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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海运提单有什么特点

外贸海运提单有什么特点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外贸海运提单有什么特点

一、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

(一)倒签和预借提单。已装船提单应在货物全部已装上船后签发,签发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因为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视作装运日期。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便构成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托运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提单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规定,顺利结汇,但对收货人来说则构成合谋欺诈,可能使收货人蒙受重大损失。对此,各国法律和海运习惯都是不允许的。

(二)伪造提单。提单是信用证所要求的主要单据,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凭单付款,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伪造提单,以骗取货款,可能货物根本没有装船,或以次充好,蒙骗客户。

(三)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承运人欲对表面状况不良的装运货物签发不清洁提单,由于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托运人不能凭此结汇,因而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让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并保证赔偿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

而遭受的损失,以此来换取清洁提单,顺利结汇。

可见,出具保函是出于国际贸易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托运人和承运人都能得到一定的方便和好处,但实际上对承运人来讲却潜伏着很大的风险。一旦收货人持清洁提单向承运人索赔,承运人必须赔付收货人。但承运人持保函向托运人追偿时,是否能得到补偿,则取决于托运人的信誉和要补偿的理由是否与保函中所保事项完全一致。且承运人没有按照货物的实际情况签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海运单和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SeaWaybill),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它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揭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不须持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其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引自1978年9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ecommendation》)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 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也是物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 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通地背书流通转让:海运单是一种非流能性单据,海支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 3、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Shippedonboard)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Receivedforshipment)形式。海运单的正面积各栏目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单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 4、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提单提货和交货,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并不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 5、提单有全式和简式提单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 6、海运单和记名提单(StraightB/L),虽然都具名收货人,不作背书转让,但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记名提单属于提单的一种,是物权凭证,持记名提单,收货人可以在提货却不能凭海运单提货。 使用海运单的好处 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转移。 首先,海运单是一种安全凭证,它不具有转让流通性,可避免单据遗失和伪造提单所产生的后果。 其次,提货便捷、及时、节省费用,收货人提货无须出示海运单,这既解决了近途海运货到而提单未到的常见问题,又避免了延期提货所产生的滞期费、仓储费等。 再次,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扩大海运单的使用,可以为今后推行EDI电子提单提供实践的依据和可能。 海运单的使用 1、跨国公司的总分公司或相关的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 2、在赊销或双方买方付款作为转移货物所有以的前提条件,提单已失去其使用意义。 3、往来已久,充分信任,关系密切的伙伴贸易间的业务/ 4、无资金风险的家用的私人物品,商业价值的样品。 5、在短途海运的情况下,往往是货物先到而提单未到,宜采用海运单。 海运单的不足及解决办法 海运单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国际海事委员会制订并通过了《海运单统一规则》。

海运提单和航空货运单对比分析

海运提单和航空货运单对比分析 摘要: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涉及的运输方式很多。中国目前出口货物广泛采用的是海洋运输,因为它与其他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相比具有载运能力大运费低等明显的优点。近年来随粉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采用空运方式运输也日趋普遍,空运与海运相比其提单具有不同的属性,因此选择不同的运输方式将存在不同的风险势必产生不同的后果,这里我们就两对比两种提单。 关键词:海运提单航空货运单对比 一:海运提单与航空货运单的定义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航空货运单(Air Waybill或Air Consignment Note)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条件以及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航空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重量、尺寸、包装和包装件数的说明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除经过承运人和托运人当面查对并在航空货运单上注明经过查对或者书写关于货物的外表情况的说明外,航空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数量、体积和情况的说明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二:海运提单与航空货运单的作用 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凭海运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有时也标记运费,但它不能做为运费收据报销及保险单使用。航空货运单是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它不仅是货物收据、运费帐单、报关单据、运输契约证明、货权凭证,而目还是保险证书及承运人进行业务的依据。 航空货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接收货物的证明也是货物收据,在发货人将货物发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其中一份交给发货人(即发货人联),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的证明。同时也是报关单证和保险证明。 三:三大主要区别 1:运输合同的证明。 海运提单可以作为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当提单转让给善意的受让人或者收货人时,按照有些国家海商法的规定,收货人或者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按照提单条款办理,此时,海运提单就是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与海运提单不同,航空货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航空货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并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2:接货或装船的收据。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货物装船的收据。一般情况下,只有货物装船后才由承运人签发提单,但有时承运人在库场接管货物后,也可以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收货待运提单。而且,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从库场到库场的集装箱运输方式盛行,海运集装箱运输提单大多成为收货待装船提单。无论是装船后或者收货后签发的提单,都是承运人出具的接管货物的收据。航空货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接收货物的证明也是货物收据,在发货人将货物发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其中一份交给发货人,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的证明。航空运单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条款,其中一份交发货人,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的依据;第二份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最后一份随货同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时作为核收货物的依据 3: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本身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承运人要按提单的规定凭提单交货,在货物交付以前,货物是在承运人的保管或者占有之下的。只要不是记名提单,海运提单就可以自由转让。将航空货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上述功能相比,虽然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但航空货运单不是物权凭证,这是二者的根本区别。 四:两者不同法律属性造成的后果及案例与分析 海运提单与航空货运单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涉及的运输方式很多。中国目前出口货物广泛采用的是海洋运输,因为它与其他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相比具有载运能力大运费低等明显的优点。近年来随粉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采用空运方式运输也日趋普遍,空运与其它国际运输方式相比其提单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因此选择不同的运输方式将存在不同的风险势必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案例: 2002年9月初,某服装厂(以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doc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一、单选题 1.最主要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是(,约占国际货运总量的80%。 A.陆运 B.海运 C.空运 D.国际多式联运 2.联运提单的签发人对( A.运输的全程负责 B.第一程运输负责 C.最后一程负责 D.海运负责,其它运输方式不负责 3.根据重量和体积的关系,货物分为重货和( A.轻泡货 B.件杂货物 C.长大笨重货物 D.大宗货物 4. 重货的运费计算标准一般采用( A.按净重计算

B.按体积计算 C.按价值计算 D.按毛重计算 5.以下不适宜采用航空急件递送的物品是( A.急需药品 B.医疗器械 C.原木 D.文件 6.计算航空运费时,体积重量(KGS=货物体积(m3÷( A.0.006 B.0.06 C.0.005 D.0.05 7.国际海运的主流是( A.期租船运输 B.程租船运输 C.光船租船运输 D.集装箱班轮运输 8.海运航线根据船舶运营方式可分为(

A.远洋航线和不定期航线 B.沿海航线和近洋航线 C.近洋航线和远洋航线 D.定期航线和不定期航线 9.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中LCL/FCL的意思是( A.整箱交,整箱接 B.拼箱交,拆箱接 C.整箱交,拆箱接 D.拼箱交,整箱接 10.不适于开顶集装箱的货物是( A.各种散装的粉粒状货物 B.玻璃板 C.钢制品 D.机械设备 11.Terminal Handling Charge指的是( A.拼箱服务费 B.集装箱码头操作费 C.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费 D.内陆运输费

12.FCB包箱费率是指( A.不分货物种类、也不计货量,只规定统一的每个集装箱收取的费率 B.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 C.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物类别以及计算标准制定的包箱费率 D.针对部分特殊货物进行分类,制定的包箱费率 13.航空货物运输中开展最为普遍的运输方式是( A.班机运输 B.集中托运 C.航空急件递送 D.包机运输 14.下列哪种提单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最为广泛( A.“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记名提单 D.全式提单 15.集装箱货物交接地点中最能发挥集装箱运输优越性的是( A. CY/CFS to CY/CFS B. CY/CFS to Door C. Door to Door

Seaway Bill与提单

Seaway Bill是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它不是物权凭证,故而不可转让.收货人不凭此提货而是凭到货通知提货,因此海运单收货人应填写实际的收货人的名称地址.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一种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它可以背书转让,是一种重要的单据. 我觉得海运提单用的多一些,不过近年来在欧洲北美及某些远东\中东地区贸易界也越来越倾向于使用不可转让海运单,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方便买方即使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 1、海运提单(Ocean B/L),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是承运人或 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运输契约或其证明。而海运单(Sea Waybill),它的形式与作用同海运提单相似,其主要特点在于收货人已明确指定。收货人并不需要提交正本单据,而仅需证明自己是海运单载明的收货人即可提取货物。操作过程中和提单电放差不多的。 2、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而海运提单是。 3、由于海运单实质上是不可以转让的,它的应用范围比较窄,主要用于跨国公司成员之间的货物运输。什么是海运单(Sea Waybill): 海运单(SeaWaybill),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它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揭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不须持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其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引自1978年9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ecommendation》) 使用海运单的好处 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转移。 首先,海运单是一种安全凭证,它不具有转让流通性,可避免单据遗失和伪造提单所产生的后果。 其次,提货便捷、及时、节省费用,收货人提货无须出示海运单,这既解决了近途海运货到而提单未到的常见问题,又避免了延期提货所产生的滞期费、仓储费等。 再次,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扩大海运单的使用,可以为今后推行EDI电子提单提供实践的依据和可能。 海运单的使用 1、跨国公司的总分公司或相关的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 2、在赊销或双方买方付款作为转移货物所有以的前提条件,提单已失去其使用意义。 3、往来已久,充分信任,关系密切的伙伴贸易间的业务/ 4、无资金风险的家用的私人物品,商业价值的样品。 5、在短途海运的情况下,往往是货物先到而提单未到,宜采用海运单。 海运单的不足及解决办法 海运单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国际海事委员会制订并通过了《海运单统一规则》。 海运单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进口方作为收货人,但他不是运输契约的订约人,与承运人无契约关系,如果出口方发货收款后,向承运人书面提出变更收货人,则原收货人无诉讼权。 《海运单统一规则》第三条规定:"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不仅代表自己,同时也代表收货人,并且向承运人保证他有此权限",同时,第六条规定:"托运人具有将支配权转让收货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 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也是物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 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通地背书流通转让:海运单是一种非流通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 3、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Shipped on board)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Received for shipment)形式。海运单的正面及各栏目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 4、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提单提货和交货,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并不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 5、提单有全式和简式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 6、海运单和记名提单(Straight B/L),虽然都具名收货人,不作背书转让,但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记名提单属于提单的一种,是物权凭证,持记名提单,收货人可以提货却不能凭海运单提货。 使用海运单的好处 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转移。 首先,海运单是一种安全凭证,它不具有转让流通性,可避免单据遗失和伪造提单所产生的后果。 其次,提货便捷、及时、节省费用,收货人提货无须出示海运单,这既解决了近途海运货到而提单未到的常见问题,又避免了延期提货所产生的滞期费、仓储费等。 再次,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扩大海运单的使用,可以为今后推行EDI电子提单提供实践的依据和可能。 海运单的使用 1、跨国公司的总分公司或相关的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 2、在赊销或双方买方付款作为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前提条件,提单已失去其使用意义。 3、往来已久,充分信任,关系密切的伙伴贸易间的业务。 4、无资金风险的家用的私人物品,商业价值的样品。 5、在短途海运的情况下,往往是货物先到而提单未到,宜采用海运单。 海运单的不足及解决办法 海运单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国际海事委员会制订并通过了《海运单统一规则》。 海运单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进口方作为收货人,但他不是运输契约的订约人,与承运人无契约关系,如果出口方发货收款后,向承运人书面提出变更收货人,则原收货人无诉讼权。 《海运单统一规则》第三条规定:“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不仅代表自己,同时也代表收货人,并且向承运人保证他有此权限”,同时,第六条规定:“托运人具有将支配权转让收货人的选择权,但应在承运人收取货物之前行使,这一选择权的行使,应在海运单或类似的文件上注明。”这项规定既明确了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也具有法律契约关系,也终止了托运人在原收货人提货前变更收货人的权利。 2、对出口托运人来说,海运单据项下的货物往往是货到而单未到,进口方已先行提货,如果进口收货人借故拒付、拖付货款、出口方就会有货、款两失的危险。为避免此类情况,可以考虑以银行作为收货人,使货权掌握在银行手中,直到进口方付清货款。 海运单将会作为海运提单的替代单据,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了解海运单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 倒签提单卖方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在我们大量的进出口贸易的实践中,倒签提单现象对我们每个外销员来说似乎并不陌生,特别是在近洋贸易运输实践中,正确把握好签单日期,是保证结汇安全十分重要的一环。衷心希望大家从其所造成的严重的法律后果上给予充分的认识。 案例: 1999年3月20日,某外国公司(卖方)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买方)签订一项货物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为6月10日,付款方式原为信用证,之后卖方擅自变更为托收形式付款。买方于6月8日收到装船电报通知,注明货物已于6月7日载往中国大连港,并注明合约号和信用证号。6月14日买方接到提货通知和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6月11日。为此,买方以外方违约为由拒绝提货并绝付款,同时提出合同作废。外方(卖方)不服,双方协调无效,外方依据仲裁条款提起仲裁。那么,中方以卖方违约为由提出的要求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中方以上述理由提出的要求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应以什么事实为由才能使其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SEA WAY BILL 和 电放提单的区别

SEA WAY BILL 和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 摘要:随着海运业和EDI贸易方式的飞速发展,提单的流程遇到了严峻挑战,尤其是近洋运输,货等单的问题给买方及港口都造成了不便,负担甚至损失.在此情况下,海运单和电放提单被广泛使用.海运单和电放提单虽极具相同点,但也有所差异.本文通过对二者的分析比较,得出结论:中国应放弃电放提单的使用,转而推广使用海运单. 关键词:提单电放提单海运单 一,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根源是提单危机.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提单自1500年问世以来,一直是国际海运中的重要媒凭,在运输单据中具有显赫地位.但近些年来,其优势却频频遭到冲击,危机重重. 首先是由于海运业飞速发展而带来的危机.近些年尤其是80年代以来,随着海运业的发展,集装箱运输广泛使用,高速船舶大量涌现,中途港大量减少,装卸设备不断改进,海运时间大大缩短.这对提单流程提出了挑战:在提单流程中,收货人必须凭提单正本提货,而正本提单往往被卖方所控制,当货到而提单未到收货地,或收货人未对汇票承兑,付款而得不到提单正本时,就会出现货等单的问题,由此而引起延迟卸货或码头拥挤现象,尤其是近洋运输.如从中国青岛港到韩国仁川一般航程为14小时,如采用提单,正本提单到达买方一般需一个星期左右,这样货物就要滞港至少5—6天,既给港口带来了压力,也给买方带来不便或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如担保提货的资金占用和仓储费等.在此情况下,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便应运而生. 其次是EDI贸易方式给提单带来的危机.在"有纸贸易"中,提单有三种法律性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EDI被运用于国际贸易以后,租船订舱由电子计算机自动进行.提单即表现为储存于电子计算机内的电子数据,这就是电子提单.电子提单的使用对提单的物权作用提出挑战.提单的物权作用目前要从电子信息传输中体现出来尚有困难.因为,首先买方不能把电讯传递的提单拿去提货,承运人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其次,货物在途时买方很难凭电讯传递的提单转让给新的买主.因此,有人提出在新的贸易方式下,提单的物权作用是否还有必要保留的问题,如不保留这一作用,那么提单就可以被其他的海运单据(如海运单,电放提单)所替代.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就主张在出进口商的交易中,如果能够确定进口商不拟出售在途货物,而且目的港能够确定,尤其是近洋运输,鼓励不使用海运提单,而鼓励使用海运单.开证时要求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以扩大海运单的使用面.然后通过EDI将海运单发展成为电子提单.现在世界上大型运输公司正在研究改进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亦即改进今后的电子提单,促使银行对货物能有控制权,让银行乐于接受. 鉴于以上原因,海运单与电放提单迅速发展.海运单于1977年开始被北大西洋之间部分运输采用,8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目前已有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典,前苏联等国采用了海运单.日本也在跨国

海运提单及如何填制

海运提单主要项目填制说明如下: 1、托运人(Shipper)。即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委托运输的货主,即发

货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 一般以受益人为托运人; 托收方式以托收的委托人 为托运人。另外,根据《UCP500》第31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 接受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2、收货人(Con sig nee )。收货人要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来填写。一般的 填法有下列几种: (1) 记名式:在收货人一栏直接填写上指定的公司或企业名称。该种提单 不能背书转让,必须由收货人栏内指定的人提货或收货人转让。 (2) 不记名式:即在收货人栏留空不填,或填“ To Bearer ”(交来人/持票 人)。这种方式承运人交货凭提单的持有人,只要持有提单就能提货。 (3) 指示式:指示式的收货人又分为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 不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 To Bearer ”,又称空白抬头。该种提单, 发货人必须在提单背面背书, 才能转让。 背书又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 (空 白背书)两种。前者是指在提单背面填上“ Deliver to xxx” “Endorsed to XXX”,然后由发货人签章;后者是发货人在背面不做任何说明只签章即 可。记名背书后, 其货权归该记名人所有, 而且该记名人不可以再背书转让给另 外的人。不记名背书,货权即归提单的持有人。 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 To Order of Shipper ”,此时,发货人 必须在寄单前在提单后背书;另外还有凭开证申请人指示即 L/C 中规定“ To Order of Applicant ”,在收货人栏就填““To Order of XXX Co ”; 凭开证行指示,即L/C 中规定“ 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则填“To Order of XXX Bank ”。 在实际业务中, L/C 项下提单多使用指示式。托收方式,也普遍使用不记名 指示式。若作成代收行指示式,事先要征得代收行同意。因为根据URC522中第 10条a 款规定:除非先征得银行同意,贷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亦不应以银行 或银行的提定人为收货人。 如未经银行事先同意, 贷物直接运交银行, 或以银行 的指定人为收货人, 然后由银行付款或承兑后将货物交给付款人时, 该银行并无 义务提取货物,货物的风险和责任由发货人承担。 3. 被通知人(N otify Party )。原则上该栏一定要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被 通知人即收货人的代理人或提货人, 货到目的港后承运人凭该栏提供的内容通知 其办理提货, 因此,提单的被通知人一定要有详细的名称和地址, 供承运人或目 的港及时通知其提货。 若 L/C 中未规定明确地址, 为保持单证一致, 可在正本提 单中不列明, 但要在副本提单上写明被通知人的详细地址。 托收方式下的被通知 人一般填托收的付款人。 4. 船名(Ocean Vesse )即由承运人配载的装货的船名, Voy.No.)。 5. 装运港( Port of Loading )。填实际装运货物的港名 L/C 的规定和要求。如果L/C 规定为“中国港口” (Chinese Por )此时不能照抄, 而要按装运的我国某一港口实际名称填。 6、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原则上,L/C 项下提单卸货港一定 要按L/C 规定办理。但若L/C 规定两个以上港口者,或笼统写“XX 主要港口” 如“ European Main Ports ”(“欧洲主要港口”)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或填明 具体卸货港名称。 如果 L/C 规定卸货港名后有 “In Tiansit to XX” 只能在提单上托运人声 明栏或唛头下方空白处加列。 尤其我国只负责到卸货港而不负责转运者, 不能在 卸货港后加填,以说明卖方只负责到卸货港,以后再转运到何地由买方负责。 班轮运输多加注航次 L/C 项下一定要符合

海运单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SEA W AY BILL)与空运单(AIR W AY BILL)一样,与海运提单相比少了“物权凭证”这一重要特征。收货人凭身份证明就可以提货。如果收货人提货后拒付货款,可能面临钱、货两空的不利情况。 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谁合法持有谁就拥有货物的所有权。买方必须在银行赎单或承兑以后才能拿到提单,这样在货款上就有了保证。如果提单不清洁而买方不赎单,卖方仍旧握有提单,仍旧保有货物的所有权,起码不会出现钱、货两空。 故建议,除非发货前收妥货款,或对收货人的信用有十足把握,最好还是使用海运提单。 再回答: 海运提单具有三大特点: 1、收货收据 2、物权凭证 3、运输合同证明 海运单具有两大特点: 1、收货收据 2、运输合同证明 两相比较,你会发现海运单少了“物权凭证”这一特性。正是这一少,海运单的身份大大降低。我们先看看海运提单与货物、货款的关系: 出口人出口后开具汇票,随附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交银行议付(信用证下),或委托银行托收(D/P、D/A)。进口地银行收到单据后,通知进口人赎单或承兑,始放提单,货物的所有权自此才转给进口方。除非银行倒闭,或除非是先发货后汇款方式,货或款总有一样是出口方掌握的。 前面说到,海运单与空运单完全一样。我还没有使用过海运单,就以空运单来说吧。出口人在运单的“收货人”栏中填写收货人的名字和地址,而不能象提单那那样做空白抬头,当然也不背书。收货人只需要证明身份,承运人就可以把货交给他,就像邮包一样交递。可以想见,出口人收钱与否完全取决于进口人诚信与否。我掌握的原则是,先收钱的、金额小的、对其有债务的、本公司分支机构的,可以这么做,否则最好还是做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第四章练习题

第四章复习要点 1.提单的作用 2.提单的种类 记名提单、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预借提单、倒签提单、顺签提单;转换提单、交接提单; 3.提单条款 确认条款、不知条款、承诺条款、签署条款 4.海运单 4.提单的缮制 在填写件数时应注意将箱内货物的总件数写清 “货物”(GOODS)是指自货方收到的全部货物或其任何部分,并包括非由承运人或其代表提供的任何集装箱。 “件”是指由货方或其代表装载并铅封的每一集装箱,而不是在集装箱中所装的货物件数,如果此项件数未在本提单正面列明,或者是用“据称内装”或类似词句列明。 即除非提单上已显示了货物件数,否则由货方装箱的一个集装箱将作为一件计算 “集装箱”(CONTAINER)包括任何集装箱,如开顶集装箱、拖车、可运油罐、框架箱、平板箱、货盘,以及为运输货物而使用的任何其他设备或设施。 5.提单的签发 1)有权签发提单的人:承运人、船长、承运人的代理人 2)提单应签发给托运人。当贸易合同以CIF价成交时应签发给卖方;以FOB价成交时应签发给卖方,但应满足三个前提条件:1.卖方向承运人实际交货;2.卖方的名字反映在提单的托运人栏中;3.卖方指示承运人将提单签发给卖方。 3)提单的签发日期: 装船日期: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 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日期

货物仅通过海运方式完成运输:提单签发日期与装船日期为同一天或晚于装船日期 货物通过多式联运方式完成运输:提单的签发日期应为在内陆点承运人接管货物的日期6.提单的缴还和注销:记名提单有时无须缴还与注销,但根据我国法律,即使是记名提单也要交换和注销 7.提单法 1)海牙规则中对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 (1)提供适航的船舶 《海牙规则》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克尽职责:(a) 使船舶适航;(b) 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c) 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而安全地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妥善的保管货物 《海牙规则》第5条第2款规定:承运人应妥善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与卸载货物。 2)海牙规则中对于承运人免责的规定: 对于开航后的不适航引起的货物的灭失和损坏不承担责任;但承运人应举证说明开行前和开航当时船舶适航; 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过失所引起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3)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船舶吊杆装卸货物—“钩到钩”;岸上吊杆或起重机装卸—“舷至舷”

班轮提单与海运单

班轮提单与海运单 第三节提单记载的内容 【提示:本节内容大纲要求是"熟悉",从历年考试真题考试来看涉及题目不多,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在货代英语的缮制单证操作中比较容易考到,所以也应该好好掌握,如何来缮制海运提单】 一、提单正面记载的内容 根据中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提单内容,包括下列事项: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3)船舶的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 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实践中的提单记载内容详解: 1.船名(name of vessel) 若是已装船提单,须注明船名,若是收货待运提单,待货物实际装船完毕后记载船名。 2. 承运人名称(name of the carrier) 因承运人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记载其名称,以便收货人明白谁是合同中的承运人。 3.托运人名称(name of the shipper) 托运人属于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记载其名称也是非常必要的。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如果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提单必须由托运人背书后方可转让。 4.收货人名称(name of the consignee) 收货人自取得提单之时起,便成了提单的关系人,有关收货人名称的记载方法因不同需要而有所不同,如记名提单直接载明收货人名称;指示提单只载明指示人名称,也可只记"指示"字样,即由托运人指示。 5.通知人名称(name of the notified party) 在记名提单上就没有必要再填上通知人名称。在指示提单上,通知人栏中托运人会写明通知人的名称、地址和公司名称,通知人一般为预定的收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 6.装货港、卸货港和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port of discharge, port of transshipment)

海运提单的功能与作用的简单论述

海运提单的功能与作用 一、提单简介 1、提单的概念 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尤其是件杂货班轮运输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证。根据《海商法》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2、提单的内容 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提单的内容由正面事实记载和提单背面条款两部分组成。 (1)正面内容 根据1993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 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船舶名称;托运人的名称;收货人的名称;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卸货港;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运费的支付;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我国《海商法》第73条还同时规定,“提单缺少本款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不影响提单的性质。提单正面记载的事项,在法律上具有初步证据。 (2)背面内容 提单背面印定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是双方当事人处理争议时的主要法律依据。 在全式正本提单的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其中主要有: 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LITY);包装和标志(PACKAGES AND MARK S);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OTHER CHARGES);自由转船条款(TRANS HIPMENT CLAUSE);错误申报(INACCURACY IN 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SHIPPER);承运人责任限额(LIMIT OF LIABILITY);共同海损(GENERAL AV ERAGE-G.A.);美国条款(AMERICAN CLAUSE);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ON DEC K CARGO,LIVE ANIMALS AND PLANTS)。 3、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可以分类: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根据报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第四章班轮提单习题

练习题-第四章班轮提单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该批货物于2004年3月15日开始装运,5天后装船完毕,应托运人的要求,船公司以2004年4月4日作为提单的日期签发提单,则该提单成为( )。 A.顺签提单 B.倒签提单 C.过期提单 D.预期提单 2、经过背书才能转让的提单是( )。 A.指示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记名提单 D.清洁提单 3、海运提单日期应理解为( )。 A.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 B.货物装船过程中任何一天 C.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 D.签发运输合同的日期 4、根据《UCP500》的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交单期,则银行有权拒受迟于提单签发日后( )天提交的单据。 A.15 B.16 C.5 D.21 5、海运单是( )。 A.货物收据和海运合同的证明 B.有价证券 C.物权凭证 D.流通证券 6、提单收货人栏记载:“TO ORDER”,这表明( )。 A.该提单是记名提单 B.该提单是空白抬头提单 C.该提单收货人是“TO ORDER” D.A和C 7、依据我国海商法,集装箱运输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 )。 A.装运港接受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 B.装上船至卸下船 C.船舷到船舷

D.仓库到仓库 8、使用海运单的风险是( )。 A.承运人易遭受无单放货的指责或索赔 B.收货人没有正本海运单而提货困难 C.托运人可能在将货装船出运后难以收回货款,造成钱货两空 D.以上3项都是 9、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后未能及时到银行议付,该提单将成为( )。 A.顺签提单 B.倒签提单 C.过期提单 D.预借提单 10、某出口公司一批货物于2004年8月3日装运,并于同日船舶开航。经 出口公司要求,船公司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日期为2004年7月28日。则该提 单为( )。 A.倒签提单 B.顺签提单 C.过期提单 D.预期提单 11、在班轮运输中,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对于货物的责任起讫为( )。 A.自卖方仓库至买方仓库 B.自装运港至目的港 C.自装运港起至吊目的港脱钩 D.自接收货物至交付货物 12、海运提单收货人栏记载:“TO ORDER”,这表明该提单是( )。 A.不可转让 B.经背书后,可经转让 C.不经背书即可转让 D.可以由持有人提货 1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规定了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最高的是( )。 A.中国《海商法》 B.《维期比议定书》 C.《汉堡规则》 D.《海牙规则》 14、根据《海牙规则》对承运人的货物运输责任期间的规定,“钩到

海运提单与航空运单的区别

海运提单与航空运单的区别简介 提单(Bill of Lading B/L):一般提单都是在海运上应用的。 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 运单(Way bill):在海运、空运、陆运和铁路运输中都得到广泛的应用。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还可作为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但航空运单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在航空运单的收货人栏内,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的全称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提单本身是物权凭证(也就是说,提单代表货物),可以转让,可以背书。而海运单不是,海运单仅仅代表了货主和承运人之间存在一个运输合同,承运人需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运输服务,当然,由于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因此也不能转让。同时,由于物权凭证这一属性,提单可以不记名,持有提单的人就被视为货物的合法拥有者。而运单是必须是记名的,持有运单的人也不能被视为货物的所有者,货物的合法拥有者必须是运单上记名的人。 航空运单的性质、作用 航空运单(Airway bill)与海运提单有很大不同,却与国际铁路运单相似。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一)航空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与海运提单不同,航空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航空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并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二)航空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接收货物的证明航空运单也是货物收据,在发货人将货物发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其中一份交给发货人(即发货人联),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的证明。 (三)航空运单是承运人据以核收运费的帐单航空运单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应支付给承运人的费用和应支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明费用的种类。 (四)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 出口时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机场进行进口报关时,航空运单也通常是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证。 (五)航空运单同时可作为保险证书 如果承运人承办保险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则航空运单也可用来作为保险证书。 (六)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航空运单随货同行,证明了货物的身份。运单上载有有关该票货物发送、转运、交付的事项,承运人会据此对货物的运输做出相应安排。

关于海运提单与海运单的区别及其贸易作用

浅析海运单与海运提单的区别及其在贸易中的应用 摘要:海洋约占地球总面积的71%,国际贸易中2/3以上的货物要通过海上运输(Ocean transport)。因此,海运是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海运单作为一种新的运输机制,具有提货简便快捷的特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它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近洋贸易中提单晚于货物到港的问题,但由于海运单出现的时间与提单相比十分短暂,在实际业务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贸易实物界人士要充分了解海运单和海运提单的优点和问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有选择地运用。 关键词:海运单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运用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 (一)倒签和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托运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提单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规定,顺利结汇,但对收货人来说则构成合谋欺诈,可能使收货人蒙受重大损失。对此,各国法律和海运习惯都是不允许的。 (二)伪造提单。提单是信用证所要求的主要单据,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凭单付款,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伪造提单,以骗取货款,可能货物根本没有装船,或以次充好,蒙骗客户。 (三)无提单放货。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货物运到目的港后,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有人。然而在实际业务中,有时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在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中屡见不鲜。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有可能被冒领,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也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因此无提单交货风险是很大的,船务代理凭保函放货,而不是凭提单放货,这是一种揽险自危的行为。 提单的使用潜在较大的风险,外贸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掌握,谨慎处理,将风险防患于未然。 海运单(Sea Waybill)是证明国际海运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据。由于海运单不可流通的特点,因此它不能等同于提单的职能,与提单相比,海运单有如下不同的特点。 1.提单具有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物权凭证的三项功能,而海运单只具有提单的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 2.提单是物权凭证,可以作成指示性抬头,通过背书进行转让,具有流通性,而且只有持有人才能提取货物。而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作指示性抬头,不能流通转让。因此,海运单上的收货人栏(Consignee)内必须详细标明具体收货人的名称、住址和其他能够辩明收货人身份的事项。提货时不需要出示海运单,但需出示提货单上标明的收货人身份证明。 3.提单有全式和简式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即它的背面不列详细条款。海运单的正面及各栏目格式与海运提单基本相同,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shipped on board)”形式或“收妥备运(received for shipment)”形式。海运单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 4.在提单的分类中,有“记名提单”,记名提单同样不能背书转让,这与海运单相同。但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记名提单是物权凭证,而海运单不具备这一性质。在提货时,收货人

第四章 班轮提单

第四章班轮提单

第四章班轮提单 一、重点提示 (一)提单概述 (1)提单的定义: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2)提单的作用:①货运合同的证明;②货物收据;③物权凭证。 (二)提单的种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①已装船提单;②收货待运提单。 待运提单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也不注明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但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船名和装船日期,待运提单就成为已装船提单。 (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①记名提单; ②不记名提单;③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的收货人提取货物,不得转让,银行一般不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单证。不记名提单在提单“收货人”一栏不填写任

何内容,谁持有,谁有权提货。指示提单分为托运人指示(TO ORDER)和记名指示两种,指示提单须经背书才能转让。 (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①清洁提单;②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是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对不清洁提单,银行将拒绝接受,因此,当出现有可能签发不清洁提单的情况时,托运人会出局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 承运人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风险有:①发生索赔时,承运人要赔偿收货人的损失,然后承运人根据保函向托运人追偿赔款;②如果保函具有欺骗性质,则保函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也属无效,承运人将独自承担责任,不能向托运人追偿赔款;③承运人接受了具有欺骗性质的保函后,不但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还会丧失责任限制的权利;④承运人投保,如果货损早在承运人接受货物以前就已经发生,“保赔协会”不负责赔偿;⑤如果承运人是在善意的情况下接受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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