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龙岩市综治平安建设知识竞赛参考资料

龙岩市综治平安建设知识竞赛参考资料

龙岩市综治平安建设知识竞赛参考资料
龙岩市综治平安建设知识竞赛参考资料

综治平安建设知识竞赛参考资料

(一)综治平安建设综合知识

1、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方针,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4、今年3月,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发表20周年。

5、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决定》中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是: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6、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时间是1991年3月21日。

7、200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8、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9、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强调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即“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心环节是预防违法犯罪。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三部分内容。

1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是“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

14、根据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归纳起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主要

有政治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文化手段和教育手段。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综治五部委”指综治委、纪委、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7、2010年,中央政法委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18、平安建设“三率”指平安建设晓晓率、党政重视率和社会治安满意率。

19、平安建设“三率”达标要求是平安建设晓晓率达73%、党政重视率达83%、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2%。

20、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原则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衡量、公开进行。

2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权限是:由县级(含县及相当于县级的单位)以上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行使。

2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共同责任。

23、乡镇(街道)综治办作为协助党委和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是常设的办事机构。

24、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25、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

26、平安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新和发展,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

27、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28、2009年11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

29、2009年9月,市综治委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压发案保稳定促发展责任捆绑考核办法(试行)》。

30、实施“平安农村留守人员保护工程”,使全市农村留守人员基本实现有生活保障、有监护人员、有心理疏导、有社会关爱、有结对

帮扶、有平安守护的“六有”目标。

31、市综治委要求全市乡镇(街道)统一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按照500:1标准配齐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暂住人口协管员。

32、加强综治机构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办应按一类乡镇不少于2人,二、三类乡镇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33、加强综治协管员队伍建设,必须坚持“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

34、2009年,市综治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县级按实有人口年人均1.0元标准安排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5、我市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目标是:综治工作“大格局”更加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完善,基层综治“大平台”运作高效,综治工作“大机制”更加规范,群防群治“大联防”防范到位。

36、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完善要求社会资源得到有效整合,调解网络覆盖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有机衔接。

37、综治工作“大机制”要求建立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五联”机制。

38、2009年9月,市综治委制定出台了《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十项工作制度》,这十项制度是: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系点制度,联络员制度,述职报告和实绩档案制度,检查督导制度,警示、通报、查究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评先受奖晋职晋级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制度,新闻宣传制度。

39、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政重视、统筹协调原则,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原则,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自愿原则,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原则。

40、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全面实现小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的工作目标。

41、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应遵循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二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的“路线图”工作要求。

42、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突出党委政府的主导地位,

“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体现党政主导,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导,工作保障落实党政主导,检查考评纳入党政主导。

43、《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尚不够一票否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黄牌警告:警情高发;本部门、本单位治安问题较为突出,或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事)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犯罪案件,或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生产安全事故,或进京赴省到市上访问题较为突出,或酿成区域性治安与稳定突出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况未能有效改进,或年度考评不达标、不合格的。

44、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决定各地区、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等问题时,要把干部本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一个重要条件。

45、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

46、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政绩,办理他们晋职晋级工作时,须征求所在地区、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意见,认真考察上述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

47、对一票否决对象,从否决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单项评先评优的资格。

48、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现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应否决的地区、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未作出否决的,应责令否决,也可以直接进行一票否决。

49、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本乡镇或本单位治安秩序混乱的,应予一票否决。

50、“平安龙岩”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使综治平安工作过程成为排解民忧、保障民生、赢得民心的过程。

51、被综治“一票否决”的单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干部,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并取消其评先受奖的资格。

52、一票否决权制应与评先晋级等工作同步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在评选各类荣誉称号、晋职晋级时,应书面征求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意见。

53、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政绩,办理他们晋职晋级工作时,须征求所在地区、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意见。

5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

55、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

56、健全全社会反邪教工作网络和体系,以城市街道、农村乡镇为重点,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全社会反邪教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

57、健全全社会反邪教工作网络和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并向机关、企业、城市、社区延伸,拓展活动范围和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和方法,营造全社会反邪教浓厚氛围。

58、组织龙岩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党员、公务员加入“平安龙岩”志愿者队伍,参与单位所在社区和党员公务员住家社区社会面防控和治安巡逻防范,扩大“平安龙岩”建设的群众基础。

59、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0、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人防上,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岩委[2008]50号)要求,加快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

61、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技防上,加快构建全市“视频监管一网控”的新型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推动治安防控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一点布控、全网响应”,达到对社会治安的动态掌握和对违法犯罪精确打击的目标。

6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协防上,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商贸集中区和边界地区,积极推行厂际联防、店际联防、边际联防,形成指挥高效、信息畅通、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63、健全经济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体系,在台商相对集中区积极运作维护台商权益合议庭、台商维权服务站等新方式,为促进龙台经济交流合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4、政法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要任务是:当好党委和

政府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带头贯彻执行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参加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并经常向党政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反映情况,报告工作,提出建议;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及时查处、取缔“六害”活动,坚决防止境外黑社会势力和丑恶现象侵入;严格各项治安管理措施,检查指导各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基层治保组织、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5、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建设覆盖重点地区、部位、人员的情报信息队伍和网络,提高预知预判预防能力。

66、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奋斗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力争达到“六个位居前列、六个明显增强、六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

67、市委、市政府决定2009年至2013年在全市开展新一轮深化“平安龙岩”建设活动。

68、《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试行)》于2009年制定实施。

69、龙岩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可对应由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否决的对象行使一票否决建议权。

70、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基本原则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创平安的生动局面;坚持科学发展,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工作大局中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用发展的办法解决综治平安工作遇到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使综治平安工作过程成为排解民忧、保障民生、赢得民心的过程;坚持标本兼治,始终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提升综治平安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重心下移,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性任务常抓不懈,确保综治平安工作各项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实;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破解影响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推动综治平安工作在创新中得到提升发展。

71、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奋斗目标中“六个位居前列”是指:综合防控体系覆盖率位居全省前列;现行命案侦破率、警务机制建设位居全省前列;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位居全省前列;平安创建覆盖率和巩固率、公众安全感满意率位居全

省前列;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和运行机制位居全省前列;综治领导责任制考评位居全省前列。

72、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的奋斗目标中“六个明显增强”是指: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感威胁的能力明显增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明显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能力明显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增强;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队伍建设和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73、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奋斗目标中“六个坚决防止”是指: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治安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突出区域治安稳定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暴力恐怖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严重影响的执法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74、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健全全社会反邪教工作网络和体系“四个严防”的工作任务是指:严防“人不知、鬼不觉”的聚集事件、极端事件再度发生;严防“法轮功”书写、喷涂反标和大面积散发反宣品案件;严防所谓的“维权律师”借代理“法轮功”案件之机煽动家属制造事端;严防“法轮功”利用各种手段插手国内热点问题和敏感事件。

75、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体系,要坚持科学决策、源头预防,要坚持全面排查、多元化解,要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

76、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龙岩”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大力推进城区和国道、省道、铁道“三道”沿线重点乡镇技防建设,做到城区主要路段、要害部位、公共复杂场所以及农村重要集镇视频监控全覆盖。

77、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出一票否决决定,由综治办制作《一票否决决定书》,载明被处理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否决事由、处理依据等内容。

78、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对一票否决对象,从否决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

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单项评先评优的资格。

79、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要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奖惩直接挂钩。

8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台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3、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6、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7、龙岩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教育、建设、民政、财政、文化与出版、广电、团委、妇联等十三个部门组成。

8、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载体是“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9、2011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主题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

10、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

心健康的内容,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对此加强管理。

11、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在预防犯罪方面与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职责相比,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同等的职责。

12、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13、1999年6月28日,我国颁布了一部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重大意义的法律,这部法律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4、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1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1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17、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许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8、龙岩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于2001年组建成立。

19、龙岩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共青团龙岩市委。

20、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21、关于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种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列举了9项,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22、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共青团或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或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

23、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4、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2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的;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所在学校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26、龙岩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的落实。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1、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佰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的人员。在设区的城市内跨区流动的除外。

4、寄养、寄读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7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5、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6、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不得超过上年同期数。

7、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和治安责任制度。

8、暂住证由流动人口持有,除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可以查验或者扣留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

9、凡年满十六周岁,从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7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1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配置需按照出租房屋50︰1的比例配齐。

11、寄养、寄读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7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12、暂住证有效期为1年。

13、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14、出租房屋的治安责任保证签订率需达到100%,发证率需达到100%。

15、流动人口中重点人口的漏管率不高于5%。

16、流动人口登记率需达95% 以上,办证率需达95%以上。

17、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仍需留住的,应当在期满期满后15日内申请换证。

18、出租人(单位)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时内,要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19、公安机关是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有:办理流动人口的暂住户口登记、发放、收缴暂住证;定期核查流动人口的登记情况和有关证件,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责任制;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20、下列暂住人员应交纳暂住人口管理费:从事建筑、运输、装卸的人员;经商以及从事服务行业的人员;停靠在沿海、内河的船上人员;在暂住地设立的办事机构或经济组织中的工作人员。

21、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有: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房屋停止租赁的,不用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和停租手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22、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有: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

等危险物品;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七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23、暂住人口管理费主要用在:支付聘用协管员的工资、补贴和奖励费用;支付配置、维修用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交通、通讯工具的费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日常办公经费、宣传费、会务费、培训费、印刷费;奖励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4、企事业单位、个人出租房屋需申报,其申报范围有:本市范围内的产权的楼(平)房;干部职工的商品房;干部职工的自建房;干部职工的沿街店面。

(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1、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在接收服刑在教人员后的一个月内要将《基本情况登记表》送达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符合申领社会保险金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或领取基层养老金。

4、基层司法所对本辖区内预释放人员要确定衔接人员和衔接日期,填写回执单于5个工作日内向监所反馈,并将情况通报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有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可以在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凭登记证明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6、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同等待遇。

7、民政部门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刑释解教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8、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5年和解除劳教3年之内的人员。

9、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刑释解教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帮教安置。

1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司法行政部门。

11、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要达到90%以上,帮教率要达到95%以上。

12、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要控制在3%以内。

13、基层司法所要在一个月内将本辖区内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核对,向所在的监所反馈情况。

1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按照30:1的比例来配备社会工作者。

15、刑释解教人员在刑释解教后一年内可以凭借刑释解教相关证明与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5号公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一目所要求的材料直接向创业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

16、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是: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引导、扶助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17、监所对服刑在教人员做出综合评估报告,确定的重点帮教对象包括:经评估认为回归社会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刑释解教前仍未核实清楚姓名、身份、住址的人员,刑释解教后的“三无”人员。

18、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是指: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

19、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机构工作经费、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及衔接工作经费、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工作经费、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20、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五)指导人民调解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3、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4、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6、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7、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是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0、人民调解委员会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11、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12、人民调解协议在30日内可以申请申请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

13、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14、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

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十五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二)侮辱当事人的;(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一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六)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1、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2、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3、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4、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06年进行了修订。

7、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日期为2007年6月1日。

8、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9、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三厅(歌厅、舞厅、录像厅)两室(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两吧(迪吧、网吧)”。校门口5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

1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11、文化部门应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3、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出入口必须有人值守。

14、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15、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三厅两室两吧”。200米范围是指的是校园围墙或校园边界任意一点与“三厅两室两吧”之间的直线距离。

17、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受教育权和科学研究等权利;个人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等。

1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19、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20、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部门要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侦破的原则,选派精干力量,快侦快破。

(七)铁路护路联防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于199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二十米以内或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3、对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可以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现场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

4、《铁路法》第45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地界以外的山坡地由当地政府作为水土保持的重点进行整治。

5、国家铁路的重要桥梁和隧道,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守卫。

6、《铁路法》规定,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7、《铁路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

8、《铁路法》规定,禁止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或者包裹、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的过错。

10、《铁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铁路的管理和保护,定期检查和维修铁路运输设施,保证铁路运输设施完好,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11、不准在铁道上摆放异物,无论是道心、轨面和铁道附近都不能摆放石头、砖块、铁棒等影响行车安全的物件。

12、修建跨越河流的铁路桥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和水流的要求。

13、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铁路运输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查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则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5、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由地方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共同负责维护,以地方公安机关为主。

16、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

17、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伤害旅客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18、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19、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不可以随意收购铁路器材。

20、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八)见义勇为

1、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合法行为。

2、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日常事务由公安机关办理。

3、见义勇为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

4、“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

5、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见义勇为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6、公安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和保护。

7、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办理,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其抚恤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

8、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可以由单位或个人举荐,也可以由行为人提出申请。

9、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可以由单位或个人举荐,也可以由行为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接到举荐或申请后,应当及时核实、确认,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10、对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和奖励的等级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款项,作为见义勇为专项经费。

12、无工作单位、不能享受因公牺牲或工伤死亡待遇又未能评为烈士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按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县(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倍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13、见义勇为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垫付;无工作单位的,由医疗机构垫付。

14、无工作单位的,未能认定视同工伤的见义勇为人员,作为因战因公伤残的抚恤对象,享受国家抚恤待遇。由县级民政部门依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15、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16、见义勇为经费来源包括人民政府拨款、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其他援助组织的资金以及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的捐资、赞助。

17、各级公安、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现行优抚法规、政策,准确、及时办理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抚恤事宜。

18、对见义勇为人员可以给予通报嘉奖、颁发奖金、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19、获得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升学、土地承包等方面的优先权。

20、见义勇为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接受同级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龙岩市综治办

龙岩市司法局

2011年3月10日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长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长安建设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长安建设工作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法制和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事件,进一步推进长安建设。根据**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精心组织开展了一 系列内容丰富的长安建设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现就长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成立长安建设宣传月领导小组。开展这次长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 设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党支部高度重视,上报上级综治办,同时成立了 以**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为成员的长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 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二)专题召开一次宣传月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开展长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同时专题研究、部署长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会上,**同志作了宣传动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同志对 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在这次长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中,注重把宣传月活动与职能工作相结合,突出了四大重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把宣传月活动与长安建设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长安建设为主线,以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大力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更加浓厚的长安建设舆论氛围,使全体人员更加重视综治长安建设,更加自觉地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把宣传月活动办成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除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平时学习并宣传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开展长安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外,还特地集中全体人员,专门组织一次以综治、长安建设为主题的全体人员学习座谈会,以长安建设为中心,开展一次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农办机关干部的法纪观念和综治意识,提高做好新时期综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长安建设工作,人人参与长安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把宣传月活动与制度建设工作相结合。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制度建设宣传活动。按照工作要求,要求全体人员严格制度建设,规范值班管理。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深入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亮点)报告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亮点工作报告 我镇今年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主题,着眼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两大”提升,着力强化法制宣传、邪教防范、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重点部位整治、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等社会管理基础环节,注重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努力,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提高,反邪教深入民众人心,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并发挥良好作用,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重点部位整治取得实效,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年未发生一起“去渝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可防性案件去年相比下降19%,无一起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刑事案件;无一起火灾伤亡事故、交通死亡事故。辖区内呈现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总结这一年工作,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积极推行“114”阳光政务。以中国电信114号码百事通平台为依托,建立渝西地区第一个集“咨询、帮扶、投诉、服务”四位一体“114”阳光政务。所谓“114”阳光政务,就是将现行的农村政策法规、乡镇部门职责、办事程序等党务、政务录入电信信息库,通过“114”热线为群众直接服务。群众足不出户,只需拨打“114”电话,就可直接查询低保、医保、粮食直补等政策,了解办理各种事务的工作程序及其所需的证件、材料等;也可以通过“114”反映要求解决的各类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到目前为止,我镇“114”阳光政务平台已收录党务、政务服务信息79010条,通过电话向群众宣传“114”累计达127561 户,提供咨询服务3589次,收集群众反映困难和要求解决的问题218件次,“114”直接解答化解问题92件次,转交镇阳光办督促部门办理126件次,群众满意率达到96.78 %。“114”阳光政务的推行,增强了基层政府党务、政务的透明度,对于帮助群众了解各类政策法规、方便群众办事,减少信访问题,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 二、扎实开展无欺诈示范商场、亮证照经营示范街、无传销示范社区“三示范”社会管理活动。“三示范”活动自2012年10月启动以来,我们重点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将来苏高盛超市打造为无欺诈示范商场。注重帮助示范商场搞好内部管理,协同商场建立并落实了商品的进货、仓储、检查、售卖、下架退市等制度,督促商场建立定期学习法律法规、自查不合格商品、公告追回退

综治暨平安建设及稳定工作培训资料(同名19946)

综治暨平安建设及稳定工作培训资料 张绪 今天和大家在一起,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军人退役稳定工作有关内容,互相进行探讨学习,由于水平有限,时间仓促,学习资料的内容还不完善,难免存在错误之处,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综治档案管理 (一)乡档案资料的分类和具体内容: 、上级综治文件:市、县综治委、办下发的文件、简报、经验交流材料。 、同级综治文件:①年度综治工作意见②综治机构调整、人事变动文件③宣传月活动方案④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方案⑤扫黄打非方案⑥平安创建活动意见和方案(平安乡、平安新村、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建设意见和方案、命名文件)⑦政府财政预算报告(内容显示有:综治工作、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经费)⑧年度奖惩决定⑨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及其它相关文件; 、领导讲话:①乡政法、综治、稳定工作会议、②平安建设会议、③打击“两抢一盗”犯 罪专项斗争动员会、④综治工作其它会议; 、宣传教育培训材料:①综治宣传材料、②综治干部和治保、民调人员培训材料③法制 教育宣传材料④普法学习宣传资料⑤宣传培训制度; 、目标管理责任书:①县与乡签订的责任书②乡与村(单位)签订的责任书③目标考评 方案、内容④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和运用; 、专业治安防范巡逻队:①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②学习记录③工资发放表④考勤表 ⑤村组义务打更巡逻队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编组花名册⑥治安卡点档案⑦专业巡逻队学习记 录; 、督查台帐:①乡(村)打更巡逻督查通报、②平时工作目标运行督查记录、③平安建 设督查情况、④专项整治活动等督查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会议纪要,每半月一次:①纪要文件(格式附后)、②处理问题的结案 报告或调解协议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①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每半月一次)②综治工作中心接待登记表③接待事项登记表④矛盾纠纷排查交办卡⑤接案处理登记表⑥矛盾问题领导审批卡⑦调处协议书或结案 报告⑧纠纷回访记录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汇总表; 、刑事治安工作材料:①刑事、治安、民事月报表(与公安上报一致,每月一次)、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表(每季度一次)③定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乡和突出治安 问题情况表(一月一排查上报,半年一次总结)④治安形势分析报告(每季度一次); 、综治经验材料及信息简报:①市综治简报②市经验交流材料③乡综治信息简报和经验 交流材料(每月不少于一期); 、会议记录:①综治委会议记录(每季度一次,结合不同时期综治工作特点,综治委组 织研究部署)②综治工作中心会议记录(每半月一次)③政法支部学习会议记录(每月至少

社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社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篇一:XX年社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XX年**社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街道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街、建设美好**”的总体目标,以“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年”为载体,大力推进社区管理创新工程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年综治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加意识,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完善充实领导班子队伍的建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坚持重大节假日,进行防火检查。做好防火记录。发现有问题的马上发放整改通知书。与辖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一方平安。 三、每月召开例会,布置近期工作重点,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汇报,积极排查和化解社区矛盾,把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区的安定和稳定。 四、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继续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将工作及教育工作。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从多方面懂得法律重要性,让他们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五、完善帮教领导小组建设,根据帮教人员的不同情况

制定不同的措施,进行家访,了解家庭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 六、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巡逻人员做好每天的巡逻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降低因流动人口引起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社区生活秩序安定,稳定和谐的社区。 七、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加意识。动员全社区积极参与治安宣传工作,在居民住宅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和以黑板报的形式,做好记录,把普法工作宣传到位。 八、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及时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矫正其思想和行为。落实安置帮教,与社区劳动保障所联系,为刑释解教人员找到他们合适的工作,,确保社区的稳定。 九、结合禁毒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以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在社区内以禁毒宣传单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强小区居民的禁毒意识。 十、争创“无邪教社区”,确保社区的稳定,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再接再厉,将这项工作做好。 以上是本社区近年的综治工作计划,确保完成上级部门布置下来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创建和谐社区,巩固创建“平安社区”做好各项工作。

2019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平安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平安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社区将按照街道党工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五星级”社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坚持以明确的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阵地建设,强力推进我社区平安创建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各项综治制度。在街道综治办的指导下,社区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小组长、两委委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平安创建的具体事项,同时,社区成立了治保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整个社区划分为4个治安小区,实行社区干部包片区治安制度,每个片区有一名小组长具体负责各小区的治安工作。建立社区干部、小组长、小区治安员的三级治安防范网络。 二、创新载体,全力做好矛盾排查和化解。以创建五星级社区为载体,努力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充分发挥社区综治社工、治安志愿者、居民小组长的力量,每半月对辖区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出现的矛盾,社区干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现场不能及时调解的疑难矛盾纠纷,带回社区调解室,由社区组织调解,仍不成功再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综治中心调解。上半年,社区调解工作小组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次,接待群众3批14人次,受理矛盾纠纷4件,调解成功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三、强化措施,扎实开展群防群治。由于我社区地处城中心,侵财性案件高发,又被列为“市文明创建示范点”这也是我社区平安建设的一个重点。我们将努力做到: 一是针对4个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我们积极与物业管理部门共同配合、协调管理。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对小区的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和登记。 二是对无物业管理的2个住宅小区,由社区保安和治安志愿者佩带袖章,按时在所负责的区域内进行巡查,禁止收破烂人员和流动摊贩进入,尤其是对流动人口、外来人员、流动商贩进行询问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与社区干部和片警联系解决。保安、治安志愿者实行每周一次例会制度,汇报各小区的巡查情况和治安防范情况,对各种矛盾纠纷进行排查。 三是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针对我社区地处城中心,门面房较多,我们将与社区民警不定期进行检查,建立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档案,与出租房主签定治安保证书,使社区管理到位,确保了其住宅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减少了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是广泛开展治安模范小区的创建活动。为了认真做好“平安社区”的创建工作,计划五月份对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在各个小区开展创建治安模范小区活动,每个社区干部按照网格化分工负责1个小区的创建活动,与各小区的物业公司及时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社区干部与社区民警配合,经常深入到小区,监督检查治安防范工作,使每个小区的停车棚都有专人看管、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做到楼房有人管、院落有人护、大门有人看,确保治安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的认识。我们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采用法制宣传栏、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法制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防火、防盗、反邪教、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等方面的知识,针对不同年龄和人群,组织他们进行法律培训。在5月份的综治宣传月中,我们将邀请街道司法所的干部为居民进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知识讲座,组织社区文艺队参加平安创建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使居民的自我安全意识、家庭法律意识、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罪犯的能力有所提高。 五、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与他们签定帮教协议书,每季度定期对他们进行一次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及工作状况,通过回访谈心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鼓励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对一时无法就业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积极主动地为其办理低保使他们处处感受到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心。目前社区7名刑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doc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和我校综治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洛阳市教育局融教〔2015〕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校决定3月份在全校范围集中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为指导,健全完善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件)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坚持“以人为本”,从思想观念、宣传内容、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创建的热情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创造和谐稳定育人环境。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成立学校年“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任课教师 三、宣传工作主要内容 1、利用校园板报、橱窗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综治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及一系列的重要指示,促进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深入校园。 2、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3、对学部学生开展一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4、积极开展整顿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活动,加强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认真、仔细地开展一次对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情况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严防校园治安事件发生。 5、邀请法制副校长举行一次“平安校园”专题讲座(防范知识、法律知识等内容)。 6、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四、宣传月活动安排 校园综治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5日—3月11日):准备阶段。 成立学校“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召开综治工作会议,部署今年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同志们: 按照这次培训班的安排,今天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介绍一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发展历程;二是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发展历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在1981年5月中央政法委召开的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的,到1985年10月中央针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发出专门指示而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人们思想观念等方面的问题,社会治安出现了严重问题,刑事犯罪活动大幅上升,成为当时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1981年5月,中央召开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讨论了当时社会治安的形势、任务、政策和措施。中央批转座谈会纪要时提出:“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第一次明确

提出了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方针。1982年,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采取多种手段,强调加强青少年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心环节。1983年8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宣传提纲》,强调指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致的,阐明了严打与综合治理的辩证关系。综合治理要采用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文化的、教育的和法律的等多种手段。1984年,中央政法委在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时,又明确提出打击、预 防和改造是综合治理的三个环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容。经过三年严打斗争,刑事犯罪依然高发,社会治安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正式提到日程,1991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七届全国人大十八次会议也于1991年3月2日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了综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目标、工作范围、工作原则等,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首次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中央综治委于1991年12月25日通过了《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规定》和《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1993年11月14日,中央综治委、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监察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社会治安

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思路

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思路 导读:本文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思路,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思路 按照《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大雅家园"建设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和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及社会正义问题,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以加强网格化管理着力点,全面深化平安建设。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法治为保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刑事案件、重特大安全事故、重

大群体性事件、信访总量稳中有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中有升。实现全县7个乡镇和9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平安建设标准,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0%以上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网格化管理 在全县推行网格化管理。在农村落实乡镇、村(社区)、组三级网格管理,在县城落实镇、社区、组、片区四级网格管理。网格化管理具体承担人口信息、民生服务、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特殊人群、治安信息和消防安全等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协调有序、处置有力、监督有效、责任落实、服务到位的常态化的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有效提高政府防控的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二)全面排查整治治安问题 一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大排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真正把问题底数摸清、摸全、摸透。二是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三是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滚动治理。 (三)切实增强治安防控实效 一是健全完善街面、村(社区)、单位和行业场所、区域边际、网络社会、线(路)治安防控"六张网"。二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规范保安队伍管理,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强化物防和技防措施,新增

综治平安创建年度工作计划

2018年综治平安创建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街道办事处综治委创建平安社区的统一布署,环城社区将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积极能动性,广泛动员居民群众,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依法治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创建和谐社会,把“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转化为提升环城社区形象的品牌优势,现将今年的创建平安社区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平安社区”工作小组,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与创建工作中。 二、充分发挥社区各职能机构的作用,加强社区治保会、调解委员会、维护社区治安稳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信息员队伍的建设、调整,将这批骨干力量覆盖到整个社区。同时定期组织上述人员开会,学习有关创建“平安社区”的文件,及时通报社区治安状况,形成合力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各种刑事犯罪,预防重大的群体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小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这项工作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创建“平安小区”的重要基础。为此,我们在平安创建活动中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社区市民学校为主要阵地,对社区成员分层实施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 社区”活动,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平安创建活动中,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做好普法及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做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效果明显,家喻户晓。 (3)为动员社区成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社区居委会在社区人群较为集中的地方悬挂横幅,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切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深入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 大力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制定2016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 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和完善综治日常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等工作制度,制定有工作计划,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狠抓内部管理,积极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要从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入手,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和法制、安全教育,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贯穿始终,用科

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指导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要继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为国家安全机关专门机关工作提供配合,确保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要及时掌握和排除影响单位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出现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把各种矛盾纠纷苗头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实现单位年内无“大事”、“中事”发生。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社会稳定 在协调、服务企业工作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指导和督查及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完善各项制定度措施,严格控制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进度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和稳定。

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资料

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资料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知识应知应会宣传提纲。 1.你知道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吗? 答:知道。就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各个部门单位,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3.你所在的辖区和单位有没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你及家庭成员是否参与了平安 创建活动? 答:开展了,每年都组织创建活动。参加了平安单位、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平安学校等创建活动。 4.你所在居住区有没有治安巡逻活动?你是否参与辖区组织的治安防范活动? 答:有。白天有专职治安门卫进行巡防,晚上有公安民警和警车进行巡逻。参加了村(社区)组织的义务巡防等活动。 5.你所在的居住地或单位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 答:有人防,聘请有专职保安员;有物防,装备了防盗门、防盗窗等;有技防,安装了监控探头、报警铃等。 6.你认为你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如何? 答:很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后,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变好了,矛盾纠纷少了、打架斗殴少了、偷盗财物少了,老百姓安居乐业了。 7.你本人、周围邻居和同事朋友是否受过不法侵害?有没有发生过被盗、被抢案件? 答:没有。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比较有力,犯罪分子不敢作案。 8.你所在居住区发生案件、矛盾纠纷,是否有人及时处理? 答:有人及时处理。发生案件时,110和村(社区)警务室民警及调解员都能及时到达现场。遇到矛盾纠纷,镇、村(社区)调解委派人及时调解,大一点的矛盾纠纷就到区调处中心调处。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和我校综治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洛阳市教育局融教〔20XX〕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校决定3月份在全校范围集中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为指导,健全完善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件)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坚持“以人为本”,从思想观念、宣传内容、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创建的热情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创造和谐稳定育人环境。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成立学校年“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任课教师 三、宣传工作主要内容 1、利用校园板报、橱窗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综治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及一系列的重要指示,促进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深入校园。 2、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3、对学部学生开展一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4、积极开展整顿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活动,加强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认真、仔细地开展一次对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情况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严防校园治安事件发生。 5、邀请法制副校长举行一次“平安校园”专题讲座(防范知识、法律知识等内容)。 6、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四、宣传月活动安排 校园综治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5日—3月11日):准备阶段。 成立学校“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月活

综治工作基础知识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基础知识 一、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不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政治性案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非法聚集事件、集体进京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刑事治安案事件和安全事件,以及暴力恐怖事件。 二、认真进行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率达到100%。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90%、息诉率达到80%以上;进京到省非访、集体访分别下降20%;涉法涉诉案件全部得到稳控。 三、坚持开展“三个排查”工作,实行台帐式管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治安乱点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学校、幼儿园、企业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95%以上,上级交办问题按期办结率达到90%以上,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率达到100%,治安乱点整治合格率达到100%。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化基层基础“五到位”工作,各项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并有效发挥作用;加强乡镇专职巡防队规范化建设,在村级普遍建立专职巡逻队;按规定在主要路段及市场设置警亭,规范管理;抓好乡、村两级技防平台管理,统一组织服务维护,强化培训,确保作用充分发挥。 五、组织开展“平安宣讲乡村行”活动,健全宣讲机制。深化政法干警及乡镇干部连片驻村工作,坚持“十个一”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六、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实现“三零”和“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无邪教村达到95%,完成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工作年度目标。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上年下降。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公共安全体系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基础项目建设,完成县综治委确定的年度目标,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八、2012年全县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感,争创“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这一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大防控机制、排调整治机制、严打机制、大宣讲机制、驻村为民机制、督导奖惩机制”六项工作机制作用,积极推进以“基层基础规范化、排查整治常态化、社会管理精细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化建设,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整体工作水平,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九、加强村级综治阵地力量,确保人员、阵地、制度、机制和效果“五到位”。 十、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排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做得“三结合”:一是召开工作汇报会与群众座谈会相结合,及时汇总干部排查信息和群众提供情况;二是暗访、申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通过暗访群众,单位自查申报和发动群众举报,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三是乡镇、系统排查与平安四人组走访、法官驻村相结合,坚持内部日常排查工作和集中入户走访并举,各乡镇以乡村干部为主体,结合平安四人组、驻村法官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确保矛排工作扎实有效。 十一、综治中心工作会议记录本 内容:贯彻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分析研究和解决本乡镇平安建设问题,重点做好“三个排查”、“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抓好落实。 要求:党政联席专题会议,1季度1次,安排部署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班子成员参加;三排会议,半月1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社会重点人员排查,综治中心主任、包片领导、各片片长,各村治保民调主任参加;综治委例会,1月1次,研究部署综治工作,综治委组成人员参加。 十二、平安建设工作记录本 内容: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及督查、评比日常性工作记录。 要求:平安建设工作周记录,每周1次;综治中心主任例会,每周1次,综治中心组成人员。 十三、综治中心信息收集报告登记本

村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社区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村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社区平安 建设工作总结 村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社区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篇一: 北京市东城区综治办始终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 进基层综治各项工作。东城区作为首都核心区,位置重要、

地域敏感,是举办国际交往活动、国家政治活动和大型庆祝活动的重要舞台,也是政法综治工作的最前沿。通过强化共治共管、拓展群防群治,创建“守望岗”这一群众志愿服务形式,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治安防范,实现了“小守望” 铸就“大平安”;通过创新科技运用,累计投入3.09亿元开展“雪亮工程”建设,实现了重点大街、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的基本覆盖;通过对综治中心开展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强化了重点工作的联调联治和联防联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实现了全方位受理群众的诉求,将服务延伸到群众家中。东城区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65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多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任务,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北京市 2.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将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视为一种“红墙”担当扛在肩上,通过打造西长

安街大数据服务2.0版,让“沉睡的数字”发挥更精准的效益,有效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数字智能。根据大数据管理预警系统发出的提示,工作人员迅速响应。人工智能技术监控图像识别系统的应用,确保对突出问题及时处置。二是“数聚”共享。以开放式的大数据理念,运用阿里“混合云”汇聚互联网和街道自媒体应用数据,有效整合政务网、12345热线、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各类信息。将13个市级、区级垂直业务系统平台全部打通,完成了40项业务的一站式办理准备工作,有效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数聚”共享。三是数据决策。探索借助gIs地图的“热力图”,构建起渣土堆积、井盖损坏、房屋漏雨、街面破损等十余项趋势预测模型,将问题解决在“爆发”之前。在各社区搭建“3D院落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 ,对院落实行微网格化管理,提供精准服务。 北京市 3.北京市朝阳区政和社会发展促进中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盐龙街道蟒南村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法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我村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我村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村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市、区、街道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围绕建设“平安村居”的总体要求,强化村干部素质,夯实综治基础,着力化解矛盾,完善防控体系,打造良好环境,促进和谐社会,为我村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营造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切实做好我村的安全防范工作,争创安全文明单位。 (二)加强对我村治安环境的整治,保证我村治安的持续稳定,把蟒南村建设成全区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三)建立健全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群防群治责任制,运用各种有效手段,着力提升综合水平。 (四)深化“五五”普法,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

力争全村违法犯罪率为0,做到全村无一例非法集访、到京到省上访。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继续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健全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充分调动我村综治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限期办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中,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防止矛盾纠纷积淀和激化。 (二)强化社会管理,维护治安秩序 把好外来人口服务关,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做好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和关爱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做好重点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严防他们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1、继续坚持严打高压态势和整治威力,解决遏制刑事案件,重大恶性案件的上升势头。 2、依法打击影响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纵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 3、依法打击偷盗、赌博等行为,彻底消除社会丑恶现象。 4、加强开展我村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整治,增强全村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2018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综治委: 今年以来,在**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机关的全体同志一道,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以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促和谐为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切实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的预防了各类案件发生,确保干部队伍团结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全年没有发生干部违法违纪和治安案件,机关整体工作稳步推进。现就机关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述职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狠抓制度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机关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担任组长,**任责任组长,**为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确保各委室不出问题。二是严格管理,树立形象。为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我们完善并落实了机关学习、请销假、财务公物管理、车辆管理、纪律考勤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机关规范高效运转。三是加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从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入手,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加大法律宣传,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杜绝值班不在岗现象。重大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并积极稳妥处理,不仅保证了有情况快速上传下达和及时处置,也确保了机关的安全。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人大机关是我区综治委成员单位之一,我作为主持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始终和班子其他成员坚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充分利用机关会议,宣传、强调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巡查督察力度,把综治平安创建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挂钩,不断提醒和要求大家提高治安防

综治平安建设培训材料

综治平安建设培训材料 综治、平安建设及稳定 工作培训资料 1 综治、平安建设及稳定工作培训资料 今天和大家在一起,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军队退役稳定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互相探讨学习,由于水平有限,时间仓促,学习资料的内容还不完善,难免存在错误之处,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综治档案管理 (一)办事处档案资料的分类和具体内容: 1、上级综治文件:市县综治委、办下发的文件、简报、经验交流材料。 2、同级综治文件:?年度综治工作意见、?综治机构调整、人事变动文件、?宣 传月活动方案、?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方案、?扫黄打非方案、?平安创建活动意见和方案(平安办事处、平安新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建设意见和方案、命名文件)、?政府财政预算文件(内容显示有:综治工作、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经费)、?年度奖惩决定、?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及其它相关文件; 3、领导讲话:?办事处政法、综治、稳定工作会议、?平安建设会议、?打击 “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动员会、?综治工作其它会议; 4、宣传教育培训材料:?综治宣传材料、?综治干部和治保、民调人员培训材料、?法制教育宣传材料、?普法学习宣传资料、?宣传培训制度; 5、目标管理责任书:?县与乡签订的责任书、?乡与社区(单位)签订的责任书、?目标考评方案、内容、?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和运用;

6、专业治安防范巡逻队:?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学习记录、?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社区组义务打更巡逻队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编组花名册、?治安卡点档案、?专业巡逻队学习记录; 7、督查台帐:?乡(镇)打更巡逻督查通报、?平时工作目标运行督查记录、?平安建设督查情况、?专项整治活动等督查情况; 2 8、矛盾纠纷排查会议纪要,每半月一次:?纪要文件(格式附后)、?处理问题的结案报告或调解协议书; 9、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每半月一次)、?综治工作中心接待登记表、?接待事项登记表、?矛盾纠纷排查交办卡、?接案处理登记表、?矛盾问题领导审批卡、?调处协议书或结案报告、?纠纷回访记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汇总表; 10、刑事治安工作材料:?刑事、治安、民事月报表(与公安上报一致,每月一次)、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表(每季度一次)、?定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情况表(一月一排查上报,半年一次总结)、?治安形势分析报告(每季度一次); 11、综治经验材料及信息简报:?县综治简报、?县经验交流材料、?办事处综治信息简报和经验交流材料(每月不少于一期); 12、会议记录:?综治委会议记录(每季度一次,结合不同时期综治工作特点,综治委组织研究部署)、?综治工作中心会议记录(每半月一次)、?政法支部学习会议记录(每月至少一次)、?治保民调例会(每月一次)、?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调阅); 13、刑释解教帮教材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流出情况及帮教责任人、?帮教组织人员花名册、?帮教转化情况、?回访记录;

社区平安建设活动计划

社区平安建设活动计划 社区平安建设活动计划一:社区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20XX年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将在街道党工委、综治办的关心指导下,按照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创建平安社区的统一布署,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积极能动性,广泛动员居民群众,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依法治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创建和谐社会,把“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转化为提升社区形象的品牌优势,创建平安社区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平安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立足本社区实际,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前提,以创安为抓手,以整治为重点,以动员全社会广大居民自觉参与平安建设为基础,以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为关键,全面启动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居民满意”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环境。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保持本社区政治稳定和治安平稳,不发生影响全省、全市和全街道的群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火灾

事故。 2、积极做好本社区稳定工作,越级上访不超过街道规定的控制数。 3、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的建设活动,平安家庭要达到95%以上。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年、邪教知迷者的帮教转化工作,教育转化率100%。 5、进一步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调解率100%。 6、做好事安全防范工作,对影响安全、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和事及时制止。 7、积极做好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20XX年度,为进一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达到示范社区标准,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1) 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前提,努力化解居民内部矛盾。 一是建立重点上访人员长效管理工作,对于习惯性上访人员,除了时刻关注他们的动向外,一方面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对特别困难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时时感觉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忘记他们,从而让他们在思想上得到安慰,从生活上得到一定实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