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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中存在问题的

关于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中存在问题的
关于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中存在问题的

关于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07级行政管理胡翔智

?摘要:农村社会的发展一般需要经历两个必然阶段:一是由农业化到工业化;二是由工业化到城市化。第二阶段是农村社会结构的一场变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次飞跃。根据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必须加块建设小城镇。城镇发展规划是城镇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在我国小城镇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重视建设而轻视发展规划等等状况。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建设牵着规划走的不科学现象,导致城镇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恶化。

?关键字: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城镇规划

一、存在的问题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到2002年底,全国共有建制镇19811个,建制镇数量已超过乡的数量,占乡镇的比重达50.7%。迅速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聚集乡镇企业的重要载体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有效地分流了大中城市的压力。但由于发展时间短,我国小城镇建设尚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需要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和规模成长转变。

(一)、规划滞后

城镇发展规划是城镇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在我国小城镇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视建设而轻视发展规划的状况。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建设牵着规划走的不科学现象,导致城镇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恶化。

(二)、小城镇规模偏小,城镇功能不完善,吸引和带动能力不强

有些小城镇规模过小、力量分散,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对资源的利用能力小,对周边的资源和资金的吸引小,使城镇功能的发挥受到极大影响,同时,许多小城镇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不高,非农产业基础薄弱,缺乏有利的产业支撑,就业机会少,对农村劳动力吸纳力弱。

(三)、认识难统一。

认识难统一。所谓认识难统一,指的是当地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没有积极地组织和领导当地的小城镇建设。这样,首先是导致有的小城镇规划起点不高,基础设施落后,水平较低,功能不强,个别地方甚至是有“镇”无“街”,有“镇”无“市”。

二、对策措施

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三难”问题,都集中体现在政府行为上,“三难”实质上是小城镇建设中政府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把小城镇建设由低起点转到高起点格局上来,重点要强化政府行为的规范化。

(一)、强化认识引导,内在规律要“懂”

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重要是培育功能,不是简单地盖房子,不是盲目地把农民赶进集镇而政府就此撒手不管。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要遵循规律,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因此,小城镇不能就建设而发展,而应当把小城镇建设与推进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市场建设、转移剩余劳动力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推进,使小城镇真正成为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服务中心。除此之外,上级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乡镇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进行培训,组织赴各地小城镇建设试点镇考察,开阔视野。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审批上报的小城镇规划;同时,要像广东沿海地区那样,提拔乡镇领导与建设小城镇的政绩挂钩,上下级要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规划引导,规划起点要“高”

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蓝图,管理的依据,又是节约用地,合理布局的前提。小城镇建设必须立足长远,以“城市化、社会化、现代化、协调化”来规划好、建设好。具体做到以下3点:一是超前性。整个规划必须确立“高起点一步到位,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近期、生产与生活、经济发展与环保土管等方面关系,使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工业小区合理开发起来,与市场流通、社会设施、住宅区域及公用事业等项建设兼顾起来,做到30年不落后,50年不拆迁。二是连续性。规划可以随着形势的发展进行调整完善,但大的思路不能变化,不能半途而废,朝令夕改,更不能规划一套,实施一套,规划和实施两张皮的现象,必须确立战略眼光,搞“接力赛”,努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整体性、系统性。三是可操作性。整个规划既不能不切实际,急功近利,也不能瞻前顾后,消极等待,必须处理好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关系。一方面要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另一方面要有紧迫感,创造条件,不丧失任何一个发展机遇,使整个规划看得见、摸得着、好操作、好实施。

(三)、强化规划实施管理,管理手段要“狠”

小城镇规划编制完成后,要按程序抓紧报批。一经出台,就是指导小城镇建设的法规文件,具有法律的约束效力,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坚决做到“四个一”,即规划一张图,

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建设一盘棋。要寓规划管理于建设管理之中,对违章建筑、违法占地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公开处理,造成声势,推动执法工作,以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

三、发展小城镇的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小城镇建设中的引导、启动和调控作用,改善小城镇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1.政府要承担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定位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规划必须先行。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抓紧编制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要从合理的区域发展的需求角度来提供小城镇发展的充分供给。因为,在一个发达的区域内,大都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镇、村庄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的关系,谁也不可能离开对方而得到健康发展。一味地单方面强调某一形态的作用只会损害这一地区的全面综合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的经济特别是非经济后果。所以,小城镇的科学规划工作十分重要,要将其放到其所在的整个区域发展框架中去做发展规划,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布局上确定好小城镇的性质、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注重实效,突出特色,与中心城市配套规划,形成城镇一盘棋,周边城镇相互呼应的系统效应,使小城镇成为联接广大小集镇、农村与城市的纽带。

2.政府要立足于创新,从制度和政策上推动小城镇建设

在我国传统的二元结构格局下,小城镇建设经常会遇到一些政策性和制度性的矛盾和问题。当前要从推进我国向一元化社会经济结构转变的高度,积极探索,加大改革力度,消除推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打破城乡分割,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从体制和政策上为小城镇建设创造宽松的环境。

(1)适当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扩大重点镇和中心镇的规模。

(2)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进镇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土地经营权,并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处理好小城镇建设合理用地与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引导农民宅基地的有序流转,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存量土地,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

(3)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积极探索以社区股份合作制形式改造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组织,尤其是要深化村级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民真正体现为集体资产的占有人,给外出人口转让本属于自己的一份财产权利创造条件。

(4)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制。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险体系,以解决进入小城镇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

(5)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小城镇建设的融资环境,创新小城镇建设资金筹集的渠道和机制。小城镇的中小企业属于多种经济成分,要改变包括小城镇在内的农村资金净流出和一定程度的金融歧视,实行公平有效的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创业,建立面向城镇中小企业、农村乡镇企业的金融体系。政府除了规范市场秩序、税费收取外,重要的是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改善服务,特别是改进金融服务,发展小额信贷和中介担保服务。政府要积极推进城镇公用事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建立适合公用事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公有事业融资市场,加大证券、资本市场融资力度,最广泛地吸引社会投资。

3.政府要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个职能明确、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小城镇管理体制

小城镇管理体制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和运行机制相适应,在理顺职能的基础上进行机构改革,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强化服务功能,管理好公共行政和公益事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法治化、社会化和民主化的新型城镇管理体制。

4.政府在宏观调控政策上应更多考虑“三农”的利益

应采取向小城镇倾斜的支持政策,使小城镇成为接纳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体,使小城镇成为当地农产品集散、加工、储运的中心,使小城镇成为引进外来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和人才以及教育和培训农民的根据地,使小城镇成为与大中城市在市场、信息、交通、科研和文化上沟通的纽带。

(二)、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小城镇自我扩张、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在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固然要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政府不能也无法大包大揽,市场才是小城镇建设的基础性力量,自我扩张、自我发展才能实现小城镇建设的良性循环。因此,小城镇建设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资源有效配置的经营模式。

一要盘活存量土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存量资本,运用市场规则将政府在城镇建设中的中长期投入最大限度地通过“投入——产出”的资本运动形式表现出来。城镇土地是政府掌握的最大国有资产。因此,政府要通过有效运作城镇土地资产,促使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化,可以以地生财,努力实现收益最大化,从而优化和提升城镇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各种经济成份的资本都可以投入到有收益的准公共产品(如城市公交、供气、供水等)及部分可市场化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

二要建立和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新体制,有效筹集城镇化建设资金,解决城镇土地开发与经营中的资金瓶颈与障碍。可通过政府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吸纳多种投资主体的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

1.有步骤地改革小城镇现行财政、税收体制。理顺县镇两级财政关系,建立镇级财政,将镇级预算内、外收入统一纳入财政管理,聚集财政资金,规范收支行为,合理分配,从制度上保证小城镇建设有固定的资金来源,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2.建立小城镇建设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

3.金融部门要对小城镇重点企业、项目和有回收效应的公用事业重点项目在资金上安排专项贷款,创新金融衍生工具,比如为参与小城镇建设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将沉积在银行里的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

4.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打破公共设施建设上的各种垄断,放宽国外、民间资本准入条件和准入领域,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政府无力投资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实行有偿使用,积极引导农民、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把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培育成小城镇建设财源的主渠道,逐步建立起个人参与小城镇建设的引导机制、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5.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开发公司,按照规划统一开发,积累建设资金,滚动发展。小城镇开发公司的发展前景很广阔,比如,发展大工业、大项目的配套产业;适应农业向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方向发展的要求,为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创造适宜的软硬件环境,为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和农产品加工、贸易、运输等提供便利的条件;发展休闲旅游业;发展房地产业,等等。

6.要积极建立和发展形式多样的银企机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多渠道融资,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和金融服务中心,并组建专门以非公有制经济为对象的地方金融机构,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增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设和发展小城镇,无论在发展战略上还是城镇形态规划方面,都要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注重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融历史、文化、民族与时代特色于一体。

1.建设小城镇,要树立新的发展观,要建立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

城镇化的主要对象是农民。作为城市化的组成部分,小城镇建设的本质、主要任务、主要内容是改变农民的社会关系,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化农民为市民。小城镇发展要为企业、人口、劳力按市场机制流动和聚集创造条件,要确认劳动者、企业在就业和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小城镇在内的劳动力市场城乡开放,清理限制歧视农业人口流动就业、向小城镇迁移的规定,政府应切实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和公民的其他权益。

2.小城镇建设一定要有产业支撑

小城镇产业发展的优势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既有利于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又利于小城镇经济凭借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今后20年我国的农村劳动力还会是廉价的,巨大的人口负担将变成人力资源的优势,我国应将依托中小城镇发展劳动

密集产业提到发展战略上来。我们要既重视追赶信息技术革命,又注重劳动密集产业发展,抓住机遇,以中小城镇为基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相互为用,共同推进。

3.小城镇发展要重视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挖掘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文化内涵,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重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抓好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可以肯定,一个文化设施齐全、教育资源丰富、品味高雅的小城镇对人们是有极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的。

4.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小城镇大都有自己的特定区位环境和产业资源,这是小城镇发展的基础和依托,应该发挥小城镇接近自然和乡村的天然优势,形成城乡一体、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新型城乡结构形态。小城镇作为人们理想的生活居住地,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正确处理好人口适度增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工程,坚决淘汰和关闭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合理布局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文化区,设计开发具有时代气息和地方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创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城镇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①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互动研究作者:陈福庭,许凤群 2004年第11期

②论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作者:梅士建, 2000年第03期

③论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农村城镇化建设作者:王文烂,赖秀宝 2002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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