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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时当然要用档案了,因为要根据档案算你的工龄,从而为你计算工资。

办理退休时的程序和手续

1、首先要先将档案送到居住地的劳动局。

2向劳动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本人页。近斯一寸彩照三张(其中一张用于输退休证),“社区居住证明”以及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同时“档案卡“上按捺指纹。

3填写”档案卡“,于每月10日前将”档案卡“和”社区居住证明“等资料报投保所分公司退管科,退管科在”增减变动表“上盖章,由本人送到拨付科做新增退休人员变动处理。

50岁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1、事项名称:失业人员申请退休工作程序

2、办事依据:《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2006183号令)、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养发「2007」3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3、办理对象及范围:档案在街道社保所存放的,且符合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

4、办理条件:失业人员申请退休的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200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以退休时上一年度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比例,由本人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办理程序:

(1)申请退休人员应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该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当月,填写《养老保险清算个人账户申请表》到区县社保中心,打印《个人账户清算单》,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审批上报的材料:①人事档案;②本人书面申请;③《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1式3份);④《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1式3份);⑤《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审核的原企业提前退休工种明细表;⑦《个人帐户清算单》⑧《职工劳动鉴定表》;⑨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1寸照片。

(3)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通过后,社保所凭《个人帐户清算单》和《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填写《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当月20日前报区县社保中心,于次月5日后到区县社保中心领取存折并发至退休人员。(4)符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社保所负责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享受相关待遇的有关手续。

6、办理时限:资料齐全,30个工作日

7、费用情况:本项目不收费

失业职工再就业用人单位能调出档案吗

这是可以的,不知你的档案是放在人才市场还是放在原单位了。你可以向现在接收你的单位帮你出一分调档接收函,你拿着这份凋档接收函到你原单位(当地人才市场)收回自己的档案。

公司需要在半月内将离职员工的档案转出,否则,单位需付出经济损失。下面是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原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住员工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转递。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劳力字[1992]33号)第18条关于“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 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如下随附义务:(1)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2)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职工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从程序上讲,在离职时,办理终止合同证明,并开相关的手续去社保中心,同时将档案转出,社保中心在办好失业金报领手续后,如果离职员工不接收或无单位接收,会转到离职员工所在居住地的劳动局保存,离职员工按月领取失业金,在找到新工作后由新工作单位申请调档.

我以前曾被原单位这样给我转过档案,因为没有人员跟踪,档案在劳动局丢失,可单位有证明档案是转出去了的,和单位无关了.这个办法你们可以试试,一方面失业者按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补偿金,另一方面档案也转出去了.

巢湖怎么办理失业证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

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及指南

失业保险待遇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及指南 一、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经办业务范围 申领失业保险金;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申领夫妻双方同时失业补助;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失业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操作流程 (一)APP端操作 1.下载民生山西APP: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民生山西”,下载并安装。 2.注册用户(若已注册可跳过此步骤)。 3.领取电子社保卡。 4.选择申领待遇项目。 5.填写完善申领信息。 6.阅读承诺须知并确认同意。 7.提交。 (二)经办机构操作 1.失业人员在APP端提交申请后,相应的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在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内进行审核。 2.审核位置与相关业务的审核位置相同。 3.对于提交信息有问题的记录,可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输入不通过原因,失业人员在APP端可查看。 三、失业保险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1. 下载民生山西APP:扫描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民生山西”,下载并安装。

2. 注册用户(若已注册可跳过此步骤):打 开民生山西,打开“个人中心”,点(去登录) (新用户注册),按提示完成注册。 3.领取电子社保卡(若已领取过可跳过此步骤):在民生山西APP首页点(电子社保卡),根据提示完成领取操作。 4.申领失业待遇:在民生山西APP首页点(全部)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在打开的页面中选择参保地,选“山西省”。 5.点击要申领的待遇项目:(1)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为在职人员申领使用。(2)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女工生育补助、夫妻双方同时失业增发、求职创业补贴、技能鉴定补贴、死亡补贴,等待遇均为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才可申领。 6. 填写申领信息: (1)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失业情况、婚姻状况、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就业意向、医疗手册编号、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2)定期待遇一次性申领:申领原因、变更日期、待遇申领日期。 (3)夫妻双方同时失业补助:申领日期、配偶信息、婚姻信息(结婚证编号、发至日期、发证机关)。 (4)申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初次参加鉴定工种、工种类别、鉴定证书名称、鉴定证书编号、鉴定时间、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5)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原因、求职创业类型、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6)失业人员死亡补助:死亡信息、领取人信息。 (7)申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证书编号、证书类别、工种、级别、领证日期、个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行号、银行账号。 7.阅读承诺须知并确认同意 8.提交。 (本资料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1.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单位行成决定后,应及时将失业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凡是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当开出《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和《重庆市企业失业职工档案收交通知书》及装订成册的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档案内必须附有:职工参加工作的招工录取通知书;劳动合同;单位形成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决定)书;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城镇户口的失业职工个人档案(为原件)包括:《失业职工介绍信》、《失业职工档案转移通知书》、《劳动合同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员工个人资料)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经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其按照各区、县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以及应注意事项。 2.凡是符合失业保险条例及其失业保险规定的失业人员,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者单位因欠缴失业保险费在限期一年内仍未缴清所欠的失业保险费,造成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按照失业人员工作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120%予以赔偿。 3.失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原已办理的失业保险登记(即:缴费年限)仍然有效,只是将中途未申报或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补申报、补缴纳,前后的缴 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4.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由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失业人员跨区(县)市的由原单位劳工(人事)经办人员将原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决定)书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卡拿到参保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证明该单位己在该区参加或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然后将通知书和个人缴费卡及档案材料一并送交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重庆市企业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相关问题 一、失业人员的定义? 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劳动能力,现用人单位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而未就业的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哪些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三、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所要哪些资料? (一)失业职工介绍信

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相关流程一、市社保局审批退休的范围 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退休审批的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规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两个条件,方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此表一式四份; 《杭州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式两联,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四、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男职工则不需提供);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五、报批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六、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需要移交社会化管理者 到杭州市退管中心一科办理相关手续(拱墅区湖州街158号)联系电 话:88024492 需携带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档案移交名册表加盖公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盖章。另外支付管理费用(190元/年,交至满75周岁为止)企业单位缴税在各区的可领取一份说明至缴税所在区的财政局盖章免支付此费用。 办理完毕后领取《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通知单》及各类表格的复印件。 七、企业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 由企业单位开具介绍信至现单位所在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组织部开出联系函至员工户籍地所在的区组织部加盖印章一并交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党支部 八、领取退休证之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印章后到杭州市社保大楼一号楼3号窗口加盖钢印交给职工本人即可。 九、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退休条件者,无需单独办理,退休手续办 理完毕之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退休条件者需到杭州市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中河 中路248号)

青岛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青岛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5、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

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单位到我中心参加失业保险,先进行单位新开户,开户后每年应审核缴费基数,确定基数后可核定缴费。 ●办理事项:事业单位新参保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征缴科科长分配社保专管员→专管员 审核资料→科长复核资料→专管员录入系统携带资料: 1、单位承办人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 式两份)。 2、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 份)并加盖公章,同时填报《批量新参保报盘样式》或 《人员批量恢复报盘样式》进行电子拷贝。 3、参保登记单位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取暖费审批表》和《绩效工资审批表》复印件 ●办理事项:缴费基数审核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专管员审核缴费基数→科长复核→专管员录入系统

携带资料: 1、填写《太原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和《缴费基数信息 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填写《失业保险人员换基数样式》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填报《人员批量换基数样式》电子版拷贝。 3、《单位职工工资花名表》和《调整工资审批表》复印件一 份并加盖公章。 办理事项:核定缴费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专管员办理人员增减→承办人核对缴 费人数→打印征集单→单位承办人每月1-24日 到银行缴费→承办人带银行缴款票据及征集单 到财务科开发票 携带资料:(人员增减) 1、新参保人员: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 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填报《批量新参保报盘样式》 电子版拷贝;调令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恢复缴费人员: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 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填报《人员批量恢复报盘样 式》电子版拷贝;调令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暂停缴费人员: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 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填报《人员批量暂停报盘样

聘用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应注意什么

聘用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应注意什么 10 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这个月达到退休年龄了,但是她还要继续在公司工作,因她在公司做了很久,公司和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本人要求公司在这个月退出社保,然后申请养老金。那么请问: 1、公司还要不要和她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要签订合同的话,有什么要请注意的? 案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员工到达法定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应该办理退休。 ①若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应该停保并办理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企业还要继续用工,俗称“退休返聘”,双方为劳务关系,可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减少风险,建议购买商业保险。 ②若社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建议继续使用,除非该员工为稀缺类人才或培养期较长的岗位。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没有法定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可由员工自己继续缴纳社保直至满15年享受退休待遇;如个人缴纳的社保不含工伤保险的,由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以规避工伤风险。 但员工在企业入职建立劳动关系后,企业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则企业应补缴这个时期的社保或与员工协商补偿事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延伸解读】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是否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是个有争议的话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人社部门认为此类人员已到达退休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不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但法院系统则认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劳动者的下限,即必须年满16周岁,并未对上限未明文规定,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法律适用有以下几个要点: ①明确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与用工单位为劳务关系,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第七条; ②明确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符合“三工因素” 的应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0〕行他字第10号; 此类人员除工伤情形外,其他诸如经济补偿金等基本不予支持,虽偶有支持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判决,但基本不支持适用劳动法律法规(除工伤)。 2.人社部门与法院关于劳动者法定劳动年龄的上限之争: 人社部门的依据是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此文件明确了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即明确了适格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上限,而不是法无规定,因而人民法院认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无相关规定、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列入适格劳动者的行列是有失妥当的,不仅导致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紊乱,也因此类人员无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带来工伤理赔的社会问题。 人社部门与法院在此问题上的不同步造成企业的HR判断上的困惑,也给人社部门在认定工伤时的无形压力,为避免在此类问题上遭遇行政诉讼败诉的尴尬,人社部门不得已放弃自己固守的立场,转而倾向法院的观点,好事?坏事?

企业缴纳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企业缴纳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单位到我中心参加失业保险,先进行单位新开户,开户后每年应审核缴费基数,确定基数后可核定缴费。 ●办理事项:企业新开户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征缴科科长分配社保专管员→专管员 审核资料→科长复核资料→专管员录入系统携带资料: 1、单位承办人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 式两份)。 2、填写《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 份)并加盖公章,以及企业参保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 同时填报《批量新参保报盘样式》或《人员批量恢复报 盘样式》进行电子拷贝。 ※若企业有农民合同制人员参保,请携带此人员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参保登记单位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执照号码第七位是“1”的需携带最新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工资额相关资料;

(6)税务登记证书和复印件。 ●办理事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专管员审核缴费基数→科长复核→专 管员录入系统 携带资料: 1、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人数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人数一致,则需携带养老保险基数审核资料《企业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申报表》和《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 呈报表》原件即可。 2、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人数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人数不一致,则需填写《太原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一 式两份(加盖公章)、《失业保险人员换基数样式》和《失 业月报与养老保险相差人员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携带养老保险基数审核资料《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 表》和《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呈报表》复印件 (加盖公章,各一份); ●办理事项:核定缴费 办理流程:单位申报→专管员办理人员增减→承办人核对缴 费人数→打印征集单→单位承办人每月1-24日 到银行缴费→承办人带银行缴款票据及征集单 到财务科开发票→承办人到专管员处缴费分配携带资料:(办理人员增减)

事业单位最新退休制度

事业单位最新退休制度 一、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二、退休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未达到年龄提前退休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员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延期退休手续。 四、不具有退休条件,但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五、各部门每年年初应填写本年度员工退休人员名册,做到按时退休。 六、办理人员退休,应按各部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查对本人工资台账,计算并填写测算统计表,连同审批表一并交人事部。 七、退休人员劳保福利规定: 1、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按政府劳保规定,由财务部按退休标准计发退休费,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2、领取退休费的职工,享受本单位在职员工洗理费标准。 3、退休员工,享受国家的副食品补贴。 4、员工退休后,其医疗待遇,直系供养亲属医疗待遇不变,外购药品凭医院外购单予以报销。

5、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供养亲属救济费标准同正式员工。 八、退休人员的档案: 1人力资源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对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系统地记载,定期统计、归档。 2建立部门退休人员档案,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技术专长等。3对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并统计退休人员情况。 事业单位最新退休制度[篇2]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退休人员的管理,鼓励员工长期服务于公司,维护退休员工权益,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尊重和关爱,使之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现特制定退休管理制度。本退休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非公司员工可参照执行。 一.退休条件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员工,订有1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一)正常退休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男性员工:年龄满60周岁。 女性员工:普通岗位员工,年龄满50周岁;管理岗位者,年龄须年满55周岁。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上级主管领导认为需要延长

失业保险领取模板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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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模板标准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当我们面临失业时,可以领取失业险来缓解失业带给我们的困境。那么大家知道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

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 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 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 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 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 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 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其 他保险项目一道,起着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政

2020年失业保险需些材料

失业保险需些材料 最近有很多伙伴们都问题,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今天就特地的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 申请失业保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凡是1999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养老本和本人未经拆封的档案以便视同工龄的认定。 1.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9号窗口打印《失业保险历年缴费记录》。 2.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 3.在户口本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带原件和2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本人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5.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其中视同缴费时间和实际缴费时间不填(即打“叉”两项不填)正面其余全填,背面只填家庭情况其余不填,表填完后贴一张一寸照片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 6.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只填写基本情况和家庭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求职意愿,填好后贴照片不需要复印。 注意:(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要办理银行代扣,否侧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 材料放置顺序:1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原件——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复印件——劳动解除合同原件——失业金历年缴费记录单——身

份证复印件——建行卡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外加失业保险手册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求职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解除合同复印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方法/步骤 ①缴费期限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一年的; ②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 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注意事项 上述提到相关劳动合同法规定

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与程序

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与程序 2017/11/24 14:03:17 编辑:来源: 个人失业保险的缴纳时间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确立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实行的是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所以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无法确定。因此,《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龄的计算方法,失业者的工龄就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失业者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第二,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但是随后又失业的,根据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第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就不能与前次交费时问累计计算,而是要重新计算。 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事项: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国家劳动保障部8号令)

申请对象: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 申请时限: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需提交材料: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就业登记证》,一寸照片2张 办理程序: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职工档案材料由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移交就业管理处。 失业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应当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和1寸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就业管理所(站)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登记证》。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如果符合条件能够领取,那失业保险金有能领取多少呢?本文为您介绍。 失业保险条例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例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 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8210023855.html,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概述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具体说来,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二)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三)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四)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一)办理依据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管理 单位应办理退休申报手续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管理单位应办理退休申报手续 职工郁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由于欠缴社会保险费,迟迟不为其办理退休申报手续,终被郁某告上了法庭。 郁某,1950年6月生,系济南某装饰公司职工。自1994年1月起,装饰公司未为郁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02年,装饰公司停产。郁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装饰公司未为郁某办理退休申报手续。2010年7月2日,郁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装饰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仲裁委以郁某的仲裁请求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郁某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职工退休须经所在单位报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后,由当地劳动部门批准。郁某在装饰公司工作,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郁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装饰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为郁某办理退休申报手续。郁某要求装饰公司为其办理退休申报手续的请求,理由正当。郁某要求装饰公司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

案范围。 据此,法院判决:装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为郁某办理退休申报手续;驳回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记者高原通讯员 刘刚) 营销(Marketing) 什么是营销 营销(台湾称为:行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 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营销经常由企业组织中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这样其实有利有弊。利在:便于集中受过营销训练的群体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弊在:营销不应该仅限于企业的一个部门来进行,而应该在企业所有活动中体现出来。 根据杰罗姆·麦卡锡在《基础营销学》下的定义:营销是指某一组织为满足顾客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

重庆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重庆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求职简历】 什么是失业保险金?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等都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提供的2017年重庆失业保险领取标准,,快来看看吧! 2017年重庆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2017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最新规定 今年3月开始,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该工作人员解释,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就业的,要重新缴纳失业保险金,所以这里用上次失业来表述。 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后的人员,就不再享有上次剩余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期限计算为已领取待遇期限。另外,如遇失业保险金调整,也不予计发差额。 两类人可申请退休人员不能申请 从补助对象来看,有两类人员可申请。一是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并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间,实现自助创业,并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参加了三个月失业保险是指申请人在进入公司或实现创业后,需重新缴纳失业保险满三个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也不能申请一次性补助。该工作人员说,可以理解为退休人员不能申请上述补助。 新政3月1日起实施缴费期限计算有讲究 我市失业保险金如何划分?据介绍,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

员工退休通知书

员工退休通知书 员工: 因该员工现以达退休年龄(目前我国法律 规定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于2013年12月20日到公司管理部办理完退休离职手续,并到财务部结算领取2013年12月份该月的实际上班时间的工资(工资以现金方式支付)。特此通知。 签收人(签名) 2013年12月18日 篇二:退休员工告知书 员工退休通知书 1 先生/女士: 经您个人人事资料显示,您的入职日期为年月日,所属部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您于年月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周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您的最后工作日为,届时您与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自行终止。请在年月日前与部门做好相关移交工作后,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退休手续,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常感谢您入职以来对企业所做出的奉献,并祝您退休生活愉快。 特此告知~ 豫飞重工集团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日期: _________ …………………………………………………………

2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于年月日发 出的《退休通知书》,确认以上签收的文件内容。 确认签字: 年月日 篇三:退休通知书 退休通知书 先生/女士: 经您个人人事资料显示,您的入职日期为日, 所属部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您于周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您的最后工作日为届时您与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自 3 行终止。 请公室办理离职退休手续,非常感谢您入职以来对企业所作出的奉献。特此告知~ 集团办公室 日期: _________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集团办公室于年月日发出的《退休 通知书》,确认以上签收的文件内容。 确认签字: 年月日 4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什么条件(精)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3)在职期间所在单位和本人都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在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已满一年; (5)有就业的愿望和要求,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手续。 1992年11月以后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判刑,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并报入本市城镇户口、档案退到地区后,方可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果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须办理以下申领手续: 第一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在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周后,携带退工单、身份证、户口簿和1寸证件照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领取《劳动手册》。 第二步:办理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您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如果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请同时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 登记手续一般由您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由代理人带着您在委托书、身份证、《劳动手册》、退工材料以及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证,代为办理。

办理完失业登记手续后,由您(或您的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的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您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同时,职业指导员对您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您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申领手续完成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个三个月办理一次)办好以下各项手续后,从次月起您就可拿着《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的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一般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将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本次被停止的申领期限期满后,如果您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机会,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新版沈阳市各区失业保险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及证明格式 (1)

沈阳市各区失业保险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2011年2月1日起,按照《沈人社发【2010】145》号文件执行。 1、非本人意愿离职:公司辞退、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违纪开除、协商一致解除 2、本人失业保险连续缴纳1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失业保险年限可累计)。 二、失业档案有: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照片处盖公章 2、录用职工登记表-需劳动局鉴证 3、历年劳动合同-需劳动局鉴证 4、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盖公章四次 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明细-需劳动局盖章{失业保险缴费手册(蓝本)已于2013.4作废} 6、身份证复印件 7、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8、婚育证明 9、无档案情况说明(分区,有的区不要) 10、送档时有的区会把失业证也放在失业档案中(和平区不要) 三、办理流程 1、每月养老保险停保后,每月15号前,到市社保大厦右侧(43中学)一楼携带如上材料及单位失业保险手册(红本),开具《失业人员档案传递单》。同时超过5人需报盘(切记)。 2、按照传递单截止日期前,到员工户口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处送档案。 3、员工在回执单、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上签字,拿回单位留存。 4、失业人员带报道通知单、身份证、户口簿、盛京银行玫瑰卡、医保卡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劳动局报道。 四、接收档案时间 1、铁西、皇姑均为每周上午接收失业档案,下午不办公。 2、于洪每周一三五接收失业档案,失业人员每周二四报道。 3、苏家屯每周三接收档案 4、农业户口人员不开传递单,每月20号后送单位所在劳动局。 5、和平区超过三人要求下午送档。 五、特殊注意: 1、铁西区要求并档,无论员工档案是不是在铁西区劳动局,单位开具介绍信、带失 业证提档,然后并档。 2、沈河区要求并档,无论员工档案是不是在沈河区劳动局,单位开具介绍信、失业 传递单、员工带失业证提档。然后并档。无档案的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3、和平区要求离职原因具体写:因公司原因辞退等。比别的区要求严。无档案的写 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4、和平区送档案时,档案在和平区的有的不用提档、并档。 5、大东区要求最松,离职原因不怎么看。 6、沈河区和大东区、苏家屯要求有档案目录 六、享受待遇 1、(城镇户口)2013、7-2014.6 :10年以下的每月领取失业金910元;10年以上的每月领取失业金1040元; 2、(城镇户口)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市失业保险处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3、农业户口:只能领取一次性失业补助(无医疗保险)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精)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 直到目前,关于退休年龄,作为国家层面的规定而言,一直在以(国发〔1978〕104号)(即《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准。 一般情况下,男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在答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时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何谓干部?何谓工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好区分,大家也都认可,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两个带有明显计划经济色彩的词汇已经很难对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进行区分和认定,《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干部: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士兵、勤杂人员除外);2、指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工人: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收入为生的劳动者(多指体力劳动者)。《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对为我们区分干部和工人身份提供了依据,但毕竟不是法律概念。 为此,很多地方在制定或出台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时,不再以干部和工人进行区分,而是代之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区分,管理和技术岗位和生产和工勤服务岗位。并在(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明确管理和技术岗位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生产和工勤服务岗位男60岁退休,女50岁退休。 比如《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且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女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以及虽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但连续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不满5年的,须年满55周岁方可办理退休。管理技术岗位与生产工勤岗位的变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动岗位后一周内,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送社会保险机构备案。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四条规定了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在管理(技术)岗位办理退养、下岗、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并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办理退休。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现仍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 作为更高层级的规定,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参考: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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