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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

《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
《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

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文件

学院教〔2016〕1号

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标准》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学院《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

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

2016年7月21日

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综合办公室2016年7月21日印发

附件:

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标准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提高教研水平,带动学院教学全面改革,推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专业带头人标准

第一章基本条件

第一条忠诚党的职教事业,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风端正,具备教师资格。

第二条治学严谨,具有一定的协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条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师、讲师、工程师水平(能力),从事本专业教学三年以上。

第四条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讲授过本专业两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实习课,教学效果优良,学生满意度高。

第五条生产实践强,能够较好从事和组织学生的实践教学,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六条组建专业教学团队,能够带领本专业教师做好专业建设及教研、教改工作。

第七条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及时掌握专业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文件编写能力。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牵头制定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依据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确定核心课程和核心能力,主持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带领专业团队贯彻执行。

第九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努力创建精品课程。认真解读和深刻理解精品课程的内涵与标准,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与建设。

第十条组织教材建设。按照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汲取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组织校本教材编写,并努力使之成为市级、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

第十一条做好省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以实训基地建设带动专业建设和发展。

第十二条开展产学研合作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1、加强与行业、企业以及相关教科研所的联系,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利用本专业教学团队的技术力量开展科技服务;

2、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着力培养专业教学团队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3、积极探索本专业的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实践性课题的研究;

4、积极推进专业产业建设,为专业产业队伍提供技术保障。

第十三条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帮助其提高教学和教科研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使之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

第十四条负责本专业师资团队的规划和建设,发现并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努力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

第十五条在教师中开展教学方法、专业建设等培训,开设专业学术讲座,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

第三章工作成效

第十六条牵头制定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年内主持完成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并实施。

第十七条主持一门校级及以上专业核心精品课程建设。

第十八条主持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专业教研课题。

第十九条每年在人社系统、教育系统、公司系统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一篇及以上。

第二十条参编、参审一部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或主编校级及以上教材并被采用。

第二十一条获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在全校教师中至少开展一次针对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养青年专业骨干教师1—2名。

第二十四条带领教学团队进行教学质量提高研究,协助系主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骨干教师标准

第一章基本条件

第一条忠诚党的职教事业,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风端正,具备教师资格。

第二条服从学院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课程的成绩学期考核评价为优良。

第三条具有技师、讲师、工程师水平(能力),从事本专业教学二年以上。

第四条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具有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具有创新精神。

第五条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了解本专业面向工作岗位(群)的职业素质要求,有较强的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

第六条在制定教学计划、进行教材分析、承担教研课题等具体工作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第七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勤勉好学,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课程标准、教材及教育理论,教学有方,具备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协助专业带头人做好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认真分析职业岗位所需知识、能力、素质要求,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并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

第九条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按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协助专业带头人完成课程大纲、教学课件制作等工作。

第十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建设要求,主编或参编一门专业核心教材,并在教学中应用。

第十一条加强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第十二条协助专业带头人开展产学研合作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积极参与省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主动承担专业产业建设与发展工作。

1、积极主动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利用自身专业技能为企业开展科技服务;

2、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3、在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在专业带头人的带动下与教学团队一同为企业进行研究服务;

4、主动承担专业产业队伍的技术攻关工作。

第十四条培养和指导新入职教师。负责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使之尽快成为一名合格教师。

第十五条对学生进行专业讲座,积极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教学义务与责任。

第十六条注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比武活动,并取得名次。

第三章工作成效

第十七条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协助专业带

头人及时完成专业教学标准、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制定,并按标准进行实施。

第十八条主持或协助专业带头人完成专业核心精品课程建设中的课程大纲、教学课件制作等项目。

第十九条主动参与教学团队的教研课题,并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形成一定成果。

第二十条每年在人社系统、教育系统、公司系统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一篇。

第二十一条参编、参审一部校级及以上教材。

第二十二条获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第二十三条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实施教学,并在学生中至少开展一次公开课或示范课,展示教研成果。

第二十四条在教学团队中起到骨干作用,不断提高教学、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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