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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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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基本规定 (3)

第二章主要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第九条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3)

第十条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第十一条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十二条砼工安全操作规程(含砼搅拌司机) (13)

第十三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十四条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7)

第十五条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十六条动力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十七条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十八条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3)

第十九条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第二十条张拉压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二十一条土石方机械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二十二条中小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

第三章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8)

第二十三条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28)

第二十四条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31)

第二十五条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33)

第二十六条起重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34)

第二十七条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36)

第二十八条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7)

第二十九条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8)

第三十条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9)

第三十一条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41)

第三十二条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41)

第三十三条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42)

第三十四条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45)

第三十五条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 (45)

第三十六条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46)

第三十七条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48)

第三十八条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50)

第三十九条电力电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52)

第四十条混凝土泵安全操作规程 (53)

第四十一条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规程 (55)

第四十二条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 (56)

第四十三条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57)

第四十四条泥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58)

第四十五条泥浆泵安全操作规程 (58)

第四十六条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59)

第四十七条高压油泵安全操作规程 (60)

第四十八条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 (61)

第四十九条液压滑升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2)

第五十条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63)

第五十一条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64)

第五十二条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64)

第五十三条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65)

第五十四条卷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66)

第五十五条剪冲机安全操作规程 (67)

第五十六条电动空气锤安全操作规程 (68)

第五十七条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69)

第五十八条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70)

第五十九条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71)

第六十条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3)

第六十一条震动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76)

第六十二条大型回转式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77)

第六十三条冲击式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80)

第六十四条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82)

第六十五条木工平面刨(手压刨)安全操作规程 (83)

第六十六条木工压刨床(单面和多面)安全操作规程 (84)

第六十七条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85)

第六十八条金属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86)

第六十九条摩擦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87)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原则,保障人身、设备及工程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工种、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等部分,根据公司性质及工程施工特点,本规程分为《主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两部分,未及部分按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三条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和所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遵章守纪,服从指挥,规范作业;

第四条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检测,获得检验检测合格证后再投入使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和附件的齐全、灵敏、可靠;

第七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后勤人员,都应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有关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明确各自责任,统一指挥生产安全工作。

第二章主要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熟识和掌握装吊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

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救生衣等。

3.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是否完好,方可使用。

4.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5.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7.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起重作业

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4.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8.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1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14.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15.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16.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

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三、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四、工地搬运作业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五、起重工具

1.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2.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物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3.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4.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5.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6.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7.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8.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使用时须严格执行《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10.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装吊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但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11.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12.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近,排列整齐,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13.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14.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裂纹或变形时,应当更换。

15.滑车、吊钩固定的位置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拴挂好后应封钩。

16.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

不得有扭转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标记,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扭转,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17.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cm,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18.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19.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兼顾,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并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20.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21.不得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22.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木纹扭曲等不得使用。一般情况下圆木大小的直径以20~25cm为宜。

23.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靠;扒杆下部系以绊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应每隔30~40cm钉以木条或绊脚绳,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24.扒杆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吊,确认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的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25.人字扒杆顶端,应拴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60°角,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正扒杆的前倾角度。

26.钢丝绳、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27.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和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确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公斤)

28.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应符合规定要求,起吊重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29.钢丝绳在编结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cm,用绳卡连接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30.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第十条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遵守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室外作业必须遵守有关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固处。船边及水上作业时要穿救生衣。

三、立模前,应检查脚手架、脚手平台、栏杆、梯子等是否完善,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立模时,吊具应栓挂妥当、牢靠。在模板上栓有溜绳,以防模板摆动过大,撞物伤人。

五、模板吊起对位时,应由信号员指挥,每竖立一块模板就位后,应支撑牢靠,方可摘钩,以防模板倒倾压伤人。

六、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七、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八、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九、整节模板合拢后,应先打好内撑,装好外模顶端两道箍筋,以便保持模板的整体性,否则中途不得停止作业。

十、使用电钻钻孔或穿拉杆螺栓时,应通知对方避开钻头和螺栓孔

的位置,以防钻头和螺栓杆撞伤人。

十一、模板拆除前,应先将被拆模板的吊具栓固牢靠。拆模者应栓挂安全带,站立的位置应安全可靠。

十二、拆除模板时,应用撬棍把模板拆松,离开砼面,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撬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下放模板时,缓慢下落,严禁抛掷,下方作业人员应离开上方模板拆除处一定的距离,以防物体坠落伤人。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钉尖外露的应拨除或打弯锤平。

十三、搭设临时房屋(值班房、操作室)时,如无脚手板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或采取其它防范措施,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使用的梯子应稳妥牢固。

第十一条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二、应根据不同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三、检查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是否完好,作业场所的环境是否整洁,对焊机四周的防火设备是否完善,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夜间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照明等,双层作业中,检查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确认均符合要求,完好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多人抬运长钢筋时,负荷应均匀,起落、转、停和走行要一致,以防扭腰砸脚。上下传递钢筋,不得站在同一垂直线上。

五、用吊机吊送钢筋时,选用的吊具应符合吊重量的安全规定,栓挂吊具捆绑钢筋应牢靠,位置应正确,并有信号员指挥,必要时还要栓溜绳。吊送钢筋时,基坑或模板内的人员应散开或离开,以免钢筋滑落或摆动伤人。

六、吊送钢筋时,扒杆摆动的范围内严禁站人,以防钢筋滑落伤人。

七、绑扎墩(台)钢筋时,应先检查脚手架或平台栏杆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牢靠。如有缺陷应处理好后方可作业,在钢筋密集处作业时,

钢筋绑扎与电焊尽量不要同时作业,确需同时作业时,应有防护措施,以防电弧光击伤眼睛或焊渣烧伤。

八、绑扎新型结构时,应熟悉绑扎方案和工艺,以及安全操作规定,如果不明确时,可要求重新交底,不得盲目操作。

九、起吊或绑扎钢筋靠近架空高压电线路时,应有隔离防护设施,以防钢筋接触电线而触电伤人。

十、钢筋为易导电材料,因此,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以防电击伤人。

十一、在高处进行钢筋绑扎作业时,应搭好作业平台或拴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牢靠处。

十二、不得在绑扎好的钢筋或模板拉杆、支撑上行走和攀登,以防坠落伤人。

十三、起吊预制钢筋骨架时,钢筋骨架本身应形成稳定结构,必要时需加临时斜撑、支撑。吊具栓的方向、位置应正确。拴挂牢靠并栓挂溜绳。起吊时,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距地面(或底模)1m以下方准靠近,在骨架就位支撑好后,方可摘钩,以防钢筋骨架倾倒伤人。

十四、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

十五、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短于30cm 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十六、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十七、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八、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人员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

或其它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砼工安全操作规程(含砼搅拌司机)

一、应熟悉和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本工种所使用的机具性能,作业对象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定。

二、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胶鞋、手套等。

三、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等,如灌注平台、减速漏斗的栓挂、砼运输道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五、检查作业场所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六、应避开双层作业,确实无法避开时,对下层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行后,方可进行作业。

七、作业前应了解施工方法、步骤、质量要求、劳动分工、施工安全措施,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等。

八、使用震动泵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九、采用胶轮斗车人工推送混凝土料时,走行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的位置推送时,严禁溜放,转弯时,车速应慢,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应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车之间穿行。倒料时,在倒料处设置挡轮木,使车身逐步倾斜,以防过快,车翻伤人。

十、用汽车、牵引车、机驳船和吊斗运送砼时,道路应坚实、平整、船应停稳,吊斗应对正车或船的重心放置,不得偏载,吊斗底部不能让其滑动,车船行速不宜过快,发防吊斗倒下发生事故,水上作业时要穿好救生衣。

十一、采用卷扬机牵引平车送料时,应保持牵引绳旁边无障碍物,作业人员不应在工作的牵引绳旁或车的前端站立和停留。

十二、采用砼泵输送砼时,泵与震捣点之间应设有联络信号,以防砼喷出伤人。

十三、采用装载机上料时,骨料向装料车内倾泻时,喂料人员不得站在料斗架与装载机之间,以防被装载机撞伤;采用皮带运输机上料时,不得在工作的皮带上站立或跨越,也不得在皮带下停留和通过;采用爬斗上料时,喂料人员应站立在离爬斗边缘外的适当位置,爬斗提升时,严禁下坑作业,以防爬斗坠落伤人。

十四、清除爬斗坑作业时,应将爬斗提升到行当高度,并将爬斗拴挂牢靠。

十五、当拌合机运转时,不准将工具伸入拌合机转筒内作业,也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提升的进料斗或机架间查看情况。进入拌合机转筒内清除残存砼或其它作业前,应将电源切断,取出保险,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进入。

十六、经常清除拌合机漏斗下残存的砼和砂石料,以保持轨道畅通。

十七、砼振捣人员的作业场所,脚手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下砼时,速度应缓慢,且必须等吊斗停稳后方可下料,要避免吊斗碰撞平台上作业人员的现象。

第十三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三、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六、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

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七、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八、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九、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十、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一、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二、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十三、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十四、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十五、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十六、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十七、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

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十八、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十九、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二十、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二十一、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二十二、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三、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四、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十五、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六、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 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二十七、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二十八、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二十九、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第十四条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三、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四、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五、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六、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七、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八、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九、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十、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十一、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十二、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十三、钍钨板要放置要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板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十四、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十五、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十六、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十七、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十八、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三、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安全装置。氧气瓶、乙炔瓶、氧气、乙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四、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五、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六、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民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七、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八、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烤。

九、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十一、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十二、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十三、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十四、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十五、氧气瓶、乙炔气瓶分开,贮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吊运时应用吊篮,工地搬运时,严禁在地面上滚,应轻抬轻放。

十六、焊、割作业人员从事高处、水上等作业,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十七、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焊、割作业。

第十六条动力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内燃机

1.内燃机房与燃油贮存地点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

2.摇车启动时,应五指并拢握紧摇柄,从下向上提动,禁止从上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用手拉绳启动时,不准将绳绕在手上。

3.温度过高而需打开水箱盖时,防止蒸汽或水喷出烫伤。

二、发电机

1.发电机室应设置砂箱或四氯化碳灭火机等防火设备。

2.发电机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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