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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2011)

济南市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2011)
济南市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2011)

附件

济南市建筑市场有关责任主体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

一、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当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施工配备。

注:1、工业建筑工程在满足国家、省有关要求的情况下,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表中总监须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国

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获取得济南市地方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员由

取得山东省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从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担任。

3、表中加*处,括号外数字适用于公共建筑,括号内数字适用于厂房。

三、济南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

注:1、表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具有招标代理人员上岗证书。代理员须具有招标代理人员上岗证书。

2、其他招标项目最低人员配备参照上表执行。

四、济南市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

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2、造价专业人员须由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者取得山东省建设厅颁

发的工程造价专业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担任。

3、各工程项目应按专业需要配齐造价专业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可兼任一个专业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工程施工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实行高速建设单位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基本内容 1.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内涵。建设单位人员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2.人员配备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铁路局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配备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客运专线公司要选配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要以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为基础,明确指挥长、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工程师在铁路建设各个阶段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3.实行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建设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和铁路局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项目情况,逐步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建设任务重的铁路局,要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员要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培训,对少量高端人才可采用引进方式解决。 4、主要施工设备的选择 软基处理主要施工设备:薄壁筒桩打桩机选择履带式振动打桩机3台;排水板打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 2),且必须

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 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安装专业(水、电、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同一城市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铁路人员配置标准化实施方案 1人员配置标准化的要求 按照铁路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推行架子队的相关规定,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规范为项目部、作业架子队、工班配齐管理、施工人员。明确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作业队长、工班长及技术、施工、试验、测量、质检、安全、领工等各岗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路、铁路院校、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技术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组织作业架子队工班作业工人进行技术、施工、安全、质量等技能培训,提高作业技能及安全防护意识。 2机构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1)项目部设置原则与要求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置以方便工作为原则,项目部设置于峡江县。 项目部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相应机构,主要包括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征拆环保部、综合管理部、设备物资部、中心试验室等。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项目部成立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2)架子队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按照原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单位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全面推行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架子队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及数量的架子队和劳务用工计划等,主要组成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不得更换。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统筹安排作业任务。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人员组织配备情况

1.1.1项目组织及人员分配 1.1.1.1项目施工组织总体部署 为了确保全面完成本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作,我公司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服务精神,进行组织工作,选择具有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材,组成了完善的专业配套的工程管理队伍,采取公司领导下的经理分工负责制,公司全力支持以经理为首的统一管理、行政指挥系统行使职权,所有工程师,均以在现场办公和以现场管理为主,所有的组织工作,均以围绕完成工程管理工作为中心。 我公司成立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并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现场的协调工作,其组织机构如下。 1.1.1.1.1项目人员分配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主管 1人; 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 2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8名(各系统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 项目协调人员:4人(用户、其他供货单位、厂家等协调); 各系统安装、调试工程师10名; 质量工程师:2人; 材料、文档员:3~5名; 施工人员30~50名。 以上人员将分为3个工作组,对整个区县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研、给出机房建设建议方案等,同时对具备施工条件的地点,进行项目实施。 1.1.1.1.2项目人员后备 我司将根据项目进行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随时调配各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到该项目的集成工作中去,有效地协调各子系统之间的施工,确保工程按时、

保质、保量的完工。 1.1.1.2项目组织机构图 1.1.1.3项目组织人员职责说明 1.1.1.3.1项目管理总指挥 负责工程整体指导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及时调用后备资源支援工作。 1.1.1.3.2项目经理 具有大中型系统集成项目的管理与实施经验,监督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负责。 项目经理职责如下: 全面负责整个项目执行情况。 实施并全面履行合同,处理合同变更,协调与业主的关系,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监督; 协调与各供货公司的关系,以总系统集成进行总体管理;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精品文档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湘建建【2015】57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

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精品文档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实用标准》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市〔2011〕552号日期: 2011-09-05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履行到位,提升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在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中,对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应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附件1),不得擅自降低。施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当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 二、严格项目监理机构登记管理 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10日内须填写《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附件2),携带有关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现场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监理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持证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资格。未按规定擅自变更的,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能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投标活动;其他人员6个月内不能参加监理投标活动。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无故退离施工现场,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核销登记后,方可撤离现场。 三、严格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工程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督促现场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工作计划,明确旁站部位及工作要求,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条件不得低于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 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 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

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 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 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水平,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保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评 审内容,查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或岗位证书,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精品文档】 三、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要求, 1 结合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 置专业配套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只要求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标准》要求,其他监理人员可在后续工程开工时,根据工程规模进行补充配置。 四、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具有工程管理权限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重点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配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将相关监理人员与工程项目在信息系统中予以锁定。 建设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报监时应提供监理合同备案资料。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稳定,工程监理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 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不能在本单位继续执业的。 ,二,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者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 ,四,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更换的。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

(完整版)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说明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一)项目施工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本工程由具有消防工程丰富经验的国家一级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对内及对外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在公司决策层的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从工程项目开工到达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施工承包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层由施工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设备材料部、项目财务部和综合办公室五大部分组成,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权组织生产施工要素,包括劳动组织,材料供给,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实施过程的动态管理。 2、项目部设五个职能部门,分述如下: (1)施工技术部:设立消防水施工队、消防电施工队、防排烟施工队、辅助人员五个施工组,设立正、副班组长负责相关专业施工技术实施和作业指导,指导工人施工,负责相关专业班组进度计划的落实,检查施工质量等工作。 (2)质量安全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及负责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由安全主任主管。。 (3)设备材料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采购工作,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负责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4)项目财务部:负责财务及成本核算工作以及编制预、决算工作及工程进度款申报、劳动力工资核算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保卫、食堂、住宿等行政工作。 3、组织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作业层人员 根据优良组合的原则,选用具有较高素质,有丰富施工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合同工,分工种编成工作班组,由技术过硬,思想素质好的专业组长带班,加强激励机制,提高作业层施工的战斗力和质量水平,所有投入工程施工的班组均按项目部的要求,在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协调地进行专业工程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到位,落实工作,在总进度计划的控制下完成施工任务。 4、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1)确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 1)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最佳可行方案; 2)选择适用的施工机械; 3)设计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一、施工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管理机构任职。对于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主确定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由当前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兼任,但建造师执业范围和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现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的配置: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2)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均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均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均不少于3人。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配置: 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必须配备且均不少于一名。每个项目明确一名造价员,必须能满足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二、监理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1、建安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或房 精选范本

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含20000平方米)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工程投资规模每增加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不少于1人。 2、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3、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一级工程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本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含两项)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建工程的监理管理人员可参加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建设地点实施的类似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人员配备和执业规模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上述条件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否采用)。 精选范本

人员配备标准化

人员配备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标准建设沪昆客专,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现建设目标,根据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 号); (二)《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 (三)《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四)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五)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公司相关管理文件; 第三条为保证建设世界一流客专铁路的目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及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的相关要求,设置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确保各层面、各环节配备人员的能力、素质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第四条本标准是对项目分部的基本要求。各项目分部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加快制定、完善各主要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进一步健全全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促进参建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下设两个项目分部、若干个专业架子队(作业队)三级机构对施工进行管理。 第二章项目分部机构设置 第六条项目分部组织机构框图(附图一) 第七条为了加强施工管理,促进施工生产,局级项目经理部以工程类别或施工里程为依据,进行施工区段划分,成立子公司项目经理部。下设综合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试验室、测量队五部一室一队职能部门,负责

日常施工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分部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分部是专为完成沪昆客专土建工程施工任务而组建,代表项目经理部直接管理施工管段。 (一)项目分部须根据施工区段的划分、施工任务量的大小,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工程类别,挑选精兵强将,配足施工管理和生产人员,组成施工队伍。 (二)项目分部的领导层要有相关、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有处理工程施工风险的能力,施工管理有全局观念、大局观。 (三)项目分部的管理人员要有相关、相近工程的施工经验,精通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能指导一线施工生产,有一定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工程质量责任感。 (四)参建人员必须遵守职业操守,对所从事的工作有责任心,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 (五)"架子队"必须纳入到项目分部的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架子队" 中必须由在职职工担任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领工员、工班长,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期按计划完成。 第九条项目分部主要人员任职要求 (一)项目分部经理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铁路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或以上)。 2. 具有 8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 2 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段的工程特点、难点,有处理工程风险的决策能力和经验。 4. 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大局观、责任心,忠于职守。 5. 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项目分部安全总监 1. 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或以上)。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说明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项目施工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 本工程由具有消防工程丰富经验的国家一级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负责工程对内 及对外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在公司决策层的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项目 程项目开工到达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施工承包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层由施 部、设备材料部、项目财务部和综合办公室五大部分组成,在项目经理的领 施工要素,包括劳动组织,材料供给,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实施 2、项目部设五个职能部门,分述如下 : (1)施工技术部:设立消防水施工队、消防电施工队、防排烟施工队、辅助人员 五个施工组, 设立正、副班组长负责相关专业施工技术实施和作业指导,指导工人施工, 负责相关专业班组进 度 计划的落实,检查施工质量等工作。 (2)质量安全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质量记录的收集 、整理工作 及负责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由安全主任主管 。。 (3)设备材料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采购工作,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 管、发放工 作、负责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4)项目财务部:负责财务及成本核算工作以及编制预、决算工作及工程进度款 申报、劳动 力工资核算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保卫、食堂、住宿等行政工作。 3、组织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作业层 人员 根据优良组合的原则,选用具有较高素质,有丰富施工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合 同工,分工种编 成工作班组,由技术过硬,思想素质好的专业组长带班,加强激励机制,提 力和质量水平,所有投入工程施工的班组均按项目部的要求,在项目管理人 行专业工程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到位,落实工作,在总进度计划 4、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1)确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 1)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最佳可行方案; 2)选择适用的施工机械; 3) 设计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 4) 确定各工种工人、机具和材料的需要量; (2)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1)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经理部负责实施从工 工技术部、质量安全 导下,全权组织生产 过程的动态管理 高作业层施工的战斗 员的监督下协调地进 的控制下完成施工任

管理人员变更表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 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 (建设部令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124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承接施工业务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项目监理机构主要

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所承接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在施工项目经理部内还应配备满足施工管理需要的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等其它管理人员。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配备驻施工现场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由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三)执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现执业单位一致(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三个月养老等社会保险的交纳单位为准)。 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

标准化人员配备制度

第一章总则 总则 项目治理是施工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整体素养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项目治理要“以人为本”,人员标准化配备是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治理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现企业确定奋斗目标的有效途径。 人员素养决定了施工治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现标准化治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确实是依照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治理要求,人员素养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经理部和各参建项目分部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为深入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建立健全治理机构,规范施工治理,全面落实“六位一体”治理要求,实现铁路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的目标,本篇依照投标承诺和工程项目实际,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特点,从满足成贵铁路建设需要的角度对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配备标准作差不多规定。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按三个治理层次设置,对项目经理部的职责,

人员配备标准、培训教育以及考评方法等提出要求。 第二章机构设置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架项目部经理部组织结构框架图见下页。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框架

作业架子队岗位设置

第三章岗位设置 (一)项目经理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书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 (2)项目经理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建设项目现场。 2.设置要求 (1)项目经理部设置“六部一室”,即工程治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打算合同部、财务部、综合治理部、

中心试验室,项目经理部下设项目分部和作业队。作业队实行架子队治理模式。 (2)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架子队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架子队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操纵,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架子队治理体系、治理制度,落实架子队治理责任。 (二)项目分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公司明确施工任务后,按投标承诺书和上级要求及时组建项目分部。 (2)项目分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施工现场。 2.设置要求 (1)项目分部原则上设置“六部一室一队”,即工程治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合同成本部、财务部、综合治理部、周密测量队和工地试验室,项目分部下设作业队。作业队实行架子队治理模式。

物业人员配置标准参考

物业管理各岗位人员编制标准(推荐、仅供参考) 一.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 1.15万平方米以下住户服务中心配设管理员3人。 2.15万平方米以下不高楼宇巡查组,只设住户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楼宇组。巡楼组管理员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1人。住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 3.干部配置:15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主管1人(可由管理处副经理兼),住户服务中心班长1人,巡楼班(组)长1人。 二.保安人员劳动定额 1 固定岗保安员每人当值时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 2 全封闭小区每入口需设置3个(三班倒)。 3 巡逻保安员每组(两人一组)可监护面积为5万平方米左右。 4 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 5 30万平方米以下保安干部的配置为主管1人、班长3 –4人。30万平方米以上可增加组长一级干部,平均按每5-8万平方米配置组长1人。 6 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养活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3人。 7 保安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2000-2500平方米配置1人。 三.机电维修人员劳动定额 1 每个高压配电房值班电工3人。 2 水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1人。 3中央空调每10万平方配置1人。 4 电梯工每10部电梯配置1人。 5维修电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3人。 6综合维修工每10万平方米配置2人。 7干部配置标准: ★3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 ★30-80万平方米以上,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维修班长(组长)1人。 ★80万平方米以上,可考虑配置主管1人,运行班(组)长1人,机电维修班(组) 1人,综合维修班(组)长1人。 8 综合劳动人数定额:每10万平方米10-12人。 四.清洁人员劳动定额 1 梯级清扫:14层/小时/人。 2 地面清扫:300平方米/小时/人。 3 拖楼梯:13层/小时/人。 4擦楼梯扶手、通花铁栏、地脚线:12层/小时/人。 5 洗地毯:360平方米/小时/人. 6 刮玻璃:4平方米/分钟/人. 7 清洁电梯轿箱(抹钢油):1个/10分钟. 8 8层以下楼房(无电梯)1梯10栋/人;9层以上楼房(带电梯):1梯8栋/人. 8 干部配置标准:1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20-50万平方米,配置主管1人,技术员1人,班(组)长2人;50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20万平方米增设班(组)长1人 9 保洁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8000-10000平方米,配置1人.. 五.园林绿化部人员劳动定额 1 绿篱及灌木修剪 (1)墙状绿篱:人工20米/小时;机剪:50米/小时;

人员配备标准化规范

前言 标准化管理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现建设项目目标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新形势下项目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是又好又快地实现大规模铁路建设的保障。 为全面推行“四个标准化”管理,深化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标准化建设,切实将标准化管理工作贯穿于敦格铁路建设的始终,形成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整体推进局面,全面顺利地完成敦格铁路的建设施工任务,根据集团公司在敦格铁路项目推行管理模式创新的要求,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经反复研讨,以国家、铁路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以规章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框架,组织编写了项目标准化管理文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标准化管理文件体系中,规章制度篇重点是工程指挥部必须建立的基本制度;人员配备篇主要对工程指挥部机构设置、主要管理人员数量和任职条件、培训和考核等方面进行规定。现场管理篇重点规定施工现场的管理标准,通过对现场的有效管理,使得现场场容文明整洁、材料管理有序、现场作业有条不紊、内业资料规范齐全。过程控制管理篇重点是按照“六位一体”的要求,对施工全过程的控制标准进行规定。 同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我们组织编写了相应的作业指导书、作业要点卡片、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工种及设备操作规定等作业标准。 本项目标准化管理文件共包括以下七个分册: 一、《规章制度标准化》 二、《人员配置标准化》 三、《现场管理标准化》 四、《过程控制标准化》 五、《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要点卡片》 六、《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工种及机具设备操作规定》 七、《岗位工作手册》 创新管理理念,追求卓越品质。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全面深化标准化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把敦格铁路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铁路,百年不朽工程!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工程指挥部 二O一三年三月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

目录 第一章指挥部人员配置标准化 (1) 1.1组织机构设置 (1) 1.2编制定员 (1) 1.3人员选配 (1) 1.4指挥部主要人员任职条件 (2) 1.5职能部门职责 (6) 1.6关键岗位人员职责 (11) 第二章工区人员配置标准化 (24) 2.1组织机构设置 (24) 2.2编制定员 (24) 2.3人员选配 (24) 2.4主要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24) 2.5部门及岗位职责 (29) 第三章架子队人员配置标准化 (30) 3.1架子队岗位设置 (30) 3.2架子队人员配置 (30) 3.3架子队关键岗位人员选配 (30) 3.4架子队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30) 3.5架子队关键岗位职责 (32) 3.6劳务作业人员选配 (36)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考核 (37) 4.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37)

4.2关键岗位大员的培训 (37) 4.3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37) 4.4技术工人现场岗位培训 (37) 4.5施工工程质量控制培训 (37) 4.6安全生产培训 (37) 4.7外部劳务人员的培训 (37)

第一章指挥部人员配置标准化 1.1 组织机构设置 指挥部设“六部一室”,即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和中心试验室。 1.2 编制定员 指挥部定员35人,超定员须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1.2.1 领导班子定员 指挥部领导班子成员定岗定员9人(考虑交叉任职和兼职), 设指挥长、书记各1人,副指挥长(兼工区经理)3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兼工会主任)、总经济师、安全总监各1人,其中必须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成本管理。 1.2.2职能部门定员 工程管理部定员4人,部长1人,部员3人; 安全质量部定员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物资设备部定员4人,部长1人,部员3人; 计划合同部定员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财务部定员3人,部长1人,部员2人; 综合管理部定员2人,部长1人,内业1人。 指挥部管理用车司机、食堂炊事员不超过7人。 1.2.3 中心试验室定员 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由集团公司测试中心以委托参建工程公司单独组建,配置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其人员不列入项目机构定员。 1.2.4助勤人员。指挥部管理的在业主助勤人员不列入项目机构定员。 1.3 人员选配 1.3.1指挥长、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项目副指挥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安全总监等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员,由集团公司选派或采取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形式确定。 1.3.2指挥部其他工作人员由集团公司从公司机关选派或由指挥部提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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