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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制度)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制度)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制度)

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根据《XX学校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XX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是校监察审计部门、审计人员依法对学校各部门及学校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内部监督、评价行为。

第三条监察审计部门每年对学校财务收支或专项或全面地审计一次,财务处予以配合,审计结果纳入校务公开范畴。

第二章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全面审计的主要内容。

对照《XX学校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学校预算、财务收支及专项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全面审计其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

对于各专项审计业务,除需关注全面审计各对应的内容要求之外,还应分别审计下列各相关内容。

(一)预算管理方面,审计: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最终实际执行结果如何,如与计划差异较大,应当分析其原因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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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管理方面,审计: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法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问题。

(三)支出管理方面,审计: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四)专用基金管理方面,审计: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勤、补基金的提取,以及学校其他基金的设置和提取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五)资产管理方面,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1、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银行开户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等问题,各银行账户是否核算规定的内容,有无公款私存和将事业资金在其他账户核算的情况;有价证券的购买及其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保管、转让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纪违规和不安全等问题。

2、存货是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盘盈、盘亏是否及时调整。

3、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以及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购置有无计划和审批手续,有无擅自购买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问题;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流失等问题;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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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4?对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并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6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7?拟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审批后执行。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 ?有权要求集团及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及成员企业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3?有权参加集团及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 4.有权参与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5.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6.有权提岀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岀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7?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账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岀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8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岀处理意见。 9.对审计中发现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3章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第9条审计部应根据企业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第10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第11条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要求计划、财务、技术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并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12条审计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审计

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财务支出方面的浪费、舞弊、腐败问题,根据旬办法[200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系统内全面推行经办人、会计(报帐员)、监审小组、单位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的“一签三审”制度。 第三条财务监审小组人员组成:监审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外,单位实有人数不足3人的,可设一名监审人员。 第四条监审小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及具有财务 管理职能的股室主要负责人、会计(报帐员)等人员。 (二)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原则性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 (五)比较熟悉财务和会计业务方面的基本知识。 第五条监审小组人员的产生: (一)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必须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实行 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二)当选监审小组成员赞成票须超过与会人员半数以上; (三)局机关监审小组人员由局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选举产生,局直各单位监审小组人员由各单位分别召开本单位全

体工作人员会议选举产生,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外,单位领导班子中应有1人进入监审小组。 第六条监审小组人员的任免:局机关及局直各单位监审人 员经选举产生后统一上报主管局,提交局务会审批后,由局下发正式任命文件,监审小组人员免职和调整须经本单位全体干部职 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经局务会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免职和调整。 第七条财务管理支出审批程序: (一)具体办理人员对所办理的业务在原始支出凭证上如实 注明办理的时间和用途并签名后送交单位会计(报帐员)。 (二)单位会计(报帐员)对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进行初步 审核,并填写《旬阳县财务支出审签单》。 (三)会计(报帐员)将《旬阳县财务支出审签单》连同初 审后的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一起送交单位财务支出监审小组,监审小组依照有关规定逐项进行集体审核把关并由组长签名。 (四)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签名后由单位会计核销或由报帐员统一送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无异议后,予以核销。 第八条财务支出审批内容为单位的所有非工资性支出,包括接待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购置、维 修等各类支出。 第九条对存在问题的各类支出和原始凭证,财务支出监审小组有权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对审批、招标、采购、备案等手续不全的财务支出,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1)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2)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3)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3)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4)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 第十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 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暂定为财务审计部。由于财务审计部未设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财务审计部随时指派2名以上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的财会人员担任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单位指派人员配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重审计证据,重调查研究,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九条内部审计的职责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5、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6、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XX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度格式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 度格式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下设审计主管,在公司总裁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总裁汇报工作。 第五条审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执业技能。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医院内部审计方案

医院内部审计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各科室、各分院: 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强化内部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医院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制定2016年度审计工作方案: 一、开展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审计工作。主要审查2014年、2015年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器械、卫生材料采购预算、计划、供应商选择、采购、验收、领发料和退料、付款等环节的相关内控制度;审查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是否按计划或预算购进,招标采购过程是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查毁损报废的医械设备及材料是否按规定报批处理,计价是否正确;审查卫生材料加成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二、做好东院区、桃园分院、武装部分院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其审计对象包括各分院会计资料、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活动,目的是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 三、继续进行医院绩效工资审计工作。依据《2016年综合目标绩效管理方案》及相关规定对全院各科室、分院的科室核算情况,绩效工资计提、发放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

四、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审计工作。审查临床科室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重点审查自立项目收费,漏收费,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等内容;审计科每月抽查五份出院患者病例,检查住院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门诊及医技科室收费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责令整改。不定期组织医院兼职物价员物价收费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五、继续做好基建项目及维护维修项目的审计工作,参与招标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 六、加强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经济合同是医院对外部单位经济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济合同审计是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将对经济合同的可执行性、合法合规性及履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 七、按照医院《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要求做好巡查准备工作。具体重点审查特需服务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合理;特需服务项目内容是否明确。 八、做好2016年度日照市政府拖欠工程款中我院应付工程款审计调查工作。即每月25号上报拖欠工程款累计清欠情况。 九、及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或其他临时工作。

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篇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支出,促进街道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特完善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政府及部门所属的经营性实体、公司以及与镇财政有正常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经费开支及财务支款”包括:各项工程款支付,各项借款、预付款项,以及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一切经费支出。 第四条各项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实行街道主任“一支笔审批”。其审批报销程序规定如下: (一)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必须在支出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审批报销程

序办理结报;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的招待餐费,在按规定审批报销程序办理结报时,必须附上餐饮清单(点菜清单)。 (二)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原则上出现单项1000元以上资金使用的,应事先报 告街道主要领导,征得领导同意才可以开支,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为:1、由报销经办人取得原始费用凭证。2、具体经办人及负责人审核签字。3、分管领导审核签字。4、街道主任审批。5、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给予报销付款。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外出购物等 而预支的备用金(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在以前所借 款项结清的前提下,其审批借款程序规定如下: (一)机关工作人员借款(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向政府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借款),审批程序为:1、由借款人填制“领借款单”,写明借款事由、金额和预计结报(归还)时间。2、街道分管领导审核签字。3、街道主任审批。4、出 纳人员复核无误后给预付款。 第六条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 镇实际情况,对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付作如下规定:(一)在支付或预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按照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提供该建设项目的预算及签订的合同;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按照工程款

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 严格执行会计内控制度和各项财会制度。按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做好财务分析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物资核算。 3. 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合理收费,保证应收尽收。 4. 规范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 严格现金管理。收费处、住院处等必须每日结账交款,所有业务收入的现金,一律于当日送交银行。 6. 严格执行支票领取、使用相关规定及程序。遗失支票,应立即报告。 7. 财会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清晰,数字准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妥善保管各种账册、凭证、报表等。 8. 加强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或变更使用性质。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1. 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中心和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2. 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足额上缴区(县)财政专户。 3. 全部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包括经常性支出(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房屋修缮、房租、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专项经费)。 4.药品每月盘点结算,按时上报区(县)财政,与中标企业统一结算药品费用。 5.经财政部门批准,在银行开立一个一般帐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收缴,此帐户不能发生支出业务;开立一个基本帐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核算。 6. 实行收支两条线后不再进行结余分配,不再继续保留事业基金和提取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福利基金等)。

医院内审制度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令第51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桂卫规财[2003]120号《XX区卫生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目的是促进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三、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以医院中心工作为重点,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内部管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确保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院内部审计人员,对本院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一、根据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XX卫生厅XX卫规财[2003]120号文件精神,我院成立审计科。 二、我院审计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三、院长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四、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五、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六、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培训所必需的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培训所需的经费。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 审计科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五)审计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准确核算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收支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经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未还者或者未及时报账,在借款金额范围内从次月的工资中扣回。 (五)借款人必须按规定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六)审批流程: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主管会计审核签字 (七)只有审批手续齐全,出纳才予以办理款项支付,否则不能办理。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照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 写须完全一致,摘要填写详细。 (三)费用报销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认真审核票据的 真实性及合法性→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审批流程同其他费用报销流程。 三、办公用品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行政部每月根据各部门需求统计情况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编制购置预算,向公司总经理申请。 (三)办公室报销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部门经理验收确认签字),对于耐用办公用品 必须由领用人签字。 (四)办公室对于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建立领用登记手续,对耐用品(例如电话、计算器、打印机)遵循公司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实物台帐,统一编号,确定实物的 存放地点,以便保证实物的完整性。 四、货款的支付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从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或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用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支上缴”的管理办法,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缴卫生主管部门、医院收入预算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簿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 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医院要设专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院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票据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医院门诊、住院、进修实习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医院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医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收费处组成,其他各种收费及收款由财务处出纳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送交财务处,财务处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帐。门诊、住院收入不得坐支。 严禁私自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5)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现象。 (6)为合理扩大医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医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医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合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医院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每季开展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

第三方审计制度

第三方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医院合法权益,保障医院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审计制度 医院应逐步建立年度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医院的年度决算进行审计。 医院年度决算审计的内容由受托单位根据年度决算编制情况以及审计工作要求予以确定。基本内容包括:(一)年终财务清理、结算的情况。主要审查医院按规定清理、核对年度收支数字、各项往来款项和各项财产物资情况,以及年终结账情况等。 (二)编制决算的情况。主要审查医院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包括各项决算基本情况、收支数额真实、准确性;会计账簿与决算报表符合情况;成本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全面、完整情况。 (三)决算与预算差异的情况。主要审查医院预算执行结果

与批复预算数相符合情况;预算的追加、追减和各预算科目之间资金调剂的上报审批情况;年度各项收入完成预算计划情况;各项支出按预算支付,预算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及其原因。 医院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实施的审计,按照审计工作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会计资料,并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对审计结果实行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可在该医院网站或业务主管部门网站公开。 第三章第三方审计人员的职责 第一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二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四条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审计的范畴和权限 第五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 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 ^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 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 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 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 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强化资金收支的部控制,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依据《公司法》、《会计法》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容 确认财务收支审批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 本制度的主要容为财务收入、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财务开支的申请审批程序;财务开支的支付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报帐管理规定。 二、财务收入的审批原则 根据各类收入的经营、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收入预算指标,报财务总监审核,汇同相关部门核定后承公司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 1、根据《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公司实行“一支笔”的审批管理办法。除重大开支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公司董事长负责财务收支审批工作,同时实行预算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在一定限额由董事长授权财务总监审批。 2、财务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原则。各部门的财务开支一般应在预算管理围的项目、额度中进行列支;未列入预算的开支,应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3、财务开支采用事前审批的制度,坚持事前审批控制与事后审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财务各项支出(含借款),原则上实行事前审批控制制度(特殊项目除外),经办人在费用开支前,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进行请示,按程序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上报用款申请单的,必须先行口头请示,如同意办理,事后要进行补办。用款申请单应写清楚用款事由、预算金额等。用款申请单作为借款及付款的依据以及会计凭证附件。 事前审批应履行下列程序: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按程序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批用款申 请单;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部门在预算围的项目,由经办人按程序报部门负责

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制度

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密财务会计核算手续,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原则 财务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节简办事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合理安排各项财务指标、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增强自我约束力,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资金管理原则 (一)公司资金的使用.调配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权限范围以内),稽核财务部具体负责 (二)遵守有关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加速资金周转,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财务开支范围 (一)人员经费支出:员工工资的发放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其他人员经费由财务部门统一造册控制列支;保险及补贴每月有关规定比例提取。

(二)办公费用支出:办公费、低值易耗品购置支出、电子设备运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若属零星购买,须经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采购,若大宗购买,需报经总经理审核。 (三)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采购应严格控制在总经理核批范围内,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做到账实相符。 (四)业务招待费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由总经理掌握列支标准;财务人员应仔细核对相关单据,对单据的有效性进行审核。 (四)其他支出:诉讼费、审计咨询费和公益性捐助账户的列支,必须按总经理核批的指标,严格控制,据实列支。 四、财务列账具体规定 (一)周转金限额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周转金均核定为5000元,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借用,会计挂账核算。其他人员因业务需要借款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并于业务工作完结后一周内日内报抵或归还借款,不得超过一周,否则不再办理新的借用手续。 (二)出纳要定期核对业务周转金,不得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对发生的现金收支和转账业务要逐笔详细记载现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八)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其他科室应全力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科室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七、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八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第一条审批范围:按分工原则,审批费用支出、财产物质购置支出、捐赠支出。第二条审批人员及职责。 按照职能部门按《永川市烟草专卖局(中心)预算管理办法》分工管理原则,“谁签字,谁负责”,先预算后审批。 1、营销科负责人:负责对搬运费、装卸费、仓库保管费及本部门费用进行审批。 2、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办公费、各专管所的差旅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汽理运输费、修理费等费用及本部门费用进行审批。 3、专卖管理科;负责对专卖人员的差旅费、线人补助费、打假经费(包括举报奖、检验费检测费取证费、搬运费运输费仓储费销毁费、专用器具器材费服装费、人员费用、协同办案费、奖励补助费、宣传费)和本部门费用进行审批。 4、财务科负责人:对整个公司发生的费用和本部门费用进行审批。 5、财务稽核:对整个公司发生的费用进行稽核 6、单位负责人:对整个公司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批。 第三条审批程序 费用发生部门负责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真实性包括以下内容,即该费用的发生实事求是,费用金额的大小真实。 (一)一般性支出审批程序。一般性支出,指日常发生的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支出,包括费用支出和财产物质采购支出。审批程序为:所属部

门负责人审批—分管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稽核审批。单位负责人不在单位时,由其授权分管领导审批。 (二)大额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指发生的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包括费用支出和财产物质采购支出。采取集体汇签制度,程序为: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批—其他领导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稽核审批。属大宗财产物质采购的还应有会议纪要。 第四条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工会经费支出审比程序为:工会主席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 其他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企业其他收入指除正常的销售货款或专卖收到的罚没款以外的其他收入,一般为房租收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处置报废收入、收到的职工退回的借款余额、其他单位交来或退回的资金等。 第五条房租费收入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闲置房产的出租工作,房屋租金收入一律交财务科入账,并填定《收入审核单》,注明收到的房租费起止日期,应收的金额等内容交财务科,由财务科出纳员办理收款手续并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第六条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处置收入管理。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处置收入,由办公室派专入负责实施,参加的人员填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废单》,与收到的现金一同交到财务科,由财务科出纳员办理收款手续并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第七条收到的职工退回的借款余额、其他单位交来或退回的资金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 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

购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门诊收费处和康复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门诊收费处、康复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门诊及康复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也不得将收入转到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收入的控制 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 象。 (五)为合理扩大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是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资产控制制度原则—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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