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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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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2〕第7号来源:许昌市国土资源局日期:2012-07-16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点击81次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2011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649号)文件批准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31.1101公顷。现将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许昌市2011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一号地:位于腾飞大道西侧,辛张社区居民委员会南侧。

二号地:位于恒丰路西侧,俎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南侧。

三号地:位于腾飞大道西侧,宏腾大道南侧。

四号地:位于腾飞大道西侧,宏腾大道南侧。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一号地:征收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辛张社区居民委员会三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4565公顷(村庄用地6.4565公顷)、五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3634公顷(村庄用地8.3634公顷)、六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4876公顷(村庄用地6.4876公顷),合计21.3075公顷。

二号地:征收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俎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913公顷(城市用地1.9913公顷)、七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690公顷(城市用地3.8690公顷),合计5.8603公顷。

三号地:征收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金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五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674公顷(村庄用地1.6674公顷),合计1.6674公顷。

四号地:征收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金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五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749(村庄用地2.2749公顷),合计

2.2749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一)征收土地综合补偿标准

该批次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共涉及二个区片价:

1、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俎庄、辛张社区居委会征地区片价标准为111.1500万元/公顷(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97.9500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13.2000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直接划入社保专户,由社保部门负责统一使用)。

2、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金湾社区居委会征地区片价标准为92.5500万元/公顷(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79.3500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13.2000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直接划入社保专户,由社保部门负责统一使用)。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0〕4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货币安置

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指导并监督被征地单位,依法依规分配被征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

(二)社保安置

严格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社〔2008〕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社保部门负责统一使用,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具体社会保障措施由社保部门负责落实。

六、本批次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实施并落实,具体实施和落实情况经许昌市国土资源局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关于批准征收土地的公告(征地公告[2014]12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关于批准征收土地的公告(征 地公告[2014]12号)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发文字号】征地公告[2014]12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29 【实施日期】2014.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征地公告[2014]12号) 2013年6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3〕344号)批准征收我市李沧区、崂山区土地75.425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广水路以南、毛杨路以东,涉及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北王家上流社区、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0.1710公顷,其中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0.0130公顷(果园0.0013公顷、农村道路0.0117公顷),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0.1580公顷(农村道路0.0247公顷、独立工矿0.133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二:位于李沧区东部世园大道以北、崂山区纵五路以西,涉及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杨家上流社区、崂山区北宅街道办事处西陈社区。土地面积为6.1483公顷,其中杨家上流社区土地0.6852公顷(果园0.1302公顷、其他草地0.5550公顷),西陈社区土地5.4631公顷(耕地3.1296公顷、园地1.7922公顷、有林地0.0273公顷、其他草地0.1098公顷、农村道路0.0727公顷、水库水面0.3315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商住用地。 宗地三: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毛杨路以东、世园大道以南,涉及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南王家上流社区、北王家上流社区、杨家上流社区、毕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7.3670公顷,其中南王家上流社区0.2622公顷(全部为园地),北王家上流社区 0.0461公顷(全部为园地),杨家上流社区6.1632公顷(园地6.1550公顷、设施农用地0.0082公顷),毕家上流社区0.8955公顷(全部为园地)。该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四: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毛杨路以西、世园大道以南,涉及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南王家上流社区、杨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5.4523公顷,其中南王家上流社区5.2367公顷(耕地0.8241公顷、园地0.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2019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不断的发展需要将用地向外无限的扩展,这就意味着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农民比较关心的就是土地赔偿的标准,能够补助多少钱。下面大家就跟网站的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2017年农村土地补偿新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模板】

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顺建告〔2012〕607号 根据《关于佛山港了哥山港区本港作业区通用码头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2〕831号]精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杏坛镇南华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的15.086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连同其原有的1.340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一并征收为国有土地,上述合共16.4272公顷土地按规划作为佛山港了哥山港区本港作业区通用码头项目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佛山港了哥山港区本港作业区通用码头项目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杏坛镇南华村辖区范围内(具体位置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面积、地类:杏坛镇南华股份合作经济社,16.4272公顷(折合246.408 亩,其中:耕地3.4455亩、果园1.2135亩、养殖水面76.161亩、可调整养殖水面145.3695亩、农田水利用地0.108亩,建设用地20.1105亩)。 四、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转发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22号)、《顺德市农用地转用、征用和有偿使用土地暂行规定》(顺府发〔2000〕2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实施办法》(顺府发〔2004〕2号)和《关于同意调整顺德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复函》(顺府办函[2011]30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以下部分: 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共54000元/亩;青苗补偿费3000元/亩。 2. 逐年支付社会保障费用。起始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计1500元/亩·年执行,之后每5年按5%的幅度调升一次,支付年限为30年。 3.按被征收土地面积的15%在南华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范围内被征收的土地范围外给南华股份合作经济社预留征地留用地,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时涉及的税费由征地单位负责。 4. 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按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执行。具体工作委托杏坛镇人民政府与南华股份合作经济社协商确定实施。 五、对农地承包者的青苗补偿由村委会或股份合作经济社依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补偿;若无约定,则根据农作物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六、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关于调整城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的通知》(顺府发〔2009〕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征求意见后,我局拟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可依法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但不影响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XX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2年9月29日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案例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8月29日公布了10件有代表性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这批案件均为2013年1月1日后作出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这10大案例中,有5 件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件涉及房屋征收决定,2件涉及房屋强制拆迁,1件涉及违法建筑拆除。其中,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有6件。 六、霍某某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一)基本案情 上海市顺昌路281-283号283#二层统间系原告霍某某租赁的公有房屋,房屋类型旧里,房屋用途为居住,居住面积11.9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18.33平方米。该户在册户口4人,即霍某某、孙某某、陈某某、孙某。因旧城区改建需要,2012年6月2日,被告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作出黄府征[2012]2号房屋征收决定,原告户居住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因原告户认为其户经营公司,被告应当对其给予非居住房屋补偿,致征收双方未能在签约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2013年4月11日,房屋征收部门即第三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被告报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告受理后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审理协调会,因原告户自行离开会场致协调不成。被告经审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于2013年4月23日作出沪黄府房征补[2013]010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定原告户被征收房屋为居住房屋,决定:一、房屋征收部门以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公有房屋承租人霍某某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东兰路121弄3号204室,霍某某户支付房屋征收部门差价款 476,706.84元;二、房屋征收部门给予霍某某户各项补贴、奖励费等共计492,150元,家用设施移装费按实结算,签约搬迁奖励费按搬迁日期结算;三、霍某某户应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至上述产权调换房屋地址,将被征收房屋腾空。 原告不服该征收补偿决定,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民政府经复议维持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诉征收补偿决定。 (二)裁判结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具有作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职权,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规范正确,未损害原告户的合法权益。本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原告户的被征收房屋性质应认定为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经查,孙慰萱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杨林基隆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基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均为本市金山区,虽经营地址登记为本市顺昌路281号,但两公司的营业期限自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止,且原告承租公房的性质为居住。原告要求被告就孙慰萱经营公司给予补偿缺乏法律依据,征收补偿方案亦无此规定,被诉征收补偿决定对其以居住房屋进行补偿于法有据。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三)典型意义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2019年中考数学一模试题(一,含解析)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2019年中考数学一模试题 一.选择题(共10小题,满分30分,每小题3分) 1.若2是一元二次方程x2+mx﹣4m=0的一个根,则另一个根是() A.﹣4 B.4 C.﹣6 D.6 2.下列图形中,是中心对称图形的是() A.B.C.D. 3.△ABC中,∠A,∠B都是锐角,且sin A=,cos B=,则△ABC的形状是()A.直角三角形 B.钝角三角形 C.锐角三角形 D.锐角三角形或钝角三角形 4.如图,在△ABC中,点D、E分别在边AB、AC上,连接CD、BE交于点O,且DE∥BC,OD=1,OC =3,AD=2,则AB的长为() A.4 B.6 C.8 D.9 5.如图,AB为⊙O的直径,弦CD⊥AB,连结OD,AC,若∠CAO=70°,则∠BOD的度数为() A.110°B.140°C.145°D.150° 6.如图是二次函数y=ax2+bx+c的部分图象,由图象可知,满足不等式ax2+bx+c>0的x的取值范围是()

A.﹣1<x<5 B.x>5 C.x<﹣1且x>5 D.x<﹣1或x>5 7.在联欢会上,有A、B、C三名选手站在一个三角形的三个顶点位置上,他们在玩“抢凳子”游戏,要求在他们中间放一个木凳,谁先抢到凳子谁获胜,为使游戏公平,则凳子应放的最适当的位置是在△ABC的() A.三边中垂线的交点B.三边中线的交点 C.三条角平分线的交点D.三边上高的交点 8.若抛物线y=x2﹣3x+c与y轴的交点为(0,2),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抛物线开口向下 B.抛物线与x轴的交点为(﹣1,0),(3,0) C.当x=1时,y有最大值为0 D.抛物线的对称轴是直线x= 9.如图,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菱形ABCD的顶点A,B在反比例函数y=(k>0,x>0)的图象 上,横坐标分别为1,4,对角线BD∥x轴.若菱形ABCD的面积为,则k的值为() A.B.C.4 D.5 10.如图,在△ABC中,∠A=36°,AC=AB=2,将△ABC绕点B逆时针方向旋转得到△DBE,使点E在边AC上,DE交AB于点F,则△AFE与△DBF的面积之比等于()

辽宁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和管理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 和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信访局、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下同)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辽宁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当坚持“六个不准”,即: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不准擅自改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已经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的,可以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不再恢复);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准剥夺和非法限制其获得相应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的资格;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假借村民会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等办法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对农村土地投资人的补偿权,不准克扣或剥夺投资者的合理补偿;公开发放征地补偿费用,不准以暗箱操作、欺骗、胁迫等方式克扣、侵占、截留和挪用;保

持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准借征收、征用之机重新调整承包地。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法律法规精神,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探索,统筹兼顾,平稳操作,妥善解决。 二、强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 (一)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符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员,要办理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所需社会保障资金中集体承担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和用地单位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二)确定被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对象及人口。被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分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土地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含专业承包地、机动地、“四荒”地及公共用地,下同)。属于应当实行家庭承包土地的,要依法平均确权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乡镇政府负责指导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包括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以及涉及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乡镇政府和县级农业部门审核后,交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公示告,公示告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告期内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持有异议或要求举行听证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针对提出的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征地方案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报市、县(市、区)政府审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附村民会议记录、乡镇政府和县级农业部门审核意见以及对提出意见的采纳情况,举行听证的,还应附听证笔录。 (四)实行征地补偿费用专户管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或征地机构应直接

[方案]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方案]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一、土地征收程序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 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 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 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 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 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 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 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 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 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农民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那么,农村征地赔偿标准由哪些方面构成,又是计算的呢?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 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 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 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 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 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数学三年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

2019--2020学年度上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小学三年级数学试题成绩 一、用心填一填(每空1分,共20分) 1.在()里填上合适的单位。 一本字典厚约30()小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应不少于10() 一头大象重约6()许昌到郑州的路程大约是100() 2.在里填上“>”、“<”或“=”。 6000克6千克400秒4分49厘米5分米 8 1 8 3 3 1 4 1 21千克+5克1050克 3.14是7的()倍;14的7倍是()。 4.分针从12转一圈走到12,时针会从1走到()。 5.一张长方形纸长10厘米,宽7厘米,如果要剪下一个最大正方形,正方形的周长是 () 厘米,剩下的小长方形周长是()厘米。 6.一位同学的身份证号是411002************,这位同学是()月出生的。 7.本学期,全班53名同学都在阅读《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经过调查,发现学 生 们都至少读完了其中的一本,读完《安徒生童话》的有41人,读完《格林童话》的 有 38人,请根据这些信息完成下图。 二、细心选一选(选择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中)(每空2分,共10分) 1、小明9:25到电影院时,电影已经开始了半小时,电影是()开始的。 A.8:55 B. 9:55 C. 9:05 2、350×8的积的末尾有()个0。 A.1 B.2 C.3 3、用16个边长是1分米的正方形拼成长方形和正方形。下面()种拼法,拼成的 图形周长最短。 A. B. C. 4、小伟看一本93页的故事书,第一天看了8页,第二天看的是第一天的3倍,两天一共看 了多少页?列式为:() A.93-8×3 B.8×(3+1) C.8×3 5、右图中,图甲和图乙的周长相比较,结果正确的是() 甲 乙

2018年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范本-word范文模板 (2页)

2018年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范本-word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竹县201X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X〕413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征收大竹县201X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大竹县201X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三、该地块四至范围和面积: (一)范围:大竹县竹阳镇幸福村1、2、4组;东柳乡东柳村5组。被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以大竹县国土资源局测绘为准,四至范围以勘测界桩为界。 (二)面积: 1.耕地:21.9799公顷,折329.6985亩; 2.其他农用地:2.1203公顷,折31.8045亩; 3.建设用地:2.5664公顷,折38.496 亩。合计征收土地26.6666公顷,折399.999亩。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上述地块内的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每亩按统一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以转非人数按每人6倍计算。下列土地的统一年产值是: 1.耕地按1580元/亩计算; 2.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耕地补偿标准的一半计算。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按1000元/亩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补偿。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模板】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茂府通〔20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84号)批复同意征收七迳镇七迳村七迳圩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七迳村谭铁、糖寮、塘边、深水田经济合作社,那增村那增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9.5037公顷,未利用地0.0078公顷,合计19.5115公顷,作为茂名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批次)名称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七迳镇七迳村,那增村,具体以测量放线的界线范围为准。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七迳镇七迳村七迳圩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七迳村谭铁、糖寮、塘边、深水田经济合作社,那增村那增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9.5037公顷(其中旱地9.3111公顷,园地8.8092公顷,林地1.3834公顷),未利用地0.0078公顷,合计19.5115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标准:旱地81.42万元/公顷,园地77.88万元/公顷,林地42.48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7.612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费:旱地1.5万元/公顷,林地2.25万元/公顷,园地另计补。 五、被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就业安置。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产权证明材料,到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地址:七迳镇素水开发区,联系电话:(谭添武********)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调查结果为准。《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构)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河南省许昌魏都区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河南省许昌魏都区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许昌魏都区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许昌魏都区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许昌魏都区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许昌魏都区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年末总户数,年末总人口数量,常住人口总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许昌魏都区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许昌魏都区常住人口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许昌魏都区年末总户数指标分析 (3) 一、许昌魏都区年末总户数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总户数现状统计 (3) 三、许昌魏都区年末总户数占全省年末总户数比重统计 (3) 四、许昌魏都区年末总户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许昌魏都区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总户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许昌魏都区年末总户数同全省年末总户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许昌魏都区年末总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7) 一、许昌魏都区年末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许昌魏都区年末总人口数量占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许昌魏都区年末总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许昌魏都区年末总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年末总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 〔2011〕7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中实施房屋补偿的(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补偿原则) 征地房屋补偿,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土地管理部门是本市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农业、社会保障、房屋管理、财政、工商、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第五条(补偿主体与实施部门)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下属的征地事务机构(以下称“区(县)征地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第六条(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程序) 征地房屋补偿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拟征地告知后不得实施的行为) 在征收集体土地依法报批前,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公布《拟征地告知书》,告知征地房屋补偿的政策依据以及本条第二款的要求,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但限制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一)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三)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第八条(房屋调查确认)

征地公告模版

征地公告模版 征收土地公告一般怎么写?具体包含哪些内容?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征地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征地公告范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xx年1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xx]5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xx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西起唐黄路,东至川沙路以东600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xx区川沙新镇八灶村71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6.8平方米、建设用地408.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xx区川沙新镇八灶村第六村民小组1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3.3平方米、建设用地333.2平方米、未利用地179.5平方米。 3、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13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30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八村民小组219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4.5平方米、建设用地999.7平方米、未利用地298.4平方米。 5、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九村民小组49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9.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村民小组68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4.6平方米、建设用地125.2平方米、未利用地73.4平方米。 7、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一村民小组882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09.7平方米、建设用地4003.1平方米、未利用地709.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06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38.4平方米、建设用地7169.9平方米、未利用地1261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2号、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3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新德西路100弄17-18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xx年3月8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浦东新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xx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模板】

xx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9〕2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xx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27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xx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xx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xx市2019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注:实施征地补偿时,被征地各村组面积以实地丈量的《征收土地现场记录》为准。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区征地补偿标准方案的批复》(百政函﹝2019﹞2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区征地补偿标准方案的批复》(百政函﹝2019﹞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按xx市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 告

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 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 与补偿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 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 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 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数学一年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

2019—2020 学年度上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
小学一年级 数学试卷 成绩
一、填空。(每空 1 分,共 38 分)
1.看图写数。
三、把图和算式补充完整。 (1)3 (2) 四、认一认,连一连。(4 分)
6+( (
)=11 )+5=9
2.与 13 相邻的两个数是( )和( ), 16 里面有( )个一和( )个十。
3.
左面的小棒表示( )个十和( )个一,这个数是(
再添 1 根就是( )根小棒。
4.在○里填上“>”“<”或“=”。
9-3○9 11+4○7+8 15-3○10 6+5○12 2 个十○9+7
5.在○里填上“+”或“-”。
0○10=10 16○7=9 15○3=12 6○12=18 12○12=0 6.右图一共有( )层,上层有( )个 ,下层有( )个 ,
再加( )个 ,就是一个大正方体。
7.两个加数都是 9,和是( );被减数和减数都是 10,差是( )。
8.
钟面上显示的时间是( ),妈妈让亮亮过 1 小时后给她打电
话,亮亮打电话的时间是(
)。
9. 请按顺序给 编号,并回答问题。
10
15 16
15 16
(1)10 号 与 16 号
之间有( )只

(2)把右边的 4 只 圈起来。
二、画一画,填一填。(2 分+3 分+4 分=9 分)
1.请根据给出的算式画图。
2.想一想,填一填。
4+7=11
12:00
快 4 时了
五、看谁算的又对又快。(24 分)
)。
10+5=
18-5=
15-9=
11-4=
7+8=
10+8=
4+9=
9+7=
5+9=
12-6=
9+2=
18-3=
六、解决问题。(25 分) 1.
6:00
10-7= 9+6= 13-3= 7+6=
2.
10 时过一点儿了
9+8= 5+7= 8+5= 4+13=
19-5-4= 10+5-4= 7+3-9= 8+6+2=
=
(块)
3.停车场开走了 7 辆
,还剩 8 辆
=
= (只)
= (只)
。停车场原来有多少辆

=
(辆)
4.公交车上有 9 人,到站下车 4 人,又上车 7 人。现在车上有多少人?
= (人) 5.有 16 人开会,给每人倒一杯水,还需要多少个杯子?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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