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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财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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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财产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顾客财产管理办法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顾客财产的管理,确保顾客财产得到保护、正确使用和有效控制,

防止客户财产出现丢失、损坏或其他不适应情形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顾客财产,即所有权属于顾客的,并按协议规定组织使用的财产。

包括由顾客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图纸、说明、设计资料等)、样品、工装、设备及生产用的配件、辅料、计量器具等相关物品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市场营销部负责顾客财产的接收、登记和传递。

3.2 品质部负责顾客财产的验证和清点。

3.3各使用部门负责顾客财产的正确使用、维护和暂存。

3.4市场营销部负责顾客财产的收回和返还。

3.5采供部库房负责顾客提供样品、工装、设备、配件、辅料等的保存和管理。

3.6综合部负责永久留存顾客提供技术资料的保管和归档。

4 程序

4.1顾客财产的接收、流转、保存和返还

4.1.1市场营销部负责对顾客财产进行接收,会同品质部对其进行验证和清

点,并建立

“顾客财产登记台帐”;

4.1.2顾客财产需要转交给公司其他部门使用的,市场营销部应在“顾客财产登记台帐”中做好转交记录,并由接受人签字,方可交与其他部门人员使用和临时保管;

4.1.3各使用部门对接收到的顾客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做好保护和维护,不得损坏和丢失;

4.1.4 使用部门在顾客财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回市场营销部,注明归还日期和状态。

4.1.5 顾客要求返还的财产,由市场营销部人员返还顾客后并注明;

4.1.6不需要返还的永久留存的顾客提供的样品、工装、设备、配件、辅料等

交由采供

部库房保管;不需要返还的永久留存的顾客提供的技术资料交由综合部保管和归档。

4.2 异常顾客财产的处理

顾客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告知市场营销部,由市场

营销部人员与顾客沟通,确认处理方式。

4.3 顾客财产使用的注意事项

4.3.1 顾客财产必须按顾客指定的用途使用,未经顾客允许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或处理

4.3.2 顾客的知识产权如图样、标准、样件、规范等必须严格保密,未经顾客

同意,不

得进行扩散。

5 相关记录

《顾客财产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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