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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现场管理方法

监理现场管理方法
监理现场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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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纸会审制度

1.图纸会审包括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两种形式。专业会审一般是通知承包商自行组织,问题汇总后,在综合会审中解决。

2.综合图纸会审由总监负责组织也可由业主工程师组织,参加单位有质量监督、业主代表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院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3.综合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整理后参加各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正式技术文件,与施工图有同等效力。

4.图纸会审记录应在会审后一周内送发给各有关单位。

5.图纸会审提出和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应及时解决。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总规划,也是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在建设项目招投标时,承包商连同标书上报给建设单位,做为能否中标的考核内容(议标方式除外,但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

3.项目监理组进入施工工地,要向建设单位索取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和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直接向施工单位索取)。

4.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或网络计划);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4)工程施工所须主要施工机具,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数量;

(5)劳动组织与劳动力动态图;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7)施工总平面图。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重点应放在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技术、安全和经济是否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水电、线路、交通、消防畅通、机料堆放合理)三个方面。

6.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要先进行专业审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综合审查,审查结果应用书面形式通知设计、施工、业主等单位。

7.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批意见表》作为现场项目监理组织的档案资料保存。

三、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1.开工审批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建筑主管部门签发的施工许可证。

(2)有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许可证

(3)有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有完备的施工图或按组织设计规定分阶段所必须具备的施工图纸。

(4)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5)有施工安全监督站核发的《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

(6)已签订施工合同。

(7)已签订监理合同。

(8)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

(9)已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10)基本完成施工阶段的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和技术的各项准备工作。

(11)已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备料款。

2.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工地例会,审议开工条件。

3.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书”,并以批准的开工日期作为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检验的标准应根据工程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

2.在本道工序完成之后,下一道工序开始进行之前,由施工班组负责人填写自检记录,队长和单位质检人员检查合格签注意见后,再交由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检查(1)隐蔽工程检查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工序,应检查被隐蔽的材料数量、质量、合格证书和复验报告的编号等。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合格后签字隐蔽。

3.工程在隐蔽前,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经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准隐蔽。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监理工程师未按上述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且不参加验收,乙方可以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予承认。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监理工程师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隐蔽工程在签署意见前应查明工程部位和实物工程量、施工材料所用标准及合格与否、混凝土、砂浆、沥青等配合比、操作人员、误差尺寸等,不得简单签

署“合格”、“按图纸施工”等字句。

5.未按规定填写隐蔽工程记录,监理人员有权制止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检查擅自隐蔽的工程,监理人员有权拒绝在记录上签证。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及返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6.基础和主体工程完工时,要分别组织中间验收,汇同有关部门对质量等级作出评定意见。

五、原材料送检制度

原材料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强原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格把好材料关,确保投入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设计及现行规范、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严格遵照国家、深圳市现行规范、规定、条例等的要求进行原材料的有见证送检。送检由双方共同执行,即由监理单位的送检见证人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员共同按要求进行取样并送检;

2.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即所取样品的质量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

3.当对材料性能不清楚、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均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或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4.工程中主要的原材及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的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钢筋混凝土

成品构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配合比,应先经有见证送检,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主要材料取样批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按深圳市质监总站《常规建材检验取样规定》执行。

六、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业主提出的设计图纸修改,而工程变更指由承建商提出的设计图纸修改。

2.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审核。

3.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审查重点在于是否符合现行规程、规定,技术是否可行;对工期有无影响,对工程投资有无影响;与工程合同是否相符;变更的性质(设计错误、施工错误)等。

4.重要的变更或涉及经济问题(数额较大)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七、现场工程例会制度

1.工程例会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经常性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开工前进行,经常性工地会议在开工后定期召开一般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

2.工程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参加人员应包括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它有关人员,以及指定的分包商。任务主要是协调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和业主介绍监理工程师现场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就如何配合做好监控工作对承包商、业主提出要求;

(2)检查承包商和分包的资质;

(3)检查施工准备情况;

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对是否签发开工令提出结论意见。

4.经常性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

(2)检查预测工程进度;

(3)检查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工程进展情况;

(4)检查通报进场材料及设备情况;

(5)检查通报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问题;

(6)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7)其它方面。

5.对于技术方面和合同管理方面等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和解决。专题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6.工程例会上解决的问题和提出待解决的问题均应作出纪要,以便备查,并作为归档资料保存。

八、现场协调会议制度

1.现场协调会指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以研究工地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许多问题的经常性工地会议,俗称工地例会。

2.现场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

3.参加人:监理单位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承建商为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业主负责人或代表,必要时还可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如质检单

位、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参加。

4.会议议题一般为:

(1)对工地存在问题的解决和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工程进展情况(对下月、下周进度的预测);

(3)承建商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情况;

(4)施工质量、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5)有关技术问题(具体问题另议);

(6)有关工程款支付及索赔问题;

(7)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问题;

(8)外部条件问题;

(9)与工程有关的其它问题。

(注:第一次会议的主要议题由业主向承建商通知监理单位、总监姓名、监理范围,由总监介绍监理程序和监理要求。)

5.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认可,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并签收。

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

(1)会议地点和时间;

(2)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其所代表的单位;

(3)会议参加单位提出的主要问题;

(4)议决事项(包括何人何时执行)。

6.除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由监理单位或业主主持。

九、监理记录制度

1.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监理记录分为:施工协调会记录、财务申请与拨付签证记录、质量安全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竣工记录等。

2.施工过程记录一般包括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和往来文件等。

3.监理日志要求各项目监理组所有人员人手一册,逐天认真填写;专业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审阅。监理日志主要记载内容包括:

(1)气象情况;(2)工程进度;

(3)材料;(4)工程质量;

(5)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6)其它记事。

4.监理月报是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给业主的报告,月报一般包括以下资料:

(1)工程叙述;(2)工程进度报表;

(3)质量情况;(4)进度款情况;

(5)承包方施工活动资料(6)承包方提出的问题;

(7)监理方监理活动资料;(8)往来文件;

(9)监理简报。

5.往来文件包括:

(1)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发出的各种指示(以函件为准);

(2)承包商发给监理的各类文件;

(3)监理工程师发给业主的备忘录;

(4)业主发给监理的备忘录;

(5)地方政府及上级机关发出的有关文件和指示;

(6)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纪要。

6.财务记录主要表格有:

(1)工程付款申请和拨款月报表;

(2)费用索赔审批书;

(3)工程变更审批书。

7.质量记录。工程中的每个分项及分部均需按照有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主要表格有:

(1)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检查签证(承包商保存);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证(承包商保存,监理留底);

(3)质量事故处理结果、验收签证(承包商保存,监理留底)。

8.竣工资料主要内容有:

(1)竣工图(承包商编制,监理审查);

(2)竣工验收资料(承包商编制,监理审查);

(3)质量验评资料(承包商编制,监理审查留底);

(4)工程付款资料(承包商编制,监理审查);

(5)工程结算资料(承包商编制,监理核定并留结算总数)。

十、巡回检查制度

1.公司以总工程师(或监理部经理)为主,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巡回检查,对公司承担的所有监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三大项:

(1)进度控制情况与存在问题;

(2)质量监控情况与存在问题;

(3)投资控制情况与存在问题。

3.在巡视过程中同时向业主回访,征求业主意见,改进监理工作

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公司监理部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

5.巡回检查应由监理部和各项目监理组分别做好记录。

十一、旁站监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中的施工质量,防患于未然,及时纠正和严格控制违章操作、不符合设计要求、违反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的施工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旁站监理是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而有效的方式。所谓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序的工艺操作过程进行旁观,监督各工序操作人员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违章操作和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

2.现场监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正确认识旁站监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项目监理组要认真安排和组织好旁站监理工作。

3.旁站监理的主要范围:

(1)特殊结构的关键部位:如预应力筋铺设绑扎及张拉,高压注浆,水下混凝土封底等。

(2)重要隐蔽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筋绑扎安装工程,混凝土灌注桩的浇筑,地下连续墙的浇筑,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冠梁锚杆张拉等。

(3)无法事后检验或返工的工序,如:

A.地下室防水层的保护;

B.混凝土工程中施工缝的处理;

C.门窗工程密封处材料嵌填;

D.屋面落水管、排气管等的作法;

E.卫生洁具安装工程接头及嵌填密实。

F.电气工程接地作法。

(4)对工程质量重大影响的工序:如重要预埋件、预留孔的定位和施工等。

十二、单位、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1.验收条件: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如因特殊原因,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在征得业主和监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将承建的建设项目报请竣工验收。

2.验收程序:

承建商作竣工预检:其中包括基层承建商自检、项目经理部自检、公司级预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单位初验: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初验阶段可邀请业主和设计单位参加。

正式验收:以业主为主,监理单位协助,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等参加,并由质检部门认定质量等级。单位工程的监理验收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工程项目交接:项目竣工并通过监理工程师的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工程师协

助承建商向业主进行项目所有权的交接,并由监理单位签发“竣工移交证书”。工程交接时,还应将成套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建档后移交给业主。

在办理工程项目交接前,承建商应编制竣工结算书,以此作为依据向业主结算最终拨付的工程价款。竣工结算书应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确认并签发“工程结算审核表”,同时还须经有关论证部门核准。

3.工程资料的验收:

工程资料的验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承建商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全套竣工验收所必须的工程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质检站审核后,方可安排竣工验收。

(1)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2)试验、检验资料;

(3)核查隐蔽工程记录;

(4)审查竣工图。

十三、监理自检自评制度

1.本制度是指:在质监部门组织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核验之前,由公司

监理单位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684-71 监理单位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 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为工程项目配备认真履责、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按要求开展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工作。 (二)审批监理项目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对其中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重点把关。 (三)梳理公司所承揽工程存在的关键点作业,制定抽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现场抽查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记录卡的执行情况,同时对留存记录卡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 (四)履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监理单位到岗到位要求,监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对“三

跨”、地下变电站及电缆隧道工程深基坑开挖及四级风险作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在每日执行记录表中签字。 (五)在变电站设备安装前、输电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前和架线前等关键环节,对转序验收工作进行同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理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闭环情况。 (六)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和“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及时汇报省公司和建设管理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七)检查、评价、考核监理项目部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闭环。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https://www.sodocs.net/doc/792940448.html, 2002年8月22日10:44 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792940448.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既是高智能、管理型的中介组织,又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临理的依据是国家法、法规政策及有关主管部门、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定额和经过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等。 第四条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六条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其他电力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国家电力公司对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工程的监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办法和范本等。 (二)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监理单位的电力建设监理资质管理。 (三)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火电电、送变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管理和资格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质量手册》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作为所有现场供方合同的附加条款。 监理单位管理条款 1.监理现场组织机构 1.1.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立现场 组织结构,组织人员必须报请业主批准,其中档案员、取样员必须持证上岗。 1.2.监理人员:总监、各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2.设备组成:依据《监理合同》配备办公设备。 3.监理职责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监理合同》、现场质量管理办法等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 制、档案管理,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3.1.建立现场工程例会制度,明确例会时间、例会地点、参加人员、 理会内容、违反例会制度的处罚等。

3.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承建方反馈,进行记录、整改、 跟踪,并有整改效果评价。 3.3.对设计、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施工工艺方法等将造成 工程满足不了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提出相关建议。 3.4.每周组织施工、监理、业主代表进行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并 向业主提交大检查报告。 3.5.协助业主办理和整理备案制档案;对施工单位档案进行审查;认 真做好监理档案,与施工同步,同步率93%,竣工后向业主提交装订好的档案一份。 3.6.监理月报:每个月2日前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月报内容包括: 进度情况及分析,质量情况及分析,投资控制及分析,施工的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情况等。 3.7.严格审查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人员 资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各项技术方案等,提出相关建议。3.8.协助业主制定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标准,制定各项材料 设备的采购标准。 3.9.材料、设备入场乙方需填写材料报验单,一般材料、半成品入场 需由乙方验收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负责人验收,专业设备等进场需有业主专业工程师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在报验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场。需进行复试的材料或半成品,需甲、乙、监理三方专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 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到位情况。 2、现场跟随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 施工并进行检验验收。 3、严格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对各种进场材料 进行报审制度;严禁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各种技术交底,注重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 5、施工单位各工序施工完后应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在 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6、现场见证砂浆、硂试块、钢筋、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的取 样、封样和参与送样工作。 7、督促施工方及时完成各种隐蔽资料、检评资料工作,及时签认 相关资料。 8、对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二、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审核总进度计划。 2、审核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 3、参与施工企业进度月检,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较大滞 后时,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调整确保工期要求。

4、审查施工单位的工期延期申请和工期索赔报告。 三、施工投资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尽量熟悉设计图附和工程量清单,尽量不超出工程 量清单范围。 2、审查工程变更资料(变更申请),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做好建议 工作。 3、签认经济技术核定单,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及时。 4、施工单位对工程量增加减少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 师审核向建设单位报告。 5、审查月、季进度报表,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四、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审查各项专项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资料。 3、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场地安全作业进行周检、月检、 节前、节后检查并做好记录。 5、对各危险源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除。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到位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用品的合规情况。 8、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到岗、上岗操作和工作记录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规范,临时施工用电情况。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可编辑)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18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20 一、目的: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20

现场监理的管理制度

现场监理的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管理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 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成本控制。所以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 1.3 控制依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 1.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2. 监理资格审查 2.1 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审查:项目部对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人员数量、资格证书是否与监理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是否具备资格、工作人员数量是否足够等。在核对无误后,再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登记在《监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上》。 2.2监理人员必须人证合一,监理专业必须符合工程专业特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进行调换。 3. 现场监理的管理

3.1 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及时下发整改。 3.2 监理对施工环节应全程监控,保证技术、质量合格。3.3监理对进度的控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 3.4督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有见证送检,监督监理单位对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旁站监理执行情况,监理对有关质量问题的跟踪解决措施。 3.5监督监理单位完成上墙资料:晴雨表、监理单位各种规章制度、监理架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每月工程进度照片、工程进度形象表、各阶段总平面布置图等。 3.6 监理管理不到位的,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监理进行罚款处罚,监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3.7监理人员不得吃拿卡要、收取贿赂,一经发现清退出场。 4. 监理的文件管理监督 4.1《监理月报》。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监理月报》,并对其中所反映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情况形成反馈意见,填写《监理月报审核意见表》。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部平时巡视所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监理敦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再上报项目部核实。 4.2监理例会或其它专题会议:项目部应督促监理单位每周召开监理例会对各施工单位工序、质量、进度进行监控和协调。必要时,项目部也可以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质

监理现场管理办法

悦景苑项目 项 目 安 全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编制时间:2018年3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悦景苑项目建设阶段,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控制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控,对于质量低劣,进度缓慢,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表现好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自各方现场负责人会签完毕之日起执行,处罚金额自处罚通知单(或违约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交于工程部,逾期不交者,直接从节点工程款五倍扣除;奖励款项自奖励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支付于被奖励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奖罚金的结算。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悦景苑工程部、监理部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编制依据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三章项目部门管理(强制性) 第六条: 1、本办法执行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未经甲方监理允许,施

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2、严禁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有违犯委托人有权建议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参加每周监理例会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报备; 4、非监理例会期间,总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岗,需书面向甲方和总监同时请假,并将岗位职责暂时移交其他人员代处理,附工作移交单,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5、以上第3、4条第一次违反,处以罚款5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1000元,两次以上违反,则视情况对总包执行违约金5000元,甲方监理保留清退该管理人员的权力。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样板工程技术交底、工序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制性)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佳兆业第三方评估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现行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标准为最低标准,各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标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整洁。场区大门周围道路必须干净整洁,厕所必须使用

(新)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成本控制。所以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 3、控制依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监理工作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监理工作安全措施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监理工作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着人们生命财产,是施工现场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生产安全,认真贯彻“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场监理部应履行好安全生产的 监理职责。 1、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事前控制,防患于 未然) ①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 任书,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 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③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

系; ④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⑤审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事中控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①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②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③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审查要点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应有如下内容,如有短缺、漏项应令其补齐: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一)质量控制方法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请建设单位提供监理依据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投标书、施工图纸、放线册、政府有关批文)。 2)在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认后交建设单位。 4)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应签认。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上岗证书、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严格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对装饰材料、制品等还必须审查其样品后方能订货。对试验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或试验,送样实行监理现场见证。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其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验收。 8)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并签署意见。 9)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建设单位宣布对监理工权,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介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的意见与要求,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程序,制定工地共同遵守的会议制度及其监理过程中各方配合协调事宜。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规范及实际图纸的要求,采用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等手段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艺过程的各个质量控制点,施工各工序进行跟班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人员整改。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监理必备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为保障崇州市集贤乡土地整理居住区工程各方主体的利益,规范项目各方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以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依据,特制订以下管理措施: 一.目的、办法 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约束手段,监督施工方按照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同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2.在工程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措施的条款进行处罚。 3.各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对分包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包方负责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并要求其整改。 对分包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总包、分包单位都将受到处罚。4.违反本处罚细则,业主或监理将对违反者处以罚款。 二.安全、文明、现场管理 A、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材料必须堆码整齐,钢筋必须上架挂牌,砂石必须打围。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须分开堆码,违反的、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B、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的,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每天施工完后应作到“人走场清”,未做到“人走场清”或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每处或每1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第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监理现场管理办法

监理现场管理办法

悦景苑项目 项 目 安 全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编制时间: 3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悦景苑项目建设阶段,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控制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控,对于质量低劣,进度缓慢,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表现好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自各方现场负责人会签完毕之日起执行,处罚金额自处罚通知单(或违约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交于工程部,逾期不交者,直接从节点工程款五倍扣除;奖励款项自奖励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支付于被奖励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奖罚金的结算。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悦景苑工程部、监理部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编制依据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三章项目部门管理(强制性)

1、本办法执行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未经甲方监理允许,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2、严禁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有违犯委托人有权建议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参加每周监理例会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报备; 4、非监理例会期间,总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岗,需书面向甲方和总监同时请假,并将岗位职责暂时移交其它人员代处理,附工作移交单,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5、以上第3、4条第一次违反,处以罚款5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1000元,两次以上违反,则视情况对总包执行违约金5000元,甲方监理保留清退该管理人员的权力。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样板工程技术交底、工序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制性)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佳兆业第三方评估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现行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标准为最低标准,各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标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现场施工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使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仅限本项目使用: 一、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参建各方必须以文件形式传递信息和要求。对于施工单位拒绝接收建设、监理单位文件行为,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2、所有工程报验文件纸张均采用A 4纸或套用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表格,对擅自修改的文件形式必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才能采用,否则,有权拒收。 3、文件内容必须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有私涂乱改现象,严格按照归档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和分类并归档整齐。 4.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签字程序执行,严禁出现代签现象,在正确部位加盖公章。 5.工程检验批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验,书面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对未按要求进行报验的,监理部有权拒绝验收。 6.对所报验工程内容必须附工程报验单,工程报验内容填写真实、齐全,必要时附带真实有效的工程证明文件,资料交接后及时分类归档登记。 7.施工交工资料必须按照相关归档备案资料要求进行整理,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签手续。 8.工程施工来往资料必须完整,对工程施工中提出的问题和书面通知,必须有书面交圈资料。 9.工程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分类和归档和登记,备案可查。 10.以上第2—9条内容如不按要求执行,在监理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二、进场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具备的条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过监理部审核并被批准,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组成和来源已按照合同约定得到监理部认可。 2、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到工程部资料管理员处领取《进场施工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的交接和管理制度的领取。 3、施工单位在机械进场时要提前书面通知监理部,拟订进场的时间表和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对机械进场的秩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4.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制度传达、教育,监理部有权监督其执行情况。对未进行教育的罚款300元/次。 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核查: 1.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完善,出现缺岗、兼岗现象的,监理部有权要求其限期完善,否则,每人次处罚500元/天。 1.2施工单位各个岗位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对不符合工程要求的监理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换或辞退。 1.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质量奖罚管理规定、质量管理责任制,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进行抽查,对制度不完善的按每项处以100元罚款。 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三 2.工程质量的检查评比制度 2.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正确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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