾等)条件下作业。

第六条装卸汽油、液化气时,码头必须有消防队员现场监护。 第七条装卸作业完毕,油船应及时离开码头。 第八条码头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溢油、消防设施(器材)和救生器材。 第九条码头不得靠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船只。 第十条码头周围不得炸鱼、捕鱼、钓鱼以及从事其它影响码头安全的活动。 第十一条码头上的各类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第十二条做好防台风工作。遇台风、大风天气,应对码头上各种设备、设施采取特别保护措施。挂2号风球以上禁止卸油。 第十三条保护环境,防止水体污染。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第六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游艇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游艇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游艇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游艇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非经营性活动的游艇及其乘员航行、停泊、出入境和游艇俱乐部(游艇会)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口岸查验机关是指派驻口岸的海事管理机构、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边防检查机关。 第二章检验、登记 第四条游艇在水域航行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适航性证明文件。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所确定的适航范围或相当的航区内航行。未持有上述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境外游艇,可向船检机构申请核发游艇适航性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 第五条对于持有国家认可的游艇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进口游艇,检验时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免予提供图纸资料。 第六条住所不在本地的游艇所有人,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以在本地申请办理游艇船舶登记手续。 第三章安全保障 第七条游艇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方可驾驶游艇。持有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境外居民,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在海南水域短期内(7日)驾驶游艇,无需换证。 需长期在海南水域驾驶游艇的境外居民,应当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境外游艇可不实行强制引航。 第九条境外游艇可以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开放的港口、游艇码头、停泊点、海上游览景区停靠,开展游览观光活动。不得在非开放的港口停靠并上下人员。 第十条在海南水域活动的游艇,应配备艇载定位识别等装置,配备的装置应当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闭、拆卸。 第十一条游艇在航行中临时停泊,应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不得在主航道、禁航区、安全作业区及其他公布的禁止停泊水域停泊。 第十二条游艇遇险或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驾驶员及其他乘员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出入境游艇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等情况时,还应向边防检查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游艇供受油应遵守船舶供受油作业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供受油设备设施良好可用。 第十四条游艇不得向水域排放油类物质、生活污水、垃圾、动植物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第十五条游艇码头和系泊点应当制定有关安全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

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 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20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21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2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4417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燃料运输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燃料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船舶、泊位、栈桥等设施。第二条燃料运输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码头设备设施应符合《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第四条燃料运输作业的船舶,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第五条船舶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燃料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燃料运输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燃料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船舶、泊位、栈桥等设施。第二条燃料运输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码头设备设施应符合《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第四条燃料运输作业的船舶,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第五条船舶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条码头应设消防水系统,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每年系统整体试运不少于两次:第七条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八条码头应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保卫、消防、安全、作业区、运输等部门参加的码头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三)按规定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码头应设专人对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在装卸作业前,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装卸作业; (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设施概况,重点部位、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应急措施、应急救援流程

图、指挥序列表、通讯方式、应急人员联络表等。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六)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限期整改; (七)协调解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九条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码头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部门做好日常安全和防火工作,严格执行码头作业区的动火作业及施工作业等制度。 第十条加强码头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切实重视码头防台防汛工作,汛期应加强检查、巡逻、值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十二条按交通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 10 号令)的有关条款对运输船舶实施管理。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61720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 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

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教育职工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要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 7、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 在未熟练前不得单独操作。 二)机电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 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 保证安全附件齐全, 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保证新投产设备, 包括内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并负责组织投产使

用前的鉴定、验收。 3、安排联系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等的检验发证。 4、制订贯彻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程, 参与由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提电动工具, 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凡从事特殊设备的作业人员, 需经劳动部门培训, 考试合格, 持有操作证方可作业。 2. 分管设备部门对起重机械、各种特殊设备的使用, 应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测, 合格后方可使用。平时作业, 安全附件必须齐全, 灵敏可靠, 上机前检查, 动力转动防护装置, 须牢固可靠。 3. 电、氧、乙炔焊气瓶应按规定放置, 保持间距、按章操作。 4. 分管部门对各种内燃和动力机械, 应按规定大、中、小和正常的维护保养。 5. 对机械发生故障, 必须查明原因, 及时汇报, 不得带病作业。 6. 对各种特殊设备, 管理部门应做好运行和修理记载, 以便掌握设备使用情况。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港口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企业法人负责制,本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港口生产要服从港口安全的需要,实现港口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港口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港口作业安全保护计划,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协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必须成立港口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港口从业人员进行港口安全生产教育,制订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港口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贯彻执行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港口生产安全。港口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负责人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港口安全知识。

第五条港口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本单位的企业法人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本单位各港口从业人员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主动配合做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综合管理日常港口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管理港口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港口生产,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港口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本单位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防止港口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港口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以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36-65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 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

码头管理制度(已改)

华能海门电厂 码头管理规定 发布实施

前言 为了对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煤码头及所属设备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与控制,达到安全、高效完成卸煤任务的目的,根据企业规定化管理要求及我厂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燃料部码头管理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燃料部的码头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归口负责解释 本规定由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批准人:

码头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对燃料部煤码头及所属设备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与要求,以达到安全、高效完成卸煤任务的目的 本规定适合于华能海门电厂燃料部煤码头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华能海门电厂《燃料码头运行规程》(试行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 4.1 燃料部主任职责 燃料部主任负责审核煤码头管理制度,全面负责管理本制度。 4.2 燃料部运行专责 燃料部运行专责负责监督、执行煤码头管理制度,负责收集建议完善本制度。 4.3 燃料部员工 燃料部员工严格执行本制度。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码头现场文明生产管理 5.1.1任何人进出码头必须出示证件,戴好安全帽,并服从码头值班人员的管理,严格执 行码头的规章制定,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制度处罚。 5.1.2码头消防设施必须完整好用、数量足够。 5.1.3救生圈挂在显眼、便于取到的地方。 5.1.4易落海及危险处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警告标示牌。 5.1.5码头面不准乱堆乱放。

码头规章制度汇总

码头规章制度汇总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领导交给布景各项工作和任务。 三、全面负责码头的生产,设备,安全,财务,人事等各项工作,具体领导和指挥健全完善统一的生产指挥系统。 四、领导从安全到装卸全部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指挥,确保完成码头生产、经营、安全各项指标。 五、定期主持召开码头生产、安全总结会议。 六、负责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做好安全宣传,搞好劳动保护,减少污染。 七、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维护和保养。 八、带领码头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维护和保养。 九、组织制订码头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分解到各部门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制订并落实码头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十一、提出码头经营理念,主导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培养员工归属感,提升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十二、其它事关单位全局的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农技规律、法规,执行本单位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照会计法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分配,做好本职工作。 三、搞好员工间的团结,协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四、建立,健全装卸货物台帐,认真搞好月台帐登记汇总,经营业务月统计工作。 五、认真填制各类台帐和报表,做到及时准确,不虚报、谎报、漏报,字迹工整。 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对会计资料要加强审核和保管,提高综合统计工作质量,档案齐全,查阅方便。 七、年终做好会计资料归档,保管工作。 八、办理日常税务业务(如抄税、发票扫描、购买发票、申报纳税等业务。) 九、会计员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一切以公司利益着想,各负其责,各把其关,如有失职,按章处理。 十、会计员要有保守公司秘密的意识,有权拒绝任何人打听或索取财务资料,如有暴露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码头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49792 编 号: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Termi nal safety man ageme nt regulati 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 在指定的地方。 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 定的地方。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 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 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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